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市 (1952年)
外觀
歷史
[編輯]1950年代時,合川縣地域區位優勢比較明顯,縣內擁有611紗廠、402煤礦、大昌鐵廠、華銀煤礦、太和絲廠、華西、光明火柴廠等一批大中型廠礦企業單位。人口一百多萬。在此背景下,1952年4月,川東人民行政公署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難,同意將合川縣城關區劃出,設置合川市(含五個菜蔬社及較大型廠礦企業)。同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合川市人民政府。1955年6月,合川市人民政府改為合川市人民委員會。合川市人民政府(人民委員會)受四川省人民政府(人民委員會)領導,並在江津專員公署的監督指導下負責領導全市各項行政管理工作[1]。
1958年2月20日,合川市人民委員會根據1957年10月18日國務院第58次全體會議通過的《關於撤銷四川省合川市的決定》和四川省江律專員公署《關於轉發國務院、省人民委員會〈關於撤銷合川市的決定的通知〉》的要求撤銷。撤銷合川市後,合川縣直接領導原城關鎮建制,保留原有的街道辦事處,作為城關鎮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1]。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口述:李志謀. 合川县、市分设历史回顾(上). 合川日報數字報. 2018-09-25 [2021-09-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11)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