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Lakokat/存檔/User talk:Lakokat/2
維基百科:Third party-sources
[編輯]請問閣下希望此頁被快速刪除嗎?--Lakokat 2013年1月1日 (二) 11:58 (UTC)
- (:)回應:是的, 因已有其他short cut頁面。--(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2日 (三) 00:08 (UTC)
對於奧勒岡州人的事
[編輯]我先聲明,這是我一開始創建條目時就用的翻譯,我知道在大陸、港澳用的是「俄勒岡州」,但台灣是「奧勒岡州」。當時為了讓分類的頁面能用,我還特地重定向到大陸的翻譯,不過這卻不是個好分法。另外為了能實行區域轉換,我還特地用了TA,都做到這樣的地步了,也就是我都有照顧到,那就不該為了這樣去改我創建時用的地名,除非那地名是錯的,但是台灣確實是那樣稱呼。我倒是認為分類的地方要把轉換做好,以免發生這樣的問題。Sekaimeisakugekijou(留言) 2013年1月2日 (三) 05:08 (UTC)
布朗尼送給您!
[編輯]謝謝提醒~果斷貼錯了,下次我會注意~新年快樂~ ——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月3日 (四) 06:38 (UTC) |
Template:中東的共產黨
[編輯]非常感謝您!Jg451(留言) 2013年1月3日 (四) 13:11 (UTC)
車機篇模板移除
[編輯]雖然你是管理員我還是希望理性探討。 關注度除最早提出模板人,兩次推薦與提刪討論十餘人中,僅一人質疑,就連投兩反對票泗水都認為關注度沒問題,難道十人認同不敵提模板那一人?合併探討筆數為九比四過三分之二共識,應裁保留,然提刪管理員裁無共識暫時保留,我(不想覆議)讓其困擾。又我第一次於十八日提推薦條目,因有提刪議題影想響投票意願,至廿五日比數四比四管理員先裁未過,但按規定提刪條目應延至提刪結束始裁決,此篇於卅一日裁暫保,而推薦提早於廿五日以比數四比四管理員先裁未過,我(也沒抗議),以擴增再提推,再以九比一獲推。(我兩次可申覆而未做),就是盡求和諧,模板我會移,你如認要合併尊重可再提刪,但我希望你參考原提刪多數同意保留之社群意見,與第二次推薦多數同意之意見。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1月4日 (五) 06:03 (UTC)
我是參加過九二一救災的,維基九二一主篇我看過,就以我過來人身分,摘入一些那些地方幾級、多少國家來救、各捐多少前錢的媒報大雜匯,我認為沒實質意義。你若問災民,印象深刻事就是;死傷很多人、國軍進來才有辦法、而靠的就是近三千輛徵用機具才重建。非災民或是外國人是無法體會,九二一是區域天災,三千輛徵用機具本難獲(全區)關注,但就台灣(國軍進來與近三千輛徵用機具才重建)才是最大關注度,那為何大家沒寫,因手上資料有限,我會先尋有發佈過媒報與軍方網資,才敢附合提出,再把相關程序摘入,這是經驗保存。同樣,我如撰九二一主篇,我會搜(各部會救災作為)入文,這對爾後救災才有幫助,盡管有人說似官方報告,但已盡量維基化。另你說提刪不是比票數,這我知,但雙方票數如有超過三比二是認定為多數共識,若多數方理據未反方針,管理員是不宜推翻共識決,管理員未說明原因,我也不想申覆,我是尊重釋出善意,不想為難,如同第一次提推明顯提前裁定,但我也沒申覆,反增編三分之二字節重推之道理。我喜歡大家多用討論頁化解歧見,非需眾議,是很不習慣上公網,有些人又自認資深講話酸讓人不敢恭維,其實我也透過討論學到很多,教學相長嘛。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1月5日 (六) 12:24 (UTC)
調租是強制性,未到要受法辦,下調租令僅以車籍資料為主,但不知重災區災戶機具或人員可否徵調,若逕行下令,恐二度傷害,故初期決定不租調。然有部份重災區民眾反應可就近調租無仿,可增收入,就地緣投入也方便,然機關無暇查證,為免生後疑,願徵調者自願切結就可徵調,而事後證明,這部份機具運用比它處機具效率好,故有初期不宜,爾後可優調說,然應以切結書為宜。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1月6日 (日) 03:44 (UTC)
我想這圖片可能的確不是公有領域,建議先幫我刪除圖片,閣下問了天文台是否授權後方會在中文維基百科中重新上傳.--CaseyLeung(打我) 2013年1月5日 (六) 10:16 (UTC)
送給您一枚星章!
[編輯]看看那IP的編輯紀錄就知道那根本稱不上編輯戰(疑似破壞干擾常客,已提報破壞),而是故意挑我所編過的條目搗蛋,我所加的那兩則條目(臺灣人權#思想自由與表達自由和中華民國言論自由)內容都與誹謗直接相關,還請明察。--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1月7日 (一) 13:38 (UTC)
- 他所做的只是把臺灣人權縮短改成內容未直接涉及誹謗的人權和將中華民國言論自由縮短改成言論自由,完全稱不上爭議,建議刪除人權,恢復保留言論自由、中華民國言論自由、臺灣人權#思想自由與表達自由等與主題有關者。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ildcursive(對話|貢獻)於2013年1月7日 (一) 14:02 (UTC)加入。
當前的破壞
[編輯]對破壞IP在當前的破壞擅改日期讓檢舉文被bot刪掉,如[1],請問管理員會注意嗎?謝謝。--Outlookxp(留言) 2013年1月8日 (二) 03:03 (UTC)
File:宇智波斑.jpg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感謝提醒,既然有其他檔案在條目宇智波斑上取代我上傳的檔案,那麼我上傳的檔案File:宇智波斑.jpg就請刪除吧!謝謝。龍戰灼(留言) 2013年1月8日 (二)03:58 (UTC)
re:巡查權
[編輯]謝謝社群及您之信任,我會善用許可權的,再次感謝。-哆啦A夢220‧284 2013年1月9日 (三) 14:40 (UTC)
關於重新創建 學府中國國際暑期學校 詞條
[編輯]管理員你好,12月份的時候我新建了一個詞條,叫「學府中國國際暑期學校」。 因不符合規定被刪除,主要是認為該詞條有廣告嫌疑,並且在網絡上搜索不到任何可靠來源證明它的關注度。
去年的時候該學校還沒有被媒體報道,如今再搜索,可以得到第三方媒體的廣泛報道,並且不是付費刊登的那種報道。
因此我想請問,如果我把原詞條中的內容再進行些修改,比如把你曾經覺得很像廣告的全文第一句話刪除掉,是否可以創建詞條成功呢?
期待回復,非常感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ee.Geniues(對話|貢獻)於2013年1月11日 (五) 01:40 (UTC)加入。
re:鏈接
[編輯]除了遊戲試玩之外沒有什麼好鏈接了。--一個正常人 誤會禁止 寄住禁止 誤會即ban 寄住即ban 2013年1月11日 (五) 10:52 (UTC)
2013年1月
[編輯]我注意到您最近留給一個正常人的一個消息。請記得:不要傷害新手。如果您看見有人犯了一個普遍性的錯誤,嘗試禮貌地指出他們的錯誤並告訴它們如何改正。咱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再談。 --一個正常人 誤會禁止 寄住禁止 誤會即ban 寄住即ban 2013年1月11日 (五) 14:23 (UTC)
您似乎在網上猜謎遊戲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留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一個正常人 誤會禁止 寄住禁止 誤會即ban 寄住即ban 2013年1月11日 (五) 16:07 (UTC)
Re車機
[編輯]我喜歡與閣下論述分圍,但厭誤在客討那種大家爭論氣份。 我原在車機(參考資料)之幾篇調租新聞,我這裡約卅條,只摘幾條,但是已無車機數內文,我資料內只有(標題),雖此我還是引以有關注與來源主張,諒悉!
