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柝聲反革命集團案
倪柝聲反革命集團案是195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倪柝聲等地方教會人士作為「反革命集團」進行鎮壓的政治案件。
背景
[編輯]1950年以後,中共正在進行三大運動: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鎮壓反革命,外國傳教士陸續被逐出中國大陸,基督教各大公會失去來自英美差會的支持,在政治形勢變化(控訴運動)並失去經濟來源以後,迅速加入由中國新政府控制的三自愛國運動。此後,仍處於中國政府控制之外的就只剩下一些中國基督徒創立的團體,如耶穌家庭、真耶穌教會和地方教會,認為自己早就實行了「三自」原則,因此基本未受政局影響,繼續大傳福音,大講屬靈生命之道,在1949年-1951年間的短時期內繼續迅速擴展,甚至達到歷史上的鼎盛時期。不過,不久以後,這幾個基督徒團體就在1950年代的幾次政治運動中成為受打擊的主要對象。
鼓嶺土改
[編輯]1950年,土改運動開始,倪柝聲、李淵如、俞成華、汪佩真聯名指示全國各地475個聚會處負責人,發動信徒32,782人簽名,送往福建省人民政府,要求保留鼓嶺執事之家的房產土地。後來,鼓嶺執事之家被定為團體地主,[1]。1951年3月,全體在鼓嶺執事之家的人員受到管制,達半年之久。管制結束之後,執事之家的全部土地、房屋概行沒收,執事之家的人員全體離開。[2]。
1952年1月19日,《天風》發表福州基督教抗美援朝三自革新運動委員會籌備處關於鼓嶺基督教執事之家破壞土改問題的調查報告,將其定性為破壞土改的政治罪行,並將矛頭直指倪柝聲本人。
控訴運動
[編輯]朝鮮戰爭期間,1951年4月16日-21日,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宗教事務處在北京召開「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基督教團體會議」。倪柝聲應邀參加,「擬了一個通知,是由北京協和印刷局承印的,通知聚會處的信徒都要擁護三自」[3]。
在這次會議上,開始了「基督教控訴運動」。控訴運動在原來有西方差會背景的教派中推行順利,但是在地方教會中,雖然亦召開了控訴會,但是並無帝國主義分子可供控訴,於是政府工作隊將批判矛頭指向地方教會的屬靈信仰,稱之為「落後思想」。由於信徒的內心抗拒,在大部分地方地方教會進行的控訴運動,總體而言無法達到政府預想的效果。
在上海南陽路聚會所內舉行的控訴會上,信徒吳維尊在政府指導員的推動下,起來「站到人民立場上」控訴姊妹蒙頭、詩歌、傳福音等四個問題,激起信徒強烈的反控訴情緒,會場陷於一片混亂。
政府組織的控訴運動,僅在南京等少數地方的地方教會中有所進展。在1951年6月舉行的全市控訴大會中,地方教會被指控為「一貫散布反動謠言」,長老丁榮施上台檢討,但仍被認為不夠深刻。8月14日,南京《新華日報》刊登文章《揭開屬靈的外衣—祠堂巷聚會處的反動活動》,將地方教會定性為「帝國主義、國民黨反動派利用來進行反蘇、反共、反人民的工具」[4],8月,政府發動南京地方教會的裴宏恩、任定一、傅保羅、張西吉等信徒,控訴雷志伯、季永同、丁榮施、馬宗符等長老把持教會,女信徒在教會中說話要蒙頭,不許男女信徒一起談天等,並刊登在《新華日報》上[5]。
同年年底,北方一處較大的地方教會——青島地方教會的張子潔長老以「反革命罪」被捕。
1951年底,倪柝聲向政府控告三自革新委員會在進行控訴運動時,出現以現代派打擊「屬靈派」的問題。
三反五反運動
