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格式手册/版面布局/存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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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版面指南:参见、注释、参考文献、外部链接
我有以下建议:
- 注释应该是对内文所加的脚注,参考文献则是对全文所参考的书籍、文章的列表,现在中文维基百科对两者没有很好的区别,比如菜单栏内的“参考文献区”按钮,出现的是 <references />,这其实是“注释”,但章节名称却自动写为“参考文献”,也有些编者把“参考文献”和“注释”合并成一个章节叫“注释和参考文献”,包括脚注和参考文献列表,这样并不符合学术规范,也不清晰。en:Wikipedia:Guide to layout写的很清楚,notes 和 reference 分别是两个章节,notes在前,reference在后,而中文的Wikipedia:版面指南却语焉不详,非常不清楚,我主张在版面指南中清楚地区分“注释”和“参考文献”,分为不同的章节,前者就是针对正文的脚注,后者则是按音序或某种顺序排列的参考文献列表。
- “参见”这个名字也并不清楚,这一章其实要列的是维基百科已有的相关条目,但“参见”一词却并不能让人一目了然地理解这一点,不容易和“注释”、“参考文献”相区别,因此我建议把“参见”一章改名为“相关条目”。
- 应该明确说明章节顺序是:参见(或相关条目)→注释→参考文献→外部链接。
- 以上几点希望能写入Wikipedia:版面指南,给编者以清晰的指引。特别是第一点,希望引起诸位重视。—鸟甲 2007年9月23日 (日) 18:35 (UTC)
- 参见(参看)->脚注与引用->参考文献->zh-hans:外部链接;zh-hant:外部連結。
- 解释一下第二个和最后一个:其一,写脚注更为清晰明了;其二,脚注的方式实际上也可以cite references,即引用参考来源。最后一个:计算机术语的差异。—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9月23日 (日) 18:49 (UTC)
- 更进一步的建议:可以考虑把英文版翻译出来让大家进行讨论。—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9月23日 (日) 18:51 (UTC)
- 是的,脚注不仅包括附带说明,也包括引证,脚注和参考文献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对文中具体位置的注释(包括说明和引证),后者是对整个条目所引用文献的列表。但脚注一章冠以“脚注”或“注释”即可,不必用“脚注与引用”这种章节名,因为这样称呼不够简洁,可能反而引起新的混淆,学术文章一般也只称“脚注”或“注释”。—鸟甲 2007年9月23日 (日) 19:32 (UTC)
- 支持。Stewart~恶龙 2007年9月24日 (一) 06:08 (UTC)
- 那么单用“脚注”即可,“注释”我个人不是很感冒。see also我也倾向于用“参看”。—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9月23日 (日) 19:49 (UTC)
- 参见(参看)->脚注与引用->参考文献->zh-hans:外部链接;zh-hant:外部連結。
- 参看或参见是百科全书的术语,是百科条目中的专有名词。关于参考文献,我更倾向于都使用在文中具体位置中注释,这样更容易让读者找到某个观点或主张的来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24日 (一) 03:40 (UTC)
- 我也更倾向于用“注释”,但也没必要禁止使用“参考文献”一章,所需要做的,是区分两章的内容和顺序。—鸟甲 2007年9月24日 (一) 05:08 (UTC)
- 参看或参见是百科全书的术语,是百科条目中的专有名词。关于参考文献,我更倾向于都使用在文中具体位置中注释,这样更容易让读者找到某个观点或主张的来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24日 (一) 03:40 (UTC)
- 我个人的排列顺序:
- 小作品模板→注释→参考文献→参见(或相关条目)→外部链接→页底模板。Stewart~恶龙 2007年9月24日 (一) 06:08 (UTC)
- “参见”放在“注释”之前还是之后,各有各的道理,只是目前英文维基是把“参见”放在前面,似乎维基有“内部链接优先”的惯例。希望对这个问题能避免过多争论。—鸟甲 2007年9月24日 (一) 06:38 (UTC)
- 我认为“参见”只属一些可有可无的连结,属辅助性质,但“注释”和“参考文献”则与内文息息相关,所以放在内文之后。不过,其实这也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要是没有共识便维持现状吧,我看也不一定要规定一种模式的。目前已有的共识似乎是将“注释”和“参考文献”分开。Stewart~恶龙 2007年9月24日 (一) 17:14 (UTC)
- 好的,如果确有“注释和参考文献分离”的共识,那我会先把这一条写进Wikipedia:版面指南,其他问题先搁置。但请管理员修改页面编辑菜单中的“参考文献区”,把章节名称改为“注释”或“脚注”,而不是现在的“参考文献”。谢谢。—鸟甲 2007年9月24日 (一) 18:17 (UTC)
- 有时注释很少或参考文献很少或两者都很少的情况时,合并在同一段落也没什么不好。--百楽兎 2007年9月25日 (二) 04:46 (UTC)
- 内容再少也不构成合并的理由,因为这两者性质上是不同的,就像“参见”和“外部链接”内容再少也不会合并成“参见和外部链接”一样。—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05:37 (UTC)
- 有时注释很少或参考文献很少或两者都很少的情况时,合并在同一段落也没什么不好。--百楽兎 2007年9月25日 (二) 04:46 (UTC)
- 好的,如果确有“注释和参考文献分离”的共识,那我会先把这一条写进Wikipedia:版面指南,其他问题先搁置。但请管理员修改页面编辑菜单中的“参考文献区”,把章节名称改为“注释”或“脚注”,而不是现在的“参考文献”。谢谢。—鸟甲 2007年9月24日 (一) 18:17 (UTC)
- 疑惑一问:假如注释的连结网页与参考文献的网页是相同的,那么是否意味著在两个段落都要重复打上相同的网址一次呢?假如这参考文献还正好是该事物相关的官方网站(例如可能是某家大企业或某机关的official site),那是否在外部链接中还要再出现一次?因为这种状况非常常见,似乎在此有先厘清的必要。—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9月25日 (二) 06:09 (UTC)
- 我认为“参见”只属一些可有可无的连结,属辅助性质,但“注释”和“参考文献”则与内文息息相关,所以放在内文之后。不过,其实这也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要是没有共识便维持现状吧,我看也不一定要规定一种模式的。目前已有的共识似乎是将“注释”和“参考文献”分开。Stewart~恶龙 2007年9月24日 (一) 17:14 (UTC)
- “参见”放在“注释”之前还是之后,各有各的道理,只是目前英文维基是把“参见”放在前面,似乎维基有“内部链接优先”的惯例。希望对这个问题能避免过多争论。—鸟甲 2007年9月24日 (一) 06:38 (UTC)
- 我有些糊涂了。传统百科全书条目只有参考资料或参考文献,似乎没有注释之说。虽然维基百科为了提高可信度而引入了论文的写作方式,在正文使用顺序号上标来标示出观点的来源,但是在论文里这些都是叫做参考文献的。“注释”一般是用于不适合在正文中说明,而又有必要额外阐释的地方,一般都是叙述性的语句。而参考文献则一般都是格式化的文字,只是列出文章、作者、出处等。即使二者都在条目中使用,“参考文献”的使用频率应该远远大于“注释”,因为维基百科的特点,许多可能需要“注释”的地方用内部连接到相关条目即可。因此“把章节名称改为“注释”或“脚注”,而不是现在的“参考文献”。”似乎并不妥当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25日 (二) 07:11 (UTC)
- 或许是中文不同学术领域的风格问题。印象中似乎人文社科比较喜欢用“脚注”,而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则几乎不用“脚注”,只使用“参考文献”?至少在我的工作中,无论是写论文,还是各种报告,只用过“参考文献”,从来没有用过“脚注”。我平常看的自己专业的论文和书籍,也都是用“参考文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25日 (二) 07:15 (UTC)
- 简而言之,“注释”里既可以提供“参考文献”,也可以提供额外的阐释性文字。注释和一般的文后附录的参考文献相比,其不同之处在于,注释所提供的参考文献是针对文中具体位置的。<references />这个符号,完全说的就是“注释”,因为在这个区域内,也可以加入阐释性文字,如果把这个东西标上“参考资料”,显然是把范围缩小了。难道以后我们不能在<ref> </ref>里面加阐释性文字了??比如现在唐朝条目(特色条目)的<references />区,就既有参考文献又有说明性内容,其注释2内容为:“包括武则天和李重茂,不包括吐蕃所立伪帝李承宏:武则天自光宅后以皇太后身份临朝称制,且改服易帜,改年号、更正朔、变官名、定神都、自称“朕”,但唐国号未易,故大多数史学家把光宅之后、天授之前的她作为唐朝的君主或至少是与唐睿宗共治的君主(不是唐朝皇帝、天授以后为武周皇帝);李重茂在位时虽然韦后把持朝政,但名义上仍是合法的唐朝皇帝,且退位死后被唐皇室追谥为殇皇帝,不过,也有史学家不承认他的皇帝身份。”显然这不是参考文献,而把<references />区自动命名为“参考文献”是错误的。—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07:23 (UTC)
- 今日首页的特色条目葛量洪就出现“注释灾难”了,由于没有专门的“参考文献”区,而只有“注释”区(在该条目中被称为“参考文献”),有些文献被反复引用,为了节省版面,该条目使用了大量的“参考前注”的说法,而作为wiki,条目随时都会发生变化,将来若注释中间被插入新的注释,谁还知道“前注”指的是哪个“注”,而且维基也无法像印刷文本那样用“同前注X”来表示。但如果每个注释都把参考文献全文列出,写上作者+题名+出版地+出版社+年代,就会显得冗长不堪,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反复引用的参考文献放入专门的“参考文献区”,按音序或其他顺序排列,而在具体注释中只简明地写上“作者+文献题名+页码”。这么一个“注释灾难”的条目登上首页特色条目,实在是一个灾难,改得我非常费力。—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08:58 (UTC)
Yahoo!奇摩字典:reference“1.提及;涉及。2.参照;参考文献;出处。(3及以下省略)”。觉得注释和参考文献混乱的话不妨推广使用成对的{{fn}}和{{fnb}}注解专用模板,需要每个手动指定编号就是。—RalfX(议) 2007年9月25日 (二) 08:54 (UTC)
- 手动指定编号根本不可行,将来后人编辑,若要每次都要重新指定编号,那将是异常复杂。—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08:58 (UTC)
根据我自己撰写论文的经验,注脚英文是“footnote”,意指为文章作注,加以额外解释。至于今日被批评的葛量洪条目,没有“footnote”,只有“reference”。盖列出参考资料的方法有二,一种比较简单,就是在文末加入参考资料;另一种则较详细,好像葛量洪条目一样,在内文加入索引号,然后在文未依号列出来源。两种方法以后者在学界较常用,而两种方法亦未闻要一并在条目共同展示。我想大家有一个误解,就是认为条目一定要有注脚,但既然编者没有进一步的注释要发表,又如何强迫编者另加注释?最后,有关“Ibid/参考同上”部份,不知改动者是否来自文学院以外的地方,因这种做法是文学院的一般做法,即使在维基百科,将来要加入新的参考资料,亦不会构成想像中的影响。—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9月25日 (二) 09:10 (UTC)
- 1、footnote里面可以有参考文献,也可以有额外解释,请您参见en:Wikipedia:Guide to layout第6部分,看看notes和references的区别。里面说的很清楚,A footnote is a note placed at the bottom of a page of a document that comments on, and may cite a reference for, a part of the main text.;2、你我显然说的不是一码事,根据第1条所提供的证据,现在的名为reference的东西,实为footnote,我没有说要他必须加上额外解释,而是说他的footnote用了“参见前注”这样的用法是不妥当的;3、我当然见过ibid这种用法,但您忽略了固定文本和wiki的区别,在固定文本(包括网上和印刷品)中,注释号码都是固定的,所以“同前注”不会引起任何麻烦,也是一种简便的方法,但是wiki文本随时处于变化之中,如果将来“同前注”的注释前又加入新的注释,那么这个“同前注”就不知所云了,到底“同”的是哪个“前注”?需要及时修改这个“同前注”,而后来的编者未必能做到这一点。一劳永逸的办法,就是把反复出现的引证文献放到“参考文献区”,在每个注释中都按照“作者+文献题名+页码”的简略方式写出引证,而不采用“同前注”的做法。—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09:49 (UTC)
- 个人理解,<references />功能更适用于注释:
- 以曹寅为例:<references />用于注释各个知识点的出处,甚至页数;而作为一整部书的参考文献可能只有一条
- 曾经讨论过的{{标音}},以及正在讨论的{{Japanese-horizontal}}(用于替代{{Japanese}})也适合出现在<references />中,但只属于注释,不属于参考文献
- —Isnow 2007年9月25日 (二) 12:20 (UTC)
- 是的,所以<references />应该命名为“注释”,而不是“参考文献”,可是很多人搞不清楚两者的区别,其实看看en:Wikipedia:Guide to layout里面notes和references的区别,就一目了然了。—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12:29 (UTC)
- (:)回应鸟甲,很多谢你的回应!但其实我不很明白你所引的英文,与你的发言有何关系。根据en:Wikipedia:Footnotes首段,维基入面的"Footnotes"与embedded links及Harvard referencing皆列写“参考资料”的方法,各一皆可。再看en:Wikipedia:Citing sources入面“如何引录资料来源”一段,以"Footnotes"方法收录的资料,最后可以收录在一段叫“Reference”的东西(即“参考资料”),当然,内文亦有建议可“Maintaining a separate "References" section in addition to "Notes"”,但完全不是强制性。换句话说,我这里乃照资引列出参考资料,与我的见解无异。当然,指引有其他方法可供选择,但没有人有权要我放弃自己正确的方法,再跟从另一个同样正确的方法。—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9月25日 (二) 12:45 (UTC)
- 个人理解,<references />功能更适用于注释:
- 摘自en:Wikipedia:Citing sources:
- Recommended section names to use for footnotes in Wikipedia are:
- ==Notes==
- ==Footnotes==
- ==References==
—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9月25日 (二) 12:54 (UTC)
- 天,harvard referencing并不是指的就是英文的“==references==”一章,英文的“==references==”相当于学术书籍最后所附的“参考书目”或“参考文献”,一般学术书籍既有“脚注”又有“参考书目”,参考书目并不一定用于harvard referencing (文间注),明白了吗?我给你提供的是en:Wikipedia:Guide to layout,是让你看英文的footnotes和references是可以并存的,你看看现在英文维基首页轮展的特色条目en:Inaugural games of the Flavian Amphitheatre就知道footnotes和references到底什么区别和分工了!我提供的资料就是让你知道,我在葛量洪中加入“参考文献”区完全没错,而您却把我加的给删除了。我们争议的导火线是注释中是否可以用“参考前注”的问题,正因为这个问题,我主张加入一个独立的“参考文献”区,这并不是要用harvard refernecing (文间注)格式。—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13:16 (UTC)
- ??你是不是在回应我??“harvard referencing并不是指的就是英文的“==references==”一章”,这是甚么意思?谁说harvard referencing等同“文间注”???无论如何,我要说的是,
- 跟据en:Wikipedia:Citing sources:
- 天,harvard referencing并不是指的就是英文的“==references==”一章,英文的“==references==”相当于学术书籍最后所附的“参考书目”或“参考文献”,一般学术书籍既有“脚注”又有“参考书目”,参考书目并不一定用于harvard referencing (文间注),明白了吗?我给你提供的是en:Wikipedia:Guide to layout,是让你看英文的footnotes和references是可以并存的,你看看现在英文维基首页轮展的特色条目en:Inaugural games of the Flavian Amphitheatre就知道footnotes和references到底什么区别和分工了!我提供的资料就是让你知道,我在葛量洪中加入“参考文献”区完全没错,而您却把我加的给删除了。我们争议的导火线是注释中是否可以用“参考前注”的问题,正因为这个问题,我主张加入一个独立的“参考文献”区,这并不是要用harvard refernecing (文间注)格式。—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13:16 (UTC)
- Recommended section names to use for footnotes in Wikipedia are:
- ==Notes==
- ==Footnotes==
- ==References==—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9月25日 (二) 13:27 (UTC)
- 和您沟通真是费了我九牛二虎之力,看来我的表达能力的确明显下降了,我要反省。我要说的,简而言之,就是“注释(notes)和参考文献(references)可以并存,而且功能不同”,是不是很清楚了?我给了那么多参考链接,请您自己去看,然后想想我说的是不是没有道理。谢谢。—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13:39 (UTC)
- 阁下言重了,我明白你要表达的讯息,但一如英文维基的指引,你的提议诚非唯一一种方法,其他人采用维基指引认可的方法,也应给予应有的尊重。—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9月25日 (二) 13:43 (UTC)
- 我没有把您的脚注都删除了,只是另外加了个参考文献区,列出葛量洪的参考书目,这完全是按照格式指引作的,相反,倒是您把我加的参考文献删了,究竟是谁不尊重谁?—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13:49 (UTC)
- 我已重申,阁下的“参考文献”只收录“反复出现的文献”,所有文献尽列方为正确。当然,阁下所提倡的做法正确,但本人在葛量洪条目所使用的格式亦是完全依足指引,完全正确。惟阁下多番看漏“指引”,错误地指出本人所用格式违反指引,而且还要另开段落,张扬地断言“<references /> 不是参考文献 ”,面对这种不尊重他人采取其他正确方针的言论,本人只好表示遗憾。—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9月25日 (二) 14:01 (UTC)
- 我说您格式违反指引,是因为内您使用了“参考上注”这种说法,既然您也认同的确不该使用“参考上注”,那么请问如何解决?如果没有参考文献区,那么您所有的注释都要列出引证文献的全部信息,包括作者、题名、年代、出版社、译者等等,十分冗长,为此,我建议加上参考文献区,以帮助解决这个反复引证的问题。如果当初您反对我是因为想把“所有文献”都列入“参考文献区”,您就不该删除这部分,所以您当初是反对我加入“参考文献”区,这是我们争议的实质。您现在的立场究竟是什么?要求“参考文献区”列出所有文献?还是反对加入“参考文献区”。如果您要求列出所有参考文献,请自便,我不拦着您,如果您反对加入参考文献区,好,我这就把我的编辑全都回退,让您自己解决您的“参见上注”的问题,当然,您要是不想解决,也请自便,我是不愿插手了。—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14:21 (UTC)
- 我没有表示过不应该使用“参考上注”。至于现时的情况,我不是独裁者,现时我们要么应该取繁、取简,还是按编者喜好决定,是方针的问题,应该交由全体参与讨论。而我们之间的编辑冲突,主要是因为诠释英文版方针有异而致。这种差异应该像英文维基般继续存在,还是透过全体讨论,在中文维基达成一个更统一化的共识,也不到我或你来决定。不过,面对现时葛量洪条目的情况,我将在稍后时间作出适当修改。—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9月25日 (二) 14:35 (UTC)
- 好,您怎么说都有道理,我已经把葛量洪回退到您的最后一次编辑,再也不插手了,您爱怎么改怎么改。不用着急,一路走好。—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14:48 (UTC)
