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政教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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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的翻譯和理解錯誤
[編輯]"There should be absolutely no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in America."的翻譯「在美國教會與國家絕對沒有分離」完全錯誤。 正確的翻譯應為:「美國不應該將國家與教會分離。」這就話表現了作者對美國政教分離,三權分立制度的不滿。與維基條目作者的結論「美國可視為政教合一。」完全相反。關於美國的政治體制請參看「美國」條目。—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9.165.134.37(對話|貢獻)於2010年9月13日 (一) 05:27加入。
中國大陸算政教合一政體嗎?
[編輯]如題,既然共產黨員不能信仰別種宗教,是不是可以將共產主義視同事實上的一種宗教?儒教就是不產生神的生活方式宗教,可否類推於此?152.78.171.236 (留言) 2012年1月15日 (日) 14:09 (UTC)
- 真正貫徹共產主義思想的也只有毛派而已,然而毛派現在已經是被中共修正主義當局下令封殺鎮壓的少數派了。223.140.72.30(留言) 2015年11月27日 (五) 14:43 (UTC)
英國是否屬於政教合一國家?如果英國是政教合一國家,那麼它這種特殊的政治體制又是如何形成的?能否列舉相關的可靠來源支撐英國屬於政教合一制度的國家的理據。--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6月10日 (六) 23:59 (UTC)
- 政教合一與否要視乎宗教人物/組織是否國家核心權力機關的一部分。英國(英格蘭)在穩定地實行君主立憲制前算是政教合一,君主兼任國教會領袖(這規定現在還在,而且還影響王位繼承),有國教會主教的任命權,而且英國上議院有靈職議員(=主教兼任議員),考慮到當時上議院的權力大於下議院,靈職議員是有政治實權的;但在穩定地實行君主立憲制後不算,因為君主本人與上議院的靈職議員均喪失政治實權,不過英國要到上世紀後半葉才開始真正具備宗教自由,此前國教會仍然具備相當大的社會影響力。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2日 (一) 11:02 (UTC)
- @Sanmosa:首先有些人會混淆「政教合一」、「神權政治」和「宗教自由」。現在很多外文的文獻說英國是一個實行政教合一制度的國家,因為該國的國教「英國聖公會」對英國皇室的影響起到方方面面的作用,並且英國皇室仍對英國的政治和社會有非常強大的影響力,儘管英國早已實行君主立憲制度限制皇室的政治影響力。並且英國官方也不避諱英國實行政教合一制度。
- 但是英國不是神權政治國家,和梵蒂岡不同。另外不實行神權政治的國家也不會完全實現宗教自由,例如北朝鮮/北韓在該國的憲法明確表示該國公民擁有宗教自由,但事實上朝鮮人只能信奉該國事實上確立的「國教」,也就是「主體思想」和「先軍政治」,並且北朝鮮是自20世紀以來,迫害基督教最嚴重的國家沒有之一。--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6月13日 (二) 06:05 (UTC)
- 關鍵是在英國的政治制度出現一個政教合一的確有一點的耳目一新,所以過來討論是否為原創研究--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6月13日 (二) 06:08 (UTC)
- 關鍵是如何界定政教合一?
- 英國的政治權力實際上是在議會而非贏王的,所以理論上政治權力和宗教權力沒有結合。
- 但英王是理論上的國家最高元首,所以說政教合一也可以描述。--newerdrawn(留言) 2023年6月13日 (二) 06:25 (UTC)
- 或者找一下來源彰顯出存在觀點對於英國是或者不是政教合一,然後描述在條目上。而不是在這裡說感覺。——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3日 (二) 07:05 (UTC)
個人認為英格蘭是一個同時做到了(理論或者說憲政體制上)政教合一 (caesaropapism) 與宗教自由(甚至世俗化程度很高)的宗教國家 (religious state), 但它不一定是一個神權國家 (theocracy).
