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LGBT权益
外观
突尼斯的LGBT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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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为 | - |
性别认同和表达 | – |
同性伴侣关系 | - |
收养 | - |
兵役议题 | - |
反歧视保障 | - |
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LGBT)的人在突尼斯面临没有经历由非居民同性恋法律挑战。男性和女性同性性活动是在突尼斯非法的,不存在有组织的LGBT权利运动。[1]
概要
[编辑]项目 | 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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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为合法性 | |
承诺年龄可发生性关系的法定年龄一致 | |
反歧视法适用于雇佣 | |
反歧视法适用于商品及服务法规 | |
反歧视法适用于所有其他领域(包括:间接歧视、仇恨言论) | |
同性婚姻 | |
承认同性伴侣为事实上伴侣关系 | |
承认同性伴侣为公民伴侣关系 | |
同性伴侣可共同领养 | |
同性恋者可以在军中服役 | |
性别更动权力 | |
女同性恋进行体外受精之合法管道 | |
允许男男性接触者(MSM)进行捐血 |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Laws: Tunisia, Gay Law Net. [2015-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