存廢討論維基百科的「共識」定義我早看過,我是依此篇仲裁人Alberth2 汪汪的經驗談,述之如下,供參:
1.存廢討論不是單純的看「票數多寡」做決定,若(以維基百科的「共識」定義,至少也要達到三分之二的比例才行,此外,雙方提出的意見也是被納入處理的依據);因此在滿七天時,當時的討論仍然不能算是已有共識。 2.所謂延長至14天是指:如果當時的意見仍然未能取得共識,在最後一次討論意見發表後過了14天仍然無其他意見,我就會關閉該討論。 3.以最近這一年的狀況,20天不算久的,不過這個天數是不會無止境的延長下去;目前的方針是如果存廢討論提出35天後仍然未能達成共識,就會直接關閉討論。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4:25 (UTC)
re
[編輯]好的。下次我會更小心。-哆啦A夢220‧284 2013年1月12日 (六) 14:55 (UTC)
re
[編輯]嗯,多謝--淺藍雪(留言) 2013年1月13日 (日) 13:59 (UTC)
re
[編輯]感謝提醒--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1月14日 (一) 15:06 (UTC)
re
[編輯]啊哈哈,果然我想得太簡單了,那就不提刪了吧,省得麻煩,還是多謝提醒啊,不勝感激--淺藍雪(留言) 2013年1月17日 (四) 10:13 (UTC)
謝謝你
[編輯]謝謝你恢復了「Retina顯示屏」條目。請問是否願意參與關於「'Retina顯示屏'究竟是什麼或指什麼?」的討論?--MyXyloto(留言) 2013年1月18日 (五) 04:43 (UTC)
Re:長度
[編輯]我已經將簽名原始碼長度降低到255字節以下(確切的是250字元)感謝敦促。Bluedeckre2013年1月19日 (六) 15:46 (UTC)
都十多天了,典型的侵權和個人宣傳啊。——巴伐利亞的亨利十七世(留言) 2013年1月19日 (六) 16:32 (UTC)
Re
[編輯]感謝您提醒。最近創建的小條目主要是以填紅字維目的,加上時間有限,所以就未注意這些。有空的話我會翻譯的。再次感謝。--スイカ※バスモ 2013年1月20日 (日) 11:40 (UTC)
Re:File:Zippo logo.png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Zippo被報侵權刪除,連帶此圖像成為未被使用非自由版權圖像。請先覆核Zippo的侵權刪除請求。我2006年編寫的條目如何能跨越時空抄襲一篇2010年的文章。--藍色理想 @ZJU116 2013年1月21日 (一) 00:19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BH集團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21日 (一) 03:56 (UTC)
SPICA (組合)申請半保護
[編輯]有鑒於該條目這兩日遭IP用戶疑是破壞且有意掀起編輯戰
在此申請半保護以避免資料遭到破壞及編輯戰發生!!
請管理員盡速處理,感謝您的辛勞--Meimeiyeh∝尖叫聲之後請留言❤ 2013年1月24日 (四) 04:15 (UTC)
本條目介紹的是一本書籍,雖然內容與侵權的提出者所給出的鏈接的頁面是相同的,但所給出的鏈接並非原文字的作者,而是同樣來源於書籍本身,我也在條目中說明了這段文字是來自於書籍,所以我認為我應該屬於合理引用,並不對鏈接中的頁面構成侵權。以下這些鏈接中也有大量與您提供的鏈接相同的文字,包括 http://product.dangdang.com/main/product.aspx?product_id=2065369; http://product.dangdang.com/main/product.aspx?product_id=210222123; http://www.tushucheng.com/book/2338201.html;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3925879/; http://www.beijingtushucheng.com/zhuoyuewangtushu/121/; 等等,這些都是該書的在線購買網站,他們難道也侵犯了新浪的版權嗎?我認為沒有,因為原文字的著作權不屬於新浪,即使侵權也不可能是侵犯了新浪的權利。
我在條目中是註明了這段文字的原始來源,就是書籍自身,而初始來源是不可能給出鏈接的,但您可以去尋找所介紹的書籍核查。我註明了來源,所以我認為應當是合理引用。如果您同意我的解釋,希望恢復原詞條的頁面;如果您依然認為構成侵權,請提醒我侵權的理由,以便我聯繫原作者或重新組織語言,並避免我將來由於無知而犯相同的錯誤。但是。文本中有書籍的目錄,這段是不可能重新組織語言的,如果我註明來源之後仍然構成侵權,請您說明,我以後編輯類似條目時將不會加入類似性質的內容。
另外,條目中僅僅是書籍介紹和書籍目錄是摘自所介紹的書籍(不是侵權提出者所給的鏈接,因為書籍才是原始著作權擁有者),但是作者的介紹和關於書籍的評價並未直接摘抄任何網頁或其他媒介的內容。
如果您認為原頁面不能恢復,希望您能協助我重新創建詞條。
(上述留言在 2013年1月25日 (五) 08:19 (UTC) 加入)
re
[編輯]我們兩個還撞上了…感謝您封禁用戶,話說最近破壞者越來越多了…-哆啦A夢220‧284 2013年1月25日 (五) 14:14 (UTC)
Re
[編輯]我明白。。。--chaus(留言) 2013年1月25日 (五) 14:24 (UTC)
多謝
[編輯]創建者也很辛苦的--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02:46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趙緒成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04:55 (UTC)
速刪完了去用戶頁警告一次吧
[編輯]RT--AddisWang (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05:20 (UTC)
還有幾個問題
[編輯]感謝閣下對關於「高考戰鬥手冊」詞條的回覆。我想再問以下幾個問題:
- 在維基看來,多少字以內的引用是合理的?
- 一般如新浪之類的主要網站的經過實名認證的博客是否可以算作可靠來源?例如我正準備創建一個關於某主持人的條目,到目前為止,他的某些個人經歷,以及一些其他信息,都只能在他自己的個人博客中找到來源,還有一些是主持人在以前主持的節目中自述的,這些能否作為可靠來源?維基百科:可供查證中「自行出版物與可疑來源中的材料可以作為說明它們本身的信息乃至條目的來源,而不需要由該領域的專家發表」這句說明是否足以保證我可以使用主持人的博客來注釋?
- 書籍的目錄不會寫入條目中,那麼當撰寫關於某個電視、廣播節目的詞條時,把該節目的各期的節目主題,播出時間,內容簡介羅列出來或者乾脆做成列表寫入詞條是否可以或是否合適?我認為這和書籍目錄有不同,因為這些節目的目錄我需要花一定的時間去整理,並且我認為這對讀者了解對所介紹節目是有益的。
- 我查詢自己的「濫用日誌」,有:進行了「edit」的操作,觸發了過濾器。採取的行動:標籤;過濾器描述:添加博客鏈接。去查過濾器,但沒搞明白這個過濾器是幹什麼的。還有過濾器描述為:需要巡查的編輯,每次好像會觸發這個過濾器,還有一個描述為「新用戶在條目中添加圖像」,是不是只能等成為自動確認用戶之後才能添加圖像?這幾個過濾器會有什麼影響?
