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梅荪
外观
俞梅荪 | |
---|---|
出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教育程度 | 大学 |
母校 | 北京大学 |
俞梅荪(1953年—),男,生于中国北京[1],俞颂华之孙[2],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公共知识分子、法律学者,前国务院办公厅秘书[3][4]。1984至1994年从事立法工作,曾任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综合秘书组组长、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研究部主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任顾明秘书。参与《“七五”立法规划》和一些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后因“泄露国家机密罪”入狱三年。出狱在上海流浪维权上访五年无果。[1]。2002至2012年,俞帮助各地约20来万失地农民维权,人均讨回安置补偿款12000元,共计5亿元。[3]
人物生平
[编辑]- 1953年生于中国北京;
- 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 1984年起在中南海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国务院法制局从事立法工作,历任综合秘书组副组长、组长,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七五立法”[5]规划和一些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
- 1987年起,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研究部副主任、主任,《经济法制》杂志编辑部主任;
- 1986年任《经济法治系统工程研究》课题组长;
- 1989年起担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担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顾明的秘书;
- 1991年被评为经济法学副研究员;
- 1992年2月,中共“十四大”召开前夕,上海《文汇报》党委书记兼总编辑张启承和《文汇报》驻京办主任王捷南向俞梅荪求援,以利宣传口径,俞梅荪让他们看了《十四大征求意见稿》,但王捷南窃取并盗印了俞梅荪保管的中央文件。
- 1994年1月,俞梅荪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泄密罪逮捕。时任第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为俞梅荪做无罪辩护。江平辩护指:“俞梅荪在王捷南多次恳求下,为对党报工作给予支持,将文件给王参阅。王安排他人与俞梅荪谈话,借机躲开俞的视野,在另外房间将档偷偷复印。”“俞主观上不存在泄密的故意,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法庭不予采信,同年八月,判处俞梅荪有期徒刑三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3]
- 1997年,俞梅荪刑满回到上海,开始了长达十余年的维权上访历程。
- 2002至2012年,在顾明、江平、张思之的鼓励下,俞帮助四川、河北、广东、黑龙江、福建等地十来起,共20来万失地农民维权。其中2005年为河北省桃林口水库1992年的4万失地农民,人均讨回安置补偿款12000元,共计5亿元。[3]
- 2006年,被中国政法大学聘为兼职研究员。
- 2013年起,俞撰文回忆亲历邓小平、胡耀邦、彭真、万里、习仲勋、乔石、张友渔、顾明、杜润生、安志文、高尚全、吴敬琏等致力经济法治建设的往事。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俞梅荪:从国务院秘书到访民,感怀胡耀邦“简法护民”立法观. 纵览中国. [2015-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8).
- ^ 中南海众生相—专访前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俞梅荪(一). 自由亚洲电台. [2012-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0).
- ^ 3.0 3.1 3.2 3.3 前国务院秘书俞梅蓀上告无门.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2012-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3).
- ^ 百年胡耀邦, 中共之殇或国家之光. 美国之音. [2015-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3).
- ^ 胡耀邦簡法護民的立法觀. 开放杂志. [200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