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漢韶
孫漢韶(884年—955年8月30日),字享天,五代十國時晉國將領李存進(本名孫重進)長子。最初效力晉國後身後唐,後效力後蜀。
生平
[編輯]在父親孫重進成為唐末河東節度使晉王李克用養子而改名李存進後,孫漢韶也改姓李。他幼年有器局,風儀峻整,[1]李存進尤其喜愛他,[2]推薦給李克用,李克用錄用他充隨使軍將。天祐初年,轉充定海軍副兵馬使。[3]
效力後唐
[編輯]莊宗年間
[編輯]天祐四年(907年)春,李漢韶被署為定安(一作安定)軍使,[1][2]墨制授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兼御史中丞、上柱國。李克用死後,子李存勗繼位。十年(913年),李漢韶轉五院第五院軍使。十四年(917年)以功升第二院兼都知兵馬使,加檢校左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十五年(918年),遷河東牢城指揮使,授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兵部尚書。[3]
天祐十九年(922年),李漢韶父李存進在討伐叛將張處球時陣亡。
同光元年(923年),李存勗建立後唐,滅後梁。時孟知祥權知太原軍府事,正逢契丹侵前晉北境。孟知祥上表令李漢韶率師進討,莊宗知其可用,委以軍事,於是大破契丹,以功加檢校右僕射。三年(925年)十二月,授檢校尚書、右僕射、守蔡州刺史。[1][2][3]
明宗年間
[編輯]天成初年,李漢韶復姓孫。[4][5]二年(927年)八月,加竭忠建策興復功臣,超授檢校司空,仍守蔡州刺史。三年(928年)三月除授檢校司徒,充彰國軍節度觀風留後,[2][6]封樂安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四年(929年)三月,後唐明宗因家鄉在彰國軍,追封祖宗,孫漢韶奉詔修廟,得累加光祿大夫、檢校太保,[1]仍充彰國軍留後。四月,因喪母回太原,哀毀過禮,雖然後來起復,但仍披縗麻。[3]
長興二年(931年)秋,孫漢韶服喪期滿入朝,受任充西面行營步軍都指揮使。三年(932年)正月,仍除授檢校太保,遙授昭武軍節度使(在已背叛朝廷的時任西川節度使孟知祥控制下),充西面行營副部署兼步軍都指揮使,受命參與討伐東川節度使董璋,並遷封開國子,加食邑二百戶。八月,兼西面行營招討使。[7]四年(933年)六月,移授武定軍節度使兼西面諸州本城屯駐馬步軍副都部署,[1][2][4][5][8]封開國伯,加食邑二百戶,改賜耀忠匡定保節功臣。[3]
閔帝年間
[編輯]後唐閔帝嗣位,應順元年(934年)正月,轉孫漢韶檢校太傅,遷封開國侯,加食邑三百。[3]又加孫漢韶特進,孫漢韶因該官職犯其父名諱,上表辭讓,改檢校左僕射。詔書稱:「改會稽之字,抑有前聞;換瑰寶之文,非無故事(舉的都是避父諱的例子)[9]。」[2]同月,孫漢韶上言於雒谷路造倉舍。[10]
效力後蜀
[編輯]高祖年間
[編輯]閔帝義兄鳳翔節度使潞王李從珂起兵反抗朝廷,三月,孫漢韶與山南西道節度使張虔釗、護國節度使安彥威、彰義節度使張從賓、靜難軍節度使康福等各率本部兵在岐山下會合朝廷軍隊。孫漢韶到山南西道軍部興元,與張虔釗同議進兵,並上奏此事。[11]張虔釗留孫漢韶守興元。後來朝廷西征鳳翔的軍隊除張虔釗、孫漢韶的軍隊外都叛變了,[4]四月,二人各自逃歸本鎮。[1][5][12]
