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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地下水超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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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地下水超採區中國華北平原自1970年代起逐漸形成的地下水超採區。這是全世界最大的地下水超採區。[1][2]

簡介[編輯]

華北地下水超採區主要覆蓋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同海河流域基本重合。1980年以前,海河流經的華北平原是中國洪澇災害最嚴重的區域之一。1954年、1956年、1963年、1964年都發生過重大水災。1963年,河北省發生連降七天的特大暴雨,局部地區降雨量達2050毫米,創中國內地最高紀錄;平均雨量超500毫米的地區達4.3萬平方公里,總水量超過所經河道總泄洪量的10倍。當時天津市水位僅低於大堤不足2米,比天津百貨大樓高5米。水災導致京廣鐵路坍塌,行車中斷。1963年海河特大洪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0多億元人民幣(當年的物價),救災費用10億元人民幣。[1][2]

1963年11月17日,毛澤東發出「一定要根治海河」的號召。根據其指示,水利部、河北省制訂出了治理海河方案,方案內容是「上蓄、中疏、下排」和「以排為主」。到1979年,大規模根治海河工程基本完工,海河流域上游續建、擴建、新建了截洪用的大中型水庫30多座,中下游開挖子牙新河滏陽新河永定新河漳衛新河等53條骨幹河道,總長3641公里,並築防洪堤3260公里。截至2000年,海河流域各主要河流上建有大中型水庫1900多座,其中大型水庫31座,總庫容達到294億立方米,控制山區面積的85%,控制海河流域徑流量的95%。[1]

在大興防澇水利且工農業用水量猛增的情況下,1980年左右,河北省內河流幾乎全部乾涸。自1970年代起,華北開始打井抗旱。[1]1973年起,國家每年撥專款及設備支持中國北方17個省、市、自治區開展北方地區抗旱打井工作。[3]1980年成為海河流域的歷史分水嶺,河北省從水災多發轉變為到處缺水、地表水皆被污染。[1]

首個提出河北地下水漏斗概念的水利專家是河北省水利廳的魏智敏。1984年,在對比多份《河北省平原區地下水通報》後,魏智敏發現河北省多個區域的地下水水位很低,地下水埋深等值線呈漏斗狀出現。魏智敏認為這是當時全中國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區。但1980年代前期,「河北到底缺不缺水」仍是中國水利界的爭論焦點。當時魏智敏等河北省水利工作者認為河北省缺水,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部長錢正英等水利部高層和以清華大學黃萬里為代表的水利專家都認為河北並不缺水。直到1985年,「河北省城市供水、工農業節水、水資源保護學術討論會」上,河北省缺水才成為各方共識,魏智敏撰寫了會議宣言紀要,並在會後接受了新華社採訪。[1]

1985年,魏智敏在接受《瞭望》雜誌採訪時,提到河北地下水漏斗區,河北存在中國最大地下水漏斗區的消息首次經媒體廣泛傳播。採訪發表後,這一觀點獲得地下水研究者的贊同,但地質部門不承認。1980年代末,「地下水漏斗區」這一事實逐漸被專業人員和公眾接受。當時北京市、天津市的專家提出北京市、天津市同樣有嚴重的漏斗現象,「華北大漏斗」的說法自此產生。1990年左右,華北地下水漏斗區成為水利部門、地質部門的共識。[1]

從1960年代初到2010年代初,佔中國水資源總量1.7%的華北平原承載着中國5.3%的人口,生產出中國5.5%的糧食,為中國創造5.7%的GDP總量。華北雖然扭轉了歷史上「南糧北調」的局面,但這是以機井對地下水的超量開採為代價而達成的。截至2010年代初,河北省有約200萬眼機井,其中正運作的有80萬眼。華北平原深層地下水超採區每年開採量12.4億立方米。根據官方通報,到2010年代初,75%以上的地區用水需地下水,華北平原地下水存儲量減少了近2000億立方米。[1]

截至2010年代初,河北省地下水年均超采量已達40億立方米,占河北省200億立方米年均用水量的五分之一。2011年中國地質科學院水文地質環境研究所發佈數據稱,包括深層漏斗、淺層漏斗的華北平原複合地下水漏斗區,面積已佔華北平原總面積的52.6%,達73288平方公里,其中河北省境內形成7個深層地下水漏斗區,總面積達4.4萬多平方公里。而「寧柏隆」(寧晉縣柏鄉縣隆堯縣)漏斗區2012年12月底中心區地下水埋深距地面73.12米,比上年同期降6米,為華北平原最為嚴重的淺層地下水漏斗區。[1]

1970年代初期,漏斗僅限今河北省冀州市棗強縣桃城區一帶,俗稱「冀棗衡」漏斗。到2010年代,冀棗衡漏斗區已成為大漏斗區,面積8800多平方公里,而且已和德州滄州、邢臺的漏斗區連成一個大複合型漏斗區。截至2014年,河北省共有地下水漏斗區25個,其中漏斗面積超1000平方公里的有7個。[2]

河北省的深層地下水漏斗中心為衡水、滄州。兩地最低水位90多米。淺層地下水漏斗主要位於邢臺北部地區。天津塘沽的最大埋深曾達110米,北京的最大埋深60多米。河北省水文局的數據顯示,2000年到2012年底,河北省平原區淺層地下水平均埋深下降4.07米;而在深層地下水漏斗核心區,邢臺東部地區這13年間平均埋深下降8.45米,滄州下降7.53米,衡水下降12.96米。[1]

由於地下水超采,污水填充進來,地下水水質遭污染。部分地區如滄州市發生普遍性氟斑牙、氟骨病等中毒現象。此外因地下水超采導致的地面沉降已十分嚴重。例如滄州市1970年至2006年間,地面沉降2.4米。1980年代末,河北省邢臺市柏鄉縣出現地面大裂縫,2006年6月底柏鄉縣這條長度超過8公里的大裂縫在大雨後顯現,最寬處0.7米,最深處1.5米。[1]2006至2010年,衡水市共出現10起較大的地裂縫,最長的是武邑縣阜城縣的一條長8公里的地裂縫。[2]

2003年,地下水「漏斗區」從中國行業術語中消失,改用水利部發佈的「地下水超採區」這一新名詞。根據水利部的定義,「地下水超採區」是指地下水開採量超可開採量,導致地下水水位持續下降,或者因開發利用地下水而引發環境地質災害或者生態惡化。[1]

2013年兩會期間,民革中央提出在華北建立水資源戰略儲備系統。民革中央委員、北京大學地球與空間科學學院教授吳泰然,及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賈邵鳳都提出了華北水資源戰略儲備系統的必要性。[1]

2014年底,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長江水到達華北,每年供水量30億噸。南水北調有可能會逐步緩解華北地下水超采狀況。按照規劃,南水北調工程全部完成後,華北每年將多出100億立方米水,從而緩解中國北方10多個省市的水危機。[1][2]

2015年4月16日,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其中提出「開展華北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超採區內禁止工農業生產及服務業新增取用地下水。」[4]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