[編輯]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下令將倪柝聲經營的中國生化製藥廠併入瀋陽東北製藥總廠,倪柝聲擔任工廠管理委員會主任[6]。1952年2月,針對私營業主的三反五反運動在上海宗教界展開,政府及三自委員會大力推動信徒揭發犯有行賄、偷稅漏稅、偷工減料、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等五毒罪名的「基督教敗類」,三自運動領袖之一劉良模亦配合運動,發表文章,要求「揭穿」「隱藏在教會內」的「大老虎」的虔誠面貌[7]。上海地方教會所辦以琳印刷所的工人亦受鼓動,張貼許多控訴標語,事後參與的工人遭到教會處理,被停止擘餅。
經過
[編輯]抓捕倪柝聲
[編輯]1952年4月10日,倪柝聲被東北公安部秘密逮捕,關押在東北。其審理時間長達四年。起初被控以偷稅漏稅罪名。
政府、三自和地方教會都封鎖倪柝聲已經被捕的消息,絕大部分信徒都是在數年後才了解這一消息。
兩次抓捕之間的地方教會
[編輯]倪柝聲被捕以後,上海地方教會的同工、長老對三自的態度趨於強硬。1952年10月20日,張愚之在北京,由當地教會長老閻迦勒陪同,前往拜會激烈反對三自運動的史家胡同基督徒會堂負責人王明道[8]。「1954年底,上海聚會處正式表示,要改變倪柝聲參加三自的決定,退出三自。」[9]
1953年至1955年,各地地方教會陸續宣布退出「三自」。1955年4月,北京地方教會正式宣布退出「三自」。
擴大抓捕和鎮壓
[編輯]肅反運動中,多處地方教會領袖遭到抓捕。
1955年5月,南京教會長老季永同及8名信徒因散發意見書而遭逮捕。杭州教會負責人趙避塵、徐永明以非法行醫罪名被捕[10]。8月,北京教會長老閻迦勒受王明道案牽連被捕,寫《樣樣都看清楚了》檢討自己的反三自言論。
1956年1月,在中國大陸多個省份,尤其是地方教會信徒眾多的浙江省、福建省,展開針對地方教會的鎮壓行動,以反革命罪名逮捕大批教會領袖。1956年1月10日,林子隆與福建全省各地地方教會的負責人,作為倪柝聲反革命集團分子,而在同一夜被捕。
1956年1月29日夜,主日擘餅聚會結束以後,同工長老汪佩真、李淵如、張愚之、藍志一(均住在銅仁路文德里)、朱臣、陳本偉、孫凱、初立明、李銘亮等一同在上海被捕。南陽路聚會所辦公樓被公安局占領,未被逮捕的其他十幾位同工長老,包括俞成華、唐守臨、周行義、杜忠臣、宣常銘、顧伯濤、任鍾祥,以及左弗如、倪規箴、郭孩真、劉慧芬、桂如玉、紀鍾毓等女同工,均被分別關押在會所樓上隔離審查[11],要求交代倪柝聲的問題。七、八十位男女執事全部集中到新閘路常德路培明中學交待問題。
俞成華始終拒絕控訴任何人,以求良心平安[12]。政府認為他抗拒交待,從嚴處理,20天後被關進監獄拘留審查。由於接受日夜輪流審訊,睡眠不足,俞成華的身體狀況迅速惡化,昏迷了三次,4月12日被保外就醫,4月13日在上海宏仁醫院去世。左弗如、唐守臨、任鍾祥等人宣布站到「人民立場」上,左弗如還撰文《神在我的軟弱上顯明了他的大能》,描述她思想轉變的過程[13]。
1月29日當天自下午起,上海市宗教事務處召集全國三自全體常委集中在文化俱樂部召開座談會,直到午夜,宗教事務處處長羅竹風宣布汪佩真、李淵如、張愚之、藍志一已經被捕,於是全體三自常委熱烈鼓掌,表示感謝政府為基督教界除害[14]。
1月31日,市政協召開座談會,在會上控訴「倪柝聲反革命集團」。從1956年2月8日起,上海市公安局在南京西路銅仁路口衛生學校舉辦倪柝聲反革命集團罪證展覽會,組織1.3萬多人參觀。2月3日,政府在南陽路聚會所召開4,000人的控訴大會(包括江、浙地方教會以及上海各公會的負責人),執事劉約翰(中山醫院醫生)、許梅驪(二醫學生)、張主懷(交大學生)、女同工左弗如、郭孩真、喬靜文、范在甲(生化藥廠工人)、陳說如(以琳印刷所)、張振華和張錫康共10人上台揭發倪柝聲反革命集團罪行。政府又組織這些政治積極分子成立信徒學習委員會,領導信徒學習政治。
