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蓮·夢露
瑪麗蓮·夢露 Marilyn Monroe | |
---|---|
出生 | 諾瑪·珍·莫滕森 Norma Jeane Mortenson 1926年6月1日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 |
逝世 | 1962年8月5日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 | (36歲)
死因 | 巴比妥酸鹽過量 |
墓地 | 西木村紀念公園墓地 |
別名 | 諾瑪·珍·貝克 Norma Jeane Baker |
職業 |
|
活躍時期 | 1945-1962年 |
配偶 | |
網站 | marilynmonroe |
簽名 | |
瑪麗蓮·夢露(英語:Marilyn Monroe,1926年6月1日—1962年8月5日),又譯為瑪麗蓮·門羅,本名諾瑪·珍·莫滕森(英語:Norma Jeane Mortenson),美國女演員、模特和歌手。瑪麗蓮·夢露以飾演「金髮傻妞」喜劇角色而聞名,是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初最流行的性感象徵之一,並成為那個時代性革命的象徵。雖然瑪麗蓮·夢露成為一線女演員僅十年,但她的電影票房收入到1962年她意外死亡時達2億美元[1]。她在死後很長一段時間仍被視為一個主要的流行文化偶像[2]。1999年,美國電影協會將瑪麗蓮·夢露評為荷里活黃金時代最偉大的銀幕傳奇女星之一,位列第六名。
瑪麗蓮·夢露出生並成長於洛杉磯,童年的大部分時光在寄養家庭和孤兒院中度過,16歲時結婚。1944年,瑪麗蓮·夢露投身戰爭工作,進入一家工廠。在那她遇到了一位攝影師,並開始了自己成功的海報模特生涯。這份工作促成了與二十世紀霍士(1946-1947)和哥倫比亞影業(1948)的兩個短期電影合約。在飾演了一系列小角色後,她在1951年與霍士簽署一份新合約。在接下來的兩年裏,她出演了《豆蔻年華》、《妙藥春情》、《夜間衝突》、《無需敲門》等電影並成為當紅女星。在瑪麗蓮·夢露走紅後,其早年拍攝的裸照遭到曝光,但這並沒有損害她的事業,相反這一軼聞增加了人們對她電影的興趣。
1953年時,瑪麗蓮·夢露憑藉主演的三部電影成為最具票房號召力的荷里活明星之一,其中黑色電影《飛瀑怒潮》表現出她的性感;喜劇《紳士愛美人》與《願嫁金龜婿》則將她的明星形象塑造為「金髮傻妞」。雖然她在職業生涯中對創建和管理公眾形象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她仍對工作室將她模式化與報酬過低感到失望。1954年初,她拒絕了一個電影項目,事業短暫中止,而回歸後她主演的《七年之癢》(1955)成為其生涯中票房最成功的電影之一。因工作室仍然不願更改合約,瑪麗蓮·夢露於1954年末成立了一家電影製作公司——瑪麗蓮·夢露製作(MMP)。1955年,瑪麗蓮·夢露致力於打造她的公司並在演員工作室學習方法演技。同年末,霍士給了她一份新合約,使她有了更大的控制權和更高的薪水。之後她出演了廣受好評的《巴士站》(1956)和MMP首部獨立製作的影片《游龍戲鳳》(1957),並憑《熱情如火》(1959)摘得金球獎最佳女主角桂冠。她最後完成的電影是劇情片《亂點鴛鴦譜》(1961)。
瑪麗蓮·夢露混亂的私生活受到了廣泛關注。她掙扎於吸毒成癮、抑鬱和焦慮當中。她與棒球運動員喬·迪馬喬和劇作家亞瑟·米勒有兩段廣為人知的婚姻,但都以離婚告終。1962年8月5日,瑪麗蓮·夢露因服用過量的巴比妥類藥物死於洛杉磯的家中,終年36歲。雖然她的死因被裁定為可能自殺,但在她死後幾十年內仍有許多陰謀論傳出。
經歷與生涯
[編輯]1926-1943年:童年與第一次婚姻
[編輯]1926年6月1日,夢露出生於洛杉磯市立和南加州大學醫院的補助病房裏面,出生時名為諾瑪·珍·莫滕森。母親格蘭戴絲·皮爾·貝克(Gladys Pearl Baker,娘家姓夢露,1902年-1984年)是一名任職於哥倫比亞影業的負片剪接師,夢露是她的第三個孩子[3]。格蘭戴絲在15歲那年嫁給了年長她9歲的約翰·牛頓·貝克(John Newton Baker),兩人育有兩個孩子羅拔(Robert,1917年-1933年)[4]與伯妮斯(Berniece,1919年-2014年)[5]。格蘭戴絲於1921年申請離婚,貝克帶着孩子們返回了他的家鄉肯塔基州[6]。夢露直到12歲才被告知她有一個姐姐,而第一次和她見面已經是成年後的事情了[7]。1924年,格蘭戴絲與馬田·愛德華·莫滕森(Martin Edward Mortensen)再婚,但兩人在她懷上夢露之前便已分居,並在1928年離婚[8]。夢露生父的身份不明,貝克是她最常用的姓氏[9][a]。
雖然夢露早期的童年生活過得穩定而快樂[12],但格蘭戴絲在精神上和經濟上都對這個孩子的降生沒有任何準備;在夢露出生後不久,她就將其安置在加利福尼亞州一個鄉村小鎮霍桑的寄養家庭阿爾伯特(Albert)和伊達·勃蘭德爾(Ida Bolender)一家[13]。他們依據福音派基督徒的教義收養兒童[12]。起初,格蘭戴絲一直住在勃蘭德爾家中親自照顧嬰兒,但1927年初長期的輪班工作迫使她搬回荷里活[14]。之後她每周末都回來探望女兒,並經常帶她去看電影,到洛杉磯玩[12]。 儘管勃蘭德爾一家想領養夢露,但1933年夏,格蘭戴絲覺得她已足夠穩定,於是把夢露接回荷里活,並在靠近荷里活露天劇場的阿保爾大道(Arbol Drive)上買了一棟小房子[15]。他們與一些房客和喬治(George)和莫德·雅堅遜(Maude Atkinson)夫婦以及他們的女兒奈麗(George)共同居住[16]。數月後的1934年1月,格蘭戴絲精神失常,被診斷為偏狂型精神分裂症[17]。在家休養了幾個月後,她被送往諾沃克的大都會州立醫院(Metropolitan State Hospital)[18]。她在醫院中度過了餘生,此後很少與夢露聯繫[19]。
夢露受到國家監護,其母好友葛蕾絲·麥基·高達德(Grace McKee Goddard)負責她和她母親的事務[21]。接下來的4年,她住在幾個寄養家庭里,而且經常轉校。前16個月,她繼續與雅堅遜一家生活;後來她稱她在此期間遭受了性虐待[22][b]。1935年夏,她在葛蕾絲和歐文·「道克」·高達德(Erwin "Doc" Goddard)一家以及其他兩戶人家短暫居住[28],直到1935年9月被送至洛杉磯孤兒院[29]。雖然孤兒院是一個「典範機構」,並且受到她同齡人的積極評價,但夢露發現把她放在那使她精神受創,因為她覺得「似乎沒有人要我」[30]。
孤兒院的工作人員覺得夢露生活在一個家庭中會更幸福,在他們的鼓勵下,葛蕾絲於1936年成為她的法定監護人,但她直到1937年夏天才將其從孤兒院接走[31]。因為道克對她進行性騷擾,夢露第二次入住高達德家僅持續了幾個月[32]。之後夢露陸續在洛杉磯和康普頓的她和葛蕾絲的幾位親戚朋友家居住[33]。1938年9月,夢露找到了一個更穩定的住所,她開始與葛蕾絲的姑媽安娜·艾奇遜·洛爾(Ana Atchinson Lower)住在西洛杉磯[34]。她進入艾默生初中就讀,每周去基督科學教會與洛爾一起服務[35]。由於老洛爾的健康問題,夢露於1940年底或1941年初回到葛蕾絲身邊,二人同住於范奈茲[36]。從艾默生畢業後,她升入范奈司高中讀書[37]。
1942年初,道克·高達德工作的公司要求其搬家至西維珍尼亞州[38]。受加州法律限制,高達德無法將夢露帶到其他州,她面臨着重新返回孤兒院的可能[39]。作為一種解決方法,夢露於1942年6月19日嫁給了鄰居21歲的兒子,洛歇公司的工人占士·「占」·多爾蒂(James "Jim" Dougherty)[40],那時她剛滿16歲。傳記作者對他們是否已在約會或婚姻是否完全由葛蕾絲安排一事存在分歧[41]。夢露隨後從高中輟學[40],成為一名家庭主婦。然而她並不喜歡這段經歷,後來稱「婚姻並沒有讓我感到難過,但它也沒有使我感到幸福。我們很少與對方交流,這不是因為我們在生氣,而是我們沒有什麼可說的。我要無聊死了。」[42]1943年,多爾蒂應徵參加商船隊[43]。他最初駐守在南加州近海的聖卡塔利娜島,夢露和他一直住到1944年4月,後來他被運往太平洋停留近兩年[43]。多爾蒂離開後,夢露搬去和他的父母居住並進入Radioplane兵工廠工作,一為參與戰備,二為賺錢[43]。
1944-1949年:模特事業與電影首秀
[編輯]1944年底,夢露遇到了攝影師大衛·康諾弗,他被美國陸軍航空軍第一影視部隊(FMPU)派到工廠拍攝女職工的照片以鼓舞士氣[44]。雖然她的照片沒有被FMPU使用,但她於1945年1月辭去了工廠的工作,成為康諾弗和他朋友的模特[45][46]。她搬出公婆家,違抗他們和她丈夫的意思,於1945年8月與藍皮書模特經紀公司(Blue Book Model Agency)簽約[47]。開始工作時,她偶爾以珍·諾曼(Jean Norman)為名,為了使自己看起來更加稱職,她將咖啡色捲髮拉直並染成金色[48]。她的身材被認為更適合海報女郎而不是時尚造型,所以她主要為廣告和男性雜誌工作[49]。據公司老闆埃米琳·斯尼維麗(Emmeline Snively)的說法,夢露是公司中最有抱負和最勤勞的模特之一;截至1946年春,她登上了33個出版雜誌的封面,如《萬象》、《U.S. Camera》、《Laff》和《Peek》等[50]。
有感於夢露的成功,斯尼維麗於1946年6月為她安排了一家演藝公司的合約[51]。在派拉蒙電影的面試並不成功,但後來一位二十世紀霍士的高管本·里昂給予了她一次試鏡的機會。主管達里爾·F·扎努克對此並不上心[52],但為避免她被競爭對手雷電華電影(RKO)挖走,他被說服給予她標準六個月的合約[c]。夢露於1946年8月開始執行合約,並在里昂的參與下取了藝名「瑪麗蓮·夢露」(Marilyn Monroe)[54]。姓氏Monroe取自其母親的本姓,其中該姓氏常被譯為「門羅」;名由里昂所起,取自百老匯明星瑪麗蓮·米勒[55]。1946年9月,為讓她專注於演藝事業,她被准許與多爾蒂離婚[56]。
夢露在合約生效的頭幾個月並沒有出演電影角色,而是在表演、唱歌和舞蹈班中度過[57]。為更深入地了解電影行業並提升自己的水平,她還在工作室花了不少時間觀察別人的工作[58]。夢露於1947年2月續簽了合約,當年春天她接到了兩個電影角色的演出:劇情片《危險的年代》(1947)中九句台詞的女服務員和喜劇《斯庫達,呼!斯庫達,嘿!》(1948)中只有一句台詞的角色[59][d]。工作室還讓她參加了一個教授群體劇場技術的表演學校演員實驗室劇院[61];她後來說這是「我第一次體會到了什麼是真正的演技,我迷上了它」[61]。夢露的合約於1947年8月到期,她未續約並重回模特事業,但偶爾也在工作室打打零工[62]。
