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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察移剌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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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察移剌都(12世紀—1218年),女真蒲察部人。金朝將領,東京(今遼寧省遼陽市)猛安,金宣宗尚書右丞太子太傅蒲察吾迭子。

蒲察移剌都勇健多力,充任護衛十人長,調任同知秦州(今甘肅省天水市)防禦使事、武衛軍鈐轄,官至武庫署令。隨軍作戰,兵敗被蒙古軍俘獲。貞祐二年(1214年),與降兵萬餘人一起逃歸,擔任隆安府(今吉林省農安縣治中,遙授信州刺史。因功升任蒲與路節度使兼同知上京(今黑龍江省阿城區)留守事,改知隆安府事。次年,充任遼東、上京等路宣撫使兼左副元帥。升為尚書右丞行省上京,與行省權參知政事蒲察五斤爭權並專擅殺人。興定元年(1217年),擅自棄隆安回到南京(今河南省開封市),降為知河南府事,後來改為元帥左監軍,權任左副元帥,充任陝西行省參議官,兼任陝西路統軍使。興定二年(1218年),轉任簽樞密院事、權右副元帥、行樞密院於鄧州。因盜用官銀等事獲罪,被彈劾處決。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金史·卷104》,出自脫脫遼史

參考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