- 每次編輯好像都因為有「站外鏈接」而需要輸入驗證碼,但是我並沒有添加站外鏈接。維基是怎麼定義「站外鏈接」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Dreamism(對話|貢獻)於2013年1月26日 (六) 19:32 (UTC)加入。
又來了
[編輯]113.12.204.122屢次創建侵權內容。-哆啦A夢中文維基百科條目數將被瑞典語超過‧請參與討論 2013年1月28日 (一) 11:46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台灣醫學生聯合會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2:18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國立臺灣大學行政大樓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1日 (五) 02:15 (UTC)
臺灣外交史
[編輯]我能理解你們會覺得沒必要、故意的、很可笑、浪費時間、沒完沒了... 但,首先,這不是從「台湾」移動到「臺灣」,而純粹是臺灣內部的俗字轉到較正式的用法,不涉維基的正簡爭端。其次,如同「臺灣」等許多以臺灣為名的條目般,我們只是依循這項指標性的共識,尤其這條目主要是描述政府活動,而包括總統府、立法院、外交部等臺灣各官方機構招牌或網站絕大多數都是用「臺」這個字。最後,如同許多臺灣維基人天天都在移動或替換這個字般,這涉及我們最核心的認同與不認同:我們就是要做區隔!所以,只要不違規,我和其他臺灣維基人還是會不顧勸阻繼續進行的。多謝關心,也請見諒!--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2月1日 (五) 16:02 (UTC)
re
[編輯]討論頁先算了吧,但用戶頁下的重要子頁面,例如「我的貢獻」、「星章」等保護了比較好。--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日 (六) 06:19 (UTC)
關注度過期的條目
[編輯]您好,閣下1月3日所提報的賽爾號Ⅱ等條目已到限期,現已經提報存廢討論。如您仍認為不符合收錄標準,歡迎參加投票討論。--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日 (六) 06:57 (UTC)
關於你給我的巡查建議
[編輯]謝謝您謝謝你的建議,我會更努力地學習。--Zhangjintao(留言)(檢查我的貢獻) 2013年2月2日 (六) 22:40 (UTC)
應為G3,非G11。-哆啦A夢請協助完善表格(先自己做,再給我看)‧請參與編寫 2013年2月4日 (一) 07:03 (UTC)
re:消歧義
[編輯]知道了,謝謝。-哆啦A夢請協助完善表格(先自己做,再給我看)‧請參與編寫 2013年2月4日 (一) 07:17 (UTC)
Delete
[編輯]麻煩你幫我刪了User:Siriuskong/Sign和User:Siriuskong/Go back page這兩頁,謝謝。 --K's Sirius 會議廳•一起聽 2013年2月6日 (三) 08:25 (UTC)
請出示理由
[編輯]請出示此更改的理由,不要認為自己是管理員就可以獨攬大權。--一個正常人 此為臨時簽名 誤會禁止 寄住禁止 誤會即ban 寄住即ban 2013年2月6日 (三) 11:04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華碩WebStorage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9日 (六) 04:40 (UTC)
請求解除保護我的討論頁
[編輯]因為有其他語言的用戶無法留言,謝謝。--Makecat 2013年2月9日 (六) 11:48 (UTC)
豪大大雞排
[編輯]雖然條目一些內容是抄襲官方網頁,但我已加上外部連結及報章參考,我建立此條目目的並不是為了宣傳,想了解為何仍刪除? 另外有沒有相關投票決定條目的去留? 【Eliza Doolittle@ROC〔TW〕- Sanchong〔新北三重區〕】 (24小時留言聯絡) 2013年2月11日 (一) 21:36 (UTC)
- I understand! Thanks! 不如直接將原文傳送到我的郵箱「(刪除)」,我會研究一下怎樣重寫好〔事實上我對店舖歷史不大了解,只不過是粉絲而已〕。我也希望計劃中的「花街巧克力」不會又犯錯...............
- 也祝君 新年快樂﹑身體健康。【Eliza Doolittle@ROC〔TW〕- Sanchong〔新北三重區〕】 (24小時留言聯絡) 2013年2月11日 (一) 22:02 (UTC)
(曾修改上述留言 Lakokat 2013年3月24日 (日) 07:02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張晏鐘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13日 (三) 03:54 (UTC)
送給您一枚星章!
[編輯]原星章 | |
您好,我想請您有償幫助我製作一些模板。方便的話可以聯繫我[email protected] 或者 qq 527204399--Woerji(留言) 2013年2月13日 (三) 05:29 (UTC) |
RE:Sandy&Mandy
[編輯]您好,沒想到Sandy&Mandy那麼快就被刪除了,其中有一段和facebook中的內容相同,今天我先將侵權內容隱藏起來,想說有時間再改寫的呢。也祝您新年快樂,身體健康。--Wolfch (留言) 2013年2月13日 (三) 06:53 (UTC)
re
[編輯]謝謝你。--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17日 (日) 05:23 (UTC)
以測試維基有愛擴展。--Makecat 2013年2月17日 (日) 08:43 (UTC)
Ezscan侵權?
[編輯]請問是哪個地方侵權了?請提供侵權鏈接,謝謝。 Shan Su(留言) 看到了,請忽略上面的信息。 Shan Su(留言)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蘭桂坊協會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2:27 (UTC)
為什麽要取消我的編輯
[編輯]Elvisadafnslosfdsop(留言) 2013年2月23日 (六) 09:03 (UTC)
請求已刪除的速刪
[編輯]你的半自動編輯好像有點問題,在請求已刪除的速刪。--石(留言) 2013年2月23日 (六) 13:40 (UTC)
過濾器
[編輯]在線嗎?給Special:防濫用過濾器/4和Special:防濫用過濾器/43加上一個!("bot" in user_groups),現在把Addbot的編輯都攔掉了。--Makecat 2013年3月8日 (五) 13:57 (UTC)
有兩個侮辱性用戶名需要處理。--Makecat 2013年3月12日 (二) 09:34 (UTC)
處理一下?在破壞喲--廣雅 范★ 2013年3月14日 (四) 03:49 (UTC)
Prettycure 用戶頁
[編輯]我欲刪除其他編者編輯了閣下的用戶頁頁面,可以幫我嗎。--User:prettycure(留言) 2013年3月14日 (六) 19:22 (UTC)
並非廣告
[編輯]閣下刪除我的文章事實上並非軟文。文章中沒有出現任何有關品牌名稱或其他內容。請複查。〜〜〜〜chihao93
RE:並非廣告
[編輯]閣下所加入的文字本身並非明顯廣告,但加上鏈接以及閣下在多個條目連續的編輯,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了。我也希望這是我的錯覺。請閣下明白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Lakokat 2013年3月15日 (五) 13:13 (UTC)
Of course,但是事實上此頁面是對於POCT產品最相近的概述(雖然從屬於某公司頁面),但是個人認為作為reference是合適的。你可以查看我的IP地址,事實上與此公司沒有相關性。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3:22 (UTC)chihao93
- 正是與一個產品掛鉤出問題。閣下的IP與公司相關與否跟閣下有否宣傳有關係麼?Lakokat 2013年3月15日 (五) 13:26 (UTC)
那麼我們進行無罪推定,如果我與這些公司、這個產品沒有關係,那麼有必要為其宣傳麼?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3:29 (UTC)chihao93
- 一個人與一個公司產品有沒有關係跟寫出來的文章、加入的鏈接是否宣傳沒有關係吧。Lakokat 2013年3月15日 (五) 13:30 (UTC)
So,這個鏈接既然並非無用的鏈接,其中亦含有與內容相關的資料,我認為可以保留。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3:32 (UTC)chihao93
但是我寫的這個文字的確是從這個網頁中複製過來的,加入鏈接也是為了遵循維基百科的保護文字版權的方針。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3:40 (UTC)chihao93
- 如果你是搬字過紙的,那就是侵權。加入鏈接也沒用。Lakokat 2013年3月15日 (五) 13:42 (UTC)
呵呵……根據維基百科:版權常見問題解答,我對於文字進行了「組織一下這些知識或者綜合各方資料,用自己的話來把它們寫下來。在條目的結尾處以外部連接形式標示資料來源,或者使用維基的註腳功能。」的處理。請問這樣是否可以?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3:44 (UTC)chihao93
