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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敷 (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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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敷(530年—564年),仲遠臨川[1][2]南梁南陳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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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敷身形矮小瘦弱,但個性卻比同輩剛毅果敢,他也豪邁好義,輕視金錢而重視士人,家鄉的任氣少年都會歸附他[1][2]侯景之亂時,鄉人周續以討伐侯景名義聚眾,時任臨川內史的始興蕃王蕭毅讓他管理臨川郡,周續的部下卻侵略蕭毅,周敷就保護他,親自率令自己部送至他到豫章。當時觀寧侯蕭永、長樂侯蕭基、豐城侯蕭泰都因為避難流離失所,聽聞周敷有信用和道義,都到他處依附。他憐憫蕭氏的危懼,降低身分尊敬他們,贈送豐厚救濟,送蕭氏西行[3][4]。之後周續部下爭權反叛,他們殺死周續投降周迪;周迪本身不是門閥之後,恐怕自己失去人心,就希望結交家族有名聲的周敷。周敷不能確保自己的安全,對周迪十分恭敬,周迪憑着周敷慢慢聚集不少兵士,割據臨川的工塘,周敷則鎮守臨川郡。侯景被平定,梁元帝封周敷為使持節通直散騎常侍、信武將軍、寧州刺史,封爵西豐縣侯,食邑一千戶[5][6]

陳武帝受禪建立南陳,王琳據守上流,余孝頃和王琳黨羽李孝欽等人共同圍攻周迪,周敷羅致人馬協助他,並在擒拿余孝頃一事中立下功勞。熊曇朗殺害周文育,割據豫章,率領萬多名士兵襲擊周敷,到城下後他出戰,大敗熊曇朗,追擊五十多里,熊曇朗單只能隻身逃走,他取得熊曇朗的糧餉。熊曇朗敗走巴山郡,收合餘眾,周敷因此和周迪、黃法𣰋出兵圍攻,殺死熊曇朗[7][8]。王琳平定後,周敷獲授散騎常侍、平西將軍、豫章太守,當時江南割據首領都顧念自己的根據地,私自署任官員不聽朝廷號召令,但陳廷無暇討伐,只能讓他們羈縻,唯獨周敷獨先入朝。天嘉二年(561年),周敷赴朝,進號安西將軍,給他一部鼓吹,賜一部女樂,令他回到豫章鎮守[9][10]

周迪認為周敷屬於自己部下,竟然比自己顯貴,深感不平、於是舉兵造反,遣派弟弟周方興出兵襲擊他。他打敗周方興,率眾跟從都督吳明徹攻擊敗周迪,並擒拿周方興和各武裝首領。朝廷下詔任用周敷為安西將軍、臨川太守,其餘依舊,不久徵任為使持節、都督南豫北江二州諸軍事、鎮南將軍、南豫州刺史,增食邑五百戶,仍然任職常侍、獲得鼓吹[11][12]。天嘉五年(564年),周迪帶領殘餘部隊回襲東興縣陳文帝派都督章昭達攻打周迪,周敷再次跟隨軍。到定川縣遇到周迪,周迪對他說:「過去我們兄弟同心合力,有共同祖先,怎會互相傷害。今天我願意負罪還朝,與你披露心襟,希望請你先立盟誓。」他答應了周迪,但剛剛登上誓壇就被周迪殺死,虛歲三十五。朝廷協助喪事,葬於建康,,兒子周智安嗣爵,官至太僕卿[13][1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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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陳書·卷十三·列傳第七》:周敷字仲遠,臨川人也。為郡豪族。敷形貌眇小,如不勝衣,而膽力勁果,超出時輩。性豪俠,輕財重士,鄉黨少年任氣者咸歸之。
  2. ^ 2.0 2.1 南史·卷六十七·列傳五十七》:周敷字仲遠,臨川人也。為郡豪族。敷形貌眇小,如不勝衣,膽力勁果,超出時輩。性豪俠,輕財重士,鄉黨少年任氣者咸歸之。
  3. ^ 《陳書·卷十三·列傳第七》:侯景之亂,鄉人周續合徒眾以討賊為名,梁內史始興藩王蕭毅以郡讓續,續所部內有欲侵掠於毅,敷擁護之,親率其黨捍衛,送至豫章。時觀寧侯蕭永、長樂侯蕭基、豐城侯蕭泰避難流寓,聞敷信義,皆往依之。敷愍其危懼,屈體崇敬,厚加給卹,送之西上。
