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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沙中綫偷工減料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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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專題 (獲評丙級中重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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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丙級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中重要度

(無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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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嚴重的事件都只是「丙級中重要/關注度」!?有冇搞錯?誰來評的?陳帆林鄭還是馬時亨評的嗎?123.202.222.33留言2018年8月17日 (五) 17:22 (UTC)[回覆]

樓上,可以承認一下嗎?這個所謂的評級只是由閣下提出和定義吧?你只是舉出所謂標準但未有發起過廣泛討論,我不認為你所提出的很有代表性,在這樣瓜田李下的環境,為免被誤會,請閣下立即移除模板,以免被扣上破壞之名。123.202.222.33留言2018年8月18日 (六) 07:59 (UTC)[回覆]

「一直以來,條目進行評級之前並不需要先討論」!? 我也知道「釣魚台和台灣自古以來是中國的地方」……同樣都是因為有人擅作主張才會說出這種話來。 不要老是叫人看什麽維基方針怎樣怎樣說,維基所提倡的先作討論尋求共識這一點你已經做不到。請閣下注意, 維基不是一個你想怎樣就怎樣說了算的地方 。問題重點不在於「由你聲稱根據標準而作出操作」,事實是你繞過程序不作提議繞過討論, 將一些社會議題條目擅作評級,有意無意地矮化個別社會議題重要性,明顯是在破壞。 123.202.222.33留言2018年8月18日 (六) 08:54 (UTC)[回覆]

在如此瓜田李下的情況閣下的舉措實在令人生疑。 這不是別人的問題 而是閣下根本對維基生態有着自己一套解讀, 企圖高舉維基方針片面解讀,論點站不住腳卻要斷章取義,無助閣下爭取支持。 發起討論固然必要,但應該先善用 條目的討論頁面,而不是跑到老遠去做所謂的假諮詢假討論 (到時沒人回應就聲稱有100%支持聲音,但原來那一百巴仙只是來自你一人動議,拜託少來這種心機)。另外,由於未經事前討論,相關模板將會被移除,請閣下切勿於事後發動編輯戰,否則將會被視為回退破壞,閣下 將有機會被封禁。123.202.222.33留言2018年8月18日 (六) 09:15 (UTC)[回覆]

我的問題和你的問題有何不同?是我在不斷建設,你則相反,只在評價,你看到分別在哪嗎?你口說幾句評價當然容易,本來我並不那麽介意被指指點點,但你不作討論就一槌定音評價什麽條目什麽事情「不那麽有關注度」,你說不涉政治原因,但你的手法和事後話自己怎樣「依法辦事」,根本就和「政治操作」沒有兩樣。所以,請你還是注意和約束一下,不要讓自己有意無意為維基帶來這些「你不認為是的政治問題」。123.202.222.33留言2018年8月18日 (六) 12:42 (UTC)[回覆]

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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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和在下就這條條目有關香港專題評級出現一些意見(原本的話題在討論:沙中綫偷工減料醜聞#(無題))。在下當時評級的時候是評為丙級條目和中重要度條目。然而IP不同意,指出「不認為你所提出的很有代表性」。故在下尋求評級共識,以下為在下為何會將其評級為丙級條目和中重要度條目的原因:

