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察
外觀
陳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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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南贛都察院僉都御史 |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常熟縣 |
字號 | 字元習,號虞山 |
出生 | 成化十八年(1482年) 直隸常熟縣 |
逝世 | 嘉靖十八年(1539年) 直隸常熟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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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察(1482年—1539年),字元習,號虞山,南直隸蘇州府常熟縣(今江蘇省常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贛巡撫。
生平
[編輯]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進士,授南昌府推官。正德初年,升任南京監察御史,隨即改北京監察御史。劉瑾被誅後,明武宗仍然寵信重臣,陳察曾與同官請求勤務講學,節制嗜欲等。因養親而歸鄉。家居九年方謁部補官。宸濠之亂時,上疏請求武宗下罪己詔,奪俸一年。不久巡按雲南等地,協助巡撫何孟春討定彌勒州。
世宗繼位,陳察彈劾太監劉玉、都督沐崧之罪,二人罷官。嘉靖初,巡按四川、京營,與給事中王科彈劾武定侯郭勛貪污。此後升爲南京太僕少卿[1],上疏辭去,而藉此召前給事中劉世賢等二十餘人。世宗大怒,貶遠方雜職。給事中王俊民、鄭一鵬論救,皆被奪俸祿。補廣東海陽縣儒學教諭[1],升任廣信府推官[2]。嘉靖八年(1529年),任浙江按察司僉事[2]。嘉靖十年,升任浙江按察司副使[3]。同年升山西按察使[4]。歷任山西左布政使、山東右布政使[5]。嘉靖十二年(1533年),任浙江左布政使[5]、光祿寺卿[6]。同年,以僉都御史巡撫南贛。兩年後,乞求歸鄉,舉薦前都御史萬鏜、大理卿董天錫等十四人可用。世宗以其徇私妄舉,斥為民。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明實錄:世宗實錄 ,75卷
- ^ 2.0 2.1 明實錄:世宗實錄 ,105卷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122卷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130卷
- ^ 5.0 5.1 明實錄:世宗實錄 ,146卷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153卷
- ^ 《棗林雜俎》:陳察御史騎驢:常熟陳察明遠,任御史按蜀乘驢,布按皆跨馬,減其騶從。按,御史出巡,舊騎馬,後乘輿,不知起於何時,或成化後事。浙有舉子王化,大帽見按台某,某呵之。問所起,對曰「即起於大人乘轎之年。」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03》:「陳察,字元習,常熟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南昌推官。正德初,擢南京御史。尋改北。劉瑾既誅,武宗猶日狎羣小。察偕同官請務講學,節嗜欲,勤視朝,語甚切直。以養親歸。家居九年,始赴補。會帝將親征宸濠。察請無行,而亟下罪己詔。忤旨,奪俸一年。諭羣臣更諫,必置極典。俄巡按雲南。助巡撫何孟春討定彌勒州,以功增秩。世宗即位,疏言金齒、騰衝地極邊徼,既統以巡撫總兵,又有監司守備分轄,無事鎮守中官。因劾太監劉玉、都督沐崧罪。詔並罷還。嘉靖初,按四川。請罷鎮守中官,不聽。帝親鞫楊言,落其一指。察大呼曰:「臣願以不肖軀易言命,不忍言獨死。」帝目攝之,察不為動。退具疏申理,且請下王邦奇於獄,直聲震朝野。巡視京營,與給事中王科極陳武定侯郭勛貪橫狀。擢南京太僕少卿。疏辭,因請召前給事中劉世賢等二十餘人。帝怒,責以市恩要名,貶遠方雜職。給事中王俊民、鄭一鵬論救,皆奪俸。察補海陽教諭。累遷山西左布政使,入為光祿卿。十二年,以僉都御史巡撫南、贛。居二年,乞休,因薦前都御史萬鏜、大理卿董天錫等十四人可用。吏部請從其言。帝奪部臣俸,責察徇私妄舉,斥為民。察居官廉,既歸,敝衣糲食而已。」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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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三》,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二百〇三》,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