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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中华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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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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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也可以制作各邮局维基,内容绝不输铁道--220.141.1.1 18:05 2006年12月12日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Gzyeah(留言)于2009年9月1日 (二) 06:2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 目前,在台湾,邮政相关业务属于法定特许营业项目,而相关的特别法至今还未修法;所以此次仓促挂牌改名有争议;在尚未跑完修法程序之前,此条目仍有争议……P1ayer 03:25 2007年2月16日 (UTC)

名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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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传出上大邮通有意申请中华邮政招牌--苍空 翔 有事点我 16:05 2007年3月5日 (UTC)

旧称消歧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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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另建一个“中华邮政”的消歧义条目呢?其中注明:

  • 大陆时期邮票铭记(中文):“中华民国邮政”或“中华邮政”
  • 在台时期邮票铭记(中文):“中华民国邮政”——>“中华民国邮票”——>“台湾”


同时包含主条目“台湾邮政”的链接。而这里的“台湾邮政”条目,应该再大体划分为中华邮政随国民政府来台前迁台后两个部分。让大家都知道中华邮政和台湾邮政的更详细的历史和关联,这样不是更好吗?
请勿对此参杂任何预设之政治立场,应从历史角度和以中立原则去评述事件。这是我作为一个集邮爱好者所提出的设想,希望大家能够接受和帮助,谢谢。
Gzyeah (留言) 2008年2月4日 (一) 16:49 (UTC)[回复]

改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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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为何又改回来?台湾邮政是目前的名称,并不是什么“暂名”。—Jerrch (留言) 2008年2月4日 (一) 00:12 (UTC)[回复]

  • 可是相关法律,至今还未进行修正吧。(因此法定名称仍是“中华邮政公司”),以下资料来自台湾的立法院
第三條   (中華郵政公司之設置)
  交通部為提供郵政服務,設國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其設置另以法律定之。
第二條   (監督及許可機關)
  郵政儲金匯兌事務,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辦理,屬交通部主管,業務並受財政部監督;其涉及外匯業務經營者,應經中央銀行許可。
第一條   (立法依據)
  交通部依郵政法第三條規定,設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其設置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 因此,行政命令与法律抵触者,无效。因此“台湾邮政”可能随时会被在正名为“中华邮政”。
  • 因为,“邮政储金汇兑事务”与“邮政服务”是法定的特许营业项目。因此导致“台湾邮政”之名,衍生的违法争议。(例如:民间的快递业者不可发行邮票,也不可收存款。)
  • 邮政法
第十五條   (發行製作與郵票類似及具交付證明票證之禁止)
  除中華郵政公司外,任何人不得發行、製作與郵票類似,且具有交付郵資證明之票證。

-P1ayer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2:07 (UTC)[回复]

  • 发现第4个相关法律了……
第二條   (主管機關)
  簡易人壽保險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經營者,屬交通部主管,業務並受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
  其他保險業者經營簡易人壽保險業務,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並適用第四條、第六條至第二十六條之規定。
  • 因此,也衍生出“台湾邮政”违法经营“人寿保险”保险的争议。

-P1ayer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2:24 (UTC)[回复]

因为台湾邮政中华邮政的名称有争议被多次退回及提出移动请求(Wikipedia:移动请求/当前#2008年2月4日Wikipedia:移动请求/当前#2008年2月11日Wikipedia:移动请求/当前#2008年3月30日Wikipedia:移动请求/当前#2008年5月20日),为避免继续编辑战正需要寻求共识。是否应该继续原用台湾邮政的名称?—ZModdlyg讨论+ 2008年5月20日 (二) 17:38 (UTC)[回复]

