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時雍(?—1127年11月1日),高涼郡(今廣東高州)人。曾任吏部尚書,靖康元年二月任開封府尹。
靖康之變時為東京留守,為金軍搜捕女俘最為賣力,綽號「虜人外公」[1]。後擁立張邦昌為皇帝,成立偽楚政權。並被張邦昌封為權知樞密院事領尚書省。南宋建炎元年九月,宋高宗下詔,賜死張邦昌於潭州,誅王時雍於高州[2][3]。
- ^ 南宋·黎靖德,《朱子語類》(卷132):「熊叔雅名彥詩,王時雍婿也。金人入寇,京城不守,時雍盡搜取婦女於虜人,人號時雍為『虜人外公』。」
- ^ 《宋史》卷二十四,「張邦昌坐僭逆,責降昭化軍節度副使、潭州安置。及受偽命臣僚:王時雍高州,吳開永州,莫儔全州,李擢柳州,孫覿歸州,並安置。」
- ^ 《宋史》卷二十四,「建炎元年,...,九月,...,壬子,命湖南撫諭官馬伸持詔賜張邦昌死於潭州,並誅王時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