她立志做一名演員,繼續在演員實驗室上課,並於10月份在布利斯-海登劇院的短期戲劇《魅力首選》(Glamour Preferred)中出演金髮致命女郎,但影片並未引起任何主要刊物的關注[63]。為了推銷自己,她經常光顧監製的辦公室,結識了八卦專欄作家西德尼·斯科爾斯基,還宴請在工作室聚會中有影響力的男客人,這種做法在她在霍士時就已開始了[64]。她也成為了霍士高管約瑟夫·M·申克的朋友和不固定的性伴侶,後者說服其朋友哥倫比亞影業的主管哈里·科恩於1948年3月簽下她[65]。
在霍士她的角色一直是「鄰家女孩」的形象,而在哥倫比亞她開始模仿烈打‧希和芙和珍·哈露[66]。夢露的髮際線通過電解而有所提高,她的頭髮被染白,甚至到更亮的鉑金色[67]。她開始與工作室總戲劇教練娜塔莎·萊泰絲(Natasha Lytess)一同工作,萊泰絲的夢露導師職位一直當到1955年[67]。她在工作室唯一出演的電影是小成本音樂劇《歌舞團的女人們》(1948),飾演一名被富人求婚的合唱團姑娘,這是她第一次主演電影[60]。在製作期間,她與聲樂指導弗雷德·卡格爾(Fred Karger)交往,他曾花錢治好了她的輕微牙齒覆咬合[68]。儘管擔任了主演,但夢露的合約並未延續[69]。《歌舞團的女人們》於10月上映,並未獲得成功[70]。
1948年9月離開哥倫比亞影業後,夢露成為威廉·莫里斯經紀公司副總裁約翰尼·海德的被保護人。海德逐漸成為她的代表人,他們很快發展到了性關係,但她拒絕了他結婚的提議[71]。為了促進夢露事業的發展,他付錢為她的下巴植入了矽膠假體,並且很可能將其用於隆鼻。他還為她安排了馬克思兄弟的電影《愛之歡樂》(1950)的一個小角色[72]。夢露還繼續着模特工作,1949年5月湯·凱利為其拍攝了裸照[73]。儘管她在《愛之歡樂》中起到的作用非常小,但她仍被挑選參加電影當年夏天在紐約的巡迴宣傳[74]。
1950-1952年:實現突破
[編輯]夢露在1950年上映的6部電影中都有出演。她在《愛之歡樂》、《去托馬霍克的票》、《火球》、《鐵臂金剛》中短暫亮相,並且還在兩部廣受好評的影片中露面:尊·候斯頓執導的犯罪片《夜闌人未靜》與約瑟·曼基威士導演的劇情片《彗星美人》[75]。在前者中,夢露扮演一名老年犯的年輕情婦安吉拉(Angela)[76]。雖然出場時間僅有五分鐘,但雜誌《電影劇》也提到了她的名字,斯波托稱其「實現了從電影模特到正規女演員的轉變」[76]。在《彗星美人》中,夢露扮演一名年輕單純的女演員卡斯威爾小姐(Miss Caswell)[77]。
繼夢露憑這些角色獲得成功後,海德於1950年12月與二十世紀霍士談判達成了為期7年的合約[78]。僅僅幾天後,他就因心臟病發作去世了,這使得夢露十分崩潰[79]。她沉浸在悲痛之中,而1951年同樣成為了她知名度提升之年。3月,她成為第23屆奧斯卡頒獎典禮的主持人,9月雜誌《科利爾》公佈了她的完整簡介,它是第一個公佈其完整資料的全國性雜誌[80]。她在四個低成本影片中出演配角:美高梅的劇情片《家鄉的故事》以及霍士的三部比較成功的喜劇片《豆蔻年華》、《愛巢》和《讓我們堂堂正正結婚吧》[81]。斯波托稱所有的四部電影都體現了她「作為性感裝飾的本質」,但她也受到了一些影評人的好評:《紐約時報》的博斯利·克勞瑟用「精湛」一詞形容她在《豆蔻年華》中的表現,《洛杉磯每日新聞》的以斯拉·古德曼(Ezra Goodman)稱在《愛巢》中她是「最亮眼、前途無量的女演員之一」[82]。為了進一步提升自己的演技,夢露開始跟隨米高·卓可夫和默劇師洛特·戈斯拉爾(Lotte Goslar)學習[83]。她在觀眾中的知名度也越來越大:她每周能收到數千封粉絲的郵件,軍報《星條旗》將其評為「1951年度芝士蛋糕小姐」,這反映出了當時韓戰參戰士兵的喜好[84]。在私人生活方面,夢露與導演伊力·卡山交往,還與另外幾名男子有幾次簡短的約會,包括導演尼古拉斯·雷、尤爾·伯連納和演員彼得·勞福德[85]。
與霍士簽約的第二年,夢露成為了頭牌女演員,八卦專欄作家弗洛拉貝爾·繆爾將其列為當年的「時尚女孩」(It girl),赫達·霍珀稱其從「芝士蛋糕小姐」變身為「票房殺手」[86][87]。2月,荷里活外國記者協會授予夢露「最佳年輕票房人物」的稱號[88],同月她開始高調宣傳與已退役紐約洋基隊員喬·迪馬喬的戀情,後者是那個時代最著名的體壇人物之一[89]。次月,夢露的一個醜聞被曝光,她在採訪中透露她曾於1949年擺拍過裸照,並將其印在了日曆上[90]。工作室已於幾星期前得知了這些照片的存在,為避免對她的職業生涯造成潛在的災難性影響,他們和夢露決定公開這一信息,同時強調她只能在財政形式嚴峻的情形下放出[91]。這一策略成功博得了公眾的同情,並增強了公眾對她的電影的興趣:下個月,她登上了《生活》雜誌的封面,標題為「荷里活的談話」(The Talk of Hollywood)[92]。新的性感符號和其他宣傳噱頭在當年拔高了夢露的名聲,例如在美利堅小姐選美遊行時,時任遊行大禮官的她穿着一件露骨的連衣裙;對八卦專欄作家厄爾·韋爾遜聲稱她平時不穿內衣[93]。
夢露在1952年夏上映的三部取得商業成功的電影中出演[94]。第一部是費立茲·朗執導的劇情片《夜間衝突》,她臨時加盟雷電華電影並飾演了對她而言並不典型的角色——魚罐頭廠工人,這使得她能表現出更大的表演跨度[95]。夢露的表演受到了正面評價:《荷里活報道》稱「她的出色演繹不愧於她的主演地位」,《綜藝》雜誌寫到她「有一個輕鬆的表演,這讓她必然會贏得大眾喜愛」[96][97]。之後她在喜劇《未婚伉儷》中主演了一位選美佳麗,並在驚慄片《無需敲門》中主演一名精神失常的保姆。據《未婚伉儷》編劇娜娜莉·約翰遜所述,前者的角色僅僅為了「展現瑪麗蓮穿兩套不同泳衣的樣子」[98],而後者是一個載體,表明她可以飾演戲劇成分較重的角色[99]。《無需敲門》受到的評價褒貶不一,《紐約時報》的克勞瑟(Crowther)認為夢露對高難度角色的表演沒有經驗[100],《綜藝》則指出劇本是電影的問題所在[101][102]。夢露接下來在霍華·霍克斯導演的脫線喜劇《妙藥春情》中飾演一位秘書,與加利·格蘭演對手戲。影片於1952年10月上映,這是她首次飾演一個「傻笨幼稚的金髮女郎,天真地沒有意識到她的性感為她周圍帶來的混亂」,標誌着她在職業生涯中開始樹立起固定形象[103]。夢露當年參演的最後一部電影是《綿繡人生》,在其中扮演一個次要的妓女角色[103]。
這段時期夢露在電影片場出現了一些問題,她的職業生涯也因此逐步惡化:她經常遲到或者根本不到場,記不清台詞,要求重拍多次直到她對自己的表現感到滿意為止[104]。她對表演教練十分依賴,先是娜塔莎·萊泰絲,後來是保拉·斯特拉斯伯格,這也讓導演感到惱火[105]。夢露的問題被歸咎於追求完美、低自尊與怯場。她討厭不能掌控電影佈景工作,她在以前的寫真拍攝時期從來沒有經歷過類似的問題,那時她可以更自主而不像現在只能跟劇本走[106][107]。為了減輕她的焦慮與慢性失眠,她開始使用巴比妥類藥物、安非他明和酒精,這也加劇了她的問題,直到1956年她變得嚴重上癮[108]。莎拉·丘吉維爾稱夢露的一些行為是對她的男聯合主演和導演的優越感以及性別歧視的回應,這在她的職業生涯後期尤為突出[109]。同樣,洛伊絲·班納也指出她曾被許多導演欺負[110] 。
1953年:後起之秀
[編輯]夢露在1953年上映的三部電影中擔任主演,成為新興的性感符號和荷里活最賣座的演員之一[111][112]。 第一部是特藝七彩黑色電影《飛瀑怒潮》,她扮演一名策劃謀殺親夫的「蛇蠍美人」[113]。那時,夢露與其化妝師阿蘭·「惠特」·斯尼德制定了適用於她的化妝造型:烏黑的眉彎、蒼白的皮膚 、「閃耀的」紅唇以及一顆美人痣[114]。據莎拉·丘吉維爾(Sarah Churchwell)所說,《飛瀑怒潮》是夢露生涯中最鮮明地表現性感的電影之一,片中出現了她的身體僅被床單或毛巾遮蓋的場景,這令當代觀眾感到震驚[115]。其中最著名的一幕是一個30秒的長鏡頭,拍攝了夢露走路時臀部晃動搖擺的情景,這一鏡頭在電影營銷中被頻繁使用[115]。
《飛瀑怒潮》於1月上映後,女性俱樂部運動抗議了這種不道德的行為,但影片很受觀眾歡迎,票房進賬600萬美元[116]。《綜藝》認為電影「老掉牙」而且「病態」,《紐約時報》評論道「瀑布和夢露小姐是看點」,儘管夢露「此時可能不完美……但她可以做一個魅力十足的女演員,甚至在她走路時也不例外。」[117][118]夢露繼續以暴露的着裝吸引人們的眼球,其中最知名的是一件緊身的金色拉梅面料的裙子,這是夢露在1953年1月領取《電影劇》「最快進步新星」獎時的穿着[119],老牌明星鍾·歌羅馥向媒體表示其行為「對於一位女演員和女士來說是不得體的」[119]。
《飛瀑怒潮》樹立了夢露的性感符號形象和她的「相貌」,而她當年主演的第二部電影諷刺性音樂喜劇《紳士愛美人》則將其銀幕形象確立為「金髮傻妞」[120]。影片根據安妮塔·露絲的同名暢銷小說及其百老匯版本改編, 刻畫了兩個「傍大款」的歌舞女郎羅蕾萊·李(Lorelei Lee)和多蘿西·肖(Dorothy Shaw)(分別由夢露和珍·羅素扮演)。羅蕾萊的戲份起初打算給蓓蒂·葛萊寶,在20世紀40年代她是二十世紀霍士旗下最受歡迎的「金髮美人」(Blonde bombshell);而夢露很快在吸引男女觀眾方面超越了她[121]。作為影片的宣傳活動的一部分,她與拉塞爾於6月在格勞曼中國戲院外潮濕的混凝土上留下了她們的手印和腳印[122]。不久後《紳士愛美人》上映,並以530萬美元超過製作成本一倍的票房收入成為當年票房最成功的電影之一[123]。克勞瑟和《綜藝》的威廉·布羅格登(William Brogdon)都對夢露給予好評,尤其對她在歌曲《鑽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中的表演讚賞有加;布羅格登稱她表現出了「為歌曲助興以及提升場景吸引力的能力」[124][125]。
9月,夢露於積·本尼秀中做了電視首秀,在「檀香山之旅」(Honolulu Trip)一集中扮演積的幻想女人[126]。她當年的第三部電影《願嫁金龜婿》與蓓蒂·葛萊寶和羅蓮·比歌聯合主演, 於11月上映。夢露在其中飾演一名單純的模特,與其朋友搭檔尋找富豪老公,重複了《紳士愛美人》的成功模式。 這是有史以來以闊銀幕電影鏡頭形式上映的第二部影片,霍士希望它能將觀眾的興趣轉移到影院,因為電視的興起為已經開始為電影製片廠造成損失[127]。儘管獲得的評價褒貶不一,但影片仍以800萬美元的全球票房成為夢露到目前為止票房最成功的電影[128]。
夢露連續在1953年和1954年入選一年一度的十大賣座明星民意調查[112], 霍士歷史學家奧布里·所羅門(Aubrey Solomon)稱,她與闊銀幕電影一起成為工作室「最寶貴的資產」[129]。12月,休·海夫納將夢露作為成人雜誌《花花公子》第一期的封面及中間插頁女郎,夢露性感符號的主導地位得到鞏固[130]。封面圖片是她於1952年參加美利堅小姐選美遊行時的一個鏡頭,而中間插頁選自她1949年的裸照之一[130]。
1954-1955年:與二十世紀霍士的衝突和與迪馬喬的婚姻