不久,李從珂奪取皇位,張虔釗、孫漢韶聞訊心不自安。張虔釗以治所歸附當時已為後蜀皇帝的孟知祥,[13]孫漢韶因而與後唐道路阻隔,也以本鎮歸附孟知祥。[14]孟知祥派右匡聖馬步都指揮使、寧江軍節度使張知業率兵一萬屯大漫天相迎。五月,孫漢韶、張虔釗舉族遷往後蜀都城成都,孟知祥因他是故人,尤其善待。孫漢韶與孟知祥敘說當初在太原的舊事,及導致莊宗喪生的鄴都兵變,面對面感泣。孟知祥說:「豐沛故人(指漢高祖回鄉遇故人之典),相遇於此,何樂如之!」於是賜第宅金帛,供帳什物都由官府供應。七月,下詔賜孫漢韶為安時順國全節功臣,仍光祿大夫、檢校太傅,封開國公,加食邑五百戶,署為永平軍節度使。[1][2][3][4][5][12]
因孫漢韶歸蜀,其弟東面馬步都指揮使孫漢殷(史書因避諱作孫漢英)、孫漢筠受到牽連,長期不得調任。[15]
後主年間
[編輯]孟昶嗣位後,明德二年(935年)正月,加孫漢韶開府儀同三司、同平章事,加食邑五百戶,改賜匡國奉聖協力功臣。三年(936年),入為匡聖馬步都指揮使。[2]四年(937年)三月,充右匡聖馬步都指揮使。廣政元年(938年)正月,除授昭武軍節度使,加食邑五百戶,食實封一百戶。二年(939年)二月,後主將妹妹蘭英長公主嫁給孫漢韶長子孫晏琮。七月,轉授孫漢韶山南西道節度使。[4]四年(941年),任滿回朝。[16]七年(944年),加檢校太尉兼中書令,增食邑五百戶,食實封一百戶。六月,再授山南西道節度使。[1][3][5][17]
廣政十年(947年)三月,時值遼滅後晉、治所在秦州的晉雄武軍節度使何重建歸附後蜀,鳳州防禦使石奉頵堅守,不接納後蜀使者。翰林承旨李昊對樞密使王處回說:「敵(後晉餘部)復據固鎮,則興州道路斷絕,不復能救秦州了。請遣山南西道節度使孫漢韶率兵急攻鳳州。」孟昶命孫漢韶去鳳州行營。孫漢韶率兵二萬攻鳳州,屯於固鎮,分兵扼守散關以絕援軍道路。[18]石奉頵投降,後蜀達到前蜀疆域,孫漢韶有功。[14]孟昶派孫漢韶入鳳州宣慰,號令嚴肅,秋毫無犯。孫漢韶駐紮數日後回去了。[2]七月,轉授武信軍節度使。[1][4]次年卸任。[16]不久獲授左匡聖馬步都指揮使。[3][5]
七月,時任右匡聖馬步都指揮使孫漢韶與司空兼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張業(即張知業,避諱孟知祥改名)有隙,密告張業及其子檢校左僕射張繼昭謀反。李昊與奉聖控鶴馬步都指揮使安思謙也說張業謀反。孟昶趁張業入朝,命壯士在都堂擊殺之,下詔暴其罪惡,抄沒其全部家產。[19]
廣政十三年(950年)正月,孫漢韶奏請為孟昶上徽號。冊禮後,孫漢韶獲加守太保,改賜匡時翊聖推忠保大功臣。十四年(951年)正月,轉充捧聖控鶴都指揮使。[3][5]同年,因當初奪取鳳州之功,加檢校太師、雄武軍節度使。[2]
廣政十七年(954年)三月,孫漢韶因病請求解除兵權,加武信軍節度使,[20]賜爵樂安郡王,罷軍職,[21]加守太傅,仍兼中書令。後不久,獲賜抬肩輿入見。次年八月,卒於成都縣武檐坊私宅。[1][2][4][5]孟昶聞訊哭泣,輟朝七日,賜使持節行禮,追贈太尉、梁州牧,諡忠簡。十二月,以本官儀衛葬於華陽縣升仙鄉貿仙里原。[3]
家族
[編輯]孫漢韶的高祖父為振武節度都押衙、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右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孫巖,曾祖父為雲州別駕、金紫光祿大夫、守勝州刺史、檢校刑部尚書兼御史大夫、柱國孫勤,祖父嵐州刺史、振武節度都押衙左校練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左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上柱國、贈司徒孫昉(《舊五代史·李存進傳》作孫牷)。嫡母彭城劉氏,未詳是否孫漢韶生母。[22]
