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約翰·雪爾曼·庫柏

典範條目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約翰·謝爾曼·庫珀
John Sherman Cooper
第2任美國駐東德大使
任期
1974年12月20日—1976年9月28日
總統傑拉爾德·福特
前任布蘭登·格羅夫
繼任大衛·博倫
肯塔基州聯邦參議員
任期
1956年11月7日—1973年1月3日
前任羅拔·堪富利士
繼任華特·赫德爾斯頓
任期
1952年11月5日—1955年1月3日
前任湯馬士·安德活
繼任阿爾本·W·巴克利
任期
1946年11月6日—1949年1月3日
前任威廉·斯坦菲爾
繼任維吉爾·查普曼
第5任美國駐印度大使
任期
1955年2月4日—1956年4月9日
總統德懷特·艾森豪威爾
前任喬治·亞倫
繼任埃爾斯沃思·邦克
個人資料
出生1901年8月23日
肯塔基州薩默塞特
逝世1991年2月21日(1991歲—02—21)(89歲)
哥倫比亞特區
政黨共和黨
配偶伊夫林·普法夫
1944年結婚—1947年結束)

洛林·羅文·謝夫林
1955年結婚—1985年結束)
母校中央大學
耶魯大學
哈佛法學院
專業律師
宗教信仰浸禮宗
獲獎銅星勳章
簽名
軍事背景
服役美國陸軍
服役時間1942–1946
軍銜上尉
部隊美國第三集團軍第15軍
參戰第二次世界大戰

約翰·謝爾曼·庫珀(英語:John Sherman Cooper,1901年8月23日—1991年2月21日)是美國肯塔基州政治家、法學家和外交官。他曾4次當選聯邦參議員,其中前3次都是填補空缺完成他人任期,期間沒有連任,直至1960年才經選舉贏得完整任期。他還曾於1955至1956年出任美國駐印度大使,1974至1976年擔任美國駐東德大使。庫珀是首位經民選多次當選的肯塔基州共和黨聯邦參議員,而且他在1960年和1966年參議員選舉中的得票優勢都創下該州新紀錄。

1927至1929年,庫珀當選肯塔基州眾議員,拉開從政生涯序幕。1930年,他成為普瓦斯基縣法官。1939年競選州長失敗後,他於1942年加入美國陸軍二戰期間,庫珀在盟軍取得歐洲戰場勝利後重整巴伐利亞的司法體系,並因此獲銅星勳章。雖然尚在德國,但他卻當選為肯塔基州第28巡迴法院法官。庫珀返回故鄉出任法官,任職不到一年後,A·B·「哈皮」·錢德勒辭去聯邦參議員職務,庫珀於是也辭職競選聯邦參議員,以4萬1823票的大幅優勢取勝,刷新肯塔基州共和黨人競選公職的得票優勢紀錄。

庫珀首度擔任參議員期間的投票立場較為獨立,基本遵循黨派立場的只有51%。1948年競選連任失利後,他接受總統哈里·S·杜魯門任命成為美國駐聯合國大會代表,還在北約組建時期出任國務卿迪安·艾奇遜的特別助理。1952年,他重返參議院完成他人任期,此時人氣高漲的庫珀本來很有希望在1954年贏得連任,但卻由於民主黨人找來前副總統阿爾本·W·巴克利應戰而落敗。在普選中不敵巴克利後,庫珀於1955年由共和黨總統德懷特·艾森豪威爾任命出任駐印大使。他上任後贏得印度總理賈瓦哈拉爾·尼赫魯的信任,大幅改善美國和剛剛獨立的印度之間的關係,還幫助阻止蘇聯在亞洲繼續共產主義擴張的戰略。巴克利於1956年去世,艾森豪威爾要求庫珀競爭巴克利的議席。庫珀雖然不情願,但還是接受總統安排,並在選舉中再次勝出,完成巴克利的任期。

1960年,庫珀贏得連任,取得6年完整任期。昔日的參議院同僚約翰·甘迺迪當選美國總統,並任命庫珀在莫斯科新德里秘密展開調查。甘迺迪於1963年11月遇刺,副總統林登·約翰遜繼任,並任命庫珀進入華倫委員會調查暗殺事件。庫珀很快開始直言不諱地反對新總統加大美軍對越南戰爭介入力度的決定,主張同北越談判。1966年贏得連任後,他和愛達荷州民主黨議員法蘭克·丘奇合作制訂一系列修正案,旨在取消美國在越南軍事行動的撥款。評論認為,這些修正案是國會首次在戰爭期間真正試圖遏制美國總統指揮軍事行動的權力。由於年齡日長,聽力也不斷退化,庫珀沒有再於1972年競選連任。1974至1976年,他出任駐東德大使,1981年又擔任聯合國大會副代表。1991年2月21日,約翰·謝爾曼·庫珀在哥倫比亞特區的養老院逝世,享年90歲,身後遺骨下葬在阿靈頓國家公墓

早年生活

[編輯]

約翰·謝爾曼·庫珀於1901年8月23日在肯塔基州薩默塞特出生[1]。他的父親也叫約翰·謝爾曼·庫珀,母親叫海倫·格特魯德·庫珀(Helen Gertrude Cooper),塔塔爾(Tartar)是母親的娘家性,小約翰在兩人的7個孩子中排行第2,也是第1個兒子[2]。1790年左右,瑪拉基·庫珀(Malachi Cooper)和愛德華·庫珀(Edward Cooper)兄弟倆跟隨丹尼爾·布恩的腳步,從南卡羅萊納州沿荒野之路坎伯蘭峽進入薩默塞特地區,在這裏建立起顯赫的地位[3]。老約翰的父輩是堅定的浸禮宗教徒,曾於19世紀積極參與反奴隸制運動,老約翰的名字就源自使徒約翰內戰期間的北軍英雄威廉·特庫姆塞·舍曼[4]。庫珀家族非常積極地參與地方政治,包括老約翰在內的6位先輩都曾當選普瓦斯基縣法官,還有兩位曾擔任巡迴法官[5]。老約翰在商業投資領域有過多次成功,是薩默塞特眾所周知最富裕的人[6][7]。小約翰出生時,老約翰正經狄奧多·羅斯福總統任命,負責收取肯塔基州第8國會選區的內部稅收[8]

小約翰兒時做過各種工作,送過報紙,還曾在鐵路公司和爸爸位於哈倫縣的煤礦上班[9]。老約翰曾擔任過縣學監,但對公立學校並沒有什麼侮慢之心,小約翰直到上5年級時才由鄰居私下輔導[8][10]。父親前去德薩斯州經商期間,母親將小約翰送到公立學校念6年級,他也在此上完初中[5]。進入薩默塞特高中就讀期間,庫珀在學校的籃球和欖球隊打球[9]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他加入學校的非正式軍事訓練單位[11]。學校的兩位教官把眾學員組織成兩個,但據庫珀之後的回憶,當時他是其中一個連的上尉,但教官除了如何行軍外基本上什麼都沒教[11]。高三那年,庫珀當上班長和班級詩人[9]。1918年,他以全班第2名的成績畢業,並獲選上台發表畢業演講[5][9]

