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吳維事件
外觀
小建議?
[編輯]是否有必要將其「辱華」言論如此詳細地列出(以至於讓我覺得有些「肚量小」?)--地底深山(留言) 2016年4月17日 (日) 13:41 (UTC)
- 我覺得有必要列出。否則讀者會很奇怪,吳維實施了哪些「辱華」行為,以致導致中國大陸眾多媒體的口誅筆伐。--DukeAnt(留言) 2016年4月17日 (日) 15:15 (UTC)
- OK。不過我懷疑這個條目存在之必要性,以及如此巨細地列出其所作所為是否影響他的日常生活?我認為應該省略一些。在我看來,有些描述實在是肚量小的表現。--地底深山(留言) 2016年4月17日 (日) 17:55 (UTC)
- 為了說明這一事件的來龍去脈,最好比較完整的保留下來(本來也沒有多少內容),不宜審查後留下一些,去掉一些。而且您去掉的這三點,事實上也是引發媒體和網民口誅筆伐的原因之一(互助客棧中也有人指出這三點是貨真價實的「辱華」內容 ←_←)。--DukeAnt(留言) 2016年4月18日 (一) 03:46 (UTC)
- 在新浪微博上,譏諷參加歡迎習近平主席訪美、訪澳活動的留學生→這個我實在覺得沒什麼??所以我刪掉了。或者您描述的詳細一點?(我不了解。)謝謝!--地底深山(留言) 2016年4月18日 (一) 15:04 (UTC)
- 為了說明這一事件的來龍去脈,最好比較完整的保留下來(本來也沒有多少內容),不宜審查後留下一些,去掉一些。而且您去掉的這三點,事實上也是引發媒體和網民口誅筆伐的原因之一(互助客棧中也有人指出這三點是貨真價實的「辱華」內容 ←_←)。--DukeAnt(留言) 2016年4月18日 (一) 03:46 (UTC)
- OK。不過我懷疑這個條目存在之必要性,以及如此巨細地列出其所作所為是否影響他的日常生活?我認為應該省略一些。在我看來,有些描述實在是肚量小的表現。--地底深山(留言) 2016年4月17日 (日) 17:55 (UTC)
最近吳維辱華事件在中國大陸被鬧得沸沸揚揚,環球網、新浪網、搜狐網、鳳凰網等網站均對相關事件進行了大篇幅集中報道,為此我編寫了條目「吳維辱華事件」,還請大家多提建議。什麼建議都好。--DukeAnt(留言) 2016年4月17日 (日) 03:37 (UTC)
- 為什麼「自稱「親日」、「澳洲公民」,在新浪微博上表達對日本和台灣的讚賞,對澳大利亞的忠誠與熱愛」、「自稱在汶川大地震發生時沒有捐款」是辱華行為?澳大利亞人熱愛自己的國家澳大利亞理所當然,愛國並沒有錯;而捐款是個人自由意志所導致非強迫性的行為。-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4月17日 (日) 15:09 (UTC)
- 你不懂大陸人。 ←_← --DukeAnt(留言) 2016年4月17日 (日) 15:23 (UTC)
- 既然這麼說,又何必給你建議?「什麼建議都好」這話原來是幌子!--114.38.178.113(留言) 2016年4月17日 (日) 15:30 (UTC)
- 你說的我啞口無言。如果我不慎冒犯了您,我現在就道歉。 →_→ --DukeAnt(留言) 2016年4月17日 (日) 16:07 (UTC)
- 我只知道愛自己的國家天經地義,至於所謂祖國,那已是外國了,只要不要傷害它,並沒有義務去愛它;而捐款並不是義務,自己國家的災難都未必捐款了,何況是外國?-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4月17日 (日) 15:40 (UTC)
- 既然這麼說,又何必給你建議?「什麼建議都好」這話原來是幌子!--114.38.178.113(留言) 2016年4月17日 (日) 15:30 (UTC)
- 自稱「親日」、「澳洲公民」,在新浪微博上表達對日本和台灣的讚賞,對澳大利亞的忠誠與熱愛——這沒什麼,是他的個人自由,個人覺得不屬於辱華。但是,將大陸人與日本人、台灣人等對比,看低大陸人並予以歧視就不對了,屬於辱華。
- 自稱在汶川大地震發生時沒有捐款——這本來也沒什麼,但是拿出來炫耀(其個人稱除了沒入團外「第二自豪」的)就不對了,更可氣的是還和311和布里斯班水災對比,很明顯是在貶損他原來的祖國中國,個人覺得屬於辱華。
