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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投票/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是否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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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目錄分類上出現相當多的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由於有兩方持不同立場,而且此紛爭歷史悠久,故舉行投票,透過大家的意見整合來建立基本的分類約定。請踴躍投票並發言,謝謝!投票發起人--阿福( Talk) 08:10 2005年4月16日 (UTC)

  • 謝謝各位的參與, 本投票已經截止,投票結果是不要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所有討論已經移動到此頁的討論頁面當中

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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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用戶需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投票前已經至少已參與維基一個星期;
  2. 至少進行過25次非細微修改的編輯

投票已截止。日期:2005年4月30日 00:00 UTC 。為期:兩週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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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贊成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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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強烈呼籲,標準一定要明確可執行。如果取消這種分類,那麼每個人在分類的時候就會很猶豫(分「美國人+攝影家」?還是分「美國攝影家」?)。其次,如果5個以下條目的分類都取消,可以說,很多國家的人物都將超過40-50條,目前中文的條目排列順序沒有好的解決方法,與其在幾十個名字中尋找人物,不如多點擊一次子分類。再次,隨着中文維基條目增加,longly category會越來越少。希望大家看看wikipedia:人物分類方法,建立一個明確的分類體系不是大家一直在追求的嗎?--Hamham 09:02 2005年4月16日 (UTC)
  2. 支持--LiDaobing 10:37 2005年4月16日 (UTC)
  3. 支持,現在只有一個條目不等於永遠只有一個條目,做分類最重要的是系統,一套分類如果不系統,給使用者帶來的是麻煩而不是方便,如果因為條目少就不建立相應的分類,寄希望於將來條目多了自然會有人建立分類,會影響分類的系統性的。--雪鴞◎海德薇 (talk) 看看雪鴞 12:50 2005年4月16日 (UTC)
  4. 今日只有一個條目,不代表將來不會有更多的條目。所以,留着也是好的。要不,先行找找還有沒有同類項目,再一併創建好了。--石添小草 16:07 2005年4月24日 (UTC)
  5. Tian 03:31 2005年4月27日 (UTC)
  6. 我支持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道理很簡單,這是電腦百科全書,不是印刷品,今後條目越來越多這是肯定了,而且隨着了解wiki的人越來越多速度會呈幾何級數增長,而條目維持不變的機會幾乎為零,為了長遠考慮應該儘量把分類做系統,現在做花一分的力氣,現在不做今後來改要花十分了力氣。有時候我都認為正是由於有了小分類才會促使新的條目的出現,試想如果沒有戰鬥機這樣的分類,很多人可能根本還沒想到要給某種型號的戰鬥機寫條目吧?基礎不打好後勁肯定不足!--3dball 14:48 2005年4月27日 (UTC)--不符合投票資格。--可夫 (talky? click me!) 06:21 2005年4月28日 (UTC)

