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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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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主要領導
局長王永紅
副局長
4
和培林 徐永勝 孫秀春 張 愚
機構概況
機構類型國務院直屬機構
行政級別副部級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100000000014306T在維基數據編輯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務院辦公廳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安門大街22號
對外官網www.ggj.gov.cn
機構沿革
1950年12月-1953年9月政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1953年9月-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1954年11月8日-2013年3月19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3年3月19日至今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影像資料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簡稱國管局,是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國家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及中央國家機關事務工作政策的制訂和實施的副部級國務院直屬機構[1]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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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2月7日成立中南海辦事處,處長周子健,負責整修房屋(2000間)、打掃衛生。申伯純金城率領新組建的中央統戰部交際處,接管了北京飯店六國飯店法國飯店遠東飯店等,為來北平的民主人士和南京當局和談代表團提供接待工作。1949年6月25日成立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委員會,下設庶務處,處長周子健,副處長羅子為(民主人士),負責會場、住宿、食堂。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辦公廳行政處(也稱總務處)和政務院秘書廳總務處分別在勤政殿攝政王府兩地辦公,兩個處的處長均由政務院秘書廳副主任周子健兼任。中央人民政府典禮局只有局長余心清一人,具體事宜由中央人民政府辦公廳行政處三科(接待科)承辦。

1950年11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批准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周恩來關於「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辦事機構撤銷,政府委員會開會及招待、宴會、典禮等項工作完全由政務院負責辦理」的報告。根據該報告,政務院副總理陳雲在1950年12月8日主持召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第六十二次會議,會議決定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辦公廳和政務院秘書廳的機關事務管理機構的基礎上,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簡稱「政務院管理局」),並任命余心清為局長,辛志超周子健為副局長,下設辦公室、總務處、財務處、供給處、交際處、警衛處、人事處、生產管理處。1950年12月15日,政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開始工作。1951年1月6日,政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在下屬的北京飯店西樓宴會廳舉行成立大會。1951年1月13日晚,在政務院機關大灶食堂(今國務院小禮堂所在地)召開政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第一次全體工作人員大會[2][3]

1953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關於擴大管理局業務範圍的初步意見》,決定將政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改為中央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將業務範圍擴大,增加了中央一級各機關的經費、房產管理及各部委召開全國性會議接待佈置等業務,並協助專家招待事務管理局(國務院外國專家局的前身)的工作。方仲如任局長、余心清、申伯純劉墉如張效曾任副局長。在方仲如到任前,由政務院副秘書長齊燕銘主持工作[3]

1954年2月,經中國共產黨中央人民政府機關委員會批准,成立了中國共產黨中央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委員會,作為政務院直屬機關黨委的分支機構。局黨委召開了第一次局機關黨的代表大會,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一屆機關黨委會,副局長張效曾當選管理局第一屆黨委書記。局機關黨委下設兩個黨總支(總支下屬11個黨支部)、9個直屬黨支部和1個直屬黨小組[3]

1954年5月,經管理局機關黨委和政務院直屬機關團委批准,成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委員會,作為政務院直屬機關團委的分支機構。局團委召開了第一次局機關團的代表大會,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一屆機關團委會,溫繼宗當選管理局第一屆團委書記。1955年10月溫繼宗調新疆工作後,團委書記由常捷代理[3]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中央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代局長余心清擔任此次大會副秘書長,併兼任大會秘書處總務組組長。總務組由管理局牽頭組織,下設辦公室、財務組、交通組、衛生組、文娛組、鐵路客運組。管理局下屬的北京飯店和平賓館新僑飯店西郊賓館翠明莊招待所等各館所統一成立了大會駐地接待組。管理局代局長余心清作為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也出席了此次大會[3]

1954年10月31日,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主持國務院第二次全體會議,決定將中央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改為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後簡稱「國管局」),列為國務院直屬機構,於1954年11月8日經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批准[3][4]。局長劉墉如,副局長申伯純張效曾猶鳳岐,下設辦公室、中央行政經費管理處、房屋管理處、交際處、服務處、財務處、總務處、人事處、飯店經營管理處、印刷廠管理處和首都汽車公司

2013年3月19日,《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3〕14號)將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更名為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5][6]