- 我没有表示过不应该使用“参考上注”。至于现时的情况,我不是独裁者,现时我们要么应该取繁、取简,还是按编者喜好决定,是方针的问题,应该交由全体参与讨论。而我们之间的编辑冲突,主要是因为诠释英文版方针有异而致。这种差异应该像英文维基般继续存在,还是透过全体讨论,在中文维基达成一个更统一化的共识,也不到我或你来决定。不过,面对现时葛量洪条目的情况,我将在稍后时间作出适当修改。—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9月25日 (二) 14:35 (UTC)
- 我说您格式违反指引,是因为内您使用了“参考上注”这种说法,既然您也认同的确不该使用“参考上注”,那么请问如何解决?如果没有参考文献区,那么您所有的注释都要列出引证文献的全部信息,包括作者、题名、年代、出版社、译者等等,十分冗长,为此,我建议加上参考文献区,以帮助解决这个反复引证的问题。如果当初您反对我是因为想把“所有文献”都列入“参考文献区”,您就不该删除这部分,所以您当初是反对我加入“参考文献”区,这是我们争议的实质。您现在的立场究竟是什么?要求“参考文献区”列出所有文献?还是反对加入“参考文献区”。如果您要求列出所有参考文献,请自便,我不拦着您,如果您反对加入参考文献区,好,我这就把我的编辑全都回退,让您自己解决您的“参见上注”的问题,当然,您要是不想解决,也请自便,我是不愿插手了。—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14:21 (UTC)
- 我已重申,阁下的“参考文献”只收录“反复出现的文献”,所有文献尽列方为正确。当然,阁下所提倡的做法正确,但本人在葛量洪条目所使用的格式亦是完全依足指引,完全正确。惟阁下多番看漏“指引”,错误地指出本人所用格式违反指引,而且还要另开段落,张扬地断言“<references /> 不是参考文献 ”,面对这种不尊重他人采取其他正确方针的言论,本人只好表示遗憾。—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9月25日 (二) 14:01 (UTC)
- 我没有把您的脚注都删除了,只是另外加了个参考文献区,列出葛量洪的参考书目,这完全是按照格式指引作的,相反,倒是您把我加的参考文献删了,究竟是谁不尊重谁?—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13:49 (UTC)
- 阁下言重了,我明白你要表达的讯息,但一如英文维基的指引,你的提议诚非唯一一种方法,其他人采用维基指引认可的方法,也应给予应有的尊重。—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9月25日 (二) 13:43 (UTC)
- 和您沟通真是费了我九牛二虎之力,看来我的表达能力的确明显下降了,我要反省。我要说的,简而言之,就是“注释(notes)和参考文献(references)可以并存,而且功能不同”,是不是很清楚了?我给了那么多参考链接,请您自己去看,然后想想我说的是不是没有道理。谢谢。—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13:39 (UTC)
- 即使要另加参考资料名单,又为何自“选择性”列出?至于有关“Ibid”,我看过“指引”,确有表示不建议使用,因此我同意作出更改。—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9月25日 (二) 13:30 (UTC)
- Reference因该翻译为参考文献,notes应该翻译为注释。只不过在维基编辑里面<references />=notes。—小山 2007年9月25日 (二) 12:46 (UTC)
<references /> 不是参考文献
上面的讨论越扯越远了,我要把一个问题单独提出来,那就是<references /> 不是参考文献,这个区域既可以提供针对性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提供附带说明性文字,因此,现在编辑页面菜单中把这一部分定名为“参考文献”是错误的,缩小了这一区域的功能范围。我要求改正,把它改为“注释”。—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13:25 (UTC)
references的字面意思当然就是参考文献。我比较不喜欢作注释的时候也使用ref标签,理想的情况是有一个专门的注释标签,这样就可以和ref分开。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这样的功能。 Mu©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26日 (三) 02:29 (UTC)
2
Case A | Case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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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型本身算是常见写法(页数之类的细节请不要在这里计较),但过于简化就会容易衍生问题。改善Wikipedia:版面指南等指引、指导写作方法比较确实。—RalfX(议) 2007年9月25日 (二) 14:20 (UTC)
- 天,老大,您说的我都赞成,但看来又要跑题了。我之所以开一个单独的单元,就是要专门讨论<references /> 的命名问题,也就是编辑菜单里的一个自动设置问题。我的论据也很简单,这部分包括附带说明,不只是“参考文献”,而“注释”含义更宽,也更为恰当,至于参考文献是否一并列入这个“注释”部分,还是应该另开一个单独的“参考文献区”,我不想讨论,那又要引出很多争议。希望诸位大哥大姐能够仅仅围绕这个问题发表意见。小弟裸体跪谢。Orz —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14:37 (UTC)
- 应要求再分一节出来。简单地说,不管“<references /> ”这功能取什么名字,只要不能影响到使用者的写作方式,结果是差不多的。—RalfX(议) 2007年9月25日 (二) 14:49 (UTC)
- 您是在推荐方案B吗?是说方案B写到格式指南作为高质条目的标准吗?能不能再观点明确一点?如果是的话,我支持您的观点。—鸟甲 2007年9月25日 (二) 15:01 (UTC)
- 我看请管理员多加一个按钮或一个选项吧。按下或选下后便出现:
==注释==
<references />
这样两派都高兴。--百楽兎 2007年9月25日 (二) 15:30 (UTC)
- 我看请管理员多加一个按钮或一个选项吧。按下或选下后便出现:
- 我认为这个问题有两个方面:
- 编辑问题:对于同一个文献的多次引用,一般学术著作或论文都只有一个标号,不考虑不同页数的问题的话,也就是说同一个著作应该只在注释或参考文献里只出现一次
- 技术问题:对于同一个文献的多次引用(不考虑不同页数的问题),使用<ref>语法的话,应该在第一次引用时用<ref name="自定义名称">王OO,《○×△□》,哇哇出版社。</ref>语法,以后对该文献的引用则直接用<ref name="自定义名称" />就可以。这样在<references />区域就不会出现同一本文献重复多次出现的情况。
像葛量洪,因为引用了一本著作的不同页数,造成的问题,同样可以上面所说这样解决。另一方面,可以考虑的是,技术上是否可以改进<ref>语法,来解决同一本著作的不同页数问题。另外,我也认为“参考文献”的使用要比“注释”多很多。
总的来说,我认为<references /> 区域只应该列出参考文献,注释部分应该单独列出。请参考RNA干扰的参考文献使用方式(看的时候请暂时忽略最后三篇参考文献,因为那三篇为其他用户直接列在文末,不清楚是与文中哪些内容有关,因此暂时无法统一格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26日 (三) 03:44 (UTC)
- ref标签本来是开发出来实现引用(cite)用的,结果现在注释也跟着乱用,非常不好。 Mu
©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26日 (三) 05:20 (UTC)
See also
上面的讨论好长喔。有定论了吗?英文的 See also 应该用“参见”还是“相关条目”?不清楚的话翻译不方便。那Notes、Footnotes、References咧?在版面指南指出相对应的英文段落应该很有帮助。--Chochopk (留言) 2008年2月7日 (四) 00:44 (UTC)
- 过了几年,还是没有定论? --Chochopk (留言) 2011年1月24日 (一) 08:07 (UTC)
内文注解的四个方案
请注意在内文注解的英文维基2009年7月共识共用四种方案,中文维基似乎并无相关方针指引如en:WP:INCITE,若有任何人有兴趣一同翻译并提交社群讨论,本人愿参与。--(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2月28日 (四) 17:40 (UTC)
我认为分为“注释/脚注/尾注/注解”“参考资料/参考文献”“另见/参见”这样三节。LaTeX里面就进行了前两种区分。
- 参考资料:维基常说的来源,对某句话进行标识,指出它来自哪本书,哪个网页。用<ref>产生。
- 注释:对某句话进行标识,提供除参考资料以外的信息,包括注音。如联合国里“1971年,中华民国的席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以及维基百科:可供查证的众多脚注。用<ref group="注">产生。
- 另见:与本条目相关的维基百科条目。
其他内容视条目情况而定,如外部链接、有用的资源、参考书目等等。--Gqqnb(留言) 2013年3月10日 (日) 09:41 (UTC)
维护性模板位置
建议维护性模板摆在最前面,因为它并非条目的一部分,改善后即应删除,摆在最前头可易于识别。--Kolyma(留言) 2013年5月3日 (五) 04:33 (UTC)
- 支持。本来就是摆在最前面啊。。。--Gqqnb(留言) 2013年5月4日 (六) 03:16 (UTC)
成为指引的讨论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3年5月#请求讨论并且将维基百科:版面指南升级成为指引。--Mewaqua 2013年8月23日 (五) 17:50 (UTC)
- 根据此讨论,该讨论过程出现错误,不能作为正式有效的成为方针的讨论,现已退回到先前的非正式状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4年7月7日 (一) 16:58 (UTC)
- (※)注意:“此讨论”在上述连结的日期之后仍有长篇幅讨论,未有在该“昔日版本”显示。--Mewaqua(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12:04 (UTC)
Wikipedia:版面指南的连结章节排序问题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4年3月#Wikipedia:版面指南的连结章节排序问题 --Mewaqua(留言) 2014年5月12日 (一) 12:29 (UTC)
Wikipedia:版面指南的连结章节排序问题
先看一下现在指南对于附录里面的连结章节次序:
- 相关条目
- 注释与参考资料
- 延伸阅读
- 外部链接
- 导航模板
粗体的是我想要探讨的项目。
一般而言,“参考资料”至“外部链接”都是放站外连结,而“相关条目”和“导航模板”则是放站内连结;以现在的排序来看,读起来就会有“先看一节内连、然后两节外连、最后又来一节内连”这种乱象。
敝人的感觉是:“相关条目”和“导航模板”倒是应该放在一起才对,也就是说应该把“相关条目”移到“导航模板”之前,或者把“导航模板”移到“相关条目”之后。不知道大家怎看?--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0日 (五) 09:06 (UTC)
- 我觉得没有关系,而且现在的很多人习惯就是这样摆吧。英语维基百科那边有提到讨论的内容就是了……--KOKUYO(留言) 2013年9月20日 (五) 09:32 (UTC)
- 扒了那边的讨论,好像是为了美观导航模板,内外连结统不统一都没理了。说是习惯的话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说这是“坏习惯”…… --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0日 (五) 09:56 (UTC)
- 页面美感也很重要,导航模板与分类都有外框,摆在一起且置于最后比较好看;再者,分类也是属于站内的关连,导航模板与分类放在一起也很恰当。若为了“严格”遵守由内而外的顺序(不知其必要性何在?)而将“分类”也拉到前面,看起来会很怪异。至于单纯将相关条目移至导航模板之前,一样没有遵守由内而外的顺序,根本是没有必要的调整。因此,我认为维持现况较佳。--Kolyma(留言) 2013年9月21日 (六) 03:46 (UTC)--Kolyma(留言) 2013年9月21日 (六) 03:59 (UTC)
- (?)疑问,“相关条目移至导航模板之前,一样没有遵守由内而外的顺序”,何解?--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3日 (一) 16:55 (UTC)
- “主体”是内,“外部链接”是外,“相关条目”、“导航模板”又是内。--Kolyma(留言) 2013年9月25日 (三) 12:35 (UTC)
- 主体不是连结类的章节,怎能比较?--162.243.18.165(留言) 2013年12月13日 (五) 16:56 (UTC)
- “主体”是内,“外部链接”是外,“相关条目”、“导航模板”又是内。--Kolyma(留言) 2013年9月25日 (三) 12:35 (UTC)
- (?)疑问,“相关条目移至导航模板之前,一样没有遵守由内而外的顺序”,何解?--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3日 (一) 16:55 (UTC)
- (&)建议:不妨将导航模板解读为“具有分类性质的站内连结”,这样的顺序就比较合理了。-Kolyma(留言) 2013年9月21日 (六) 03:52 (UTC)
- 有同感,导航模板的确是个问题。--36.232.213.230(留言) 2013年9月22日 (日) 15:42 (UTC)
- 页面美感也很重要,导航模板与分类都有外框,摆在一起且置于最后比较好看;再者,分类也是属于站内的关连,导航模板与分类放在一起也很恰当。若为了“严格”遵守由内而外的顺序(不知其必要性何在?)而将“分类”也拉到前面,看起来会很怪异。至于单纯将相关条目移至导航模板之前,一样没有遵守由内而外的顺序,根本是没有必要的调整。因此,我认为维持现况较佳。--Kolyma(留言) 2013年9月21日 (六) 03:46 (UTC)--Kolyma(留言) 2013年9月21日 (六) 03:59 (UTC)
- 扒了那边的讨论,好像是为了美观导航模板,内外连结统不统一都没理了。说是习惯的话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说这是“坏习惯”…… --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0日 (五) 09:56 (UTC)
- 见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Layout、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3年5月#这类人肉机器人是否要制止(User:Miffy bunny及其傀儡、IP)。另外,条目有“相关条目”(参见)未必就有“导航模板”,反之亦然。--Mewaqua 2013年9月21日 (六) 03:29 (UTC)
我路过想借问一下,若有人伺机将这些连结章节的排序做更动,差别只是排序与原来的不一样,这样子算不算是种破坏?--36.232.217.114(留言) 2013年9月21日 (六) 17:34 (UTC)
- 导航模板与分类都有外框,而且有些页面模板的数量与规模非常庞大,如果将它们放在外部链接等段落前方会导致读者在阅读时根本不知道模板下方还有东西。我认为原本规定中的顺序符合正常的阅读习惯且已经行之有年,大部分的页面都是遵循这原则排列的,应该继续持续为宜。
- 除非排序的原则经讨论后修改,否则目前的版面指南还是需要遵守的,若有人进行与指南不同的版面移动,虽不见得真的就是破坏行为(说不定只是不懂规定而已,除非是大规模全面性的移动),但看到的人有权力依格式指南的规范将其改回,这点是无庸置疑。--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9月23日 (一) 02:37 (UTC)
- 反过来说,换成是条目的原作者自己写出来就已经不是依照版面指南或格式指南去排序,协助他将其改回依照版面指南或格式指南去排序,这样做还能算是破坏吗?--36.232.217.50(留言) 2013年9月23日 (一) 14:51 (UTC)
- 维基百科的条目又不是由条目作者所拥有,只要修改的方式符合格式指南,怎可能会被视为是破坏?--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9月23日 (一) 16:18 (UTC)
(※)注意一点就是:事实上Wikipedia:版面指南里就有着一些与多数人的习惯违背的地方,例如{{Coord}}和{{小作品}}的摆放位置,所以如果祇是单纯说“习惯”作为不变的理由,其实是不够力的。--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3日 (一) 16:55 (UTC)
- 如果版面指南里面有地方与大部分编辑习惯不合,且其规则的确有不适合之处,请尽量提出来讨论之后进行修正,然后根据指南执行,而不是用“指南里面有些规则不恰当”而不去遵守,否则整个维基百科的格式统一性该如何维护?
- 我个人一向都是使用跟指南一样的位置摆放coord模板,且印象中大部分的页面也差不多都是在那位置(夹在导航模板与分类标签中间),所以此处说的“多数人的习惯”到底是怎样的习惯?指南中提到的小作品模板位置的确与大部分页面不同,但上面有提及原因跟机器人的维护原则有关,所以应该是技术问题而不是习惯问题使然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9月24日 (二) 04:17 (UTC)
- (:)回应,我这里的意思不是说要叫人不遵守,我这里聚焦在应否对指引进行修订,而想说的是不应祇以一句“习惯”来作为修订与否的依据。而正如 阁下提到小作品模板在指引和大部分页面都不同,这跟习惯还是有关的,纵然元原因多归于技术,但至今以我的观察,仍有不少新的小品把{{stub}}放在分类前面(甚至有的巡查员巡到小作品还是照旧的摆),这也很大程度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这样子。故此,“习惯”其实也都不是绝对对的,在这不应单独作为辩解理由。※另参Special:链入页面/Template:Coord,就单看头20个使用的条目,大部份就算信息框没有座标参数都把coord放了在首段。--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4日 (二) 13:14 (UTC)
- 或许换个角度去看,从连结对条目内容的相关程度来看,注解和参考文献是与条目内容有密切关系的(注解对内容有更多的解释,而参考文献是条目内容的证明),但是参见条目通常不会对条目内容本身起到大作用,所以应该先放脚注以引导读者先对内容查证,而不应因为连结的内外性质而先放参见条目来引导读者先看其他条目。这么说的话,比较支持把参见相关条目移下去。--198.199.105.126(留言) 2013年9月24日 (二) 13:44 (UTC)
- 那样用参考文献提示工具就好了吧。个人认为一来就美观来讲一个乃至于多个导航模板放置中间本来就不美观,再者就阅读习惯来讲“参见/相关条目”所提供的功能本来就是预想看到这篇的读者可能接下来很想了解的条目,这样比起来就算没看可能也没有很重大影响的“补充内容”、不能够确保没个人都会对来源有无兴趣的“文句来源”以及通常是书籍列表的“来源列表”与“延伸阅读”跟条目主题就可能远了一些。再者实际上或许会有人真的直接拿条目的“参考文献”段落来了解相关读物,但是我想应该没有人是直接看“参考资料”段落来了解有什么网站跟条目有关联的吧(换句话说了解某某文句的参考资料更有可能是因为条目“ref”会跳跃到后面段落的来源,而并非是一次看“参考资料”段落里数十、百个来源中),这样一来“参考资料”段落就没有必要比“相关条目”还要提前了吧。--KOKUYO(留言) 2013年9月24日 (二) 14:54 (UTC)
- 我说把参见条目移下去啊……这样导航模板不会出现在中间的。还有,参考资料和外部链接通常都会有内容因为方针不许而不能直接写进百科条目里,而这些内容随时就能带出跟条目主题有关的额外资料,反之,参见条目里的连结会引导去别的主题,与参考外连相比则更是与条目主题还要远,所以读者应该更感兴趣于参考外连而不是参见条目才对。还有习惯上理应是把整个条目内容顺著读完才去看页底有些甚么额外资料,谁会有人把内容读完一句之后跳去(或者弹一个框出来)看参考文献而之后再回去内容读下一句那么麻烦?所以依照顺著阅读的原则的话,脚注有必要先放在前面。--198.199.105.126(留言) 2013年9月24日 (二) 16:44 (UTC)
- 所以你在看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会在“注释”段落花好几分钟、且跟看前面条目内容般逐一看完375个资料来源?所以是我与众不同……只有在有疑问时才会点选那几个小数字看参考来源?--KOKUYO(留言) 2013年9月24日 (二) 16:51 (UTC)
- 我说把参见条目移下去啊……这样导航模板不会出现在中间的。还有,参考资料和外部链接通常都会有内容因为方针不许而不能直接写进百科条目里,而这些内容随时就能带出跟条目主题有关的额外资料,反之,参见条目里的连结会引导去别的主题,与参考外连相比则更是与条目主题还要远,所以读者应该更感兴趣于参考外连而不是参见条目才对。还有习惯上理应是把整个条目内容顺著读完才去看页底有些甚么额外资料,谁会有人把内容读完一句之后跳去(或者弹一个框出来)看参考文献而之后再回去内容读下一句那么麻烦?所以依照顺著阅读的原则的话,脚注有必要先放在前面。--198.199.105.126(留言) 2013年9月24日 (二) 16:44 (UTC)
- 那样用参考文献提示工具就好了吧。个人认为一来就美观来讲一个乃至于多个导航模板放置中间本来就不美观,再者就阅读习惯来讲“参见/相关条目”所提供的功能本来就是预想看到这篇的读者可能接下来很想了解的条目,这样比起来就算没看可能也没有很重大影响的“补充内容”、不能够确保没个人都会对来源有无兴趣的“文句来源”以及通常是书籍列表的“来源列表”与“延伸阅读”跟条目主题就可能远了一些。再者实际上或许会有人真的直接拿条目的“参考文献”段落来了解相关读物,但是我想应该没有人是直接看“参考资料”段落来了解有什么网站跟条目有关联的吧(换句话说了解某某文句的参考资料更有可能是因为条目“ref”会跳跃到后面段落的来源,而并非是一次看“参考资料”段落里数十、百个来源中),这样一来“参考资料”段落就没有必要比“相关条目”还要提前了吧。--KOKUYO(留言) 2013年9月24日 (二) 14:54 (UTC)
- 理应就是,读者使用内容时有责任评估内容的正确性。有疑问才去查,没有疑问便不理,万一就是那里有错,那时候别怪任何人啊。--198.199.105.126(留言) 2013年9月26日 (四) 11:24 (UTC)
习惯?
