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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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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喊派是1982年2月浙江省東陽義烏事件發生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華人基督教界針對中國大陸境內一些以呼喊作為宗教儀式的宗教團體的稱謂。這稱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國內一個不屬於三自愛國委員會(以下簡稱「三自會」)的基督徒團體所設的標籤。

該團體定義不明,先是在1982年2月浙江省東陽、義烏事件發生後,被定為一個經由海外宗教滲透活動而產生的「反革命集團」,後又被政府明列改革開放以來首個「邪教組織」,並在1983年和1995年兩度成為公安局大規模取締的對象。從1983年開始,中國政府與三自會相關刊物稱當時早已移居海外的華人基督教師李常受為「呼喊派」頭目,指控李煽動信徒在中國社會內製造暴亂。然而「呼喊派」這詞實際上常被人廣泛套用在公開揚聲禱告、不肯向三自會登記、不與之合作、在三自會外私自發展、或藏有三自會以外出版書刊和聖經的基督徒團體身上,[1]成為用以打擊1980年代初在三自會以外中國教會發展的一個標籤。「呼喊派」與李常受、地方教會的關係有待質疑,地方教會一再聲明他們與呼喊派之間沒有任何關係。[2][3]呼喊派問題是改革開放後,中國政教關係發展中的標誌性事件之一,涉及自五十年代初起,中國政府宗教政策、三自愛國運動、地方教會(或外界所稱「小群」、「聚會處」)、家庭教會,以及海外基督教之間複雜的歷史互動關係。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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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受1960年移居海外以後,以倪柝聲的「職事」繼續盡職,他不傳揚自己的主張,只講倪柝聲所發表過的。傳揚和實行符合聖經神聖啟示的神學和組織思想的召會,是發源於中國大陸倪柝聲發起的地方教會運動的一個分支。在台灣是規模僅次於長老會的教會團體,影響較大;在美國等英語世界,「召會」以「地方教會」(英語:Local Church)為名,但未融入主流基督教。在亞洲的韓國、日本、香港、東南亞各國,歐洲、澳洲、南美以及非洲都有分支。

大致在1970年代到1990年代之間,地方教會在分裂過程中,一部分分支不同意李常受後期的教導,反對較激烈者控告其為異端。其他教派的見解不一:有接納的,亦有視為異端的。在海外,爭論只限於神學和組織、聚會通常進行「呼求主名」和「禱讀主話」。

1970年代末,中國大陸開始實行對外開放和落實宗教政策後,李常受的著作以及錄音磁帶等,開始經過各種渠道,流入大陸內地。李常受的著作及其他宣傳品都「屬靈」。據統計,此類書籍和宣傳品有三、四十種之多。例如,由「台灣福音書房」出版的著作《活在靈中》、《主的恢復—吃》、《吃主》、《國度的操練》、《神的建造》、《靈與生命》等,還有「香港教會書室」出版的,《操練敬虔》、《主就是那靈》、《真理號聲》。他們根據希臘原文聖經翻譯出「凡你們在地上綑綁的,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綑綁的」;信徒不要以過正常的宗教生活為滿足,要準備「在戰場上享受神在仇敵面前為我們擺設的筵席」;指出目前神的經綸的首要任務是,「要在一地一處建造神的家」,實現「神的國度是神管治的範圍」;依聖經告知信徒「不要與掌權者鬥」;鼓勵「基督徒不能獨立,必須建造在一起」。|

1983年,已加入三自愛國教會的原上海地方教會人士唐守臨任鍾祥根據流傳入中國的美國書籍《神人:李常受與地方教會的研究》(God-Men: An Inquiry into Witness Lee & the Local Church),編寫小冊子《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指外籍華人基督徒教師李常受為「呼喊派」領袖。《神人》一書(1981,二版)由「偽靈剖析會」(Spiritual Counterfeits Project,SCP)與「尼爾·達迪」(Neil T. Duddy)出版,後被美國法庭判定為誹謗。[4]

三自與文化大革命及中國政府對宗教的規範(1950-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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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在時任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的指示下,吳耀宗提出《中國基督教在新中國建設中努力的途徑》的宣言,宣告中國基督徒將支持新政府,並拒絕外來的帝國主義,從此帶進了推行自治、自養、自傳之「三自原則」的「中國基督教三自革新運動委員會」(1954年改稱「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5]

緊接而來的是三自會發起一場全國性的控訴運動,外國傳教士被驅逐出境,多位本土的基督徒因拒絕參與控訴運動,以「反革命」之名被捕下監,知名的基督教「屬靈派」聖經教師王明道、地方教會領袖倪柝聲等人也在內 。[6][7] 在1952年倪柝聲被監禁,1956年各地地方教會負責人相繼以「倪柝聲反革命集團」罪名被捕之後,一些地方教會信徒被組成監督思想改造的「信徒學習委員會」,並由此委員會(而非上海教會)選出唐守臨和任鍾祥為長老。[8] 兩人在控訴大會上與政府合作,指控倪柝聲為「反革命分子」。[9] 唐守臨早先被選為三自常委,上海教會的成員批評他出賣教會,唐氏因此辭去職務。[10] 在公開批判倪柝聲後,唐守臨恢復三自會的職務,成為該會的副主席。[11]

三自愛國運動在50年代初期的影響力只限於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而當時信仰快速傳播的地區卻是在河南、浙江、福建、安徽等省分。[12][13] 1966年文革爆發,三自會停止運作。1966至1976年文革期間,為了破「四舊」(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所有公開的宗教活動均遭禁止。[14][15]紅衛兵在中國各地攻擊基督徒。宗教被視為腐敗社會的因素,許多基督徒被送至勞改場接受「再教育」。[16] 宗教性的書刊,包括聖經和基督教著作,全數被銷毀。[17] 1973年起,在中國的一些地區,基督信仰開始迅速發展。[18] 因着三自早在1966年停止運作,這些擴展全然是地下的,也就是沒有政府干預的。 「家庭教會」(亦被稱作「地下教會」)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其中也有一些家庭聚會與遵循倪柝聲教導而實行的地方教會有關。[19][20][21]

1976年9月,毛澤東去世,10月四人幫下台,鄧小平成為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領導。 197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大會通過了新憲法,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第三部憲法。早在1954年,憲法第88條就已保障「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在經歷了文革的暴行後,1978年的新憲法於第46條中肯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傳無神論的自由」,許多人因此相信一個宗教自由的新時代就要來臨,然而中國仍一貫地限制一切宗教的活動。[22][23][24] 原本在文革時期只能在地下隱密開展的宗教活動,自此逐漸地被容許出現在公開的場合。但政府旋即意識到基督教的復甦,必須是統一在三自會的監督之下。由於在文革中統一戰線工作和三自組織的運作,幾乎完全停止,因此對政府而言,重建三自會的地位和角色,便成為新時期應付基督教復甦所必須急先處理的問題。[25] 然而,對於經歷過1950至1966年間一連串政治運動的信徒而言,由於三自會領導者主張現代主義神學,曾與政府聯手打壓、逼迫許多不肯加入三自的「屬靈派」教會領袖和聖經教師,許多中國信徒對新的三自抱持懷疑態度,把1980年恢復的三自視為政府想要重新控制他們並減緩福音傳揚的手段。[26][27]

中國政府和三自會對於福音廣傳的憂心(1979-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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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宗教政策與三自會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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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底,中共中央召開十一屆三中全會,以鄧小平為首的「求是派」在與華國鋒為首的「凡是派」權力競爭中佔了上風。鄧派在政治上主張「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同時在經濟上提倡「社會主義現代化」,實行對外開放,實現「四個現代化」。[28] 為在政治上穩住人心,重建經濟,配合「四化」目標,中共也調整了文革以來的宗教政策,由極左路線修正為統戰路線,開始平反文革時遭迫害的宗教人士之名譽,重新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以及恢復宗教統戰工作。[29] 於是,中央統戰部及國務院宗教事務局的黨國機構重新恢復,在全國推進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宗教活動,重建愛國宗教組織,以落實十一屆三中全會所制定的新時期宗教政策。[30]

1979 年 2 月,黨中央統戰部下達了《關於建議為全國統戰、民族、宗教工作部門摘掉「執行投降主義路線」帽子的請示報告》之後,統戰部門的名譽得到恢復,宗教政策也得以重新實施,全國地方的三自會也重新組織起來。[31] 為籌備中國基督教第三屆全國會議,三自會於1980年2月25日至3月1日在上海召開常委擴大會議,焦點放在肯定恢復「三自愛國運動」組織的必要性,因為「帝國主義」仍可利用「宗教」作其滲透的工作。會議的最後一天,三自會常委發表了〈告全國主內弟兄姊妹書〉,肯定黨的宗教政策,加強「三自愛國運動」,並警告國外教會勿敵視新中國、攻擊三自會、插手並誹謗中國教會。[32]

1980年10月中國基督教第三屆全國會議於南京召開,會議上宣佈成立「中國基督教協會」(與三自會統稱為「兩會」,下文稱「兩會」),負責統管國內出版《聖經》、復刊《天風》等書籍雜誌、重開教堂、培訓牧職人員,以及對外交流訪問等工作。[33] 該會議強調四點:(一)宗教發展必須在愛國主義的旗織下,站在三自愛國原則的立場上;(二)肯定三自會自成立以來的功勞;(三)三自會的基本任務是反對外來勢力的滲透;(四)國家雖落實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但必須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堅決反對一切以「傳福音」為名, 所進行的各種反華和滲透的活動。[34] 全國會議也討論到如何爭取海外基督教界的支持。1980年12月,丁光訓首次出訪香港,會見某些香港基督教界人士時強調,「兩會」的海外交往是有底線的:「只能是少量的」,「必須是有選擇的」,「必須區別對待」;條件是在海外團體和個人,必須對新中國友好,尊重「三自愛國運動」。至於海外反對「三自」的個人和團體,就「採取另一個方針」。[35] 丁光訓直言,「中國今天沒有一個反三自的中心,反三自中心是在海外」。[36] 可見,「兩會」把當時國內一切反對三自的聲音和活動,視為海外勢力的滲透和煽動工作。

家庭教會的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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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十一屆三中全會起,鄧小平的經濟改革政策向西方世界放寬了限制,各宗各派的基督徒開始私運聖經和基督教著作進入中國。[37] 在1979至1982年間中共政局改變的時期中,地下家庭聚會成了半公開性質,國內外基督徒開始恢復被中斷的交流。[38] 然而,中國政府認為接受從海外來的聖經和基督教著作是違法的行為,違反了不可接受外國援助的原則。[39] 1980年起,中國政府開始對體制外的信仰團體人數的增加感到威脅,對內要求各個愛國宗教團體把所有的信徒都召喚到團體當中來。在對外開放的環境下,公安部門對信仰團體從海外的侵入開始持警戒之心。[40] 1980年3月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關於抵制外國教會對我進行宗教滲透問題的請示報告》,提防外國教會反動勢力利用中國門戶開放,通過旅遊、探親或其他方式,到中國進行傳教活動或宗教滲透。[41] 儘管如此,基督信仰在中國各地迅速廣傳,尤其是在家庭教會和地方教會(在中國又被稱「小群」教會(「聚會處」)中間。[42] 1982年出版的《世界基督教百科》(World Christian Encyclopedia)記載:

截至1981年為止,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在中國的許多地區,包括在少數民族中,教會迅速增長,各地都有大量的青年人。 根據所收到的消息,湧入教會的初信者有幾十萬人。[43]

宗教政策的執行與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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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抑制國內,特別是在內陸農村和沿海地區,爆炸式的基督徒增長,自1981年起,全國各級的省、市、縣就紛紛成立地區性的「兩會」(「三自會」及「基督教協會」),以執行中央的宗教統戰政策,聯繫鄰近家庭教會,並將家庭教會納入「兩會」的管理之下。在落實政策的過程中,上層在選取地方領導時,往往是以政治思想的正確性,而非信仰或品德為優先的考慮的。在地方兩會選出的領導中,不乏一些信譽不佳,或曾於文革中否認信仰,或有品德缺失的人。此外,對家庭教會信徒來說,三自會在五零年代名聲欠佳,文革逼迫的恐懼記憶猶新,信徒們普遍厭倦了政治運動,單純渴求內心靈性的滿足。這種種背景,使得地方「兩會」人士在執行任務時遇上極大的阻力,常與當地家庭教會信徒發生衝突, 如在河南、福建、浙江等地。各地兩會不但以強制手法對待不合作的家庭教會,還制定「愛國公約」和多個針對基督徒的規定和守則,諸如實行「三定」:定點(教堂或聚會點),定人(負責人),定片(傳道人行使聖事的地區範圍),不准私設聚會點,不准向18歲以下的青少年傳輸宗教思想,各地區之間信徒不可來往等等。實行這些措施的地區,通常擁有龐大的基督徒人口,如河南的「十不准」,浙江的「十三不准」。

這些措施名為對付濫用宗教自由、遏止迷信,實為限制三自會以外的基督徒活動與家庭教會的發展。[44] 這些新增的宗教規定和限制,不但禁止了在農村地區原本半公開、參與人數可達數千的大型聚會,連在大城市裏的大型家庭聚會也不復見。跨省、跨縣的旅遊佈道被禁止,違令的傳道人被捕。[45] 地方兩會不斷施加的宗教壓力,引起各地信徒—特別是家庭教會—普遍的抵制,嚴重激化了家庭教會,包括地方教會或原小群(聚會處),與三自會之間自五〇年代起即已存在的矛盾。>[46] 宗教活動的場所成了家庭教會與三自會衝突的中心點。例如在浙江慈谿縣,縣宗教局雖允許基督徒設立縣(三自)教會委員會,並在縣黨委和政府的指導下推進教會活動的恢復工作,但也同時廢除縣內所有的家庭教會,要求所有的基督徒到指定的宗教場所活動。[47]