國管局成立以來,長期負責中央國家機關財務、經費、公務用車、國有資產和房地產管理,負責指定範圍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及有關服務對象的生活服務管理工作。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將原國家計委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政用房的基建投資、公務用車購置和更新經費等職能劃轉國管局,並增加了組織實施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央國家機關職工住房補貼經費管理等職能。1999年,為了適應部門預算制度改革,國管局轉變了中央國家機關行政經費的預算管理職能。2000年,增加了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接收了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管理的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檔案。2010年,增加了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國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職責。2012年6月,《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公佈,明確了國管局負責擬定有關機關事務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下級政府公務用車、公務接待、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等工作,主管中央國家機關的機關事務工作等職責。2014年,國管局增加了承擔全國人大機關、全國政協機關、各民主黨派中央部級幹部住房和公務用車管理工作[2]

國管局由國務院辦公廳領導。關於國管局編制、職責、內設機構、人數的文件,均由國務院辦公廳批轉。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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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管局承擔下列職能[7]

  1. 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中央國家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 組織擬訂中央國家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後勤服務單位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中央國家機關有關社會保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3. 按規定負責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訂相關具體制度和辦法,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處置工作。
  4. 按規定製定中央國家機關財務管理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行政運行經費、機關服務經費、住房改革支出經費管理的建議;負責中央國家機關行政辦公用房建設與維修項目經費、離退休經費、公務用車經費等專項經費的管理。按規定指導中央國家機關會計事務工作。
  5. 負責中央國家機關房地產管理工作,制定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行政辦公用房建設項目審核、計劃編制、建設監管;負責辦公用房和辦公區建設的規劃編制、權屬登記、使用調配。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單位用地管理工作。
  6. 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在京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集中住宅區建設和物業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住房資金和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
  7. 承擔全國公共機構節能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的具體工作;監督管理中央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承辦指導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主管部門開展本級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
  8. 按規定承擔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採購管理工作。受委託承辦集中採購目錄外的項目採購。
  9. 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在京單位人民防空工作。
  10. 指導和協調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按規定指導並組織實施中央國家機關後勤員工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11. 負責各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市人民政府駐京辦事處的管理和協調工作。制訂政府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的相關制度和標準。承辦國家有關重大活動和國務院重要會議的總務和經費管理工作。
  12. 承擔全國人大機關、全國政協機關、各民主黨派中央部級幹部住房和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13.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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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管局內設機構為副司局級,設置下列機構[8][9]

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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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屬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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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社會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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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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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央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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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 关于转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 (PDF). 廣東老齡網. [2018-11-25].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8-11-25). 
  2. ^ 2.0 2.1 历史沿革.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2007-10-12 [2018-0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16). 
  3. ^ 3.0 3.1 3.2 3.3 3.4 3.5 龔喜躍,國管局創建的重要史實,中國機關後勤2010(10):6-7
  4. ^ 回顧歷史 開創未來──慶祝國管局成立50周年系列活動拉開序幕,中國機關後勤2000(6):13-14
  5. ^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_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www.gov.cn. [2020-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14). 
  6. ^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國機關後勤. 2013, (4): 6–6. 
  7. ^ 机构职能.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7-12-18 [2018-0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7). 
  8. ^ 组织机构.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8-0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1-25). 
  9.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搜狐. 2017-04-19 [2018-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17). 
  10. ^ 10.00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10.07 10.08 10.09 10.10 10.11 10.12 10.13 10.14 10.15 10.16 10.17 10.18 10.19 10.20 10.21 10.22 10.23 10.24 10.25 10.26 10.27 10.28 10.29 10.30 10.31 10.32 10.33 10.34 10.35 10.36 10.37 10.38 10.39 共同的祝願 殷切的希望——國管局部分老領導暢談建局60周年,中國機關後勤2010年11期
  11. ^ 王文珍,高富有我和第一代領導人那些事兒,中國老年2013(23):18-21
  12. ^ 特稿:毛主席警卫员、老红军高富有遗体告别仪式在京举行. 中紅網. 2015-01-07 [2018-0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16). 
  13. ^ 13.0 13.1 13.2 13.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免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4年21期
  14. ^ 国管局召开领导干部会议. 國管局入門網站. [2015-1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15年第31號. [2018-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30). 
  16. ^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6月24日). 中國政府網. [2022-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24). 
  17. ^ 17.0 17.1 17.2 1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14年第9號.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16). 
  18. ^ 18.0 1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17年第12號. [2018-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16).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16年第16號. [2018-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16). 
  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16年第30號. [2018-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16). 
  21. ^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018年9月29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8-09-29 [2018-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29). 
  22. ^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019年10月10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9-10-10 [2022-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16). 
  23. ^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10月19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22-10-19 [2023-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25). 
  24. ^ 24.0 24.1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6月26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23-06-26 [2023-06-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26).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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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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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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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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