注意不能夠說聯合王國整體上都是如此,蘇格蘭就並不以一般口語中所說的英國國教(聖公宗)為國教,蘇格蘭教會(加爾文宗)也於 1929 年脫離了「國教」狀態 (disestablishment); 威爾斯雖然也信聖公宗,但也於 1920 年完成了 disestablishment. 北愛就更不必說了。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概念的英文詞條也有時相互矛盾,因此以下只能算是我所採信的個人觀點。
首先,不應當認為政教合一指的是神權凌駕於世俗權力之上。恰恰相反,主流(但不一定絕對)的意見是,所謂政教合一(指 caesaropapism 這一概念定義下的),是指要麼政治和宗教沒有分開(也即合在一起),要麼世俗權力凌駕於宗教權力之上。(是的,不信就去看定義 ;))從這一條上來看,就連中國大陸都是政教合一的,因為中國大陸的世俗權力在掌管着所有的宗教機構的運作,無論是藏傳佛教的轉世還是天主教牧區主教的祝聖,都必須由存在於中國大陸的世俗權力說了算,未經中國大陸的世俗權力批准的宗教機構及其活動,會被中國大陸官方視作「非法活動」。(這一點上,某種程度上來說,英格蘭也一樣,英格蘭的國教教會也需要向國王陛下的政府舉薦主教,並實際上需要由政府點頭才行。)政教合一的反面是政教分離,也即意味着宗教事務政(政府、行政機關)不能干涉。所以主張/追求政教分離的人,並非是主動放棄宗教對政治的掌控,而是主張世俗政治權力不能干涉宗教事務。(這一點上聯合王國恰恰是相反的,世俗政權連君主的宗教信仰都要限定——在 Succession to the Crown Act 2013 之前甚至連君主配偶的宗教信仰也要管,也即更加佐證了政教合一而非政教分離。)
其次,不應將一個國家的國民信教程度以及是否有某一種或某一個宗教對國家/國民的影響力的多寡來判定一個國家是否屬於政教合一或者神權國家。政教合一和神權國家的屬於或不屬於應該看其憲政體制中的定義,即使這些定義現在看起來僅僅是名義上的或者儀式上的。如果不堅持這一點,那麼我們很快就會得出——美國是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因為在美國,基督教(尤其其中某一派)如今已經很深地在影響着這個國家的政治、法律、文化和國民生活。——然而這顯然是與美國的建國宗旨相違背的。也非常多地不符合上方所提到的各項概念。
最後,一個有國教 (established church, state religion) 的國家,一定不可能是一個憲政體制上的世俗國家 (secular state), 但是世俗國家的反面應該只能確定是憲政體制上的宗教國家,是否是政教合一以及神權國家,還需要繼續以下討論。
個人認為,如果一個國家透過法律(通常是其憲法,但英格蘭例外)確立了國教,並確認要以國家的立場捍衛該國教,那麼便可以至少說其為「政教合一」的國家(世俗權力在捍衛特定的宗教,依然可以理解為世俗權力在宗教權力之上)。然而,政教合一的國家並不一定就會限制信仰自由,相反,很多政教合一的國家在宗教自由以及世俗化方面做得要比「依法奉行政教分離政策」的國家要好很多。(英格蘭便是一個例子,在最新的 2021 年的人口普查中,英格蘭和威爾斯的全部「基督徒」(含國教徒)的人口都不足 50%, 「無宗教信仰者」躍居第二,且在很多地方上過半。)
英格蘭則是政教合一國家中一個比較特別的例子。首先,它的國教的地位並非是由成文憲法來確定的,而是透過歷史傳承下來的不成文的憲政體制。它更類似於對政教合一的第一種定義:政和教合在一起,沒有分開,而非非常明顯的第二種定義:世俗權力在宗教權力之上(儘管英格蘭教會在任命主教時也要向國王陛下的政府提議)。我們看,英格蘭
1. 有官方定義的「國教」(state religion) 以及「國教教會」(established church);
2. 有固定席位數量的國教神職人員(26 個主教)坐在國會裡並且可以對行政、立法發表意見並參與投票(前不久坎特伯雷大主教就剛剛就〈非法移民草案 (2023)〉發表過意見);
3. 基層行政區劃 (administrative division) 是宗教意義上的「教區」。
那麼很難不稱其為「政教合一」的國家。這裡的「政」無論是從「政權」(權力仍屬於君主,「國會至上」恰恰源自國會議員向君主的效忠以及君主也是國會的一部分[a])、「政府」(聯合王國的政府和立法機構——國會——是合一的)還是「行政區劃」上去理解,都無法做到與「教」分離。因此,說「政教合一」,從任何一個理論上的角度來看,都不為過。
除此之外,英格蘭王國能否被排除在「神權國家」之外,還有爭議。因為英格蘭的君主是「國教的捍衛者」,也從未有聯合王國的國王下詔宣布否認「君權神授」(不像日本天皇曾作出過《人類宣言》),聯合王國的國王至今以非常宗教性的儀式來舉行加冕禮和葬禮。而聯合王國的公務人員、國會議員又都要向君主宣誓或者莊嚴確認 (affirmation) 效忠(不宣誓或確認效忠君主的國會議員則要「視同他們已經死了」——『as if they were dead』)。同時,國家的世俗權力機構(政府)還官方地出席乃至主持國教的宗教儀式,即便代表世俗權力(政府)的人員並不信奉這種宗教——我們知道,現任聯合王國首相 Rishi Sunak, 樞密使兼庶民院領袖 Penny Mordaunt 都不是英格蘭國教的信奉者(Rishi 信奉印度教,Penny 則無宗教信仰),前首相 Liz Truss 也公開稱其不是宗教活動的積極參加者,只是「文化性基督徒」。但是他們作為世俗權力的代表,參加甚至主持國教的宗教儀式,並誦讀國教的經文。這很難逃出 theocracy 一詞的定義。因此,我們至少可以說,整個聯合王國起碼還屬於儀式上的神權國家。(傳言說未來太子殿下若即位會放棄宗教性的加冕禮,以世俗、現代的簡化典禮代之,但現任國王陛下顯然不是這樣。)