反對(不贊成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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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雖然另一方持有「便於分類發展性」的理由,但我並不認同,原因:分類的發展需要搭配條目數量來同步進行,目前有點倒果為因,將分類發展性做為比條目數量多寡重要性更高的前提, 所以我建議至少要有三個條目才能創建分類--阿福( Talk) 06:45 2005年4月16日 (UTC)
    • 這幾天討論的結果包括了執疑此投票的最終效果, 我想說的是此投票僅希望簡單導出一個維基約定, 不要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 讓不論是使用者,讀者,分類者都能遵守, 更深入的分類規則, 可再開一個議題討論, 等到這次投票結束, 我會把所有議題都整理一下, 也希望如果你有明確的主張, 不妨像我一樣用圖表的方式說明, 會比較清晰, 謝謝!--阿福( Talk) 04:40 2005年4月18日 (UTC)
  2. 我個人認爲不只是「只有一個條目的目錄」,少於5個的都沒有非常大的存在必要。應該是將它們移動到上一個目錄,等有了足夠的條目數量在創建寫一個分類是更好的。--學習第一|有事找我:P 06:43 2005年4月16日 (UTC)
  3. 在有足夠的條目支持前,還是不要創建新目錄,以免造成資源錯用。小薯餅(討論頁) 07:46 2005年4月16日 (UTC)
  4. 由於維基百科是一部正在進步中的百科全書,因此我認為我們不必為了未來的發展性太過擔憂,現在太細分類的結果,造成要靠分類來找人非常麻煩。現在不進行更細的分類,並不是代表歧視某些職業或是歧視某些國家,而純粹只是為了資料的統整方便,我認為當一個分類多中的條目多到15條以上時,而其中又有3-5條條目是可以劃歸為更細的子分類時,創建子分類才是適當的時候。--虎兒 (talk) 08:12 2005年4月16日 (UTC)
  5. 我也認為只去拼命建構一個骨架,但卻沒有適當的肌理來填滿裏面的空位是很倒果為因的作法,詳細的意見參見討論區。--泅水大象 11:20 2005年4月16日 (UTC)
  6. 當有一位內容使用者,想通過條目的分類來查找一些相關信息,卻發覺只有孤零零這麼一條的話,他會是怎樣的感受?甚至我個人覺得,少於10個條目成員的分類,都沒有存在的必要。--hunry 12:09 2005年4月16日 (UTC)
  7. 不支持,在條目少的時候尚情有可原,現在主要分類框架已存在的情況下不需要如此.--肉絲跑蛋 (留言) 18:56 2005年4月16日 (UTC)
  8. 不支持,理由同Hunry,「當有一位內容使用者,想通過條目的分類來查找一些相關信息,卻發覺只有孤零零這麼一條的話,他會是怎樣的感受?」。另外,參見討論部份我的意見。--Louer 19:18 2005年4月16日 (UTC)
  9. 不贊成,還是將條目放在上層直至有3-5個子條目的時候再創建分類比較好。--藍色理想補充每日所需維生素 06:38 2005年4月21日 (UTC)
  10. 原則上反對僅僅是為了按照精準的分類建立很細的分類。我認為分類是按照概念進行劃分的,但概念有逐步細分的過程,從人,藝術家,音樂家,演奏家,小提琴演奏家越來越精細,概念還有較差的概念,可以有中國人,湖南音樂家,長沙小提琴演奏家,因此一步到位是不可行的。但是像發電廠這個概念與工廠這個概念還是有一定的懸殊,可以考慮分立,但不要再分為中國發電廠,水力發電廠,燃油發電廠這樣的分類了。因此,雖然原則上反對,但在一定程度上容忍一些只有一兩個條目的分類 --用心閣(對話頁)Wikimania 2005! 02:36 2005年4月28日 (UTC)