Therefore,你可以不繼續回退了嗎?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3:49 (UTC)chihao93
- 我依然認為前三個鏈接不符合WP:EL和WP:NOT的要求。Lakokat 2013年3月15日 (五) 13:51 (UTC)
- 既然閣下有心貢獻,又與產品、公司沒有關係,為何要堅持保留鏈接?Lakokat 2013年3月15日 (五) 13:54 (UTC)
那我詳細解釋一下,這三個link分別代表了行業新聞來源、產品新聞來源和商家來源。而且床邊檢測產品僅有abbott的參與,所以談論到這個商品,就像談論到iphone一樣必須涉及到蘋果。所以我才會加上這三個link。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3:56 (UTC)chihao93
那麼我堅持我的原創有何不可?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3:57 (UTC)chihao93
- 我尊重閣下的原創,只是我也有我的立場。WP:NOT、WP:EL該放哪去?與產品自身有關係的資料,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所提及的獨立性又該情何以堪?我先為我先入為主覺得您在賣廣告致歉。對不起。但我覺得這還是廣告。Lakokat 2013年3月15日 (五) 14:00 (UTC)
請給我一周時間完善這個條目。我如果能找到更好的來源,那麼就自然會移除較差的、可疑鏈接。閣下看是不是可以?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4:02 (UTC)chihao93
- 好,謝謝。Lakokat 2013年3月15日 (五) 14:10 (UTC)
(此串從User_talk:Chihao93複製過來 Lakokat 2013年3月24日 (日) 07:02 (UTC))
Re:WP:ACGA
[編輯]感謝您的好意。閒暇時間我也去看看那個頁面吧。有什麼不對的地方還要勞煩您指出。--ふゆき(Fyd09) 2013年3月15日 (五) 14:50 (UTC)
溫馨提示
[編輯]你忘記了在User:Lakokat/AFD中,[[Category:缺乏說明的模板說明文件頁面]]一項的Category前加上":"--L!tt|e+ung?\2o/3=] 2013年3月17日 (日) 06:18 (UTC)
- 不用客氣 ^^ --L!tt|e+ung?\2o/3=] 2013年3月17日 (日) 06:37 (UTC)
請求協助
[編輯]您好!可否幫忙合併編輯歷史「拱天宮」→「白沙屯拱天宮」和「南辰鄉」→「南辰村」。覺得放在移動請求裡似乎沒什麼人關注,也容易被剪貼移動…謝謝!--Iokseng(留言) 2013年3月17日 (日) 09:11 (UTC)
- 另外如您方便的話,可否也關注一下Category:移動請求,裡面一些較無爭議的請求應該可以盡早處理,謝謝!--Iokseng(留言) 2013年3月17日 (日) 09:16 (UTC)
User:Chihonglee就是我
[編輯]我坦白,其實User:Chihonglee就是我。我之所以想用另外一個帳號,是因為我不希望我給人的印象仍然是「壞人一個」,我很清楚別人是如何看我的。我希望重頭再來,多建立一些真正有意義的條目。我真的沒想到我會為你和其他用戶帶來那麼多的麻煩,我真的沒有破壞的意圖。我在此真的懇求你及其他用戶原諒我。我真的求求你原諒我吧,我是真的有心想做出貢獻的。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我應該真麼辦。 --Gabriel Chi Hong Lee (找我算賬) 2013年3月18日 (一) 05:27 (UTC)
re
[編輯]閣下,關於三毛的快刪的疑問,請閣下查看此處[2],的確是曾經被刪除的頁面,只是省略了一個()-- 行走京滬線 旅客留言 時刻表 2013年3月21日 (四) 12:08 (UTC)
我於上頁作出了變更,請授予權限,謝謝。Gabriel Chi Hong Lee (找我算賬) 2013年3月21日 (四) 14:10 (UTC)
re:速刪
[編輯]因為有時候通知頁面創建者,他們就會移除模板,所以使用G11時未勾選,其他的我會注意。--Yangfl(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3:19 (UTC)
WP:ACGA
[編輯]用戶Carrotkit對條目Candy Crush Saga提名了三次,分別是3月16日的擴充2033字節,3月22日的原創繪圖,3月23日的擴充2220字節,3月24日的擴充2371字節,並且該條目現在被提名DYK。根據規則,前三次應該是符合的,而第四次的2371字節小於擴充前的三分之二,應該不符合規定。請問您認為這種情況應該怎樣處理?謝謝!--ふゆき(Fyd09) 2013年3月24日 (日) 14:29 (UTC)
RE:快速刪除問題
[編輯]不好意思,看到初始版本時誤以為是惡作劇。為帶來不便向您致歉。--Risk留言 2013年3月25日 (一) 10:12 (UTC)
修正被保護頁面
[編輯]以下被保護頁面使用模板文件的語法需要由更正為{{doc}},請幫忙修正,謝謝
- {{Political party}}
- {{MillenniumTOC}}
- {{CenturyTOC}}
- {{DecadeTOC}}
- {{Tnavbar-header}}
- {{演員資訊框}}
--L!tt|e+ung?\2o/3=] 2013年3月28日 (四) 01:35 (UTC)
AWB 使用權
[編輯]其實我真的要用AWB,因爲除了要建立條目,還要改善小行星901-969.所以請三思。祝 編輯愉快。--Gabriel Chi Hong Lee (找我算賬) 2013年3月28日 (四) 05:44 (UTC)
- 但是我可以答應在得到你的批准以前,我不會用AWB創建條目。--Gabriel Chi Hong Lee (找我算賬) 2013年3月28日 (四) 05:53 (UTC)
- 謝謝,但是你可以取消AWB的授權了,因為我發現我根本不懂用。但是我還是十分感激你的,希望日後還有機會可以一起合作,共同努力發展維基百科。祝 編輯愉快。--Gabriel Chi Hong Lee (找我算賬) 2013年3月29日 (五) 08:06 (UTC)
不好意思
[編輯]抱歉,我巡查的時候因為一時疏忽,導到有不適合的模版出現。感謝你的指導,我承諾我改善的,謝謝指教。--白菜 聯絡農場 有機證明 2013年4月1日 (一) 10:58 (UTC)
請對此次編輯作出解釋,見User talk:Lanwi1#re。--GZWDer(留言) 2013年4月3日 (三) 12:09 (UTC)
re
[編輯]我和2011wp及GZIP、LHLS都沒有關係,不信可以提出Checkuser。--GZWDer(留言) 2013年4月4日 (四) 03:10 (UTC)
緊急要求修改MediaWiki:Titleblacklist
[編輯].*(酒.*店|賓.*館|套.*房|).* <autoconfirmed>
這行應為.*(酒.*店|賓.*館|套.*房).* <autoconfirmed>,不然所有非確認用戶均無法建立任何頁面。--GZWDer(留言) 2013年4月4日 (四) 03:49 (UTC)
Re:維基化
[編輯]實為手動檢查
DGideas(留言)[OoPS!?!] 2013年4月4日 (四) 05:26 (UTC)
- 將由user:ideasBot稍後自動處理
DGideas(留言)[OoPS!?!] 2013年4月4日 (四) 05:29 (UTC)
權限錯誤
[編輯]您好!可以創建條目Portal:科學/特選圖片/94與類似條目了,多謝幫忙,祝編安!--老陳(留言) 2013年4月5日 (五) 05:32 (UTC)
{{Sockpuppet}} User:Mommabreaka
[編輯]{{Sockpuppet}}只是被懷疑可能是某人的傀儡,不是確認。--GZWDer(留言) 2013年4月5日 (五) 10:35 (UTC)
在最近15天有未處理的3個請求
DGideas(留言)[OoPS!?!] 2013年4月5日 (五) 16:31 (UTC)
刪除部首模板
[編輯]剛剛看到你把很多部首模板刪掉了,不知道是因為什麼?討論頁被牆了。沒理由簡體的刪光,繁體的留着。參見Category:部首模板--幽靈巴尼(留言) 2013年4月7日 (日) 07:50 (UTC)
re: 小行星條目
[編輯]那個數據庫被牆了……所以抓數據還得用代理(速度慢)。要不我把那些他創建的先覆蓋掉,其他的以後再說。(其實我想等維基數據……)--Makecat 2013年4月8日 (一) 08:58 (UTC)
Re:撞上了
[編輯]囧rz……有緣吶……最近經常撞提報……無論是侵權還是提刪……真是……--Zyuzong(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5:23 (UTC)
感謝您的提醒
[編輯]剛開始我在編輯學校的條目時,為了讓大家能充分了解,本人還特地上網找尋資料,不料卻被刪除但始終不知道原因,畢竟是新手,很多地方都需要管理者的提攜,像是校歌的創用c.c,當大家都在複製與貼上時,卻忘了要標示來源,幸好有您的指點。
所以如果我無法提出作詞人的授權,既使只有標示作詞人也是不能將校歌的歌詞放上嗎? 2013年4月12日 (五) 14:31 (UTC)--Tea101(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14:33 (UTC)
請協助保護頁面
[編輯]管理員閣下您好,我創建了條目馬三家女子勞教所,裡頭引述了大量第三方來源,卻有用戶User:娜娜小妹妹,不斷在該條目掛上中立性模板,請求管理員能明察並對該條目做出保護,謝謝。--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3年4月14日 (日) 02:50 (UTC)
請教
[編輯]請問優良詞條的提名,只能自動確認用戶才有權限麼?