[編輯]儘管夢露成為二十世紀霍士的大明星之一,但她的合約自1950年以來沒有任何更改,這意味着她獲得的報酬遠低於與其同等聲望的明星,而且她也不能自主選擇她的項目與同事[131]。她同樣厭倦了被模式化,並試圖涉足喜劇和音樂劇以外的電影,但受到扎努克的阻撓。扎努克個人非常不喜歡她,不認為她應在電影中賺取工作室很多錢[132]。在她拒絕開拍又一個音樂喜劇——計劃與法蘭克·辛納屈共同主演的《粉色緊身衣女孩》的電影版——後,工作室於1954年1月4日暫停了她的活動[133]。
夢露事業的暫停成為了媒體的頭條新聞,她立即展開宣傳攻勢以應對負面新聞並在爭論中持強硬態度。1月14日,她與喬·迪馬喬在三藩市市政廳結婚,兩人的關係自1952年以來就不斷受到媒體的關注[134]。隨後他們前往日本度蜜月,而迪馬喬正好也有出差[135]。到那之後她獨自前往韓國,參加了聯合勞軍組織(USO)為6萬多美國海軍陸戰隊舉辦的歷時4天的演出,節目中她演唱了電影中的歌曲[136]。2月重返荷里活後,她被《電影劇》授予「最受歡迎女明星」獎[137]。3月份她與工作室達成和解,內容包括一份當年末出台的新合約和百老匯戲劇《七年之癢》的電影版主演,她將因此角色獲得10萬美元的報酬[138]。
次月奧托·普雷明格執導的西部片《大江東去》上映,影片由夢露與羅拔·米湛聯合主演。儘管影片頗受觀眾歡迎,但她稱這是「一個Z級牛仔電影,對於風景和銀幕電影製作來說表演只佔次要地位」[139]。她回到霍士後拍攝的第一部電影是音樂劇《娛樂至上》,她十分不喜歡這部影片,但工作室要求她以此彌補放棄拍攝的《粉色緊身衣女孩》[138]。音樂劇於12月上映後並不成功,許多影評認為夢露的表現庸俗[140]。
1954年9月,夢露開始拍攝比利·懷特的喜劇《七年之癢》,與湯·伊威爾演對手戲,飾演一位被其已婚鄰居作為性幻想對象的女人。雖然這部電影在荷里活拍攝,但工作室決定在紐約列克星敦大道進行一個場景的拍攝用於前期宣傳[141]。在那裏,夢露站在地鐵格柵上,風吹起了她的白色長裙,這成為了她生涯中最著名的鏡頭之一。拍攝持續了幾個小時,吸引了包括專業攝影師在內的近2000人觀看[141]。
這一宣傳噱頭使夢露成為世界各地報紙的頭條,而迪馬喬對此火冒三丈,兩人的婚姻也走到了盡頭[142]。他們的感情從一開始就因他的嫉妒與控制欲而出現裂痕;斯波托和班納也斷言他曾對夢露進行身體虐待[143]。回到荷里活後,夢露聘請了著名的辯護律師傑瑞·吉斯勒並於1954年10月提出離婚[144]。《七年之癢》於翌年6月上映,票房獲利超過450萬美元,成為當年夏天最成功的商業電影之一[145]。
在《七年之癢》於11月完成後,夢露開始為掌控她的事業而努力。她離開荷里活前往東海岸,和攝影師米爾頓·格林創辦了製片公司瑪麗蓮·夢露製作(Marilyn Monroe Productions,MMP),這一行為對後來片廠制度的崩潰起到了推動作用[146][e]。在1955年1月的一次新聞發佈會上,夢露說她「厭倦了老套的性感角色。我想要做更棒的事情。人有範圍,你懂的。」[148]基於此,她和格林宣稱她已不再是霍士的簽約演員,因為工作室沒有履行其職責,例如給她發放承諾的《七年之癢》的酬金[149]。她與工作室之間長達一年的法律糾紛從此開始[150]。新聞界大多在嘲笑夢露的舉動,《七年之癢》編劇喬治·阿克塞爾羅德在其戲劇《成功之道》(1955)中戲仿了夢露,其中傑恩·曼斯菲爾德飾演的開辦了自己的製片公司的愚蠢女星與她十分相似[151]。
1955年,夢露致力於提升技藝。她移居紐約並跟隨康斯坦斯·科利爾上表演班,還參加由李·斯特拉斯伯格主持的演員工作室對方法演技的研討會[152]。她與斯特拉斯伯格和他的妻子寶拉(Paula)漸漸走近,出於羞怯心理,夢露在他們家接受私人授課,並很快融入了他們的家庭[153]。她解僱了原來的教練娜塔莎·萊泰絲,以寶拉取而代之;斯特拉斯伯格對她事業的後期有着重要的影響[154]。夢露聽從斯特拉斯伯格的1956-1959年建議,開始進行心理分析,後者認為演員必須要面對自己的情感創傷並能在表演中為其所用[155][f]。
在私生活方面,儘管目前處於離婚訴訟期,但她仍維持了與迪馬喬的關係,但同時也與演員馬龍·白蘭度和劇作家亞瑟·米勒交往[157]。50年代初她經由卡贊的介紹認識了米勒[157]。1955年10月,夢露與迪馬喬正式離婚,米勒也與其妻子分居,之後兩人的感情迅速升溫[158]。時值米勒因共產主義指控而受到FBI的調查,並被眾議院非美活動調查委員會傳喚,工作室擔心夢露會被列入黑名單,催促她結束這段戀情[159]。FBI也為她建立了檔案[160]。夢露不顧此事為其事業帶來的風險,拒絕結束兩人的關係,並在隨後打給工作室負責人的電話中稱其為「天生的懦夫」[161]。
截止當年年底,夢露與霍士達成了一個為期七年的新合約協議。顯然MMP無法單獨投資電影,而工作室也迫切希望與夢露再次合作[150]。合約要求她在七年內為霍士製作四部電影[162]。工作室將為每部電影支付10萬美元,並授予她自主選擇項目、導演及攝影師的權利[162]。每完成霍士的一部電影,她和MMP可以自由製作一部電影[162]。
1956-1959年:好評如潮和與亞瑟·米勒的婚姻
[編輯]1956年初,夢露宣佈她在與二十世紀霍士的糾紛中勝出,早先嘲笑她的新聞界現在轉而讚賞她的決定[163]。《時代》雜誌稱其為「精明的女商人」[164],《Look》雜誌預測這次勝利將是「今後個人對抗群體的榜樣」[163]。她也在3月份正式宣佈更名為瑪麗蓮·夢露[165]。她與米勒的關係旋即引起了新聞界的一些負面評論,華特·溫切爾稱「美國最著名的金髮影星現在成了左翼知識分子的愛人」[166]。夢露和米勒於6月29日在紐約州白原市威徹斯特縣法院結婚,並在兩天後在靠近沃卡巴克的他的經理人家中舉辦了猶太式婚禮[167][168]。夢露改信奉猶太教以及舉辦猶太式婚禮會導致埃及封殺她的所有電影[169][g]。媒體覺得她性感符號的明星形象和他知識分子的地位不相稱,《綜藝》的頭版標題 「書呆子娶了沙漏美女」就表達了此意[171]。
根據新合約,夢露選擇的第一部作品是劇情片《巴士站》,於1956年8月上映。她扮演一名酒吧歌手切麗(Chérie),她的明星夢因一個愛上她的天真牛仔而變得複雜。為了演好這一角色,她學習了奧扎克口音,選擇了她早期電影中缺乏魅力的服飾與化妝,並故意以很一般的水平唱歌跳舞[172]。儘管百老匯導演約舒亞·洛根起初懷疑她的演技,也知道她現在的名聲不好,但他同意執導該片[173]。電影1956年初於愛達荷州和亞利桑那州開拍,作為MMP的負責人,夢露「負責技術方面」,偶爾參與攝影決策。洛根逐漸適應了她的慣常遲到和完美主義,並允許她用其想要的方式拍攝,之後製作進展順利[174]。這些經歷改變了洛根對夢露的想法,他後來稱她融和悲喜劇的能力可與差利·卓別靈相比[175]。《巴士站》收穫425萬美元票房,並獲得了多數好評[176]。《星期六文學評論》寫道夢露的表演「有效且一勞永逸地消除了對她所有的看法,即她只不過是一個有魅力的名流」,克勞瑟發文稱:「各位穩住你的椅子,有一個大喜事要告訴大家。瑪麗蓮·夢露終於證明了身為女演員的自己。」[177]夢露因其傑出表現獲得了金球獎最佳女主角的提名[88]。
1956年8月,夢露於英國松林製片廠開始拍攝MMP的第一部獨立作品《游龍戲鳳》[178]。影片基於泰倫斯·拉提根的戲劇《沉睡王子》,一個發生於1910年代王子和舞女之間的的愛的故事,原戲劇由羅蘭士·奧利花和慧雲·李主演;奧利維爾再度出演,執導並聯合製作了本片[164]。因為他和夢露產生衝突,導致拍攝過程一波三折[179]。他傲慢地說「你需要做的就是表現性感」,並想要她照搬麗的表演方式,這些表現激怒了她[180]。他還反感夢露的表演教練保拉·斯特拉斯伯格不斷地在片場出現[181]。
為了報復她認定的奧利維爾的「居高臨下」的行為,夢露開始遲到並不配合拍攝,後來聲稱「如果你不尊重你的藝人,他們就不能很好地工作。」[179]她的藥物使用量增加並且根據斯波托所言,她懷了孕並在影片拍攝階段流產[182]。她還與格林爭論MMP應該如何運行,包括米勒是否應加入公司一事[182]。儘管遇到了許多麻煩,但電影於當年年底前如期完成[183]。影片於1957年6月上映,評論褒貶不一而且未受到美國觀眾的歡迎[184]。它在歐洲的評價要好些,她被授予意大利大衛獎和法國凱撒電影獎並獲得英國電影和電視藝術學院的提名[185]。
回到美國後的18個月時間裏,夢露在東海岸享受婚姻生活。她和米勒主要在紐約和康涅狄格州羅克斯伯里居住,整個夏天在長島阿默甘西特度過[186]。她在1957年夏天懷孕,但因為是宮外孕,必須要被終止[187]。一年後她不幸流產[188]。她的婦科問題很大程度上是由子宮內膜異位症引起的,這一疾病伴隨了她整個成年時期[189][h]。在此期間夢露還因服用巴比妥類藥物過量而短暫住院[192]。因為分歧遲遲得不到解決,加上她開始懷疑格林挪用公司的資金,夢露解僱了他並買下了他在MMP的股份[193]。
夢露於1958年7月返回荷里活,與積·林蒙和東尼·柯蒂斯主演比利·懷特的喜劇《熱情如火》[194]。雖然她認為其飾演的甜心凱恩(Sugar Kane)是又一個「金髮傻妞」,但片方表示願意在她標準工資外再加電影百分之十的利潤,加上米勒的鼓勵,她最終接受了這一角色[195]。電影製作遇到的困難後來被稱為「傳奇」[196]。夢露重拍了數十次,她無法記住台詞或按照指示表演——因為重拍次數太多,柯蒂斯在他那著名的言論中表示親吻她「就像親吻希特拉一樣」[197]。 夢露私下裏把拍攝比作沉船,並評論了她的聯合主演和導演,說「但是我為什麼要擔心,我又不會失去陽具象徵」[198]。許多問題源於她與懷爾德在她如何演好這一角色方面的衝突,而他是出了名的難相處[199]。夢露要求他修改關於她的許多場景,這反過來又使她更加怯場,而且據稱她故意毀了幾個場景以迫使導演接受她的意見[199]。
最終,懷爾德對夢露的表現感到滿意,表示「任何人都可以記住台詞,但真正的藝術家站在片場,在不清楚台詞的情況下,能做出她曾經做過的表演!」[200]儘管拍攝過程困難重重,但《熱情如火》於1959年3月上映後,獲得了評論界和商業上的成功[201]。夢露的表現為她贏得了金球獎最佳女主角獎,《綜藝》稱她為「一個兼具性感魅力和時機掌握的打不倒的喜劇演員」[185][202]。在美國電影學會和《視與聽》雜誌發起的投票中,影片被選為有史以來最佳電影之一[203][204]。
1960-1962年:事業衰退與個人困境
[編輯]《熱情如火》上映後,夢露進入工作空檔期。1959年底,她回到荷里活主演了音樂喜劇《讓我們相愛吧》,電影講述了一個女演員和百萬富翁的故事[205]。她選擇了喬治·丘克執導,而米勒重新寫了她認為不好的部分劇本;因為霍士合約的緣故,她只接受了其中一部分[206]。電影拍攝經常因夢露離開片場而被耽擱[205]。她與聯合主演伊夫·蒙當傳出戀情,受到媒體的廣泛報道,並應用於影片的宣傳活動[207]。《讓我們相愛吧》於1960年9月上映後並不成功[208];克勞瑟描述夢露的出場「相當邋遢」並且「缺乏......原來夢露的活力」[209],赫達·霍珀(Hedda Hopper)稱電影是「她看過的最庸俗的影片」[210]。楚門·柯波帝遊說她在由小說《珠光寶氣》改編的同名電影中出演霍莉·戈萊特利(Holly Golightly)一角,但因電影製片商擔心夢露會將製片變得複雜,最終這一角色給了柯德莉·夏萍[211]。