这里先重复一次:不应以“习惯”来作为依据,上面又是把“习惯”搬弄出来讨论,但实际上读者们会采取甚么方式去阅读条目、究竟读者惯常会对哪个部份比较感兴趣等,其实根本没有一个明确结论,所以说“读者应该会有甚么习惯”本身都无几多根据。上面的IP提到顺著阅读的方法,顶多还可以说这是一个比较正确的阅读态度,不过习惯和正确态度又是两回事,我不敢说这是习惯,有几多人会以正确态度来做习惯?这也是一个大疑问,所以还是不要说“习惯”了。
另外,回到正题:“相关条目”和“导航模板”放在一起。事实上这两节所放的内部链接多会跟条目有关,两者功能是相若的(其实“分类”也担当着类似角色,祇不过是多按一下才能看与本条目同类的其他条目),显然就不应该分开。如果还是要说美观的话,那把“相关条目”移到“导航模板”前面应已不会影响美观。而上面也提到了“连结对条目内容的相关程度”这点,敝人认同“注解”、“参考资料”和“外部链接”跟条目主题多有直接关系,“相关条目”反而不及前三者有关(想深一点:其实以至“导航模板”和“分类”也不及“注解”等来得有关)。以此再延伸一点去想,如果把“相关条目”、“导航模板”和“分类”视为条目主题后面的出口,到了“相关条目”就是要告诉读者“所有谈及本条目主题的资讯至此完毕,接下来去看别主题的条目”,这样应该比较合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5日 (三) 11:39 (UTC)
- 恰恰相反,相关/参见条目应该是与本条目有一定相关性,但在条目中又因为主题不同的缘故不方便说的太细或者不好通过内文链接的形式把二者连接起来,这一类的条目才应该放在参见位置。而且参见位置可以有一些对参见条目简短的一句话介绍,或一些简单列表式内容,而这些内容可能也需要参考来源的支持。因此必然需要放到参考和注脚之前。此外,参见系统是传统百科的一种传统功能,最早可以溯源到15世纪。其实对于网络百科全书以及维基百科而言,参见的功能已经弱化了许多,绝大部分的参见都可以通过条目中内链的方式解决(传统百科全书参见的重要作用其实就是干这个的),而维基百科更有在章节开始处用{{参见}},{{主条目}}等模板来实现参见的功能,因此条目正文后面的参见其实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需要。在维基百科基本只有两种情况还会需要用到参见:一是不太方便在条目中用内链/模板方式加入但又有一定相关性的条目(比如该条目非常相关的某列表);二是条目内容较少的时候,参与的编者因为受限于资料/水平等原因,知道应该写哪些内容,但又无法阐述一些相关内容的时候,可以列一些参见条目出来,至少可以告诉读者还有哪些条目与本条目是非常相关的,同时告诉其他编者这个条目还有哪些相关的内容。而导航模板与条目的相关性就差了一些,它只是起到导航作用,严格来说并不属于条目正文的一部分,只是因为html的便捷性,可以把同领域的条目用内链形式列出来,方便读者查找。因此适合放在参考和注释之后,分类之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25日 (三) 12:30 (UTC)
- 说到习惯,经常翻百科全书的读者,当然更习惯于百科全书的版式,网络百科自然也要多少遵从这种习惯,减少读者的不适感。另外,小作品模板这种应该放到分类前面,分类其实不算是条目的一部分。另外,这里的消息说,分类将来会放到别处去,而不放到页面里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25日 (三) 12:43 (UTC)
- 我这里没说相关条目与本条目完全不具相关性,而是说注脚比相关条目更有关。正如上面有人说:“注解对内容有更多的解释”,而反观相关条目,都不会直接阐释条目内容,所以讲相关性怎么都是注解多于相关条目。如果相关条目还要对条列做介绍(不知这有几多必要?),要列明来源也都应该是在那个别主题的条目里吧。--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5日 (三) 12:57 (UTC)
- 另外,假如维基百科一开始是用了别的排版,而现在才去说改为现行的这种,自然又会是不习惯和不适感,所以“习惯”是不成理由的。不然下次有人说要首页改版时,我也要说“已经习惯了,不要改首页”。--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5日 (三) 13:10 (UTC)
- 注解的重要性其实不高,一般都是用在对条目某个次要细节的补充上,如果“被注解”的内容真的重要就应该直接写到条目里。我的理解是相关条目、注释和外部链接都属于对正文的扩展阅读,一个是内链格式、一个是直接打文字、一个是外链格式而已。单论重要性,注释可能还没和内链和外链重要度高……--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25日 (三) 13:22 (UTC)
- 注解讲的次要细节都会是讲回条目内容本身的,但内连相关条目已然脱离了内容,反而主题外的内容比主题里的内容还要重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5日 (三) 13:35 (UTC)
- 两个都不很重要,所以才被作为扩展阅读放到条目底部附录的位置。“相关条目”即使和条目无直接关系,也能有助于读者了解主题的大局背景,而注释只能介绍一个不重要的细节。一个能介绍背景的扩展阅读应当比一个介绍细节的扩展阅读要份量大一些。--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25日 (三) 14:38 (UTC)
- 如此的话,相关条目就更应该与导航模板放在一起。导航模板常常列出条目背后的大主题,更会显示总体大局出来。另在敝人而言,因为读者阅读条目时注意力已集中在内容本身上,所以注解细节就算多么次要都好,其重要性都不该亚于指导内容外的相关条目来分散读者对于内容本身的注意。--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5日 (三) 15:20 (UTC)
- 导航模板而且出于美观原因,一定会放到参考/内链/注释的下面,而且更重要的是其打印不出来;所以剩下的就是排列前面三者的顺序。这三者中,我认为外链应该放到最下面:维基百科内部的资源已经结束了,想继续了解请参观其他网站吧。对于注释,读者是读正文时透过[25]、[41]这样的角标访问的,而不是打开条目专门寻找这个段落的,作为补充正文的注释,其几乎没有单独阅读的价值。同样,“相关条目”内的链接和主题一般没有明显关系,读者如果不熟悉主题,在没看完条目前未必需要这个链接;而导航模板则是和主题显然相关。(外链倒可能有人专门观看,比如会点开条目专门为了找官方站点)然后的问题就是,读者在看完正文后,是希望紧接着看到已经无用的注释,还是趁热打铁阅读扩展条目了。--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25日 (三) 16:00 (UTC)
- 这个论点有矛盾:“维基百科内部的资源已经结束,想继续了解请参观其他网站吧”,而按您的意思是外部链接放在导航模板之前,不过导航模板也是内部的资源,即是说外连出现的时候底下还有内部资源未结束,故根本达不到这个目的。另外是注脚的阅读价值,敝觉得以注的形式来带出条目更深层的资讯还是有必要性及其重要性,而且也不见得注释就一定会在内容里有对应号数位置(别忽略了总体备注,如这个)。最后,正如敝人先前所说:“实际上读者们会采取甚么方式去阅读条目、究竟读者惯常会对哪个部份比较感兴趣等,其实根本没有一个明确结论”,读者在看完正文后会喜欢怎么办,不应成为考虑因素。--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5日 (三) 17:11 (UTC)
- 没看到外部链接下面还有与内容相关的内部链接。我前面说过,如果注释内容真的重要,就应该放到正文中,否则我只能理解为不必要且不重要。比如塔石 (澳门)#备注这个例子,我没看出来其他区的一个体育馆和条目主题塔石区有什么直接关系,放到备注也只是觉得可以顺带一提的缘故吧。如我前面所说,注释和参见都属于扩展阅读性质,比较的应当是扩展阅读的范围,在这个层面上,我认为能提供更广泛信息的参见条目应当比一个只介绍细节的注释要重要。另外我认为如果大多数读者“阅读完正文就喜欢这样”,那这没有理由不考虑,当然您认为证明不了那就算了吧。--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26日 (四) 04:06 (UTC)
- 插个嘴,实际上很多人会把一些不同背景不过内容类似的条目也看做相关,其实也算不了是什么广泛信息,更不用说可以制造大局背景出来。--198.199.105.126(留言) 2013年9月26日 (四) 11:24 (UTC)
- 回个嘴,照楼上的讲法实际上很多注释内容其实有跟没有也没有很重大的关系(例如某某条目明明已经有人物连结了,就是有人会希望添加用注释的方式添加内容),很多文句的参考来源也跟原本条目没有直接关系(如联合国历史跟第二次大战没有直接关系,但我还是把它拿来做为参考来源了)。对了好像都没有人提到,谁说“参见/相关条目”不能够增添注释或者参考资料呢?--KOKUYO(留言) 2013年9月26日 (四) 13:43 (UTC)
- 或者误解了我的意思,我说的关系是指连结对内容的支持程度,参考文献直接支撑内容,所以说它关系密切,而参见条目则不然。我这里不是用连结和条目主题来说这个关系。--198.199.105.126(留言) 2013年9月26日 (四) 14:19 (UTC)
- 回个嘴,照楼上的讲法实际上很多注释内容其实有跟没有也没有很重大的关系(例如某某条目明明已经有人物连结了,就是有人会希望添加用注释的方式添加内容),很多文句的参考来源也跟原本条目没有直接关系(如联合国历史跟第二次大战没有直接关系,但我还是把它拿来做为参考来源了)。对了好像都没有人提到,谁说“参见/相关条目”不能够增添注释或者参考资料呢?--KOKUYO(留言) 2013年9月26日 (四) 13:43 (UTC)
- 用打印版本来说也不对,如果要印在纸上给人看的话,一般都是因为要在不能连上来的场合才需要预先把条目印在纸上;而在纸上阅读时候,注解的描述还好可以看,但所有的连结(不论是外连还是内连)都不能点进去看而变得没用。而塔石 (澳门)#备注这个例子,实质上不是顺带一提,对于一些本身就对主题有一知半解的人,就会以为条目漏了东西没写,而这个备注就正正发挥了对主题的澄清功用,以免读者误解;敝认为透过注解来引导读者正确解读条目也是十分重要的,而不是说重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在条目内文里。
另外,上面另有说“相关条目”能不能用参注这一点,实际上如果真的要为特定的条目进行介绍,也该是在条目正文里采取摘要来写,而不是在“相关条目”,因此继而就没有标注的必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7日 (五) 18:36 (UTC)- 你有看到“由于相关条目所提供的条目连结其内容关联性有时难以马上明白、或者是属于某领域的专业术语,这时编辑者可以在后头提供简短注释说明。”这段吗?我想在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的“参见”段落中加入“可再生能源与减缓气候变化:IPCC于2011年提交的特别报告”这种写法,维基百科从来没有说不行吧?那么我细心地在“简短注释说明”后方添加参考来源有何不可?--KOKUYO(留言) 2013年9月27日 (五) 18:54 (UTC)
- 对不起,这下漏了。不过也没这必要,这是要连结的目标条目里的责任,即是做参考应当是在目标条目里而不是本条目。--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7日 (五) 19:05 (UTC)
- 我想在条目理借此证实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有错?还是说你所谓的必要跟不必要也只不过是自己的习惯问题而已?--KOKUYO(留言) 2013年9月27日 (五) 19:42 (UTC)
- “简短注释说明”就应该跟目标条目里的内容有所对应,所以这些关系证明应当就已经在目标条目里。这不是习不习惯的问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7日 (五) 20:14 (UTC)
- 我笑了,“参见”只需要条目之间有一定程度的关系,应该没有要求过要前面段落提及过了才能放入相关条目段落中吧。还有即便是前面提及到,我想要前面条目内容的内容是介绍彼此之间的关联,后面再放一个不同的来源证明其性质难道也不行吗?--KOKUYO(留言) 2013年9月27日 (五) 21:13 (UTC)
- “简短注释说明”就应该跟目标条目里的内容有所对应,所以这些关系证明应当就已经在目标条目里。这不是习不习惯的问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7日 (五) 20:14 (UTC)
- 我想在条目理借此证实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有错?还是说你所谓的必要跟不必要也只不过是自己的习惯问题而已?--KOKUYO(留言) 2013年9月27日 (五) 19:42 (UTC)
- 对不起,这下漏了。不过也没这必要,这是要连结的目标条目里的责任,即是做参考应当是在目标条目里而不是本条目。--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7日 (五) 19:05 (UTC)
- 即便不能不能点进去看,也能“依照给出的条目名打印出来在纸上看”不是?外部链接我印象中,打印出来文字后面会用括号给出URL的。如果认为防止读者误解很重要,而编者没有能力整合到prose中说明,那这种暗示额外事实的内容应该放到正文中的“杂项”(Trivia)段落,而不是方脚注的注释段落。至于相关链接,如果在内文中已经作出链接,则相关条目这里就不允许再重复出现这个链接;而能出现的则是大家认为合适,但没有能力整合进正文的链接,只不过对于一个内容充分的条目,这类情况比较少罢了。--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28日 (六) 05:18 (UTC)
- 也没几多用,就算您在纸上看到了条目名和URL也都是不能点进去,最终还是要等到能连线的时候看;而在等到之前,正文和注解描述都已先在纸上读完一遍;在纸版上更能看出注脚比连结有更高的可读性。另外,此注又不同彼注,我所指的备注会针对内文本身,但是杂项备注多不会回头针对内文才视为额外,故又是两个不同概念。--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30日 (一) 04:04 (UTC)
- 导航条目一般只有几行,而脚注多是以页论数的,即使不打算看相关条目,也就是一眼扫过的事,但看相关条目的人跳掉几页脚注就很痛苦了,就可读性而言,相关条目前置也是利多于弊的。另外我一直强调的是,放到附录注释中的文字对条目主题都是“不重要”的,本身就没必要让读者特意去读,注释是,相关条目也是(真的需要让读者去读的“注释”应该放到正文中的杂项段落)。说更简单点,两个都不很重要的东西,一个提供广泛背景,一个提供具体细节,我认为前者更有扩展阅读的价值。--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30日 (一) 06:11 (UTC)
- 绝对重要,读者误读内容自然便不能正确了解主题,所以更有必要让读者特意去读(当然他喜不喜欢读又是另外一回事,但这不应考虑)。而前面也说过,提供广泛背景是导航模板的功用,而不是相关条目,上面已经有人说了相关条目事实上都是不同背景的,价值也自然来不及注解直接针对内文。--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30日 (一) 06:27 (UTC)
- 造成读者解读错误是编者自己没有能力把话说清楚,怨不得其它;而如果是指“常见的错误说法”,就应该在正文中说明,而不是放到脚注。导航模板提供的是显然相关的条目;而没有直接关系,但有联系的内容会放到相关条目中——比如勇者斗恶龙和Final Fantasy并称为日本两大RPG,但导航模板不可能提供这个联系。--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30日 (一) 08:50 (UTC)
- 敝不见得重要的事情就必定要纳入条目内文中(至少不见得这种用注脚方法会是暂时性的措施),既然不能在正文里解释的重要事项自然就要交付注脚来尽最后的解释能力,而不应说正文写不了就是编者无能。而相关条目,既然都已经说到没有直接关系的话,再加上相关条目不会回去针对内文,那更加没理由把它的重要性凌驾于会针对内文的注解、以至参考资料。--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30日 (一) 09:45 (UTC)
- 我的意思是WP:TRIVIA放在相关条目前面,WP:FN放在相关条目后面,一个条目可以同时出现“备注”和“注释”。另外至于相关条目,我的意思是不直接相关但又紧密联系,而非完全无关。您认为“DQ8的菜单是图示而非文字”这个脚注,和能展示“FF受DQ影响”的最终幻想条目,您认为哪个为主题勇者斗恶龙系列(不是条目正文)提供更多的信息?--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30日 (一) 10:32 (UTC)
- 我这里的“备注”事实上就是为文章补充注释的一种方法(另见WP:FN#把注脚分组),而不视为杂碎的备注。还有要注意的是多不就代表重要,先前说过“读者阅读条目时注意力已集中在内容本身上,所以注解细节就算多么次要都好,其重要性都不该亚于指导内容外的相关条目来分散读者对于内容本身的注意”,如果“DQ8的菜单是图示而非文字”这句是真真正正对应DQ的内文而作出的解释的话,自然重要过引导读者离开DQ内容。--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30日 (一) 11:11 (UTC)
- 如果您强调注释是为“文章”补充的话,那我不得不说,相关条目也属于文章的一部分了,因为其传达了相关条目和主题有关的内容,只是形式是条目列表而已,而且相关条目上也可以打脚注。注释是放在页面底部或者书籍最尾部,这个没什么异议吧?我定义的重要是缺失会对主题理解造成影响,比如不写塔石体育馆的注释,也没有人会理解成“因为条目中没有提到塔石体育馆,所以体育馆在塔石”。所以我说相关条目和注释“都不重要”。至于DQ9(DQ8打错了)的例子,FF条目恰恰能从它的角度介绍DQ的影响(FF受DQ影响,同为日本老牌RPG),而不是您所说的无关;相关条目只能列出有关的内容。相反,某注释提供的只能算DQ9条目的重要内容,缺少这个注释读者不会有什么损失。出于可读性考虑,把相关条目放到脚注前面更便于阅读,我之前说过了。如果咱们谁也说服不了谁的化,那还是维持现状吧:p--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30日 (一) 12:25 (UTC)
- 我这里的“备注”事实上就是为文章补充注释的一种方法(另见WP:FN#把注脚分组),而不视为杂碎的备注。还有要注意的是多不就代表重要,先前说过“读者阅读条目时注意力已集中在内容本身上,所以注解细节就算多么次要都好,其重要性都不该亚于指导内容外的相关条目来分散读者对于内容本身的注意”,如果“DQ8的菜单是图示而非文字”这句是真真正正对应DQ的内文而作出的解释的话,自然重要过引导读者离开DQ内容。--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30日 (一) 11:11 (UTC)
- 我的意思是WP:TRIVIA放在相关条目前面,WP:FN放在相关条目后面,一个条目可以同时出现“备注”和“注释”。另外至于相关条目,我的意思是不直接相关但又紧密联系,而非完全无关。您认为“DQ8的菜单是图示而非文字”这个脚注,和能展示“FF受DQ影响”的最终幻想条目,您认为哪个为主题勇者斗恶龙系列(不是条目正文)提供更多的信息?--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30日 (一) 10:32 (UTC)
