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空軍十字勳章 (美國)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空軍十字勳章
Air Force Cross
類型勳章
授予原因「在與敵對武裝力量的戰鬥中冒生命危險並且超越了職責範疇,展現出的超凡的英勇行為」
國家/地區美國 編輯維基數據
頒發單位 美國空軍
頒授資格美國空軍人員
狀態授予中
首次頒發1964年1月4日[1]
頒發總數192枚
追授總數50枚
得主總數187人
空軍十字勳章的勛表
優先順序
上等榮譽勳章
同等美國陸軍:傑出服役十字勳章
美國海軍:海軍十字勳章
美國空軍:空軍十字勳章
下等傑出服役勳章:國防部陸軍海軍空軍海岸警衛隊

空軍十字勳章(英語:Air Force Cross)是美國空軍成員能獲得第二高等級的勳章[2]。空軍十字勳章授予給那些在戰鬥中作出了極度的英勇行為,但不足以頒發榮譽勳章的任何美國空軍人員。空軍十字勳章相當於美國陸軍的傑出服役十字勳章和海軍的海軍十字勳章(可授予海軍、海軍陸戰隊和海岸警衛隊人員)。

歷史

[編輯]

原定名為「傑出服役十字勳章(美國空軍)」,與陸軍傑出服役十字勳章名字相同,於1947年美國空軍成為了獨立軍種之後提議設立。由埃莉諾·考克斯設計,美國國防部紋章研究所的托馬斯·哈德遜·瓊斯製作。1960年7月6日,美國國會通過法案正式設立了此勳章,並在美國法典第10部8742條中將名稱「傑出服役十字勳章」改為「空軍十字勳章」,以表明勳章所屬於美國空軍[3]

第一枚空軍十字勳章追授給古巴導彈危機中陣亡的U-2駕駛員魯道夫·安德森少校,以表彰他的英勇行為[3]

至2008年4月,共授予了192枚空軍十字勳章給187名軍人。於古巴導彈危機中共授予一枚,同時也是它的首次授章紀錄。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行為追授了兩枚。越南戰爭中共授予180枚(越南戰爭中共授予了181枚空軍十字勳章,但其中一枚於2000年升等為榮譽勳章),1975年的馬亞圭斯號事件授予4枚。1991年海灣戰爭授予兩枚,1993年索馬里摩加迪沙之戰授予一枚,2003年於阿富汗巨蟒行動後授予兩枚。最近的一枚則授予了作戰管制員扎克瑞·J·瑞納,以表彰2008年4月6日於阿富汗某山谷作戰時的英勇表現[4]

共追授50枚,其中包括30名戰鬥中失蹤人員。23枚空軍十字勳章授予了空軍士兵(相對於軍官),11枚授予救援小組組員。17名受勛者是美國空軍軍官學校的畢業生,還有13枚則因俘虜期間的表現而授予。

只有四人曾獲頒過一次以上的空軍十字勳章,分別是:

授予條件

[編輯]

總統可將空軍十字勳章授予那些在下列行動中表現出了特別的勇敢,但不足以授予榮譽勳章的美國空軍的成員。

  • 面對美國敵人時的行為
  • 與敵對外國勢力的軍事行動
  • 在友軍中服役時,參與了友軍與敵對勢力(美國為非參戰國)的武裝衝突

— 《美國法典》第十部,第8742條:空軍十字勳章:授予[5]

外觀

[編輯]

空軍十字勳章主體是一個光澤的銅製十字,在十字的正面是一隻在雲上的美國國鳥,白頭海雕,與美國空軍紋章上的設計相同。外圍則由一圈綠色琺瑯制,邊緣鑲金的月桂花環所環繞。勳章的背面留空,每枚授予出的空軍十字勳章都會刻上受章者的名字[3]

綬帶中部是布列塔尼藍色,邊緣則是白色和紅色的條帶。綬帶的式樣幾乎和陸軍的傑出服役十字勳章相同,僅將中央條帶換成了較淺的顏色,以表明兩種勳章之間的相似性[3]。多次獲頒時,在綬帶上加佩橡葉束裝飾[6]

著名受勛者

[編輯]

(以下軍銜為獲得勳章時的軍銜)

參考資料

[編輯]
  1. ^ Major Rudolf Anderson, Jr.. Air Force Link (USAF). [9 February 20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3-03). 
  2. ^ Air Force Instruction 36-2803 Table 2.1: 存档副本 (PDF). [2013-01-14].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3-02-16). 
  3. ^ 3.0 3.1 3.2 3.3 Air Force Cross. Air Force Link (USAF). [2010年10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7-23). 
  4. ^ Ramsey, John, "Airman Gets Medal For Valor", Fayetteville Observer, March 11, 2009, p. 1.
  5. ^ Title 10, Sub-Title D Air Force, Part II Personnel, Chapter 857 Awards and Decorations, §8742. Cornell University Law School. [8 February 20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3-03). 
  6. ^ Title 10, Sub-Title D Air Force, Part II Personnel, Chapter 857 Awards and Decorations, §8744. Cornell University Law School. [9 February 20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3-02).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