審判
[編輯]1953年倪柝聲案移送上海審理,同年審理結案。隨後在監獄內反省數年,以後配合政治運動的需要,才在選定的合適時機進行公開判決。1956年6月21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倪柝聲反革命集團案。
檢察院的起訴書指控倪柝聲多項遠遠足以判處極刑的聳人聽聞的罪名,儘量上綱上線,「批判從嚴」,「穩、狠、准地給予嚴重打擊」:
- 政治反動:
- 在1940年代不贊成學生信徒上街進行反對國民政府的遊行示威(因為堅持順服政府權柄);
- 誘騙青年學生去台灣;
- 欺騙政府,雖然是中國人自辦教會,卻與外國傳教士有過來往,對他們還有過同情,因此沒有站在堅決反帝的人民立場上;
- 發動反共祈禱;
- 向國民黨政府提供情報;
- 經濟罪名:偷漏巨額稅款172億元(舊幣);
- 生活罪名:荒淫無恥,甚至有與女同工沒有頭部的電影膠片公開展覽。
倪柝聲以其一貫的作風,在法庭上沒有否認對他的指控。但是一些人指出,許多證據明顯失實。例如當年的攝影機極為笨重,拍攝影片需要多人協助,因此姦淫罪的指控顯然是捏造的謊言;又如偷漏巨額稅款172億元,數目超過生化藥廠總價值,太過浮誇,也屬當年流行的一種剝奪資本家財產的手段,令人無法相信。
法院在量刑時似乎只是採納起訴書的一小部分指控,其中沒有提及姦淫罪名,顯示其證據不足,未能採信。最後將倪柝聲判處有期徒刑15年,關進上海市提籃橋監獄。倪柝聲15年刑滿以後,當局將他繼續關押,[15],最後在1972年6月1日凌晨,倪柝聲在安徽省廣德縣白茅嶺監獄(屬於上海市管理)逝世。現在倪柝聲與妻子張品蕙、二弟倪懷祖、弟媳徐奉先一同安葬在江蘇省蘇州市郊外的香山公墓。
1958年10月,倪柝聲反革命集團案其他案犯判刑。李淵如、汪佩真被指控在倪被捕後,變本加厲地組織反政府行動(退出三自),以反革命罪被判處15年徒刑。兩人都一直沒有出獄,文革期間病故。張愚之判刑12年,在青海勞改。釋放後由於幫助基督徒逃離上海、傳福音等罪名再次被捕,於1970年4月25日在上海人民廣場公審後被槍決。藍志一判刑10年,押解青海勞動改造。釋放後,返回家人居住地武漢。陳本微判刑十年。
事件之後
[編輯]倪柝聲反革命集團案在經大肆宣傳之後,起到了威嚇宗教界的效果,部分地方教會重新加入三自,1958年的獻堂獻廟運動得以順利進行。上海地方教會不少信徒當時深受挫折 ,離開聚會,也有少數信徒如許梅驪轉而配合政府,控訴地方教會和倪柝聲。
1956年,上海聚會處經過改組,由唐守臨、任鍾祥以及左弗如負責。他們和北京地方教會的負責人閻迦勒宣布再次革除倪柝聲[16]。1958年,中國大陸基督教於實行聯合禮拜。上海教會使用不到10年的南陽路聚會所也被迫「獻給」國家,後來改為靜安體育館。
許多基督徒不相信這些指控屬實,並同情倪的遭遇。後有證據顯示,對倪和地方教會的逼迫,是由三自運動的領導人吳耀宗誣告造成的,其目的是強迫當時最大的獨立本土教會團體加入三自運動。但倪的家人和1980年代出獄的藍志一,由於地方教會的信仰特點,沒有要求政府平反。[17]不過,有一些反對倪柝聲神學立場和地方教會觀點的人士,如香港建道神學院的梁家麟,2004年出版了《倪柝聲的榮辱升黜》,堅持相信中共1950年代對倪的指控並非捏造,又加上許多自己的心理分析推理內容。梁家麟因出版此書,受到地方教會內外一些基督徒的多次批評和抗議。[18]
信徒
[編輯]- 許梅驪