請教
[編輯]請問不是自動確認用戶,可以提名候選優良詞條麼?27.17.29.35(留言) 2013年4月15日 (一) 04:11 (UTC)
至少有20個可靠來源吧--宇帆(留言·聯絡) 2013年4月21日 (日) 10:55 (UTC)
邀請
[編輯]您好,在下的《失落的星球:極限狀態》正在進行優良條目候選,歡迎您前往發表意見--Leon3289(留言) 2013年4月22日 (一) 07:48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宜蘭蘭陽國際觀光夜市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4月24日 (三) 04:22 (UTC)
回應以移動方式創建重定向
[編輯]因為一開始移動時,明白一段時間後,就會有人幫我移回,所以就不管了。後來有在移回了。--DEMONBANE 2013年4月26日 (五) 11:58 (UTC)
回應
[編輯]對方毫無討論空間,每次我去該員那邊留言提醒、建議,事後都全被刪除。請問面對一個不肯討論,還會刻意跟著回退你其他條目編輯的人,如果是你該怎麼做?--福克大叔(留言) 2013年4月26日 (五) 16:28 (UTC)
這個條目疑似被破壞
[編輯]疑似被破壞的條目:中國邊界線 ,麻煩請閣下鑑定。'''灰糖'''(留言) 2013年4月28日 (日) 14:54 (UTC)
一個可能存在的編輯戰
[編輯]星光下的人針對羅伯特·勒萬多夫斯基這個條目已經兩次移動名稱了,而作為條目創建者我已經說明條目是按照波蘭語發音而來,而非將錯就錯,請管理員組織秩序。路才(留言) 2013年4月29日 (一) 14:46 (UTC)
re
[編輯]User :路才已多次對本人進行人身攻擊,請注意本人討論頁和互助客棧的討論。——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4月30日 (二) 10:06 (UTC)
Re:
[編輯]都刪了吧。。一開始沒注意。。不好意思。。--chaus(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05:42 (UTC)
給您一杯啤酒!
[編輯]啦啦啦~--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5月11日 (六) 05:48 (UTC) |
露梁海戰
[編輯]露梁海戰編寫的這麼草率還擅自加上保護不准其他人更改? 你敢說自己或螺釘是客觀中立的嗎? 全部只引用四個中國方面的資料,而且還不是引用正史,而是只引用對岸的新聞評論。 這種水準的文章還敢加上保護?
對不起,我的口氣不太好,對方並無意與我討論,而是只堅持自己的觀點與資料,若按照你的說法我該怎麼做才能繼續編輯呢? Carl nippon(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10:42 (UTC)
RE
[編輯]了解。—Ai6z83xl3g(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05:43 (UTC)
Re:新頁面巡查
[編輯]抱歉,我速刪後纔注意到歷史,然後忙着去給User:Fcuk1203留言,忘記回退自己掛的G1了。 yzyzsun☎ 2013年5月19日 (日) 05:47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楊躍國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20日 (一) 02:49 (UTC)
\bcli\.so\b
[編輯]請問[6]是否為[7]之誤?Liangent(留言) 2013年5月20日 (一) 16:26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北京利生體育商廈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04:18 (UTC)
可以幫忙巡查一下嗎?
[編輯]條目之外的頁面幾乎都一個月沒巡查了…積壓太多。有很多頁面可能已經無法巡查了(過一個月了)。-哆啦A夢220‧284-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數即將到達70萬! 2013年5月23日 (四) 12:05 (UTC)
- 謝謝您的意見。-哆啦A夢220‧284-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數即將到達70萬! 2013年5月23日 (四) 13:03 (UTC)
Re:一個建議
[編輯]我的確是用戶頁中閣下所述的人物(簡宏匡),而且這是我的唯一一個維基賬號。另外,請盡快到我的用戶討論頁說明的你為何會懷疑我及懷疑的理由,並請你寫下你為何寫那一個建議。謝!--簡宏匡☎ 2013年5月24日 (五) 09:02 (UTC)
提示
[編輯]該用戶已被日文維基百科管理員封禁一個月。--GZWDer(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09:46 (UTC)
送給您一枚星章!
[編輯]友善星章 | |
在下非常欣賞您的維基禮儀,很有禮貌!--簡宏匡☎ 2013年5月25日 (六) 10:15 (UTC) |
59.51.36.88
[編輯]請求封禁,WP:HYIP--GZWDer(留言) 2013年5月27日 (一) 10:12 (UTC)
星章,給Lakokat
[編輯]勤奮星章 | ||
User:Ychlpyss確實為User:Makivan23的分身,本人對先生的勤奮不懈感到佩服,感謝你對於維基百科的貢獻。--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3年5月27日 (一) 12:43 (UTC) |
命名爭議請教
[編輯]管理員您好,想請問關於ACG命名的問題。
我在創建條目語言之庭時,依照Google搜尋到的譯名量多寡設立兩個重定向,分別是言語之庭和言葉之庭,是用以未來官方確定譯名時,方便查詢和移動使用。
後來譯名確定為言葉之庭時,有用戶多次移動到簡體的言叶之庭這個名稱上。這個爭議應如何解決?Steven81514(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05:36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田島芽瑠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3:33 (UTC)
User talk:61.224.170.229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廣雅 范★ 2013年6月9日 (日) 13:50 (UTC)
Re: Wikipedia:投票/增設防濫用過濾器編輯者
[編輯]可以。(原來可以R3的。。。有全域回退的在下為何不在移動時直接suppressredirect呢?)-HW(論 獻) 2013年6月10日 (一) 09:50 (UTC)
User:User:Wwwimoonicom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User:User:Wwwimoonicom」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聯繫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GZWDer(留言) 2013年6月11日 (二) 15:14 (UTC)
回應
[編輯]關於維基百科:申請成為管理員/KOKUYO | |
關於閣下的意見進行了一點個人上的看法,主要是想當管理員就如提名上所說的將工作限定在首頁更新這類熱衷項目上,而明顯速刪和侵權等比較簡易的內容也會加以協助。所以個人提名前雖然已經知道巡查數是弱項還是自薦。--KOKUYO(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10:43 (UTC) |
(1個信息被忽略)
Re: File:71273024iw1.png
[編輯]已解決,加了句話「為方便管理員檢查,請加上保留檔案的名稱。」Liangent(留言) 2013年6月18日 (二) 11:31 (UTC)
不太懂哪裡弄錯了......
