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三聯書店2005年版第一卷封面

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是王芸生編著的一本講述近代中日關係的著作,共計八卷,最早是1930年代《大公報》同名專欄的結集。日文譯本書名為《日中外交六十年史》。

本書被認為是1930年代系統研究中日關係史的論著,也是一部翔實研究日本侵華史的科學專著。[1]它被認為是同田中奏摺一樣的重要的宣傳抗日救亡的文件。

書中大量運用了檔案、原始文獻,包括《日本外交文書》、故宮檔案、李鴻章文集等。作者說,本書「不加剪裁,純任文獻自身說明真相」。

出版過程

[編輯]

王芸生1931年翻閱清朝歷史檔案,於1932年1月11日起在《大公報》開設專欄「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擬從1871年中日兩國簽訂《中日修好條規》寫至1931年「九一八事件」。其目的是「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國恥認明,國難可救」。1932年4月,《大公報》社出版部將連載文稿匯集成冊,是為第一卷。其後陸續出版第二至七卷,當第七卷寫至1919年的史料時,因時局動盪及王芸生工作繁重而被擱置,至1982年方才全部出齊。1933年3月起,由末廣重雄監修、波多野乾一和長野熏合譯,日本龍溪書店陸續出版此書。[2][3]

影響

[編輯]

「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專欄很早就受到日本關注,很快有日文譯本。專欄集結出書後,蔣介石非常重視,1934年特地請王芸生到廬山授課。傳到延安後,也受到毛澤東重視。1957年,周恩來希望重新出版該書。1972年,田中角榮訪華,兩次提到該書。

評價

[編輯]

中國社科院近代史所研究員沈予指出,《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在79年初版時代,它提供了研究中日關係的典範之作,是他們研究採用最多的參考書。王芸生從一個報人描寫歷史,讓讀者覺得材料很豐富,用了別人沒有的材料,內容引人注目。但資料用得太多,沒有去粗取精,缺乏內在規律的解釋和有系統的闡述。

中研院近代史研究研研究員林明德認為王芸生第一卷專論甲午戰爭,連用豐富的資料所作先驅性研究,但方法論比較局限於列強勢力均衡以及宮廷內黨爭的觀點,對列強以及日本的外交批判。第四卷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評論此戰前因後果,批判所謂秘密議定書,立論周延,中韓研究也有豐富的材料。[4]

二人都認為《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在史學方法還可以改善,但是王芸生是報人描寫歷史,無法苛求。