由於「三自會」在地方上的發展遭遇極大阻力,極需要一個「突破口」,打壓頑固抵抗的家庭教會勢力,使中央的宗教統戰政策得以順利執行。1982年2月發生在浙江省東陽、義烏兩縣的衝突事件,就成了一個標誌性的教案。[48] 中國三自會與家庭教會的發展及其矛盾性質,正在與港、台、海外的華人教會產生相應的互動關係。[49]

東陽、義烏事件 (1982-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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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義烏事件是1980年代初期中國政教關係發展中,受政府支持的三自會與抗拒加入三自會的家庭教會之間發生的暴力衝突事件。這起事件成為導致兩者關係公開破裂,並成為政府展開1980年代起一連串以打擊異端邪教為名,實為打擊家庭教會活動的導火線。

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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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後的起因是在新時期宗教政策下,中國教會復甦的過程中,中國政府對於在統一戰線制度外日漸活躍的宗教活動,產生了危機意識,試圖利用三自組織施加限制和壓力,把家庭聚會的信徒合併到三自組織旗下的教會裏面。[50] 事件中,政府將衝突的外因歸咎於李常受在海外策動的宗教滲透活動,內因則歸咎於破壞社會秩序的反革命組織「呼喊派」,並隨即展開對「呼喊派」全國性鎮壓。

1982年2月間,在浙江省金華市的東陽縣和義烏縣,縣三自愛國運動籌備小組與拒絕加入三自委員會的教會之間發生了暴力衝突,參考多份資料所整理出的關於此次事件的經過大致如下[51]

負責集結縣內所有教會的東陽三自籌備小組,於1982年2月中旬召集了縣內的全部牧師,到東陽雙排開展學習會。但是,一部分教會拒絕參加此次學習會,並在會場周圍舉行了祈禱會。因此,三自委員會在東陽的代理人在月末28日連同民兵闖入在東陽千祥的聚會, 使用暴力手段中止了集會。同一天,在義烏北門禮拜堂也發生了衝突事件,三自委員會在義烏的代理人連同當地公安和民兵使用暴力手段中止集會。不久以後,香港的基督教雜誌報道了此次東陽義烏事件,並在國外的基督教界引起轟動。但後來官方提出另一個說法,說事件的起因是「呼喊派」的骨幹分子煽動信徒到處辱罵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的人是「賣主賣友」的「猶大」,出賣教會的「叛徒」;辱罵參加三自愛國組織的教會團體是「大淫婦」,揚言要用「呼喊」的聲音把「耶利哥」城喊倒。 [52]

香港基督教界的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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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2月,浙江省東陽、義烏兩縣的基督徒和當地三自代表和公安人員起了衝突。東陽縣當時已有一百多處聚會點,基督徒人數為二萬多。[53]最先報導這起事件的是一份名為《主在中華》的香港基督教刊物。創刊號中「編者的話」明確說明此刊發行的目的是希望中國國內基督徒受逼迫的情況,在國外得到報導、關注和支援:

近幾個月來,在中國大陸,特別是廣大的農村,人數眾多的地下教會(因不參加政府所控制的'三自會'而不獲得政府承認的基督教會),受到越來越嚴重的逼迫。但令人遺憾的是,在國外的報刊、甚至在『基督教的報刊』中,都幾乎沒有任何報導。 ……

神必再一次搭救祂的兒女脫離那惡者。 ……我們如實地報導他們的景況;讓國外更多的弟兄姊妹為他們代禱、支援他們。 ……一切真正的基督徒們,我們願意提醒大家,正如浙江東陽地下教會的弟兄姊妹在傳單中所說:'這是我們這末了的一代與邪惡的爭戰,因撒旦知道自己盤踞空中的日子不多了,牠要作垂死的掙扎。 』[54]

這份創刊號里刊登了一封日期為1982年4月3日題為「請為東陽的眾肢體代禱」的油印代禱信。東陽義烏事件發生後,這封信便在中國的中部及南方流傳。[55] 信上說到1982年2月14至16日有兩位杭州三自會的代表(名為王錫安和杜皓生)[56]到東陽擴展當地的三自會分支。有七、八千位來自不同團體的基督徒不同意這事,他們在三自會場前的廣場上舉辦了三天的露天禱告會。2月28日,三自在東陽的代理人(名為金炳甫和陳松林)煽動地方人士突襲東陽基督徒的聚會點,有些基督徒遭毆打或被石灰撒傷眼睛。信中提到同日在義烏也發生了同樣的事,與東陽不同之處在於義烏的三自代表教唆公安以電棒擊打信徒和擾亂聚會。

在《主在中華》引述的代禱信中,東陽和義烏的信徒形容他們自己是「末了的一代」,正處於一場與撒但在空中展開的「屬靈的爭戰」之中,形容三自在東陽的代理人是「離道反教,賣主賣友」者,是投機分子。他們加入了三自會成了「撒但一會」的和「撒但的差役」,倚靠地上的掌權者來殘害教會。[57] 雜誌中還報導不少各地三自會與地下教會(如河南、安徽、浙江等)之間的衝突,顯示在東陽、義烏髮生的「並不是一個孤立的事件」。雜誌中轉貼了河南三自的「十不准」規定,包括要求基督徒要「接受共產黨的領導」、「嚴格遵守政府一切政策法令,教內重要事務應向政府請示報告」、「不在教堂以外宣傳宗教,不遊行傳道」,和「不閱讀利用宗教進行反動宣傳的刊物」等等,並作出了立場分明的結論:

大陸的地下教會以雷霆萬鈞之勢迅猛的興旺和發展,這股日益強大的離心勢力,當然會使中共政府在震慄之餘,不顧一切地加以破壞和逼害,甚至匆匆撕下宗教信仰自由的虛偽面目,如狼似虎地實行鎮壓。 ……我們都互為肢體連於元首基督,東陽、義烏及大陸各地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一些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林前2:26)。讓我們與東陽、義烏及大陸各地肢體一起,在元首基督的率領下投入這場末世對抗邪惡的屬靈戰爭![58]

接着,位在香港的一個中國基督徒觀察機構─中國教會研究中心─也報導了此事;他們將東陽代禱信的部分內容翻譯成英文,刊在他們1982年6月發佈China Prayer Letter中。[59] 1982年的6月,香港的《百姓》雜誌也提到了這封信。[60] 中國教會研究中心更將該信再度刊於1982年7/8月的China and the Church Today(今日中國與教會)[61],並在該機構7月的通訊中指出:

因着不肯屈服,浙江省東陽縣的教會在三自和統戰部手下受到嚴厲的迫害。那些人告訴他們,拒絕加入三自就是不愛國,未經許可的聚集就是非法聚集。他們的蒙頭帽是反革命的標記,呼求主名是他們反動的口號。[62]

東陽、義烏事件持續發酵,同年7月,《主在中華》第二期刊登了兩期中國家庭教會地下報紙《真光》(6月號及7月號)。其中有一份由「浙江省義烏縣基督徒」於5月22日所署名的油印傳單,題為「義烏縣基督徒給浙江省政府、省長,並請轉國務院總理趙紫陽的上訴書」。上訴書中指出,2月28日的事件發生於在義烏北門的禮拜堂,一名三自代理人(名為陳躍進)聯同公安人員打傷信徒,並抓走三十一位信徒。上訴書聲明義烏基督徒都是愛國守法的,尊重政府的,請求上級領導伸張正義,懲治那些在信徒和政府間製造矛盾者,制止類似事件重演,認真落實憲法所保障的宗教信仰自由。[63] 該雜誌亦刊登了另一封六月來自東陽縣二萬名基督徒,「給全國弟兄姊妹的公開信」,信中指斥三自會企圖把東陽全縣一百多處聚會點,壓縮至十五處。三自會又要求公安局,把多位傳道人抓去審訊,並唆使幹部、民兵搶奪信徒財物及生產工具。當地一名32歲的基督徒(名為陸天生),因多次被吊打,又丟入污染水塘中,於5月底終於傷重不治。[64] 雜誌還報導三自迫害基督徒事件在全國多處亦發生,如在河南泌陽縣。[65] 1982年10月的《莫忘神州》裏,報導了更多迫害事件。[66]

《主在中華》第二期報導說,中國三自迫害家庭教會的事件,引發香港基督教界在6月20日發動千人「聯合祈禱大會」,表達為中國的苦難基督徒的支持和關懷,並報導此事件引發了外國代表在聯合國向中國政府代表提出質詢,致使中國政府十分惱怒。[67] 隨後,第三期又報導在八月初,東陽宗教局和三自會人士合謀兩次炸東陽千祥區民主公社大路史家一處有二百信徒聚會的聚會點。幸僅一人受輕傷,唯爆炸事件已引起當地極大民憤。[68]

官方與三自會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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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82年二月至九月,香港的基督教雜誌廣泛報導東陽義烏及全國其他地方的迫害事件,引起海外的基督教界對三自會嚴厲批評,並對中國政府宣稱新時期的宗教自由政策抱持着強烈懷疑。全國三自會與中共中央的統戰部門高度關注此事,「兩會」也力圖與海外基督教團體和人物建立關係,尋求他們支持,藉助他們洗清對東陽義烏事件的責任,否認全國各地發生的逼迫事件,並肯定中國政府的宗教政策。

在處理新時期的宗教問題上,中國政府率先展開針對宗教問題的系統化論述、政策理念和施行原則的具體說明。1982年3月底,中共中央印發題為「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的文件(簡稱〈十九號文件〉),表達對新時期的宗教問題和政策詳細的論述。文件提出了四個「絕不允許」:「絕不允許宗教干預國家行政、司法、學校教育和社會公共教育;絕不允許強迫任何人,特別是十八歲以下少年兒童入教、出家和到寺廟學經;絕不允許恢復己被廢除的宗教封建特權,和宗教壓迫剝削制度;絕不允許利用宗教反對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破壞國家統一和國內各民族之間的團結。 」。文件清楚地指示,在黨和政府領導以外的宗教活動,對內「堅決打擊一切在宗教外衣掩蓋下的違法犯罪活動,和反革命的破壞活動」;對外則堅決打擊「國際宗教反動勢力,特別是帝國主義宗教勢力,包括羅馬教廷和基督教的『差會』,力圖利用各種機會進行滲透活動,『重返中國大陸』」;「應當提起高度的警覺,嚴密注視外國宗教的敵對勢力在我國建立地下教會和其他非法組織,在宗教外衣掩蓋下,進行間諜破壞活動的情況,並給予堅決的打擊」。[69]〈十九號文件〉可說是中國政府日後宗教政策的指導性文件。[70]

在宗教統戰工作上,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國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於在北京召開。十二大議決重點之一是宗教統戰工作,並定出「愛國的宗教領䄂人物」為社會主義新時期的「十大統戰」對象之一,其中包括海外僑胞宗教人士。[71] 接着,9月19至24日,三自會與基督教協會緊接十二大後,於北京召開全國兩會委員會(擴大)會議,以落實新時期的宗教政策。時任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江平及國務院宗教事務局局長喬連升,分別在會上發表講話。江平強調要按照十二大,繼續發展「愛國統一陣線」,堅持「三自」的道路,並推行「反帝」的「愛國教育」。[72] 9月21日,喬連升重申〈十九號文件〉中有關宗教活動場所的安排,以及支持「三定」(定片、定點、定人)政策的施行。喬連升指出:

國際上還有股宗教反動勢力,⋯⋯對我國進行滲透,插手中國教會的事務,企圖『重返中國大陸』。而國內也有少數人背離'三自'的方向,接受國外宗教反動勢力的指使,接受活動經費和書籍,私自播放或轉錄外來的錄音帶,翻印或散發來自海外反動宗教勢力的宣傳品,收聽海外所謂'福音廣播',以至為他們遞送情報,走上破壞社會主義祖國的犯罪道路。[73]

喬連升的講話隱含地指向東陽義烏事件中的「呼喊派」,就是被指接受從國外傳入李常受教導的小群(聚會處)信徒。不久這個團體即被政府指為攻擊三自會、與國外反動勢力聯繫、以及擾亂社會秩序。事實上,「東陽義烏事件」公開以後,事件就成了該次「兩會」會議的主要議題之一。首先由浙江省三自會代表鄧福村,在會上匯報「呼喊派」是怎樣由國外進入浙江省,以及表白「東陽義烏事件」的「真相」。[74] 鄧福村在會上發言,將整起事件歸咎於海外反動分子「呼喊派」策動,指事件是屬惡毒攻擊三自會和中國政府,是危害國家和教會的行徑。[75]

接着在同年11月底的全國政協第五屆五次會議的小組討論中,前北京聚會處負責人閻迦勒發言,「揭發」「呼喊派」首領李常受的「罪行」。閰迦勒在會上指斥李常受在政治上非常反動,其活動是製造分裂,宣傳異端。[76]

基督教兩會會議後,三自會除了在國內重點為準備打擊"呼喊派"發動輿論宣傳,也頻繁接待海外訪問團並出訪海外,積極與各地基督教組織建立關係、爭取支持。 十月,一行七人的三自會代表團出訪歐洲與福音派會面。其中,一個由多個主流基督教派組成的「普世教會中國研究工作聯絡組」(Ecumenical China Study Liaison Group),便是「兩會」在「東陽義烏事件」上積極合作的海外團體之一。[77] 這個聯合會的代表組了一個訪問團到中國訪問三自代表,團員中包括了香港協進會的張喣群和香港《景風》雜誌的編輯林汝升。[78] 訪問團會面的對象包括:全國三自會主席丁光訓、全國三自副主席羅冠宗、全國三自會主席秘書長沈德溶、全國基督教協會暨三自副會長韓文藻、全國基督教協會代表曹聖潔、蔡文浩、闞學卿、東陽義烏事件的兩名肇事者杭州三自會王錫安與杜浩生、廣州人大代表高仰忠等。 [56] 此次會面期間的一個重要話題就是在浙江東陽義烏髮生的事件和其後續的報道。此次會面後,在「普世教會中國研究工作聯絡組」出版的刊物,如《橋》、Religio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的宗教)、《景風》、《信息》裏,這些刊物經常刊登三自的官方文件和聲明,編輯的方向也多傾向三自的觀點。

