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佐 (尚书)
外观
顾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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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资善大夫户部尚书 | |
籍贯 | 直隶凤阳府临淮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良弼 |
出生 | 正统八年(1443年) 直隶临淮县 |
逝世 | 正德十一年(1516年) 直隶临淮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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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佐(1443年—1516年),字良弼,号简菴,直隶凤阳府临淮县(今安徽省凤阳县)人,祖籍苏州,明朝政治人物,官至户部尚书。
生平
[编辑]成化四年(1468年)戊子科应天府乡试举人[1]。成化五年(1469年)己丑科进士,授刑部主事,升郎中。按察锦衣指挥牛循等事,出任河间府知府。成化末,升四川按察司副使[2]。
弘治年间,升大理寺少卿,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正统末年,入为左副都御史,勘罢辽东总兵官李杲、太监任良、巡抚张玉,历户部右侍郎、左侍郎。
正德元年,代理韩文为户部尚书。恰逢当时户部有册逸失,刘瑾擅政欲加罪韩文,逼顾佐指认此事。顾佐不肯,于是连坐被夺俸三月,后再疏乞归得到批准。刘瑾加恨,三次惩罚顾佐输米塞上达千余石。因家贫只能借贷。正德十一年(1516年)卒,赠太子太保[3]。
墓葬
[编辑]顾佐墓,在凤阳县朝阳门外。
家族
[编辑]曾祖父顾彦华,祖父顾瑛,父顾震,子顾仲谐。
孙顾承芳,嘉靖进士,官授户部员外郎。
参考文献
[编辑]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资善大夫户部尚书赠太子太保简菴顾公佐神道碑(王鏊)
- ^ 明成化刻本《成化四年戊子科应天府乡试录》
-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八十七》:成化二十三年二月丁亥 升刑部郎中杨茂元、杨光溥、张抚,监察御史阎仲宇、徐舟、杨纯,大理寺右寺正李逊,南京刑部郎中吴洪,南京监察御史孙需,江西按察司佥事庄恭,福建佥事杨峻,广东佥事翁晏,山东佥事刘寅、刘璋,河南佥事董龄,云南佥事刘福,陕西佥事翁遂,绍兴府知府李延,云南府知府陈揆,河间府知府顾佐,漳州府知府刘瀚,福州府知府陆珩俱为按察司副使。茂元,湖广;光溥、璋,山西,光溥管屯田;抚、舟、需、龄、佐,四川,龄抚民;仲宇,山东;纯、逊、福、遂、瀚、珩,狭西,纯抚民;洪、揆,贵州;恭、晏、寅,本司;峻,浙江;延,广西。
- ^ 《明史》(卷186):顾佐,字良弼,临淮人。成化五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郎中。按锦衣指挥牛循,中官顾雄、钟钦罪,无所挠。出为河间知府。弘治中,再迁大理少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宗室第宅,官为缮,费不赀,佐请悉令自营治。正统末,权发太原、平阳民戍边,后久不代,佐奏令更代。入为左副都御史,勘罢辽东总兵官李杲、太监任良、巡抚张玉,历户部左、右侍郎,出理陕西军食。善区画,储蓄余三年。正德改元。代韩文为尚书。刘瑾憾文,捃摭万端。部有故册逸,欲以为文罪,逼佐上其事。佐不可,坐事夺俸三月。佐乃再疏乞归,从之。瑾憾不置,三罚米输塞上,至千余石。家贫,称贷以偿。卒,赠太子太保。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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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敷华 |
明朝山西巡抚 弘治七年-九年(1494年-1496年) |
继任: 侯恂 |
前任: 韩文 |
明朝户部尚书 正德元年-三年(1506年-1508年) |
继任: 刘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