夢露最後一部完成的電影是尊·候斯頓(John Huston)的《亂點鴛鴦譜》。她扮演一個剛離婚的女人,與三個老牛仔(分別由奇勒·基寶、伊萊·沃勒克和蒙哥馬利·克利夫特飾)交朋友,這一角色由米勒執筆[212]。電影1960年7月至11月在內華達沙漠的拍攝再陷困鏡[213]。夢露和米勒四年的婚姻實際上已經結束,後者開始了一段新的感情[212]。夢露不喜歡他寫的部分基於她生活的角色,並認為這遜於男性角色;拍攝的前一天晚上,她還與米勒為他重寫場景的習慣爭吵[214]。她的健康狀況也在惡化:她承受着膽結石帶來的痛苦,而且她的毒癮非常嚴重,以至於她的化妝時常需要在巴比妥類藥物的影響下沉睡的期間進行[215]。8月,她花了一個星期在洛杉磯醫院排毒,拍攝也相應停止[215]。夢露和米勒在電影完成拍攝後分居,她於1961年1月在墨西哥被准予快速離婚[216]。次月,《亂點鴛鴦譜》上映,但票房失利[217]。媒體對此片的評價不一[217],博斯利·克勞瑟稱夢露「完全不在狀態且難以捉摸」,並指出「不幸的是這部電影的結構全都取決於她」[218]。影片早期評價並不好,但2015年英國電影協會的謝夫·安德魯稱其是一個經典[219]。
緊接着夢露準備主演一部改編自威廉·薩默塞特·毛姆的短篇小說《雨》(Rain)的NBC電視劇,但因電視台不想僱用她選擇的導演李·斯特拉斯伯格(Lee Strasberg),該項目告吹[220]。1961年,她花了很大一部分時間解決她的健康問題, 她接受了子宮內膜異位症的手術和膽囊切除術,並在醫院花了四周時間治療抑鬱症,還曾短居精神病房[221][i]。她受到了前夫迪馬喬的幫助,他們在1955年離婚後一直沒有聯繫;他們現在舊情復燃[223]。在東海岸居住了六年後,夢露於1961年春搬回加州[224]。她開始了與法蘭·仙納杜拉的戀情,並於1962年初在布倫特活購買了房子[224]。
夢露於1962年重新回到公眾視線;她在3月獲得了金球獎「世界電影最受歡迎」獎並於4月底開始拍攝二十世紀霍士的新片《瀕於崩潰》。影片翻拍自1940年電影《我的愛妻》[225],由MMP聯合參與製作,喬治·庫克(George Cukor)執導,迪安·馬田和賽德·查里斯共同主演[226]。夢露因流感缺席了頭兩個星期的拍攝;傳記作者認為這是因為她患有鼻竇炎或者她正在吸毒[227]。5月19日,她抽空去紐約參加了於麥迪遜廣場花園舉辦的美國總統約翰·甘迺迪的生日慶祝活動,在舞台上她唱了「生日快樂」歌[228]。她的着裝吸引了人們的注意:一件在演裸戲時穿的鑲有人造鑽石的米色緊身連衣裙[228]。班納、斯波托、薩默斯、芭芭拉·利明和弗雷德·賈爾斯都認為,過去的兩年她曾在某些時候與甘迺迪有染,不過他們在長度和時間上存在分歧[229]。
夢露接下來為《瀕於崩潰》拍攝一個她在游泳池裸泳的場景[230]。為進行前期宣傳,媒體被邀請為這一場景拍照,這些照片後來發表在《生活》雜誌上;對於一個達到這種生涯高度的大明星,展示裸體還是第一次[231]。當她再次缺席片場好幾天後,工作室在6月7日解僱了她並起訴她違約,要求賠償75萬美元[232]。她被李·雷米克取代,但馬田表示非夢露出演不會拍這部電影,後來霍士同樣控告了他並停止了製作[233]。工作室公開指責夢露吸毒成癮並宣稱電影的終止是因為她缺乏職業水準,甚至聲稱她有精神錯亂[232][j]。為保護自己,夢露在當年夏天做了幾個宣傳活動,包括接受《生活》與《Cosmopolitan》的採訪和為《Vogue》雜誌拍攝照片[236]。她和攝影師伯特·斯特恩為《Vogue》合作了兩個系列的照片,一個是標準時尚寫真,另一個則是她的裸照,二者均在她死後以「最後一次」為名出版[237]。夢露被解僱僅一周後,達里爾·F·扎努克取代雷瓦西重返職位,隨後開始與夢露就恢復《瀕於崩潰》拍攝一事談判,並計劃讓她主演黑色喜劇《傻女十八變》(1964)[238]。在她生命的最後幾周,她還計劃主演一部關於珍·哈露的傳記片[238]。
逝世
[編輯]1962年8月4日,當天夢露待在自己位於布倫特活的家中。當天早上,她會見了攝影師羅倫士·席勒[239]。她還接受了按摩師的按摩,此外她還透過電話與朋友交談,並簽收了貨物。那天早上她的家裏還有兩位人物,分別是管家尤妮斯·穆雷(Eunice Murray)和她的公關帕特里夏·紐科姆[240]。下午4點30分,夢露的心理醫生拉爾夫·格林森來到夢露家中,同時要求帕特里夏·紐科姆暫時離開夢露的住宅[241]。拉爾夫·格林森在晚上7點左右離開之前要求尤妮斯·穆雷陪同夢露留宿一晚。[242]
8月5日凌晨3點,尤妮斯·穆雷醒來「感覺有些不對勁」,穆雷看到了從夢露臥室門透出的燈光,但一直沒能得到回應並發現房門緊鎖[243]。於是她打電話給拉爾夫·格林森。根據拉爾夫·格林森的指示,穆雷透過窗戶看到夢露臉朝下躺在床上,身上蓋着床單,手裏拿着一個電話聽筒。格林森不久之後就趕到夢露住宅,他打破窗戶進入臥室,發現夢露已經死了。他打電話給夢露的內科醫師海曼·恩格爾博格(Hyman Engelberg)博士。上午3點50分左右,海曼·恩格爾博格抵達夢露住宅,正式確認了她的死亡[243]。4點25分,他們告知了洛杉磯警察局[243]。
洛杉磯縣驗屍官辦公室在調查過程中得到了洛杉磯自殺預防小組專家的協助[244]。據估計夢露的死亡時間在8月4日下午8:30至10:30之間[245],毒理學分析指出她的血液中每100毫升含有8毫克水合氯醛和4.5毫克戊巴比妥(耐波他),肝臟中另有13毫克戊巴比妥,得出結論認為死因是急性巴比妥類藥物中毒[246]。專家在她的床邊發現了含有這些藥物的空瓶[244]。她體內多處的藥物劑量都超過了致命限度,所以夢露不小心使用過量的可能性被排除[247]。精神科醫師指出,她容易出現「嚴重的恐懼和經常性抑鬱」並伴隨着「急劇和不可預知的」情緒變化,她過去幾次用藥過量可能是故意的[247][248]。基於這些事實並且缺少任何謀殺的跡象,她的死因被判為可能自殺[249]。
夢露的意外死亡成為美國和歐洲的頭條新聞[250]。據洛伊絲·班納說,「據說她死後的那一月洛杉磯的自殺率翻了一番;大多數報紙的發行量也有所增加」[250],《芝加哥論壇報》報道他們收到了數百個市民的電話,要求提供關於她死亡的訊息[251]。法國藝術家讓·谷克多評論道她的死「應給所有這些主要職業為刺探和煩擾電影明星的人一個可怕的教訓」,她的前合作演員羅蘭士·奧利花認為她是「大肆宣傳和轟動完完全全的受害者」,《巴士站》導演約書亞·洛根稱其是「這個世界上最未受到賞識的人之一」[252]。她的私人葬禮於8月8日在西木村紀念公園墓地舉行,只有她的密友出席[253]。葬禮由迪馬喬和她的業務經理伊內茲·梅爾森(Inez Melson)安排[253]。數百人在墓地周圍的街道上圍觀[253]。夢露後來葬於回憶之走廊(Corridor of Memories)24號墓穴[254]。
在隨後的幾十年中有許多有關夢露之死的陰謀論被提出,包括謀殺和意外藥物服用過量[255]。1973年諾曼·梅勒的著作《瑪麗蓮:傳記》出版後,謀殺的推測首次獲得了主流社會的關注,並在隨後幾年越傳越廣。這促使洛杉磯縣地方檢察院的約翰·范·德·坎普在1982年開展了一項「閾值調查」,以決定是否應進行刑事偵查[256]。他未找到任何有關謀殺的證據[257]。
銀幕形象與評價
[編輯]當開始樹立夢露的明星形象時,二十世紀霍士希望她取代40年代最受歡迎的金髮美人蓓蒂·葛萊寶[259]。20世紀40年代是女演員的全盛時期,她們被視為是堅強聰慧的女子,如吸引了大量女性觀眾的嘉芙蓮·協賓和巴巴拉·史丹域。儘管如此,工作室想要夢露成為新十年的明星,吸引更多男性觀眾進入電影院[259]。一開始建立公眾形象時,她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而生涯將近結束時她幾乎要完全控制[260][261]。夢露曾負責她的多個宣傳策略,如與西德尼·斯科爾斯基和盧埃拉·帕森斯等八卦專欄作家交朋友,控制她的照片的使用[262]。除格拉布爾外,她常常被比作另一個具有代表性的金髮女郎——30年代的影星珍·哈露[263]。部分原因是夢露把哈露看作她兒時的偶像,想在一部傳記片中扮演她,甚至僱用哈露的髮型師為她的頭髮染色[264]。
夢露的明星形象以她的金髮和與此相關的固定模式為中心,尤其是傻笨、性的信號和矯揉造作[265]。從海報女郎的生涯起,這種風格就一直延續到她的電影中,她也因沙漏型身材而聞名[266]。電影學者李察·代爾指出夢露常常擺姿勢展示她的玲瓏曲線,她在宣傳照中擺的姿勢經常與海報女郎相像[266]。她與眾不同的扭臀式走路也引起了人們對她身體的注意,這使她有了個綽號「橫着走路的女孩」(the girl with the horizontal walk)[103]。夢露的服裝選擇是她明星形象的重要一環。她經常身着能夠突顯金髮的白色,且穿着暴露,展示她身材的同時也吸引了人們的眼球[267]。穿着露骨的衣服,甚至是走光都是夢露慣用的宣傳伎倆,比如在一次新聞發佈會上,她連衣裙上的一個肩帶突然斷裂[268]。在新聞記者的故事裏,夢露被塑造成美國夢的典型,因為她從一個童年悲慘的女孩一躍成為荷里活明星[269]。她在寄養家庭和孤兒院生活的故事被誇大,她的工作室傳記甚至捏造了部分故事[270]。電影學者湯馬士·夏里斯(Thomas Harris)說,她工人階層的出身加上缺乏家庭關照也讓她顯得更樂於求愛,是「理想的玩伴」,而相比之下她的同代人嘉麗絲·姬莉也被包裝為魅力金髮女郎,但由於她上流社會的背景,她被看作是一個高雅有品位的女演員,是大多數男性觀眾不可企及的[271]。
夢露也受到梅·蕙絲的影響,表示「我從她那裏學到了一些把戲,嘲笑或挖苦自己的性吸引能力」[272]。洛伊絲·班納也指出在她的很多喜劇角色中,夢露同樣也諷刺了她性感符號的地位。[273]為了突出她的「天真」和「傻笨」,夢露經常在她的電影使用一種帶喘息的娃娃音,並在採訪中用雙關語戲仿自己,這後來被稱為「夢露風」(Monroeisms)[274]。例如,當她被問及在1949年裸體照片拍攝過程中是否穿着什麼時,她答道「我穿着一台收音機」[275]。
據代爾所述,夢露在20世紀50年代幾乎成為了「一個在性領域家喻戶曉的名字」,「她的形象已經深植於五十年代美國道德和性觀念的變遷中」,如佛洛伊德式性觀念、《金賽報告》(1953)和貝蒂·弗里丹的《女性的奧秘》(1963)[276]。他稱夢露的明星形象主要針對男性注視而創建,其特徵在於她扮演的電影角色一般是「女孩」,而這僅僅通過她的性別所界定[277]。她的角色幾乎清一色都是合唱團女孩、秘書或模特;這些職業是「女人的表演,男人的樂趣」[277]。代爾還認為夢露與40年代的「蛇蠍美人」不同,她是第一個將「自然」與性結合的性感符號[278]。這種所謂的天真爛漫以及缺乏性羞恥與她傻笨脆弱的女人形象是緊密相連的[278]。諾曼·梅勒稱「瑪麗蓮暗示性對他人可能是困難和危險的,但對她就像雪糕那樣。」[279]同樣,莫莉·哈斯凱爾撰文指出「她是一本五十年代的小說,一個女人沒有性需求的謊言,一個她就是在迎合或增強一個男人的需求的謊言。」[280]她還表示,夢露去世前在女性之中的受歡迎程度比男性要低,因為她們「無法認同並支持她」[281]。