- 其他都屬於辱華沒有疑問。
- 你不懂大陸人。 ←_← --DukeAnt(留言) 2016年4月17日 (日) 15:23 (UTC)
- 其實其中顯示出的辱華行為還很多,比如稱廣東為「粵國」,明顯搞分裂,還認為粵方言和英語比普通話高級,顯然是沙文主義。雖然他現在已經不是中國人,沒有義務再愛中國,但是他反過來傷害了中國,我覺得說他辱華沒有問題,更何況校方也因此讓他停職了。以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4月17日 (日) 15:58 (UTC)
- 同意,看待人和事物不能「就事論事」,而必須「透過現象看本質」。吳維的言行具有很強的迷惑性,表面上看似乎只是在網上發發牢騷,和網友逞口舌之快,似乎危害性不大,也和教職無關,但實際上對中國大陸留學生造成了嚴重的種族歧視,屬於特大型辱華。--14.63.172.180(留言) 2016年4月19日 (二) 16:23 (UTC)
- 蘇州君:既然如此,前兩條就該寫完整一點,不能光寫這樣,你自己都承認「自稱「親日」、「澳洲公民」,在新浪微博上表達對日本和台灣的讚賞,對澳大利亞的忠誠與熱愛」、「自稱在汶川大地震發生時沒有捐款」並沒有什麼了。我並沒有說他沒有辱華,我只有說(我看到的時間點所呈現的)前兩條不算。-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4月17日 (日) 16:19 (UTC)
- (+)同意克勞棣的意見,請主編者DukeAnt根據我們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修改。——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4月18日 (一) 00:54 (UTC)
- (+)同意克勞棣君和蘇州君的意見。-和平、奮鬥、救地球!論・自於 2016年4月18日 (一) 01:20 (UTC)
- 這裡又不是百度百科,大家直接修改就好。 →_→ --DukeAnt(留言) 2016年4月18日 (一) 03:48 (UTC)
- (+)同意克勞棣君和蘇州君的意見。-和平、奮鬥、救地球!論・自於 2016年4月18日 (一) 01:20 (UTC)
- (+)同意克勞棣的意見,請主編者DukeAnt根據我們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修改。——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4月18日 (一) 00:54 (UTC)
- 蘇州君:既然如此,前兩條就該寫完整一點,不能光寫這樣,你自己都承認「自稱「親日」、「澳洲公民」,在新浪微博上表達對日本和台灣的讚賞,對澳大利亞的忠誠與熱愛」、「自稱在汶川大地震發生時沒有捐款」並沒有什麼了。我並沒有說他沒有辱華,我只有說(我看到的時間點所呈現的)前兩條不算。-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4月17日 (日) 16:19 (UTC)
首先問題出現在對「辱華」之定義上,同樣的語言,是僅批評了一個政黨還是冒犯了一個國家,又或者是針對持特定政見人群還是針對一個種族,都是因個人的理解而不同。最簡單的說,吳維對台灣表示讚賞構成「辱華」,是不是就是把台灣排除在「華」的範圍里,按大陸的定義,這是否算分裂?個人認為其言論僅針對當局,不針對所有華人,當然我的看法未必能代表大部分人的看法。不過,在維基百科命名的問題上,如果一開始就對一個有爭議的事件進行定性,那麼維基百科的客觀性就會受到影響,因此建議將本詞條更名為「爭議言論事件」,另外,請根據事件發展更新主詞條內容(悉尼大學已經撤銷對吳維種族言論之指控)。 --Chrds(留言) 2016年5月1日 (日) 17:13 (UTC)
- (:)回應,已改成 中立性的吳維事件,新的進展也寫進去--葉又嘉(留言) 2016年5月2日 (一) 08:0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