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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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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29年3月15日至28日在南京召开,代表406人,正式代表247人,代表全国63万党员,大会主席团9人,蒋中正胡汉民谭延闿孙科朱家骅古应芬陈果夫陈耀垣于右任(未出席)九人。会上蒋中正作党务报告,谭延闿作政治报告,何应钦作军事报告,陈果夫作监察工作报告。

反对阶级斗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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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反对中共阶级斗争理论,强调国民党不分阶级,代表全民。会议通过《党政决议案》,称:“过去数年间本党一切理论法令规章,为共产反动思想所撬杂,以致党内在思想上失却统一之意志,在法令上缺乏一贯之系统,在实际行动上减少团结的力量,在国家建设上尚无共信共守的根本大法之原则与标准。此实党政上最大的缺点。”会议说北伐革命对象为军阀、共产党与帝国主义,指责苏联为“赤色帝国主义”。

结束军政施行训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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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正式宣布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确定总理主要遗教——《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建国方略》、《建国大纲》及《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为训政时期中华民国最高根本大法”。

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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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选出中央执行委员36人:蒋介石、谭延闿、戴季陶、何应钦、胡汉民、孙科、阎锡山、陈果夫、陈铭枢、叶楚伧、朱培德、冯玉祥、吴铁城、于右任、宋庆龄、宋子文、汪精卫、伍朝枢、何成浚、李文范、王柏龄、邵元冲、朱家骅、张群、刘峙、杨树庄、方振武、赵戴文、周启刚、陈立夫、刘纪文、陈肇英、刘庐隐、丁惟汾、曾养甫、方觉慧等。
  • 选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24人:王伯群、丁超五、王正廷、陈耀垣、张贞、赵丕廉、孔祥熙、刘文岛、鲁涤平、张道藩、缪斌、经享颐、余井塘、薛笃弼、桂崇基、焦易堂、马超俊、黄实、陈策、鹿钟麟、陈济棠、程天放、苗培成、克兴额等。
  • 选出中央监察委员12人:吴稚晖、张静江、古应芬、林森、蔡元培、王宠惠、李煜瀛、邵力子、邓泽如、萧佛成、张继、恩克巴图等。
  • 选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8人:褚民宜、陈布雷、商震、陈嘉佑、李烈钧、林云陔、刘守中、邓青阳等。

三届一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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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3月28日至4月8日,在南京召开三届一中全会,推选蒋介石、胡汉民、谭延闿、孙科戴季陶、于右任、丁惟汾、陈果夫、叶楚伧等九人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推蒋介石为组织部长,叶楚伧为宣传部长,戴季陶为训练部长,陈立夫为秘书长,组成中央党部。会议中通过《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其中规定增设中央统计处。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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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派的陈公博、顾孟余等被开除党籍,汪亦受到警告,汪派与南京完全破裂。蒋的亲信陈果夫、陈立夫兄弟,一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一任中央党部秘书长,握党的实权,人称CC系[1]
  • 对于该会人事安排和通过的军队编遣方案,阎锡山、冯玉祥也极为不满,最终导致中原大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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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
  • 李松林、齐福麟、许小军等编:《中国国民党大事记》,解放军出版社,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