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潭(1883年—1946年)字远伯,直隶丰润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北洋政府要人。
张志潭是清朝举人,曾在内务部任职。徐世昌任东三省总督时,张志潭任其秘书。1912年(民国元年),他任北京总统府秘书。1914年(民国3年)7月到1916年(民国5年)7月,他任绥远道尹。1917年(民国6年)1月,他升任内务部次长、外交委员会副会长。7月,他任国务院秘书长兼参战事务处机要处长。1919年(民国8年),他任陆军部次长。
1920年(民国9年)8月,第二次靳云鹏内阁时,他取代田文烈署理内务总长。翌年5月他任第三次靳云鹏内阁交通总长。1921年(民国10年)12月,他辞任交通总长。1923年(民国12年),他转任内国公债局总理。翌年兼任财政整理委员会副会长。1926年(民国15年)5月,他出任颜惠庆摄政内阁交通总长,并历经杜锡珪临时摄政内阁、顾维钧临时摄政内阁。翌年1月辞任后,从政界引退。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33年(民国22年)他任华北战区救济委员会委员。晩年工花卉絵画。
1946年(民国35年),他病逝。享年64岁。
张志潭旧宅在天津。
中国(北京政府)
- 前任:
- 田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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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务总长(署理)
- 1920年8月 - 19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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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任:
- 齐耀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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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 叶恭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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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总长
- 1921年5月 -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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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任:
- 叶恭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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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 吴毓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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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总长
- 1926年5月 - 192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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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任:
- 潘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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