高中畢業後,庫珀獲丹維爾的中央大學錄取[12],並在就讀期間加入兄弟會與姐妹會[13]。他還在學校的欖球隊擔任防守邊鋒[14]。庫珀是球隊的優秀運動員,曾與博·麥克米蘭Bo McMillan)、雷德·羅拔斯(Red Roberts)、馬蒂·貝爾Matty Bell)和雷德·韋弗Red Weaver)等人同場競技[14]。球隊另一位成員老約翰·Y·布朗John Y. Brown, Sr.)之後成為庫珀的政治對手[14]。在查理·莫蘭的指導下,球隊在1918年賽季取得4連勝,但由於西班牙流感爆發,這一賽季被迫縮短[14]

中央大學是當時肯塔基州最富盛名的高校之一,但老約翰希望兒子進一步拓寬教育面,在中央大學就讀一年後,庫珀轉至紐哈芬市耶魯學院[15]。他在耶魯的同學包括史超域·賽明頓Stuart Symington),兩人之後會在聯邦參議院共事[15]。庫珀積極參與耶魯的多項課外活動,如大二德語委員會、大三畢業舞會委員會、學生會、班級日委員會、南方俱樂部、大學俱樂部和兄弟會與姐妹會等[16]。身為大學生運動協會成員,他在學校欖球和籃球隊效力,並成為耶魯學院歷史上首位在大三和大四時成為籃球隊長的學子[9]。大四那年,他成為骷髏會精英的一份子,但對未能進入大學優秀生聯誼會深感遺憾[15]。畢業之際的投票結果表明,大部分同學和教師都認為庫珀是全班最受歡迎、並且最有望取得成功的人[13]

1923年,庫珀獲得耶魯學院文學士學位,並於同年進入哈佛法學院深造[12]。1924年暑假期間,他回到肯塔基州,即將因布賴特氏病辭世的父親告訴兒子,準備承擔一家之主的重任,並且家中的大部分財富都因20世紀20年代初的經濟衰退灰飛煙滅[5][17]。父親去世後,庫珀回到哈佛,但很快就發現自己無法在攻讀法律學位的同時管理好家族事務[5]。1928年,庫珀通過律師資格考試,然後在薩默塞特開設律師事務所[1]。接下來的20多年裏,他賣掉父親的剩餘資產,還清家族所欠債務,還出資讓6位兄弟姐妹都接受了高等教育[6]

早年從政經歷

[編輯]

在叔叔羅斯科·塔塔爾法官(Judge Roscoe Tartar)的勸導下,庫珀投身地方政治,於1927年以共和黨人身份在沒有競爭對手的情況下當選肯塔基州眾議員[9]。共和黨州長弗萊姆·D·桑普森Flem D. Sampson)提出建議,其中的舉措會令州衛生部政治化,整個州眾議院只有3位共和黨議員對此投了反對票,庫珀就是其中之一,法案因此以一票之差未獲通過[12][18]。不過,他支持州長向州內學童免費提供教科書的方案,而且支持通過法案禁止法官以發佈禁制令來中止罷工,但這一法案未獲通過[9][12]

1929年,庫珀宣佈參選普瓦斯基縣法官[19]。他的對手是薩默塞特銀行總裁,也是在任法官,還曾與庫珀的父親一起經營法律業務[19],但庫珀還是贏得選舉,開始8年的縣法官生涯[19]。根據法律規定,縣法官有義務依法驅逐租客,收回出租房屋,但庫珀經常對這些遭到驅逐的人們伸出援手,幫他們尋找別的住房,甚至自掏腰包提供資助,這些善舉為他贏得「窮人法官」的稱號[9]。有報道稱,他對選民在大蕭條期間的生活太過貧窮和痛苦深感困擾,甚至因此精神崩潰,不得不請假接受精神科治療[9]

1935至1946年,庫珀擔任肯塔基大學校董會董事[1]。1939年,他投入共和黨州長候選人提名的競爭[12]。根據1935年通過的強制初選法規定,共和黨不能再像以往習慣的那樣通過提名大會推舉候選人[7],庫珀在初選中的得票率僅36%,不敵前聯邦眾議員列克星敦巡迴法院法官金·斯沃普King Swope[7]

二戰經歷

[編輯]

1942年,已經41歲、遠遠高於法定徵兵年齡的庫珀應徵加入美國陸軍,參加第二次世界大戰[1]。入伍後他馬上就得到擔任軍官的機會,但卻選擇成為列兵[20]。接受基本訓練後,他獲候補軍官學校錄取,前往密芝根州卡斯特堡訓練中心學習[9]。庫珀在該校研究軍政府,在全班111名學員中以第2名的成績畢業[6][21]。1943年,他成為陸軍少尉,在喬治·巴頓統領的第3集團軍下屬的第15軍憲兵隊擔任信使[22]。庫珀跟隨軍隊先後到達法國,盧森堡和德國[12]。解放布痕瓦爾德集中營後,巴頓命令附近魏瑪市的所有居民都要到集中營參觀,庫珀當時也曾到集中營現場視察[23]

敵對行動中止後,庫珀所在部隊的佔領區有約30萬被納粹帶到德國充當奴隸的難民,庫珀為這些希望返回家園的人們提供法律建議[9]。根據雅爾塔會議達成的協議,所有俄羅斯籍難民應遣返回蘇聯,但蘇方認為,這份協議只對俄羅斯籍難民適用,那些非俄羅斯籍的配偶和後代不能據此前往蘇聯[9]。庫珀的報告引起巴頓將軍注意,後者因此下令第3集團軍佔領區內的難民無須遵從遣返令[9],庫珀還因此獲得第3集團軍的軍政府表彰[24]。為了取締所有納粹官員的職務,德國巴伐利亞的239個法院都在庫珀的監督下重組,為此他獲得了一枚銅星勳章[9]。在此期間上任的法官包括之後成為巴伐利亞總理威廉·霍格納Wilhelm Hoegner),以及之後當上德國總理路德維希·艾哈德[25]

1943或1944年,庫珀在軍中迎娶護士伊夫林·普法夫(Evelyn Pfaff[6][12]。1945年,人在德國,完全沒有競選的庫珀又在沒有競爭對手的情況下獲選為肯塔基州第28巡迴法院法官[9]。1946年2月,他以上尉軍銜退役,返回肯塔基州擔任法官[21]

首次當選聯邦參議員

[編輯]

庫珀所在的司法巡迴區除故鄉普瓦斯基縣外還包括羅克卡斯爾縣韋恩縣克林頓縣[9]。在他擔任法官期間,黑人首度獲許在該巡迴區擔任小陪審團陪審員[12]。庫珀擔任法官做出的前16項裁決中有15項得到肯塔基州上訴法院維持,該院是肯塔基州當時的最高法院[26]

聯邦參議員哈皮·錢德勒辭職出任大聯盟執行長,促使庫珀首度參選聯邦參議員。

1946年11月,A·B·「哈皮」·錢德勒辭職出任大聯盟執行長,庫珀於是也辭去法官職位,競選錢德勒的聯邦參議員議席[12]。他的對手老約翰·Y·布朗曾擔任聯邦眾議員和州眾議員,知名度和勝算都高於庫珀[21]。但布朗曾在1942年的民主黨初選中同錢德勒激烈競爭,得罪了後者的許多支持者,這些人因此在1946年的這場選舉中同樣想辦設法要讓布朗敗北[21]。除此以外,布朗還曾反對前州長兼聯邦參議員J·C·W·碧咸和法官羅拔·沃斯·賓漢姆Robert Worth Bingham),兩人都是路易維爾強大政治機器的首腦,《路易斯維爾信使日報》(Louisville Courier-Journal)因此也站到布朗的對立面[21]。在兩大因素的共同影響下,庫珀爆冷贏得選舉,得以完成錢德勒的任期,並且4萬1823票的優勢也創下當時肯塔基州共和黨人競選公職的新紀錄[12][21]。這場勝利標誌着肯塔基州歷史上第3次有共和黨人經民選走進聯邦參議院[27]。事實證明,遷居哥倫比亞特區對於庫珀已經岌岌可危的婚姻來說已無法承受[28],他於1947年主動提出離婚,指控夫人伊夫林拋棄家庭[9]

