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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各族人民權利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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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各族人民權利宣言(俄語:Деклара́ция прав наро́дов Росси́и)是俄羅斯布爾什維克政府於1917年11月15日(舊曆11月2日)發布的宣言,由布爾什維克領導人弗拉基米爾·列寧約瑟夫·斯大林簽署。宣言內容有:俄羅斯各族人民地位平等並各自擁有主權;俄羅斯各族人民民族自決,擁有包括獨立建國的權利;取消所有國家和宗教特權和限制;少數民族在俄羅斯境內可自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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