《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目錄
《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目錄
第一卷
第一章 中日始訂修好條規
第一節 柳原前光首次到津
第二節 總理衙門奏請訂約
第三節 曾李均主訂約
第四節 伊達宗城到津議約
第五節 日方力爭約同西例
第六節 《中日修好條規》
第七節 《中日通商章程》要點
第八節 中日同盟的謠傳
第九節 約成後日方要求修改
第十節 覲見問題的交涉
第二章 日本進攻台灣
第一節 日本侵華的開端
第二節 決策命將發動侵略
第三節 西鄉從道照會出兵
第四節 中國政府的反應
第五節 總理衙門質問日外務省
第六節 日軍攻擾台灣的情況
第七節 潘霨等到台灣視察
第八節 李鴻章與柳原前光談判
第九節 李鴻章論台事歸宿
第十節 大久保利通來華
第十一節 李鴻章一意依靠美使
第十二節 總理衙門奏請定議
第十三節 簽訂台事專條
第十四節 清廷籌議海防
第十五節 美國為日本幫凶
第三章 《朝日江華條約》與中日關係
第一節 朝日通使問題
第二節 佐田白茅倡必征韓論
第三節 江華島事件暑
第四節 森有禮來華
第五節 日方提出朝鮮獨立問題
第六節 李鴻章主張「息事寧人
第七節 朝日實行直接交涉
第八節 朝日簽訂«江華條約》
第九節 不納貨物稅的«通商章程》
第十節 清廷勸朝鮮與西洋各國通商
第四章 日本吞併琉球
第一節 琉球與中日兩國的關係
第二節 日廢琉球為沖繩縣
第三節 何環、丁日昌奏報日本阻貢
第四節 李鴻章與何如璋的辯論
第五節 李鴻章和總理衙門的決策
第六節 何如璋在東京的交涉
第七節 琉球的呼救
第八節 格蘭忒的調停
第九節 日方提議分島改約
第十節 分島改約的交涉
第十一節 李鴻章奏請緩允改約
第十二節 左宗棠奏請嚴備海防
第五章 《朝美通商條約》的締結
第一節 薛斐爾來華談判
第二節 「屬邦」和「自主」的爭論
第三節 李鴻章為美國吹噓
第四節 朝美通商條約
第五節 張樹聲奏報朝美議約事竣
第六節 金允植的《天津奉使緣起》
第六章 朝鮮甲申政變與《天津條約》
第一節 、朝鮮開化黨的發展
第二節 朝鮮君臣對清廷的反感
第三節 郵局詐宴與王宮戰亂
第四節 中日函辯軍事責任
第五節 袁世凱詳報事變經過
第六節 金玉均的《甲申日記》
笫七節 «朝日漢城條約》
第八節 伊藤博文來華
第九節 李伊第一次談判
第十節 歷次談判的重點
第十一節 中日雙方的草案
第十二節 最後一次談判
第十三節 李伊簽訂«天津條約》
第十四節 李鴻章奏報簽約經過
第十五節 李鴻章函朝王談撤兵善後
第十六節 中日駐軍的撤退
第十七節 袁世凱接辦駐朝職務
第七章 英俄在朝鮮的角逐和美國的陰謀活動
第一節 英佔巨文島
第二節 朝鮮徵詢各國意見
第三節 清廷欲允俄起阻撓
第四節 丁汝昌至巨文島察看
第五節 俄保證不佔朝土
第六節 英軍撤退
第七節 俄國企圖「保護」朝鮮
第八節 日本謀慮防俄
第九節 袁世凱急告朝俄要結
第十節 李鴻章請旨應付
第十一節 朝、俄政府俱稱不知
第十二節 李鴻章的以俄制日策
第十三節 美國的陰謀活動
本卷參考書目
第二卷
第八章 甲午戰爭
第一節 中日甲午戰爭的性質
第二節 北洋大閱海軍
第三節 北洋海陸軍的實力、
第四節 金玉均上海被刺
第五節 東學黨起義
第六節 中日兩國出兵朝鮮
第七節 中國準備撤兵
第八節 日方提議改革朝鮮內政
第九節 大鳥迫朝政府改革內政
第十節 俄國的干預
第十一節 英國的調停
第十二節 這時期的日英修約交涉
第十三節 美國的勸告
第十四節 清廷諸臣的議論
第十五節 大鳥迫朝鮮廢華約逐華兵
第十六節 大鳥率兵團朝宮劫李王
第十七節 豐島之戰
第十八節 總理衙門宣告日本首先開釁
第十九節 牙山之戰
第二十節 中日兩國同時宣戰
第二十一節 由發端至宣戰的清廷
第二十二節 日迫朝鮮改政訂盟
第二十三節 平壤之戰
第二十四節 李鴻章奏報平壤敗退
第二十五節 李鴻章奏論海軍情形
第二十六節 黃海之戰
