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
外觀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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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 孫春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 |
副組長 | 王勇(國務委員) 趙克志(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 李紀恆(民政部部長) 孟揚(國務院副秘書長) 陸俊華(國務院副秘書長) |
辦公室主任 | 李紀恆(民政部部長) |
機構概況 | |
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機構類型 | 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 |
辦事機構 | 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設在民政部) |
聯絡方式 | |
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 |
機構沿革 | |
成立時間 | 2021年 |
撤銷時間 | 2023年 |
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成立的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
沿革
[編輯]2021年6月1日(國際兒童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正式實施。為了統籌各方面資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21年4月決定設立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1][2]。
2023年,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調整議事協調機構的決策部署,優化了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職責,明確其仍作為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劃入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職責,不再保留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3]。
職責
[編輯]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研究審議未成年人保護重大事項;協調推進有關單位制定和實施未成年人保護規劃、政策、措施、標準;督促檢查《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落實情況、各地區和各有關單位任務完成情況,督辦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重大案件處置工作;指導各地區、各有關單位按照法定職責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對履職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或地區強化督辦問責;總結、推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經驗,組織開展統計調查、宣傳教育和表彰獎勵工作;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4]。
組成人員
[編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021年4月27日發佈的《關於成立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領導小組的組成人員包括[4]:
- 組長
- 副組長
- 成員
- 傅華(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 王洪祥(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
- 盛榮華(中央網信辦副主任)
- 張勇(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 楊萬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 童建明(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 連維良(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 鄭富芝(教育部副部長)
- 徐南平(科技部副部長)
- 劉烈宏(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 林銳(公安部副部長)
- 高曉兵(民政部副部長)
- 劉炤(司法部副部長)
- 余蔚平(財政部副部長)
- 王少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 倪虹(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 王志清(交通運輸部副部長)
- 劉煥鑫(農業農村部副部長)
- 張旭(文化和旅遊部副部長)
- 余艷紅(國家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
- 周學文(應急管理部副部長)
- 任洪斌(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
- 田世宏(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
- 高建民(廣電總局副局長)
- 李建明(體育總局副局長)
- 盛來運(國家統計局副局長)
- 陳金甫(國家醫保局副局長)
- 宋文珍(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一級巡視員)
- 魏地春(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
- 傅振邦(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
- 蔡淑敏(全國婦聯副主席、書記處書記)
- 孟慶海(中國科協副主席、書記處書記)
- 相自成(中國殘聯副理事長)
- 杭元祥(中國宋慶齡基金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
- 謝經榮(全國工商聯副主席)
- 任茂東(中國關工委常務副主任)
辦事機構
[編輯]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是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部。辦公室歷任主任、副主任包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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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編輯]- ^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中國網. [2021-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1).
- ^ 新未保法实施在即,副总理领衔的领导小组将带来什么改变?_工作领导小组. 搜狐. [2021-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2).
-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 3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中國人大網. [2024-05-27].
- ^ 4.0 4.1 4.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21〕41号)_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中國政府網. [2021-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