許梅驪(1931-)是一位以控訴倪柝聲而著稱的女士。1947年16歲(高二)受浸加入上海地方教會。1955年,肅反運動開始,當時她為上海第二醫學院學生,剛結束醫院實習,接受隔離審查。在1956年2月,配合中共政府,控訴地方教會和倪柝聲[19],又去天津教會組織對夏習靈長老的批鬥會。1957年初放棄信仰,得以順利畢業,留在上海醫院工作。此後要求加入共產黨未獲批准[20]。1980年代移居美國。2011年出版《難泯歲月— 我和上海地方教會及倪柝聲》,為自己當年的出賣行為辯護,並且繼續控訴倪柝聲和渲染當時控告倪柝聲的官方「證據」,引發頗多爭議。2018年又將其增補,取名《警鐘長鳴》出版。
參考文獻
[編輯]- ^ 福州基督教抗美援朝三自革新運動委員會籌備處關於鼓嶺基督教執事之家破壞土改問題的調查報告,《天風》總298號,第9頁,1952年1月19日
- ^ 陳福中編《汪佩真傳》第十七章-《鼓嶺執事之家結束》(黃得恩著)
- ^ 王長新《又四十年》
- ^ 時行:揭開屬靈的外衣—祠堂巷聚會處的反動活動,新華日報,1951年8月14日
- ^ 任定一:控訴祠堂巷基督徒聚會處控制思想行動、包辦婚姻、毒害青年的罪行,新華日報,1951年9月14日
- ^ 李承楨:在白城子的點滴回憶
- ^ 劉良模:《宗教界人士快來參加打老虎運動》,《天風》總303號,第1頁,1952年3月1日
- ^ 王明道:《又四十年》第七章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 陳福中編《汪佩真傳》第十九章:《被打成反革命分子》(陳福中著)
- ^ 邢福增:《反帝,愛國,屬靈人-倪柝聲與基督徒聚會處研究》124-125頁
- ^ 張錫康:《張錫康回憶錄—上海地方教會六十年來的回顧》,光榮出版社,2012
- ^ 俞崇架:《至聖所內生活――俞成華軼事》,中國大陸聖徒見證事工部,2003年
- ^ 左弗如:「神在我的軟弱上顯明了他的大能」,「信徒學習委員會」<通訊>第一期,1956年
- ^ 沈德溶:《在三自工作五十年》77頁
- ^ 陳終道:倪柝聲,張品蕙為信基督而死
- ^ 任鍾祥:《上海基督徒聚會處簡史》
- ^ 参见. [2011-05-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18).
- ^ 梁家麟:《倪柝聲的榮辱升黜》(香港:巧欣,2004)。
- ^ 〈我控訴〉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許梅驪, 天風. 總499號,第11-12頁,1956年2月20日,原載上海《解放日報》(1956年2月2日);〈起來,揭露這批豺狠!—上海基督徒聚會處信徒憤怒控訴倪柝聲反革命集團—〉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許梅驪等, 天風. 總499號,第12-14頁,1956年2月20日;〈訪許梅驪〉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惟真, 天風. 總500號,第8-10頁,1956年2月29日;〈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海市第一屆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發言〉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許梅驪, 《解放日報》(1956年4月15日)。
- ^ 許梅驪:《難泯歲月— 我和上海地方教會及倪柝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