第二十七節 李鴻章奏報黃海戰事經過
第二十八節 李鴻章獲譴
第二十九節 慈祗遣翁同和探詢李鴻章
第三十節 和議的醞釀
第三十一節 張謇參李鴻章敗戰敗和
第三十二節 旅順的陷落
第三十三節 日軍在旅順的大屠殺
第三十四節 李鴻章奏報旅順失守
第三十五節 東邊諸城的失守
第三十六節 遼東之敗
第三十七節 威海的降敵
第三十八節 威海降敵諸文件
第三十九節 遼東的人民抗戰
第四十節 戰事進行中的清廷S
第四十一節 帝后矛盾與清議
第九章 廣島拒使
第一節 美國的居間
第二節 德璀琳東渡
第三節 清廷被迫派使
第四節 日政府的媾和方針
第五節 張鄧東渡
第六節 廣島縣廳首次會唔
第七節 廣島縣廳再次會晤
第八節 張邵再度被拒
第九節 張邵電奏被拒經過
第十章 馬關議和
第一節 清廷任李鴻章為全權
第二節 李鴻章入京請訓
第三節 李鴻章馬關乞和
第四節 第二次談判
第五節 李鴻章決定擱置停戰要求
第六節 第三次談判
第七節 李鴻章被刺
第八節 日方決行停戰
第九節 締結停戰條約
第十節 刺李兇犯的懲處
第十一節 商定議約程序
第十二節 日方提出和約底稿
第十三節 李鴻章電告總理衙門
第十四節 李鴻章對和約底稿的說帖
第十五節 日方迫中國直談條款
第十六節 李鴻章擬復的說帖約稿
第十七節 伊藤對李經方的恫嚇
第十八節 李鴻章提出和約修正案
第十九節 第四次談判
第二十節 伊藤對中國修正案的復文
第二十一節 李鴻章電京請旨
第二十二節 伊藤聲明改稿為盡頭條款
第二十三節 李鴻章奉到最後諭旨
第二十四節 第五次談判
第二十五節 馬關條約的簽訂
第二十六節 李鴻章歸國
第十一章 議論紛紜中交換和約
第一節 張之洞電阻和議
第二節 宋慶電請整軍再戰
第三節 清廷令劉坤一王文韶決和戰
第四節 伍廷芳煙臺換約
第五節 清廷宣訴批准和約之苦衷
本卷參考書目
第三卷
第十二章 俄法德三國之干涉
第一節 中日問遭捲入世界漩渦
第二節 三同聯合之經過
第三節 三國干涉之發作
第四節 日政府之措置
第五節 日本冀圖誘致強援
第六節 日本謀變相的佔領遼東
第七節 日政府接受三國要求
第八節 日皇宜詔交還遼東
第十三章 台灣之割讓
第一節 戰事期中之台防
第二節 運動各國援助
第三節 曇花一現之自主
第四節 李經方奉命交割台灣
第五節 台北之亡
第六節 台南之亡
第七節 日本聲明台灣離峽為公共航路
第八節 台灣與菲律賓之劃界
第九節 沙俄的教唆
第十四章 互遣使臣
第一節 林董之使華
第二節 裕庚之使日
第三節 林董請勿稱日為「島夷」
第十五章 遼東之收回
第一節 日對三國聲明三事
第二節 俄法德之協商
第三節 日本承認償三千萬兩交還遼東
第四節 中日開始宣接談判
第五節 中日遼南條約之締結
第六節 李鴻章奏報簽換條約經過
第七節 遼東各地之收回
第十六章 東北鐵路問題之發端
第一節 借地修路說之由來
第二節 張之洞倡議自造東路
第三節 俄國派員查勘東三省路線
第四節 總理衙門奏報俄員勘路問題
第五節 清廷聲明自修東路
第六節 許景澄之遠見
第十七章 李鴻章使歐與中俄密約
第一節 劉張奏請聯俄拒日
第二節 派遣賀使之接洽
第三節 清廷派李鴻章賀俄皇加冕
第四節 李鴻章之懇辭與清廷之慰留
第五節 李鴻章奉出使五國之命
第六節 專使之隨行人員
第七節 李鴻章之抵俄都
第八節 威特提出鐵路問題
第九節 俄皇親談東省接路
第十節 李威羅之鼎足談判
第十一節 密約大綱之商洽
第十二節 中俄密約之起草
第十三節 中俄密約之簽訂
第十四節 由發端至換約之清廷
第十八章 中東鐵路與道勝銀行
第一節 中東路合同
第二節 華俄道勝銀行合同
第十九章 朝鮮凶變與日俄爭戰
第一節 井上提改革條件
第二節 韓王之誓廟
第三節 井上以四事迫韓廷
第四節 閔妃之難
第五節 所謂廣島疑獄
第六節 韓王出奔俄使館
第七節 日俄漢城協定
第八節 日俄莫斯科協定
第九節 日俄東京協定
第二十章 中日商約之締結
第一節 清廷之慎重
第二節 日方原提之約稿
第三節 張蔭桓接議商約
第四節 日方之催促
第五節 中日通商行船條約之簽訂
第六節 三項換文
