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奉國
張奉國(740年—822年4月6日),原名張子良,鄧州向城縣人,唐朝武官。
元和二年(807年)十月,鎮海軍節度使李錡謀反,殺留後王澹。李錡以宣州富饒,派四院隨身兵馬使張子良、李奉仙、田少卿領兵三千攻打宣州、歙州、池州。三人知道李錡要失敗,便與李錡的外甥牙將裴行立共同策劃討伐李錡。張子良在準備出發時,當晚把將士們召集起來,對他們說:「李僕射謀反叛逆,官軍已經從各地匯集起來,常州和湖州的李深與趙惟忠接連敗死,李僕射的形勢已經窘迫。何不效力朝廷,轉禍為福!」部眾都很高興,三位將領回軍直奔鎮海軍城。裴行立點着火,擂鼓吶喊,在城內響應,領兵攻打軍府牙門。李錡得知張子良等人起兵,大怒,光腳逃走。李錡被隨從們捉住,裹着帳幕,將他用繩索縋到城下,給他帶上枷鎖,送往京城。十月十九日,鎮海軍將本軍發生的事情上奏朝廷聞知。十一月初一,李錡被押送到長安,唐憲宗親臨興安門,當面責問他。李錡回答說:「我起先並沒有造反,是張子良等人教我這樣做的。」憲宗說:「你身為主帥,既然張子良等人策劃造反,你為什麼不將他們殺了,然後再入京朝見?」李錡無法回答,於是將他和兒子李師回一併腰斬。張奉國早年平定徐州,這是轉任金吾將軍。白居易上言:「應該進升張奉國,以表彰天下忠臣之心。」十一月初三,以張子良為檢校工部尚書、左金吾衛將軍,封南陽郡王,賜名奉國;田少卿檢校左散騎常侍、左羽林將軍,代國公;李奉仙檢校右常侍、右羽林將軍,邠國公;裴行立為泌州刺史,贈王澹給事中。張奉國轉任檢校刑部尚書充振武、麟、勝等州節度營田觀察處置等使。
唐憲宗平淮西吳元濟,功臣李光顏等來朝,想要開內宴,下詔六軍使修麟德殿之東廊。軍使張奉國以公費不足,出私財以助用,便稟告宰相。裴度從容啟奏:「陛下營造,有將作監等司局,豈可讓功臣破產營繕?」唐憲宗生氣張奉國泄漏財政機密,元和十三年(818年)二月十三日,憲宗令張奉國致仕,任命他為鴻臚卿。二月十八日,任命李文悅為右武衛大將軍,充任威遠營使。疏浚龍首池、興建承暉殿,土木工程逐漸興起。之前,由宦官擔任六軍辟仗使,猶如節度使的監軍使,不發印信。張奉國獲罪後,才頒賜印信。四月十五日,內廷拿出廢置印符兩方,賜給了左、右三軍辟仗使。辟仗使可舉發懲處軍政過失,事務可以直接奏報皇帝。長慶二年三月十一壬寅,左驍衛上將軍張奉國去世,年八十三歲。
參考文獻
[編輯]- 元稹《唐故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兵部尚書兼左驍衛上將軍充大內皇城留守御史大夫上柱國南陽郡王贈某官碑文銘》
- 《舊唐書》卷14 本紀第14、卷16 本紀第16
- 《新唐書》卷7 本紀第7
- 《舊唐書》卷112 列傳第62 李錡、《新唐書》卷224上 列傳第149上 叛臣上 李錡
- 《舊唐書》卷170 列傳第120 裴度、《新唐書》卷119 列傳第44 白居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