除了支持或反對以外的其他意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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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來和稀泥,從我分類的經驗,確實有些條目不好分類,不得不重新建個分類,但是這樣的分類建後只可能只有一個或兩個條目,讓很多人看了不舒服。另一方面,分類過細,我是不贊成的,因為在分類、查找時真的無可適從。總結雙方觀點,我認為不得不分出這種寂寞分類的,也不必太大驚小怪,因為真的不建分類就沒有辦法歸類(如果不信的話請到未分類頁面裏試幾個,可能很多都要建這樣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但建這樣的分類條目真的要很慎重,能不建就不建,大家也都有個共識才好,這就是不到萬不得已,不要建分類。--鑫淼 10:15 2005年4月16日 (UTC)
  2. 這個分類的爭議可以很簡單地歸類成兩種立場:一種是認為數量是某個分類是否應該成立的依據,否則太少條目的分類反而造成查詢上的麻煩;另外一種是認為應該建立起一個制式化的分類骨架,有明確的規範讓他人可循。其實在Help talk:頁面分類#人物分類協調小組中應該可以看出來,我傾向的還是一種有人數條件式的進展,即『隨着每種身分人數的不同和增加,可以有「法國人+作曲家」、「法國音樂家+作曲家」、「法國作曲家」這樣子的階段性分類』。事實上我個人的立場一直都還是這樣,只是在人物分類部份我妥協了,讓HamHam照他的方式去做。但是如果真的要問我的意見的話,是的,我是不贊成成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事實上我以前也做過不少,不過現在已經盡量克制並且殺了很多lonely category了)。不過如同高晶所說,有些分類即使只有一個我認為還是可以先創建出來。比如當初一開始的「category:發電廠」只有兩個條目、category:橋樑只有一個條目、category:海峽也只有一個條目。另外如某國人物等等,即使只有一個人是否可以先創立「某國人」出來(類似的有某國歷史、某國地理、某國城市)?這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問題。不過如果大家現投票討論結果就規範化為「不管是什麼分類,除非條目到達一定數量否則不要創建」的話,我是不反對的。--可夫 (talky? click me!) 10:33 2005年4月16日 (UTC)
  1. 我也來和稀泥。還有一個問題是,如果A人分類到美國物理學家,而B人分類到美國人。而A人的知名度和貢獻性遠大於B,但是通過分類查找的話,B在美國人的分類中就能找到,而A則需要到資分類中才能找到,那麼,這是不是POV?另外,誠如雙方的觀點,都有道理,也都有缺點。我覺得即使討論出結果來,也很難執行。而且,有些條目確實如果要分類恰當的話,目前只能有一個條目。我認為,不能一概抹煞,簡單為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是否妥當,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否則帶來的問題更多--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55 2005年4月18日 (UTC)
  2. 使用者、編輯者、分類整理者:我想提醒大家注意,Mediawiki軟件現在提供的Category方法,可以被稱為分眾分類法(Folksonomy)。在我們社群是開放的前提下,參與者不見得會遵守嚴格的分類規範,所以我們始終需要一個團隊來整理分類。上面大家許多人已經考慮了使用者的感受;但從編輯者的觀點來考慮,編輯者憑藉自己的理解(不去查閱當前的分類體系)提供分類,是最自然的方式;從分類整理者的角度看,允許某些比較細的分類會降低工作量。--Mountain(Talk) 04:29 2005年4月18日 (UTC)
  3. 看了下面的這麼多討論,我覺得首要投票的應該是應該怎樣分類才是妥當。連正確的分類方式沒整理出來之前,談數量問題好像有點本末倒置了。就象Hamham所說,既然投完「一個條目分類存在的必要性」,那就該投「四十個條目分類拆散的必要性」。鑑於此,我只好找堆稀泥慢慢和了。--Tintin 18:14 2005年4月23日 (UTC)
  • (備註:此區原有Hamham的意見,已移動到討論頁當中。並將此立場簡稱為中立立場)--阿福( Talk) 01:20 2005年4月30日 (UTC)

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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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5票支持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9票不同意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不同意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的投票人超過投票人數的2/3,因此不要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
  • 另有5人持中立立場。
  • 僅有一人不符投票資格。

兩方的意見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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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方:創建一個有發展前途的框架,有益無害
    • 反方:分類應該是種上到下的劃分動作 ;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非常難找 ;不具備一定內容的過細分類只會讓真正打算編寫條目的人無所適從 。
  • 正方:尊重小國和小職業(NPOV)
    • 反方:建了太多過細的分類才有造成POV的嫌疑 ;分類和NPOV沒有關係; 只制訂了人物分類的規則,但是別類事物卻沒有依據可尋,這本身也是另外一種POV
  • 正方:確立統一明確絕對的標準,以免他人迷惑不解 (阿福編譯: 在明確的分類規則中,因分類必須要有明確性和完整架構,此分類規則容許可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所謂的「條目多了就分類」,這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方法
    • 反方:簡單的起點「分類增添規則」(例如湊足五條成一類);『條目數量不夠就不細分一個分類』是很universal的準則 ; 把規定弄得太嚴太詳細,但是又沒有權力要求任何人都得遵從你的遊戲規則,其結果下場就等於是沒有規則。只要找得出一個條件,這個條件跟其他條件結合就可以產生一個新的分類 。

投票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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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數人基於使用者的角度表達,不要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
  • 經常參與分類的分類者表示希望要有分類規則
    • 反方希望能以數量做為簡明分類規則的起點
    • 正方希望全面思考分類的特性,建立符合邏輯的分類體系(尤其在人物分類上)
  • 歡迎您繼續到Help talk:頁面分類/分類規則討論分類規則。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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