第七節 中日商約之互換
第二十一章 津滬廈漢租界之增闢
第一節 以製造稅易四租界
第二節 中日公立文憑之簽訂
第三節 總理衙門致日使之兩照會
第二十二章 德佔膠州
第一節 德國野心之暴露
第二節 總理衙門奏請慎防膠口
第三節 威廉與尼古拉斯之默契
第四節 膠州之佔領
第五節 中德膠澳租界2條約之簽訂
第二十三章 俄租旅大
第一節 俄軍佔領旅大
第二節 清廷之愚昧
第三節 俄京淡判
第四節 旅大租地條約之簽訂
第五節 中俄續訂旅大租地續約
第六節 許景澄等奏報訂約經過
第七節 總理衙門奏議勘分旅大租界
第八節 盛京將軍咨報勘界訂約經過
第九節 總理衙門奏請渥員加押
第十節 中俄勘分旅大租界專條
第十一節 遼東半島俄國租地分界專條附條
第十二節 勘分遼東半島俄國租地陸地北界圖說
第二十四章 南滿鐵路之創建
第一節 東省鐵路續訂合同
第二節 許景澄等奏報續訂合同經過魯
第二十五章 劃福建為日本勢力範圍
第一節 日使與總理衙門之往來照會
第二節 伊藤博文之游華
第三節 光緒帝召見伊藤
第二十六章 中韓商約
第一節 徐壽朋之使韓
第二節 中韓商約之簽訂
第二十七章 美國宣佈「門戶開放」政策
第一節 海約翰之門戶開放政策
第二節 美鋒間之往復照會
第三節 美英間之往復照會
第四節 美俄間之往復照會
第五節 美法問之往復照會
第六節 美日聞之往復照會
第七節 美意間之往復照會
本卷參考書目
第四卷
第二十八章 庚子事變
第一節 庚子事變之前因
第二節 庚子事變之爆發
第三節 中國與日本之往復國書
第四節 八國聯軍與日本出兵
第五節 天津北京之失陷
第六節 美國之對華政策
第七節 英德協定
第八節 李鴻章之北上
第九節 和議之進行
第十節 辛丑條約之簽訂
第十一節 奕劻李鴻章奏報簽約經過
第十二節 那桐奉命使日道歉
第十三節 交還天津之條件
第二十九章 東三省交涉
第一節 俄國藉故佔領東三省
第二節 黑龍江之淪陷
第三節 吉林之降敵
第四節 奉天之失守
第五節 增棋擅訂暫且條約
第六節 楊儒奉交涉全權之命
第七節 楊儒與威特第一次談判
第八節 楊儒與威特第二次談判
第九節 威特口述十三條款
第十節 日本首阻俄約
第十一節 楊儒與拉姆斯獨夫第一次談判
第十二節 清廷斥懲增祺
第十三節 楊儒與威特第四次談判
第十四節 楊儒與拉姆斯獨夫第二次談判
第十五節 威特允廢暫約
第十六節 楊儒與拉姆斯獨夫第三次談判
第十七節 楊儒與拉姆斯獨夫第四次談判
第十八節 楊儒與拉姆斯獨夫第五次談判
第十九節 楊儒與拉姆斯獨夫第六次談判
第二十節 楊儒與拉姆斯獨夫第七次談判
第二十一節 中俄兩國之往復國書
第二十二節 拉姆斯獨夫提出約稿十二款
第二十三節 楊儒與拉姆斯獨夫第八次談判
第二十四節 各國紛阻俄約
第二十五節 李鴻章之畏俄
第二十六節 楊儒與威特第六次談判
第二十七節 楊儒與拉姆斯獨夫第九次談判
第二十八節 楊儒月拉姆斯獨夫開談約款
第二十九節 清廷對俄之哀乞
第三十節 楊儒與拉姆斯獨夫第十一次談判
第三十一節 格爾斯勒逼李鴻章
第三十二節 楊儒與拉姆斯獨夫第十二次談判
第三十三節 楊儒與拉姆斯獨夫第十三次談判
第三十四節 俄方之最後約稿
第三十五節 各方煎迫中之楊儒
第三十六節 楊儒力疾晤威特
第三十七節 楊儒與拉姆斯獨夫最後談判
第三十八節 拒簽俄約
第三十九節 俄廷之宣言
第四十節 楊儒之死
第四十一節 李鴻章之死
第四十二節 中俄交收東三省條約之簽訂
第四十三節 俄國之附帶宣言
第四十四節 中俄交還關外鐵路條約
第三十章 英日同盟
第一節 英日同盟之由來
第二節 英日同盟之成立
第三節 俄法同盟之反響
第三十一章 中日通商續約
第一節 通商續約之簽訂
第二節 呂海寰等奏報議約經過
第三十二章 日俄戰爭
第一節 日俄關係之爆發
第二節 俄國背約要挾
第三節 俄設遠東大總督
第四節 日本對俄提出交涉
第五節 俄國之對案
第六節 日本之修正案
第七節 俄國之修正案
第八節 中國促俄撤兵
第九節 日俄交涉之破裂
第十節 日本之最後通牒
第十一節 兩國同日宣戰
第十二節 日俄宣佈交涉經過