9月,「普世教會中國研究工作聯絡組」訪問團回香港後,林汝升隨即在1982年9月道風山基督教中國文化研究社出版的《景風》雜誌上寫了一篇文章。[79] 林汝升的文章中提了兩件事,一是丁光訓向訪問團明確表示反對海外資金和基督教組織進入中國,二是對東陽義烏事件提出了另一個版本,首度將三自所用的「呼喊派」名稱帶到海外。林汝升所敘述的事件與後來在三自《天風》雜誌鄧福村敘述的版本極為雷同。林不點名地駁斥《主在中華》的報導,申明不是三自代表唆使公安毆打基督徒,而是李常受和「呼喊派」信徒暴動衝擊教會。這篇文章首度將三自所取的「呼喊派」一名帶到海外,也是第一次對東陽義烏事件提出不同版本,卻也錯誤地提到李常受曾在1980年回到中國,而事實上李自1949年後就從未進入中國。

幾乎在同一時間,訪問團成員中的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的張喣群和執行委員莫樹恩也發表了一篇文章,標題為「東陽義烏事件的另一面」,附和林汝升在《景風》裏的說法。這篇文章被刊登在1982年10月號的《信息》雜誌和11月號的《七十年代》雜誌上,[80][81]《七十年代》中還加上了以「異端教派在中國大陸流播」為其標題,文中附和林汝升在《景風》裏的說法。張、莫和林汝升三人的兩篇文章都重述「三自會」的官方說法,將東陽、義烏兩地的信徒描繪成極度反政府的危險分子,是從海外流入的異端教派「呼喊派」。張、莫兩人相信東陽義烏事件並不是三自會逼迫愛主基督徒的事件,而是海外流入的異端「呼喊派」「干預」和「妨礙」了中國教會的發展,總結呼籲香港基督教界日後報導要「全面」和「客觀」 ,否則,只會成為「絆倒人的石頭」。在張、莫的「東陽義烏事件的另一面」中,指控李常受和地方教會為異端時,首次引用"尼爾·達迪"(Neil T. Duddy)與「偽靈剖析會」(Spiritual Counterfeits Project,SCP)出版的《神人:李常受與地方教會的研究》(God-Men:An Inquiry of Witness Lee and Local Church)(1981,二版)一書。該書後來於1985年被美國法院判定為屬不根據事實、惡意中傷,造成傷害的誹謗。作者及出版社被判向李常受和地方教會道歉、回收及賠償。[82]

張、莫這兩篇文章將那些呼求主名的信徒,從原本守法的公民,描繪成極度反政府的危險教派。然而這種說法缺乏正當理由,任何擾亂社會秩序和反政府的活動,都違背倪柝聲和李常受的教導。李常受在教導呼求主名時,從未提倡任何政府歸咎「呼喊派」的脫序行為。張、莫兩人附和中國政府背後支持的"兩會"說法,將倪、李定為反革命份子,但在倪、李二人的教導中,明言教會不應參與政治,基督徒應當服從其所在國家的政權。

兩派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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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義烏事件反射出的三自會與家庭教會的矛盾性質,迅速延伸至香港華人教會中間。自從張、莫在《信息》上發表文章,將責任歸算於呼喊派身上後,立即被之前刊登代禱信的《主在中華》猛烈抨擊。11月,《主在中華》刊出一封題為「主在中華:東陽義烏迫害的另一觀點」編輯信,並被前英國駐中國外交官,也是海外傳教團契(原中國內地會)傳教士的Tony Lambert譯成英文。編輯信中反駁張、莫的說法,指二人根本沒有第一手資料,不過是重複杭州三自會的謊言,並表示:「事實上,我們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在東陽、義烏被迫害的地下教會並不是屬於李常受的『地方教會』或是『呼喊派』。」[83] 1982年12月號的《莫忘神州》和中國教會研究中心1983年1/2月號的《中國與教會》裏,也重複此一說法。[84][85] 《主在中華》的理據有二:一是他們從東陽、義烏地下教會得來的油印小冊中,對李常受的解經提出批評,裏面的神學觀點也與李常受教導的不同;二是被三自會僱用流氓衝擊的聚會點,在當地存在十年,與李常受的「地方教會」或「呼喊派」並無聯繫。作者強調事件並非如杭州三自會版本所說,是數百個「呼喊派」暴徒到處打人,衝擊公安局和搶奪武器,而是東陽、義烏地下教會基督徒被三自會僱用的流氓和公安打傷,卻沒有還手。該文結論呼籲張、莫二人悔改,不要相信三自的謊言說法,有分於誹謗那些真正愛神、受逼迫的基督徒。[83]

《主在中華》第三期編者指出,三自會與50年代時一樣,仍是政權消滅基督教的打手和急先鋒。今日中國政府以虛假的開放和三自會的工作,偽裝中國有信仰自由,令海外不少人上當。[86] 編者引述一分中央內部文件「關於加強基督教管理工作的材料」(編號:中發1982年17號),以證明中共對基督教的根本敵視本質,以及至終要消滅基督教的目標從未改變。[87] 第三期亦附上一篇署名南京地下基督徒對海外基督徒的信,介紹國內地下教會實況 ,以及三自會的來歷和對信徒的逼害。信末指出2月28日的東陽流血事件正是三自會逼害的具體例子之一,請求海外基督徒與不肯加入三自而受逼害的國內信徒站在一起。[88]

此時,「普世教會中國研究工作聯絡組」中另一個位於英國的成員組織「中國研究專案」(China Study Project),也在其1982年12月號的會刊中,報導了中國基督教協會10月訪歐一事,並刊出一篇中國教協暨三自副會長韓文藻論及東陽義烏事件的訪談。[89] 訪問者Bob Whyte一開始就表示,許多海外的基督徒快速接受代禱信中「東陽義烏事件」的說法,並以此來攻擊中國「三自會」,只暴露這些外基督徒的「天真(naivete)」。Whyte認為人們不該單憑該事件就質疑中國的宗教政策和「三自會」 的角色,而應聽取三自會所講的來龍去脈。[90] 在Bob Whyte 的詢問下,韓不諱言自己對事件的了解是來自該年9月全國兩會會議上,浙江省三自代表鄧福村所作的匯報。[91] 韓指暴動者是呼喊派分子 (yellers),他們主動攻擊警察和保安人員。這些人與海外有聯繫,接受他們的資金。韓還說,「他們的一些很有影響力的領導人是文化大革命期間的叛亂分子,我們稱他們為極左派。現在他們的所作所為和文化大革命期間的極左派一模一樣。」 [92] 後來教協、三自主席丁光訓也重複同樣的說法,說「呼喊派」的特點是他們「採取文革極左的打砸搶那一套」。[93] 這也成了後來實行「嚴打」時,逮捕「呼喊派」分子的一個罪名。

自從出現了代禱信與三自兩個不同的版本後,東陽義烏事件在香港基督界的爭論持續升溫。趙天恩在中國教會研究中心出版的《莫忘神州》1982年12月號里,明言自己的立場是「站在被壓迫者的一邊」。趙提到中國基督教協會七位代表訪歐期間(1982年10月)[94]曾接受福音派訪問,談及關於東陽的事。教協代表當時否認三自教會逼迫家庭教會,但承認地方當局曾犯過一個錯誤,「惡待」牧者和傳道人,「例如在南京和東陽所發生的事」。[95] 《莫忘神州》作者指出,假若協會就東陽義烏事件,「將責任推在極左派『當局』的身上」,那麼,《信息》一說(責任在呼喊派衝擊三自教會)便顯然跟協會一說有矛盾。作者又批評《信息》的張、莫自稱訪問過「幾位當事人」,文章卻只提三自的一面之辭,難以稱得上客觀。作者質疑,「進入中國大陸,要查明一件事,你能見到什麼人呢?一般研究中國問題的人都心裏有數」。作者總結指出,「中國基督教協會若能剖白當局所犯何錯,相信東陽義烏事件會慢慢水落石出。不然,以後就要勞煩中國教會史家去研究這個教案」。[96]

《中國與教會》1982年11/12月號分析:家庭教會與三自及政府之間的緊張狀況,主要來自兩方面:1,家庭教會強調奮興與佈道,而三自的宗旨是防止基督教會擴展;2,家庭教會承認基督在凡事上為主,三自的責任卻是執行黨的宗教政策。《中國與教會》舉了數個例子說明家庭教會與三自之間的緊張情勢,東陽和義烏教會受衝擊就是其中之一。[97] 1983年1/2月號的《中國與教會》的「浙江義烏事件實錄」里,做了以下結論,「我們認為..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政府上了[義烏]金炳甫和東陽陳松林等投機分子的當,是這些別有用心的人在破壞在作祟……不擇手段的在政府和信徒中製造矛盾。」[98] 1983年初的《主在中華》第四期的評論就表示,東陽義烏事件說出「中共只有宗教政策而不是宗教自由」,判斷「中共認為,在國內的基督徒力量已有坐大的跡象,而海外的統戰工作已具成果……滲透的工夫已做得差不多」。所以,政府打擊家庭教會正​​是時候,可以準備全國性的鎮壓。[99]東陽義烏事件正是一個絕佳的缺口,朔造出一個中共的敵對對象「呼喊派」,施予統一戰線外的宗教活動重擊。

在接下來的幾個月里,雙方繼續各說各話。1983年2月,三自的官方刊物《天風》刊登了一篇文章,作者是參與當時事件的三自委員鄧福村,文章題目是「所謂『東陽義烏事件』的真相」,將整起事件歸咎於「呼喊派」[100] ,然而當時大部分的海外報導都持相反觀點。1983年4月10日的《福音報》刊了一封"東陽基督教會給主內各地肢體的信」,表示三自「對廣大不與他們同流合污的信徒加以種種迫害,多方製造矛盾,捏造的事實加上異端邪『道』、『不愛國』、『反革命』等莫須有的政治罪名一概打倒」。[101] 《莫忘神州》1983年6月號,指責三自會既承認要糾正地方三自會的胡作非為,但在「東陽義烏事件」中,卻「只把一切罪名都推卸在『呼喊派』的肩頭上」,顯示並沒有對當地的基督徒有真正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102] 自此,「呼喊派」這詞已被擴大應用到許多不願加入三自的人身上。

在《中國教會的復活》一書中,Tony Lambert提到多個八十年代初三自使用鐵腕手段打壓當地基督徒的例子, 例如1981年底,三自聯合浙江寧波縣鎮海當地公安逮捕鎮海教會兩位負責人,使鎮海兩百多人的佈道中心關閉;1984年初慈谿宗教局宣佈,一旦三自在某地建好分會,該地東西南北四面的聚會點所有聚會一律停止。[103] 不可否認的,三自的鐵腕手段很可能在義烏和東陽的事件中扮演了關鍵的角色。當時稱「呼喊派」為這起暴亂事件主因的三自主席丁光訓,[93] 在六年之後(1987年)也承認「地方三自的鐵腕手段需為東陽義烏這起事件負責」。[103]

打擊「呼喊派」(1983-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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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調查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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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中國官方認為「東陽義烏事件」在海外引起的討論,嚴重影響了中國改革開放後的國際形象,妨礙了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宗教統戰工作,以及三自會的發展。中國官方於1983年1月指定,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江平會同公安部、宗教事務局(現國家宗教事務局)和民族局人員組成調查組,到上海、浙江考查宗教事務,重點調查「呼喊派」的問題。江平將此行的所見所聞收錄在2008年出版的《考察調查旅遊日記輯要》裏。 [104] 江平記載,當時基督徒人數增加急劇,各地聚會點的情況不一,小群(聚會處)是江浙一帶發展最快的,但是各地的小群情況也不盡相同。 [105]

1983年1月16日江平一行人到了上海,在統戰部辦公室里與三自愛國會舉行會談。參加的人有羅冠宗(三自副主席)、曹聖潔(上海三自主席)、沈德溶(三自副主席)、肖志恬(上海宗教研究所)、唐守臨 (三自副主席,原聚會處長老)[106]、任鍾祥(原聚會處執事)。 當時與會者一致認為「呼喊派是政治上的反動派和宗教上的異端,應該很快處理,不宜久拖。」[107] 這次會談里,江平得知原與李常受同在聚會處的唐守臨和任鍾祥兩人正在撰寫從神學上批駁呼喊派的文章,江平認為這對處理呼喊派問題應該是一種貢獻。[108] 自此,中共中央對於呼喊派的處理,就分由政治和宗教兩條路線同時進行:呼喊派是政治上的反動組織,是宗教上的異端團體。當局視前者為問題的根本,後者為動員基督教群眾的助力。

江平在旅遊日記里稱最先報導評論東陽義烏事件的《主在中華》為反動刊物, 說從其創刊號所載評論東陽、義烏事件的文章中,可以明顯地看出「國外的反動勢力對於呼喊派等所謂的地下教會,寄予極大的希望」。江平引用了一些創刊號中的指控,例如,「大陸有三千萬到五千萬的基督徒,三自不到一千萬人」;「波瀾壯闊的福音運動正在中國全面展開,整個中華歸主的日子不會太遠」;「地下教會這股強大的離心勢力,迅猛地興旺和發展「;「地下教會將與共產黨政府進行一場末世的屬靈戰爭,與基督一同得勝」[109]來證明此雜誌是「一本多麼觸目驚心的反革命宣言書」,[109]借《主在中華》裏極其反動的言論來證明在東陽和義烏的事件,本質上是反動的、是政治性的。