支持
  1. (+)支持,直到该企业再次更改其官方用名为止。—Gzyeah (留言) 2008年5月20日 (二) 17:52 (UTC)[回复]
  2. (+)支持,同上—ZModdlyg讨论+ 2008年5月20日 (二) 17:58 (UTC)[回复]
  3. (+)支持,看法同上。邮局现在于经济部登记的公司名称就是“台湾邮政”,不管邮局改名有没有违法,至少要以公司登记资料为准,虽然我个人也觉得邮局改名违法。—大摩 ~大家加油~ 2008年5月21日 (三) 09:51 (UTC)[回复]
  4. (+)支持,虽然我非常看不起中华邮政改名背后所隐藏的意识型态目的,但是该公司目前注册名是啥,就该用啥当条目,这没啥好争议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5月21日 (三) 15:38 (UTC)[回复]
  5. (+)支持经济部登记资料查询,目前统编03741302的公司名称是台湾邮政股份有限公司,他去登记用什么名字,维基百科照录就是了,这没什么好怀疑的。—Jasonzhuocn (留言) 2008年5月22日 (四) 19:41 (UTC)[回复]
  6. (+)支持:没有可争议之处,不应该把蓝绿之争都放上来,既然现在是这个正式名称,就用这个为条目名,蓝营不满的话就让他们把名字改回来我们再改。—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5月23日 (五) 02:15 (UTC)[回复]
  7. (+)支持:现有‘中华邮政’名称乃何煖轩个人名义所登记:台湾邮政董事长何煖轩昨天表示,他早就以个人名义向经济部商业司申请登记“中华邮政”名称,避免被他人注册使用,只要政策拍板,马上可拿回来用。[1]--winertai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06:27 (UTC)[回复]
  8. (+)支持,这理不是政治擅场,以现有的事实为优先。→ 啰唆的阿佳 2008年5月23日 (五) 06:12 (UTC)[回复]
  9. (+)支持,意见同上。—Iflwlou [ M {  2008年5月25日 (日) 17:51 (UTC)[回复]
  10. (+)支持,既然正式的登记名称是台湾邮政那么就暂时以台湾邮政为主比较好,在这里提啥法律与宪法问题带有政治意涵,等事情解决再来移动条目。--robinhou (留言) 2008年6月1日 (日) 18:59 (UTC)[回复]
中立
反对
  1. (-)反对里由(一)法律观点:"台湾邮政"的更名申请已经被立法院驳回,扁政府要求中华邮政违法更名,并挟经济部为其背书,现520过后扁政府已经下台,新总统马英九曾多次表示,该公司更名无效,与中正纪念堂情况相同,更名不具任何效力,正式名称就叫做中华邮政。在维机条目中,中正纪念堂仍然存在。里由(二)事实观点:中华邮政与世界各国的邮政单位之业务往来,仍然使用"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或对应之英文名称,正式公文也是使用"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只读不具任何法律意义的招牌与网页使用"台湾邮政",故正式条目应改回"中华邮政"。--Nhnc (留言) 2008年5月21日 (三) 01:29 (UTC)[回复]
  2. (-)反对,中华邮政移动到台湾邮政的动作并未达成共识,因此应回复到最初未变更的状态。--Sly0615 (留言) 2008年5月21日 (三) 04:14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Gzyeah于2008年5月20日 (二) 18:38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意见:我对中华邮政或台湾邮政没兴趣,但是很好奇上面有几位一贯支持“常用名”原则的维友为何投下支持票。我要求你们对自己摇摆的立场作出说明,并建议设群修改常用名的方针。  Mu©dener  留 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5:15 (UTC)[回复]

我自信Mukdener兄应该不是指的是我,不过我忝为说明一下。除了‘中华邮政名称现今为何次长以公务名申订’的此因素外,我认为该公司的现今常用名应该就是台湾邮政,因为该公司使用的所有邮票版面,使用的名称都是台湾邮政,新申办的存簿等资料,也都是使用台湾邮政字样。不过因为改名比中油困难,(中国石油只要拿下“国”和“石”)有很多营业点是干脆拿掉中华邮政,却仍使用旧“邮局”字样。如果照Mukdener兄的想法,在台湾,台湾邮政或中华邮政的“常用名”其实是邮局。讲中华邮政或台湾邮政的频率远比邮局低。不过邮局此名称似乎不合乎维基惯例。--winertai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03:08 (UTC)[回复]
我理解的常用名不是自己常用哪个,而是别人常用哪个。另外邮局是人们对台湾邮政的业务的称呼至于对于这间公司怎么叫肯定另有称呼。  Mu©dener  留 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11:16 (UTC)[回复]
(:)回应:很抱歉,在台湾,不管是“自己”或是“别人”,对台湾邮政公司或中华邮政公司最常称呼就是“邮局”,甚至2003年的“正式名称”亦是邮局。据我所知,邮局是“邮便局”的转音沿用,连同邮便局名称,在台湾已经百年。(1895年-2002年)2003年才改名为中华邮政。[2][3][4]--winertai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15:40 (UTC)[回复]
那也可以叫邮局 (台湾)啊,我只要求一贯的立场。  Mu©dener  留 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18:39 (UTC)[回复]
我也喜欢用邮局啊,不过Wikipedia:消歧义告诉我们:

消歧义页面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读者可以选择同名不同义的条目。如果没有混淆的可能,尽量不要加消歧义。

既然有法定名称,主条目名称就尽量不要用需要消歧义的邮政总局邮局。--winertai (留言) 2008年5月26日 (一) 02:35 (UTC)[回复]

(!)意见Wikipedia:命名常规中有多条规则,不应分开遵守。除了“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外,还有“使用全称”此条,其内容为“请尽量不要使用简称或缩写来命名条目。除非这个名称只有它使用或者这个名称大部分人都知道。尽量避免使用中文或外文缩写,除非该缩写已经被公认为专有名词,例如苏联、IBM等。”。而“邮局”这词不单为“台湾邮政”的简称,因此并不符合“命名常规”,而现有的全称就是“台湾邮政”。