庫珀自認「公眾演講(能力)糟糕透頂」,很少在參議院樓層發表演說[6]。擔任參議員期間,他以立場獨立聞名[6]。首次唱名表決時,庫珀投票反對將調查權力移交共和黨議員歐文·布魯士特Owen Brewster)為首的特設戰爭調查委員會[5]。他的第二次投票事關用戰爭盈餘物資的銷售所得償還戰爭債務,庫珀又一次站到共和黨黨團多數派的對立面,俄亥俄州參議員羅拔·塔夫脫Robert A. Taft)為此出聲詢問:「你到底是共和黨還是民主黨人?你要什麼時候才開始跟我們投票?」[29]庫珀回答:「請您原諒,我被派到這裏來代表我的選民,而且我打算按心中的立場投票。」[6]

宣誓就職數天後,庫珀與他人一起完成首項法案,旨在向教育提供聯邦援助[9]。法案在參議院通過,但沒能過得了眾議院這關[9]。庫珀成為參議院公共道路小組委員會主席,還幫助起草法案,授權聯邦政府撥款9億美元資助各州的高速公路建設[9]。1948年,他提出法案,以比價90%的標準向白肋煙農提供價格支持[12]。在他的堅持下,1948年戰爭賠償法中增加修正案,要求使用敵方資產立即對那些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淪為德軍和日軍戰俘並因此受傷的退伍軍人提供賠償[9]。庫珀與他人共同努力,令國會通過法案,允許數十萬因納粹而流離失所的人們合法移民美國[9]。他反對禁止全行業範圍的工會集體協商,也反對工會要求僱主只能僱傭工會成員的做法[9]。他投票反對將工會福利基金致於政府管控之下,同時又幫助通過修正案,禁止強制要求工人加入工會的規定[9]

庫珀在任期剩下的時間堅持獨立投票立場,多次發言反對共和黨在全國預算赤字數額創紀錄的情況下仍然要削減稅收的計劃,他還反對共和黨減少馬歇爾計劃撥款的意圖,該計劃的目標是在戰爭結束後重建歐洲[9]。庫珀與另一位肯塔基州參議員阿爾本·W·巴克利以及俄勒岡州參議員韋恩·莫爾斯Wayne Morse)合作,降低各州頒佈的占·克勞法的影響,並為少數族裔行使選舉權排除障礙[30]。他還與他人共同提出法案,要求建立醫保系統,但法案當時未獲通過[30]。首次出任聯邦參議員期間,庫珀在投票中遵循黨派立場的僅佔51%,比其他任何參議員都低。庫珀率領肯塔基州代表團參加1948年共和黨全國大會[9][31],他支持阿瑟·范登堡作為總統候選人,但最終得到提名的是湯馬士·杜威[31]。庫珀本有望成為副總統候選人,但最終未獲提名,而是尋求連任參議員[9]。同年,中央大學授權庫珀名譽法學博士學位[32]

庫珀競選連任時遇到的對手是民主黨聯邦眾議員維吉爾·查普曼Virgil M. Chapman),其盟友厄爾·C·克萊門茨Earle C. Clements)剛在1947年當選肯塔基州州長[33]。查普曼是為數不多的幾位投票支持塔夫脫—哈特利法案的民主黨議員之一,這導致他失去勞工組織這一民主黨關鍵選民群體的支持[33]。傾向民主黨的《路易斯維爾時報》(Louisville Times)也支持庫珀,但民主黨選擇阿爾本·W·巴克利作為1948年總統大選哈里·S·杜魯門的競選搭檔,令肯塔基州民主黨人氣高漲[33][34]。巴克利和克萊門茨都在競選期間強調黨派團結,雖然庫珀的表現比共和黨總統候選人要好得多,但他還是在普選中以2萬4480票的劣勢不敵查普曼[35]

從參議員位置上卸任後,庫珀在哥倫比亞特區的加德納、莫里森和羅渣士(Gardner, Morison and Rogers)律師事務所繼續從事法律工作[12]。1949年,杜魯門總統任命庫珀與另外4人擔任美國駐聯合國大會代表[9]。1950至1951年,庫珀是美國駐聯合國大會副代表[12]國務卿迪安·艾奇遜任命庫珀在組建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多場會議期間擔任自己的顧問,還陪同自己於1950年5月和12月分別在倫敦和布魯塞爾出席北大西洋公約組織部長會議[36]。政治史學家格倫·芬奇(Glenn Finch)指出,雖然庫珀足以勝任他在聯合國和北約的工作職責,但忙於這些事務也導致他無法抽出時間競爭巴克利擔任副總統後空出的聯邦參議員席位[37]。克萊門茨於1950年經特別選舉贏得巴克利的席位,有說法稱,杜魯門和艾奇遜正是在克萊門茨的影響下決定選擇庫珀出任上述職務[37]

再次當選參議員

[編輯]

庫珀的支持者認為他會再度出馬競選肯塔基州州長,或是在20世紀50年代初獲得提名進入聯邦最高法院,有些人甚至組建委員會,支持庫珀競選總統[9]。庫珀曾於1951年考慮參選州長,但隨着查普曼於1951年3月8日因車禍去世,他決定再度競選聯邦參議員,對手是州長羅倫士·韋瑟比欽點的湯馬士·安德活(Thomas R. Underwood[37]。許多人認為安德活勝算很大,還有些共和黨人指責庫珀接受民主黨總統杜魯門的任命[38]。《路易斯維爾時報》和《路易斯維爾信使日報》都撤回各自於1950年稱庫珀應該在1954年競選參議員的說法,因為他們擔心庫珀的當選會導致共和黨掌控參議院,從而把重要委員會的主席位置交給反對美國繼續干涉韓戰孤立主義者[39]。雖然有這種種不利因素的影響,但庫珀還是在普選中以2萬9000票的大幅優勢戰勝安德活,得以完成查普曼的任期[40]。至此他也成為肯塔基州首位兩次入選聯邦參議院的共和黨人[41]

庫珀進入參議院勞工、教育和公益委員會任職,並擔任教育和勞工小組委員會主席[9]。他提出法案,為大桑迪河及其支流沿線的多個公共工程項目提供授權[9]。他還支持重建俄亥俄河沿線的閘壩,為格林河谷建設閘壩和水庫[9]。庫珀反對狄克遜-耶茨合約,該合約授權政府出資,請私營公司建設新發電站為田納西州城市孟菲斯供電;庫珀認為應由田納西河谷管理局通過發行債捲來融資建設新的發電站[42]。第二次擔任參議員期間,他還支持過可令煤炭行業受益的綜合方案,還與他人一起提出法案,建議將公共圖書館服務沿伸到農村地區[9]

