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三八紅旗手
外觀
全國三八紅旗手是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在每年三八婦女節頒給優秀勞動婦女的榮譽稱號[1]。
概述
[編輯]全國三八紅旗手錶彰在中國各條戰線上,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出顯著成績的婦女先進人物。
三八婦女節的成立與共產黨有密切關係。1910年8月,在丹麥哥本哈根召開了國際社會主義者第二次婦女代表大會,會上第二國際創始人之一克拉拉·蔡特金提議成立婦女節。1960年,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決定,在紀念三八婦女節五十周年的時候,表彰1萬個婦女先進人物和以婦女為主的先進集體,並分別授予「三八紅旗手」、「三八紅旗集體」的獎狀和獎旗。從此,開始了每年三八紅旗手的頒佈。
1978年9月9日,康克清在「中國婦女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中,號召全國婦女廣泛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並開展評選三八紅旗手活動。
目前在頒發紅旗手同時,還頒發「全國三八紅旗集體」、「全國巾幗文明崗」、「全國巾幗建功標兵」、「全國巾幗建功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評選條件
[編輯]在1979年9月,根據當時的文件,凡具備下列第一項條件,同時具備其他任何一項條件的,均可評選為全國三八紅旗手。[2]
- 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熱愛集體,積極響應黨和政府的號召,遵紀守法者。
- 熱愛本職工作,能團結同志在生產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者。
- 大公無私、作風正派、敢於抵制不正之風,堅決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者。
- 在刻苦學習政治、文化、科技、業務知識等方面有優異成績者。
- 用社會主義思想處理好婚姻、家庭關係,在教育子女、計劃生育等方面起模範帶頭作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