现在“命名常规”虽为正式方针,但实际上中文维基人并无完全遵照,甚至违背“命名常规”,这种“人治大于法治”的做法,不应该继续下去,重新讨论完善“命名常规”,然后遵守,是有其必要的。例如“命名常规”并没有中立、使用原名、避免原始研究等这些考量,但这些在各讨论中都分别被视为取舍用词的标准,有些时候重“中立”,有时又“先到先得”,有时又“使用原名”,标准不一,大家自设标准,很显然现有的“命名常规”已经不符合中文维基所需,有重新讨论的必要。

现有“命名常规”给我的印象是,其注重点在“用词清楚,避免混淆”而已,而有偏向大陆用词嫌疑,大有争议的“使用大多数中文用户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重点其实是在提倡“尽量避免混淆”,其实改成“尽量使用最多人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更能表达其意义。--真实事求是() 2008年5月24日 (六) 12:14 (UTC)[回复]

在大家寻求共识时大谈现有“命名常规”给你的印象is not help.完全多余.88.191.80.227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23:08 (UTC)[回复]
并不多余,命名常规不完善,正是引发各争执的根本原因。且没有完善的方针依照,各争执难以妥善解决。--真实事求是() 2008年6月22日 (日) 14:45 (UTC)[回复]
  • (!)意见,行政命令与法律抵触者,无效。目前有4个相关法律仍使用“中华邮政”。因此,目前“台湾邮政”违法经营“存款”、“邮票”、“寿险”……等业务。因为那些都是法定特许的经营项目,因此在台湾,其他的快递业者,不可印制与发行“邮票”,不可收“存款”,不可办理“寿险”……等。-P1ayer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12:20 (UTC)[回复]
    • (!)意见,楼上讲的是老生常谈的外行之见,行政命令固然与法律抵触无效,但某部行政命令是否抵触某部法律,却非由你决定,你这里的思考太过跳跃,如果认为台湾邮政违法经营业务,应由有权能者以司法途径解决,不是在这里比赛个人法律见解。未命名 (留言) 2008年5月26日 (一) 08:23 (UTC)[回复]
    • (!)意见,愿闻您认为该行政命令有效之见解。“中华邮政”改“台湾邮政”的最大争议,就是卡在那4个相关法律上。而行政命令与法律抵触者无效,这是宪政常识,各国皆然。再者违法之说,实非在下所原创,而是当时仓卒改名之时,“中华邮政”的工会所提出。既有法定特许营业项目,那若维持法律不改,“台湾邮政”又坚持其名的话,那置台湾其他的快递业者于何在?“台湾邮政”在没有法源的保障下,经营法定特许营业的“存款”、“邮票”、“寿险”……等业务。那其他的快递业者能否比照办理呢?如果基于公平交易的基础上的话……。如果不想改回“中华邮政”的话,惟有修法一途,但走立法院一途难矣。-P1ayer (留言) 2008年5月30日 (五) 03:40 (UTC)[回复]

2008年8月1日中华邮政官方网站发出新闻稿“台湾邮政复名中华邮政”,符合事实,但需发起投票才可移动条目,大家是否支持台湾邮政条目命名为中华邮政?—ZModdlyg讨论+ 2008年8月2日 (六) 15:56 (UTC)[回复]

支持
  1. (+)支持,既然官方更名,维基百科也应该作出相应变更。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8月2日 (六) 16:50 (UTC)[回复]
  2. (+)支持,改什么名字就用什么名字,哪一天改就哪一天移动条目名称,以事实为准,希望不要再出现捞过界的合法性争论。未命名 (留言) 2008年8月2日 (六) 19:00 (UTC)[回复]
  3. (+)支持,以官方名称为准(不过希望官方名称别再改了)。--RekishiEJ (留言) 2008年8月2日 (六) 19:56 (UTC)[回复]
中立
反对
意见
  1. (!)意见,8月4日星期一机关名称更动登记生效,就以“名从主”移动条目名称。不用投票吧?--winertai (留言) 2008年8月2日 (六) 16:55 (UTC)[回复]
  2. (!)意见:不错,根本不用投票,只要证实了改名,维基就跟着改(但是前提是一定要证实),改成什么名字维基都照用不误。—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2日 (六) 19:44 (UTC)[回复]
  3. #(:)回应,我也认为不用投票,但管理员要求的。请看User talk:Wing#移动请求User talk:Moddlyg#台湾邮政命名ZModdlyg讨论+ 2008年8月2日 (六) 17:21 (UTC)[回复]
  4. (!)意见同上。投票不会也不能改变事实,这种投票是没有意义的。哪位路过这里的管理员请花个一分钟移动一下吧。--百楽兎 2008年8月3日 (日) 00:28 (UTC)[回复]

已移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3日 (日) 10:28 (UTC)[回复]

关于劳工工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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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内容均由IP用户编写,但不符合维基化;语句冗长并未有中立化。请维基用户或IP用户帮忙解决问题。一周后 如未解决,就将所有内容暂置至此章节里。--福克大叔留言2015年7月2日 (四) 12:21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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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华邮政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8月3日 (四) 14:4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