第十三節 中國宣告中立
第十四節 戰事區域之劃定
第十五節 中國與日本之往復照會
第十六節 日韓議定書
第十七節 兩軍之陸戰
第十八節 兩軍之海戰
第十九節 羅斯福調停和局
第二十節 中國之聲明
第二十一節 日俄朴資茅斯會議
第二十二節 日俄朴資茅斯條約及附約
第二十三節 東京暴動
第三十三章 第二次英日同盟
第一節 英日同盟之擴張
第二節 第二次英日同盟之締緒
第三節 英對俄法兩國之通告
第三十四章 中日北京會議
第一節 中日糾紛之關鍵
第二節 第一次會議
第三節 中日北京會議的經過
第四節 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正約及附約
第五節 批准及互換
(附論) 辟所猾«秘密議定書》
本卷參考書目
第五卷目錄
第五卷引言
第三十五章 伊藤渡韓與保護條約
第一節 一進會之成立
第二節 日俄戰爭期中之朝鮮
第三節 伊藤渡韓
第四節 日韓保護條約
第五節 朝鮮統監之設置
第六節 伊藤治韓之初政
第三十六章 滿鐵會社與關東都督
第一節 哈利滿之游日
第二節 桂哈草合同
第三節 日方之變計
第四節 滿鐵會社之成立
第五節 關東都督府之設置
第三十七章 新奉吉長鐵路協約及借款合同
第一節 新奉吉長鐵路協約
第二節 外務部奏報簽約經過
第三節 新奉吉長鐵路借款續約
第四節 郵傳部奏報簽訂續約經過
第五節 新奉鐵路借款細目合同
第六節 吉長鐵路偕款細目合同
第七節 郵傳部奏報擬定合同經過
第三十八章 大連設關
第一節 中日會訂大連海關試辦章程總綱
第二節 大連設關徵稅辦法及副件
第三節 大連海關試辦章程
第三十九章 日法協定
第一節 日法關係之演進
第二節 日法協定之成立
第三節 協定外之換文
第四節 史履晉與張之洞之見解
第五節 中國之抗議
第四十章 韓皇廢立與日韓新約
第一節 海牙密使事件
第二節 韓皇被逼禪位
第三節 日韓新協約
第四十一章 日俄協定
第一節 日俄關係之轉變
第二節 日俄協定
第三節 日俄密約
第四節 英俄協定與兩大同盟之合作
第四十二章 新法鐵路問題
第一節 新法鐵路問題之意義
第二節 司戴德之活動
第三節 日本首次抗議
第四節 郵傳部之見解
第五節 郵傳部之見解
第六節 新法鐵路承造合同
第七節 徐世昌等之計劃
第八節 日本三次抗議
第九節 外務部之軟化
第十節 郵傳部之堅持
第十一節 日本四次抗議
第十二節 外務部對日方之辯駁
第十三節 日方之最後辯論
第十四節 英國輿論之憤慨
第十五節 日方之所謂讓步
第四十三章 所謂間島問題
第一節 間島名稱之由來
第二節 中韓國界歷史志
第三節 日本之侵略策
第四節 日方陰謀之發動
第五節 中國認「間島」為中國領土
第六節 日方提起穆碑問題
第七節 中國提議勘界
第八節 陳昭常吳祿貞督辦吉林邊務
第九節 徐世昌陳昭常奏報延吉邊務
第十節 日方之詭論
第十一節 中國對中韓國界之論證
第四十四章 二辰丸事件
第一節 二辰丸運械被扣
第二節 日使之抗議
第三節 葡使亦要求釋船
第四節 赫德之意見
第五節 中國主交公斷
第六節 中國對換旗事道歉
第七節 日方提五項條件
第八節 中國接受日方條件
第九節 排貨運動之爆發
第十節 上海繼起排貨
第十一節 排貨風潮延及廣西南洋各地
第十二節 外務部對排貨運動之醜詆
第十三節 國外之影響
第十四節 日使再請取締徘貨
第十五節 排貨運動逐漸冷卻
第四十五章 美日協定
第一節 美日關係之曲折
第二節 高平羅脫換文
第四十六章 安奉鐵路問題
第一節 安奉路問題之起源
第二節 交涉之開始
第三節 錫良對日提出十項辦法
第四節 日本以自由動工恫嚇
第五節 中日議訂安奉鐵路 節略
第六節 鴨綠江架設鐵橋協定
第四十七章 中韓界約與東省五案
第一節 伊集院提起六案交涉
第二節 梁敦彥與伊集院之談判
第三節 日本承認延吉系中國領土
第四節 日方要求延吉設領及裁判警察權
第五節 中國主將韓民問題交海牙公斷
第六節 中國答覆六案節 略
第七節 本唯欲秘密
第八節 中國對所渭問島事務官之抗議
第九節 日本對韓邊之經營
