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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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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申(?—?),字維之,號化州,生卒年不詳。廣東海陽人。唐宋潮州八賢之一。

先世申公之父烈公自泉州遷往潮州,定居韓山麓(今湘橋區橋東)。早年能文,深得潮州通判陳堯佐賞識。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被舉薦應「賢良方正」科,名列進士榜首,授將仕郎、秘書省校書郎、出任鄞縣(今浙江鄞縣)知縣。天禧初年(1017年)任韶州(今廣東韶關)知州,在韶州時,種植官道松榕數萬株。歷官吉(今江西吉安)、柳(今廣西柳州)、建(今福建建甌)三州的知州。再升任廣南西路提點刑獄,「具有治跡」。曾建議以「以藥化鐵與銅雜鑄」、「銅居三分,鐵居六分」[1],天章閣待制孫祖德指稱:「偽銅,法所禁,而官自為之,是教民欺也。」。後任廣南東路轉運使、兼制江西、湖南諸路之時,仁宗帝用范仲淹韓琦富弼以行新法。許申見其粗糙,上言新法之弊,被撤去刑部郎中之職[2]。官終刑部郎中。著有《高陽集》,劉允為之序[3]。曾孫許珏宋太宗曾孫女,德安郡主為妻。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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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續資治通鑑長編》:「申在三司,乃建議以藥化鐵與銅雜鑄,輕重如銅錢法,而銅居三分,鐵居六分,皆有奇贏,亦得錢千,費省而利厚。因入內都知閻文應以納說,朝廷從之,即詔申用其法鑄於京師。然大率鑄錢雜鉛錫則其液流速而易成,雜以鐵則流澀而多不就,工人苦之。初命申鑄萬緡,逾月才得萬錢。申性詭譎,自度言無效,乃求為江東轉運使,欲用其法鑄於江州。朝廷又從之,詔申就江州鑄百萬緡,無漏其法。中外知其非是,而執政主之,以為可行,然卒無成功。」
  2. ^ 事見《許氏族譜》,另《潮州府志》卷廿八《人物·循吏傳》亦載此事,但文中將宋仁宗朝事誤為宋神宗朝事。
  3. ^ 《宋史·藝文志》稱為《許申集》中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