- 敝不见得重要的事情就必定要纳入条目内文中(至少不见得这种用注脚方法会是暂时性的措施),既然不能在正文里解释的重要事项自然就要交付注脚来尽最后的解释能力,而不应说正文写不了就是编者无能。而相关条目,既然都已经说到没有直接关系的话,再加上相关条目不会回去针对内文,那更加没理由把它的重要性凌驾于会针对内文的注解、以至参考资料。--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30日 (一) 09:45 (UTC)
- 造成读者解读错误是编者自己没有能力把话说清楚,怨不得其它;而如果是指“常见的错误说法”,就应该在正文中说明,而不是放到脚注。导航模板提供的是显然相关的条目;而没有直接关系,但有联系的内容会放到相关条目中——比如勇者斗恶龙和Final Fantasy并称为日本两大RPG,但导航模板不可能提供这个联系。--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30日 (一) 08:50 (UTC)
- 绝对重要,读者误读内容自然便不能正确了解主题,所以更有必要让读者特意去读(当然他喜不喜欢读又是另外一回事,但这不应考虑)。而前面也说过,提供广泛背景是导航模板的功用,而不是相关条目,上面已经有人说了相关条目事实上都是不同背景的,价值也自然来不及注解直接针对内文。--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30日 (一) 06:27 (UTC)
- 导航条目一般只有几行,而脚注多是以页论数的,即使不打算看相关条目,也就是一眼扫过的事,但看相关条目的人跳掉几页脚注就很痛苦了,就可读性而言,相关条目前置也是利多于弊的。另外我一直强调的是,放到附录注释中的文字对条目主题都是“不重要”的,本身就没必要让读者特意去读,注释是,相关条目也是(真的需要让读者去读的“注释”应该放到正文中的杂项段落)。说更简单点,两个都不很重要的东西,一个提供广泛背景,一个提供具体细节,我认为前者更有扩展阅读的价值。--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30日 (一) 06:11 (UTC)
- 也没几多用,就算您在纸上看到了条目名和URL也都是不能点进去,最终还是要等到能连线的时候看;而在等到之前,正文和注解描述都已先在纸上读完一遍;在纸版上更能看出注脚比连结有更高的可读性。另外,此注又不同彼注,我所指的备注会针对内文本身,但是杂项备注多不会回头针对内文才视为额外,故又是两个不同概念。--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30日 (一) 04:04 (UTC)
- 你有看到“由于相关条目所提供的条目连结其内容关联性有时难以马上明白、或者是属于某领域的专业术语,这时编辑者可以在后头提供简短注释说明。”这段吗?我想在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的“参见”段落中加入“可再生能源与减缓气候变化:IPCC于2011年提交的特别报告”这种写法,维基百科从来没有说不行吧?那么我细心地在“简短注释说明”后方添加参考来源有何不可?--KOKUYO(留言) 2013年9月27日 (五) 18:54 (UTC)
- 插个嘴,实际上很多人会把一些不同背景不过内容类似的条目也看做相关,其实也算不了是什么广泛信息,更不用说可以制造大局背景出来。--198.199.105.126(留言) 2013年9月26日 (四) 11:24 (UTC)
- 没看到外部链接下面还有与内容相关的内部链接。我前面说过,如果注释内容真的重要,就应该放到正文中,否则我只能理解为不必要且不重要。比如塔石 (澳门)#备注这个例子,我没看出来其他区的一个体育馆和条目主题塔石区有什么直接关系,放到备注也只是觉得可以顺带一提的缘故吧。如我前面所说,注释和参见都属于扩展阅读性质,比较的应当是扩展阅读的范围,在这个层面上,我认为能提供更广泛信息的参见条目应当比一个只介绍细节的注释要重要。另外我认为如果大多数读者“阅读完正文就喜欢这样”,那这没有理由不考虑,当然您认为证明不了那就算了吧。--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26日 (四) 04:06 (UTC)
- 这个论点有矛盾:“维基百科内部的资源已经结束,想继续了解请参观其他网站吧”,而按您的意思是外部链接放在导航模板之前,不过导航模板也是内部的资源,即是说外连出现的时候底下还有内部资源未结束,故根本达不到这个目的。另外是注脚的阅读价值,敝觉得以注的形式来带出条目更深层的资讯还是有必要性及其重要性,而且也不见得注释就一定会在内容里有对应号数位置(别忽略了总体备注,如这个)。最后,正如敝人先前所说:“实际上读者们会采取甚么方式去阅读条目、究竟读者惯常会对哪个部份比较感兴趣等,其实根本没有一个明确结论”,读者在看完正文后会喜欢怎么办,不应成为考虑因素。--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5日 (三) 17:11 (UTC)
- 导航模板而且出于美观原因,一定会放到参考/内链/注释的下面,而且更重要的是其打印不出来;所以剩下的就是排列前面三者的顺序。这三者中,我认为外链应该放到最下面:维基百科内部的资源已经结束了,想继续了解请参观其他网站吧。对于注释,读者是读正文时透过[25]、[41]这样的角标访问的,而不是打开条目专门寻找这个段落的,作为补充正文的注释,其几乎没有单独阅读的价值。同样,“相关条目”内的链接和主题一般没有明显关系,读者如果不熟悉主题,在没看完条目前未必需要这个链接;而导航模板则是和主题显然相关。(外链倒可能有人专门观看,比如会点开条目专门为了找官方站点)然后的问题就是,读者在看完正文后,是希望紧接着看到已经无用的注释,还是趁热打铁阅读扩展条目了。--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25日 (三) 16:00 (UTC)
- 如此的话,相关条目就更应该与导航模板放在一起。导航模板常常列出条目背后的大主题,更会显示总体大局出来。另在敝人而言,因为读者阅读条目时注意力已集中在内容本身上,所以注解细节就算多么次要都好,其重要性都不该亚于指导内容外的相关条目来分散读者对于内容本身的注意。--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5日 (三) 15:20 (UTC)
- ┌───────────────────────┘
- 如果要很好的表达两个条目的关联性,事实上更应采取Wikipedia:摘要格式在正文里介绍,而不是用相关条目以条列的方式来做(比如说在DQ开一个“与FF的关系”或者“对后续的影响”诸如此类的章节而后讲一些影响,而不是到最后才写“FF:一个受到DQ影响的作品”这句没内涵的话;类似的做法有GTA3#继作),如果祇是拨调到相关条目,那就正正说明了连结项目本身就没条目正文那般的价值,继而更不能视为是文章的一部份,自然也没放注脚的必要。而讲到可读性,同样会带出相关条目的{{See also}}也都因为不可点进去读而不会印的,故相关条目本来就不应该出现在打印版本(因为就算给您看到了条目名也看不了条目内容,而导航模皮也是列出有关的连结都不会印),更遑论有可读性。另外,当然您可以说注脚和相关条目都不重要,但是两者之中还能比较一个重要的;塔石 (澳门)#备注就算没人会像您那般的理解,但至少都会有一知半解的人疑问“为甚么没有了体育馆?”,所以忽略这种注解并没有甚么影响或损失?敝人不敢苟同。最后,这里是要综合所有理由来评估,而不是重于谁说得服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30日 (一) 14:47 (UTC)
- 如果条目完成的确是应该在正文中介绍,但没完成的条目呢,编者不能放一个条目告诉读者,其它条目能获得信息?至于有一半人关心“为甚么没有了体育馆?”,那这内容就应该放到正文领域介绍,而不是归属附注的注释区域介绍。如果您认为这内容很重要,但没有能力整合进prose,就应该放在正文的TRIVIA段落,等有能力的人整合为prose。
- 相关条目只有几行字,无论是网页版本还是打印版本,跳掉几行字都是很容易的事情,最差也不会影响注释的可读性;但是反过来就不是如此。导航模板是固化的,不一定所有条目之间都有很强的关系;但相关条目则可以选择放入,在条目未完成的时候,我不认为,“最终幻想-和勇者斗恶龙皆为日本著名的RPG系列”这个说明的信息量会弱于一个脚注(即使没有链接),而且这个简短也可以给一个来源:P。至于塔石体育馆,或许塔石周围还有名字带这两个字,但不属于这个地点的事物,这完全可能一并整合到正文中。
- 备注(TRIVIA)再不讨喜,也是正文内容,我不会因为它没有被整合进正文(即杂项)而说不重要,只是组织上需要改进而已。脚注虽然可以避开TRIVIA这个难听的称呼,但里面的内容只能算附注,就算是重要的信息放这也给埋没了。两附注比重要性没啥意义,脚注放到条目脚部,该干啥干啥便是。如果又不能把条目整合进正文,又拒绝暂时放入备注章节,把内容放进附录还不允许其他人理解为不重要信息,那我没什么说的了。--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30日 (一) 15:36 (UTC)
- 那么编者更应该去先完成条目,反而要规则去迁就未完成的内容本来就已经不合情理,而且在相关条目里列出简短说明的原意是“有时难以马上明白”,但是您提出的那种是“因为前面该要解释的没有解,所以要在相关条目里解释”,就已经违背了这个原意。还有都是这句:重要内容不见得就一定要整在正文里。
- 还有这里的“可读性”是指章节提供到有多重要的资讯,而不是指章节容不容易找到出来阅读。您这种是“易读性”,而这性质最终还是要归于“读者会采取甚么方式去阅读条目”这个问题上,但都是这句:这没有一个明确结论;凭甚么来说读者很容易跳过相关条目?难道祇是因为它祇有仅仅两三行?那其实也都可以说:“虽然祇是几行,但已够影响读者在此离开条目而不再继续”,所以又是没根据的说法。而我则不认为提供多量的讯息就等于很重要,反而是重于它能不能针对内容本身,否则的话它的讯息有几多几强大其实也都是空谈。“最终幻想-和勇者斗恶龙皆为日本著名的RPG系列”这类的话,至少看不出这如何针对本文。而前面也说过,在目标要连结的条目内文里理应把所有证明全部做完,在本相关条目里又再证明会是多馀。再者,这做法又会有一个定位上的问题,举个例:“条目B:与条目A有关[n]”,那到底是想指示读者去看条目B,还是去看[n]?至于塔石 (澳门)#备注,既然不属于这个地点,怎么可以整合?
- 事实上注脚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让编者补充细节之馀,也不影响行文的聚焦,让版面显得更整齐”,所以说这种做法还需要再改进?亦非必然。而把Notes(备注)都比成是Trivia那般并不恰当,其重点也是在于能不能针对内容本身,Trivia显然就不像Notes来得具针对性,就不应把它们的重要性并论,更不可看成用注脚来规避Trivia。而就算把重要信息放在注脚也好,也不见得是埋没,起码不至于不能看;而信息不重要的话自然也不会放到附注里。--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10月1日 (二) 03:12 (UTC)
- 首先说一下,相关条目不是在迁就,那本来就是附加的东西,我没说因为相关条目写了正文就可以不写。反倒是因为暂时不能写成prose形式,就先拒绝读者添加list格式信息,这样不好吧?“因为前面该要解释的没有解,(但最终幻想和勇者斗恶龙事实上就是有关系,然而从条目中)难以马上明白,所以要在相关条目里解释”,您说的这两者并不矛盾。
- 至于可读性,我没说删您内容,放前放后都可读;但是把脚注放前却严重影响了易读性。“条目B:与条目A有关[n]”,我是指示读者读B,相对于作为正文的B,注释[n]是不重要的。(我指的是例子中“与条目A有关”是一句具体的理由)
- 至于最后一点。行文聚焦的是大体以及重要细节,次要细节不需要行文聚焦所以放到脚注。通过媒介可以将事物联系起来,大炮台山本身不属于塔石,但因为临近关系可以联系起来,这个联系受到大家的认可,条目中就应该提到。叫塔石的事物有很多,可以通过“同名”和澳门的塔石联系起来,但大家不认可这种联系,所以叫做“没有关系”。至于塔石体育馆和塔石,“塔石体育馆由于名称和塔石有关,所以会被人认为在塔石”,这本身就没有偏离塔石这个主题。如果有很多人有这个错误认识,这就值得行文聚焦,完全可以写到正文中;如果一知半解的人只是个别,那大家不重视,维基百科又有什么理由来认为它重要呢?--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10月1日 (二) 05:01 (UTC)
- 注意是“有时难以马上明白”,说得是“有时”就意味着是一些比较罕见特殊的例外,比如说内文已经介绍了都很难让人明白。如果仅因为前面没有解,我不见得这有几多特殊来达成这种有时来做。(不过做不做简单说明这其实不是重点,在后面↓)
- 正如之前说过,“易读性”还是要归于“读者会采取甚么方式去阅读条目”这个本来就已经没有明确结论的问题上,而且我不见得就算很难找到相关条目对于理解内文本身有几多影响(又或者说就算不了解别的条目跟本条目有何关系,也不甚影响了解本条目主题本身),所以其易读性其实无甚考虑的必要。而既然来源[n]是不重要的,(↑对应回前面)就算让您在相关条目附了简短说明,还要说来源就已经多馀,所以也成不上把相关条目要放在注脚之前的理由(因为都指示了去看条目B来证实,而不是去查[n])。
- 至于重要性的问题,敝人没说过注解的描述如同条目行文般很重要的去聚焦,是说“会针对内文本身的注解(次要细节)”比“不会针对内文本身的相关条目”更为重要。“塔石体育馆由于名称和塔石有关,所以会被人认为在塔石”并不对,事实上应该是说“塔石体育馆纯粹与塔石区同名”,体育馆的命名跟塔石的渊源丝毫没有关,“名和某一样”与“名和某有关”这两个概念不能搞混,也就是不同题目,自然即使受人重视也不应放在正文介绍,而是注脚。--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10月2日 (三) 19:43 (UTC)
- “不见得这有几多特殊来达成这种有时来做”这句话我是赞同的,因为很少有完成的条目需要这样做,所以很多条目的相关条目段落是不会出现的。但终归还是有个别条目如此,所以总要有个位置放不是?前面条目没有写完也不是禁止在相关条目中放连结的理由。
- 读者的阅读顺序或许没有结论,但相关条目放到前面方便阅读是有结论的,不考虑易读性是因为说明不了,但既然能说明易读性为什么不做呢?另外我的观点一直是多馀的东西放下面,注脚对相关条目多馀,所以放到相关条目的下面,至于具体放不放就是编者的事情了。
- 至于有关无关的问题,我想我没有搞混,而是我们说的不是一个意思。您说的塔石体育馆和塔石“无关”,指的是二者在名称出处上无关,但我说的“有关”就是“塔石和塔石体育馆名称一样”的关系。塔石条目不会介绍塔石体育馆能容纳多少人,因为人们联系不到一起,但您也说过,人们就是把二者名称联系到一起则是事实。所以我的意思是,如果这个信息真的重要,您也应该”体育馆的命名跟塔石的渊源丝毫没有关“这句话放到正文,因为这句话的确出现了塔石,不是么?--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10月3日 (四) 02:57 (UTC)
- 禁不禁止简短说明并不是这里的重点。
- 不考虑相关条目的易读性,之前提过它本身就没有甚么可读性可言,就算方便了人家去看,但人家却未从中了解,那为甚么还要为它做方便?我这里的多馀并不是基于重要性来说,而是功用上的重叠,所以说禁不禁止做简短说明并不重点,而是即使有简短说明也无甚做来源[n]的需要(B和[n]都有让人查验的功用,但B才是要指示的),故也便不是把注脚放在相关条目下面的理由。不过如果要以重要性来说多馀,既离开条目又不针对内文的相关条目背景,比还能针对内文的注解细节,相关条目则更多馀。
- “联想到它们有关”和“本质上它们有关”也要分开,正文应当祇针对本质,大众会怎样去想都还是较次要的(但不是说它到像Trivia那般不重要),所以即使有其重要性仍祇应放在注解而不应放在正文。--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10月7日 (一) 09:41 (UTC)
- 两个都不很重要,所以才被作为扩展阅读放到条目底部附录的位置。“相关条目”即使和条目无直接关系,也能有助于读者了解主题的大局背景,而注释只能介绍一个不重要的细节。一个能介绍背景的扩展阅读应当比一个介绍细节的扩展阅读要份量大一些。--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25日 (三) 14:38 (UTC)
- 注解讲的次要细节都会是讲回条目内容本身的,但内连相关条目已然脱离了内容,反而主题外的内容比主题里的内容还要重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5日 (三) 13:35 (UTC)
- 注解的重要性其实不高,一般都是用在对条目某个次要细节的补充上,如果“被注解”的内容真的重要就应该直接写到条目里。我的理解是相关条目、注释和外部链接都属于对正文的扩展阅读,一个是内链格式、一个是直接打文字、一个是外链格式而已。单论重要性,注释可能还没和内链和外链重要度高……--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25日 (三) 13:22 (UTC)
- 另外,假如维基百科一开始是用了别的排版,而现在才去说改为现行的这种,自然又会是不习惯和不适感,所以“习惯”是不成理由的。不然下次有人说要首页改版时,我也要说“已经习惯了,不要改首页”。--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9月25日 (三) 13:10 (UTC)
这里总结一下,把相关条目移到外部链接和导航模板之间,因为:备注能为条目内文作更进一步的解释,而参考资料则为条目内文验证,归类为针对条目内文;延伸外部链接由于指引规定都应与条目主题有关;相关条目和导航模板都是离开条目主题的,归类为不针对内文和主题;是故应把能针对本身的东西放先。而现在版面指南的注5则应予放弃,因为是基于哪里人就要用哪东西的谬论以及无定论的习惯。至于前次讨论里面,显然支持相关条目前置者均无提出任何实质理据,反而见到相关条目放后则有较有理。最后,大家还有没其他理由?--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3年10月17日 (四) 06:38 (UTC)
- 反正对于一个坚持己见的人来讲,别人的道理都不是实质理据就是了。我想包含我在内很多人都已经讲了为甚么“参见/相关条目”应该是放在前方,还是说你想要继续讨论也不是不行。--KOKUYO(留言) 2013年10月18日 (五) 16:39 (UTC)
- 如果要我提出我的理据也行(不过我想你也会很快想出反对的说法,并且马上把我的讲法说成是没有“理据”的话),还有我不觉得你目前提出的理据又有多少明确的依据支持:--KOKUYO(留言) 2013年10月18日 (五) 19:03 (UTC)
一、附录段落使用情况:
1.“作品列表”:条目人物的书籍、音乐、电影、绘画、舞蹈或者是建筑设计,但是受到编辑习惯的影响这部分可能是点列式内容或者是表格式内容。
2.“相关条目”:与该条目有著密切关系的维基百科条目,主要功能是在读者读完整篇条目后提供之后可能会有兴趣继续浏览的条目。在正常情况下连结的条目本身应该要与条目主体保持密切关系,有时候也可以提供必要的简短介绍。
3.“补充内容”:补充条目段落的内容(可能是轶闻、关于某件事情的详细等),在通常情况之下即便没有也不会影响条目整体的阅读性,另外在一般浏览器上浏览时便有悬停介绍。
4.“文句来源”:提供条目文句的外部网站出处以便供读者参考,在读者选择单纯阅读内文时并不会使用之(也就是除非要确认正确性或者前往了解内容来源,否则并不会使用之),同样在一般浏览器上浏览时便有悬停介绍。
5.“来源列表”:以点列的方式列出参考来源,在过去一些维基百科中常常会将这样写法作为充足的参考来源依据。
6.“延伸阅读”:由编者推断读者可能有兴趣之读物并且以点列式的方式呈现。
6.“外部链接”: 由编者判断提供推荐的网站连结,有时候也可以提供必要的简短介绍。
7.“导航模板”:引导读者前往根条目有所关联的条目,其中包括{{Navbox}}(以类似分类/列表的方式列出相关条目)与以{{Start}}和{{End}}(推测读者对于前后任人物条目有所兴趣提供之连结)等。
二、为甚么附录段落应该置于后方:
主要是基于阅读习惯问题、逻辑性、实用性、以及阅读流畅性问题。其中就传统资料中,一般也是会将“补充内容”、“文句来源”、“来源列表”、“延伸阅读”至于页面下方或者是文章最后方,同时亦不会将这些内容视为正文看待,而仅仅是作为补充资料、参考资料以及延伸阅读。而由于维基百科其本身属于网页之影响,因此可以借由“<ref></ref>”的方式统一将“补充内容”与“文句来源”呈现在同一个段落中,而为了不妨碍正文的浏览性而将其整理到条目页面后方统整。