電影歷史學家也分析了傻笨對於夢露明星形象的重要性。代爾稱,鉑金色頭髮成了她的固有特徵,因為它明確表明了她的種族,成為她的專屬白色,她應被視為二十世紀流行文化中種族主義的象徵[282]。洛伊絲·班納也認為夢露推出金髮女郎演員的行動與民權運動開始的時間點相同,這可能不是一個巧合,但她也反駁了代爾,指出在她大力宣傳的私生活中,夢露與被視為「白種少數民族」的人交往,如迪馬喬(意大利裔美國人)和亞瑟·米勒(猶太人)[283]。班納稱,她有時會在宣傳照中挑戰當時的種族規範;例如在1951年刊登於《Look》雜誌的圖片中,她穿着暴露的衣服與非裔美國歌唱教練菲爾·穆爾做練習[284]。
除了性感符號外,夢露還被認為是一個特殊的美國明星,「一個國家性的名流,如同熱狗、蘋果派或棒球一樣為人所熟知」,《電影劇》如是寫道[285]。歷史學家費安娜·漢迪賽德(Fiona Handyside)稱一提及白膚色或金髮,法國女觀眾就會想到美國的現代化與整潔,所以夢露象徵着一個時髦人士,「解放」生活在大眾領域的女人[286]。電影歷史學家勞拉·穆爾維把她看作美國消費文化的代言:
如果美國要向戰後貧困的歐洲輸出民主的魅力的話,電影可能是它的櫥窗;……瑪麗蓮夢露與她的所有美國屬性和現代化性特性,把經濟、政治和情色這種複雜聯繫縮成了一個單一的形象。截至20世紀50年代中期,她的品牌魅力是無階級的,任何使用美國化妝品、尼龍絲襪和過氧化物(用於漂白頭髮)的人都可以感受到。[287]
為從夢露的流行中獲利,二十世紀霍士培養了幾個與她長得很像的女演員,包括傑恩·曼斯菲爾德和謝瑞·諾絲[288]。其他電影公司也試圖打造自己的夢露:環球影業與瑪米·范·多倫[289]、哥倫比亞影業與金·諾瓦克[290]以及蘭克機構與戴安娜·道爾斯[291]。
影響
[編輯]《美國流行文化指南》(The Guide to United States Popular Culture)稱,「作為美國流行文化的一個標誌,夢露在流行程度上鮮有對手,僅有的幾個包括艾維斯·皮禮士利和米老鼠……從來沒有哪個明星曾激發過如此廣泛的情感——從情慾到憐憫,從羨慕到悔恨。」[292]
美國電影學把她評為美國電影史上最偉大的銀幕傳奇女星第六名,史密森尼學會將她列入「百名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美國人」名單中[293],在《綜藝》和VH1的二十世紀最偉大的流行文化標誌排名中,夢露位居前十[294][295]。成百上千部描寫夢露的書籍出版,許多電影、戲劇、歌劇與歌曲一直以她為主題,部分藝術家和娛樂明星也受到她的影響,如安迪·沃霍爾和麥當娜[296][297]。她依然是一個價值品牌[298]:她的形象和名字被授權給數百種產品,她還出現在蜜絲佛陀、香奈兒、梅賽德斯-奔馳和絕對伏特加等跨國公司的廣告宣傳中[299][300]。
夢露的經久不衰與她矛盾的公眾形象息息相關[301]。一方面,她依然是一個性感符號、美女偶像和經典荷里活電影中最著名的明星之一[302][303][304]。另一方面,人們依舊記得她混亂的私生活、不安定的童年、在事業方面的鬥爭和她的死亡以及圍繞其中的陰謀論[305]。她一直是對性別與女權主義感興趣的學者和記者筆下的常客[306],這些人有格洛麗亞·斯泰納姆、積琪蓮·羅絲[307]、莫莉·哈斯克爾[308]、莎拉·丘吉維爾[300]和洛伊絲·班納[309]等。斯泰納姆等人把她看作片廠制度的受害者[306][310]。而哈斯克爾[311]、羅絲[307]和丘吉維爾[300]等人則強調了夢露在她的事業中發揮的積極作用以及她參與塑造公眾形象。
由於明星身份和混亂的私生活之間的反差,夢露與有關大眾媒體、名聲和消費文化等現代化現象的廣泛討論緊密相連[312]。根據學者蘇珊娜·哈姆斯查(Susanne Hamscha)所述,因為夢露與正在進行的關於現代社會的討論有着持續相關性,所以她「永遠不會完全身處於一個時間和地點」,而會成為「一個平面,可以在其中重新構建美國文化的敘事」和「一種文化類型的函數,可以被複製、轉化、翻譯成新的語言以及被其他人演繹」[312]。同樣地,班納稱夢露是「永恆之變形者」,「每一代人,甚至每一個人都能以他們自己的標準」對她進行再創造[313]。
儘管夢露仍是一個文化標誌,但評論家在她作為一名女演員的影響上存在分歧。大衛·湯遜稱她用來工作的身體是「虛幻的」[314],寶琳·凱爾寫道她不會表演,而是「用她欠缺的女演員技巧來取悅大眾」。她以機智或愚鈍或拼命把芝士蛋糕變成了演技—反之亦然;她做了其他「有眼光」的人沒有做的事情[315]。相比之下,彼得·布拉德肖稱夢露是一位天才喜劇演員,「懂得喜劇如何達到效果」[316],莊拿芬·羅森鮑姆指出「她巧妙地顛覆了對拜金的性別歧視觀點」,並認為「人們難以覺察夢露作為一名女演員的智慧的現象似乎根植於專制時代的思想,那時出類拔萃的女人不應該是聰明的」[317]。
影視作品
[編輯]- 《危險的年代》(1947)
- 《斯庫達,呼!斯庫達,嘿!》(1948)
- 《歌舞團的女人們》(1948)
- 《愛之歡樂》(1949)
- 《去托馬霍克的票》(1950)
- 《夜闌人未靜》(1950)
- 《彗星美人》(1950)
- 《火球》(1950)
- 《鐵臂金剛》(1951)
- 《家鄉的故事》(1951)
- 《豆蔻年華》(1951)
- 《愛巢》(1951)
- 《讓我們堂堂正正結婚吧》(1951)
- 《夜間衝突》(1952)
- 《未婚伉儷》(1952)
- 《無需敲門》(1952)
- 《妙藥春情》(1952)
- 《綿繡人生》(1952)
- 《飛瀑怒潮》(1953)
- 《紳士愛美人》(1953)
- 《願嫁金龜婿》(1953)
- 《大江東去》(1954)
- 《娛樂至上》(1954)
- 《七年之癢》(1955)
- 《巴士站》(1956)
- 《游龍戲鳳》(1957)
- 《熱情如火》(1959)
- 《讓我們相愛吧》(1960)
- 《亂點鴛鴦譜》(1961)
- 《瀕於崩潰》(1962-未完成)
註釋
[編輯]- ^ 雖然格蘭戴絲在出生證明中將莫滕森作為夢露的生父(不過名字拼錯了,Mortensen拼成了Mortenson),但他不太可能是她的父親[10]。傳記作者弗雷德·賈爾斯(Fred Guiles)與洛伊絲·班納都表示夢露的生父最有可能是格蘭戴絲的一位同事查理斯·士丹利·基佛德(Charles Stanley Gifford),她在1925年和他有了外遇,而當奴·斯波托認為另一個同事最有可能是她的父親。[11]
- ^ 夢露曾在1953-1954年、1960年以及採訪中分別向她的傳記作者本·赫克特、莫里斯·佐洛托、媒體《巴黎競賽》與《Cosmopolitan》談到她在8歲時受到了一名房客的性虐待[23]。雖然她拒絕說出施虐者的名字,但班納認為他就是喬治·雅堅遜(George Atkinson),因為他是一位住在阿保爾大道的房客,在夢露8歲時領養了她;班納還指出夢露對施虐者的描述符合雅堅遜的其他特徵[24]。她指出虐待可能是造成夢露心理健康問題的一個主要因素,她還寫道這一話題在20世紀中期的美國是最忌諱的,夢露敢於公開談論它並不尋常[25]。斯波托沒有提及這一事件,但表示夢露在1937年和1938年住在親戚家時分別受到了葛蕾絲丈夫和一個表親的性虐待[26]。芭芭拉·利明(Barbara Leaming)認為夢露8歲遭受虐待確有其事,而由於缺乏第三方的佐證,早期傳記作者弗雷德·賈爾斯、安東尼·薩默斯與卡爾·羅拉森(Carl Rollyson)都對夢露的說法表示懷疑。[27]
- ^ RKO的所有者侯活·休斯在一本雜誌封面看到夢露後,表示了對夢露的興趣。[53]
- ^ 有時人們會誤稱在這段時期夢露作為臨時演員在其他霍士電影中現身,如《飛龍引鳳》、《令人震驚的小姐朝聖者》和《你註定屬於我》,但沒有證據證明這一點。[60]
- ^ 夢露和格林在1949年初遇並有過一次短暫的戀情。1953年,他為《Look》給夢露拍照,再次與她見面。她告訴他她對工作室的不滿,格林覺得他們應該創辦自己的製片公司。[147]
- ^ 夢露自1955年起定期接受精神分析,直到1962年去世。她的分析師有精神科醫師瑪嘉烈·霍恩伯格(Margaret Hohenberg,1955-1957)、安娜·佛洛伊德(1957)、瑪麗安娜·克里斯(1957-1961)和拉爾夫·格林森(1960-1962)。[156]
- ^ 夢露認為猶太人是「弱勢群體」,希望這次皈依能使自己融入米勒的家庭[170]。她受到拉比·羅拔·戈德堡(Rabbi Robert Goldberg)的指導,於1956年7月1日完成皈依[169]。夢露對猶太教的興趣有限:她稱自己是一個「猶太無神論者」,在她與米勒離婚後,除了保留了一些宗教用品外,她並未對此信仰有其他的實踐[169]。埃及也於其1961年正式離婚後解除了對她的禁令[169]。
- ^ 這也造成她必須面臨伴隨一生的嚴重的月經痛苦,因此她合約中的一個條款允許她在這一時期不上班並進行幾個必要的手術[189]。有人聲稱夢露經歷了多次流產,而由未經適當醫療培訓的人進行的不安全的流產將不利於她的妊娠維持[190]。墮胎的傳聞出自米爾頓·格林(Milton Greene)的妻子艾米·格林(Amy Greene),但尚未被任何具體證據證實[191]。此外,夢露的屍檢報告未有關於墮胎的任何證據的記錄[191]。
- ^ 在她的心理醫生瑪麗安·克里斯的建議下,夢露在紐約第一次向佩恩·惠特尼精神病診所承認自己的病情[222]。克里斯後來說她選擇醫院是一個錯誤:夢露被安置在為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人準備的病房,在那裏她被鎖在一個軟壁房間中,不允許被轉移到更合適的病房或離開醫院[222]。在迪馬喬的幫助下,三天後夢露最終可以離開醫院,移至哥倫比亞大學醫學中心,又在那待了23天[222]。
- ^ 他們的說法基本沒有爭議,直到1990年《瀕於崩潰》殘留的鏡頭髮布,可以看見當夢露出現在拍攝現場時,她能夠連貫地拍攝許多鏡頭[234]。該片的監製亨利·溫斯坦後來聲明,她被解僱不僅僅是她難以共事,而是因為工作室嚴重的財務問題和行政主管彼得·雷瓦西(Peter Levathes)的經驗不足[235]。
參考
[編輯]- ^ Hertel, Howard; Heff, Don. Marilyn Monroe Dies; Pills Blamed. 洛杉磯時報. 1962-08-06 [2015-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7).
- ^ Chapman 2001,第542–543頁; Hall 2006,第468頁.
- ^ Spoto 2001,第9–10頁; Rollyson 2014,第26–29頁.
- ^ Miracle & Miracle 1994,第see family tree頁.