孫漢韶妻為贈譙國夫人李氏,先其去世。子女六人:
- 孫晏琮,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司空、守右威衛大將軍、守眉州刺史兼御史大夫、駙馬都尉
- 孫晏琦,充東頭供奉官
- 孫晏珍,充東頭供奉官
- 孫晏珪,孫漢韶去世時未仕官
- 孫晏玫,孫漢韶去世時未仕官
- 孫氏,嫁武定軍節度使呂彥琦次子西頭供奉官呂宗X(墓誌闕字)[3]
墓葬
[編輯]孫漢韶墓位於成都市城北駟馬橋以北約1.5公里,西北距鳳凰山園林3公里,北鄰川陝公路。1984年3月,四川省商業廳基建安裝公司在成都市金牛區青龍鄉西林村發現孫漢韶墓葬。6月下旬,市文物管理處完成墓葬清理。該墓曾被盜,隨葬器物很少保存完整,陶器僅40%左右可修復,但墓誌基本保存完好。
墓誌蓋篆書《大蜀故守太傅樂安郡王贈太尉梁州牧賜諡忠簡孫公內志》,墓誌題為《大蜀故匡時翊聖推忠保大功臣、武信軍節度、遂合渝瀘昌等州管內觀風營田處置等使、開府儀同三司、守太傅兼中書令、使持節遂州諸軍事、守遂州刺史、上柱國、樂安郡王、食邑三千戶、食實封二百戶、贈太尉、梁州牧、賜諡忠簡孫公內志》,由其門吏前遂合渝瀘昌等州管內觀風支使、將仕郞兼監按御史、賜緋魚袋王乂撰寫、前攝保勝軍團練巡官、將仕郞、試秘書省秘書郎白守謙書寫及篆刻。
評價
[編輯]- 《九國志》:孫漢韶忠勇有父風,其持重敦厚又勝過父親,在歷任藩鎮上都有政績。他為自保而投後蜀,為後蜀盡股肱之力,保全富貴,其敦厚誠實為有識者所稱道。[2]
- 《十國春秋》論曰:孫漢韶、張虔釗皆後唐忠藎之臣,兵潰來歸,一則賜爵安樂,一則忿懣喪軀,成與不成,命也。[5]
注釋及參考文獻
[編輯]-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舊五代史》卷五十三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九國志》
-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孫漢韶墓誌》
- ^ 4.0 4.1 4.2 4.3 4.4 4.5 4.6 《新五代史》卷三十六
- ^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十國春秋》
- ^ 《舊五代史》卷三十九
- ^ 《舊五代史》卷四十三
- ^ 《舊五代史》卷四十四
- ^ 東晉王舒因父名王會,不就任會稽太守,於是朝廷改會稽為鄶稽;唐玄宗年間中書舍人蕭嵩奉命起草的任蘇頲為宰相詔書有「國之瑰寶」語,玄宗指出此語犯了蘇頲父蘇瓌名諱,命蕭嵩改之,蕭嵩改為「國之珍寶」。
- ^ 《冊府元龜》
- ^ 《舊五代史》卷四十五
- ^ 12.0 12.1 《資治通鑑》卷二百七十九
- ^ 《舊五代史》卷七十四
- ^ 14.0 14.1 《新五代史》卷六十四
- ^ 《舊五代史》卷一百二十九
- ^ 16.0 16.1 朱玉龍《五代十國方鎮年表》
- ^ 《九國志》誤作廣政十年事。
-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八十六
-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八十八
- ^ 《十國春秋》誤作十八年事。
- ^ 《資治通鑑》卷二百九十一
- ^ 呂夢奇《後唐招討使李存進墓碑》
- 毛求學; 劉平. 五代后蜀孙汉韶墓. 文物. 1991, (5): 11–26,98–99 [2024-05-28]. CNKI WENW1991050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