[編輯]User:S8321414/mySandbox.js跟User:S8321414/common.js我都照填了,但沙盒連結還是只有在編輯畫面時才會出現,不知道是我哪裡漏了?
另外請問您的討論頁編輯時上方會出現的文字(提示)是怎麼弄的?如下
感謝您的留言,在留言前,請注意:
我將在閣下的討論頁回復。
除了在這裡留言給我外,閣下亦可利用Special:電郵用戶/Lakokat發送電子郵件給我(聊天什麽的也歡迎~)。
雖然在維基也待了3年多了,但還是很多東西不懂,望閣下多多教導。
謝謝~--冥王歐西里斯 ( 與我討論 / 我的貢獻 ) 2013年6月19日 (三) 10:45 (UTC)
有關條目存左問題資詢
[編輯]您好,本人有些不明白地方,希望前輩能協助幫幫忙。
在條目裡已經加入"資料來源",為什麼被刪除然後說此條目沒有引用來源?
在此條目裡﹐那一方面存左在著"類似廣告或包含宣傳性內容"?
在此條目裡﹐"可能不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或下列標準:傳記、虛構事物、發明研究或網站",是指那一個部分?
謝謝您的幫忙。Supermoon1985(留言) 2013年6月21日 (五) 06:00 (UTC)
快來幫我調歌詞排列
[編輯]俠刀行死了現在復活了,他正在寫新條目,可是歌詞沒辦法對整齊,你來幫助我。 參考這篇:嘻嘻...--俠刀行(留言) 2013年6月28日 (五) 13:03 (UTC)
邀請您參與中文維基百科第十一次動員令
[編輯]{{動員令}} 邀請你的維基人是:Wongpong(留言) 2013年7月6日 (六) 15:26 (UTC) (模板內容不存檔)
請求協助
[編輯]您好!請幫忙將剪貼移動的朝鮮17歲以下足球代表隊編輯記錄合併到朝鮮17歲以下國家足球隊,謝謝您!--Iokseng(留言) 2013年7月7日 (日) 08:13 (UTC)
Psy album
[編輯]Good day! Could you please create the stub-article about this album, because I used translator and may be the translation was funny=) Sorry for that. --ВікіПЕДист(留言) 2013年7月7日 (日) 16:38 (UTC)
西來寺 (加利福尼亞)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西來寺 (加利福尼亞)」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Sakamotosan 2013年7月8日 (一) 09:10 (UTC)
2013年7月
[編輯]希望您可以說明我編輯的哪些內容是宣傳內容--Drhunt213 2013年7月10日 (三) 08:56 (UTC)
查封
[編輯]請問Liangent-test12和Roker-bot是不是封錯了?前一個是才女的機器人,後一個也看不出來有spam--Kegns(留言) 2013年7月10日 (三) 11:58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柳妍美、張宇 (媒體人)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7月16日 (二) 06:44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黃瑞芬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2:38 (UTC)
此條目已參選DYK,而且沒有格式錯誤,為何刪除此頁?而且,你用R3刪除,但那頁根本不是重定向頁。--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棧 (歡迎參加電子遊戲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2013年7月20日 (六) 05:03 (UTC)
Re:重定向
[編輯]我也不太記得當初為什麼有這個重定向了,查了一下巴瑟爾斯多夫是瑞士的城市,查了一下當時的編輯歷史記錄,大概是最開始移動頁面的時候移動錯了,然後忘記速刪了,請快速刪除吧~謝謝!——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7月29日 (一) 08:59 (UTC)
回復
[編輯]請問閣下有什麼理由以這種質疑的口氣敬告我呢?我也很懷疑你的敬告目的喔。我的詞條請問哪一句哪一行有宣傳味道,哪一句哪一行有廣告成份?請告知,若無,請你不要用這種好像很專業的詞氣說話!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Zhuxiubing123(對話|貢獻)於2013年8月1日 (四) 05:34 (UTC)加入。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陸寶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8月9日 (五) 02:35 (UTC)
關於條目巡查次數
[編輯]您好,今年至8/11巡查紀錄巡查他人頁面絕對超過100次,而且是定時定量在進行,自3月以後每月貢獻量都有100次編輯量以上在維基百科應該還算屬於相當活躍,還請明察。--安可 ♪(留言 ) 2013年8月12日 (一) 10:09 (UTC)
- 感謝您的指教,如果真的要做至少一天巡查50個以上是沒問題(而且該掛的模板或版權檢查還是不會少),只是這樣會破壞了處理社群事務與其他站務時間分配上的平衡。--安可 ♪(留言 ) 2013年8月12日 (一) 13:09 (UTC)
求助
[編輯]您好,KOTOKO的本名被意外公布,侵犯了其個人隱私,其條目已進行修訂版本刪除,但重定向頁尚未處理。本人不熟悉維基方針,且身在牆內無法提刪,向您求助。--ふゆき(Fyd09) 2013年8月17日 (六) 07:57 (UTC)
回復:艾滋病後院
[編輯]您好! (艾滋病後院)並沒有廣告宣傳目的,是對這個詞條本身的介紹而已。並沒有宣傳的字句出現。請恢復吧!萬分感謝!Mythsimmy(留言) 2013年8月26日 (一) 05:03 (UTC)
詳細內容請參見這裏的網址。--114.36.144.164(留言) 2013年9月15日 (日) 10:01 (UTC) (已移除連結,內容見diff=28627013&oldid=28365328 Lakokat 2014年1月1日 (三) 09:04 (UTC))
Re:Re
[編輯]你的善意提點我明白,但是你要明白,提刪者提刪的條目已創立多時,而且最近沒有被更改,而且條目己列出報章的參考來源,更加該幾條路線亦沒有改動(例如取消/改路線),何以提刪者以"關注度過期"提刪?再加上我一貫的反共產黨作風,種種因素綜合,他似乎是在針對我,甚至政治逼害!我那些沒有指名導姓的"人身攻擊"(我其實只是猜想,不是陳述)相比起他擺明車馬的針對或逼害行為,實屬微不足道爾!牛腩3號(留言) 2013年9月16日 (一) 05:08 (UTC)
- 感謝Lakokat的關注,有空請到Wikipedia:當前的破壞處理一下。牛腩3號已多次對其他用戶作人身攻擊,被封禁後至今仍不知悔改,這次更加上違反維基百科:善意推定。不要以為這種手段就能逃避責任。--Risk留言 2013年9月16日 (一) 09:41 (UTC)
請問你有空理會這個嗎?--米莉亞(留言) 2013年9月29日 (日) 05:02 (UTC)
Re:User:請別唱情歌
[編輯]此頁為宣傳及破壞頁面乃我誤判,敬請原諒--T-xb2002b;屬性;留言 2013年10月14日 (一) 13:27 (UTC)
請求協助處理編輯歷史
[編輯]請求處理WP:VPA中倒數第二節關於剪貼移動的問題,謝謝。--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13年10月25日 (五) 07:38 (UTC)
- 感謝閣下的關注,但是目前編輯歷史仍然有問題,仍然衹有剪貼移動後的歷史,請繼續幫忙解決,謝謝。--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13年10月25日 (五) 07:47 (UTC)
- 現在好了,謝謝。--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13年10月25日 (五) 07:49 (UTC)
您有新郵件!
