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臺灣與越南關係史
外觀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自動評為重定向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建議改名:「臺灣與越南關係」→「中華民國與越南關係」
[編輯]「臺灣與越南關係」 → 「中華民國與越南關係」:由於無法剪貼移動,請管理員協助移動。--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2日 (一) 03:08 (UTC)
- @Matt Smith:理據?-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4日 (三) 13:14 (UTC)
- 目前的條目把「臺灣」等同於「中華民國」,違反方針WP:NPOV。--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4日 (三) 14:30 (UTC)
- @Matt Smith:這裏可沒等同,移動會更有問題:「中華民國日治時期」?-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4日 (三) 14:49 (UTC)
- 簡介的第一句話就把兩者等同了。敝人的想法是,改名之後,條目內容只保留臺灣的部份,至於中華民國的部份則移動到中華民國與越南關係,其格式就按照其它的「中華民國與XX關係」那樣。--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4日 (三) 14:54 (UTC)
- 應該更動從台灣與越南關係至臺灣與越南關係比較正確。--42.72.202.5(留言) 2016年2月24日 (三) 14:56 (UTC)
- 個人認為可將中華民國(大陸時期)部分拆分移動到中華民國與越南關係,中華民國(台灣時期)在中華民國與越南關係和臺灣與越南關係都敘述,日本時代之前在歸屬於台灣與越南關係。並且對首段作相對應之修正,而非更名或移動。不過這只是我的個人觀點,可能要請更多人來討論看看比較恰當?-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4日 (三) 15:00 (UTC)
- 中華民國(台灣時期)在臺灣與越南關係也要敘述?那不也是把中華民國等同於臺灣嗎?--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4日 (三) 15:24 (UTC)
- @Matt Smith:拜託,這哪算是等同...請問難道這樣就把日治台灣看成日治中華民國嗎?要不然哪來的等同...。不過我猜您想表達的是中華民國(台灣時期)不等同「現在」的台灣。這點我沒意見,但您應該也承認「中華民國(台灣時期)」是在台灣的一個「政府」或「政權」吧(姑且不論其合法性),那這樣沒有不敘述的理由啊(在台灣的某個政權對外關係「屬於」台灣對外關係,而非「等同」)-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5日 (四) 00:00 (UTC)
- 這個提案就算了,反正最後八成又會有某些死忠的反對者跳出來反對,敝人不再討論了。--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5日 (四) 02:01 (UTC)
- @Matt Smith:拜託,這哪算是等同...請問難道這樣就把日治台灣看成日治中華民國嗎?要不然哪來的等同...。不過我猜您想表達的是中華民國(台灣時期)不等同「現在」的台灣。這點我沒意見,但您應該也承認「中華民國(台灣時期)」是在台灣的一個「政府」或「政權」吧(姑且不論其合法性),那這樣沒有不敘述的理由啊(在台灣的某個政權對外關係「屬於」台灣對外關係,而非「等同」)-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5日 (四) 00:00 (UTC)
- 中華民國(台灣時期)在臺灣與越南關係也要敘述?那不也是把中華民國等同於臺灣嗎?--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4日 (三) 15:24 (UTC)
- 個人認為可將中華民國(大陸時期)部分拆分移動到中華民國與越南關係,中華民國(台灣時期)在中華民國與越南關係和臺灣與越南關係都敘述,日本時代之前在歸屬於台灣與越南關係。並且對首段作相對應之修正,而非更名或移動。不過這只是我的個人觀點,可能要請更多人來討論看看比較恰當?-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4日 (三) 15:00 (UTC)
- 應該更動從台灣與越南關係至臺灣與越南關係比較正確。--42.72.202.5(留言) 2016年2月24日 (三) 14:56 (UTC)
- 簡介的第一句話就把兩者等同了。敝人的想法是,改名之後,條目內容只保留臺灣的部份,至於中華民國的部份則移動到中華民國與越南關係,其格式就按照其它的「中華民國與XX關係」那樣。--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4日 (三) 14:54 (UTC)
- @Matt Smith:這裏可沒等同,移動會更有問題:「中華民國日治時期」?-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4日 (三) 14:49 (UTC)
- 目前的條目把「臺灣」等同於「中華民國」,違反方針WP:NPOV。--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4日 (三) 14:30 (UTC)
- 建議轉客棧交社群討論。--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6年2月25日 (四) 00:11 (UTC)
請解除半保護
[編輯]管理員User:Iokseng已經解決移動請求了。--223.140.1.123(留言) 2017年3月16日 (四) 12:15 (UTC)
- 請求解除的人很可疑,本身就是影武者。--Tp0910(留言) 2017年3月16日 (四) 15: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