- ^ Spoto 2001,第7–9頁; Banner 2012,第19頁 .
- ^ Spoto 2001,第7–9頁.
- ^ Spoto 2001,第88, for first meeting in 1944頁; Banner 2012,第72, for mother telling Monroe of sister in 1938頁 .
- ^ Churchwell 2004,第150, citing Spoto and Summers頁; Banner 2012,第24–25頁 .
- ^ Spoto 2001,第17, 57頁.
- ^ Churchwell 2004,第149–152頁; Banner 2012,第26頁 ; Spoto 2001,第13頁.
- ^ Churchwell 2004,第152頁; Banner 2012,第26頁 ; Spoto 2001,第13頁.
- ^ 12.0 12.1 12.2 Spoto 2001,第17–26頁; Banner 2012,第32–35頁 .
- ^ Spoto 2001,第16–17頁; Churchwell 2004,第164頁; Banner 2012,第22–32頁 .
- ^ Banner 2012,第32–33頁.
- ^ Banner 2012.
- ^ Spoto 2001,第26–28頁; Banner 2012,第35–39頁 .
- ^ Churchwell 2004,第155–156頁.
- ^ Churchwell 2004,第155–156頁; Banner 2012,第39–40頁 .
- ^ Spoto 2001,第100–101, 106–107, 215–216頁; Banner 2012,第39–42, 45–47, 62, 72, 91, 205頁 .
- ^ Meryman, Richard. Great interviews of the 20th century: "When you're famous you run into human nature in a raw kind of way". 衛報. 2007-09-14 [2015-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 ^ Spoto 2001,第40–49頁; Churchwell 2004,第165頁; Banner 2012,第40–62頁 .
- ^ Spoto 2001,第33–40頁; Banner 2012,第40–54頁 .
- ^ Banner 2012,第48–49頁.
- ^ Banner 2012,第40–59頁.
- ^ Banner 2012,第7, 40–59頁.
- ^ Spoto 2001,第55頁; Churchwell 2004,第166–173頁.
- ^ Churchwell 2004,第166–173頁.
- ^ Banner 2012,第47–48頁.
- ^ Spoto 2001,第44–45頁; Churchwell 2004,第165–166頁; Banner 2012,第62–63頁 .
- ^ Banner 2012,第60-63頁.
- ^ Spoto 2001,第49–50頁; Banner 2012,第62–63 (參見腳註), 455頁 .
- ^ Spoto 2001,第49–50頁; Banner 2012,第62–63, 455頁 .
- ^ Banner 2012,第62–64頁.
- ^ Spoto 2001,第51–67頁; Banner 2012,第62–86頁 .
- ^ Spoto 2001,第68–69頁; Banner 2012,第75–77頁 .
- ^ Spoto 2001,第67–69頁; Banner 2012,第86頁 .
- ^ Spoto 2001,第67–69頁.
- ^ Spoto 2001,第70–75頁; Banner 2012,第86–90頁 .
- ^ Banner 2012,第86–90頁.
- ^ 40.0 40.1 Spoto 2001,第70–75頁.
- ^ Spoto 2001,第70–75頁; Churchwell 2004,第173頁.
- ^ Spoto 2001,第70–78頁.
- ^ 43.0 43.1 43.2 Spoto 2001,第83–86頁; Banner 2012,第91–98頁 .
- ^ Spoto 2001,第90–91頁; Churchwell 2004,第176頁.
- ^ YANK USA 1945. Wartime Press. [2012-0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14).
- ^ Spoto 2001,第90–93頁; Churchwell 2004,第176–177頁.
- ^ Banner 2012,第103–104頁.
- ^ Spoto 2001,第93–95頁; Banner 2012,第105–108頁 .
- ^ Spoto 2001,第95–107頁.
- ^ Spoto 2001,第95, for statement & covers頁; Banner 2012,第109, for Snively's statement頁 .
- ^ Spoto 2001,第110–111頁.
- ^ Spoto 2001,第110–112頁; Banner 2012,第117–119頁 .
- ^ Banner 2012,第119頁.
- ^ Spoto 2001,第112–114頁.
- ^ Spoto 2001,第114頁.
- ^ Spoto 2001,第109頁.
- ^ Spoto 2001,第118–119頁.
- ^ Spoto 2001,第119–120頁; Banner 2012,第130–131頁 .
- ^ Spoto 2001,第120–121頁.
- ^ 60.0 60.1 Churchwell 2004,第59頁.
- ^ 61.0 61.1 Spoto 2001,第122–126頁.
- ^ Spoto 2001,第120–121, 126頁; Banner 2012,第133頁 .
- ^ Spoto 2001,第122–129頁; Banner 2012,第133頁 .
- ^ Spoto 2001,第130–133頁; Banner 2012,第133–144頁 .
- ^ Churchwell 2004,第204–216, citing Summers, Spoto and Guiles for Schenck頁; Banner 2012,第141–144頁 ; Spoto 2001,第133–134頁.
- ^ Banner 2012,第139頁.
- ^ 67.0 67.1 Spoto 2001,第133–134頁.
- ^ Spoto 2001,第141–144頁.
- ^ Banner 2012,第148頁.
- ^ Summers 1985,第43頁.
- ^ Spoto 2001,第145–146頁; Banner 2012,第149, 157頁 .
- ^ Spoto 2001,第146頁; Banner 2012,第148–149頁 .
- ^ Spoto 2001,第151–153頁.
- ^ Banner 2012,第149頁.
- ^ Churchwell 2004,第59–60頁.
- ^ 76.0 76.1 Spoto 2001,第159–162頁.
- ^ Spoto 2001,第168–170頁.
- ^ Riese & Hitchens 1988,第228頁; Spoto 2001,第182頁.
- ^ Spoto 2001,第175–177頁; Banner 2012,第157頁 .
- ^ Spoto 2001,第183, 191頁.
- ^ Churchwell 2004,第60頁.
- ^ Spoto 2001,第179–187頁; Churchwell 2004,第60頁.
- ^ Spoto 2001,第188–189頁; Banner 2012,第170–171頁 .
- ^ Spoto 2001,第192頁.
- ^ Spoto 2001,第180–181頁; Banner 2012,第163–167, 181–182 for Kazan and others頁 .
- ^ Muir, Florabel. Marilyn Monroe Tells: How to Deal With Wolves. 芝加哥論壇報. 1952-10-19 [2015-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01).
- ^ Hopper, Hedda. They Call Her The Blowtorch Blonde. 芝加哥論壇報. 1952-05-04 [2015-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21).
- ^ 88.0 88.1 Kahana, Yoram. Marilyn: The Globes' Golden Girl. 荷里活外國記者協會. [2015-09-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10).
- ^ Spoto 2001,第201頁; Banner 2012,第192頁 .
- ^ Summers 1985,第58頁; Spoto 2001,第210–213頁.
- ^ Spoto 2001,第210–213頁; Churchwell 2004,第224–226頁; Banner 2012,第194–195頁 .
- ^ Spoto 2001,第210–213頁; Churchwell 2004,第61–62, 224–226頁; Banner 2012,第194–195頁 .
- ^ Spoto 2001,第224–225頁.
- ^ Churchwell 2004,第61頁.
- ^ Spoto 2001,第194–195頁; Churchwell 2004,第60–61頁.
- ^ Spoto 2001,第194–195頁.
- ^ Clash By Night. 美國電影學會. [2015-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4).
- ^ Spoto 2001,第200頁.
- ^ Spoto 2001,第196–197頁.
- ^ Crowther, Bosley. Don't Bother to Knock. 紐約時報. 1952-07-19 [2015-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 ^ Churchwell 2004,第61頁; Banner 2012,第180頁 .