[編輯]此信息在2013年10月31日 (四) 03:53 (UTC)發出,你可以在任何時候通過移除{{You've got mail}}或{{YGM}}來移除本通知。
由於剛才是一個沒有的連結,所以我才add--9shi(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03:53 (UTC)
請協助封禁User:Gdfgdfdfd
[編輯]大量創建廣告,見User_talk:Gdfgdfdfd,警告無效。謝謝。—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拿窩機器 2013年11月7日 (四) 03:16 (UTC)
不知哪來的敵意
[編輯]您好,我只是不瞭解他為什麼會敵意這麼高,畢竟用tb提醒發起討論的用戶不是什麼惡事,今日若不是他跑來我的用戶頁提出警告,我完全可以接受他不願和我交流和刪除本人在其用戶頁的tb模板。我第二次貼上tb模板只是提醒他我有新的回應(該回應是安撫他說我並沒有意思要叫他做什麼或回應什麼),並沒有逼他參與討論的意思。
我理解冷靜是必要的,然而在這些日子裡,我被訓練成若他人無正當來由警告我,我得做一些反制以求自保。這或許有傷AGF,但我在遇到特定行為模式的用戶時,我似乎有吃過不少太AGF的虧。
當然該用戶我是覺得行為長久看來還算是合理理性的,所以不知哪來的敵意,我已努力發揮最大AGF,唯一些警告的動作仍需自保。請注意我並沒有將之提報至WP:VIP的動作,也是因為我覺得他對我或有誤解,我也不求解釋,只求他冷靜。--(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4日 (四) 16:49 (UTC)
- 直接跟你講原因好了,我本來不太想講的,敵意是來自你疑似跟WS227有某方面的聯繫,在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中國人權運動的不合理移動裡面讓我看出來,按理說沒人參與討論之移動請求、或該討論中各編輯已達成移動共識之移動請求,要花上1個多禮拜的時間才會被管理員執行,這是一般正常移動請求程序之處理時間,但WS227卻在短短3天內,隨即動用管理員權限移動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條目,這移動請求的時間太短,非常不合理,這讓我起了很大的疑問。尤其是你還身兼移動請求之發起人的身分,很難不讓我聯想到你跟執行移動請求之管理員WS227,兩者的關係。
加上該條目被移動後,你隨即到我討論頁放通知,通知我前來看你的移動請求馬上就被管理員WS227執行了,這種「炫燿行為」如果你是在互助客棧-條目探討之該段落中,你自己發言自己爽,我沒看到也就算了,你居然還特地到我的討論頁來,邀我看你疑似跟WS227有某方面的聯繫後的「成果」,這在我眼中是相當挑釁的行為,「釁」由你起,加上你又到我的討論頁回退我的編輯,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討論頁的「主權」,我才到你的討論頁放置警告模板,要你不要再作出類似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討論頁的「主權」之行為,最後才衍生出我跟你的在WP:VIP中共演的這場鬧劇。--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23:01 (UTC)
- 直接跟你講原因好了,我本來不太想講的,敵意是來自你疑似跟WS227有某方面的聯繫,在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中國人權運動的不合理移動裡面讓我看出來,按理說沒人參與討論之移動請求、或該討論中各編輯已達成移動共識之移動請求,要花上1個多禮拜的時間才會被管理員執行,這是一般正常移動請求程序之處理時間,但WS227卻在短短3天內,隨即動用管理員權限移動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條目,這移動請求的時間太短,非常不合理,這讓我起了很大的疑問。尤其是你還身兼移動請求之發起人的身分,很難不讓我聯想到你跟執行移動請求之管理員WS227,兩者的關係。
Re.警告問題
[編輯]
- 您好,我解釋一下事發情況,首先,我並非拒絕溝通,所謂「溝通」乃是指條目編輯方面產生爭議,才到彼此討論頁「溝通」,這人User:Hanteng單純在我對話頁通知我要到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回他,我也回了,刪掉此通知也僅是表示我看到了也看過了,我主觀上極度不屑此人之言行跟表現,所以才動手刪除之,他沒有必要「再回退」我在我的討論頁上的該次回退編輯,因為這根本沒有意義,我都刪掉該次通知就表示我看過了,不然他還要我怎麼樣?他有資格要求我一定要把他的通知訊息留在我的對話頁裡面嗎?
再次聲明,我有權處理我的討論頁跟決定誰的留言應該留下,我也僅是移除我主觀上讓我覺得不適之人所發的通知而已,我跟這人此次之爭論,並非討論條目編輯方面產生爭議,而是我在我的對話頁裡刪掉他的通知,他跑來亂我並回退我的編輯而已,單純僅是如此情況。我跟他並沒有因為任何條目之編輯爭議問題,因此便無「溝通」之理存在。
我順便跟你說明,這人User:Hanteng應該也有看你的討論頁,我也順便講給他聽,以後他到「我的」討論頁發通知要我看哪地方的留言,可以,他當然可以,但我會馬上刪除他的通知,表示我看過了,也表示我不屑他的通知留在我的討論頁裡面,他如果再於我的討論頁回退我的刪除編輯,那我也是沒有辦法,直接上提報破壞頁面舉報他「擾亂」我的討論頁。
如果是針對一般正常條目編輯方面產生爭議,那當然另當別論,我會等他話講完,我也回完數次後,彼此對話告一段落後,彼此該說的都說過了,都無話可說後,這時我才會動手刪除他全部的留言,這行為僅表示而且宣告我對我討論頁主權的宰制力。
但現在的情況則是,他並非是針對條目編輯方面產生爭議來跟我討論的,而是發個通知要我去看某地方看內容而已,我跟他在此次情況中沒有牽涉到「溝通」的層面,因為不牽涉到「條目」的編輯,何來溝通之理?