庫珀在投票中繼續秉持獨立立場。紅色恐慌期間,他反對準許非法竊聽獲得的證據在聯邦法院呈庭,而且反對限制第五修正案確保被告不自證其罪的適用範圍[43]。另一方面,當國會打算剝奪紅色恐慌領頭人物約瑟夫·雷芒德·麥卡錫的參議院主要委員會主席職務時,庫珀拒絕投票支持,他提醒眾人:「許多極力反對參議員麥卡錫的人,使用的正是他們指控他(指麥卡錫)所採用的戰術」[44]。他是唯一對布里克修正案投下反對票的共和黨參議員,該提案旨在限制美國總統締結條約的權力,庫珀認為,這樣的修正案還不足以對憲法做出有效變更[45]。他還反對艾森豪威爾政府支持的1953年水下土地法和墨西哥農場勞工法案[46]。1953年初,艾森豪威爾任命公開反對公營住宅阿爾伯特·科爾Albert M. Cole)出任聯邦住房管理局局長,庫珀強烈譴責此項任命,他還反對艾森豪威爾手下農業部長以斯拉·塔夫脫·本森Ezra Taft Benson)提出的許多農業改革舉措[5]。與上一任期類似,獨立立場並沒有導致庫珀在黨內的地位下滑,他於1954年獲選進入參議院共和黨政策委員會[9]

庫珀於1954年再度競選連任[12],民主黨起初打算派州長韋瑟比應戰,但由於推舉韋瑟比可以招來哈皮·錢德勒為首民主黨派系的極力反對,導致黨派分裂、庫珀當選[47]。為此,民主黨領導人說服業已77歲高齡、即將離任的副總統巴克利出馬來確保黨派團結一致[47]。巴克利和庫珀在大部分政策方面都有相同立場,美國民主行動組織還認為庫珀是最接近自由派的共和黨參議員[47][48]。競選期間,庫珀於1954年7月5日登上《時代》周刊封面[9]。許多關注東南亞日益緊急局勢的女性選民傾向支持庫珀,黑人選民也因他主張公民權利的立場而支持他[49]。庫珀還在競選期間聲稱,自己不會像巴克利那樣堅持黨派立場[50]。但巴克利最終還是以多達7萬1000票的優勢輕取庫珀[47]。格倫·芬奇指出,「巴克利在他的州是不可戰勝的,要是換成別的任何候選人,可能都無法擊敗庫珀」[47]

駐印大使

[編輯]

1955年,總統德懷特·艾森豪威爾提名庫珀出任美國駐印度和尼泊爾大使[12]。庫珀曾在擔任聯合國代表期間與印度總理賈瓦哈拉爾·尼赫魯結交,還和印度代表團建立起和諧的合作關係,尼赫魯的妹妹維賈雅·拉克希米·潘迪特Vijaya Lakshmi Pandit)也是印度代表團成員[51]。印方對庫珀留有深刻印象,印度政府也曾表示希望庫珀擔任美國駐印大使[51]。庫珀從國務卿約翰·福斯特·杜勒斯嘴裏得知這一任命時起初不願接受,但最終還是接受了艾森豪威爾的個人請求[51]。聯邦參議院於1955年2月4日確認總統的提名[52]

印度於1948年獨立,被視為亞洲對抗共產主義的潛在壁壘[47]。但由於印度承認共產中國,反對東南亞條約組織,而且阻止別國勢力干涉中南半島,美印關係一度緊張[47]。《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稱,美國駐印大使是「外交領域最艱巨而又最微妙」的職務之一[48]

1955年3月17日,庫珀和洛林·羅文·謝夫林(Lorraine Rowan Shevlin)在加利福尼亞州帕薩迪納完婚,僅10天他去啟程前往印度[9][52]。謝夫林此前離過兩次婚,出身加州富有房地產開發商家庭,是梵蒂岡正式太子多梅尼科·奧爾西尼(Domenico Orsini)的繼女,還是知名的交際花[28]。她精通3種語言,還能理解俄語[52]。兩人在20世紀50年代上半葉交往了好幾年,但庫珀起初對是否要結婚有些拿不定主意,不知道搬進謝夫林位於喬治城的豪宅是否恰當[53]。身在哥倫比亞特區期間,單身的庫珀長期住在道奇酒店公寓[54]。但獲派前往印度打消了他心中的疑慮,在國務卿杜勒斯的鼓勵下,庫珀終於決定迎娶謝夫林,給新德里的美國大使館帶去一位端莊的女主人[55]。1955年4月4日,庫珀夫婦在抵達印度前先到英國探望路易斯·蒙巴頓,他是印度獨立前的最後一任印度總督[56]。庫珀走馬上任前的準備工作很少,這次與蒙巴頓的面談就是其中之一[56]

印度總理賈瓦哈拉爾·尼赫魯(圖)與庫珀成為好友

擔任大使期間,庫珀與印度總統尼赫魯成為好友[57]。尼赫魯對庫珀的尊重和欽佩很快變得眾所周知[58]。在庫珀的努力下,哥倫比亞特區的官員得以理解印度為什麼既不願向西方看齊,也不打算同中國和蘇聯的共產主義者結盟,這正是他們感受新近贏得獨立的方式[59]。與此同時,庫珀也讓印度政府逐漸理解二戰後美國的多項舉措,如軍事集結、對韓戰的干預、加入北約和東南亞條約組織等,這些都不是印度人普遍認為的那樣是美國政府的侵略行徑,而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手段[60]。印度人對艾森豪威爾政府向巴基斯坦出售武器的決定極其反感,庫珀一方面譴責聯邦政府的做法,但另一方面也覺得印度政府在採取部分政治立場時沒有顧及其負面道德影響[60]。1955年末,《芝加哥每日新聞》(Chicago Daily News)在報道中稱,美印關係已經「改善到6個月前都還無法想像的程度」[61]

1955年12月2日,美國國務卿杜勒斯和葡萄牙外長保羅·庫尼亞(Paulo Cunha)發佈聯合公報,譴責蘇聯部長會議主席尼古拉·亞歷山德羅維奇·布爾加寧蘇共中央總書記尼基塔·謝爾蓋耶維奇·赫魯雪夫在為期18天的印度之行期間所做的聲明[61]。 公報中提及的一句「葡萄牙在遠東的省份」引起特別注意[62],意指印度西部的葡萄牙殖民地果阿邦[62]。大部分在印度附近擁有殖民地的歐洲國家都於1947年將這些殖民地送給了即將獨立的印度,但葡萄牙拒絕交出果阿邦,這裏也成為兩國衝突的根源[63]。這份聯合公報似乎表明美國承認葡萄牙擁有果阿邦的主權,但庫珀也曾向印方保證,美國對此秉持中立[62]。庫珀是在看到印度媒體的報道後才得知公報內容,所以對事態缺乏準備,面對印度外長的質問也無法給出解釋[62]。根據報道,庫珀就此事向哥倫比亞特區發出的電報態度非常「惱怒」,但電報的具體內容尚未公佈[62]

杜勒斯和庫尼亞的聯合公報導致印度多地爆發反美示威[62]。12月6日,杜勒斯召開新聞發佈會,聲明美國在果阿邦問題上保持中立,但沒有收回葡萄牙擁有該地區主權的說法[64]。尼赫魯宣佈,他打算就該公報問題向美國發出正式抗議,還會針對議題向印度議會演說[65]。在此期間,庫珀與尼赫魯面談,說服他暫緩上述兩樁事宜[66]。之後,杜勒斯授權將美國向印度提供的5000萬美元援助計劃暫扣1000萬美元,引起庫珀強烈不滿,在他的抗議下,杜勒斯決定還是不扣留任何款項[67]