  • 丙級條目:
  1. 首先從乙級條目來看,其中一個標準為「所有重要或可能有異議之處皆有引用」。然而條目內確實有重要內容欠缺來源(例如有關工程偷工減料的情況)
  2. 丙級條目其中一個要求是「有一個或多個在乙級標準要求沒有達到」。上一點有提及乙級條目的標準,故這已符合丙級條目的其中一個標準,而乙級條目已經可以不用考慮
  3. 丙級條目另一要求是「格式、結構等方面質量均高於初級」。這很明顯是符合這個要求的。章節分拆得宜,結構亦未見有明顯問題(除了資料來源的引用格式不太好之外)。故亦符合這個標準。
  • 中重要度:
  1. 其中一個標準是「或者評級當月頁面瀏覽次數達3K以上」,而在下評級的那天推前一個月計算,條目只有4279次瀏覽。高重要度的其中一個標準是5000次瀏覽。
  2. 另一些標準是「在該條目主題所在的主要領域中具有重大影響力,在香港也有着一定影響力的主題」。該條目主題很明顯是香港鐵路,而在香港鐵路而言在下沒有記錯應是第一次出現如此程度的失誤。加上這個議題在香港引來非常多的關注。故此這個標準已經達到。
  3. 高重要度的其中一個標準是「在全世界也有着一定影響力的主題」,但是在下亦只找到3篇外媒新聞[1][2][3](如果有其他外媒新聞歡迎提及)。在下認為3篇新聞不等於「在全世界也有着一定影響力的主題」。舉個例子,香港獨立運動是其中一篇高重要度的香港條目,各位可以看看有關這個話題的新聞是有多少,且看看作出報導的是那些媒體。
另附上Wikipedia:香港專題/評級#質量評級標準Wikipedia:香港專題/評級#重要性評級標準供參考。歡迎參與討論,謝謝。--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8月18日 (六) 08:57 (UTC)[回覆]

「其中一個標準是「或者評級當月頁面瀏覽次數達3K以上」,而在下評級的那天推前一個月計算,條目只有4279次瀏覽。高重要度的其中一個標準是5000次瀏覽。」 不見得瀏覽數目不足5000就可以成為被強行評級的理由,挑剔瀏覽 次數不達標準強行評級,客觀結果確實是矮化個別社會議題的關注度「沒那麼高」。123.202.222.33留言2018年8月18日 (六) 09:30 (UTC)[回覆]

  • 5000次的標準是寫得非常清楚,閣下不同意5000次的要求的話請提請修改。而在下評級這條條目的時候確實沒有5000次瀏覽。那請證明這條條目是「在香港有一定影響力,和在全世界也有着一定影響力的主題」,畢竟高重要度是有兩個標準(1.「在香港有一定影響力,和在全世界也有着一定影響力的主題」;2.「評級當月頁面瀏覽次數達5K以上」),達到其中一個標準則可。在下已經證明了這條條目不是「在全世界也有着一定影響力的主題」。如果閣下不同意在下的證明,請自行證明這條條目是「在全世界也有着一定影響力的主題」,説服在下修改/令他人信服這條條目是高重要度。另請假定善意。請閣下就有關「確實是矮化個別社會議題的關注度『沒那麼高』」的説法請提供證據證明,否則請不要發佈這些無助推進此討論的言論。謝謝。--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8月18日 (六) 10:00 (UTC)[回覆]

評分有理有據,未見不恰當之處,如認為標準不合理,正如F兄所言,可提請修改,向社群尋求共識。--No1lovesu留言2018年8月18日 (六) 10:10 (UTC)[回覆]

有理有據,但沒規沒矩,甚至來得有點鬼祟的評級,難道也應該推崇? 在你高舉上面聲稱的標準之前,撫心自問自己有沒有經過公開討論,繞過討論,再自詡自己是跟着方針去做,都說不過去。 在條目建立未臻完善之前,不代表就沒有高注意度或高重要度,與其執意濫竽充數地為個別條目去評級,為何只有別人應該去完善條目,而你卻沒有半點可以做到?你難道只帶有評級這單一功能嗎? 「請閣下就有關「確實是矮化個別社會議題的關注度『沒那麼高』」的説法請提供證據證明,否則請不要發佈這些無助推進此討論的言論。」 你不是已經利用了什麼門檻去企圖將 本條目扣上一個不那麼重要的帽子嗎?要別人將你的行為再加以說明?是不是有點煩?本來見閣下由無視討論尋求共識,到現在「要求推進討論」,本應該值得欣喜,但請閣下必須明白,要推進討論其實不應該在這裏討論,閣下應該善用條目的討論版,而不是跑到老遠另闢論壇。 182.239.89.78留言2018年8月18日 (六) 16:45 (UTC)[回覆]

