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韓共同防禦條約
外觀
類型 | 軍事同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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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953年10月1日 |
簽署地點 | 美國華盛頓特區 |
生效日 | 1954年11月18日 |
締約方 | 大韓民國 美國 |
語言 | 英語 韓語 |
《美韓共同防禦條約》(韓語:대한민국과 미합중국간의 상호방위조약/大韓民國과美合衆國間의相互防衛條約?;英語:Mutual Defense Trea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Republic of Korea)是1953年10月1日美國同韓國締結的軍事同盟條約。根據此條約,韓美任何一方在亞太地區受到攻擊,另一方都給予軍事援助。
詳細內容
[編輯]該條約無限期有效,但若一國向對方提出終止通告,則該條約會在該通告發出時刻的整1年後失效[1]。依照此條約韓國已經在美國近50年參加的大多數主要戰爭中多次出兵幫助美國。越南戰爭期間,韓國派遣了325,517名的參戰兵力協助美軍。
2004年,韓國派出3,300人的宰桐部隊來幫助重建伊拉克,是伊拉克戰爭多國部隊中續美國和英國之後的第三大力量。[2] 2001年以來,韓國在中東地區部署了24,000名士兵用於支持反恐戰爭。2007年又增加了1,800名士兵增援聯合國在黎巴嫩的維和隊伍。
參考資料
[編輯]- ^ Mutual Defense Trea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Republic of Korea; October 1, 1953. Yale Law School. [2014-1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07).
- ^ Zaytun Division official website. [February 17, 2009].[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