1956年上半年,庫珀極力主張美國尊重印度的不結盟立場,並加大對該國的經濟援助力度[68]。同年8月,美國國會批准針對印度的財政援助方案,其中包含的剩餘農產品銷售創下美國對外出口農產品數額的新紀錄[69]。這一系列援助方案得以通過,庫珀的不斷堅持功不可沒,因為當時包括次國務卿小夏拔·賀夫Herbert Hoover, Jr.)、財政部長喬治·漢弗萊George M. Humphrey)以及國際合作管理局局長約翰·B·霍利斯特John B. Hollister)在內的多位政府高官都反對該方案[69]

第三次進入參議院

[編輯]
艾森豪威爾總統說服庫珀返回美國並再度競選參議員

1956年4月30日,聯邦參議員巴克利在任上辭世[70]。共和黨領導人希望庫珀回國競選巴克利的席位,但他不願意放棄大使職位[70]。但在總統艾森豪威爾的親自勸說下,庫珀勉強同意,於1956年7月宣佈參選[70]。離開印度後,他仍然同該國領導人保持緊密聯繫,且於1964年作為美方正式代表出席尼赫魯總理的葬禮,還分別於1966和1984年再次以美方正式代表身份出席總理拉爾·巴哈杜爾·夏斯特里英迪拉·甘地的葬禮[9]

由於巴克利去世時已經過了參加11月選舉的申請截止日期,所以無法再舉行初選,肯塔基州民主黨中央委員會必須選派黨派候選人[70]。民主黨人難以找到克萊門茨和錢德勒的派系都願意支持的候選人,所以最終選舉的人選是不久前卸任州長的羅倫士·韋瑟比[70]。錢德勒這時正第二次擔任肯塔基州州長,他對黨派選擇韋瑟比深感惱火,他派系中的大部分成員要麼給予韋瑟比不冷不熱的支持,要麼乾脆超越黨派立場支持庫珀[71],再加上庫珀本來就有相當高的人氣,最終他以6萬5000票的大幅優勢輕取韋瑟比[71]

1957年第3度入選聯邦參議院後,庫珀進入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任職[72]。1959年,他與伊利諾州參議員埃弗雷特·德克森Everett Dirksen)爭奪參議院共和黨領袖位置,以4票之差落敗[6]。1960年,《新聞周刊》向50位新聞工作者發起問卷調查,庫珀被評為參議院中最能幹的共和黨議員[12]。他和西維珍尼亞州參議員詹寧斯·蘭道夫Jennings Randolph)共同起草並提出國防教育法[9],還一手打造旨在解決阿巴拉契亞地區貧困問題的阿巴拉契亞地區發展法[12]。他成功地為扶貧組織美國志願者服務隊爭取到更多州和地方的認可,讓該組織可以進入這些地區主導扶貧工作[73]。他還極力反對那些旨在削減田納西河谷管理局權力的措施[12]

1960年,民主黨人提名曾擔任肯塔基州州長的雷諾茲金屬公司高管基恩·約翰遜與庫珀競爭聯邦參議員席位,希望能讓後者第3次競選連任失敗[71]。庫珀擁有勞工組織的支持,這年總統大選期間,肯塔基州大批選民投票支持共和黨候選人李察·尼克遜,拒絕支持信仰天主教的民主黨候選人約翰·甘迺迪,身為共和黨人的庫珀也因此受益[74]。最終他以19萬9257票的大幅優勢勝戰約翰遜,領先幅度創下肯塔基州聯邦參議員選舉的新紀錄[75]

甘迺迪贏得總統寶座後不久就派庫珀在莫斯科和新德里展開秘密調查,評估蘇聯政府對美國新政府的態度[76]。甘迺迪和庫珀曾一起在聯邦參議院勞工委員會工作,之後一直保持着朋友關係[77]。執行任務期間,庫珀發現蘇聯對甘迺迪和尼克遜的看法半斤八兩,都看不上眼[77]。為此他在向總統匯報時表示,與蘇聯保持和諧關係的可能性很小[77]。甘迺迪在同赫魯雪夫會面後確定,庫珀的結論是對的,值得更加認真的對待[77]。蘇聯於1962年3月恢復核武器試驗後,庫珀支持甘迺迪恢復美國核武器試驗的決定,不過,他也呼籲甘迺迪在可能的情況下設法與蘇聯達成協議[78]

1963年,新總統林登·約翰遜任命庫珀進入華倫委員會,調查甘迺迪總統遇刺案[12]。作為參議院規則和行政委員會的3名共和黨議員之一,庫珀於1964年同他人一起對約翰遜的助手鮑比·貝克Bobby Baker)展開調查,但華倫委員會之後就阻止了進一步調查,庫珀對此譴責這是一種「撇清」行徑[73]。1964年7月,他提議成立參議院標準和行為特別委員會,次年7月,他進入該委員會任職[73]。1965年,庫珀成為美方代表飛往馬尼拉,出席設立亞洲開發銀行的會議[13]

庫珀倡導小型企業和農業利益,他於1965年4月投票反對旨在擴大聯邦貿易委員會權力,授權該機構規管香煙廣告的法案[73]。1966年3月,他提議為美國煤礦工人聯合會支持的一項煤礦安全法案增加修正案,根據修正案,如果新法案對小型煤礦的安全改善沒有助益,那麼就會將有關規定作廢,但庫珀的修正案最終未獲採納[73]

反對越南戰爭

[編輯]

庫珀曾於1964年投票支持東京灣決議,但是他反對美國不斷加入參與越南戰爭的力度[79]。早在1964年4月,他就曾敦促總統約翰遜通過談判和平解決東南亞的緊張局勢[80]。他質疑東南亞對美國的戰略重要性,對在全球範圍內部署美國軍隊的可行性表示擔憂[81]。1965年3月25日,他和紐約州聯邦參議員雅各·賈維茨Jacob Javits)共同呼籲總統約翰遜開始談判,幫助越南民主共和國越南共和國在沒有先決條件的情況下達成和解協議[82]。庫珀還在當天提出決議案,要求國務卿迪安·臘斯克國防部長羅拔·麥拿馬拉就越南事態的最新進展向參議院全體報告[83]

1966年1月,庫珀陪同國務卿臘斯克和大使W·埃夫里爾·哈里曼共同走上廣泛宣傳的「和平之行」,正式拜訪菲律賓總統費迪南德·馬科斯[73]。此次拜訪與1965年12月以及1966年1月對南越的訪問一起,讓庫珀對美國在東南亞開展軍事行動的反對立場變得更加堅定[84]。1966年1月26日,他在面見約翰遜時再度敦促總統放棄之前宣佈繼續轟炸北越的打算,改為通過談判解決爭端[84]。約翰遜對此不置可否,庫珀於當天下午返回參議院樓層,急切地試圖說服其他議員,與放任戰事升級相比,談判是更理想的選擇,哪怕是要和南越的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談判也值得嘗試,在他看來,這也是達成和平路上的必要之舉[85]。庫珀主張停火3至5年,由聯合國執行,再按1954年日內瓦會議規定的方式舉行全國選舉[85]。但是,約翰遜最終還是沒有聽取庫珀的懇求,恢復美國對北越的轟炸[86]

