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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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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國和「以」法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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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管和本條目中,皆將「rule of law」作為「以法制國」,"rule by law"作為「依法治國」,然在VOA的這篇文章中卻給出了相反的翻譯,可否提出可靠的參考資料說明此二詞。 Yangwenbo99自由理性 2016年6月25日 (六) 09:47 (UTC)[回覆]

「依」法治國和「以」法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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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管和本條目中,皆將「rule of law」作為「以法制國」,"rule by law"作為「依法治國」,然在VOA的這篇文章中卻給出了相反的翻譯,可否提出可靠的參考資料說明此二詞。 Yangwenbo99自由理性 2016年6月25日 (六) 14:22 (UTC)[回覆]

@Yangwenbo99:VOA的原句是「他的反腐是『以法治國』(rule by law)的最佳體現,而不是『依法治國』(rule of law)」。除了與閣下用字不同外,感覺中文維基百科裏的「法管」和「法治」與之並無衝突?大致看了一下——美國律師協會在此指出了四點rule of law的釋義,第一點是「A system of self-government in which all persons, including the government, are accountable under the law」。至於rule by law,外界通常持批評口吻。閣下所指的「相反」可否進一步闡釋?Kou Dou 2016年6月26日 (日) 07:49 (UTC)[回覆]
(!)意見--「依法治國」在實踐上,有可能是rule of law, 也可能是rule by law,不當然是後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7日 (一) 12:00 (UTC)[回覆]
您好,我的意思就是將法治和「以法制國」作為同義詞可能不當,可否有確切的參考資料給出這個翻譯的來源。Yangwenbo99自由理性 2016年7月1日 (五) 13:15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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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法治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9日 (日) 11:29 (UTC)[回覆]

對「『依』法治國」與「『以』法治國」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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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wenbo99@Wetrace如題。希望各位能夠清楚認識到。以字義邏輯解釋:

  • 依,依照;依照法律治理國家,屬於法治精神;
  • 以,使用;使用法律治理國家,即法律工具主義,即「法制」(希望各位使用法制,而非以法而治、以法治國、以法制國 等)。

—— だ*ぜ 謹此敬上 留言Comment𓋹簽名Signature 2018年7月16日 (一) 17:54 (UTC)[回覆]

刪除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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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其屬於個人觀點,亦無所佐證,在此予以存檔。如找到來源、或需恢復、等等,可在此取用:

—— だ*ぜ 謹此敬上 留言Comment𓋹簽名Signature 2018年7月16日 (一) 18:2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