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申鍷
外觀
華陽悼康王朱申鍷(1443年—1484年),明朝第三代華陽王,蜀獻王朱椿庶曾孫,華陽康簡王朱友堚嫡第一子,母妃楊氏。[1]
生平
[編輯]朱申鍷品行不佳,為惡多端,成化十五年(1479年)閏十月辛未,朱申鍷與其弟鎮國將軍朱申䤧因在服喪期間有所失禮,且多有不法事、又相互誣告而被明憲宗下書革爵閒居,並革除祿米。而生母妃楊氏亦因不能匡正其子而受到朝廷降敕切責。[3]
朱申鍷被革爵後仍然不思悔改,先是與其弟朱申䤧離開藩地赴京告狀,[4]又因搶奪民女而再遭明憲宗下敕切責。[5]但明憲宗亦念其生活艱苦,而發給朱申鍷倉米每年五十石。[6]
1484年,朱申鍷逝世,時年42歲。《直隸澧州志》記載其陵墓位於澧州拾柴坡。[7][8]朝廷仍於成化二十年七月和二十一年八月分別給其妻許氏五十石和三十石。[2]弘治五年(1492年)其長子朱賓泟才嗣位。直到正德三年(1508年),朱申鍷方才在朱賓泟請求下被追復王位,追贈諡號悼康。[9]
家庭
[編輯]妻妾
[編輯]- 王妃許氏
- 助夫人邵妙清,四川護衛邵政的孫女,成化八年(1472年)為助夫人,生朱賓泟等二子,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已去世
子女
[編輯]- 華陽恭順王朱賓泟
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孝宗實錄·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四十》:(弘治三年七月)戊午,初蜀府華陽王申鍷以罪革爵,至是卒。其母華陽康簡王妃楊氏為其子賓證請襲王爵,許之。
- ^ 2.0 2.1 《明憲宗實錄·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五十四》:(成化二十年秋七月癸巳)賜故革爵華陽王申鍷妻許氏食米歲仍五十石
- ^ 《明憲宗實錄·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六》:居喪無禮,棄母缺養,凶暴貪淫,戕害人命,所為不法,互相訐奏。遣錦衣衛百戶楊綱會鎮守巡撫等官勘實。命革爵,戴民巾閒住;申䤧妻陳氏妒忌殺人,革其封號;及母妃楊氏亦多罪過,俱降敕切責;府中人違者坐罪有差。
- ^ 《明憲宗實錄·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成化十六年二月)戒諭諸王及儀賓赴京陳情:湖廣鎮守太監王定等奏,遼府長陽王妹寧福鄉君與儀賓楊綱擅出府城欲赴京奏事,已令人勸阻回府。近華陽王申鍷、鎮國將軍申䤧又因小忿輒復赴京,宜悉禁治。仍敕各王府,自後凡有應奏事情,止許差人具奏,下都察院以定等。所言宜從,儀賓赴京者,許巡撫、巡按並分巡官參奏從之。
- ^ 《明憲宗實錄·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成化十七年七月乙未)華陽王申鍷先以有罪革爵,復強取婦女三人,法當遣還其家。申鍷自言皆嘗生子並有娠者不當遣,下鎮守湖廣內官按驗,皆妄。申鍷懼,始遣出。事聞都察院,論其罪,請下敕切責之制可。
- ^ 《明憲宗實錄·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二十二》:(成化十八年春)癸丑,賜革爵華陽王申鍷倉米歲五十石。時申鍷以罪革去祿米,奏訴艱苦,故特命給之。
- ^ 譚遠輝. 明华阳王寓澧始末考略. 《湖南考古輯刊》. 2011年: 315–319.[失效連結]
- ^ 王世貞. 弇山堂别集 (四库全书本)/卷034. [2022-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21). 本文含有此來源中屬於公有領域的內容。
- ^ 陸費墀. 礼部志稿 (四库全书本)/卷075. [2022-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19). 本文含有此來源中屬於公有領域的內容。
前任: 父康簡王朱友堚 |
明華陽國國王 1476年-1479年 |
繼任: 子恭順王朱賓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