第十節 中國對五案之讓步
第十一節 伊集院對各項懸案之節 略
第十二節 中國允領事觀審及領館設警
第十三節 圖們江中韓界務條款
第十四節 東三省交涉五案條款
第十五節 外務部奏報簽訂中韓界務暨五案條款
第十六節 吉省紳民對界約之反對
第十七節 外務部對延吉善後之意見
第十八節 度支部等對延吉善後之籌議
第十九節 陳昭常奏報吉邊開埠情形
第二十節 伊藤漫遊東省
第四十八章 錦愛鐵路與諾克司計劃
第一節 唐紹儀之游美
第二節 司戴德之來華
第三節 錫良程德全奏報借款築路
第四節 錦愛路草合同之簽訂
第五節 美英兩方之合同
第六節 外度郵三部反對草合同
第七節 日俄均表反對
第八節 伊藤被刺與鐵路交涉
第九節 熊希齡主張速定錦愛之局
第十節 諾克司提議淌洲各路中立化
第十一節 英國態度之冷淡
第十二節 美國對中國之提議
第十三節 中國之答覆
第十四節 外務郎傳兩部之意見
第十五節 中國主改訂錦愛合同
第十六節 俄國之答覆
第十七節 日本之答覆
第十八節 法德兩國之態度
第十九節 日俄兩國對中國之恫嚇
第二十節 日本附條件的贊成錦愛路
第二十一節 俄國提議建造張恰路
第二十二節 司戴德之慘敗
第二十三節 錦愛鐵路借款正式合同草稿
第四十九章 第二次日俄協定
第一節 第二次日俄協定
第二節 第二次日俄密約
第三節 中國之態度
第五十章 朝鮮之滅亡
第一節 統監更迭與司法委任
第二節 李容九奏請合邦
第三節 李容九之陳情書
第四節 日韓合併之成立
第五節 一進會之收場
第六節 黑龍會為亡韓元勛
第五十一章 四國銀團
第一節 四國銀團之由來與幣制借款
第二節 日俄兩國之反對
第三節 日本對華詭計之一斑
第五十二章 第三次英日同盟
第一節 英日交情之漸疏
第二節 第三次英日同盟
本卷參考書目
第六卷目錄
第五十三章 中華民國之誕生
第一節 日本之操縱與干涉
第二節 第三次日俄密約
第三節 勢力範圍運動之復燃
第四節 善後借款
第五節 朝鮮南滿運貨減稅辦法
第五十四章 二次革命
第一節 日本與二次革命之關係
第二節 滿蒙五路秘密換文
第三節 四鄭鐵路借款合同
第四節 日本對列強之示威
第五節 日本之額外收穫
第五十五章 山東之攻略
第一節 歐戰爆發與日本之最初宣言
第二節 中國宣告中立
第三節 中國提議中日美勸告限制戰區
第四節 收回膠州之擬議
第五節 日本對德之最後通牒
第六節 中日兩方之接治
第七節 日本對德宣戰
第八節 劃定山東戰區之交涉
第九節 中國聲明劃定戰區
第十節 日軍之騷擾
第十一節 日軍侵佔滸縣車站
第十二節 中國對濰事之正式抗議
第十三節 日本之恃強狡辯辱
第十四節 外交部之駁論
第十五節 中國對膠濟路之讓步
第十六節 中國抗議日軍佔領濟南車站
第十七節 濟路事之總抗議
第十八節 膠濟路臨時維持治安條款
第十九節 駭人聽聞之平度佈告
第二十節 日軍截艦挑釁
第二十一節 青島稅關用人問題
第二十二節 取消戰區之擬議
第二十三節 中國聲明取消戰區
第五十六章 二十一條交涉
第一節 二十一條之歷史背景
第二節 高明之預謀
第三節 加藤致日置之訓令
第四節 二十一條要求之提出
第五節 曹汝霖等之說帖
第六節 第一次會議
第七節 加藤與陸宗輿之談話
第八節 第二次會議
第九節 中國第一次修正案
第十節 第五號之堅持不議
第十一節 第三次會議
第十二節 第四次會議
第十三節 第五次會議
第十四節 第六次會議
第十五節 有賀長雄之赴日
第十六節 第七次會議
第十七節 日方之恫嚇
第十八節 第八次會議
第十九節 加藤之滿足
第二十節 旅大南滿安奉展期之同意
第二十一節 日置益墜馬
第二十二節 中國對日本增兵之質詢
第二十三節 交涉之進展
第二十四節 南滿東蒙雜居問題之折衝
第二十五節 有賀與元老派之接洽
第二十六節 南滿東蒙雜居問題之僵持
第二十七節 中國允不以外資經營福建海口
第二十八節 會議之停頓
第二十九節 有賀長雄之奔走
第三十節 日政府與元老之協議
第三十一節 袁世凱對有賀之嘉勉
第三十二節 日使第二次送交條款
第三十三節 中國之最後修正案
第三十四節 英國之態度H