  • 上面似乎沒有注意到維基百科:香港專題/評級中有一句:「香港專題的人和成員都可以自由添加或改變條目的評級。我們同樣歡迎未參與本專題的朋友進行評級,但請注意尊重專題內的統一意見,以避免不必要的爭執」。在下是香港專題的成員,並只需要根據Wikipedia:香港專題/評級#質量評級標準Wikipedia:香港專題/評級#重要性評級標準評級則可。在下根據上述標準進行評級的過程中無需經其他人討論(當然是根據上述標準進行評級;甲級條目需額外評級,但在下從沒有評過甲級),如果其他人不同意這個評級大可以提出理性討論而不是指責在下。在下私認為「未臻完善」並不是「重要度」的考慮因素,建議閣下看一看重要度評級的要求是什麼。至於為何在下選擇在這裏請求社群來看看是因為原本在條目的討論頁的討論氣氛令在下無法繼續討論,這位IP用戶似乎數次就在下的編輯行為作出一些負面的猜測性言論(即是沒有假定善意,指引開首「除非有明確的證據,不然應假定致力於這個計劃的人們在試圖幫助這個計劃,並非在傷害這個計劃;如果需要批評,請對編者的行為展開討論,但在沒有明確的證據時要避免指責他人有不良動機」)而不是討論該條目是否應該這樣評級。此等氣氛試問又如何開展一個討論,討論「丙級條目、中重要度」的評級是否恰當?至於閣下有關完善條目的問題,在下只能回答一句:「在下是有完善條目,不過很多時候都不在香港的範疇。在下於條目空間編輯佔在下總編輯數43%;評級的只佔在下總編輯數6%都沒有」。在下希望這個討論應該回歸到是談論是否應該這樣評級。不過在下必須強調根據香港專題條目和重要度評級標準而自由評級的行為本身並無問題,這是香港專題頁面寫得很清楚的守則(誠然,如果不跟前述兩項標準,那必然有問題)。--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8月18日 (六) 17:23 (UTC)[回覆]

這位1998年生,雖然你年紀輕輕,本來大家都不能小看你,但你在待人接物的態度確實不能稱得上好,首先你說話可以公道一點嗎?一如早前所言,人家不斷建設,你則相反,只在評價,口說幾句評價當然容易,但你從來沒有為完善條目而幫忙,你想別人怎樣看待你?自己搞出問題來,卻要誣捏是別人對你惡意推定!不客氣地說,你的所謂的「對條目評級」只是一些很容易辦到的貢獻,但也請不要為了濫竽充數滿足自己而踐踏別人,去滿足自己的貢獻慾和為你自己建立什麼維基榮譽。再說,本來我並不那麽介意被指指點點,但你不作討論就一槌定音評價什麽條目什麽事情「不那麽有關注度」,你說不涉政治原因,但你的手法和事後話自己怎樣「依法辦事」,根本就和「政治操作」沒有兩樣,閣下事前不作討論,自把自為做出這樣討厭的手法和行徑在先,儼如香港高官由上而下的處事手法,你現在還要求我們要包容性格或有缺陷、不懂協作完善條目的你,對你作最大程度的善意推定?請問你是不是有點貪婪和過分?還是請你注意和約束一下自己,不要再有意無意將這些「你自以為沒有問題的問題」帶到維基好嗎?123.202.222.33留言2018年8月19日 (日) 09:28 (UTC)[回覆]


  • (&)建議123/182ip專注監察納稅人工程。此「重要度評級」甚少有讀者留意。即使我等對醜聞痛心,在世界範圍未必非常重要。建議將精力花在,如何有理有節地向公眾表達工程問題。 ——CommInt'l留言2018年8月18日 (六) 17:37 (UTC)[回覆]

那種偏執狂,絕對會令編輯者覺得煩厭和氣餒。自問很努力地完善條目,有新聞進展都會盡量於條目盡快補充。偏偏那個執意於為條目評級的那個人,就是從來沒有為條目內容擴充完善去作出努力,反而執意在這裏長篇大論去強調自己「依法辦事」。我想那個人才更有需要將精力花在完善條目之上,而不是執意於為條目去評級。123.202.222.33留言2018年8月19日 (日) 09:34 (UTC)[回覆]