三、“作品列表”为甚么应该放在附录最上端:
主要是基于和条目间的关系与阅读流畅性问题。首先通常是可以预测到读者会对于条目所指人事物的作品有所兴趣,因此提供作品列表统整在其后有助于读者在读完整篇文章后,能够很快地接受其作品而不会有所排斥感。而实际上亦有人将“作品列表”视为条目正文看待,不过也有人会选择将关联作品放置在“相关条目”处。
四、“补充内容”和“文句来源”为甚么要排在一起:
主要是基于页面整体美观问题。“补充内容”和“文句来源”通常都是使用“<ref></ref>”并进一步呈现之,而其呈现的效果明显与在后方附录段落中经常使用的点列式内容不同,所以应该排在一起力求工整。
五、“来源列表”为甚么要置于“文句来源”之后:
主要是基于实用性以及阅读习惯问题。通常哈佛式脚注仅会在“文句来源”处提供简单的作者、日期与页数内容,而更多内容往往会在“来源列表”中呈现。然而就如同阅读传统资料一般,这类来源列表往往是会放置在最后方处供人调阅。而实际上如果将“文句来源”放置在“来源列表”之后的会,将会使得读者在“文句来源”段落处按下连结页面将会往上前往对应的来源资讯,而这对于一般阅读习惯是明显相异的。
六、“延伸阅读”为甚么要置于“来源列表”之后:
主要基于关联性问题。实际上“延伸阅读”为编者所提出推荐的书籍/资料内容,因此相较于跟条目内容有一定关系的“来源列表”相比应该要放置在其后。
七、“外部链接”为甚么要作为附录最后一个段落:
主要基于维基百科之间关连性以及逻辑性问题。实际上“外部链接”为编者所提出推荐的网站内容,因此相较于跟条目内容有一定关系的其他段落(“作品列表”、“相关条目”、“补充内容”、“文句来源”、“来源列表”)相比应该要放置在其后,而和“延伸阅读”相比“外部链接”属于让人前往其他非维基百科内部网页接受更多资料的段落(包括“文句来源”、“来源列表”、“延伸阅读”亦有可能连结到维基百科中的书籍条目),因此应该要置于“延伸阅读”之后。
八、“导航模板”为甚么置于最后方:
主要是放在条目中并不实用、统一整理以及基于阅读流畅问题。首先在情况指合理的情况下维基百科内文之中不应该出现{{Navbox}}、{{Start}}和{{End}}等导航模板,而应该是以文章的方式呈现条目内容,而在实际印刷时导航模板将不会印出。而接继前者之论点,由于“导航模板”本身不应该视为条目正文并且视为只有维基百科网站上才看得到的功能看待,因此将其统一放置最后方可以方便整理。最后通常{{Navbox}}可能是以各种宽度跨越页面、{{Start}}和{{End}}也是置中,然而在浏览时应该力求连贯,因此导航模板在正常情况下不应该放置在中间。(同理我们也不应该随意将图片过度放大,甚至还放置中央而将两边留空)
九、为甚么“相关条目”应该放在“<ref></ref>”系统之前方,而不应该放在条目最后方:
从段落性质来看,“相关条目”本身属于一种特属于维基百科的方式(因为仅有可以相互连结的网页才能够实现这功能,一般纸本上并无法发挥其全部功效),由于其功能是要促使得刚读完整篇条目之读者能够马上接继读下一篇维基百科内部的条目,通常的情况下所连结的目标条目必须与该条目存在著一定的关联(例如钓鱼台和钓鱼台列屿主权问题)或者相似度(例如韩亚航空214号班机空难和英国航空38号班机事故)。这使得“相关条目”在置于紧接条目正文处时,可以合理推断读者在迅速前往下一篇维基百科条目时并不会有所阻碍。但相对的“<ref></ref>”系统(至少先就“文句来源”来看)部分,这两个段落实际上只跟条目内容中某个小段落乃至于某一句有所关连,读者使用时也应该是配合前面正文使用之(除非是想从该段落随意挑有兴趣的标题连结到其他网站),因此至少可以推测读者单独只看“文句来源”而不在看其他内容的机率已经属于小众(特别是如果来源数到达数百个时应该会更少人会如此逐一阅读每个来源,因为该段落也只不过就是有著许多参考资料的段落而已);二来就与维基百科的关联性来看,“补充内容”尽管可能还能够与维基百科有所关联,“文句来源”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都是要读者前往某个网页或者亲自寻找某本书籍或者报告,实际上跟维基百科整体的关联性便大幅降低许多。进而从放置位置对于彼此影响来看,如果“相关条目”放在“<ref></ref>”前方的话,以现有的机制通常我们是会限制“相关条目”段落所连结条目,因此即便是发展完整的条目内容也不会有“相关条目”该段落所占空间过大的情况(如果有也应该是以其他方式缩减空间或者或者删除条目连结)。因此即便真的有人是会逐一浏览两者段落的内容,但是将其放置于“相关条目”后方对于真的要逐一阅读“补充内容”或者是“文句来源”段落也不会有严重之影响,同时还能够顾虑到阅读完条目正文后可以让读者紧接前往其他条目的便利性。但是相对的如果将“<ref></ref>”放置在“相关条目”前面的话(乃至于将相关条目放置于条目最后方的话),条目发展完整的话就算是使用哈佛式(例如埃尔温·隆美尔)也能在“<ref></ref>”轻松占掉绝大部分空间,而就算是汉语这种不完善的条目结合“文句来源”、“来源列表”与“外部链接”后也占了一定空间,而这些很明显对于条目正文后马上引导读者前往并无助益。而如果像前面所说很多人是将“补充内容”或者是“文句来源”是跟条目内容相互对照查看、而不是像少数人会逐一在该段从上到下花时间看“林长华. 《剪瓷雕—屋脊精灵,顶上功夫》. 建筑. 2010.15. 黄忠杰. 《闽台传统剪粘工艺特点简论》. 集美大学学报. 2012.04.”的话,很明显的这两者的重点应该是借由“<ref></ref>”所实现的页面跳跃功能(也就是从正文跳到这两个段落的某一个编号,或者从某个编号跳到正文中),这样其实段落位置对于“补充内容”或者是“文句来源”的重要性,都远远不及“相关条目”更希望能够与条目在阅读感受上有所连贯之处。也就是说争取“补充内容”、“文句来源”置于“相关条目”前方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很明显地该段落位置对于前两者功能来讲并不会有所正面效益,但是对于“相关条目”则有莫大损失。
- 如果您的理由是有根有据的话自然没得反驳,反之亦然,这是很自然的事,您毋须强调我应该会怎样做。不过您既然预料我会做甚么的话,那我也不客气去挑了。
- 第一款说相关条目应该与条目本身保持密切关系,此我实在不敢完全苟同,首先我不认为两者关系都必须密切(事实上指引祇要求是一定联系而非密切),就钓鱼台相关条目包含了南沙群岛为例,两者都是中国有主权争议的地方所以有些许的关系,放在相关条目是可以接受的,但我绝对不会说南沙群岛跟钓鱼台主体密切,因为它们的起源根本不同。以及后来第九款提到的韩亚航空214号班机空难和英国航空38号班机事故亦然,两宗事故您可以说它相似,但两者之间的本身并无绝对关系,所以并不密切。
- 第三款说有人会把作品放在相关条目,注意有人这样做并不代表是适当的,敝人也不会视作品列表为一种连结章节,至少不见得列出来的作品都会有独立条目(例如简而清#著作),故放在相关条目其实就已经不应该。
- 第七款最多祇能证明:置于延伸阅读之后,但不是证明外部链接作为最后一个段落,祇不过以现在排版来看,延伸阅读之后放外部链接巧合就是最后一章,但终归“x在y之后”和“最后”是完全两个不同概念,不能混淆。
- 其实这头八款并非这里的重点,再者阁下提及基于甚么甚么、推测和多少数人等,本身都难以证实。重点在于第九款里的所谓理据。
- 如刚才说过,相关条目的连结并不密切,如果真的很密切的话,它本身就已经有一定重要性出现条目正文里,而不须放在相关条目。您举的例钓鱼台列屿主权问题实际上在钓鱼台条目已由{{主条目}}来完成,其实就不应重复在相关条目出现。
- “促使得刚读完整篇条目之读者能够马上接继读下一篇维基百科内部的条目”和“在迅速前往下一篇维基百科条目时并不会有所阻碍”这些目的的必要性是根据甚么?说到“读者使用时也应该是配合前面正文使用之”,敝亦不见得会有此作用,举例钓鱼台的相关条目还有冲之鸟岛,这根本不配合正文。如果这两个目的都没理由的话,后面就枉费去证明注解和参考来源如何阻碍,因为(正如先前提过)根本就无需要顾及相关条目的便利性,即使注脚会很长很大也遑论会对相关条目有损失。
- 最后敝人也都应该说一下把相关条目移下的理据。上面的IP说了一句很重要的话:“读者使用内容时有责任评估内容的正确性”,从此理据其实已经呼之欲出:维基百科:风险声明“请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骤来确认您从维基百科中所获得的信息是正确的”。对于不用编号跳跃而是顺着浏览的读者,问题就来了:相关条目放在注脚之前,读者到了相关条目时去看了其他条目,而没有去看注脚来验证本条目内容的真确(因为已经离开本条目了,怎样继续验证?),即是说我们并未把引导读者去履行风险声明所指的措施做尽。所以如果把相关条目移下去的话,对于一些顺着浏览的读者,至少还留有最后的防线去引导他们符合风险声明的措施。总括来说所带来的正面效益是更加符合风险声明。而且,之前提过注脚都不一定有跳跃功能的(再例:香港人口的最后2个参考),如此情况即使读者会使用跳跃功能也都会漏掉东西去查验。
- --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2013年10月28日 (一) 03:33 (UTC)
- 感谢你的回复,最近比较忙晚回了。
- 首先在第一款部分,很抱歉我的“密切关系”用词不当,我只是想表示“相关段落”的条木和主条目应该有密切关系。
- 第三款的部分,我想在作者只有一、两本知名著作的情况下,不列出“著作”而是排在“相关条目”是合理的。
- 第七款的部分,我觉得我那里所提到的重点部分为“文句来源”、“来源列表”、“延伸阅读”和“外部网站”都是引导维基百科读者往外的外部资源,而在这之中我们可以推测“文句来源”、“来源列表”、“延伸阅读”都还有可能与维基百科有所关联,但很明显的外部来源在正常情况下一定是引导到维基百科以外的网站,所以应该至于其后。
- 我想一次介绍全部顺序问题应该也没有不可吧,还有既然你说的“基于甚么甚么、推测和多少数人”,那么我想那些说“维基百科应当作为一个任何人使用自由内容的百科全书”、“将‘你知道吗?’排在‘优良条目’上端以推广新条目”、“将‘历史上的今天’图片大小统整方便读者浏览”、“条目中图片通常不应该过大或者放置过多,因为会影响排版跟美观”这些意见都可以不用算数啰?另外如果你觉得你对于这些定义或者用法有所疑问或者质疑处,那么请提出你的看法好吗。
- “相关条目”的“主要功能是在读者读完整篇条目后提供之后可能会有兴趣继续浏览的条目”,所以将其放置前面然后让人可以马上连结到期有所兴趣的条目我想是合理的,至于你信不信“维基百科条目应该重视便利性”我就不知道。“读者使用时也应该是配合前面正文使用之”我明明就特别指名“文句来源”,我在后头也已经讲了在极少数情况下没有人文句来源那段是“林长华. 《剪瓷雕—屋脊精灵,顶上功夫》. 建筑. 2010.15. 黄忠杰. 《闽台传统剪粘工艺特点简论》. 集美大学学报. 2012.04.”这样看。
- 然后你所提到位置理由真是令人失望,读者应该自己在使用前就要知道维基百科的内容并不无法保证其正确性,而参考来源的连结提供就是为了帮助读者确认其正确性(当然还有确保条目中立性等理由)。而维基百科:风险声明从来没有要求过我们应该将“参考条目”往上移,更甚者连维基百科编者要添加注解这种鼓励/要求这件基本事项都没有提过,那一篇只不过就是个风险声明罢了。然后你跟我讲说将“参考条目”往上移动以方便读者跳跃至其他条目不能视为理据,那我真的不认为将“文句来源”往上移以引导他们看来源这件事情就有合理许多?
- 最后关于你所提的香港人口,我会建议是要移至“来源列表”或者是“外部链接”,而不会继续留在“文句来源”。另外从这篇中我想也可以明白,即便是将“参看”放置于“参考文献”前方在浏览两者之间都不会有很大的影响,但是将“参看”放置于“参考文献”后方就是一定要滚轮滑个10次才能够看到“参看”,彼此位置之间的利害影响一目了然。--KOKUYO(留言) 2013年10月30日 (三) 07:52 (UTC)
- 用滑鼠左键按著卷轴一下拖到底,或者直接按键盘的End也一样行啊,如果是列印版本,直接翻到背面看最后一页也就是了,都不怎么不方便啊。--198.199.109.248(留言) 2013年10月30日 (三) 10:25 (UTC)
- 但很明显地“文句来源”的位置并不会因为“相关条目”在前在后而有多大的影响,但是相反地“文句来源”在前对于“相关条目”的便利性有所影响,那么“相关条目”放在“文句来源”前本来就是损失最小的做法。--KOKUYO(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01:00 (UTC)
- 小弟也很抱歉,也是很忙,很久才上来。
- 第一款敝人还是这样看:它们不需要密切,沾边也可能可以的,视乎它们是否去到本身就很任意的所谓“一定程度”,要视乎编者们写条目时怎样认为。
- 第三款如果只有一、两本的话,应该写在正文段落里而不是排在“相关条目”吧,例如在正文最后补一句“此外他还编著《XXX》《YYY》等作品”之类的东西。
- 第七款我不是很明白您的意思,“文句来源、来源列表、延伸阅读 都还有可能与维基百科有所关联”这个我没办法想通,维基百科不能引用自己本身的条目文章来当作来源,那么这几章怎样与维基百科有关?我的看法是“来源”、“延伸阅读”、“外部链接”以及之前的“补充内容”分别是跟条目的内容(备注和来源)和主题(延伸和外连)本身有关,而不是基于它们与百科的关系。事际上“延伸阅读”和“外部链接”是同一性质,都跟主题有关但内文未有提及的东西,仅仅是前者是纸媒而后者是线上而已。
- 您解释顺序不是不可以,但问题在于您所谓的基于都不是按着同一个点作为标准去出发。一方面说基于整体美观问题,按着“条目”作为标准点;之后又说基于阅读习惯问题,变成按着“读者”作为标准点;再后又说关连性,变了按着“网站”作为标准点;等等的我不再数下去了,即是说您排这个顺序的时候持了多重标准。反观敝人和上面的IP说“注解针对条目解释”、“来源针对条目查证”、“外部链接因为本身有规定须与条目主题有关”、“相关条目和导航模板离开本条目”等都祇基于“条目”作为一个标准来说。另外还搬其他不相关的情况,我真的很想问:以往“优良条目”是放在“你知道吗”上面的,难道改版的时候我又要说“惯常按照条目的等级由高至低排列”去反对?
- “相关条目”绝对不是要照顾读者的兴趣而放,仅仅是告诉读者有些甚么东西值得您去扩展阅读而已,他不必是有兴趣看的。比如说在亚马喇前地我放了2000年澳门大赛车冲出赛道意外做相关条目,事实上敝人并不期待会有很多人有兴趣看(深入一点说就是:我根本不用考虑会有多少人看和看的人会有多少兴趣),祇是因为意外在这里发生所以放出来让读者额外知道一下罢了,不看也没对读者了解亚马喇前地本身有影响或损失。
- 如果说“读者应该使用前知道……”的话,那么小弟真的很想问:如果读者使用前应该都会意识到这样的话,还需要写风险声明再请他去采取措施吗?读者本身都会去做的话,根本就不用再请他去做。所以风险声明的出现,跟您的意见相反,实际上就是预期读者在使用前并不会知道维基内容不能保证其正确性,是故才要在风险声明请他务必确认,从而免去维基对错误负责,是一个很重要的页面。如果说没有要求把参考资料放先和要做注脚的话,那我也要说更没有任何页面说要把相关条目放先,甚至没有说一定要做相关条目出来。既然都没有直接的页面去支持,那唯有靠间接的;就算您当风险声明是不重要的(虽则我不认同这不重要),起码我还叫做有个根据说“要请读者确认”所以要指导他先看注脚,但您说因为“读者有兴趣会看”所以要让他先看相关条目,请问是根据哪项述说页?无论是直接和间接的、重要和不重要的都找不到,所以把“相关条目”放到上面实情是最没有根据的说法。
- 而说在香港人口把最后的项目移至“来源列表”等,您亦提到“文句来源”是“读者使用时也应该是配合前面正文使用之”(抱歉我先前会错了您的意思),本质上“文句来源”和“来源列表”的作用一样都是查验条目的,祇是直接间接配合的分别,敝人归它们一类为“来源”,而既然来源是要配合正文的话,就已经确保读者不会离开条目来查证(您不会关闭了条目来比较来源吧)(当然读者最终能否去查验是另当别论,这考虑不了);但是如果先放相关条目则不然,不能确保读者在看来源列表之前不会离开条目;结论就是,纵使考虑读者都会使用上标号码跳跃功能看来源,实际上也不能解决因为来源列表没有跳跃功能而造成读者漏看继而没有查验的问题。而刚才已经提到即使不看相关条目也不会有损失,那么把相关条目放在下面,滚个千次万次又有何损失?尤其是书生在下面已经说了很多都不需要相关条目,既然没有了相关条目也不会有害处的话,那更不用说很迟才看到相关条目会有害处。--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2013年11月3日 (日) 07:28 (UTC)
- 第三款我是认为会有人选择这样编,还有请注意全维基百科当然不是只有你编的方式才叫做正确方式。
- 第七款是指如果编者觉得真的有必要的话,维基百科没有限制说为“文句来源、来源列表、延伸阅读”的书籍、出处乃至于作者添加维基百科条目的连结。
- 我只是挑选当时比较适合情况的语汇而已,我可以明白的告诉你讲即便都是为了服务读者的阅读便利度增加,追求“整体美观”跟“阅读流畅性”两者是不一样的东西。然后那种解释性每个段落是哪来干嘛的东西,我不也是放在最开头之处了吗(而且我也已经讲如果有质疑请提出)?然后关于你所讲的那个,我只是想质疑我们两个抱持的理由明明都差不多,然后有个人就是能以理据如何为由自己不断推翻对方的解释。
- 首先我不认为亚马喇前地里面直接加入2000年澳门大赛车冲出赛道意外可以让人直接的联想到关系,至少我个人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添加这件事情的简介。我个人认为好的“相关条目”应该是向第二次世界大战,因为认为读者可能对于前一次世界大战有兴趣而放入第一次世界大战,因为认为读者可能对于战后局势有所兴趣所以放入冷战连结。不看或许对于条目本身没有损失,但看了不就会对于整起大环境有更深入的了解,从公民1985行动联盟连接至洪仲丘事件不就是如此。
- 前面已经讲过既然你不相信“维基百科应当作为一个任何人使用自由内容的百科全书”、“将‘你知道吗?’排在‘优良条目’上端以推广新条目”、“将‘历史上的今天’图片大小统整方便读者浏览”、“条目中图片通常不应该过大或者放置过多,因为会影响排版跟美观”,我想你也不会相信把“相关条目”往上移方便读者使用的讲法。然后我从来没有维基百科:风险声明的存在,我反对的是有人拿一个告诉读者维基百科的内容不一定正确的页面,告诉我们说“相关条目”要放到最后面(啊……可能要放在“延伸阅读”还是“外部网站”前面呢),你不觉得扯太远了吗?然后读者会因为“文句来源”、“来源列表”放到前面、所以就会很欢天喜地去跑却别的网页、跑去图书馆等地方查来源,更极端点会是因为这样才维基百科的内容并不保证正确性,请问这样的讲法是又比较有科学根据啰?
- 首先分开的原因“文句来源”是有针对性的项目,而“来源列表”通常是广泛支撑整个条目,所以分开讲比较好。而照你的讲法,我只能说这样只看个别维基百科条目的“文句来源”、“来源列表”根本就不叫做查证来源,仍然只是停留在维基百科告诉你什么事情然后读者就接受而已,请注意还有虚假来源的存在。如果真的要判断文句的话只有实际行动方能够确认其正确性,网页来源就是要点选进去看才知道是不是真的正确、书籍来源就是要亲自自己去查才能够确认是不是正确,而这两者的行为完全跟你所谓的“不会离开条目来查证”相反(啊……可以开著网页然后跑去图书馆查资料倒是没错)。请容我再次重申,“林长华. 《剪瓷雕—屋脊精灵,顶上功夫》. 建筑. 2010.15. 黄忠杰. 《闽台传统剪粘工艺特点简论》. 集美大学学报. 2012.04.”只是告诉读者可以去查那些书籍确认内容而已,而这些确认的方式绝对不是待在同一篇页面就可以证实。最后“即使不看相关条目也不会有损失”是你个人对于“相关来源”的想法,然后这想法又跟“把相关条目放在下面滚个千次万次又有何损失”根本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说你的结论并不会因此而有更多理据。--KOKUYO(留言) 2013年11月3日 (日) 17:10 (UTC)
- 不看相关条目不会有损失,所以相关条目放在下面很久才能被看到当然也不会有损失,我也看到明显就是一个直接的逻辑关系。--162.243.18.165(留言) 2013年11月3日 (日) 20:08 (UTC)
- 小弟很抱歉,忙得很久才回来,要您久等了。
- 第三款还是这句,有人选择这样编也不是代表恰当,当然我也没说过像我这样做是最好的。
- 第七款敝人还是说应该以那些参考连结与条目内容和主题有几多关系为主,那些章节最重要的部份是被引用的资料本身,有多少内部链接还是其次。
- 我们至少在“相关条目”一节的属性事实上就有很大的不同,您是包以读者兴趣会怎样来定位,而我则不是。还有我不就已经在否定 阁下所说相关条目是读者可能有兴趣的条目么?