第三十五節 最後通牒之前夕
第三十六節 日本元老與最後通牒
第三十七節 中國擬再讓步
第三十八節 最後通牒
第三十九節 中國忍辱接受H
第四十節 兩國政府之周旋
第四十一節 外交部宣佈中日交涉始末
第四十二節 美國之態度及其聲明
第四十三節 中國聲明不租讓沿油港岸
第四十四節 大總統密諭
第四十五節 民四條約及換文
第四十六節 陸征祥對參政院之答覆
第四十七節 所謂秘密一事
第四十八節 排日運動
第四十九節 日本對世界之欺騙
第五十節 大隈重信之暴言
第五十一節 莊蘊寬等之救亡策
第五十二節 恢復青島海關辦法
第五十三節 編者贅言
本卷參考書目
第七卷目錄
第五十七章 帝制之干涉
第一節 中國之自潰
第二節 日本之最初態度
第三節 中國對各國之密告
第四節 三國勸告
第五節 東京方面之空氣
第六節 中國之答覆及法義之加入
第七節 日本視中國答覆為拒絕
第八節 小幡之再度質詢
第九節 日置益與陸宗輿之接洽
第十節 石井再詢陸宗輿
第十一節 賀日皇即位國電
第十二節 中國再答四使
第十三節 中國參戰之傳說
第十四節 五國聲明
第十五節 北京態度之轉急
第十六節 日本之兜攬操縱
第十七節 參政院之質問
第十八節 派使贈勛之提議
第十九節 日本謝絕特使
第二十節 日本擬自由行動
第二十一節 石井以危言復陸宗輿
第二十二節 帝制延緩之密告
第五十八章 日俄協定及第四次密約
第一節 日俄第三次協定
第二節 日俄第四次密約
第五十九章 鄭家屯事件
第一節 宗社黨與蒙匪
第二節 鄭家屯事件之爆發
第三節 日使提出八項要求
第四節 日使對於設警要求之說明
第五節 日使之三種口述書
第六節 外交部答覆之口述書
第七節 本案之商結
第八節 日兵之撤退
第九節 藤新平之言
第六十章 贈勛之波折
第一節 章宗祥與後藤新平之談話·耋
第二節 曹汝霖之奉派贈勛
第三節 改派熊希齡之糾紛
第四節 日本之拒絕
第五節 龜三之回憶
第六十一章 五國諒解
第一節 日本之非法保障
第二節 英日諒解
第三節 日法俄義諒解
第六十二章 參加歐戰
第一節 對德絕交
第二節 對德宣戰
第三節 中日間之接洽
第四節 中日往來文件
第六十三章 藍辛石井協定
第一節 石井之東渡
第二節 藍辛石井換文
第三節 日美解釋之不同
第四節 中國之聲明爭
第六十四章 西原借款
第一節 西原借款之意義
第二節 勝田主計之「菊分根」政策
第三節 林權助之反對論
第四節 日本之投資機關
第五節 交通銀行借款
第六節 章宗祥之自述
第七節 中華匯業銀行之設立
第八節 善後借款第一次墊款
第九節 第二次交通銀行借款
第十節 章宗祥之自述
第十一節 吉長鐵路借款
第十二節 善後借款第二次墊款
第十三節 四鄭鐵路短期借款
第十四節 無線電台借款
第十五節 有線電報借款
第十六節 吉會鐵路墊款
第十七節 善後借款第三次墊款
第十八節 金礦及森林借款
第十九節 滿蒙四鐵路借款
第二十節 濟順高徐二鐵路借款
第二十一節 山東問題換文
第二十二節 參戰借款
第二十三節 其他各種借款
第二十四節 章宗祥述各種借款之內幕
第二十五節 節 章宗祥所謂西原概論
第二十六節 酉原龜三對西原借款之回憶
第六十五章 中日軍事協定
第一節 日本之大陸野心
第二節 日方之提議
第三節 行軍區域問題
第四節 田中提議之兩辦法
第五節 換文方式之接洽
第六節 共同防散換文
第七節 中日陸軍共同防敵軍事協定
第八節 中日海軍共同防敵軍事協定
第九節 關於中日隨軍共同防敵軍事協定實施上必要之詳細協定
第十節 事協定之時期解釋及其消滅
第六十六章 巴黎和會
第一節 巴黎和會之陣容
第二節 日本之要求
第三節 中日代表之首次舌戰
第四節 小幡對陳籙之質問
第五節 中國外交部之聲明
第六節 中國代表對山東問題之說帖
第七節 陸征祥之電告
第八節 日本代表之宣言
第九節 顧維鈞與威爾遜之談話
第十節 陸征祥與奧龍特之談話
第十一節 中國代表請廢除民四條約之說帖
第十二節 請英調停之議
第十三節 五國會議之討論
第十四節 威爾遜質問「欣然同意」與路易喬治之兩辦法
第十五節 中國代袤提出四項辦法