  • 評級不是一切,它會隨條目內容的改善而有所提升,所以評級於我而言並不算是甚麼。不過重要度方面,IP為我帶來了一個清新的見解:一個事物在不同地方的重要度皆有所不同。舉隅:在2003年,SARS於香港而言具有極高重要度,但歐美地方基本上皆聚焦於美伊戰爭,而非SARS。重要度其實在產生之初已經有一個地域中心的問題,我認為這會導致它有被廢除的必要。Sæn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樑列表消綠 2018年8月19日 (日) 09:56 (UTC)[回覆]

一個條目的重要程度或關注度不是由任何人去定義,尤其是當該條目涉及到新聞事件,強言什麼不達瀏覽數目,強行定義該條目是一個低關注度或低重要程度,這無疑是打壓或扣帽子的手段。很同意閣下意見,不同地區對個別新聞事件的關注度或有不同,但不代表該件事件就是不重要。 講開又講那位F君雖然口說不涉政治理由, 但其所作所為 實未免太瓜田李下 尤其是此君曾經以「侵犯版權」為由將條目內裏涉及事件的新聞描述大舉移除,而不是試圖參與謄寫條目,個人覺得這根本如何蟹無異此君的所謂貢獻實在叫人不以為然甚至側目,請不要怪我對此君較難作出善意推定。123.202.222.33留言2018年8月19日 (日) 13:02 (UTC)[回覆]

沒人要求你什麼什麼,只是不明白你為何那麼熱衷為條目評級,但又從來不願意為改善條目而努力。當然,我明白指手畫腳從旁說三道四這些所謂貢獻,是比較容易做出來,只是別人不斷建設,你建設了什麼出來? 如果你想要做一個監工的角色,對不起,你實在應該要虛心學習,先由編輯和待人接物學起。182.239.87.204留言2018年8月19日 (日) 16:14 (UTC)[回覆]

  • 在此too long didn't read年代,建議大家「重質不重量」。照抄來源原文除了版權問題外,可能使文章冗長、不夠簡明扼要,不明就裏之讀者可能就略過不看了。 ——CommInt'l留言2018年8月19日 (日) 15:25 (UTC)[回覆]

對於一則反應新聞動態的條目來說,是很依賴第三方新聞報道素材,當然不會將整篇報道都轉載過來,但該位人士就是急很急不及待去移除,不是嫌文字有原文影子,就是不能給予編輯者時間去修飾 內文,矯枉過正,無疑是對編輯者 完善條目帶來打擾和阻力。182.239.87.204留言2018年8月19日 (日) 16:41 (UTC)[回覆]

所以F兄的評分到底有甚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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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F兄對沙中綫偷工減料醜聞的評分,到底是犯了中文維基百科哪一條方針,哪一條規矩,有誰能夠明確以及詳細地指出?
  2. 如果對符合評分標準的評分結果不滿意,是不是可以憑個人喜好把評分刪除?
  3. 是否可以憑「我覺得不可以」和「我認為不行」而無視所有規矩?
  4. 如果對由社群共識產生的評分標準感到不滿,是否可以對遵守和根據評分標準作出評分的人惡言相向,而不用嘗試去尋求社群共識,試圖去改變或改善評分標準?

@CommInt'lSanmosa:請兩位參與討論的基友留意,這件事跟「Jason事件」其實有幾分相似。--No1lovesu留言2018年8月19日 (日) 13:42 (UTC)[回覆]

「如果對符合評分標準的評分結果不滿意,是不是可以憑個人喜好把評分刪除?」 聲稱這是符合評分標準,但其實評分的那個人,是不是一個專業的評級員? 有沒有將同一套標準一視同仁,去修理維基數以萬計的條目? 如果沒有,是不是意味不被他盯上的條目可算是「倖免於難」? 而被他盯上的條目,無論評級是好是壞,這些是否都屬於他的「個人喜好」?

「是否可以憑「我覺得不可以」和「我認為不行」而無視所有規矩?」F君評分之前不作廣泛諮詢討論自己一個人說了算就為某個條目去做評級,這已經是無規無矩和他個人喜好使然。

「惡言相向」自己繞過討論便自把自為去 由上而下為某個條目去評級, 這個做法已經有違維基提倡先作討論尋求共識的方針, 俾人質疑聲討難度可 顛倒是非將話說成是別人的問題?惡言相向?事實是誰比較惡呢??