江平一行人於1月20日到了浙江, 與當地公安廳的副處長金陳明會談,又得到了另一個線索。陳表示,李常受所寫的《神的建造》上冊的五篇里,有五個「針對中國政府的,鼓吹其教徒同政府對立」的觀點。例如,要教徒準備經過死蔭的幽谷,在戰場上享受神在仇敵面前為教徒擺設的宴席等等。[109] 於是,江平一行人確立了李常受書籍的反動本質,並認定呼喊派的行為於李常受有關。

江平的考察調查到此算是得到了政治和宗教兩面的完整結論。1983年4月18日,江平的調查結果「關於處理所謂呼喊派問題的報告」上呈兩部一院,同年5月9日經中共中央同意批轉,[110]成為打擊呼喊派的政治依據。在宗教上,則是授命前上海聚會處成員唐守臨、任鍾祥撰寫批評李常受神學和呼喊派異端的文章,[111]作為打擊呼喊派的宗教依據。

打壓行動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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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4月唐、任所著《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第一版出版 ,被當成金陵神學院的「教材」,發送至各地公安局、三自禮拜堂和基督教團體。全文起首就響應全國兩會會議的講話,指控李常受為「呼喊派」首領,是反動分子,向中國進行滲透活動,利用其「異端邪說」煽動信徒攻擊三自愛國運動:

近幾年來,外國基督教中的反動分子千方百計利用各種機會,向我國進行滲透活動,妄圖「重返中國大陸」。當前最突出的,是那從美國洛杉磯李常受搞的所謂「地方教會」派傳進來的一套異端邪說,毒害信徒,搗亂教會,攻擊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並利用少數反動分子尋釁鬧事,破壞我國的社會秩序。我們愛國愛教的基督徒應當團結起來,堅決抵制這股海外敵對勢力的滲透活動。[112]

唐、任二人除了「揭露」李從事的滲透活動和聚會處的「反動」背景,指控李在政治上「瘋狂反共、反人民」外,還說李氏在宗教上離經叛道,「迷惑和毒害信徒群眾」。[113]書中將東陽義烏事件歸咎於受李的「異端邪說」所煽動的反動分子,指李通過滲透不但破壞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更搗社會主義新中國的亂。全文總結「呼喊派」的問題本質屬「政治性質」的問題, [114] 源自「披着宗教外衣」的「外國敵對勢力」,「呼喊派」信徒亦非真正基督徒,而是破壞社會治安的分子。唐、任號召全國愛國愛教的基督徒,「投入這場反滲透、反異端的鬥爭」。[115]這份「教材」在同年12月又被擴充五倍篇幅(從第一版的40頁增至245頁),出版為《為真道竭力爭辯》一書。[116]該書大量引用美國一本後來被法庭判為毀謗的書,[117] 擴大批評李常受氏的教導。[118]

江平四月十八日的報告經上級同意批轉執行,加上《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出版之後,一場打壓「呼喊派」並批判李常受教導的全國性運動就此展開。江平的報告題為〈關於處理所謂「呼喊派」問題的報告〉。報告將「呼喊派」定為「反革命」組織,「要顛覆我國人民民主專政和社會主義制度」,必須依法堅決取締。[119] 報告指出「呼喊派」在國內兩年間發展迅速,已遍及十九個省、市、自治區,達十餘萬人。主要分佈於浙江、河南及福建,並提出採取十項鎮壓措施:(一)發動宣傳攻勢,揭露、批判李常受和「呼喊派」中的骨幹分子的反動本質及其違法犯罪活動;(二)充分運用法律武器; (三)切斷「呼喊派」同國外教會的聯繫;(四)堅決打擊「呼喊派」首惡分子; (五)大力爭取、團結、教育被「呼喊派」誘騙、脅迫的教徒群眾;(六)區別對待「小群」和「呼喊派」;(七)高舉愛國的旗幟,充分發揮三自愛國會的作用;(八)貫徹執行「十九號文件」中黨的宗教政策;(九)充實和加強宗教工作隊伍人員; (十)加強黨政領導。

1983年5月,全國「兩會」在各地舉辦批判李常受和「呼喊派」的座談會,宣傳《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一書。同月5日,全國「兩會」在上海召開的座談會。會上許多人發言表示,李常受之所以要煽動人起來反「三自」,「實質上是反對新中國,也是反對我們中國基督徒愛國,這是一個政治問題。」 與會者皆同意「以李常受為反面教材,在信徒中進行一次教義的學習、三自愛國的學習增強信徒的免疫力」。[120] 同月「兩會」《講道集》中亦刊登了一篇丁光訓的專文,題為〈同呼喊派信徒談談〉。丁在文中批判李常受的教導是異端邪說,有五個特點:(一)「它不是中國土生土長的,是海外滲透的」;(二)它不但信仰上是錯謬的,而且「政治性特別強」,「很有政治性、顛覆性」;(三)它「採取或保持文化大革命極左的打砸搶那一套」;(四)它否定十字架, 「不僅打了問號,而且是根本加以反對」;(五)它「實質是高舉自我」,李的「神學主題是自我擴張」。丁總結說,李常受的目標是「以福音消滅革命」,聽從李常受的「呼喊派」都是「反進步」、「反革命」的人,故呼籲全國教會和基督徒清楚「李常受的真面目」,起來抵制李的異端邪說和反革命號召。 該專文後來於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出版的《信息》雜誌1984年6月號轉載。[121]

擴大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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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輪「兩會」的輿論宣傳工作後,1983年5月 9日,中共中央同意將江平的報告轉予中央統戰部、公安部和國務院宗教事務局。隨即,三自會聯合宗教事務局、公安局對「呼喊派」在全國進行大規模鎮壓。以國外傳入的李常受書籍、錄音帶等出版物和謄錄品為識別標記,全國各省的教會負責人大多被捕。自六至十月間,數以百計的「呼喊派」領袖和信徒被逮捕。[122]不久,全國鎮壓「呼喊派」運動迅速「擴大」,波及其他家庭教會。華中、華北家庭教會被禁,家庭教會的負責人、遊行佈道者和基督徒也有被稱為「呼喊派」而被捕下囚的。全國基督徒最多的河南省是鎮壓最嚴厲的地區,當地有上千的教領袖、遊行佈道者被抄家、拘捕,不論屬「呼喊派」與否。[123]

事實上,東陽義烏事件發生之時,中國社會正處於不安的狀態。文革結束留下了嚴重的犯罪問題,[124] 《爭鳴》雜誌說到當時國內逮捕了一個流氓集團,在唐山市非常兇狠猖獗。[125] 鄧小平的經濟改革又精簡了工人的數量,造成大量的失業。[126] 1983年8月和10月,政府分別展開「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嚴打)」運動 [127] 和「清除精神污染」運動。在鎮壓「呼喊派」和這兩個運動期間,全國眾多城市及農村的家庭教會被取締,政府稱其為所謂的「非法活動」,並將家庭教會負責人判刑。[128] 當時清除罪惡運動雷厲風行,據《守望中華》雜誌的報導,在上海市,光是1983年8月18日一天就拘捕了8千8百多人。到該刊出版之時(1984年5月),全國已有七十萬以上的人被捕,其中不乏被當成「打砸搶分子」被捕的基督徒。[129] 《守望中華》表示,從1983年6月起,政府已經開始拘捕數百位「呼喊派」傳道人,因為「呼喊派」六月在福建漳州、廈門召開萬人佈道大會,另外「呼喊派全國領袖在浙江召開大會當時十分轟動」,所以「政府便動手加以拘捕,而不等至全國『消除罪惡運動』的八月一併進行」。[130] 八月開始的大舉拘捕行動中,被捕的基督徒並不是全都屬於「呼喊派」。例如在廣州有幾位傳道人不是「呼喊派」,但因抄家時發現他們家裏藏有「呼喊派」的書,也都當作「呼喊派」被捉去。[131] 可見三自會使用唐、任的文章,連同公安大舉拘捕信徒,不管他們是不是「呼喊派」。而東陽義烏事件後受逼迫的基督徒,很快就被納入嚴打目標。各級政府機構發佈了查禁邪教「呼喊派」的公告。[132] 雖然逮捕的重點是地方教會中接受李常受書報的領頭人,[133] 許多家庭教會的帶領者也因此下監。[134]「海外基督使團」報道說,他們接到至少12個省份傳來的消息,許多家庭教會的領頭人被拘捕監禁,但是這些人並不屬於「呼喊派」。 [135]

有消息指出,「呼喊派」名稱已被廣泛應用在一切不加入三自的基督徒團體上。[136][137]1984年9月份的《莫忘神州》裏有一個傳道人的見證。他是中國中部一處家庭教會的負責人,1983年下旬被捕,監禁了24天。他說所有不願加入三自會的人都被公安視為是「呼喊派」,戴上反革命的帽子。他被強迫接受再教育,並且要求要答應幾個條件之後才予釋放:不准加入「呼喊派」,不准有基督徒聚會,不准傳福音,不准讀國外進來的書報。[138] 中國基督教研究中心的趙天恩推測,三自可能想用唐守臨和任鍾祥的書,「將李常受的團體從其他基督徒中間孤立出來,此舉可能會奏效」。[139] 但在執行上,判斷誰屬呼喊派的準則模糊不清,很大程度在於地方公安人員的主觀判定。

同年12 月,鎮壓擴大至浙江、河南及福建以外地區。1983年12月1日,廣州市兩會發出〈關於取締反動組織「呼喊派」的通告〉,當月隨即有十多名基督徒被捕,其中包括了一般家庭教會的負責人。[140] 1984年1月起,北京市兩會、廣西、山東等全國各省市兩會亦相繼召開會議,継續揭發並批判李常受的異端邪說對教會的破壞,擁護政府取締「反革命」組織「呼喊派」,舉行學習班,控訴並批判「呼喊派」。[141]

結果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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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官方的報導,1983年底,各地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呼喊派」骨幹分子數百名,依法取締大批非法活動點,會同有關部門對受矇騙的群眾做了大量的宣傳教育工作。聲稱「通過打擊,基本摧垮了『呼喊派』的組織體系,有效遏制了該組織的發展蔓延。」 1987年,「呼喊派」在河南、浙江、福建等地有恢復活動的情況,政府再次開展查禁取締工作,進行集中打擊行動,打擊少數為首分子,教育爭取群眾。在政府開展對「呼喊派」的取締工作後,「呼喊派」組織發展逐漸停止。[142][143]

自1982年的北京會議起,兩會開始全面執行「三定」政策,制訂省縣「愛國公約」,以及全面打擊以「呼喊派」為首的家庭教會的發展,以期控制全國性出現的「基督教熱」。 [144]由於當時不少家庭教會信徒(主要小群(聚會處)信徒),接受由海外傳入的李常受的書籍和錄音帶。因着他們在全國各地急速地發展,成為抗拒三自的家庭教會中最具代表性的群體,也自然成了政府與三自會打擊的首要對象。而1982年二至八月間發生的「東陽義烏事件」,揭示出家庭教會與三自之間的嚴重矛盾。儘管無法確實究竟有那些家庭教會的基督徒是事件的主要參與者或受害者,但事件正好被三自會用來描絵成一場「在宗教外衣掩蓋下」的「反革命」破壞犯罪活動,進而由政府展開對「呼喊派」的打擊,不久擴大為全國性的大規模鎮壓。「普世社會科學研究網」刊載了一篇論到地方教會歷史的文章,指出八十年初地方教會被標為「呼喊派」,是因為在當時的國際形勢與國內宗教政治背景下,中共極需要樹立一個海外滲透反動異端的典型。那些獲得從海外進入國內的李常受書刊並接受其職事的小群(聚會處)信徒,正好作為反面教材,被定性為「呼喊派」而被打壓。事件發展雖然有其歷史的客觀必然性,但地方教會卻很無辜。[145]

西方對打壓呼喊派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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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秋起,「呼喊派」受逼迫的消息傳到美國後,引起國會議員們的注意。 1983年11月17日,美國眾議員Don Sundquist、Mark D. Siljander、Christopher H. Smith、Thomas J. Tauke四人聯名寫信給中國駐美大使章文晉,對12月將有兩位基督徒在上海被處決一事表達關切,信中並說:

我們還接到報告說,所有被稱為「呼喊派」的牧師都被監禁,還有很多家庭教會的領導人被逮捕, 甚至在有些地區家庭教會被定為違法。……我們因成千上萬的基督徒被當成罪犯對待感到不安,希望看到這種情況得到糾正。

同年11月23日美國參議員Mark Hatfield也致信章文晉,信中響應前述眾議員所關切的問題,他表示,「我最感興趣的是您可否提供有關「呼喊派」牧師被囚的任何信息,還有許多家庭教會領導人被捕的事。」

章文晉於12月7日回文表示,「有關大批基督徒被逮捕之事,尤其是上海兩位基督徒即將被處決一事,全屬虛構無稽之事。中國憲法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所有國家也有打擊犯罪的權利。中國政府近日以來是為了保護人民維護社會安定而打擊犯罪。被逮捕的罪犯之中也許有人有宗教信仰,但是他們被捕無關其宗教信仰,純屬犯罪問題「。