第十六節 三國會議議定山東條款
第十七節 中國代表探聞之內容
第十八節 威爾遜之窘
第十九節 中國代表與白爾福之談話
第二十節 中國代表之焦灼
第二十一節 征祥與畢勛之談話
第二十二節 中國之抗議
第二十三節 威爾遜屈服之故
第二十四節 國代表之聲明保留
第二十五節 五四運動之爆發
第二十六節 曹陸章之辭職
第二十七節 國務院電述交涉情況
第二十八節 命令釋疑
第二十九節 留日學生之響應
第三十節 陸施兩代衰與白爾福之談話
第三十一節 陸征祥請示究否簽字
第三十二節 日外相之聲明
第三十三節 王正廷不主簽字
第三十四節 藍辛之意見
第三十五節 威爾遜一無主張
第三十六節 三國會議日本擔保之內容
第三十七節 徐大總統之咨請辭職
第三十八節 日本之挑逗
第三十九節 主張簽字者之理由
第四十節 政府訓令簽字
第四十一節 中國拒簽凡爾賽和約
第四十二節 四代表之引咎辭職
第四十三節 美上院反對山東條款
第四十四節 顧維鈞與克里孟梭之談話
第四十五節 美日之折衝
第四十六節 日政府之宣言
第四十七節 威爾遜之聲明
第四十八節 美上院對山東條款之保留
第四十九節 中國對德恢復和平之宣言
第五十節 福州事件
第五十一節 中日關係之轉折
附錄2 致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
外交部信(孫中山)
俄羅斯勞農政府對華通告
孫中山、越飛聯合宣言
西原借款之原委(曹汝霖)
段祺瑞的參戰和借款(陸宗輿)
本卷參考書目
第八卷目錄
1920-1931年 中日關係大事記
1920年 (民國九年,日本大正九年)
1921年 (民國十年,日本大正十年)
1922年 (民國十一年,日本大正十一年)
1923年 (民國十二年,日本大正十二年)
1924年 (民國十三年,日本大正十三年)
1925年 (民國十四年,日本大正十四年)
1926年 (民國十五年,日本大正十五年、昭和元年)
1927年 (民國十六年,日本昭和二年)
1928年 (民國十七年,日本昭和三年)
1929年 (民國十八年,日本昭和四年)
1930年 (民國十九年,日本昭和五年)
1931年 (民國二十年,日本昭和六年)
附錄
華盛頓會議紀事(即太平洋會議)(摘要)黃惟志
中美日對二十一條之宣言
解決山東懸案條約
山東懸案細目協定
九國遠東公約
九國間關於中國關稅稅則之條約
外艦炮擊南京事件之文件
日本政府關於山東問題派兵聲明
田中奏摺(節錄)
中國共產黨反對日兵佔據山東告全國民眾
濟案協定
中日關稅協定全文
朝鮮排華慘案調查報告駐日本公使汪榮寶
讀後記 劉大年 王芸生先生和他的《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
後記 張蓬舟

參考文獻

[編輯]
  1. ^ 王芝琛等,「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讀書,2006年第3期,p14-23
  2. ^ 實習生:燕舞、廖恬,責編:楊育權. 《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 央視國際 來源:中國青年報. 2005年8月15日 [2011-08-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0) (簡體中文). 
  3. ^ 王鵬. 《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的出版前后. 中國網 來源:舊書信息報. 2002年9月10日 [2011-08-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簡體中文). 
  4. ^ 六十年來的中國近代史研究(下冊〉pp440-460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