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巴馬州國會選區
阿拉巴馬州目前被劃分為七個國會選區,每個選區由一名美國眾議院議員代表。2010年人口普查後,阿拉巴馬州的席位數量保持不變。
自1973年美國人口普查後重新劃分選區以來,美國阿拉巴馬州已有7個國會選區。這比1930年人口普查前10個國會選區的歷史高點少了3個選區。
當今選區及代表
[編輯]選區 | 代表 | 黨派 | 任期 | 庫克黨派投票指數 | 選區地圖 |
---|---|---|---|---|---|
第1 | 傑里·卡爾 (莫比爾 (阿拉巴馬州)) |
共和黨 | 2021年1月3日 | R+15 | |
第2 | 巴里·摩爾 (恩特普賴斯) |
共和黨 | 2021年1月3日 | R+16 | |
第3 | 邁克·羅傑斯 (安尼斯敦) |
共和黨 | 2003年1月3日 | R+16 | |
第4 | 羅伯特·阿德霍爾特 (黑利維爾 ) |
共和黨 | 1997年1月3日 | R+30 | |
第5 | 莫·布魯克斯 (亨茨維爾) |
共和黨 | 2011年1月3日 | R+18 | |
第6 | 加里·帕爾默 (胡佛) |
共和黨 | 2015年1月3日 | R+26 | |
第7 | 特麗·塞維爾 (伯明翰) |
民主黨 | 2011年1月3日 | D+20 |
重劃選區
[編輯]在1990年人口普查後的2002年重新劃分選區略微加強了民主黨的地位,但並沒有造成任何黨派的淨變化。2002年最大的變化是第三區,它失去了聖克萊爾縣,以換取蒙哥馬利縣的一部分,包括國會大廈周圍的區域。結果,該地區的黑人比例上升了7%。然而,這並沒有導致該區域共和黨議員被趕下台。
阿拉巴馬州立法機構負責阿拉巴馬州的分配和重新劃分選區。成立了一個由22名代表(11名來自阿拉巴馬州眾議院,11名來自阿拉巴馬州參議院)組成的跨黨派臨時委員會,以制定重新劃分選區的計劃,並向立法機構提出建議。州長對州立法和國會計劃都有否決權。
近代史上所有的重劃計劃都是由法院下達的,因為立法機關未能制定他們自己的計劃。1990年人口普查後通過的重新劃分選區的計劃最初是由共和黨人提出的,並由聯邦法院下令實施。該計劃將黑人居民從民主黨一直競爭激烈的第二和第六區遷出。
聯邦初審法院駁回了一項有關州眾議院選區的不公正劃分選區的種族指控,美國最高法院撤銷了這一指控,並將其發回原處。[3]五位大法官多數派認為「有強有力的,也許是壓倒性的證據表明,種族確實是一個主要因素」。由於初審法院錯誤地在州一級尋找種族不公正劃分選區的問題,最高法院命令初審法院轉而對每個地區單獨進行調查。[4]
國會代表團史
[編輯]阿拉巴馬州在其模式上是大多數南部州的典型,儘管有一些有趣的偏差。1819年加入聯邦,1823年第一次在美國國會任命成員。阿拉巴馬州不斷增長的人口加上美國眾議院的擴大意味着,到內戰爆發時,阿拉巴馬州已經擁有7個席位,而這7個席位之前都是由民主黨或民主黨共和黨人控制的。
內戰結束後,阿拉巴馬州接受重建,並在一段時間內處於有效的軍事控制之下。在這個時代,自由人被賦予了選舉權,共和黨聯邦政府任命共和黨候選人擔任參議員、國會議員和州長。阿拉巴馬州也不例外。然而,到1874年,民主黨已經在阿拉巴馬州重新建立了自己的地位,一系列的重新劃分選區和隨後的懲罰性種族法確保了1877年之後沒有共和黨人繼續擔任國會議員。
一直到1965年,南方民主黨人在阿拉巴馬州一直保持着穩定的統治地位。在接下來的30年裡,共和黨和民主黨在國會共同代表阿拉巴馬州。
到1997年,共和黨已經控制了阿拉巴馬州的國會。
歷史和現在的選區邊界
[編輯]阿拉巴馬州美國國會選區邊界地圖表,按時間順序列出。[5]圖片展示了1973年至2013年間發生在阿拉巴馬州的所有選區重劃事件。
年份 | 全州地圖 | 伯明翰地區 |
---|---|---|
1973–1982 | ||
1983–1992 | ||
1993–2002 | ||
2003–2013 | ||
2013年至今 |
參考文獻
[編輯]- ^ The national atlas. nationalatlas.gov. [2014-0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22).
- ^ Alabama Redistricting 2000. FairVote. [2008-05-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14).
- ^ Alabama Legislative Black Caucus v. Alabama, 575 U.S. __(2015). (PDF). [2021-01-16].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21-03-19).
- ^ Supreme Court Rejects 'Mechanical Interpretation' of Voting Rights Act | 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 www.brennancenter.org. [2021-0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9).
- ^ Digital Boundary Definitions of United States Congressional Districts, 1789–2012.. [2014-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