- ^ Review: Don't Bother to Knock. 綜藝. 1951-12-31 [2015-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 ^ 103.0 103.1 103.2 Churchwell 2004,第62頁.
- ^ Churchwell 2004,第238頁.
- ^ Spoto 2001,第139, 195, 233–234, 241, 244, 372頁.
- ^ Spoto 2001,第328–329頁; Churchwell 2004,第51–56; 238頁; Banner 2012,第, 188–189; 211–214頁 .
- ^ Filmmaker Interview — Gail Levin. PBS. 2006-07-19 [2016-06-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02).
- ^ Spoto 2001,第328–329頁; Churchwell 2004,第238頁; Banner 2012,第211–214, 311頁 .
- ^ Churchwell 2004,第257–264頁.
- ^ Banner 2012,第189–190, 210-211頁.
- ^ Spoto 2001,第221頁; Churchwell 2004,第61–65頁; Lev 2013,第168頁.
- ^ 112.0 112.1 The 2006 Motion Picture Almanac, Top Ten Money Making Stars. Quigley Publishing Company. [2008-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21).
- ^ Churchwell 2004,第233頁.
- ^ Churchwell 2004,第25, 62頁.
- ^ 115.0 115.1 Churchwell 2004,第62頁; Banner 2012,第195–196頁 .
- ^ Spoto 2001,第221頁; Banner 2012,第205頁 ; Leaming 1998,第75 on box office figure頁.
- ^ Niagara Falls Vies With Marilyn Monroe. 紐約時報. 1953-01-22 [2015-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Review: 'Niagara'. 綜藝. 1952-12-31 [2015-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3).
- ^ 119.0 119.1 Spoto 2001,第236–238頁; Churchwell 2004,第234頁; Banner 2012,第205–206頁 .
- ^ Spoto 2001,第231頁; Churchwell 2004,第64頁; Banner 2012,第200頁 ; Leaming 1998,第75–76頁.
- ^ Spoto 2001,第219–220頁; Banner 2012,第177頁 .
- ^ Spoto 2001,第242頁; Banner 2012,第208–209頁 .
- ^ Solomon 1988,第89頁; Churchwell 2004,第63頁.
- ^ Brogdon, William. Gentlemen Prefer Blondes. 綜藝. 1953-07-01 [2015-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Crowther, Bosley. Gentlemen Prefer Blondes. 紐約時報. 1953-07-16 [2015-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7).
- ^ Spoto 2001,第250頁.
- ^ Spoto 2001,第238頁; Churchwell 2004,第64–65頁.
- ^ Solomon 1988,第89頁; Churchwell 2004,第65頁; Lev 2013,第209頁.
- ^ Solomon 1988,第89頁.
- ^ 130.0 130.1 Churchwell 2004,第217頁.
- ^ Churchwell 2004,第68頁.
- ^ Churchwell 2004,第68, 208–209頁.
- ^ Summers 1985,第92頁; Spoto 2001,第254–259頁.
- ^ Spoto 2001,第260頁.
- ^ Spoto 2001,第262–263頁.
- ^ Churchwell 2004,第241頁.
- ^ Spoto 2001,第267頁.
- ^ 138.0 138.1 Spoto 2001,第271頁.
- ^ Churchwell 2004,第66–67頁.
- ^ Riese & Hitchens 1988,第338–440頁; Spoto 2001,第277頁; Churchwell 2004,第66頁; Banner 2012,第227頁 .
- ^ 141.0 141.1 Spoto 2001,第283–284頁.
- ^ Spoto 2001,第284–285頁; Banner 2012,第8–9頁 .
- ^ Spoto 2001,第208, 222–223; 262–267, 292頁; Churchwell 2004,第243–245頁; Banner 2012,第204; 219–221頁 .
- ^ Summers 1985,第103–105頁; Spoto 2001,第290–295頁; Banner 2012,第224–225頁 .
- ^ Spoto 2001,第331頁.
- ^ Spoto 2001,第295–298頁; Churchwell 2004,第246頁.
- ^ Spoto 2001,第158–159, 252–254頁.
- ^ Spoto 2001,第303頁.
- ^ Spoto 2001,第302–303頁.
- ^ 150.0 150.1 Spoto 2001,第301–302頁.
- ^ Spoto 2001,第338頁.
- ^ Spoto 2001,第302頁.
- ^ Spoto 2001,第327頁.
- ^ Spoto 2001,第350頁.
- ^ Spoto 2001,第310–313頁.
- ^ Spoto 2001,第312–313, 375, 384–385, 421, 459 on years and names頁.
- ^ 157.0 157.1 Spoto 2001; Churchwell 2004,第253, for Miller頁; Banner 2012,第285, for Brando頁 .
- ^ Spoto 2001,第337頁; Meyers 2010,第98頁.
- ^ Summers 1985,第157頁; Spoto 2001,第318–320頁; Churchwell 2004,第253–254頁.
- ^ Spoto 2001,第336–345頁.
- ^ Summers 1985,第157頁; Churchwell 2004,第253–254頁.
- ^ 162.0 162.1 162.2 Spoto 2001,第339–340頁.
- ^ 163.0 163.1 Banner 2012,第296–297頁.
- ^ 164.0 164.1 Spoto 2001,第341頁.
- ^ Spoto 2001,第345頁.
- ^ Spoto 2001,第343–345頁.
- ^ Spoto 2001,第364–365頁.
- ^ Schreck, Tom. Marilyn Monroe’s Westchester Wedding; Plus, More County Questions And Answers. Westchester Magazine. November 2014 [2016-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15).
- ^ 169.0 169.1 169.2 169.3 Meyers 2010,第156–157頁.
- ^ Banner 2012,第256頁.
- ^ Churchwell 2004,第253–257頁; Meyers 2010,第155頁.
- ^ Spoto 2001,第352–357頁.
- ^ Spoto 2001,第352–354頁.
- ^ Spoto 2001,第354–358, for location and time頁; Banner 2012,第297, 310頁 .
- ^ Banner 2012,第254頁.
- ^ Spoto 2001,第358–359頁; Churchwell 2004,第69頁.
- ^ Spoto 2001,第358頁.
- ^ Spoto 2001,第372頁.
- ^ 179.0 179.1 Churchwell 2004,第258–261頁.
- ^ Spoto 2001,第370–379頁; Churchwell 2004,第258–261頁; Banner 2012,第310–311頁 .
- ^ Spoto 2001,第370–379頁.
- ^ 182.0 182.1 Spoto 2001,第368–376頁; Banner 2012,第310–314頁 .
- ^ Churchwell 2004,第69頁; Banner 2012,第314, for being on time頁 .
- ^ Churchwell 2004,第69頁.
- ^ 185.0 185.1 Banner 2012,第346頁.
- ^ Spoto 2001,第381–382頁.
- ^ Spoto 2001,第392–393頁.
- ^ Spoto 2001,第406–407頁.
- ^ 189.0 189.1 Churchwell 2004,第274–277頁.
- ^ Churchwell 2004,第271–274頁; Banner 2012,第222, 226, 329–30, 335, 362頁 .
- ^ 191.0 191.1 Churchwell 2004,第271–274頁.
- ^ Banner 2012,第321頁.
- ^ Spoto 2001,第389–391頁.
- ^ Banner 2012,第325 on it being a comedy on gender頁.
- ^ Banner 2012,第325頁.
- ^ Churchwell 2004,第626頁.
- ^ Spoto 2001,第399–407頁; Churchwell 2004,第262頁.
- ^ Banner 2012,第327 on "sinking ship" and "phallic symbol"頁 ; Rose 2014,第100 for full quote頁.
- ^ 199.0 199.1 Churchwell 2004,第262–266頁; Banner 2012,第325–327頁 .
- ^ Spoto 2001,第406頁.
- ^ Spoto 2001,第406頁; Banner 2012,第346頁 .
- ^ Review: 'Some Like It Hot'. 綜藝. 1959-02-24 [2015-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Some Like It Hot. 美國電影學會. [2015-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16).
- ^ Christie, Ian. The top 50 Greatest Films of All Time. 英國電影協會. 2012-09 [2015-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03).
- ^ 205.0 205.1 Churchwell 2004,第71頁.
- ^ Spoto 2001,第410–415頁.
- ^ Churchwell 2004,第72頁.
- ^ Riese & Hitchens 1988,第270頁; Churchwell 2004,第266頁; Solomon 1988,第139頁.
- ^ Crowther, Bosley. Movie Review: Let's Make Love (1960). 紐約時報. 1960-09-09 [2015-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 ^ Hopper, Hedda. Hedda Finds Marilyn's Film 'Most Vulgar'. 芝加哥論壇報. 1960-08-25 [2015-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22).
- ^ Banner 2012,第335頁.
- ^ 212.0 212.1 Churchwell 2004,第266頁.
- ^ Spoto 2001,第429–430頁.
- ^ Spoto 2001,第431–435頁; Churchwell 2004,第266–267頁; Banner 2012,第352頁 .
- ^ 215.0 215.1 Spoto 2001,第435–445頁; Banner 2012,第353–356頁 .
- ^ Spoto 2001,第450–455頁.
- ^ 217.0 217.1 Spoto 2001,第456頁; Banner 2012,第361頁 .
- ^ Crowther, Bosley. Movie Review: The Misfits (1961). 紐約時報. 1961-02-02 [2015-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5).
- ^ Andrew, Geoff. A Film That Fate Helped Make a Classic: The Misfits. 英國電影協會. 2015-06-17 [2015-09-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 ^ Spoto 2001,第453–454頁.
- ^ Spoto 2001,第453, for a new role, 466–467 for operations, 456–464 for psychiatric hospital stays頁.
- ^ 222.0 222.1 222.2 Spoto 2001,第456–459頁.
- ^ Spoto 2001,第464–465, 483, 594–596頁; Churchwell 2004,第291頁.
- ^ 224.0 224.1 Spoto 2001,第465–470, 484–485頁.
- ^ Spoto 2001,第495–496頁; Churchwell 2004,第74–75頁.
- ^ Churchwell 2004,第258, for the involvement of MMP頁.
- ^ Churchwell 2004,第284–285頁.
- ^ 228.0 228.1 Spoto 2001,第520–521頁; Churchwell 2004,第284–285頁.
- ^ Churchwell 2004,第291–294頁; Banner 2012,第340–341頁 .
- ^ Spoto 2001,第523頁.
- ^ Churchwell 2004,第74頁.
- ^ 232.0 232.1 Churchwell 2004,第75頁.
- ^ Spoto 2001,第535–536頁.
- ^ Churchwell 2004,第285–288頁.
- ^ Spoto 2001,第535頁.
- ^ Spoto 2001,第538–543頁; Churchwell 2004,第285頁.
- ^ Banner 2012,第401頁.
- ^ 238.0 238.1 Summers 1985,第301頁; Spoto 2001,第537, 545–549頁; Churchwell 2004,第286–288頁; Banner 2012,第401–402頁 .
- ^ Churchwell 2004,第296–297頁; Spoto 2001,第566頁; Banner 2012,第410–411頁 .
- ^ Spoto 2001,第566頁; Banner 2012,第410–411頁 .
- ^ Banner 2012,第410–411頁 ; Leaming 1998,第422頁.
- ^ Banner 2012,第410–411頁.
- ^ 243.0 243.1 243.2 Spoto 2001,第574–577頁; Banner 2012,第410–411頁 .
- ^ 244.0 244.1 Spoto 2001,第580–583頁; Banner 2012,第411–412頁 .
- ^ Banner 2012,第411頁.
- ^ Spoto 2001,第580–583頁; Churchwell 2004,第302頁; Banner 2012,第411–412頁 .
- ^ 247.0 247.1 Kormam, Seymour. Marilyn Monroe Ruled 'Probable Suicide' Victim. 芝加哥論壇報. 1962-08-18 [2015-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10).