  4. ^ 《南史·卷六十七·列傳五十七》:侯景之亂,鄉人周續合眾以討賊為事,梁內史始興蕃王蕭毅以郡讓續,續所部有欲侵掠毅者,敷擁護之,親率其黨,捍送至豫章。時梁觀甯侯蕭永、長樂侯蕭基、豐城侯蕭泰避難流寓,聞敷信義,皆往依之。敷湣其危懼,屈體崇敬,厚加給恤,送之西上。
  5. ^ 《陳書·卷十三·列傳第七》:俄而續部下將帥爭權,復反,殺續以降周迪。迪素無簿閥,恐失眾心,倚敷族望,深求交結。敷未能自固,事迪甚恭,迪大憑仗之,漸有兵眾。迪據臨川之工塘,敷鎮臨川故郡。侯景平,梁元帝授敷使持節、通直散騎常侍、信武將軍、寧州刺史,封西豐縣侯,邑一千戶。
  6. ^ 《南史·卷六十七·列傳五十七》:俄而續部下將帥爭權,殺續以降周迪。迪素無簿閥,又失眾心,倚敷族望,深求交結。敷未能自固,事迪甚恭,迪大憑仗之。迪據臨川之工塘,敷鎮臨川故郡。侯景平,梁元帝授敷甯州刺史,封西豐縣侯。
  7. ^ 《陳書·卷十三·列傳第七》:高祖受禪,王琳據有上流,余孝頃與琳黨李孝欽等共圍周迪,敷大致人馬以助於迪。迪擒孝頃等,敷功居多。熊曇朗之殺周文育,據豫章,將兵萬餘人襲敷,徑至城下,敷與戰,大敗之,追奔五十餘里,曇朗單馬獲免,盡收其軍實。曇朗走巴山郡,收合餘黨,敷因與周迪、黃法𣰋等進兵圍曇朗,屠之。
  8. ^ 《南史·卷六十七·列傳五十七》:陳武帝受禪,王琳據有上流,余孝頃與琳黨李孝欽等共圍周迪,敷助於迪,迪禽孝頃等,敷功最多。熊曇朗之殺周文育,據豫章,將兵襲敷,敷大破之。曇朗走巴山郡,敷因與周迪、黃法奭等進兵屠之。
  9. ^ 《陳書·卷十三·列傳第七》:王琳平,授散騎常侍、平西將軍、豫章太守。是時南江酋帥並顧戀巢窟,私署令長,不受召,朝廷未遑致討,但羈縻之,唯敷獨先入朝。天嘉二年,詣闕,進號安西將軍,給鼓吹一部,賜以女樂一部,令還鎮豫章。
  10. ^ 《南史·卷六十七·列傳五十七》:王琳平,授散騎常侍、豫章太守。時南江酋帥,並顧戀巢窟,唯敷獨先入朝。天嘉二年,詣闕,進號安西將軍,令還鎮豫章。
  11. ^ 《陳書·卷十三·列傳第七》:周迪以敷素出己下,超致顯貴,深不平、乃舉兵反,遣弟方興以兵襲敷。敷與戰,大破方興。仍率眾從都督吳明徹攻迪,破之,擒其弟方興並諸渠帥。詔以敷為安西將軍、臨川太守,餘並如故。尋徵為使持節、都督南豫北江二州諸軍事、鎮南將軍、南豫州刺史,增邑五百戶,常侍、鼓吹如故。
  12. ^ 《南史·卷六十七·列傳五十七》:周迪以敷素出己下,超致顯達,深不平,乃舉兵反,遣弟方興襲敷,敷大破之。仍從都督吳明徹攻破迪,禽方興。再遷都督、南豫州刺史。
  13. ^ 《陳書·卷十三·列傳第七》:五年,迪又收合餘眾,還襲東興。世祖遣都督章昭達征迪,敷又從軍。至定川縣,與迪相對。迪紿敷曰:「吾昔與弟戮力同心,宗從匪他,豈規相害。今願伏罪還朝,因弟披露心腑,先乞挺身共立盟誓。」敷許之,方登壇,為迪所害,時年三十五。詔曰:「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南豫州緣江諸軍事、鎮南將軍、南豫州刺史西豐縣開國侯敷,受任遐征,淹時違律,虛衿姦詭,遂貽喪仆。但夙著勤誠,亟勞戎旅,猶深惻愴,愍悼於懷。可存其茅賦,量所賻卹,還葬京邑。」諡曰脫。子智安嗣。
  14. ^ 《南史·卷六十七·列傳五十七》:迪又收餘眾襲東興,文帝遣都督章昭達征迪,敷又從軍。至定川縣與迪相對,迪紿敷求還朝,欲立盟,敷許之。方登壇,為迪所害。諡曰脫。子智安嗣,位至太僕卿。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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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陳書·卷13》,出自姚思廉陳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南史·卷67》,出自李延壽南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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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書》·卷十三·列傳第七
  • 南史》·卷六十七·列傳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