1984年4月華盛頓時報報導,國際基督徒人權協會(Christian Response International)主任(Jeffrey A. Collins)在一個記者會上表示,協會「從去年9月起就持續關注中共政府以『清除精神污染』之名打擊犯罪,因為有許多基督徒在這批掃蕩中被拖下水,尤其是那些未登記的家庭教會的成員。其中,一個被稱為『呼喊派』的靈恩團體成員受到的打擊最大」。 [146]

美國的「人權觀察協會」(Human Rights Watch) 在一份報告中,[147] 詳細描述了1983至84年間中國政府如何用「呼喊派」之名打壓、羞辱、拘禁河南省基督徒團體之帶領人。在魯山縣,13個地方教會的領頭人先被拘禁,後在數千人的聚集中,被公眾羞辱、受審、正式逮捕,再加上三天的遊行示眾,以達「殺一儆百」的果效。 一年之後(1984年7月),9個地方教會的領頭人在一個五千人的大會上被公開羞辱,並被判刑15至16年。同樣,在寶豐縣,5個地方教會的帶領人被判刑8至15年,葉縣的5個帶領人被判刑8至15年不等。[148] 這份報告也提到,據說基督教協主席丁光訓曾說,在中國因「呼喊派」之名被捕的約有2000人,不過這個消息無法被人權觀察協會證實。

1984年5月,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同時通過決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表達美國對宗教自由的重視且將持續關注,強烈呼籲中國釋放5位被囚的天主教神父和多位因宗教活動被監禁的基督教牧師和信徒」。[149]

這些往來信件和報道證實了在嚴打和清除精神污染運動之際,中國政府採取高壓手段打擊所謂犯罪分子時,也把一些基督徒團體包括在內。在打擊期間,地方執法官員不但將藏有或閱讀李常受書報的基督徒視為「呼喊派」而拘捕。眾多官方文件,如公安局、人民檢察院的公告,以及法院的判決書皆顯示,單只拒絕加入三自會,就有指為「呼喊派」或「反革命」的可能。許多文件中官方判刑的罪名是:不加入三自會、私自發展家庭教會、以及藏有三自會以外出版的書籍和聖經為罪證。換言之,打擊期間「呼喊派」的罪名適用於全國大多數沒有加入三自會的家庭教會。[150]雖然政府指控「呼喊派」為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但據上海社會科學院一份經實地調查後,於1984年完成的內部報告表示,浙江省蕭山縣有基督徒六萬三千人,當中九成半以上參加「小群」教會。雖然他們反對加入三自會,但在各方面都表現出是愛國守法的公民。反之,該縣某區九個鄉在1983年全年受打擊的刑事犯罪分子,和有較輕罪行給予守法教育的人中,卻沒有一個是基督徒。[151] 這些報告無疑否定官方和三自會的指控,令人質疑打擊的合理性,不過是以「破壞社會秩序」為名,打擊三自會外的宗教發展。

社會轉型、失序現象(1983-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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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中國政府向着家庭教會打壓「呼喊派」行動以後,隨即衍生出全國性的「邪教」現象。其中最嚴重的,就是基督徒人數最多的河南省。[152]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張純琍教授主持的當代邪教專項研究顯示,每當中國社會經歷巨變,就會出現邪教現象。張指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1950年前後),「舊政權瀕臨崩潰,新生政權尚未在全國建立,以會道門秘密結社形式的破壞活動異常活躍,頻頻發動武裝暴動」。同樣,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中國進入改革開放,也是一個社會轉型期。整個社會經歷「全方位的變革,中國的邪教問題由過去的隱性問題,逐漸轉變成為顯性問題。由過去的局部、個別現象,急劇發展成為具有顯著破壞力的較為普遍現象」。[153] 改革開放後,在市場經濟下,很多「當代的邪教」在中國內地出現,而且伴隨着社會開放與宗教發展,這些邪教活動也迅速發展。[154] 邪教組織之所以活躍,「常常發生於社會失序的環境中,而腐敗則是社會失序的集中體現」。「腐敗與邪教生存有密切聯繫。腐敗為邪教的產生和蔓延提供了土壤」,「腐敗造成信任危機,使政權的合法性、合理性受到質疑」,腐敗也引發有宗教信仰群眾的「信仰危機」。[155]這是打壓「呼喊派」後之「邪教」現象的社會因素。

除了社會一面的因素外,在宗教一面,政府新時期宗教自由政策,只給人們有心裏相信的自由,並沒有公開傳教的自由。教會要傳福音必須隱密進行,因而失去與其他教會彼此交流、互動的機會。[156] 高壓之下的封閉環境,成了滋生異端的溫床。不但如此,在中國的一些地區,尤其是在農村,長期缺少聖經和其他基督教著作等正統的聖經教導。[157] 許多證據顯示,在打壓「呼喊派」期間,不僅是李常受的著作,只要不是三自​​會的出版的聖經和書籍,就當成「呼喊派」宣傳品沒收充公。過去海外輸入的聖經、屬靈書籍、錄音帶和錄音機等,多在被抄家時被沒收並銷毀。[158] 影響更甚的是,在1983年夏至1984年底的打壓呼喊派運動中,無論是否與「呼喊派」有關的家庭教會,均遭受文革以來最嚴厲的打擊。教會內的年長、信仰基礎紮實的基督徒或負責的領袖被逮捕到所剩無幾,留下大群無人帶領的初信者和許多對教會事務缺乏實務經驗的人。有些家庭教會停止聚會或解散,有些則向三自會屈服登記,另有多數堅持不登記,將聚會化整為零,轉為地下活動,變得更加隱蔽,並與三自更趨敵對。還有許多信徒和遊行傳道人四處逃亡,隨走隨傳。這些結果一面使基督信仰在國內更廣泛地傳播到更遠的省分,基督徒人數更為增長;[159] 但另一面,如普世科學研究網所言,因着有經驗的傳道人、教會領袖被關,聖經及屬靈書籍嚴重缺乏,宗教活動被迫變得更隱蔽和封閉,種種因素使的宗教成為滋生「異端邪教」的溫床,埋下了自80年代末起到90年代,中國各省出現各種新興的「異端邪教」教派的伏線。[160]

就是在這樣的社會轉型、混亂失序之中,加上政府實施「嚴打」政策,各種邪教組織就在中國紛紛出現,發展快速。鑑於此種現象,中國政府將打壓呼喊派上升成打壓邪教組織,於1995年11月中國國務院和中共中央委員會共同發佈了一份《公安部門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廳字[1995]50號)。[161]這是中國政府首次發佈關於「邪教組織」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50號文件所列出的六個「邪教組織」,除「呼喊派」外,另有門徒會,全範圍教會,靈靈教,新約教會,和觀音法門。這些組織全是在1980到1993年間,也就是張教授所指的社會轉型、失序期間出現或進入中國的,這些邪教組織的創始人之所以能夠吸引大批群眾,是因為「信任危機使人與當代邪教產生共鳴,人們不自覺地把目光從傳統和正統影響轉向非正統或非主流力量」。[162] 其中門徒會,全範圍教會,靈靈教這三個本土自產的邪教,都是由農民創始或從農村起家的。[163] 以徐永澤為例,他原先與「呼喊派」有聯繫,[164] 後來於1984年自己在河南平頂山市創立「全範圍教會」。[165]平頂山市下轄的一個縣是魯山。據Tony Lambert 記載,河南魯山縣自1980年起開始經歷屬靈大復興,在1987年6月人口普查時,光魯山一個縣就有十萬的基督徒,(不過宗教局起先只願意記錄二萬七千已受浸的人,後來同意記錄五萬人)。[166] 不論五萬或十萬,都證實當時相信基督教的人數眾多,而且大多數的基督徒都是在農村的新信徒,沒有太多知識。政府用「嚴打」拘禁大量家庭教會帶領人,新信徒在沒有人帶領之下,很容易就接受、跟隨其他組織。這三個本土自產的邪教組織發展極為迅速。門徒會在6年之內組織活動已涉及14個省,全範圍教會在7年之內涉及15個省,靈靈教在7年之內遍及13個省。這種發展狀況也支持上述張純琍教授的觀察。由於這些組織急劇發展,中國政府於1995年明文將其定為「邪教組織」,重申剷除之心。

「呼喊派」是中國新時期政教發展上,首個被官方判定的「邪教」組織。鎮壓「呼喊派」的運動後來演變成一連串以打擊邪教為名,取締國內非法宗教團體的全國性反邪教運動。[167]基督教從歐美傳入, 傳統上,是由教義來判定是否為異端。西方世界的政府、法院並不直接參與教義的判斷,而是由教會決定正統與異端的界限。然而在中國,黨和政府先從政治方面決定一個團體的屬性,再由帶有政策執行機構性質的三自會,以邪教之名加以打擊。[168]將原本宗教信仰領域的問題,轉變成政治和社會領域的問題,是中國政府在處理國內宗教問題的一個獨有的治理範式。

持續打壓「呼喊派」(199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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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又被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公安部內部文件定為邪教組織,繼續查禁取締[169]

1995年11月發佈的50號文件導致了一波打擊「呼喊派」的新浪潮。美國人權觀察協會(Human Rights Watch)1997年的報告指出,「中國政府限制宗教組織的策略之一,是把一些團體加上邪教標籤,意即這些團體不是官方認可的五大宗教產生出來的合法組織。在1996年4月至8月之間公佈的公安局通告顯示,中央政府已授權公安局對農村裏的邪教進行鎮壓。通告裏特別提到一個基督教團體,『反革命』 的呼喊派。」[170] 美國人權觀察報告證實在當時的中國農村地區,各種宗教團體興起而且發展極為迅速,引起政府的緊張。文中說:「據一份中國政府內部文件估計,邪教的群眾總數達五十萬人,遍佈各省、市及自治區,主張採取嚴厲措施壓制。……尤其是在農村地區,黨的統治薄弱,所以需要倡導『先奪取教會權力,再接管政治權力』」。[170]

根據基督教作家David Aikman的報告,1998年8月22日,河南省家庭教會的帶領人士發表聯合聲明,呼籲政府「無條件釋放所有目前在勞改營里的家庭教會基督徒。這些家庭教會包括長老會(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靈恩派教會、地方教會(被錯誤地稱為『呼喊派』) 、生命之道教會(或稱全福音教會)、小群教會(亦被稱「老」地方教會)、五旬節教會、不參加三自的路德會、及浸信會。」[171] 這份聲明證實政府在1995年以後對「呼喊派」持續地打壓,河南省的家庭教會也不同意政府把地方教會錯誤地稱為「呼喊派」。

美國國務院於1999年9月9日發佈的「國際宗教自由情況」年度報告中說,「中國政府繼續貫策1994年通過的一個全國運動,要求所有禮拜場所都要向宗教局登記並接受三自愛國運動會監督」。該報告說,「警方繼續努力停止一個名為『呼喊派』的地下福音派團體,這團體是1949年之前就存在的一個華人自創的基督教團體的分支,一直被官方視為反政府、反革命。從80年代初開始,政府就一再拘留、罰款並監禁其成員」。[172] 從這份年度報告可以看出,美國政府將逼迫呼喊派視為逼迫地方教會,一個福音派基督教團體。

1999年10月30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通過了一個查禁邪教組織的法案,立法嚴懲邪教活動,重申對付邪教的決心。[173] 事件的起因是法輪功的「425上訪事件」。1999年4月25日,超過一萬名以上的法輪功成員集體到北京申訴,引起了北京當局極大的不安。同年6月10日中國政府成立「610辦公室」(以日期為名),主責協調各機關調查鎮壓法輪功的活動,並於7月22日由公安部「認定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為非法組織,決定予以取締」。[174] 儘管由李洪志於1992年創始的法輪功,受到政府密切的注意,甚至設立專屬機構處理,但一直到2014年才正式登上邪教名單,並一躍成為中國反邪教協會網站 (http://www.chinafxj.cn)上邪教组织的榜首。[175] 法輪功雖然剛開始不在邪教名單之上,但受到的打壓並沒有因此而減少。

據學者Edward Irons的整理,中國官方歷年發佈不少關於邪教的通知,但是總括起來的邪教名單有三份,分別是1995年的廳字[1995]50號,2000年的公通字[2000]39號,以及2014年(見凱風網 http://www.kaiwind.com/news/info/201406/03/t20140603_1662703.shtml)。[失效連結][176] 1995年列出的邪教組織有6個,分別是:呼喊派,門徒會,全範圍教會,靈靈教,新約教會,和觀音法門。2000年的邪教名單擴增到14個。除了前述6個之外,新增了主神教、被立王、統一教、三班僕人派、靈仙真佛宗、天父的兒女、達米宣教會、和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等8個組織。「呼喊派」在這份名單裏列居首位。2014年《凱風網》上中國反邪教協會的名單列了20個邪教團體,主要的11個團體詳細說明了首領名字及發展過程,次要的9個只提了名字。[177] 呼喊派」仍在這份名單上,但位列第三。

美國國務院每年都會就國際宗教自由情況發佈年度報告,2006年的年度報告裏表示:"中國政府對於被其歸入『邪教』的團體,特別是一些規模較小的基督教派別,繼續它的壓制手段」。[178] 2011年的年度報告指出,「中國憲法提供人民宗教自由,然而只保障『正常宗教活動』。政府使用『正常宗教活動』一詞的方式與國際人權對宗教自由的標準不符。中國憲法並沒有清楚定義何為『正常』活動」。此外中國政府還是將「呼喊派」繼續列為「邪教」組織,「這種指稱既沒有公共的確定標準,也沒有程序可以質疑」。[179]