1966年,庫珀再度競選連任,以21萬7000票的大幅優勢輕取老約翰·Y·布朗,打破自己之前創下的肯塔基州聯邦參議員選舉紀錄,在全州120個縣中贏得了110個[9][27]。1968年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初選籌備期間,他表態支持紐約州州長納爾遜·洛克菲勒,稱美國人只會支持對越南有明確立場的候選人[87]。這時只有洛克菲勒已經制定扭轉美國對參與越戰程度的方案,其他共和黨候選人都沒有給出具體計劃[88]。眼克洛克菲勒不大可能獲得提名後,庫珀又鼓勵肯塔基州聯邦參議員特魯斯頓·莫頓Thruston B. Morton)參選,但莫頓沒有接受[89]。最終獲得提名的是贏得大選的尼克遜[89]

1968年,庫珀再次成為美國駐聯合國大會代表,並在此期間強烈譴責華約入侵捷克斯洛伐克[90]。他還支持蒙大拿州聯邦參議員邁克·曼斯菲爾德Mike Mansfield)的提議,建議通過聯合國解決越南問題[73]。1969年返回參議院後,他和阿拉斯加州參議員歐內斯特·格魯寧Ernest Gruening)、以及俄勒岡州參議員韋恩·莫爾斯一起抗議針對在國會大廈前進行有序抗議示威活動的限制[73]

庫珀在參議院帶頭反對發展和部署反彈道導彈,這導致他淪為包括尼克遜總統在內許多共和黨人眼中的異類[89]。庫珀長期反對反彈道導彈,在他看來,這類設施可能會加劇全球範圍的核軍備競賽[89]。1969年8月6日,聯邦參議院在表決暫停向反彈道導彈開發提供資金的法案時形成50比50的僵局,副總統斯皮羅·阿格紐這時投下決定性的反對票,法案因此未獲通過[89]。庫珀接下來和密芝根州參議員菲臘·哈特Philip Hart)一起提出庫珀-哈特修正案,該修正案允許研究和開發反彈道導彈,但禁止部署美國反彈道導彈系統[9]。該項措施以3票之差未能通過,但提高了國會對國防部預算的審查力度,致使資金減少,加快美國與蘇聯展開戰略武器限制談判[91]。這次談判前,庫珀一度擔任尼克遜總統的顧問[9]

法蘭克·丘奇(圖)和庫珀在一系列修正案上合作,力圖抽出美國擴大東南亞軍事介入所能獲得的資金支持。

1969至1970年,庫珀與參議員法蘭克·丘奇合作制訂了一系列修正案,旨在制止越戰的進一步升級[92]。1969年12月15日,國會批准了其中一項修正案,對美軍在老撾泰國的行動撤資[93]。庫珀還希望對美軍進入柬埔寨設限,但同他一起起草法案的麥克·曼斯菲爾德擔心此舉可能會導致柬埔寨親王諾羅敦·施漢諾感覺受到冒犯[93]。1970年,對越戰表示中立的施漢諾親王因政變被廢,新上台的領導人朗諾要求尼克遜出手幫他穩固統治[93]。尼克遜同意派兵進入柬埔寨,庫珀等人對此表示抗議,認為此舉違背了總統逐步緩和東南亞局勢的承諾[93][94]。庫珀和丘奇於是起草另一修正案,要求對美軍在柬埔寨的行動撤資,與總統經過多次談判後,國會同意繼續撥款到1970年7月,以便已經到達柬埔寨的美軍將士可以撤離,法案在參議院以58票贊成,37票反對通過[95]。聯邦眾議院之後去除了這一修正案,所以庫珀等人的努力沒有產生實際效果[96]。不過,修正案得到《華盛頓郵報》的高度評價,報道中稱這是「我們歷史上國會首次試圖在戰爭期間限制(總統)部署美軍(的權力)」[96]。為庫珀-丘奇修正案奔走期間,庫珀的身體健康敲響了警鐘,為此他不能不短暫入院治療[96]。1971年,丘奇、曼斯菲爾德和佛蒙特州參議員喬治·艾肯George Aiken)說服庫珀與他們共同起草修正案,要求中止美國在東南亞的所有軍事介入,但修正案同樣未獲足夠支持[96]

1972年1月21日,已有71歲高齡、並且聽力日漸萎縮的庫珀向肯塔基州新聞協會宣佈自己不會再競選連任[97],這時他已成為除阿爾本·W·巴克利以外任職時間最長的肯塔基州聯邦參議員[27]。1972年3月,北越對南越發起強烈攻勢,戰鬥局勢再局升級,在接下來的任期里已成跛腳鴨的庫珀決定為結束戰爭再做最後一搏[98]。1972年7月27日,庫珀在沒有提前通知的情況下向幾乎空無一人的參議院樓層演說,提出針對軍事援助法案的修正案,要求在4個月內無條件中止美國在印度支那一切軍事行動的資金支持[98]。法案完全由庫珀一人提出,尼克遜和國務卿亨利·基辛格都對其內容深感震驚,參議院也因此展開激辯[98]。眼看修正案毫無通過可能之際,麻省參議員愛德華·布魯克在其中加入規定,建議撤軍前先要讓所有美軍戰俘回國,給提案帶來生機[98]。參議院以62票支持,33票反對通過了更改後的修正案,為此尼克遜決定拋棄整個軍事援助法案[98]。面對尼克遜的堅持,參議院選擇讓步,以48票支持,42票反對否決修正案[99]。庫珀失望之下還是表示:「我覺得內心得到淨化。我很長一段時間以來都很想這麼做。如今,就看總統打算怎麼着了。現在只有他能夠採取行動結束戰爭」[99]

晚年經歷、逝世和影響

[編輯]

卸任參議員後,庫克進入哥倫比亞特區的科文頓和柏靈Covington & Burling)律師事務所工作,接過當年迪安·艾奇遜的位置[100]。他從1961年就擔任中央大學校董會董事,並於1972年成為該校畢業典禮發言主持[32]。庫珀在這次典禮上成為首位艾薩克·謝爾比獎得主,該獎以兩次擔任肯塔基州州長、還曾出任中央大學校董會首任主席的艾薩克·謝爾比命名[32]。1973年,庫珀謝絕他人提議,拒絕用自己的名字來為某聯邦大樓命名[9]。1977年,形成勞雷爾湖的大壩建成,國會提議將湖和壩都以庫珀命名,但他還是謝絕了[9]。不過,當薩默塞特學校系統將一套教導和加強領導能力的課程以他來命名時,庫珀感到非常高興[9]

1974年4月,總統尼克遜宣佈有意任命庫珀出任美國駐東德大使,但就在兩國商談建立使館的最後階段,尼克遜辭去了總統職務[101]。繼任的傑拉爾德·福特正式任命庫珀擔任大使,後者也因此離開科文頓和柏靈[12]。庫珀於1974年12月到達東德並擔任大使至1976年10月[12][102]。返回美國後,他又回到科文頓和柏靈工作[9]。1981年,庫珀成為美國駐聯合國大會副代表,這也是他最後一次出任公職[12]