「建制派議員整天說陳某人犯法,但根本指不出陳某人到底犯了哪一條罪,建制派議員認為陳某人犯罪的理據除了「我覺得」就是「我認為」……」 真的很無奈,說得多也口臭,我不是已經講過很多次了?自己繞過討論便自把自為去 由上而下為某個條目去評級,這個做法已經有違維基提倡先作討論尋求共識的方針!!

「不過他卻選擇了拿對方的年齡說事和當福爾摩斯去猜測對方的「邪惡意圖」」假如在現實世界求職,也得了解對方的履歷方能了解他是否勝任,我本無意圖拿那位人兄的年紀去造文章,但此君確實不能做到很好的溝通,擅作主張自把自為都是很多新生代的行為模式,難道不應多加提點?客觀現實是因為年輕沒有經驗,根本不用福爾摩斯都可看的出來。反而閣下的說法卻不見得公道,你覺得F君「評分有理有據,未見不恰當之處」,是不是太輕描淡寫又太過避重就輕?簡直就是林鄭那種「看不到有官員需要負責」一樣的口吻!相反,你對本人提出的的質疑卻是帶著有色眼鏡去看,敢問是誰比較有「邪惡意圖」?

樓上必須留意,這絕對不是反對者的反應過敏,而是評級原來那麽兒戲。由一個人去評分,不作廣泛諮詢討論,自己說了算。希望大家說話都須要持平和公道!但居然還有人倭過於人,將話說成是「你太敏感」,感覺可笑。 上面我已經陳明反對的理由,請恕我沒有責任將我的觀點不斷重申,去為那些不願爬文不去了解別人觀點又要質疑的人去服務(反正你們都已經完全無視維基提倡善用討論尋求共識這個方針,但話說回來自己既然其身不正, 那就不要高舉維基什麽什麼好了)。182.239.87.204留言2018年8月19日 (日) 16:05 (UTC)[回覆]

CommInt'l君,關注度或重要度我認為是不應標籤,特別是反映新聞時事的條目而言,更會有標籤和邊緣化的效果,如百度對六四事件的處理,只要條目被矮化或邊緣化,該件事件就可以被視為「不特別重要」;真要為條目評級,應看條目篇幅長度,來源多少,媒體和輿論多少去定奪;只用條目的瀏覽數字看是不能反映條目的重要程度(難道花草樹木粥粉面飯什麽什麽只要日子久了全部都可變成「重要條目」了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3.202.222.33對話貢獻)於2018年8月19日 (日) 19:33 (UTC)加入。[回覆]

