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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台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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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台彥(16世紀—1647年),明珍湖廣武昌蒲圻[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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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王台彥中湖廣鄉試舉人,授四川達州知州白蓮教人萬人攻城,他擒殺其首領。因父親逝世辭官。服喪結束後,補河南信陽州知州。楊漣魏忠賢逼害至死,遺體送回信陽州,王台彥撫摸棺材痛哭,撫恤楊漣的家人[1][2]。之後他轉任貴州思南同知,轉銅仁知府,撫定苗人,陞任畢節副使。苗族人與朝廷爭持勘界,王台彥赴六廣河、水西、大方約見酋長,並不接受酋長賄賂的金錢和珠寶,最後平息紛爭回歸。朝廷擢升他為蒼梧參政,不久辭官。永曆元年(1647年)卒[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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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傳第二十四》:王台彥,字明珍,蒲圻人。萬曆三十一年舉於鄉,授達州知州。白達萬人攻城,斬其渠。憂歸。服闋,補信陽。楊漣喪歸,哭恤之。
  2. ^ 穆彰阿《嘉慶重修一統志》·卷四十八·卷三百三十七·武昌府三:王台彥,字明珍,蒲圻人。萬曆舉人,官四川達州知州,有白蓮教匪攻城,台彥計擒其魁,諭散黨與,州境以安。丁父艱歸,服闋,補河南信陽州知州,治聲甚著。時楊漣以論魏璫死,舁骸歸道經信陽,與漣友者不敢視,台彥獨撫棺慟哭且厚恤之。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傳第二十四》:遷司南【思南】同知,轉銅仁知府,撫綏苗人,陞畢節副使。苗酋爭界,直入六廣河、水西、大方,獻金珠不受,卒獻印歸。擢蒼梧參政,乞休。永曆元年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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