1987年,約翰·圖斯卡打造的庫珀半身像落戶肯塔基州議會大廈。

1983年,肯塔基州州長、老約翰·Y·布朗的兒子小約翰·Y·布朗John Y. Brown, Jr.)授予庫珀州長傑出服務獎章[9]。同年,肯塔基州聯邦參議員華特·迪伊·赫德爾斯頓Walter "Dee" Huddleston)和田納西州聯邦參議員侯活·貝克Howard Baker)提出法案,建議將南福特國家河流和娛樂區更名為庫珀國家娛樂區以示紀念,肯塔基州聯邦眾議員哈爾·羅渣士Hal Rogers)也在眾議院提出相同舉措[103]。擔任參議員期間,庫珀為爭取國會批准建立該娛樂區提供了幫助[103]。但是,提案遭到來自肯塔基州和田納西州的人士反對,他們舉出多種理由要求保留原有名稱,最終,兩頂提案都在庫珀本人的請求下取消[9][103]

1985年,庫珀成為歷史上第3位牛津杯得主,該獎旨在獎勵兄弟會與姐妹會過去的優秀成員[13]。同年,威廉士堡的坎伯蘭學院(今坎伯蘭大學)授予他名譽博士學位[104]。1987年,庫珀成為中央大學傑出校友[32]。曾競選肯塔基州州長,但最終落敗的拉里·福吉Larry Forgy)是某無黨派組織的主席之一,該組織籌集6萬美元,為庫珀打造兩座雕塑[105]。1987年,由約翰·圖斯卡(John Tuska)打造的庫珀真人尺寸青銅半身像落戶肯塔基州議會大廈[9][105]。另一尊雕塑是真人尺寸的青銅雕像,由巴尼·布萊特Barney Bright)製作,坐落在薩默塞特的噴泉廣場[9][105]

1989年,庫珀從律師事務所退休[12]。1990年6月,肯塔基州教育電視台介紹庫珀生平的紀錄片《來自肯塔基州的紳士》(Gentleman From Kentucky)在哥倫比亞特區的約翰·甘迺迪表演藝術中心舉行盛大放映儀式[9]。1991年2月21日,約翰·謝爾曼·庫珀因心臟衰竭在哥倫比亞特區的一間養老院與世長辭,享年90歲[6]。他的第二任夫人洛林已在1985年2月3日去世[12]。1991年2月26日,肯塔基州的兩位聯邦參議員(溫德爾·H·福特米奇·麥康諾)在參議院發表演說,稱頌庫珀的功績,參議院隨後休會紀念庫珀[106]。庫珀的遺體下葬在維珍尼亞州阿靈頓縣阿靈頓國家公墓[1]

庫珀在擔任參議員期間長期支持農村電氣化,東肯塔基州農村電氣合作公司因此更名約翰·謝爾曼·庫珀電站以示紀念[13]。1999年,《列克星敦先驅領袖報》(Lexington Herald-Leader)在報道中稱,庫珀是20世紀最具影響的肯塔基人之一[107]。2000年,東肯塔基大學肯塔基州歷史和政治中心設立一年一度的約翰·謝爾曼·庫珀獎,表彰那些在肯塔基州公共服務方面作出傑出貢獻的人[108]

庫珀雖然出身名門,但在別人眼中,他「和藹可親、經常自嘲而且平易近人」[109]

參考資料

[編輯]

腳註

[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Cooper, John Sherman". Biographical Direc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2. ^ Schulman, p. 16
  3. ^ Schulman, p. 15
  4. ^ Smoot, p. 134
  5. ^ 5.0 5.1 5.2 5.3 5.4 5.5 5.6 "Whittledycut". Time
  6. ^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Krebs, "John Sherman Cooper Dies at 89"
  7. ^ 7.0 7.1 7.2 Finch, p. 162
  8. ^ 8.0 8.1 Smoot, p. 135
  9. ^ 9.00 9.01 9.02 9.03 9.04 9.05 9.06 9.07 9.08 9.09 9.10 9.11 9.12 9.13 9.14 9.15 9.16 9.17 9.18 9.19 9.20 9.21 9.22 9.23 9.24 9.25 9.26 9.27 9.28 9.29 9.30 9.31 9.32 9.33 9.34 9.35 9.36 9.37 9.38 9.39 9.40 9.41 9.42 9.43 9.44 9.45 9.46 9.47 9.48 9.49 Hewlett and Merrit, "John Sherman Cooper Dies at 89"
  10. ^ Schulman, p. 17
  11. ^ 11.0 11.1 Smoot, p. 144
  12. ^ 12.00 12.01 12.02 12.03 12.04 12.05 12.06 12.07 12.08 12.09 12.10 12.11 12.12 12.13 12.14 12.15 12.16 12.17 12.18 12.19 12.20 12.21 12.22 12.23 Cooper, p. 227
  13. ^ 13.0 13.1 13.2 13.3 13.4 Howard, "John Sherman Cooper"
  14. ^ 14.0 14.1 14.2 14.3 Smoot, p. 146
  15. ^ 15.0 15.1 15.2 Schulman, p. 19
  16. ^ Smoot, p. 151
  17. ^ Smoot, p. 154
  18. ^ Schulman, p. 21
  19. ^ 19.0 19.1 19.2 Schulman, p. 22
  20. ^ Schulman, p. 26
  21. ^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Finch, p. 163
  22. ^ Schulman, p. 28
  23. ^ Schulman, p. 31
  24. ^ Schulman, p. 32
  25. ^ Schulman, p. 33
  26. ^ Schluman, p. 34
  27. ^ 27.0 27.1 27.2 Finch, p. 161
  28. ^ 28.0 28.1 Schulman, p. 67
  29. ^ Schluman, p. 37
  30. ^ 30.0 30.1 Schulman, p. 38
  31. ^ 31.0 31.1 Schulman, p. 39
  32. ^ 32.0 32.1 32.2 32.3 "John Sherman Cooper: Centre College Class of 1922". CentreCyclopedia
  33. ^ 33.0 33.1 33.2 Finch, p. 164
  34. ^ Schulman, p. 41
  35. ^ Finch, pp. 164–165
  36. ^ Schulman, pp. 43, 50–51
  37. ^ 37.0 37.1 37.2 Finch, p. 165
  38. ^ Schulman, p. 56
  39. ^ Schulman, p. 57
  40. ^ Finch, p. 166
  41. ^ Finch, pp. 161, 164
  42. ^ Schulman, p. 63
  43. ^ Schulman, p. 62
  44. ^ Schulman, pp. 62–63
  45. ^ Schulman, p. 60
  46. ^ Schulman, p. 64
  47. ^ 47.0 47.1 47.2 47.3 47.4 47.5 47.6 Finch, p. 167
  48. ^ 48.0 48.1 Franklin, p. 29
  49. ^ Schulman, p. 65
  50. ^ Schulman, p. 66
  51. ^ 51.0 51.1 51.2 Franklin, p. 31
  52. ^ 52.0 52.1 52.2 Franklin, p. 32
  53. ^ Schulman, p. 69
  54. ^ Schulman, p. 68
  55. ^ Schulman, pp. 68–69
  56. ^ 56.0 56.1 Franklin, p. 33
  57. ^ Franklin, p. 34
  58. ^ Franklin, p. 36
  59. ^ Franklin, p. 37
  60. ^ 60.0 60.1 Franklin, p. 40
  61. ^ 61.0 61.1 Franklin, p. 46
  62. ^ 62.0 62.1 62.2 62.3 62.4 62.5 Franklin, p. 47
  63. ^ Franklin, pp. 42–43
  64. ^ Franklin, pp. 48–49
  65. ^ Franklin, p. 49
  66. ^ Franklin, p. 50
  67. ^ Franklin, p. 51
  68. ^ Franklin, p. 52
  69. ^ 69.0 69.1 Franklin, p. 53
  70. ^ 70.0 70.1 70.2 70.3 70.4 Finch, p. 168
  71. ^ 71.0 71.1 71.2 Finch, p. 169
  72. ^ Schulman, p. 88
  73. ^ 73.0 73.1 73.2 73.3 73.4 73.5 73.6 73.7 Bluestone, p. 113
  74. ^ Finch, p. 170
  75. ^ Finch, pp. 161, 170
  76. ^ Schulman, p. 89
  77. ^ 77.0 77.1 77.2 77.3 Schulman, p. 90
  78. ^ Logevall, p. 243
  79. ^ Johns, p. 590
  80. ^ Johns, p. 588
  81. ^ Johns, p. 589
  82. ^ Johns, p. 591
  83. ^ Logevall, p. 247
  84. ^ 84.0 84.1 Johns, p. 592
  85. ^ 85.0 85.1 Logevall, p. 248
  86. ^ Logevall, p. 249
  87. ^ Johns, p. 608
  88. ^ Johns, p. 607
  89. ^ 89.0 89.1 89.2 89.3 89.4 Logevall, p. 252
  90. ^ Schulman, p. 95
  91. ^ Schulman, pp. 97–98
  92. ^ Schulman, p. 101
  93. ^ 93.0 93.1 93.2 93.3 Logevall, p. 254
  94. ^ 陳偉, 「帝王總統」的自我彈劾——美國訴尼克遜案(1974)
  95. ^ Logevall, pp. 254–255
  96. ^ 96.0 96.1 96.2 96.3 Logevall, p. 256
  97. ^ Schulman, p. 103
  98. ^ 98.0 98.1 98.2 98.3 98.4 Logevall, p. 257
  99. ^ 99.0 99.1 Logevall, p. 258
  100. ^ Schulman, p. 105
  101. ^ Schulman, pp. 105–106
  102. ^ Schulman, p. 107
  103. ^ 103.0 103.1 103.2 Cohn, "Bill to Name Area for Cooper Opposed"
  104. ^ "Kentucky Colleges Mark Commencement". Lexington Herald-Leader
  105. ^ 105.0 105.1 105.2 "Group Raises $60,000 for Sculptures of Cooper". Lexington Herald-Leader
  106. ^ "U.S. Senate Adjourns in Memory of Cooper". Lexington Herald-Leader
  107. ^ "John Sherman Cooper". Lexington Herald-Leader
  108. ^ "Ex-Gov. Breathitt to Receive Award". Lexington Herald-Leader
  109. ^ Hill, "The Independent From Kentucky: John Sherman Cooper"