  • 整理了自己的思緒後有一些看法。在下覺得參與這個討論的用戶應該暫且放下先前那些氣氛極差的討論。在下認為這個討論串最少出現了兩個主要範疇,看看各位有何看法(亦要看看各位是否會願意為香港專題為數6300條條目(沒被歸入香港專題的還有很多)評級一下,當然不是要各位每分每秒都在評級,評級的工作可以慢慢來做,一點都不急):(一):香港專題的條目評級標準和重要度評級標準是否有改善的空間?如果答案是「是」,那麼應該如何改善?;(二):香港專題的條目評級程序是否應該不經討論直接評級?如果答案是「否」,那應該如何進行評級?評級是否需要得出共識?共識二字如何定義?如果無法得出共識的話又該如何處理?在下提議將兩個主要問題先處理會否好些?以上。至於沙中綫工程醜聞的條目評級,則是後話。--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8月19日 (日) 20:50 (UTC)[回覆]
  • 對於(一),我想指出是所有專題(而非僅香港專題)需要作出改變,而那個改變就是廢除重要度評級;對於(二),答案明顯是「是」,(條目質量評級中的)甲級除外。Sæn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樑列表消綠 2018年8月20日 (一) 00:46 (UTC)[回覆]
  • (一)不認為有哪一項標準一定要被修訂不可,所以不主張改動;(二)除非規矩被社群共識否定,否則依然是「香港專題的人和成員都可以自由添加或改變條目的評級」。--No1lovesu留言2018年8月20日 (一) 02:55 (UTC)[回覆]
    • 樓上你不是對那些什麽「我覺得」「我認為」很嗤之以鼻嗎?為何你自己「不認為」有「哪一項標準一定要被修訂不可」,「所以」你就「不主張改動」了?你這樣都算作說出了原因嗎??將自己的主張當作理據是不是太好笑了?所以才說必須作出事前討論,方能杜絕水平低的人「搶沙發」去把持個別議題的評級。123.202.222.33留言2018年8月20日 (一) 08:45 (UTC)[回覆]
      • 「我覺得」某些標準不合理所以要破壞規矩和攻擊遵守相關規矩的人,跟在尊重規矩的前提下參與討論,完全是兩回事,謝謝。--No1lovesu留言2018年8月20日 (一) 08:54 (UTC)[回覆]
      • 好笑了,你現在反而跟大家講起規矩來了?維基提倡善用討論達成共識這點你們都做不到,別人向你們提出質疑,都被你看成是「破壞規矩和攻擊遵守相關規矩的人」,你是否中立持平,可見一班。其實早在你發表「評分有理有據,未見不恰當之處」一說,已見你的思維方式不異於林鄭,和那種「看不到有官員需要負責」一樣的口吻,同樣「親切」!123.202.222.33留言2018年8月20日 (一) 09:06 (UTC)[回覆]
        • 大家一直都很遵守規矩,除了一些比喻不當的IP君,根據維基百科:香港專題/評級:「香港專題的人和成員都可以自由添加或改變條目的評級。我們同樣歡迎未參與本專題的朋友進行評級,但請注意尊重專題內的統一意見,以避免不必要的爭執。」評級者直接評級沒任何問題,而且他的評分也是合理地根據評級標準,遇到惡言相向的IP君也能保持禮節向冷靜,以及開展討論,也尊重了IP君的個人意見,以上種種,的確是沒有問題。--No1lovesu留言2018年8月20日 (一) 09:13 (UTC)[回覆]
          • 閣下的說法不見得公道,你覺得F君「評分有理有據,未見不恰當之處」,輕描淡寫避重就輕?,簡直就是林鄭那種「看不到有官員需要負責」一樣的口吻!相反,你對本人提出的的質疑卻是帶着有色眼鏡去看,敢問是誰比較有「邪惡意圖」?這絕對不是反對者的反應過敏,而是評級原來那麽兒戲。由一個人去評分,不作廣泛諮詢討論,自己說了算。希望大家說話都須要持平和公道!但居然還有人倭過於人,將話說成是「你太敏感」「你在攻擊我」,感覺可笑,試問沒道理沒理據任你再彬彬有禮又如何?對別人提出的的質疑卻是帶着有色眼鏡去看,敢問又是誰比較有「邪惡意圖」?

反正你們都已經完全無視維基提倡善用討論尋求共識這個方針,但話說回來自己既然其身不正,那就不要高舉維基什麽什麼好了!123.202.222.33留言2018年8月20日 (一) 09:33 (UTC)[回覆]

  • 先說本人一直以來觀點:維基人百百種,有人善寫條目,有人善行站務,拿着自身擅長之事評論他人,是為訴諸權威。現說此兩點:(一):我認為評級方式已相當明確,無特別不佳之處;(二)直接評級即可,如每篇條目都須先行討論,這工作量我認為不容小覷。而如有異議,當然可提出討論,寫明自身理據,說服他人(而不僅僅是對立方那一個人)。此兩點看法涵蓋各專題。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20日 (一) 08:07 (UTC)[回覆]

也順便提醒一下,沙中綫偷工減料醜聞條目的瀏覽量一直在上升,若以瀏覽量為重要性評級標準,該條目很可能在不久後達到更高的重要度;至於品質評級標準方面,該條目被掛上了多個模版,根據Wikipedia:香港專題/評級#重要性評級標準:「(丙級)條目內容相對充實,但或有重要內容缺失,或包含大量無關內容。條目應有一些可靠參考來源,但仍有明顯問題需要大幅清理。」只要把條目從「新聞專題報導格式」修正為正規的百科條目格式,那麼其重要性應該可以得以提升至比丙級更高。換句話說,條目(根據評分標準所作的)評分高低,與條目自身的質量和時間點也有很大關係。--No1lovesu留言2018年8月20日 (一) 18:1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