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突尼斯LGBT权益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突尼斯LGBT权益
{{{caption}}}
{{{caption}}}
虹色突尼斯
同性性行为-
性别认同表达
同性伴侣关系-
收养-
兵役议题-
反歧视保障-

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LGBT)的人在突尼斯面临没有经历由非居民同性恋法律挑战。男性和女性同性性活动是在突尼斯非法的,不存在有组织的LGBT权利运动。[1]

概要

[编辑]
项目 合法性
同性性行为合法性 否
承诺年龄可发生性关系的法定年龄一致 否
反歧视法适用于雇佣 否
反歧视法适用于商品及服务法规 否
反歧视法适用于所有其他领域(包括:间接歧视、仇恨言论 否
同性婚姻 否
承认同性伴侣为事实上伴侣关系 否
承认同性伴侣为公民伴侣关系 否
同性伴侣可共同领养 否
同性恋者可以在军中服役 否
性别更动权力 否
女同性恋进行体外受精之合法管道 否
允许男男性接触者(MSM)进行捐血 否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Laws: Tunisia, Gay Law Net. [2015-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