「呼喊派」與李常受和地方教會關係之變化(200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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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打擊時,所有在中國閱讀李常受書報的基督徒和教會都被當作「呼喊派」拘捕囚禁。1995年政府公佈的邪教組織名單中,「呼喊派」仍列第一,李常受和地方教會也仍與「呼喊派」緊密相連。然而在西方,越來越多的基督教學者肯定李常受和地方教會對基督徒與社會的貢獻。隨着時代的發展和交流,中國官方和三自會也逐步在修正對李常受和地方教會的看法。雖然「呼喊派」仍是政府明文取締的邪教,但李常受的職事和地方教會卻逐漸脫離「呼喊派」的標籤。

2003年的《人權雜誌》報導,美國政府持續表達對「呼喊派」 的關切。2003年4月3日美國駐華大使雷德(Clark Randt)在與中國國宗局局長葉小文會面時,特別詢問有關「基督教地方教會呼喊派」的事。葉局長回答說:「『呼喊派』根本不是什麼『基督教的地方教會』,而是一種從事嚴重犯罪活動的非法組織。……由於『呼喊派』歪曲聖經,嚴重犯罪,中國的基督教人士都認為它是『異端』,稱『呼喊派』頭目李常受為『羊群中的狼』。對『呼喊派』的違法犯罪行為,司法部門當然也要依法制止」。[180]

雷德大使的問題說出在西方社會,地方教會(也被稱為呼喊派)被認為是正統基督教團體,而葉局長的回答則顯示出,在中國,「呼喊派」是反動、非法的組織,需要依法打壓,並指李常受仍被視為是「呼喊派」的頭目。在政治上「呼喊派」是違法的,在宗教上,照着八十年代三自會發出的《教材》,也就是唐守臨、任鍾祥的《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小冊,呼喊派是基督教的「異端」。

然而,2004年,中國最大的基督教刊物《天風》雜誌在第9期中,代刊了一篇由蔡凌雲、區應毓所寫,向「小群」(聚會處)致歉的道歉啟事:

「2003年9月,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我們合著的《異端與邪教》一書。我們本想通過該書提醒人們對異端邪教要高度警惕,不要陷入其所設立的網羅,而使自己的生命和財產遭受損害。但由於我們的疏忽和不夠嚴謹,在選材和編排上出現了錯誤,將原真耶穌教會列入異端邪教,對原『小群』(聚會處)也存在不正確的表述。今年年初,當我們發現此問題後,就同出版社和發行單位磋商,停止了該書的發行,並回收和封存了大部分書籍,但有極少部分流入了社會。目前我們仍在和出版社、發行商進一步回收此書。 該書的出版發行,給有上述原宗派信仰背景信徒的宗教情感造成了傷害。在此,借《天風》一角表示我們誠摯的歉意。(註:《異端與邪教》為蔡凌雲、區應毓合著)。」 (第55頁,曉望編輯)[181]

這份刊登在基督教官方的刊物《天風》上的道歉啟事,雖然沒有直接提到李常受,但明確表達小群(聚會處)不該被列為異端。 次年(2005年)一月份的《天風》雜誌里,在一篇題為「提高信徒辨別異端邪說的能力」的文章中,作者說:

在社會轉型期間,各種思潮、觀念和學說不斷湧現,多元化、全球化難免混雜着消極、頹廢的說教,對中國教會構成一定的衝擊和影響,更有一些貌似宗教、實為邪教並打着基督教旗號的垃圾污染着中國基督教的神聖性。它們如同瘟疫,嚴重地擾亂了社會的正常秩序。其中有靈靈教的華雪和,自稱是今天的『耶和華神』;有自稱『被立』的吳揚明;有自稱為『接續基督作救主』的門徒派的許三贖;還有『使徒派』的左坤及東方閃電的『女基督』等等。[182]

值得注意的是,在作者點名中國當前的異端邪教示,竟沒有提到向來常見的「呼喊派」,或是李常受和地方教會。

2005年7月26日下午4時,台灣地方教會(聚會所)的三位基督徒到南京拜會了當時的三自會主席丁光訓。根據此次談話結束後,丁主教辦公室所發送的談話紀錄顯示,丁對地方教會的看法已有轉變,談話記錄摘錄如下:

「聽了三位的介紹,對我來說很新,你們在我身上會發現許多我的無知。我非常願意學習這些年中聚會所走過的路。你們是代表一種中國的基督教。最近幾年來,我和同事去訪問中國的基層教會,教會弟兄姊妹的接待讓我感到『這也是基督教』,這句話很簡單,但很有力量。所以我們沒有權利去評判,以為只有自己才是基督教。你們令我感動,因為你們帶來的也是基督教。我們應該歡迎並且了解,今天下午你們就是講你們的觀點:你們是愛國的,是反『台獨』的,對於傳福音是和大陸教會同樣重視,並不是代表着另一種基督教。聽了你們的談話,應該承認我們是一體的。在這許多年中我們是分開的,但耶穌基督的福音借着你們在台灣和世界各地傳開,是奉着基督的名做的。在大陸我們基督教需要再教育,因為我們是盲目的,也有驕傲的感覺。因為大陸信主的人,多以老大哥自居。你們是否對於和大陸弟兄姊妹的交流帶着很大的期望,我相信他們是很願意聽的。」

「我也非常贊同,很多時候是容易造成誤解。誤解積累存在很久了,清除誤解就會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我可以肯定宗教幹部若干年前對宗教有錯誤的看法,對李常受等人也有不正確的看法。……今天是個很好的機會,我希望以後不但在南京,也有許多別的機會來回顧、悔改和交流,應該很有價值。你們幾位代表的也是基督教。我們容易把陌生的東西看成是錯誤的東西,自然而然產生一種習慣。我們一定要改變,我們應該在《天風》上發表文章來說明。現在共產黨員多次表態他們對宗教(過去)的看法是不對的,現在對了,對此我們非常歡迎。我們都相信同一位主,在我們內部容易交流,但一定要有人發起帶頭。……可能你們心裏還有要求和想法在這裏提出,你們還可以通過寫信和其他途徑來開始使我們有很好的交流。」[183]

從《天風》2004年的聲明與這份談話記錄顯示,李常受和地方教會(小群,聚會處)已逐漸被三自會或丁主教視為基督教。不但如此,丁主教也坦承「宗教幹部若干年前對宗教有錯誤的看法,對李常受也有不正確的看法」。他希望以後「有機會回顧、悔改和交流」。

在西方基督教界裏,李氏持續獲得美國幾個受人尊敬的學者和學術機構肯定。全球最大的跨宗派神學院之一的富勒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資深教員小組,在與地方教會和水流職事站代表(水流職事站乃李常受、倪柝聲專屬的出版社)歷時二年的對話之後,於2006年1月15日發表他們的結論說:

地方教會及其成員的教訓於實行,在每一基本面,均體現出純正、合乎歷史、併合於聖經的基督徒信仰。 ……

我們發現,某些圈子的人對倪柝聲與李常受教訓之理解,與兩人著作中的實際教訓,有極大的差異。特別是李常受的教訓,受到明顯的曲解,以致常為一般基督徒大眾,特別是那些自稱福音派的基督徒所誤解。當我們公正地以聖經和教會歷史的角度,來查驗這些有爭議的教訓時,我們每次都發現,這些教訓具有重要的聖經與歷史根據。因此,我們相信,它們值得整個基督的身體,加以關注並考量。

全球最大並且最受推崇的護教機構─基督教研究院(Christian Research Institute),在經過長達六年的研究,讀過多本水流職事站出版品並實地走訪三大洲地方召會後,於2009年的《基督教研究院學報》中以「我們錯了」為封面標題,發表了一系列的文章,舉證說明地方教會的神學和實行是正統的,且遭受極大的誤解。結論中說,在中國「地方教會要在二十一世紀乃至更遠,在捍衛正統教訓並開展福音的事上,扮演重要的角色」。[184]

此外,倪柝聲和李常受的屬靈貢獻兩度獲得美國國會議員表彰。2009年7月30日新澤西眾議員史密斯(Christopher H. Smith)在國會中肯定倪柝聲的成就。他說:

我今日起立發言,以肯定中國基督教界一位偉大先驅一倪柝聲其浩瀚的屬靈成就。倪氏雖已逝世30多年,但他的為人和事工仍然持續影響着中國上百萬的更正教基督徒。如今中國境外有超過三千處的教會,包括美國國內的幾百處,都將倪柝聲視為他們屬靈和神學的創始人之一。……中國有一億以上的基督徒,其中有數百萬基督徒認為自己是倪柝聲的屬靈後代。另有幾百萬基督徒因倪柝聲對全球基督教的貢獻(他是第一位對西方基督徒具有影響力的中國基督徒),和他對全球屬靈文化的貢獻為榮。[185]

2014年4月9日,賓州眾議員皮茲(Joseph R. Pitts)在美國國會中向李常受致敬。他說:

今天本人要進而向倪柝聲最親密的同工李常受致敬。……自六〇年代初起,地方教會在李氏的職事下,於北美、南美、歐洲和非洲皆有顯著擴展。……在中國,從倪、李職事得着屬靈滋養和供應的,有近兩百萬信徒、數千處地方教會。……今天倪柝聲仍被標為「危險的反革命分子」,李常受也被官方列為「邪教頭目」。……中國非但不該詆毀兩位忠信神仆的名聲,反該將倪、李視為華人之光;二人所傳之道及其對群羊的帶領與政治無涉,而其傑出的影響卻已超越華語世界。……但願中國政府轉而與我們一同稱揚倪柝聲和李常受對全世界信徒所作的貢獻。[186]

眾議員皮茲呼籲中國政府稱揚倪柝聲和李常受對全世界信徒所作的貢獻後,似乎修正了一些中國政教關係學者,以及中國政府對李常受的看法。這可見於:在《體制教會與自由教會》(2017)一書中,中國政教關係學者王艾明指出「就中國的政教關係而言,我們要澄清圍繞着倪柝聲、李常受和召會(又稱,小群教會Little Flock,或地方教會Local Church)的三種誤讀,從而要做出相應的切割。可以說,甚至在很大的範圍和程度上,這三種誤解正在演繹成謊言和誹謗,並最終危及這一特殊的基督徒群體的聲譽和基本權利。」[187] 第一種誤讀是:倪柝聲和李常受是地方教會的神、主和崇拜核心,因此,是基督教世界中的異端。根據西方福音派神學院和異端邪教運動在2000年代的研究,王艾明認同地方教會的教導與實踐,在每個方面都體現中,都真正且合乎歷史與基於聖經的基督教信仰。地方教會並不是異端教派,乃屬於正統。其次的誤讀是地方教會內部最重要和最隱秘的部分就是呼喊派,因此,是法律層面和社會學層面的邪教。王艾明引證,晚年的李常受意識到自己的名號和著作在中國大陸被一批違法犯罪集團冒用,多次公開明確反對一切形式的非法團體打着地方教會和他本人的旗號。王艾明總結地方教會不是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因此,也不是任何類型的邪教。

2017年9月中國反邪教協會網站(www.chinafxj.cn)發佈的「高度警惕危害公眾的各種邪教」的邪教名單中,雖然仍可見「呼喊派」名列第三。[188] 但相較於其他邪教組織,如法輪功(李洪志)、全能神(趙維山)、門徒會(季三保)、統一教(文鮮明)等等,唯獨「呼喊派」沒有列出頭目名字,並沒有再如過往一般把李常受稱為「呼喊派的頭目」。

從文革末期基督教大復興,成千上萬的人成為基督徒,各地家庭教會紛紛興起,到1980年三自復會,為了積極發展與各地家庭教會屢生衝突。在東陽和義烏髮生的事件,導致了長達30餘年的打壓「呼喊派」運動。經過30餘年後,中國政府似乎開始修正了對李常受和地方教會的看法,不再把「呼喊派」視為李常受在海外所帶領並發展的地方教會。

詞語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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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受在海外領導「召會」以後,採用「呼求主名」、「禱讀」等「操練、釋放靈」的方式,被反對者蔑稱為「呼喊派」。中共政府在不公開的內部文件中[來源請求],接受唐守臨任鍾祥的說法,認定李常受是「呼喊派」創建者,執法部門把《聖經恢復本》及其註釋版、《晨興聖言》以及《生命讀經》等李常受著作召會出版物定為邪教類違禁出版物並在執法中以其為識別「呼喊派」的部分依據。

許多召會人士均不承認召會與「呼喊派」概念的相關性,部分召會人士辯稱「呼喊派」只是對「常受主派」(實際由召會衍生)等邪教組織的統稱,而且召會人士自認為並無有關文件所說的那些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在聚會中有類似集體重複「呼喊」現象的部分中國家庭教會(「召會」人士也不承認自己的組織屬於「家庭教會」概念)和靈恩派團體,有時也被外界錯誤地稱作「呼喊派」。

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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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代早期,美國專門研究異端邪教的基督教研究所將當時由李常受所帶領的地方召會定為邪教。 2009年12月份,基督教研究所這個曾經是在美國最反對地方召會的機構,在發現自己造成的錯誤後,極力盡己之力,彌補自己為地方召會造成的傷害。基督教研究所針對李常受所帶領的地方召會運動進行了一項為時六年的研究,該研究成果以整刊62頁的專文發表於基督教研究期刊(The Christian Research Journal),標題為「我們錯了 We Were Wrong !」[189]基督教研究院院長漢尼葛夫在此研究專刊中結尾表示:「或許沒有什麼話比"我錯了"更難啟齒。然而,對一個恪守"真理至上"的事工而言,願意道出此語不是可有可無的選擇,而是"基本的要求"。」院長漢尼葛夫並作出以下結論:「地方召會不是邪教,乃是一個真實、正統的新約基督教會。

2013年5月23日,金陵協和神學院教授王艾明博士在《自治:中國基督教唯一合理的教制設計》[190]一文認為,「呼喊派」及其變種組織是在中國大陸打着地方教會李常受本人旗號的一批違法犯罪集團,而李常受則被這類非法團體冒用為教主。