他愛發通知,可以,當然可以,我的對應方法就是刪掉,刪掉的過程中也表示我看過了,嚴禁他到我的討論頁回退我的編輯,他這種行為等於是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討論頁的「主權」,因為「任何人都有權處理他自己的討論頁,決定誰的留言該留下或被刪掉。」這是我持的理據。--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22:27 (UTC)
- 我已於Znppo用戶討論頁留言在此不重覆,在此就討論頁刪留內容一事簡要說:我並沒有阻止Znppo刪除本人發言,但按維基基金會的法律和技術設置,並沒有所謂討論頁的「主權」一說,用戶可以在其討論頁刪除內容,但用戶不能宣告阻止另一用戶留言而逕行控告他人破壞,希望管理員可以稍微解釋一下,否則若真如Znppo用戶所言,那麼就沒有使用者:Hanteng/討論頁統計的必要,我就宣告黑雪姬User:BlackLotux和 魔法少年愛德華User:Edouardlicn禁止來我用戶討論言留言就好了,是不是?--(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02:05 (UTC)
- 你是看不懂中文是不是?我已經說明我相當不屑你的言行跟表現,你要到我的討論頁放通知,可以,當然可以,我的對應方法就是刪掉,刪掉的過程中也表示我看過了,嚴禁你到我的討論頁回退我的編輯,你這種行為等於是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討論頁的「主權」,如仍執迷不悟,我就按規定在你討論頁裡放置警告模板後,再犯就提報破壞,理據為「擾亂」我的討論頁。我並沒有禁止你到我的討論頁留言,少在那邊給我加料,其他我懶得跟你多說。
你在我討論頁的段落留言在最後留言之日開始計算,三天後我必刪除之,以快慰吾心,你想備份就自己去挖存檔備份到自己討論頁裡。我的討論頁沒必要替你保留此次對話內容。
看來你似乎沒在別人討論頁裡踢到過鐵板,我就讓你見識到何謂鐵板。
你後面的話題我不想多做回應。
給Lakokat,情理上的確有可以改進的空間,但這人我從他後面的回應來衡量,他已被我看破手腳,對此人無須講求此道,你體察他的心意而退讓,他並不會感激你做的。簡而言之,這問題無解。對於此人我仍按照我對「讓我覺得不適之人的處世之理」對待之。--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11:05 (UTC)
- 你是看不懂中文是不是?我已經說明我相當不屑你的言行跟表現,你要到我的討論頁放通知,可以,當然可以,我的對應方法就是刪掉,刪掉的過程中也表示我看過了,嚴禁你到我的討論頁回退我的編輯,你這種行為等於是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討論頁的「主權」,如仍執迷不悟,我就按規定在你討論頁裡放置警告模板後,再犯就提報破壞,理據為「擾亂」我的討論頁。我並沒有禁止你到我的討論頁留言,少在那邊給我加料,其他我懶得跟你多說。
我並沒有禁止你到我的討論頁留言,少在那邊給我加料
- 你自己給的料如下:
- 2013年11月14日 (四) 09:19 Znppo . . (28,095 個位元組) (-427) . . (撤銷Hanteng(討論)的版本29209327 離開我的討論頁。)
- 此討論頁的主人我都宣告「我不歡迎他」了,居然還侵門踏戶起來反客為主。
- 我理你勒,我在這邊提報破壞是要管理員封你的,不是跟你在這邊玩打字排版的。--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12:04 (UTC)
- 我都已在對話頁趕人了,你還敢把我的回退編輯再加回去,最後還來濫掛模板。我不跟你廢話太多,管理員自己會處理。--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12:17 (UTC)
- 你攻擊本人加的料如下:
- 此IP用戶於User talk:Znppo條目進行騷擾破壞。屢次添加廣告內容,...
- (:)回應非IP用戶: 事實上是我只有在其頁面留tb,經其不當警告本人用戶頁後,我才警告該用戶自保。說到底只是:簡單留tb頁通知討論串發起人有新進度和回應內容,是騷擾破壞,屢次添加廣告內容嗎?--(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4日 (四) 12:01 (UTC)
- (:)回應非廣告內容: 若Znppo有不當使用警告模板及對本人進行不實人身攻擊的部份(e.g.在此處無證據指控我為「此IP用戶」),請不用封禁他,口頭警告說明方針的意思請其不要再犯就可以。
- 「你算是哪根蔥?」
- (:)回應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e.g.對他人的惡意否定,比如「你這人一文不值。」)
- 「你是看不懂中文是不是?」
- (:)回應Wikipedia:文明#不文明的行為(e.g.嘲弄貢獻者的語文水平)
- 最後,主權條目可一讀,再問自己倒底誰擁有維基百科頁面的主權。--(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15:45 (UTC)
- 你自己給的料如下:
你這種行為等於是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討論頁的「主權」,如仍執迷不悟,我就按規定在你討論頁裡放置警告模板後,再犯就提報破壞,
- (:)回應:事實是,你還是提報本人破壞,而本人並沒有你所謂的「再犯」問題,倒是你執迷不悟宣稱主權的說法,已有誤導社群對實際方針Wikipedia:用戶頁#在用戶空間的所有權和頁面的編輯的正確理解,因為你的實際行為是,當我在你的用戶頁警告你不要濫用警告模板時,你的做法是提報本人破壞,並進行指控本人為IP用戶、進行廣告宣傳等的不實人身攻擊。由於維基方針中並無用戶「主權」二字,你一直使用引號標榜主權,我有必要提醒你方針有的和沒有的東西,另外主權的知識意義,也值得你一讀。--(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23:52 (UTC)
果仁蜜餅送給您!
[編輯]保護武鴻卿,阻止破壞,贊,感謝! T-xb2002b--私是陋室惟吾德馨 2013年11月15日 (五) 10:53 (UTC) |
維基用戶是否可對其用戶空間宣告主權
[編輯]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user_page_sovereignty--(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6日 (六) 00:27 (UTC)
請要求Znppo提出證據否則收回稱本人為IP用戶的指控
[編輯]如標所請。--(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6日 (六) 00:29 (UTC)
請問
[編輯]請問以下修改條目哪裡觸犯了規定以至於你認為是破壞條目?
在美國民主基金會網站上,每年都會公布給一些組織的贊助名單,這些組織有大名鼎鼎的劉曉波的中文筆會,魏京生基金會,達賴喇嘛的藏青會,熱比婭的世維會等(美國NED資助名單2012年報告)。這些組織正是每年多次發表相關文章的組織,這些組織的文章,視頻在各種網絡論壇中被人工四處轉載傳播,而這些贊助費,除了一部分落入基金會領導的口袋,剩下的皆為宣傳費用,用以支付網上轉帖的網絡評論員,和在中國大使館示威的人員費用。—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Morgandaigou(對話|貢獻)於2013年11月20日 (三) 12:07加入。
回覆:
那麼請問 ID ty38 不停的刪除我的條目,他有什麼資格和權力?—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Morgandaigou(對話|貢獻)於2013年11月20日 (三) 12:18加入。 (修改:由User:Tomchen1989代為加上標題 Lakokat 2014年1月1日 (三) 09:04 (UTC))
真是羞愧
[編輯]居然連CSD G10準則都沒有記得. 不好意思 Bluedeck 2013年11月24日 (日) 03:46 (UTC)
謝謝您保護海倫清桃條目,我與我的當事人感謝您的善意。—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20.134.82.243(對話|貢獻)於2013年11月24日 (日) 04:15(UTC)加入。 (修改:加上標題 Lakokat 2014年1月1日 (三) 09:04 (UTC))
全保護的處理
[編輯]您好,我在這裡Talk:網絡評論員#活5毛現身中探討了WP:保護方針#全保護的處理方法,歡迎參閱,謝謝。--Tomchen1989(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09:19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 Happy Fish 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2月2日 (一) 04:01 (UTC)
回覆:Template:Db-nonsense的快速刪除問題
[編輯]感謝提示
[編輯]多謝你這一大段時間來對我處理CSD頁時遇到疑難所給出的幫助和指導。你真是一位稱職的管理員。 Bluedeck 2013年12月8日 (日) 01:38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 輕舟過渡萬重山 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2月10日 (二) 05:48 (UTC)
有關刪除頁面<<張子豐>>
[編輯]早前我創建的頁面<<張子豐>>被刪除了,為免頁面被快速刪除我已經在頁面內容作大幅度修改,如果依然有任何問題請務必向我反映,我們定必盡量配合.希望管理員能盡快復建該頁面,已對於頁面內容的任何問題我們都樂意配合修改,謝謝. 請留言 2013年12月14日 (六)
可否把頁面<<張子豐>>保留原有內容兩星期, 好讓wiki用戶把該頁面內容修改至更符合wiki條款? 要是每一次把該頁面的內容一刊登便快速刪除, 其實無論誰都不可能把該頁面創建得更好的. 而作為一個藝人那的確有創建wiki的必要, 希望管理員能把該頁面短暫開放便讓wiki用戶作修改, 而不要每次都快速刪除.感謝!請留言 2013年12月15日 (日)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 憶世界大冒險 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2月19日 (四) 02:51 (UTC)
管理員
[編輯]- 了解。--Msnhinet8jp(留言) 2013年12月26日 (四) 04:3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