一個國家符合政教合一的定義,並不一定屬於神權國家,尤其是當一個國家是共和國的時候,它可能需要非常明確具體地定義,宣布該國處於某一神的統治之下,方才能算作「神權國家」。以冰島為例,冰島是共和國,但是在憲法中確立了國教的地位,並以國家官方來捍衛國教,同時甚至向無宗教信仰者收受「人頭稅」來供養冰島大學(是的,這些都寫在冰島的憲法裡!),但以上這些只能說明冰島是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而並非神權國家。
而反之,愛爾蘭共和國則更為符合神權國家的定義,儘管它沒有作為國教捍衛者且以宗教儀式加冕的君主,並且也未實行政教合一(沒有法定的國家信仰,也沒有 established church),但只消看一眼它憲法的序言部分便可理解——
In the Name of the Most Holy Trinity, from Whom is all authority and to Whom, as our final end, all actions both of men and States must be referred,
We, the people of Éire,
Humbly acknowledging all our obligations to our Divine Lord, Jesus Christ, Who sustained our fathers through centuries of trial,
Gratefully remembering their heroic and unremitting struggle to regain the rightful independence of our Nation,
And seeking to promote the common good, with due observance of Prudence, Justice and Charity, so that the dignity and freedom of the individual may be assured, true social order attained, the unity of our country restored, and concord established with other nations,
Do hereby adopt, enact, and give to ourselves this Constitution.
最後,一個國家是否政教合一以及是否是神權國家,與這個國家的民主化程度、國民素養、信仰自由程度、世俗化成都等等並不相關。實際上,在國家法律中確立國教的國家有很多,它們中有很多往往比那些在國家法律中確立政教分離原則的國家更世俗、更開放,在各種宗教下都能找到這樣的例子,比如英格蘭(政教合一的神權君主國)、丹麥、冰島、挪威等(擁有法定國教)與美國(法定政教分離)、馬來西亞(部分實行伊斯蘭教法的政教合一君主國)與印尼(法定政教分離的共和國)、約旦(法律中確立國教的君主國)與其周邊的各種伊斯蘭共和國相比,都是前者要比後者更世俗、開放一些。關於有國教的國家為何可能會更加世俗開放,這方面也有一些人寫過論文,主要的觀點就是,有國教的國家,其國教為了推廣,會主動去推進世俗化,最後導致國教其實「徒有其名」罷了。這也不難理解,共產黨國家的共產黨員,和非共產黨國家的共產黨員,哪一個更虔誠?這是顯而易見的。
備註
- ^ 是的,聯合王國君主也是聯合王國國會的構成部分,這一部分叫做 『King-in-Parliament』; 和貴族院、庶民院一起,三部分才是聯合王國國會的整體。
Boreas Sawada 2023年6月13日 (二) 19:13 (UTC)
- 不太認同上述的解讀。單看「如果一個國家透過法律確立了國教,並確認要以國家的立場捍衛該國教,那麼便可以至少說其為『政教合一』的國家」這點,我就覺得事實並非如此。James II & VII是信天主教的,但英格蘭的國教那時還是國教會(聖公會),考慮到英格蘭當時是君主專制,行使英格蘭主權的人顯然是國王,一個信奉(相對於國教而言的)異教的專制國王怎麽可能讓自己統治的國家在國教會下「政教合一」?然後我還能舉另外一個例子:薩克森王國的國教是路德宗,但薩克森的君主都是信奉天主教的(到現在薩克森王室家族也是在信天主教),這同樣也會引發上面提到的「異教王如何以國教達致政教合一」的問題。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4日 (三) 10:40 (UTC)
- > 一個信奉(相對於國教而言的)異教的專制國王怎麽可能讓自己統治的國家在國教會下「政教合一」?
- 正是因為他的國家政教合一,所以把他給搞下去了呀。政教合一依據英文詞條里給出的觀點是政和教不分家,或者世俗權力凌駕於宗教權力之上,並未提及國家元首的宗教信仰問題(因此我才說,按照這樣的定義,中國大陸也是政教合一的,因為它的世俗權力凌駕於宗教權力之上)。一個信奉「異教」的國家元首被驅逐,不正好體現了這個國家政教合一嘛。您說的那個屬於判斷該國是否是神權國家的條件之一(但不是全部)。--Boreas Sawada 2023年6月14日 (三) 10:48 (UTC)
- 你還是沒有回應到薩克森王國的情況,薩克森王國作為德意志帝國的邦國是在1918年帝制結束時一同滅亡的,但歷史上卻從未出現薩克森國王因信奉「異教」而被驅逐的情形,而且薩克森王國在1831年前是君主專制。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16日 (五) 13:17 (UTC)
- 建議各位從可靠來源中尋找答案,別做無謂的原創研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5日 (四) 11: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