罗杰 (1895年)
外观
罗杰(1895年—1951年),男,四川岳池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曾当选为行宪后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1]
生平
[编辑]宣统三年(1911年)考入湖北英文馆(后改名湖北省立外国语专门学校、省立文科大学)学习,民国7年(1918年)毕业。
先后任湖南旅鄂中学教师,重庆大来洋行川轮船公司翻译,汉口鹰木岩煤矿场经理,汉口福和煤务公司稽核,汉口特别市既济水电公司工人子弟校校长
民国廿五年(1936年),去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选修市政,11月进奥地利维也纳警官学校,次年11月又返英国伦敦大学进修。
民国廿七年(1938年)春,回国任重庆中央军校法文教官,同年8月,任军统局警务科长,掌管内政部警察总队、中国警察学会等五个部门。
民国廿八年(1939年)4月,到中央训练团党政班第三期受训
民国廿九年(1940年)2月,任军统局监察人员训练班教务组长,民国卅一年(1942年)升教务主任,后调任中美合作所总务组长、军统局军简二级设计委员。
民国卅四年(1945年)5月,升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部外事处长。
民国卅五年(1946年)元月,任交通部视察专员,8月调赴南京任内政部警察总署第五处处长,国防部第二厅高级参谋,重庆警备司令部顾问。
民国卅六年(1947年)冬,参加岳池县国大代表选举,得多数选票当选。
1950年,被捕。1951年,被重庆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杀害。
- 岳池县选举事务所于民国卅六年(1947年)9月1日成立,由县长肖毅安兼任主任,设专职雇员五人,其余由县属机关调充十六人,负责办理国民大会代表(简称国大代表),立法委员选举。
- 缮造选民册:民国卅六年4月,岳池县奉令由各乡镇造册上报选民233882人,占人口560086人的41%,经省府8月核示,选民过少,饬另报呈核。同年9月,按民国卅四年度户籍册中年满20岁以上之男女造报选民315320人。
- 办理候选人登记:民国卅六年9月到10月31日为国大代表候选人登记期,登记有王朋来.萧艾耆、罗杰、周吉千、杨临泽,董唯,李九垓,王恩宏、陈尔康、吴怡平,林建中、蒲健秋,杨烈、苑昌坒,田伟然等十六人为区域代表候选人,职业团体无人申请候选人登记。
- 制发选举权证.国大代表选举权证由县选所制发给各乡镇公所填写,限投票前三日办完,利用保民大会发交每一选民。
- 按规定式样印制国民选票,票柜按34个投票所制订,于11月18日前运交投票所备用。
- 设置投票所及开票所,每一乡镇设投票所34个,每所设投票管理员3人,乡镇长为主任管理员,设监票员3人,警卫6人,童军8人,由县选所分别聘派.设开票所一所,设主任管理一人,管理员16人,并聘机关首长8人为监祭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