文獻來源

[編輯]
  • Bluestone, Miriam D. Cooper, John S.. Chester J. Pach (編). Presidential Profiles: The Johnson Years. New York City: Facts on File, Inc. 2006. ISBN 978-0-8160-5388-9. 
  • Cohn, Ray. Bill to Name Area for Cooper Opposed. Lexington Herald-Leader. 1983-12-08: B1. 
  • Cooper, John Sherman. Biographical Direc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2015-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3). 
  • Cooper, William. Cooper, John Sherman. John E. Kleber (編). The Kentucky Encyclopedia. Associate editors: Thomas D. Clark, Lowell H. Harrison, and James C. Klotter.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2 [2015-06-20]. ISBN 0-8131-17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15). 
  • Ex-Gov. Breathitt to Receive Award – New Public Service Citation Honors John Sherman Cooper. Lexington Herald-Leader. 2000-10-05: B3. 
  • Finch, Glenn. The Election of United States Senators in Kentucky: The Cooper Period. Filson Club History Quarterly. 1972-04, 46: 161–178. 
  • Franklin, Douglas A. The Politician as Diplomat: Kentucky's John Sherman Cooper in India, 1955–1956. Register of the Kentucky Historical Society. Winter 1984, 82: 28–59. 
  • Group Raises $60,000 for Sculptures of Cooper. Lexington Herald-Leader. 1985-04-05: B2. 
  • Hewlett, Jennifer; Harry Merrit. John Sherman Cooper Dies at 89 – U.S. Senator From Somerset Had Distinguished Political Career. Lexington Herald-Leader. 1991-02-23: A1. 
  • Howard, Robert T. John Sherman Cooper (PDF). Oxford Cup Roll. Beta Theta Pi. [2012-03-27].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2-03-27). 
  • John Sherman Cooper. Lexington Herald-Leader. 1999-12-31: 8. 
  • John Sherman Cooper: Centre College Class of 1922. CentreCyclopedia. Centre College. [2013-1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5-19). 
  • Johns, Andrew L. Doves Among Hawks: Republican Opposition to the Vietnam War, 1964–1968. Peace & Change. 2006-10, 31 (4): 585–628. doi:10.1111/j.1468-0130.2006.00392.x. 
  • Kentucky Colleges Mark Commencement. Lexington Herald-Leader. 1985-05-12: B1. 
  • Krebs, Albin. John Sherman Cooper Dies at 89; Longtime Senator From Kentucky. The New York Times. 1991-02-23 [2015-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23). 
  • Logevall, Fredrik. A Delicate Balance: John Sherman Cooper and the Republican Opposition to the Vietnam War. Randall Bennett Woods (編). Vietnam and the American Political Tradition: The Politics of Dissent. Cambridge, United Kingdo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237–258. ISBN 978-0-521-81148-4. 
  • Schulman, Robert. John Sherman Cooper: The Global Kentuckian.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76. ISBN 0-8131-0220-0. 
  • Smoot, Richard C. John Sherman Cooper: The Early Years, 1901–1927. Register of the Kentucky Historical Society. Spring 1995, 93: 133–158. 
  • U.S. Senate Adjourns in Memory of Cooper. Lexington Herald-Leader. 1991-02-27: B2. 
  • Whittledycut. Time. 1954-07-05 [2015-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19). 
  • Hill, Ray. The Independent From Kentucky: John Sherman Cooper. Knoxville Focus. [2015-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19). 
  • 陳偉. “帝王总统”的自我弹劾——美国诉尼克松案(1974). 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中國法制出版社. 2004-01: 三、「沉默的大多數」和「管子工」. ISBN 7-80182-138-6. 

擴展閱讀

[編輯]

外部連結

[編輯]
美國參議院
前任者:
威廉·斯坦菲爾
美國肯塔基州(第2類)參議員
1946年11月6日至1949年1月3日
繼任者:
維吉爾·查普曼
前任者:
湯馬士·安德活
美國肯塔基州(第2類)參議員
1952年11月5日至1955年1月3日
繼任者:
阿爾本·W·巴克利
前任者:
羅拔·堪富利士
美國肯塔基州(第2類)參議員
1956年11月7日至1973年1月3日
繼任者:
華特·赫德爾斯頓
外交職務
前任:
喬治·亞倫
美國駐印度大使
1955至1956年
繼任:
埃爾斯沃思·邦克
前任:
小布蘭登·格羅夫
美國駐東德大使
1974至1976年
繼任:
大衛·博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