- 第二次世界大战我不认为是因为读者有兴趣而放那些相关条目,仅仅是告诉读者可以去看那些东西来扩展眼光,而不是告诉读者那些条目您可能有兴趣的,我祇认为一战和二战因为都是世界大战所以在二战条目告诉读者“您可以去看一战条目充实一下自己”,而不是告诉读者“您或者会对一战有兴趣”,而且我更不认为看了二战就会有兴趣看一个完全没有发生的第三次世界大战条目。而在公民1985行动联盟也是一个不好的示范,要表明条目的上下关系条目应放在首段而不是在相关条目(序言章节:提供上一层条目的链接)。加上敝人早就说了读者会怎样做和兴趣喜好是不应考虑的范围,因为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不同读者会有甚么兴趣;事实上,相关条目从来就没有“兴趣”这个定位,它祇是“与条目内容没有直接关系”的连结罢了,“读者可能有兴趣的条目”也祇是您个人对“相关条目”的想法,您说“了解大环境”我又不见得必然,至少不觉得了解三战等同了解二战背后的环境。再例澳门政府假期条目,因为条目提到澳门政府逢周六日放假,所以五天工作制是有联系的而放在相关条目,而不会说读者看到澳门政府在周六日放假便或者会对五天工作制感兴趣,更不是澳门政府假期的背后环境。说回亚马喇前地,在一个街路条目列一个交通意外条目出来这个关系不难想吧,所以不觉得有需要放简介。
- 敝人没说过不相信您抛出的那些“维基百科应当作为一个任何人使用自由内容的百科全书”等东西,不过我提过那些都跟现在的情况不相关,那些状况是大家都没有一个有根据的理由去异议,但现在我们这里正摸着根据来讨论,故此那些和这里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关于维基百科:风险声明,首先您要没有当风险声明的存在那是您个人的问题,您要不从我也没办法。接着说“相关条目”移下,正确一点说其效果实质上是把注解等东西移上来,因为要请读者务必确认内容正确所以把注脚升上来让读者先确认内容,这个说法合题了吧。还有这个说读者“要”采取措施而不是说读者“会”采取措施,您后面怎么还要假定读者会怎样做?(都已经说了读者实际怎样做是考虑不了的)这里祇不过是“百科请了读者先去做查验,但读者却还是没有做,所以问题更加是出在读者而不是百科,百科从而更不用对错误负责”的意思。如果说反对用风险声明来支持把相关条目移下,那敝人更反对连任何论述页面都没有就来推论把相关条目留在上面。
- 另敝人不认为“文句来源”和“来源列表”在性质上是两样东西,实质上“来源列表”表明了“文句来源”的详细资讯,在哈佛式的情况下没有了“来源列表”随时会导致“文句来源”失效的,所以它们应视为一样重要的查验性质;还有来源一定要可以被查证是无可厚非的,敝人没办法认同您说这些不是叫查证来源。做来源出来当然不祇是留在维基百科告诉你什么事情然后读者就接受,因为风险声明的关系,这还是要告诉您应要在来源里找到对应内容,如果您说有虚假来源的话,那更应该先要请读者验证真伪才对。而不管是点连结还是借书,读者也须返回条目来比对,所以查验过程仍是离不开条目的。“林长华. 《剪瓷雕—屋脊精灵,顶上功夫》. 建筑. 2010.15. 黄忠杰. 《闽台传统剪粘工艺特点简论》. 集美大学学报. 2012.04.”实际上就是告诉读者务必去确认而不祇是可以,至于去不去确认和怎样去确认那是读者自理的事情,读者因为没有资料要待在同一篇页面不去证实,也都祇是他有没有能力去确认的问题,并不会因此我们就可以说读者不需要确认,是故您说“确认的方式绝对不是待在同一篇页面就可以证实”也是不能否定“要先请读者确认内容”这个说法的。讲到“即使不看相关条目也不会有损失”,首先一来已经说是“对于条目本身没有损失”,因为是条目内文以外的东西;二来这祇是给读者了解完条目主题后扩展阅读其他主题,但是扩展阅读与否本来就是没有所谓的,祇是多馀额外的让您看(如果有所谓的话何不直接要求所有条目都要列“相关条目”让读者扩展阅读?),无所谓的东西没有了当然也没有损失,继而迟在后面才能看无所谓的东西又有甚么损失呢?这里敝人是在结论:根本没有必要为“相关条目”这多馀无所谓的少许好处(可能连好处也谈不上)而去着重它的便利性到要放它在前面。--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2013年11月14日 (四) 00:58 (UTC)
- 用滑鼠左键按著卷轴一下拖到底,或者直接按键盘的End也一样行啊,如果是列印版本,直接翻到背面看最后一页也就是了,都不怎么不方便啊。--198.199.109.248(留言) 2013年10月30日 (三) 10:25 (UTC)
- 一个不难遇到的状况:如果把参见放前面,假设在某个条目我有一些很有关系的条目加进参见章节,但是同时下面用到的导航模板已经有了部分的条目,依照指南的规定导航模板的条目不能再加到参见章节,那么那些有关系的条目被迫著要放在两个地方,一些放了上面,另一些放了底下。都已经把一样有关的条目连结分开了,请问这种参见还有便利性吗?--162.243.18.165(留言) 2013年10月28日 (一) 10:51 (UTC)
- 如果你有可让人信服的理由,我想维基百科从来不会因为你将导航模板内连结的条目放在“相关条目”而将你封禁。至少我印象中并没有严格限制,如果有请提一下明确的方针或者指引。--KOKUYO(留言) 2013年10月30日 (三) 07:49 (UTC)
- 可是有些人不是这样想,指引是这样便这样干,看到不符合的地方便不管怎样都给你改掉,结果就是打编辑战收场,然后就是符合指引的那边大胜。--198.199.109.248(留言) 2013年10月30日 (三) 10:25 (UTC)
- 提出是哪个指引吧,我印象中真的没有指引是写的那么死。--KOKUYO(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01:00 (UTC)
- “不过在一般情况下这类条目的选择仍不应该重复出现在条目文章内或者是导航模板之中。”-WP:版面指南。像这种状况一般都会遇到的。--198.199.109.248(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10:07 (UTC)
- 那条没有写说“一定不能加到参见章节”吧,既然没写死那就看有争议时你的理由可不可靠了。--KOKUYO(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4:43 (UTC)
- 不写“一定”只是为特殊状况留一条生路,但这种状况一点都不特殊的,即是说很难有豁免的理由让我这样做。--162.243.18.165(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11:40 (UTC)
- 本来“相关条目”就不是为了洋洋洒洒列出一大堆关联条目。--KOKUYO(留言) 2013年11月3日 (日) 17:19 (UTC)
- 不需要一大堆,如果只有两个条目,一个放上另一个放下已经不便了。--162.243.18.165(留言) 2013年11月3日 (日) 20:08 (UTC)
- 你有合理可以说服的人就放、没有合理、说服的人的理由当有人质疑时请讨论,我不觉得你的问题是个问题。--2013年11月4日 (一) 00:30 (UTC)
- 假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有一个导航模板包含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和第三次世界大战,然后某个人因为看到了这个模板而移除了参见里面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三次世界大战,他是按指引作事不能说他错,那么要怎样说理由去保留参见里的条目达到方便呢?即便说很有关很有兴趣其实也不是特别有理。--198.199.109.248(留言) 2013年11月4日 (一) 20:09 (UTC)
- 到了那时请讨论获取共识,这没有甚么好讲的。--KOKUYO(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05:59 (UTC)
- 我现在就是问到了那个时候要说什么理由才可以合理忽略规则啊,连理由都想不到的话怎样会有共识?--198.199.109.248(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06:26 (UTC)
- 到了那时请讨论获取共识,这没有甚么好讲的。--KOKUYO(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05:59 (UTC)
- 假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有一个导航模板包含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和第三次世界大战,然后某个人因为看到了这个模板而移除了参见里面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三次世界大战,他是按指引作事不能说他错,那么要怎样说理由去保留参见里的条目达到方便呢?即便说很有关很有兴趣其实也不是特别有理。--198.199.109.248(留言) 2013年11月4日 (一) 20:09 (UTC)
- 你有合理可以说服的人就放、没有合理、说服的人的理由当有人质疑时请讨论,我不觉得你的问题是个问题。--2013年11月4日 (一) 00:30 (UTC)
- 不需要一大堆,如果只有两个条目,一个放上另一个放下已经不便了。--162.243.18.165(留言) 2013年11月3日 (日) 20:08 (UTC)
- 本来“相关条目”就不是为了洋洋洒洒列出一大堆关联条目。--KOKUYO(留言) 2013年11月3日 (日) 17:19 (UTC)
- 不写“一定”只是为特殊状况留一条生路,但这种状况一点都不特殊的,即是说很难有豁免的理由让我这样做。--162.243.18.165(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11:40 (UTC)
- 那条没有写说“一定不能加到参见章节”吧,既然没写死那就看有争议时你的理由可不可靠了。--KOKUYO(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4:43 (UTC)
- “不过在一般情况下这类条目的选择仍不应该重复出现在条目文章内或者是导航模板之中。”-WP:版面指南。像这种状况一般都会遇到的。--198.199.109.248(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10:07 (UTC)
- 提出是哪个指引吧,我印象中真的没有指引是写的那么死。--KOKUYO(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01:00 (UTC)
- 可是有些人不是这样想,指引是这样便这样干,看到不符合的地方便不管怎样都给你改掉,结果就是打编辑战收场,然后就是符合指引的那边大胜。--198.199.109.248(留言) 2013年10月30日 (三) 10:25 (UTC)
- 如果你有可让人信服的理由,我想维基百科从来不会因为你将导航模板内连结的条目放在“相关条目”而将你封禁。至少我印象中并没有严格限制,如果有请提一下明确的方针或者指引。--KOKUYO(留言) 2013年10月30日 (三) 07:49 (UTC)
- 参见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东西。现在既有了{{主条目}}这种,又有了导航模板,参见的功能已经大幅的削弱。对于一个内容丰满的条目,绝大多数其实已经不需要参见这个部分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0月30日 (三) 06:15 (UTC)
- 一个不难遇到的状况:如果把参见放前面,假设在某个条目我有一些很有关系的条目加进参见章节,但是同时下面用到的导航模板已经有了部分的条目,依照指南的规定导航模板的条目不能再加到参见章节,那么那些有关系的条目被迫著要放在两个地方,一些放了上面,另一些放了底下。都已经把一样有关的条目连结分开了,请问这种参见还有便利性吗?--162.243.18.165(留言) 2013年10月28日 (一) 10:51 (UTC)
- 实际上,参见和导航模板放在两个地方,如果因为重复连结而发生编辑战,都要想个忽略的理由去跟别人争论并不是好办法,当别人不认同忽略的理由时,争论可能真的没完没了而取不到共识。相反,如果把参见和导航模板放在一起,因为在同一个地方已经有了所有的内连结,常理来说就明显不用在参见里重复导航连结,最少可以避开重复连结而引起的争论。所以应该把参见调下来和导航模板一起。--198.199.109.248(留言) 2013年12月3日 (二) 18:06 (UTC)
- (~)补充:现在的注5说“无论原本理由是否有效或者有其他因素都不应该改变此顺序”,意味著即便有合理理由也不能改,这根本与维基百科:忽略所有规则背道而驰,所以这个注解的规定也应该要取消。--162.243.18.165(留言) 2014年1月2日 (四) 15:38 (UTC)
- 我觉得应该把相关条目放在最后,因为参考资料是讲自己的内容,相关条目是讲其他的内容。如果是文章之后接著放相关条目然后接著放参考资料,即是在自己内容之后放其他内容再后放自己内容,前后关系不伦不类。所以应该是文章后面就要紧接参考资料,把关于文章自己的放在同一组,最后才放文章外面的相关条目。--Maccomcre(留言) 2013年12月23日 (一) 15:56 (UTC)
- 这个...这是导航模板的作用,不是参见的作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2月17日 (一) 01:34 (UTC)
- 其实没有很多分别,相关条目和导航条目都不是讲自己的内容。--Maccomcre(留言) 2014年2月26日 (三) 09:47 (UTC)
分段
- 归纳一下各方理由,把相关条目放在注脚前面,主要理由离不开两个:(1)习惯、(2)方便去有兴趣的条目。但这些理由的问题是:(1)并不能证明习惯就是正确,(2)相关条目本身并无兴趣此一定位,而且这跟后面同样是内部链接的导航和分类隔开,对于要一次过总览所有在页底的内连实际上是不便的,而且也会引起重复连结的潜在争议;故此,把相关条目放在注脚前面根本不合理兼且是有潜在问题的。而把相关条目放在后面,一来可以将所有页底的内连组合在一起方便检阅所有有关联的其他内容,二来要符合风险声明——读者在阅读完正文后一定要先看到注脚、间接提醒读者最后验证,之后才好去看相关条目阅读其他内容;三来是更符合页底的连结与条目内容的关系(见下文)。所以,现提案修改现有的排序,把相关条目调至导航模板之前,而注5因为之前提到是基于哪里人就要用哪东西的谬论,兼且上面亦有人提出此注之规定会与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不协调,故应废除,取而代之以各个章节与条目内容的关系来解释:“作品列表一般是从条目所介绍的人(或事)直接衍生出来的东西,是故其作用仍在介绍本身的资讯而紧接在主体正文之后;注解和参考资料因为进一步为正文内容作出阐释和提供引证,而被视为与条目正文直接有关,故在条目内容所有资讯完结后应放此章节;延伸阅读和外部链接则因相关政策规限应与条目主体有关,但其内容并未被条目正文直接引用,故与条目正文的关系上较参考资料低,而放于参考资料之后;相关条目则引导至条目正文和主体以外的内容而决定将其置于条目最后方。如此排列的主要原因在于要导引读者在浏览条目以外内容的相关条目前都能看到所有针对条目以内的有关资讯,而且也能把相关条目与页底下的导航模板组合,方便读者在同一位置选择下一个欲阅览的条目”。--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4年1月12日 (日) 20:02 (UTC)
- 没错,应该就是这样改,而且都已经说了“参见的功能已经大幅的削弱”,所以根本没有放在前面的重要性。--162.243.18.165(留言) 2014年1月21日 (二) 19:02 (UTC)
- 我已经觉得这里变成某些用户为了推广自己意见的民意制造厂了,老实讲在我看来就是:(一)习惯塑造现行方针,指引必须反应现况并能让人遵循之。(二)参见与模板是不同组成,实际上nav模板放置下面是其一开始便是如此安排,而不应该将其混为一谈。最后请别动不动就用维基百科:忽略所有规则,照你的讲法没有方针与这个规则有关联,反正都是忽略所有规则。最后“If policy and/or guideline pages directly conflict, one or more pages need to be revised to resolve the conflict so that all of the conflicting pages accurately reflect the community's actual practices and best advice.”--KOKUYO(留言) 2014年1月28日 (二) 01:02 (UTC)
- 你说过“你有合理可以说服的人就放”,而规则在说“有其他因素都不应该改变此顺序”,假设我有合理可以说服的理由(其他因素)去改变顺序,情况就会变成这样:按维基百科:忽略所有规则则以其他因素为理由去改变现在的顺序,但按维基百科:版面指南的注5则有其他因素都不可以改变。那么很明显是一个矛盾,你竟然说是没有关联?而且还说抹黑的话,真的很咋舌。--107.170.252.86(留言) 2014年1月28日 (二) 03:30 (UTC)
- 维基百科:忽略所有规则要求提出一个合理的依据并且获得共识,这应该要属于特例。注释5则是不要让一大堆人都说要忽略所有规则所以开始在参见段落大搞移动战,特别是某些依照自己意见机器式移动位置的人。方针指引的制定是给人遵循或者参考用的,难不成我们制订所有方针时还要特别说“基于忽略所有规则,所以以上方针可能都不适用”这句?--KOKUYO(留言) 2014年1月28日 (二) 04:04 (UTC)
- 如果照你这样说的话,那么注5其实是没有作用的,因为即便没有注5,也是跟平常一样不可以随便说个理由去忽略规则和搞移动战的。所以如果你的说法是正确的话,根本不需要这个注5规定。--107.170.252.86(留言) 2014年1月28日 (二) 07:03 (UTC)
- 首先注释5解释了前半段解释了这样安排的理由,后半段则表示基于不应该任意依照自己理由的原因。如果你觉得有必要,要我从英语维基百科中翻译常见建议也可以。但是以忽略所有规则这条方针来推翻方针或指引的制定明显不恰当的,因为只会陷入不断推翻规则的思考中。--KOKUYO(留言) 2014年1月28日 (二) 16:01 (UTC)
- 上面人家已经说了前半段怎样改(你认不认同则是另外一回事),后半段很明显并不只是你这种意思(如果真的只是“基于不应该任意依照自己理由的原因”那么其实没有实际作用,因为忽略所有规则本来已经是这样,没有必要再说),“有其他因素都不应该改变此顺序”,“取得共识”也可以包含在其他因素里,事实上已经可以解释为“即便取得共识都不可改变”,很明显与忽略所有规则的原意出现冲突,甚至可以说是企图凌驾忽略所有规则,所以我不认为以忽略所有规则来推翻有什么不恰当的,更不用说会掉进不断推翻规则的漩涡里,至少我看不出如果以这样子来推翻的话,后面还有什么好推翻的。--162.243.18.165(留言) 2014年1月28日 (二) 18:05 (UTC)
- 首先我根本没看到这次讨论有很明显的共识说要修改,基本上说要修改却又不顾虑“If policy and/or guideline pages directly conflict, one or more pages need to be revised to resolve the conflict so that all of the conflicting pages accurately reflect the community's actual practices and best advice.”再者呢说要修改又提不出正当的理由,只会说违反“忽略所有规则”的方针,那干脆往后都不要制定方针、所有方针都废除算了,因为忽略所有的方针算了。最后呢“有关维基百科方针的叙述,是用来描述那些经长期发展而成的既有社群准则。”这句话大概可以删了,应该改成只要有民意自己的修改意见就能成立即可。--KOKUYO(留言) 2014年1月29日 (三) 00:34 (UTC)
- 上面已经很明确解释了原句是怎样不合理,只不过最后只有你不认同吧了。因为原句说明无论怎样也不能忽略,而“忽略所有规则”可以特例共识忽略,所以出现冲突而修改,不觉得有什么不正当的,至少其它规则不会有像这样的规定,这跟你说“往后都不要制定方针、所有方针都废除算了”根本是完全拉不上任何关系。而且我不认为你的理据又正当的去那,至少从上面的理据看来,我不觉得把参见章节放在前面是“best advice”。--162.243.18.165(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09:50 (UTC)
- “不应该”跟“不能”哪个语气是绝对禁止你分不出来,维基百科:上传还用到“切勿”呢。另外你说我的不适最好办法,那我可以明确指出在当前特色/优良条目中修正案连符合“准确地反映社群实际做法” 的可能性都没有,除非有些人一直不断从事机器人行为。--KOKUYO(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11:46 (UTC)
- 重点是你写出来也跟不写出来根本是没有分别,如果这句话没有特别不能的意思的话,这句话根本就是废话。而既然连你也都是不符合,然后又说别人不符合所以用你的那套,我不觉得你现在又有讲道理的去哪。--128.199.253.50(留言) 2014年2月24日 (一) 18:04 (UTC)
- “不应该”跟“不能”哪个语气是绝对禁止你分不出来,维基百科:上传还用到“切勿”呢。另外你说我的不适最好办法,那我可以明确指出在当前特色/优良条目中修正案连符合“准确地反映社群实际做法” 的可能性都没有,除非有些人一直不断从事机器人行为。--KOKUYO(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11:46 (UTC)
- 上面已经很明确解释了原句是怎样不合理,只不过最后只有你不认同吧了。因为原句说明无论怎样也不能忽略,而“忽略所有规则”可以特例共识忽略,所以出现冲突而修改,不觉得有什么不正当的,至少其它规则不会有像这样的规定,这跟你说“往后都不要制定方针、所有方针都废除算了”根本是完全拉不上任何关系。而且我不认为你的理据又正当的去那,至少从上面的理据看来,我不觉得把参见章节放在前面是“best advice”。--162.243.18.165(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09:50 (UTC)
- 首先我根本没看到这次讨论有很明显的共识说要修改,基本上说要修改却又不顾虑“If policy and/or guideline pages directly conflict, one or more pages need to be revised to resolve the conflict so that all of the conflicting pages accurately reflect the community's actual practices and best advice.”再者呢说要修改又提不出正当的理由,只会说违反“忽略所有规则”的方针,那干脆往后都不要制定方针、所有方针都废除算了,因为忽略所有的方针算了。最后呢“有关维基百科方针的叙述,是用来描述那些经长期发展而成的既有社群准则。”这句话大概可以删了,应该改成只要有民意自己的修改意见就能成立即可。--KOKUYO(留言) 2014年1月29日 (三) 00:34 (UTC)
- 上面人家已经说了前半段怎样改(你认不认同则是另外一回事),后半段很明显并不只是你这种意思(如果真的只是“基于不应该任意依照自己理由的原因”那么其实没有实际作用,因为忽略所有规则本来已经是这样,没有必要再说),“有其他因素都不应该改变此顺序”,“取得共识”也可以包含在其他因素里,事实上已经可以解释为“即便取得共识都不可改变”,很明显与忽略所有规则的原意出现冲突,甚至可以说是企图凌驾忽略所有规则,所以我不认为以忽略所有规则来推翻有什么不恰当的,更不用说会掉进不断推翻规则的漩涡里,至少我看不出如果以这样子来推翻的话,后面还有什么好推翻的。--162.243.18.165(留言) 2014年1月28日 (二) 18:05 (UTC)
- 首先注释5解释了前半段解释了这样安排的理由,后半段则表示基于不应该任意依照自己理由的原因。如果你觉得有必要,要我从英语维基百科中翻译常见建议也可以。但是以忽略所有规则这条方针来推翻方针或指引的制定明显不恰当的,因为只会陷入不断推翻规则的思考中。--KOKUYO(留言) 2014年1月28日 (二) 16:01 (UTC)
- 如果照你这样说的话,那么注5其实是没有作用的,因为即便没有注5,也是跟平常一样不可以随便说个理由去忽略规则和搞移动战的。所以如果你的说法是正确的话,根本不需要这个注5规定。--107.170.252.86(留言) 2014年1月28日 (二) 07:03 (UTC)
- 维基百科:忽略所有规则要求提出一个合理的依据并且获得共识,这应该要属于特例。注释5则是不要让一大堆人都说要忽略所有规则所以开始在参见段落大搞移动战,特别是某些依照自己意见机器式移动位置的人。方针指引的制定是给人遵循或者参考用的,难不成我们制订所有方针时还要特别说“基于忽略所有规则,所以以上方针可能都不适用”这句?--KOKUYO(留言) 2014年1月28日 (二) 04:04 (UTC)