- ^ Banner 2012,第411–413頁.
- ^ Spoto 2001,第580–583頁; Banner 2012,第411–413頁 .
- ^ 250.0 250.1 Banner 2012,第427頁.
- ^ Hopper, Hedda. Pill Death Secret Goes With Marilyn. 芝加哥論壇報. 1962-08-06 [2015-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7).
- ^ Brilliant Stardom and Personal Tragedy Punctuated the Life of Marilyn Monroe. 紐約時報. 1962-08-06 [2015-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10).
- ^ 253.0 253.1 253.2 Spoto 2001,第594–597頁; Banner 2012,第427–428頁 .
- ^ Top 10 Celebrity Grave Sites: Marilyn Monroe. 時代. [2015-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19).
- ^ Churchwell 2004,第297–318, for different theories proposed by Spoto, Summers, Brown & Barham, and Donald Wolfe頁.
- ^ Spoto 2001,第605–606頁; Churchwell 2004,第88, 300頁.
- ^ Spoto 2001,第606頁.
- ^ Churchwell 2004,第33頁.
- ^ 259.0 259.1 Banner 2012,第124, 177頁.
- ^ Banner 2012,第172–174頁.
- ^ Stacey, Michelle. Model Arrangement. 史密森尼學會. 2008-05 [2015-09-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5).
- ^ Spoto 2001,第172–174, 210–215, 566頁; Churchwell 2004,第9頁; Banner 2012,第172–174頁 .
- ^ Banner 2012,第238頁.
- ^ Banner 2012,第38, 175, 343頁.
- ^ Churchwell 2004,第21–26, 181–185頁.
- ^ 266.0 266.1 Dyer 1986,第19–20頁.
- ^ Churchwell 2004,第25頁; Banner 2012,第246–250頁 .
- ^ Spoto 2001,第224–225, 342–343頁; Churchwell 2004,第234頁.
- ^ Dyer 1986,第45頁; Harris 1991,第40–44頁; Banner 2012,第44–45, 184–185頁 .
- ^ Banner 2012,第44–45頁.
- ^ Harris 1991,第40–44頁.
- ^ Churchwell 2004,第63頁.
- ^ Churchwell 2004,第63 for West頁; Banner 2012,第325頁 .
- ^ Dyer 1986,第33–34頁; Churchwell 2004,第25, 57–58頁; Banner 2012,第185頁 .
- ^ Churchwell 2004,第57頁.
- ^ Dyer 1986,第21頁; Dyer 1991,第58頁.
- ^ 277.0 277.1 Dyer 1986,第19, 20頁.
- ^ 278.0 278.1 Dyer 1986,第29–39頁.
- ^ Dyer 1986,第39頁.
- ^ Haskell 1991,第256頁.
- ^ Dyer 1986,第57, quoting Haskell頁.
- ^ Dyer 1986,第40頁.
- ^ Banner 2012,第254–256頁.
- ^ Banner 2012,第184頁.
- ^ Banner 2012,第8頁.
- ^ Handyside 2010,第1–16頁.
- ^ Handyside 2010,第2, quoting Mulvey頁.
- ^ Spoto 2001,第396頁; Belton 2005,第103頁.
- ^ Spoto 2001,第396頁.
- ^ Solomon 2010,第110頁.
- ^ From the archives: Sex Symbol Diana Dors Dies at 52. 衛報. 1964-05-05 [2015-09-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 ^ Chapman 2001,第542–543頁.
- ^ Frail, T.A. Meet the 100 Most Significant Americans of All Time. 史密森尼學會. 2014-11-17 [2015-09-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03).
- ^ Beatles Named 'Icons of Century'. BBC. 2005-10-16 [2015-09-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6).
- ^ The 200 Greatest Pop Culture Icons Complete Ranked List (新聞稿). VH1. [2015-09-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11) –透過美通社.
- ^ Churchwell 2004,第12–15頁; Hamscha 2013,第119–129頁.
- ^ Schneider, Michel. Michel Schneider's Top 10 Books About Marilyn Monroe. 衛報. 2011-11-16 [2015-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 ^ The Blond Marilyn Monroe. Time. 1999-06-14 [2015-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1-06).
- ^ Churchwell 2004,第33, 40頁.
- ^ 300.0 300.1 300.2 Churchwell, Sarah. Max Factor Can't Claim Credit for Marilyn Monroe. 衛報. 2015-01-09 [2015-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2-20).
- ^ Fuller & Lloyd 1983,第309頁; Marcus 2004,第17–19, 309頁; Churchwell 2004,第21–42頁.
- ^ Churchwell 2004,第8頁.
- ^ Stromberg, Joseph. Remembering Marilyn Monroe. 史密森尼學會. 2011-08-05 [2015-09-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8).
- ^ Wild, Mary. Marilyn: The Icon. 英國電影協會. 2015-05-29 [2015-09-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Fuller & Lloyd 1983,第309頁; Steinem & Barris 1987,第13–15頁; Churchwell 2004,第8頁.
- ^ 306.0 306.1 Happy Birthday, Marilyn. 衛報. 2011-05-29 [2015-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 ^ 307.0 307.1 Rose 2014,第100–137頁.
- ^ Haskell 1991,第254–265頁.
- ^ Banner, Lois. Marilyn Monroe: Proto-feminist?. 衛報. 2012-07-21 [2015-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 ^ Steinem & Barris 1987,第15–23頁; Churchwell 2004,第27–28頁.
- ^ Haskell, Molly. Engineering an Icon. 紐約時報. 1998-11-22 [2015-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7).
- ^ 312.0 312.1 Hamscha 2013,第119–129頁.
- ^ Banner, Lois. Marilyn Monroe, the Eternal Shape Shifter. 洛杉磯時報. 2012-08-05 [2015-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6).
- ^ Thomson, David. The Inscrutable Life and Death of Marilyn Monroe. 新共和. 2012-08-06 [2015-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07).
- ^ Kael, Pauline. Marilyn: A Rip-Off With Genius. 紐約時報. 1973-07-22 [2015-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5).
- ^ Bradshaw, Peter. Cannes and the Magic of Marilyn Monroe. 衛報. 2012-05-09 [2015-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2-08).
- ^ Rosenbaum, Jonathan. Marilyn Monroe's Brains. Chicago Reader. 2005-12-01 [2015-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26).
來源
[編輯]- Banner, Lois. Marilyn: The Passion and the Paradox. Bloomsbury. 2012. ISBN 978-1-4088-3133-5.
- Belton, John. American Cinema, American Culture. McGraw Hill. 2005. ISBN 978-0-07-288627-6.
- Chapman, Gary. Marilyn Monroe. Browne, Ray B.; Browne, Pat (編). The Guide to United States Popular Cultur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2001. ISBN 978-0-87972-821-2.
- Churchwell, Sarah. The Many Lives of Marilyn Monroe. Granta Books. 2004. ISBN 978-0-312-42565-4.
- Dyer, Richard. Charisma. Gledhill, Christine (編). Stardom: Industry of Desire. Routledge. 1991 [1979]. ISBN 978-0-415-05217-7.
- ⸻. Heavenly Bodies: Film Stars and Society. Routledge. 1986. ISBN 0-415-31026-1.
- Fuller, Graham; Lloyd, Ann (編). Illustrated Who's Who of the Cinema. Macmillan. 1983. ISBN 0-02-923450-6.
- Hall, Susan G. American Icons: An Encyclopedia of the People, Places, and Things that Have Shaped Our Culture. Greenwood Publishing Group. 2006. ISBN 978-0-275-98429-8.
- Hamscha, Susanne. Thirty Are Better Than One: Marilyn Monroe and the Performance of Americanness. Rieser, Klaus; Fuchs, Michael; Phillips, Michael (編). ConFiguring America: Iconic Figures, Visuality, and the American Identity. Intellect. 2013. ISBN 978-1-84150-635-7.
- Handyside, Fiona. Let's Make Love: Whiteness, Cleanliness and Sexuality in the French Reception of Marilyn Monroe. European Journal of Cultural Studies. August 2010, 3 (13): 1–16. ISSN 1367-5494. doi:10.1177/1367549410363198.
- Harris, Thomas. The Building of Popular Images: Grace Kelly and Marilyn Monroe. Gledhill, Christine (編). Stardom: Industry of Desire. Routledge. 1991 [1957]. ISBN 978-0-415-05217-7.
- Haskell, Molly. From Reverence to Rape: The Treatment of Women in the Movies. Butler, Jeremy G. (編). Star Texts: Image and Performance in Film and Television. Wayne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1. ISBN 0-8143-2312-X.
- Leaming, Barbara. Marilyn Monroe. Three Rivers Press. 1998. ISBN 0-609-80553-3.
- Lev, Peter. Twentieth-Century Fox: The Zanuck–Skouras Years, 1935–1965.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 2013. ISBN 978-0-292-74447-9.
- Marcus, Daniel. Happy Days and Wonder Years: The Fifties and Sixties in Contemporary Popular Culture.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2004. ISBN 978-0-8135-3391-9.
- Meyers, Jeffrey. The Genius and the Goddess: Arthur Miller and Marilyn Monroe.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2010. ISBN 978-0-252-03544-9.
- Miracle, Berniece Baker; Miracle, Mona Rae. My Sister Marilyn. Algonquin Books. 1994. ISBN 0-595-27671-7.
- Monroe, Marilyn. Comment, Bernard , 編. Fragments: Poems, Intimate Notes, Letters.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2010.
- Riese, Randall; Hitchens, Neal. The Unabridged Marilyn. Corgi Books. 1988. ISBN 978-0-552-99308-1.
- Rollyson, Carl. Marilyn Monroe Day by Day: A Timeline of People, Places and Events. Rowman and Littlefield. 2014. ISBN 978-1-4422-3079-8.
- Rose, Jacqueline. Women in Dark Times. Bloomsbury. 2014. ISBN 978-1-4088-4540-0.
- Solomon, Aubrey. Twentieth Century-Fox: A Corporate and Financial History. Scarecrow Press. 1988. ISBN 978-0-8108-4244-1.
- Solomon, Matthew. Reflexivity and Metaperformance: Marilyn Monroe, Jayne Mansfield, and Kim Novak. Palmer, R. Barton (編). Larger Than Life: Movie Stars of the 1950s.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2010. ISBN 978-0-8135-4766-4.
- Spoto, Donald. Marilyn Monroe: The Biography. Cooper Square Press. 2001. ISBN 978-0-8154-1183-3.
- Steinem, Gloria; Barris, George. Marilyn. Victor Gollancz Ltd. 1987. ISBN 0-575-03945-0.
- Summers, Anthony. Goddess: The Secret Lives of Marilyn Monroe. Victor Gollancz Ltd. 1985. ISBN 978-0-575-03641-3.
- Tracy, Tony. John Huston: Essays on a Restless Director. McFarland. 2010. ISBN 978-0-7864-5853-0.
外部連結
[編輯]- 官方網站 (英文)
- 瑪麗蓮·夢露在豆瓣上的資料(簡體中文)
- 瑪麗蓮·夢露在時光網上的簡介(簡體中文)
- 瑪麗蓮·夢露在互聯網電影資料庫(IMDb)上的資料(英文)
- TCM電影資料庫上瑪麗蓮·夢露的資料(英文)
- 瑪麗蓮·夢露的Discogs頁面 (英文)
- 開放目錄專案中的「瑪麗蓮·夢露」 (英文)
- 瑪麗蓮·夢露在英國電影協會的資料 (英文)
- 瑪麗蓮·夢露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在聯邦調查局網站的文件 (英文)
- "Marilyn Monroe: Still Lif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PBS的美國大師網站介紹一個與夢露相關的紀錄片,包含一些剪接和短文 (英文)
- 在Find a Grave上的瑪麗蓮·夢露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