2013年8月27日,新北市新店區召會長老歐陽家立(多次擔任台灣基督教教牧參訪團團長)在兩岸基督教論壇上代表地方教會正式發表聲明:召會不是「呼喊派」,全球超過四千處的地方教會都與「呼喊派」無關。2014年6月11日,台北市召會中國反邪教協會針對山東省招遠市之「全能神」邪教份子當眾毆打婦人致死事件而將召會視為邪教之一「呼喊派」[191]提出聲明:地方召會不是「呼喊派」,李常受沒有成立過「呼喊派」[192]

2014年6月10日,臺灣福音書房發佈由負責人吳有成署名的公開聲明,抨擊中國反邪教協會等單位把地方召會及臺灣福音書房與呼喊派連在一起,強調與呼喊派無涉,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依法取締邪教。

衍生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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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倪柝聲關於「地方教會」的理論和李常受關於「召會」的理論,每個地方教會獨立自治, 各自向元首(即「教會/召會」的頭,耶穌基督)負責;各地方教會,無論人數多寡,地方大小,一律平等;各地方教會之間只有屬靈的關係,沒有組織的關係;沒有羅馬天主教會那樣的階級制度和權力結構,地方教會沒有總會,也沒有「最高領導人」。作為「神的僕人」李常受的責任就是供應真理和生命。至於各地方教會接受他的教訓與否,或接受到什麼程度,則完全由那一地的教會自己決定。並且,各地教會照自己所領悟的,負責教導和實行。至於採用什麼樣的形式、步驟,達到什麼樣的結果,神的僕人並不參與或干涉。一些有野心及別有用心之人利用部分信徒對聖經認識不足,曲解正統信仰內容或在實行上有了偏差甚至走了極端,從召會分裂出來,衍生出一些異端教派,甚至有不法行為、擾亂社會秩序治安,被官方定為邪教組織,包括:

這些邪教組織的一個共同特徵是神化教主;這被認為與李常受的「神成為人(指基督道成肉身)、為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的說法相悖。因這些衍生教派與李常受系統召會的淵源,召會相當程度地被牽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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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Tony Lambert, China’s Christian Millions, the Costly Revival (London: Monarch Books, 2000), p. 81
  2. ^ 我們是地方教會不是所謂的「呼喊派」 (http://cftfc.com/?page_id=582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真理辯證,retrieved March 4, 2020.
  3. ^ 關於全能神教、東方閃電、常受主派、呼喊派等異端邪教盜用和混肴李常受聖工職事的嚴正聲明(二)(http://cftfc.com/?page_id=570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retrieved March 4, 2020.
  4. ^ Seyranian, Leon G, "Statement of Decision", Lee et al v. Duddy et al, Superior Court of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in and for the County of Alameda, Case no. 540 585-9, 美國法院裁判《神人》一書不實與毀謗,1985年。
  5. ^ 邢福增,「三自愛國運動的起源與發展」,《五十年代三自運動的研究》(香港:建道神學院,1996),1-124。
  6. ^ Leslie Lyall, 「The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under Communism—1949-1966,」 Love China Today, David Aikman ed., (Wheaton, IL: Tyndale House, 1977), 53.
  7. ^ Bob Whyte, Unfinished Encounter: China and Christianity (London, Fount Paperbacks, 1988), 219-28.
  8. ^ 邢福增,《反帝.愛國.屬靈人—倪柝聲與基督徒聚會處研究》(香港:基督教中國宗教文化研究社,2005),134,142。
  9. ^ 張錫康,《張錫康回憶錄》 (香港:光榮出版社,2012),202。
  10. ^ 同上, 222-223。
  11. ^ Francis P. Jones, ed., Documents of the Three-Self Movement: Source Materials for the Study of the Protestant Church in Communist China (New York: Far Eastern Office, Division of Foreign Missions, National Council of the Churches of Christ in the USA, 1963), 96, 200.
  12. ^ Hunter and Chan, Protestantism, 67-68.
  13. ^ Leslie Lyall, God Reigns in China (London: Hodder & Stoughton, 1985), 172.
  14. ^ Ryan Dunch, 「Protestants and the State in Post-Mao China」 (M.A. thesis,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1991), 12.
  15. ^ Arne Sovik, 「The Three-Self Documents - a Revaluation」 in LWF Marxism and China Study, Document No. 4.1.2.0/01, Nordic Consultation on China, Aarhus, Denmark, Paper No. 1: Conference Report, May 29-31, 1972:3.
  16. ^ Jason Kindopp, 「Fragmented Yet Defiant: Protestant Resilience under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Rule,」 God and Caesar in China: Policy Implications of Church-State Tensions, Jason Kindopp and Carol Lee Hamrin, eds. (Washington, DC: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2004), 126.
  17. ^ G. Thompson Brown, Christianity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v. ed. (Atlanta, GA: John Knox Press, 1986), 124.
  18. ^ Alan Hunter and Kim-Kwong Chan, Protestantism in Contemporary China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3), 68.
  19. ^ Britt Towery, Christianity in Today’s China (The Tao Foundation Missionary Heritage Edition, 2000).
  20. ^ Leslie T. Lyall, New Spring in China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1980).
  21. ^ Tony Lambert,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Chinese Church (Wheaton, IL: Harold Shaw, 1994).
  22. ^ Kim-Kwong Chan and Eric R. Calrson, Religious Freedom in China: Policy, Administration, and Regulation (Santa Barbara, CA: 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American Religion, 2005).
  23. ^ Christopher Marsh, Religion and the State in Russia and China: Suppression, Survival, and Revival (New York: Continuum, 2011).
  24. ^ Yihua Xu, 「Patriotic Protestants: The Making of an Official Church,」 God and Caesar in China, Kindopp and Hamrin, eds., 107-121.
  25. ^ 上野正彌,」中國共產黨與宗教團體—以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有關基督教愛國團體改革的討論為中心」, 《日本當代中國研究 》(早稻田大學,2015),頁171-187。原文刊載於[日]《法學政治學論究》第 100 號,2014 年 3 月, 29-58 。
  26. ^ Leslie T. Lyall, New Spring in China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1980), 169-70.
  27. ^ Arne Sovik, China Notes VII:2, 1979:65.
  28. ^ 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262-268。
  29. ^ 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268-279。
  30. ^ 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270-279。
  31. ^ 《中共中央統戰部關於建議為全國統戰、民族、宗教工作部門摘掉「執行投降主義路線」帽子的請示報告(一九七九年二月三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綜合研究組、國務院宗教事務局政策法規司編。
  32. ^ 參興文,「一次耶路撒冷會議—記中國基督教愛國運動委員會常委(擴大)會議」,《天風》,復總1期,1980年10月20日; 「上海會議決議」,《中國與教會》 ,第14期,1981年1-2月。
  33. ^ 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280-283。
  34. ^ 《天風》,復總2期(1981年3月20日)(上海: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中國基督教協會)。
  35. ^ 參丙義,」丁光訓眼中的三自運動和海外教會「,《浩浩恩雨沛中華》,61-64。
  36. ^ 見「我們的看法—丁光訓主教1980年12月23日同香港丘恩處、吳建增牧師談話記錄」,《景風》,第66期(1981年3月),1-7。
  37. ^ 1981年,一個將聖經私運進中國的Open Door行動,發動了一個珍珠專案,要在一夜之間將一百萬本聖經運至廣東省葛州村的海邊。
  38. ^ 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第六章。
  39. ^ Mickey Spiegel, 「Control and Containment in the Reform Era,」 God and Caesar in China: Policy Implications of Church-State Tensions, Jason Kindopp and Carol Lee Hamrin, eds. (Washington, DC: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2004), 51-52.
  40. ^ 公安部一局編《反動會道門簡介》(北京:群眾出版社,1985年),78-81。
  41. ^ 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關於抵制外國教會對我進行宗教滲透問題的請示報告》,1980年3月4日。
  42. ^ Kupfer, Kristin (October 2001), "『Geheimgesellschaft『 in der VR China: Christlich inspirierte, spirituell-religiöse Gruppierunger seit 1978" (PDF), China Analysis (in German) (Trier, Germany: Center for East Asian and Pacific Studies) (8): 2, retrieved September 20, 2012, reported that as of 1978 there were 200,000 members of 「The Shouters」 in Henan, Fujian, Zhejiang, Anhui, Hebei, Shanxi, Inner Mongolia and Heilongjiang. The term 「Shouters,」 however, was not in use at that time, so the number may refer to unregistered local churches.
  43. ^ David B. Barrett, ed., World Christian Encyclopedia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2), 234.
  44. ^ 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325-329。
  45. ^ 《主在中華》,第1期, 3-5。
  46. ^ 吳有,〈不同政教關係下的召會內外走向〉,《普世社會科學研究網》,2017年1月19日。http://www.pacilution.com/ShowArticle.asp?ArticleID=7449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47. ^ Tony Lambert,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Chinese Church (London: Hodder and Stoughton, 1991), pp. 74-78.
  48. ^ 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311,324-326。
  49. ^ 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16。
  50. ^ 上野正彌,「中國共產黨與宗教團體—以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有關基督教愛國團體改革的討論為中心」, 《日本當代中國研究 》(早稻田大學,2015),171-187。原文刊載於[日]《法學政治學論究》第 100 號,2014 年 3 月, 29-58 。
  51. ^ 趙天恩、莊婉芳,同前書,326-328。李堅「浙江義務事件實錄」,《中國與教會》第26期,1983年,21-22。鄧福村「所謂『東陽義務事件』的真相」,《天風》1983年,第2期,18。浙江省公安志編纂委員會編《浙江人民公安志》(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115-117。李常受神學思想資料室「關於全能神教、東方閃電、常受主派、呼 喊派等異端邪教盜用混淆李常受職事的嚴正聲明(二)」(http://www.witnessleeteaching.com/affirm/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WLTTO_statement2.htm, 2013年9月25日閱覽)。
  52. ^ 李秀清. 呼喊派的反动本质及其危害. 河南公安學刊. 1992, (02) [2020-07-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26). 
  53. ^ 《天風》,復總4期(1981年7月30日)(上海: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中國基督教協會)。
  54. ^ 《主在中華》,第1期,1-2。無出版年日。
  55. ^ 主在中華, n.d..
  56. ^ 56.0 56.1 林汝升, 「中國教會二三事」, 《景風》, 第71期, 1982年9月。
  57. ^ 《主在中華》,第1期, 8-10。
  58. ^ 《主在中華》,第1期,27, 30。
  59. ^ CCRC, China Prayer Letter, June 1982.
  60. ^ 黃亞可, 「宗教自由與政治迫害的交鋒」,百姓, 第25期, 1982年6月1日. 此文以主在中華為其資料來源.
  61. ^ 「Persecution in Dongyang, Zhejiang Province; translation of an internal circular issued by house churches in central China.」 China and the Church Today, July/August 1982.
  62. ^ CCRC News, July 1982; reprinted in China Prayer Letter 24, September 1982.
  63. ^ 《主在中華》,第2期,10-13。
  64. ^ 《主在中華》,第2期,22-23。參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335。
  65. ^ 《主在中華》,第2期,7-9。
  66. ^ 莫忘神州, 1982年10月.
  67. ^ 《主在中華》,第2期,1-2。
  68. ^ 《主在中華》,第3期,30。
  69. ^ 〈十九號文件〉,全名為〈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載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1218-1240。
  70. ^ 賴皆興,《當代中共宗教論述建構之研究-兼論中共政教關係發展》,博士論文(2007)。第三章,51。
  71. ^ 楊靜仁,「新時期的統一戰線」,《紅旗》,1983年第7期(1983年4月1日),5。參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355。
  72. ^ 《天風》,復總13期(1983年1月30日),8-11。
  73. ^ 《天風》,復總13期(1983年1月30日),11-16。
  74. ^ 鄧福村,「所謂」東陽義烏事件」的真相」,《天風》,復總14期(1983年3月2日),29-30。
  75. ^ 鄧福村,「所謂『東陽義烏事件』的真相」,《天風》, 1983年2月。 這篇文章被譯成英文並刊於Religio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Documentation 12, 1983年10月, 20-21。
  76. ^ 閰迦勒,「學習憲法的體會」,《天風》,復總15期(1983年5月30日),11-12。
  77. ^ 這個聯合會的成員包括道風山基督教中心、香港基督教協進會、世界信義聯合會、中國研究專案(聖公會)、天主教國際情報資料中心(Pro Mundi Vita)等等。Philip Wickeri、 Edmond Tang、Arne Sovik、和Bob Whyte等人也參與其中。
  78. ^ 林汝升, 「中國教會二三事」, 《景風》, 第71期, 1982年9月。比較張煦群、莫樹恩, 「東陽義烏事件的另一面」,《信息》, 1982年10月,訪問團之行該是八月,而非九月,相信是林汝升筆誤。
  79. ^ 林汝升, 「中國教會二三事」, 景風, 第71期, 1982年9月
  80. ^ 張煦羣、莫樹恩, 「東陽義烏事件的另一面」,信息, 1982年10月
  81. ^ 張煦羣、莫樹恩, 「異端教派在中國大陸流播─東陽義烏事件的另一面」,七十年代, 1982年11月
  82. ^ Seyranian, Leon G, "Statement of Decision", Lee et al v. Duddy et al, Superior Court of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in and for the County of Alameda, Case no. 540 585-9, 美國法院裁判《神人》一書不實與毀謗,1985年。
  83. ^ 83.0 83.1 「The Lord in China: The Dongyang Yiwu Persecution: Another View,」 translated by Tony Lambert, December 1982
  84. ^ 莫忘神州, 1982年9月
  85. ^ 中國與教會,第26期,1983年1-2月
  86. ^ 《主在中華》第三期,1982年。欠月份,估計11月,1-2。
  87. ^ 《主在中華》第三期,2-5。
  88. ^ 《主在中華》第三期,17-26。
  89. ^ China Study Project Bulletin No. 20, pp.20-22, December 1982.
  90. ^ China Study Project Bulletin No. 20, p.20, December 1982.
  91. ^ China Study Project Bulletin No. 20, p.21, December 1982.
  92. ^ China Study Project Bulletin No. 20, p.22, December 1982.
  93. ^ 93.0 93.1 丁光訓,「同呼喊派信徒談談「, 《講道集》, 第5冊, 1983年5月。
  94. ^ 中國基督教協會於1982年9月29日訪問英國及愛爾蘭,歷時三周,10月19日返國。七位代表為:丁光訓 (教協、三自會長),鄭建業 (教協副會長、總幹事),趙復三 (三自副會長),施如璋 (教協副會長、女青年會總幹事),韓文藻 (教協副會長),鄭玉桂 (福建省教協、三自會長),趙志廉 (南京神學院學生)。
  95. ^ 《莫忘神州》,1982年12月。《主在中華》提起一位在南京的老牧師,因為關心河南、安徽等地眾多農民基督徒,經常下鄉傳道,主持數千人的大型聚會。1982年3月,一群三自會和公安局的人就在聚會進行時沖入人群中把這位老牧師逮捕,將他打得半死,又帶到南京市三自會的門前示眾。《主在中華》,第一期, 1982年,頁3。
  96. ^ 同上,《莫忘神州》,1982年12月。
  97. ^ 《中國與教會》,第25期,1982年11-12月,21-22。
  98. ^ 中國與教會》,第26期,1983年1-2月。
  99. ^ 《主在中華》,第四期,1983年。欠月份,估計1月,16-19。
  100. ^ 鄧福村,「所謂『東陽義烏事件』的真相」,天風, 1983年2月. 這篇文章被譯成英文並刊於Religio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Documentation 12, 1983年10月, 20-21.
  101. ^ 「給主內各地肢體的信」(來自浙江東陽教會), 福音報, 1157期, 1983年4月10日
  102. ^ 《莫忘神州》,1983年6月。
  103. ^ 103.0 103.1 Tony Lambert,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Chinese Church (Wheaton, IL: Harold Shaw Publishers, 1994), 84.
  104. ^ 江平,「呼喊派問題調查」,《考察調查旅遊日記輯要》,北京華文出版社, 2008年,1-28.
  105. ^ 同上,2, 6-9.
  106. ^ 經歷了文革期間的鬥爭和勞改後,唐守臨於三自會恢復設立不久(1980年),復職為新三自的副主席和中國基督教協會的常委。(Office of the East Asia and Pacific Division, National Council of the Churches of Christ in the USA, The People & Church in China: A Guide to Prayer (New York: Friendship Press for the China Program, 1982), p.9)。 1981年7月,唐守臨復職不久發表了一篇聲明,題目是「向黨傾訴一片心」,聲明中說:「我就立下一個決定:凡是對黨對祖國有利的事,只要我能做的,我要做而且要做好。」 (唐守臨, 」向黨傾訴一片心「, 《天風》,1981年7月1日)
  107. ^ 江平,「呼喊派問題調查」,《考察調查旅遊日記輯要》,北京華文出版社, 2008年,頁3。
  108. ^ 同上,頁3。
  109. ^ 109.0 109.1 109.2 同上,頁8。
  110. ^ 「中共中央批轉中央統戰部等三部門《關於處理所謂「呼喊派」問題的報告》的通知」,1983年5月9日。
  111. ^ 江平,「呼喊派問題調查」, 《考察調查旅遊日記輯要》, 北京華文出版社, 2008年, 1-28
  112. ^ 唐守臨、任鍾祥, 「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 《景風》, 1983年9月, 15。原文載《教材》(增刊),1983年4月。
  113. ^ 同上, 17。原文載《教材》(增刊),1983年4月
  114. ^ 同上, 35-36。原文載《教材》(增刊),1983年4月。
  115. ^ 同上,,38。原文載《教材》(增刊),1983年4月。
  116. ^ 唐守臨、任鍾祥, 《為真道竭力爭辯》, 上海市基督教教務委員會, 1983年12月
  117. ^ 參Seyranian, Leon G, "Statement of Decision", Lee et al v. Duddy et al, Superior Court of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in and for the County of Alameda, Case no. 540 585-9, 美國法院裁判《神人》一書不實與毀謗,1985年。
  118. ^ 唐守臨、任鍾祥, 《為真道竭力爭辯》, 上海市基督教教務委員會, 1983年12月。
  119. ^ "中共中央批轉中央統戰部等三部門《關於處理所謂「呼喊派」問題的報告》的通知",1983年5月9日。
  120. ^ 「全國兩會召開座談會,座談《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天風》,復總16期,1983年7月30日,12。
  121. ^ 《信息》,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編, 宣教路向委員會出版,第70期,1984年6月。
  122. ^ 《守望中華》,第58期,1984年1月2日,3。
  123. ^ China News and Church Report (CNCR) (Hong Kong: Chinese Church Research Center), p.106 (1983.10.21),引 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369,376-380。
  124. ^ The October and November 1983 issues of Zheng Ming contain several articles describing the Anti-Crime Campaign; its association with the persecution of Christians is discussed in 「The Ins and Outs of the Persecution of the Church,」 China Watch 60, May/June 1984.
  125. ^ 《爭鳴》72期,1983年10月,14-16。
  126. ^ Richard Baum, 「The Fall and Rise of China, Lecture 38: The Fault Lines of Reform, 1984-1987」 (Chantilly, VA: The Teaching Company, 2010)
  127. ^ 參1983年10月和11月的《爭鳴》雜誌內描述「嚴打」運動的文章。
  128. ^ 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375。
  129. ^ 《守望中華》,60期,1984年5月,1。
  130. ^ 《守望中華》,60期,1984年5月,2。
  131. ^ 同上。《守望中華》說,大舉拘捕行動中,福建省就有幾十位傳道人、浙江省幾百位傳道人、河南省一個縣就90多位,另一個縣有100多人被抓。
  132. ^ 參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取締反動組織『呼喊派』的通告」,1983年12月1日。
  133. ^ China Prayer Letter (莫忘神州), 39, December 1983.
  134. ^ China Prayer Letter (莫忘神州), 38, November 1983.
  135. ^ Overseas Missionary Fellowship (海外基督使團), Pray for China Fellowship, December 1983.
  136. ^ David H. Adeney, China: The Church’s Long March (Ventura, CA: Regal Books, 1985), 159.
  137. ^ Tony Lambert, China’s Christian Millions (London: Monarch Books, 2000), 81.
  138. ^ China Prayer Letter (莫忘神州), 48, September 1984.
  139. ^ Jonathan Chao, China News and Church Report 8, June 10, 1983.
  140. ^ 《廣州市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基督教協會委員(擴大)會議決議》,1983年12月21日
  141. ^ 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370。
  142. ^ 剖析“呼喊派”(一)-异端揭示-陕西基督教网. 陝西基督教網. [2021-10-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5). 
  143. ^ 我国内现存主要的邪教组织. 益陽市人民政府. [2021-10-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16). 
  144. ^ 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359,367
  145. ^ 吳有,」不同政教關係下的召會內外走向「,《普世社會科學研究網》,2017年1月19日。http://www.pacilution.com/ShowArticle.asp?ArticleID=7449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146. ^ 《Washington Times》, April 27, 1984.
  147. ^ Human Rights Watch, Persecution of a Protestant Sect, (New York: Human Rights Watch, Vol.6, No. 6, June 1994).
  148. ^ Human Rights Watch, Persecution of a Protestant Sect, (New York: Human Rights Watch, Vol. 6 No. 6, June 1994), 3-7.
  149. ^ Senate Concurrent Resolution No. 116 and House Concurrent Resolution No. 302, 98th Congress, introduced on May 9, 1984.
  150. ^ 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378-380。
  151. ^ Tony Lambert, Resurrection of the Chinese Church (Wheaton, IL: Harold Shaw Publisher, 1994), p.87; 又見《天風》,復總29期,1985年5月1日,頁2。引用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367。
  152. ^ 鄭曉春,《正也河南,邪也河南:探討河南何以成為基督教及「邪教」大省》(香港:建道神學院, 2006).
  153. ^ 張純琍,《當代中國邪教治理對策研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14),4.
  154. ^ 同上,42.
  155. ^ 同上,113-118.
  156. ^ 鄭曉春,《正也河南,邪也河南:探討河南何以成為基督教及「邪教」大省》(香港:建道神學院, 2006),59。
  157. ^ 「Problems in Henan: Reports from Itinerant Preachers,」 China and the Church Today 4:2 (1982):2.
  158. ^ 趙天恩,莊婉芳,《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1949~1997)(修訂初版)(香港:中福,2010),380-381,378-380。
  159. ^ 同上,380-381,384-386。
  160. ^ 參吳有,〈不同政教關係下的召會內外走向〉,《普世社會科學研究網》(2017/1/19日)。
  161. ^ Goossaert, Vincent; Palmer, David A (2011), The Religious Question in Modern China,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p. 339。參1995年1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 呼喊派" 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廳字[1995]50號)
  162. ^ 張純琍,《當代中國邪教治理對策研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14),118。
  163. ^ 陝西季三保(「門徒會」)、河南徐永澤(「全範圍教會」)、以及江蘇的華雪和(「靈靈教」)。
  164. ^ 參李秀清,《全範圍教會》,載《河南公安學刊》,1995年第4期。
  165. ^ 見《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
  166. ^ Tony Lambert (1999), 「The 『Jesus Nest』 - Revival in Henan」, China’s Christian Millions, (London: OMF), 81.
  167. ^ 《浴火得救: 現代中國民間基督教的興起》(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1),189。
  168. ^ 上野正彌,「中國共產黨與宗教團體—以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有關基督教愛國團體改革的討論為中心」, 《日本當代中國研究 》(早稻田大學,2015),171-187。原文刊載於[日]《法學政治學論究》第 100 號,2014 年 3 月,29-58 。
  169. ^ 1995年1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 呼喊派" 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廳字[1995]50號),明確「呼喊派」(包括其演變出的"「常受教」 、「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能力主」、「實際神」等派系)、「主神教」
  170. ^ 170.0 170.1 Human Rights Watch, China: State Control of Religion (New York: Human Rights Watch, 1997), 31.
  171. ^ 「A United Appeal of the Various Branches of the Chinese House Church,」 August 22, 1998, published in David Aikman, Jesus in Beijing: How Christianity Is Transforming China and Changing the Global Balance of Power (Washington, DC: Regnery Publishing, 2003), 293-294.
  172. ^ Department of State (September 9, 1999), Annual Report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for 1999, US: Bureau for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 Washington, DC.
  173.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參"Legislative Resolution on Banning Heretic Cults", China Daily (Purdue), October 30, 1999.
  174.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1999年7月22日),人民網。
  175. ^ 存档副本. [2020-08-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20). 
  176. ^ Edward Irons, 「The List of China’s Banned Religious Groups」,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for Culture, Commerce, and Religion, 2016. See http://cesnur.org/2016/daejin_irons_list.pdf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177. ^ 這20個組織分別為:(主要11種)法輪功、全能神、呼喊派、門徒會、統一教、觀音法門、血水聖靈、全範圍教會、三班僕人派、靈仙真佛宗、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次要9種):靈靈教、華南教會、被立王、主神教、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圓頓法門、新約教會、達米宣教會、天父的兒女。
  178. ^ "Freedom of Religion", Country Reports on Human Rights Practices for 2005 – China, US: Department of State, March 8, 2006, Attachment 4.
  179. ^ "China (Includes Tibet, Hong Kong, and Macau)",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Report, US: Department of State, 2011.
  180. ^ 存档副本. [2020-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3-20). 
  181. ^ 《天風》第9期,2004年9月。
  182. ^ 《天風》第1期,2005年1月,28-29。
  183. ^ 見「關於『全能神教』、『東方閃電』、『常受主派』、『呼喊派』等異端邪教盜用李常受聖工職事的驗證聲明(二)」,李常受神學思想資料室, 2013年3月。
  184. ^ 「我們錯了—從新評估倪柝聲、李常受的『地方教會』運動「 , 《基督教研究院期刊》,vol. 32, No. 66, 2009, 86。 參https://contendingforthefaith.org/zh/%e6%88%91%e4%bb%ac%e9%94%99%e4%ba%86/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185. ^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155, No. 117, 2009。
  186. ^ e United States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160, No. 62, 2014.
  187. ^ 王艾明:〈體制教會與自由教會〉(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7),第六章〈自治—中國基督教唯一合理的教制設計〉。
  188. ^ http://www.chinafxj.cn/c/2017-09-18/519163.shtml[失效連結]
  189. ^ Hank Hanegraaff. We Were Wrong!. CRI. [Jun 23, 2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9). 
  190. ^ 王艾明:自治――中国基督教唯一合理的教制设计(3). 共識網. 2013-05-23 [2014-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section=被忽略 (幫助)
  191. ^ 中国已明确认定呼喊派等14个邪教组织(名单). 網易. 2014-06-03 [2014-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6-08) (中文(簡體)). 
  192. ^ 基督教论坛报2014年6月11日报道:“召会严重抗议在大陆被误导为呼喊派”. [2014年6月1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10月16日).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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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守真實 - 呼喊派,常受主派與東方閃電
召會「聖徒」(會徒自稱)否認「呼喊派」所指
華人基督徒評述
美國基督教研究院(Christian Research Institute)
凱風網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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