- 针对第(二)款,虽然“相关条目”和“导航模板”呈现不同,但事实上其发挥的作用同样是条目完了后导引读者看下一个条目的内部链接而应合起来说,所以就是最初提到的“相关条目 和 导航模板 倒是应该放在一起才对”,至少从上面的理由也实在看不出为甚么要把它们分到两个那么远的地方;而且“实际上nav模板放置下面是其一开始便是如此安排”这又代表甚么?最终又没有要移动导航模板。针对忽略所有规则,基本认同上述IP之意见。针对第(一)款及最后的英文例,即使以现在的情况看来,“相关条目”多数都是放前面,但这样并不绝对代表“accurately reflect the community's actual practices and best advice”或者“既有社群准则”,您现在祇是把“习惯”跟“准则”混为一谈,但请注意“由既有惯例产生的传统有时是难以鉴别的”,正如下面有人说的那种跟着旧有的做不等于是认同旧有的正确的情形,净说某做法是人人都有的习惯就要把某做法鉴定为正确准则其实并不正当,是故“习惯塑造现行方针”您亦不能说得那么绝对的;这里不是没有考虑您提到的玉律,而是即使考虑了也得不到些甚么有意义的推论,更遑论说这提案是单靠民意搬出。否则的话,现在指引规定在源码里要把{{小作品}}放在分类后面,不过现在大部份的小作品条目却是将之放在前面,那么是不是又要说这项规定不是习惯/不是既有社群准则/并不reflect the community's actual practices,所以要改呢?(至少敝人不会单凭这样来做认定)--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4年2月6日 (四) 11:13 (UTC)
- 一、首先我不认为坚持把导航模板跟参见连结在一起是正确的,两者明显从发展上就是不一样的东西。然后我已经前面讲明了,我认为让用户持续留在维基百科页面流转更为重要(虽然可供用户查证资料很重要,但用户来维基百科很少人是要来找有甚么网站在报导这篇条目吧)。二、既然你都已经承认放在后面的做法是少数用法了,那么为甚么有必要大家遵循你的用法?为甚么不思考自己的用法利弊之处(前面我已经讲了我认为弊大于利,至少我不认为分开是个很严重的坏事,尤其相关条目应该是很亲近到足以放在前面让人点选继续阅读其他维基百科条目的时候)。三、“小作品”那个我照英语维基百科翻译,但下面已经讲了为甚么建议这样做的理由,而且有这样建议改的理由。但是我不觉得你的理由真的好到足以要一大堆人突然遵循你的规则改,特别是只有15%的特色条目跟11%的优良条目能够满足你的建议时(其实没有到这个比率,因为计算时还包括有人专门从事机器人行为修改格式的结果、以及某些维基人使用特殊格式时)。--KOKUYO(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11:46 (UTC)
- 一、“发展上就是不一样的东西”敝人看不出就凭这样就可以说它们不应该在一起,焦点还是它们所起到的作用,至少怎么都看不出作用上有甚么特别不同效果,重复再说其实都是条目完了后导引读者看下一个条目的内部链接。还有维基百科本身并没有很刻意地求流量,您要持续页面流转来干么?反而现在是刻意务请人们查验确认,那么就应该考虑人们应要做的事情行先,而不是考虑有多少人会或愿意做。第一项敝人不好意思也要说真的完全无法认同,您的前提未免又太过凭空了。二、上面敝人也已经说明了利弊,敝人还是认为利比您的实在、弊也微不足道(至少不认为很迟才看到本身就已经可有可无的相关条目有甚么害处),尤其您提到所谓的“利”敝人上面已经解释了实质上是无必要的,或者直接一点说就是“相关条目”放在前面的话根本无利可言,更败事有馀(读完了本条目,然后要读者跑两个地方查下个条目,敝人觉得根本就是为读者带来十分非必要的麻烦,其他的之前都说过了),现在敝人觉得反而是您没有按依据去思量利弊(至少看不出持续页面流转的或者方便的实质依据)。三、敝人祇是想表达不应祇以习惯或反映惯例作为判断准则,正如您现在说有特别的理由可以与习惯不同一样,至于理由足够与否,并非单靠您我之间就可以说。而且遵从和认同终归还是两回事,比较条目数量实在也看不出有甚么意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4年2月8日 (六) 10:54 (UTC)
- 一、“相关条目”应该尽可能依照常识有相关连的条目,导航模板并不需要;相关条目英语维基百科从2003年开始就是以放前方为准,导航模板一开始引进先是放在条目首段右侧,Navbox发展后一开始就是以放在条目最后处。WP:风险声明只不过是声明,跟刻意要让人们查验确认更是完全没有关系,更不用说要把“参考资料”段落往前这件事,对不起我认为这大概跟拿“维基百科不墨守成规”这句就再也不理方针一样无理吧。二、读者要不要点选是他的事情,而合理的情况下“相关条目”并不会占页面太大高度。但是很明显没多少人会特地跳到“参考资料”的段落,逐一看著单摆著并没有多大意义的来源。而这段通常将会是主文后页面最高的段落,摆一个很高的段落在前方很明显跟希望方便读者跳至相关条目是有所违背吧。一个需要位置和一个不需要位置的段落,按照常识取舍很明显。三、首先我不认为你们的理由能够说服我(说要强调“参考资料”地位本身就很勉强,位置又没有其必要性),然后又不是当前绝大部分人的作法,请问凭什么可以成为让很多人可以遵从的方针?因为你认为你的理由正确?--KOKUYO(留言) 2014年2月8日 (六) 11:46 (UTC)
- 敝人实在不认为“一个相关而另一个可能不相关”就绝对代表要分到两个远处(又或者说方便一个而不方便另一个),一开始就是这样敝人不觉得可以证明到些甚么,尤其演变到最终都是最后导引读者看下一个条目,现在您祇是摆出一款祇要是传统无论好坏都要维持的更无理架子。声明当然就是对读者的要求,否则的话免责声明岂不是变得没有意义了?您这样说的话“请采取一切必要……”整段也可以不写了。“方便读者跳至相关条目”一早已经说了为何没有必要了,尤其是不读相关条目并不会对读者了解当前主题有害、而又读多一个条目也不是必需之时,这样其实是注脚比相关条目更有需要,那么以常识来看也当然是注脚行先。还有这里不是要您服,正如敝人也不服您的理由一样,就凭现在根本不合条目主题逻辑已经足够(至少不祇我一个人认为),您现在祇是断章取义来说指引要反映多数人的做法。而且您一直强调所谓的要方便兴趣,但从下面的意见看来,兴趣也都不是是所说的那般。--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 一、“相关条目”应该尽可能依照常识有相关连的条目,导航模板并不需要;相关条目英语维基百科从2003年开始就是以放前方为准,导航模板一开始引进先是放在条目首段右侧,Navbox发展后一开始就是以放在条目最后处。WP:风险声明只不过是声明,跟刻意要让人们查验确认更是完全没有关系,更不用说要把“参考资料”段落往前这件事,对不起我认为这大概跟拿“维基百科不墨守成规”这句就再也不理方针一样无理吧。二、读者要不要点选是他的事情,而合理的情况下“相关条目”并不会占页面太大高度。但是很明显没多少人会特地跳到“参考资料”的段落,逐一看著单摆著并没有多大意义的来源。而这段通常将会是主文后页面最高的段落,摆一个很高的段落在前方很明显跟希望方便读者跳至相关条目是有所违背吧。一个需要位置和一个不需要位置的段落,按照常识取舍很明显。三、首先我不认为你们的理由能够说服我(说要强调“参考资料”地位本身就很勉强,位置又没有其必要性),然后又不是当前绝大部分人的作法,请问凭什么可以成为让很多人可以遵从的方针?因为你认为你的理由正确?--KOKUYO(留言) 2014年2月8日 (六) 11:46 (UTC)
- 你说过“你有合理可以说服的人就放”,而规则在说“有其他因素都不应该改变此顺序”,假设我有合理可以说服的理由(其他因素)去改变顺序,情况就会变成这样:按维基百科:忽略所有规则则以其他因素为理由去改变现在的顺序,但按维基百科:版面指南的注5则有其他因素都不可以改变。那么很明显是一个矛盾,你竟然说是没有关联?而且还说抹黑的话,真的很咋舌。--107.170.252.86(留言) 2014年1月28日 (二) 03:30 (UTC)
- 我已经觉得这里变成某些用户为了推广自己意见的民意制造厂了,老实讲在我看来就是:(一)习惯塑造现行方针,指引必须反应现况并能让人遵循之。(二)参见与模板是不同组成,实际上nav模板放置下面是其一开始便是如此安排,而不应该将其混为一谈。最后请别动不动就用维基百科:忽略所有规则,照你的讲法没有方针与这个规则有关联,反正都是忽略所有规则。最后“If policy and/or guideline pages directly conflict, one or more pages need to be revised to resolve the conflict so that all of the conflicting pages accurately reflect the community's actual practices and best advice.”--KOKUYO(留言) 2014年1月28日 (二) 01:02 (UTC)
- 我赞成这个提案,因为较符合与文章之间的关系。在开台条目已经可以看出来,相关节目是别的节目的事情,而参考资料是自己的事情,现在竟然是把别的事情优先于自己的事情,已经不合理了。虽然我现在仍会把相关节目放在参考资料前面,但只是因为不想被人说不符合规矩,事实我不认同现在的安排。--Maccomcre(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06:01 (UTC)
- 相关条目是维基百科网站内就可以直接看到的内容,参考资料是要到别的网站乃至于你在网际网路上可能根本就找不到的内容。请问你能够在维基百科网页上看到开台的参考资料中的“亚洲电视节目《开台》1989年4月10日”字句,马上就能证实维基百科的内容就是正确无误的?(说不定来源根本没有这内容)列出来源的目的是要让人去找那个来源并从中找寻。两者相比哪个跟维基百科有直接关系我就不用讲了,除非你是用其他维基百科页面做来源。--KOKUYO(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11:46 (UTC)
- 我认为如果我要看一个条目的话,想了解的会是文章内容,而不是想了解维基百科是什么,所以应该以文章的关系来说,而不是维基百科的关系。比较之下,开台里面的文章内容是按照亚洲电视节目《开台》来写,当然比其他节目较有关。能不能看到跟比较文章关系是不相干的。--Maccomcre(留言) 2014年2月7日 (五) 08:34 (UTC)
- 我觉得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不是指开台这个影集跟维基百科这个网站的关系,我是指一个主题之条目跟另一个相关连主题之维基百科条目的关系。例如我从维基百科欧文·查特威克这个页面可以马上了解到欧文·查特威克何许人也,但透过相关条目我能够马上借由超连结跳至英国国教会这个页面,了解跟其有密切关系的英国国教会。而相对的在同一篇条目的参考资料中,条目中的“International Who's who of Authors and Writers (2008), p.129.”只能够表示或许这个出处能够证明“查特威克1916年5月20日生于英国肯特郡布罗姆利”,而是否真的这本书能够证明你只能去另外想办法找出这本书籍。同样的观点,读者在看到“亚洲电视节目《开台》1990年2月26日”这几个字并不能真正证明“1990年2月26日,送出$170,000,现场观众从盖牌抽到双飞再指定听南风和二筒,并且转中二筒,独得累积奖金。”,或者说读者可以因为相信维基百科编者是善意提供这个资讯所以应该没有错误,但是真正要查证的话你还是要亲自看到1990年2月26日《开台》才知道是否有此事。
- 所以说“相关条目”是让人前往另一个相关联的维基百科页面(如果不相关连那大可以删掉),借此扩充某人对于该领域的理解(例如在阿尔贝特·凯塞林可以到在条目主要内容看完后直接跳到相关连的义大利与盟国停战)。而相对的,我相信“参考资料”段落很少人只单纯看那个段落,也就是从上往下看到该段落时继续依序看下去:
- 1.^1.0 1.1 Lambert, David. 30 Rock - 2nd Season Release Date Jumps A Week Forward, Announces Extras. TVShowsOnDVD.com. 2008-07-03 [2014-01-05](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2).
- 2.^ 30 Rock Season 2 [DVD]. Amazon.co.uk. [2014-01-05](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05).
- 3.^ 30 Rock – Season 2. JB Hi-Fi. [2014-01-05](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5).)
- 1.^1.0 1.1 Lambert, David. 30 Rock - 2nd Season Release Date Jumps A Week Forward, Announces Extras. TVShowsOnDVD.com. 2008-07-03 [2014-01-05](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2).
- 任何明眼人都知道除非有特殊理由,要不然这样看去只不过是某篇条目其内容的资料列表,而这些内容来说位置前或者后并没有意义。实际上参考资料真的用途是在于提供可以验证内容的来源,但是来源是否真的能够验证内容请读者自行想办法,在这之中完全不需要理会先后。而在这般情况下,让“相关条目”隔著可能有一大高度的“参考资料”,绝对不比起直接安排在文章后半段可以让人直接到其他相关连条目更有用。所以说,为何要牺牲阅读相关连条目的方便性,让一个位置对于其完全没有实际作用的“参考资料”往前呢?--KOKUYO(留言) 2014年2月7日 (五) 10:09 (UTC)
- 我赞成的时候说“符合与文章之间的关系”,而你换了“哪个跟维基百科有直接关系”,似乎是你误解先。参考资料是关于自己内容的,就算不能即时查看,知道一下是来自这些资料已经很够重要,就算可以即时看的相关节目也及不上,因为相关节目,不论有几亲密的关系都好,也不是关于现在的内容,参考资料才是,所以无论如何都应该是把所有关于现在的内容全部都放先,最后才放不关于现在的内容的相关节目。又例如冧庄条目,除了参考资料之外,还有外部链接也是针对《冧庄》节目本身,那个一定要从上往下看到该段落时继续依序看下去才可以看到,如果方便阅读相关节目,看到了相关节目已经看第二个主题的节目了,例如我去了看开台,而忽视了原来下面还有可以提供更多关于冧庄主题的连结,所以就不应该文章内容完了后就立即看其他相关节目,而是应该确保所有关于现在主题的东西都能知道,才去看第二个主题。所以说,方便阅读相关连条目是不对的,不能说牺牲,而是本应就不该,只以有没有用来衡量重不重要也是错误的观念,莫非说应该放外部链接在参考资料前面?因为外部链接可以即时看而有用,参考资料不能看而没有用?--Maccomcre(留言) 2014年2月8日 (六) 10:42 (UTC)
- 我没有讲“参考资料”没有用吧,我讲的是对于参考资料而言位置无论是放在“相关条目”前或者是“相关条目”后,位置对于“参考资料”的价值其实都一样。如上所述,参考资料那段单纯看他对于了解某条目主题并没有意义,或者顶多说你可以知道跟这主题可能相关的来源(说可能是因为我可能用一本介绍第二次世界大战整起经过的书籍,拿来当作珍珠港事件条目的来源,但我不能说这本介绍整个二次世界大战的书是专门介绍珍珠港事件的书)。又或者说我相信更多希望了解某段落来源的前往“参考资料”段落,更多机会是用MediaWiki的所在文章段落中所生成“[25]”,直接跳跃到“Rahman, Obaidur. Perceptions: Satyajit Ray and The Alien!. Star Weekend Magazine. 2009-05-22, 8 (70) [2012-10-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06).”这样一来我并不认为有必要将“参考资料”往前移。
- 但是就“相关条目”而言,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其功能本来就是猜测读者在条目文章看完后(反正跳到“参考资料”段落又可以马上跳到刚才读的地方,想要看来源时再用“[xx]”跳到该段来源,不断重复),就是直接引导用户至其可能有所兴趣的维基百科条目中。这时候将“相关条目”放置“参考资料”后方乃至于页面最后处,以我的萤幕来看来源数超过80就代表用户必须滚动滑鼠滚轮到下方,我实在不认为这样有方便到用户在扩展相关知识时的便利性。最后一点,百科全书人们看的是某某人的生平、某某历史的经过这些内容,作为网路百科全书的特点之一就是能够简单用超连结前往至相关页面(这并非纸本百科全书能办到,同时网路百科全书还有如理论上内容可以无穷无尽等特点,但是仍然能够方便人查询等特点),而就一个网路百科全书网站来说维基百科也应该著重站内百科条目之间的连结。不过虽然我们在希望读者相信网路百科全书内容之馀,为了能供读者检查内容正确与否所以也有提供参考资料的惯例。对于我来说,因为位置对于“参考资料”段落并非必须(更大应用可能是借由系统功能从内文跳至参考资料,以达到内容可供查证的目的,而鲜少是单纯只看参考资料或者从参考资料找内文),但是对于“相关条目”来说前后位置有其必要性(一个条目的主文看完可以马上跳至相关连条目,而这因为有提供参考资料有提供跳跃功能而不会影响查证文章)。两者相比,前后位置实际上对其并不重要的“参考资料”并无必要往前移。--KOKUYO(留言) 2014年2月8日 (六) 11:24 (UTC)
- 我认为百科全书要介绍一个主题,应该要先带出所有关于自己主题的东西,然后才是其它条目的连结,而且如果讲兴趣,应该会有兴趣先扩展看关于本身的东西,然后才会有兴趣扩展看第二个主题,想著扩展相关知识时的便利性我觉得是不对的,反而应该是扩展关于本身知识。就算参考资料有跳来跳去的方法可以让人看到,但是外部链接是没有得跳的,文章内容完了就指示去第二个主题,那就很容易被忽视了。起码我认为在冧庄条目,进去“浅谈冧庄换牌”的外部链接比进去开台或智醒智劲四方城那些相关节目较有意义,因为“浅谈冧庄换牌”是关于冧庄主题而对于扩展了解本身主题有帮助,而开台和智醒智劲四方城对了解冧庄主题没有帮助,因为已经离题了。所以相关节目应该放在最后才对。--Maccomcre(留言) 2014年2月9日 (日) 06:31 (UTC)
- 还有这里是想表达如果依照你的意思,外部链接会较参考资料有用,而不是说参考资料无用,所以你比较谁有用是不正当的。--Maccomcre(留言) 2014年3月15日 (六) 08:05 (UTC)
- 我赞成的时候说“符合与文章之间的关系”,而你换了“哪个跟维基百科有直接关系”,似乎是你误解先。参考资料是关于自己内容的,就算不能即时查看,知道一下是来自这些资料已经很够重要,就算可以即时看的相关节目也及不上,因为相关节目,不论有几亲密的关系都好,也不是关于现在的内容,参考资料才是,所以无论如何都应该是把所有关于现在的内容全部都放先,最后才放不关于现在的内容的相关节目。又例如冧庄条目,除了参考资料之外,还有外部链接也是针对《冧庄》节目本身,那个一定要从上往下看到该段落时继续依序看下去才可以看到,如果方便阅读相关节目,看到了相关节目已经看第二个主题的节目了,例如我去了看开台,而忽视了原来下面还有可以提供更多关于冧庄主题的连结,所以就不应该文章内容完了后就立即看其他相关节目,而是应该确保所有关于现在主题的东西都能知道,才去看第二个主题。所以说,方便阅读相关连条目是不对的,不能说牺牲,而是本应就不该,只以有没有用来衡量重不重要也是错误的观念,莫非说应该放外部链接在参考资料前面?因为外部链接可以即时看而有用,参考资料不能看而没有用?--Maccomcre(留言) 2014年2月8日 (六) 10:42 (UTC)
- 我认为如果我要看一个条目的话,想了解的会是文章内容,而不是想了解维基百科是什么,所以应该以文章的关系来说,而不是维基百科的关系。比较之下,开台里面的文章内容是按照亚洲电视节目《开台》来写,当然比其他节目较有关。能不能看到跟比较文章关系是不相干的。--Maccomcre(留言) 2014年2月7日 (五) 08:34 (UTC)
- 相关条目是维基百科网站内就可以直接看到的内容,参考资料是要到别的网站乃至于你在网际网路上可能根本就找不到的内容。请问你能够在维基百科网页上看到开台的参考资料中的“亚洲电视节目《开台》1989年4月10日”字句,马上就能证实维基百科的内容就是正确无误的?(说不定来源根本没有这内容)列出来源的目的是要让人去找那个来源并从中找寻。两者相比哪个跟维基百科有直接关系我就不用讲了,除非你是用其他维基百科页面做来源。--KOKUYO(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11:46 (UTC)
- (!)意见,支持KOKUYO提出之理据,为方便阅读,并无不妥。不过还是想要看到底是哪个指南规定要先内连在外连...♠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2月8日 (六) 10:21 (UTC)
- 没错,应该就是这样改,而且都已经说了“参见的功能已经大幅的削弱”,所以根本没有放在前面的重要性。--162.243.18.165(留言) 2014年1月21日 (二) 19:02 (UTC)
- (!)意见:支持提案,同意Maccomcre的讲法,我阅读一个条目,当然会想知道还有什么资料可以帮助我了解更多我正在阅读的题目,最后才会想要不要阅读另一个题目。还有更多资料在后面就想我看另一个题目,那样不是叫方便,是误导。--HanasakiMomoko(留言) 2014年2月10日 (一) 13:40 (UTC)
参见的位置
近日发现有IP(Special:用户贡献/121.44.138.111)频繁将参见一栏移到文末,翻开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版面布局#附录一看,大约是User:Cdip150依照Special:Permalink/32030841用这笔编辑将“相关条目”(应该就是参见)移到了外部链接之后,然而Special:Permalink/32030841的讨论似乎根本没有达成共识(没有发起正式投票,也没个投票区,全文一长串只包括二反对五支持,大多数维基人都没有参与投票,怎么就达成了共识),维基百科讨论:格式手册/版面布局也没有,不知道为何参见仍然被改到了最后。发这个贴不是要讨论它究竟要在那里,下面请暂勿发起投票,就是想知道现在这个“相关条目”(参见)排在最后的顺序是不是已经在某处(哪处)达成共识了,难道所有优特都要据此更改。--浅蓝雪❉ 2015年2月23日 (一) 18:18 (UTC)
- 不记得啥时有过这样的共识了?外部链接不是一直都是在最下面的吗?--泅水大象™ 讦谯☎ 2015年2月23日 (一) 18:32 (UTC)
- 我也在奇怪这个,不过按Mewaqua君提供的Special:Permalink/33041675,似乎是没有太多关注而达成了共识?--浅蓝雪❉ 2015年2月23日 (一) 19:32 (UTC)
- 1. 澳洲IP 121.44.138.111的本尊是长期用不同帐号和IP开动人肉机械人的User:Miffy bunny。 2. Special:Permalink/32030841之后仍有讨论,见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有关格式手册(续)。--Mewaqua(留言) 2015年2月23日 (一) 18:51 (UTC)
- 手册都被改了拿什么来阻止他。。之后的讨论也就是多1反对1支持,还是没结果嘛。再说放在那种地方。。没几个人会过去的。求告知:“现在怎么办?”,这里正式开投票?--浅蓝雪❉ 2015年2月23日 (一) 18:58 (UTC)
- 讨论是在互助客栈/方针页进行的(见[2]),只是最后存档到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方便查找。--Mewaqua(留言) 2015年2月23日 (一) 19:03 (UTC)
- 那可不就是上文提到的Special:Permalink/32030841嘛--浅蓝雪❉ 2015年2月23日 (一) 19:08 (UTC)
- Special:Permalink/32030841是2014年7月27日,Special:Permalink/33041675是2014年10月21日,相差将近3个月。--Mewaqua(留言) 2015年2月23日 (一) 19:15 (UTC)
- 后者是前者的延续嘛,我就想知道这个总算共识不算。。而且他们讨论的主要也不是只有参见位置吧,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和别的什么混在顺路过了。--浅蓝雪❉ 2015年2月23日 (一) 19:32 (UTC)
- 那次讨论丢在这里客栈方针区足足三个多月,绝大部份讨论内容都在围绕相关条目,基本上已有足够时间让众人去详细阅读正反两面之意见,亦已作出公布,最后还有差不多一个月的置顶状态,参考以往的做法我已作出公示来做最后确认。--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2月23日 (一) 19:45 (UTC)
- (*)提醒:该次讨论的标题根本看不出与“附录排序”有关,很多人都没注意到,形同被夹带过关。--Kolyma(留言) 2015年2月24日 (二) 13:40 (UTC)
- 看过一遍了,里面充满各种攻讦和离题,前文讨论的是加粗也不是参见的位置,后者开头看不出来要通过的提纲是什么,投票数总共只有9张(当前上面的讨论3天就已经有10张了),不知道将参见置于最后的理由是什么?能不能单就这点专门列出来“重新审视”?
- 注:现在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版面布局#附录中的理由是:“将外部链接和相关条目置于附录最后端除了因为通常绝大部份人会在见到此段后会预期条目结束外,同时也有助于编辑者进行巡查,如广告连结、破坏性的内部链接等可易于被发现并而修复或清除。”我不知道“大部份人会在见到此段后会预期条目结束”和相关条目放到最后有什么关系,(难道不是因为看到下方没有文字了才知道条目结束?)怎么就“有助于编辑者进行巡查”,放在最初就不容易巡查?--浅蓝雪❉ 2015年2月23日 (一) 20:19 (UTC)
- 注解3才是整个理由:“注解和参考资料因为进一步为正文内容作出阐释和提供引证,而被视为与条目正文直接有关,故在条目正文内容完结后应放此章节;……,而且也能把相关条目与页底下的导航模板组合,方便读者在同一位置选择下一个欲阅览的条目。”
- 另外,那个讨论在最后的那个月已经移去了加粗的部份,剩下的就祇有讨论排版位置,而那些攻讦都是反对方途中加插入去的说(即是说原本是没有那些攻讦),而各表态支持者实际已表述了理由(有些上面注3含有的):(1)注解为正文进行解释所以两者要放在一起、(2)相关条目和最底部的导航模板都是内部链接的集合所以两者要放在一起以尽量方便读者、(3)相关条目放于后面在真实世界/学术界都有采用、(4)延伸外部链接能很多时候提供针对当前条目主题更多的资料,但相关条目则是离开了当前的主题。后面注5提到易于巡查等等理由其实并不是初衷。反观当时的反对者就持着旧的相关条目放于前面的做法是维基传统习惯就带过了,那时正就有人质疑那个所谓的“习惯”源由何来,反对方竟无人能针对此回应。还请注意WP:CON:“共识最终将根据支持和反对该议题的论点质量所决定”及“富有成果的讨论往往是在10名以下活跃参与者间进行的”,以往不少规则定立都不一定要有许多人参与,那次提案表态的人比我那个讨论还要少人的说。--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2月23日 (一) 21:40 (UTC)
- 那么就是所有条目都要执行此规定了?1,虽然有理,但是似乎很多人都没被通知到嘛,要不在bulletin里面通知一下(专就参见一项),看一下反响如何,毕竟影响到的条目太多,一个人改不过来;2,注5相当无理,若不能解释或可撤去?--浅蓝雪❉ 2015年2月23日 (一) 22:40 (UTC)
- (*)提醒:该次讨论的标题根本看不出与“附录排序”有关,很多人都没注意到,形同被夹带过关。请参考本人与Mewaqua君的对话(User talk:Mewaqua#有关Wikipedia:格式手册/版面布局的附录排序、User talk:Kolyma#Re: 有关Wikipedia:格式手册/版面布局的附录排序)。--Kolyma(留言) 2015年2月24日 (二) 13:47 (UTC)
- HanasakiMomoko在Special:Permalink/33041675随附说了一句,“作品列表”项目就不见了。—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正视独立列表问题 2015年2月24日 (二) 14:28 (UTC)
- (:)回应,最后的那个月已经移去了加粗的部份,剩下的就祇有讨论排版位置,到了那时,开首已经表明了这段是在讨论Wikipedia_talk:版面指南,而且原本是很畅顺的,不花费几行就可以看到一大堆针对于相关条目的意见,不过就是Mewaqua事前在中间插一些攻讦搞到好像有点长才看到有关讨论。另外,有关讨论绝大部份都在讨论相关条目,而不是大部份在讨论其他东西而祇掺少量关于相关条目的事宜进去,所以敝人不认同夹带过关之说,起码正反两方都有非常深入的发表意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2月24日 (二) 14:31 (UTC)
- 本来你不加一句“Mewaqua事前在中间插一些攻讦”我都不太想再争论下去。标题用“重订WP:GTL”,内文再加“本主题或以下段落文字,在讨论结束后应存档至Wikipedia_talk:版面指南。”就可以使其他人容易知道讨论是“重订Wikipedia:版面指南”?至少在“目录”看不出来,有多少人会记得“WP:GTL”是甚么?还要提一点,由于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header限制只显示2级标题,所以你的“最后公示”3级标题在“目录”是看不到的。--Mewaqua(留言) 2015年2月28日 (六) 12:15 (UTC),后有修改
- 目录写WP:GTL,不知道是什么的话,不是应该主动按下来看,然后就看到这个原来是Wikipedia_talk:版面指南就可以了么?这句话不是整版面那是整什么呢?最后公示时已经被你改了标头,真的对顺序有意见的人自然会移到段落底部说话,说话之前一定会看到告示。--HanasakiMomoko(留言) 2015年3月3日 (二) 11:28 (UTC)
- 本来你不加一句“Mewaqua事前在中间插一些攻讦”我都不太想再争论下去。标题用“重订WP:GTL”,内文再加“本主题或以下段落文字,在讨论结束后应存档至Wikipedia_talk:版面指南。”就可以使其他人容易知道讨论是“重订Wikipedia:版面指南”?至少在“目录”看不出来,有多少人会记得“WP:GTL”是甚么?还要提一点,由于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header限制只显示2级标题,所以你的“最后公示”3级标题在“目录”是看不到的。--Mewaqua(留言) 2015年2月28日 (六) 12:15 (UTC),后有修改
- @浅蓝雪:注5的“有助于编辑者进行巡查”其实本身未修改之前就已经存在,敝人未察觉到该条有何不妥,而且还是其他人提到关于破坏性连结,敝人就想到“既然外部链接以往也要巡查,小小的参见都顺便巡查也可”,所以就跟他意见了,“大部份人会在见到此段后会预期条目结束”跟相关条目的关系在于注3“相关条目则引导至条目正文和主题以外的内容”,当然要整个页面的资讯都已完全展示才叫人看其他东西吧……←这是我的想法。--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2月24日 (二) 14:31 (UTC)
- 至于是否所有条目都要执行此规定?个人并不反对,不过它仅为一个指引而已——“人们应当但不是强制规定必须遵循的建议方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2月24日 (二) 14:59 (UTC)
- @街燈電箱150號,问题是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版面布局最顶部写著“编辑者均应遵循本指引”,编辑战了怎么办--浅蓝雪❉ 2015年2月25日 (三) 16:46 (UTC)
- (*)提醒:该次讨论的标题根本看不出与“附录排序”有关,很多人都没注意到,形同被夹带过关。请参考本人与Mewaqua君的对话(User talk:Mewaqua#有关Wikipedia:格式手册/版面布局的附录排序、User talk:Kolyma#Re: 有关Wikipedia:格式手册/版面布局的附录排序)。--Kolyma(留言) 2015年2月24日 (二) 13:47 (UTC)
- 那么就是所有条目都要执行此规定了?1,虽然有理,但是似乎很多人都没被通知到嘛,要不在bulletin里面通知一下(专就参见一项),看一下反响如何,毕竟影响到的条目太多,一个人改不过来;2,注5相当无理,若不能解释或可撤去?--浅蓝雪❉ 2015年2月23日 (一) 22:40 (UTC)
- 那次讨论丢在这里客栈方针区足足三个多月,绝大部份讨论内容都在围绕相关条目,基本上已有足够时间让众人去详细阅读正反两面之意见,亦已作出公布,最后还有差不多一个月的置顶状态,参考以往的做法我已作出公示来做最后确认。--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2月23日 (一) 19:45 (UTC)
- 后者是前者的延续嘛,我就想知道这个总算共识不算。。而且他们讨论的主要也不是只有参见位置吧,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和别的什么混在顺路过了。--浅蓝雪❉ 2015年2月23日 (一) 19:32 (UTC)
- Special:Permalink/32030841是2014年7月27日,Special:Permalink/33041675是2014年10月21日,相差将近3个月。--Mewaqua(留言) 2015年2月23日 (一) 19:15 (UTC)
- 那可不就是上文提到的Special:Permalink/32030841嘛--浅蓝雪❉ 2015年2月23日 (一) 19:08 (UTC)
- 讨论是在互助客栈/方针页进行的(见[2]),只是最后存档到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方便查找。--Mewaqua(留言) 2015年2月23日 (一) 19:03 (UTC)
- 手册都被改了拿什么来阻止他。。之后的讨论也就是多1反对1支持,还是没结果嘛。再说放在那种地方。。没几个人会过去的。求告知:“现在怎么办?”,这里正式开投票?--浅蓝雪❉ 2015年2月23日 (一) 18:58 (UTC)
- 这一类问题当根据常识判断,本不需要“共识”。多数的“参见”大概都是泛泛的参见,与主条目没有太密切关系,这样的情况下当然应该放在最后。但也有的时候,编者认为“参见”条目对主条目有很重要的参考作用,放在外部链接和注释之前未尝不可。Bigtete(留言) 2015年2月23日 (一) 21:09 (UTC)
- 参见这一节就是鸡肋,在下亦觉无必要。按主编意思来自然好,然而当前手册里已经下了硬性规定,且原因不明,容易引发编辑战,要么干脆定死,要么就干脆注明按“先到先得”的规定,省得以后麻烦。--浅蓝雪❉ 2015年2月23日 (一) 21:27 (UTC)
- 重要参考价值的相关条目其实应当由{{see also}}的方法来达成(Wikipedia:摘要格式#子条目导航),而不是开一个相关条目章节。其他的原因见我上面的意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2月23日 (一) 21:40 (UTC)
- 上面主张把“参见”章节放在“外部链接”之外的用户不外乎是将立论建立在外部链接章节中的那些连结与主题关系性较高的假设上,但在这边待久的老用户都知道,外部链接里面其实也存在很多相关性极低每次砍了之后过一阵子又被人加回的乱七八糟网站连结,因此除非能确实地清理过外部链接的收录范围确保它们都能与条目主题高度相关,否则外部链接其实也可分为高相关性的外部链接与性质跟参见差不了多少的低相关外部链接。如果与后者相比,“参见”中的那些条目至少是中文维基内部的资料,把它们排在内容品质参差不齐的外部链接之后,好像也是怪怪的,不是吗?--泅水大象™ 讦谯☎ 2015年2月24日 (二) 04:21 (UTC)
- 1.把“作品列表”剔除的结论从何而来。
- 2.“参见”是给读者看的,你叫他内文结束后看完一串“注释”跟“参考资料”再考虑要不要读本来可能有兴趣的项目,也太考验读者的耐心,想查看引证的都直接透过内文标注跳下来,不想看的你塞这么前面给他只会倒胃口,丧失参见的作用。—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正视独立列表问题 2015年2月24日 (二) 04:54 (UTC)
- 作品列表是我说剔除的,因为魔法少女题目,如果定在最后就不能在中间用列表举例。还有好多时去看一个不熟悉的题目,通常看到一半就没有趣去继续看,之后直接跳到最底就可以找还有什么题目给我换个主题,而不应将相关主题放在前面,然后令人要慢慢卷到中间不知那个位置去找你个相关主题出来,所以相关主题应作为全页的结束点是合理的。--HanasakiMomoko(留言) 2015年2月24日 (二) 10:43 (UTC)
- 因为一个题目就更该整个维基的规定恕不能同意,且参见那一节不论放到参考文献前面还是文末,菜单栏都会显示出来,直接点击就好,不能成为一定要放在文末的理由--浅蓝雪❉ 2015年2月24日 (二) 14:16 (UTC)
- 我已经阅读到一半了,菜单栏在上面我看不到,要跳到最顶然后跳去相关主题,如果相关主题没有想看的条目,我又要跳到最底再找。那为什么不将所有条目放到最底给我一口气去找?--HanasakiMomoko(留言) 2015年2月25日 (三) 11:50 (UTC)
- 因为一个题目就更该整个维基的规定恕不能同意,且参见那一节不论放到参考文献前面还是文末,菜单栏都会显示出来,直接点击就好,不能成为一定要放在文末的理由--浅蓝雪❉ 2015年2月24日 (二) 14:16 (UTC)
- WP:EL#连结什么网站已经很明白地要连到很有关系的外部链接,所以并不是甚么假设,其他人加低质连结那祇是他们没有依规矩做事,而不是代表外部链接本身就可以存在着相关度低的连结,所以不应以误用例子说成是外部链接的其中本质。另外“兴趣”本身就非常抽象,所有读者会抱着甚么兴趣去对待,各人都会有不同,根本考虑不了,敝人重新排这个序都祇是比较各处的关系。--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2月24日 (二) 14:52 (UTC)
- 作品列表是我说剔除的,因为魔法少女题目,如果定在最后就不能在中间用列表举例。还有好多时去看一个不熟悉的题目,通常看到一半就没有趣去继续看,之后直接跳到最底就可以找还有什么题目给我换个主题,而不应将相关主题放在前面,然后令人要慢慢卷到中间不知那个位置去找你个相关主题出来,所以相关主题应作为全页的结束点是合理的。--HanasakiMomoko(留言) 2015年2月24日 (二) 10:43 (UTC)
- 重要参考价值的相关条目其实应当由{{see also}}的方法来达成(Wikipedia:摘要格式#子条目导航),而不是开一个相关条目章节。其他的原因见我上面的意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2月23日 (一) 21:40 (UTC)
- 参见这一节就是鸡肋,在下亦觉无必要。按主编意思来自然好,然而当前手册里已经下了硬性规定,且原因不明,容易引发编辑战,要么干脆定死,要么就干脆注明按“先到先得”的规定,省得以后麻烦。--浅蓝雪❉ 2015年2月23日 (一) 21:27 (UTC)
- @Cdip150:这个不单是不照规定放外连结的问题,而是有些外连结被列入的理由跟那些“参见”中所列的条目性质类似——关系度较低但又不是完全没关系。因此,外部链接其实也是有直接、高度相关性,与间接、低相关性两种分别(也就是规则中“可考虑连结”那章节中所提及的网站种类),除非能有个方法将这两种外部链接区分开来,否则一律将它们放在参见段落前面也是不合逻辑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15年2月25日 (三) 03:12 (UTC)
- WP:ELNO定明“仅间接与条目主题相关的连结”是要避免的,而可考虑连结亦有个前提:“该网站的内容与条目的内文是否符合”,所以间接、低相关性的其实也是不行的。当然能不能分辨高低是一回事,但外部链接本身就含直接、高相关的性质则又是一回事,两者不能混淆。--街灯电箱150号 2015年3月3日 (二) 12:25 (UTC)
- @Cdip150:这个不单是不照规定放外连结的问题,而是有些外连结被列入的理由跟那些“参见”中所列的条目性质类似——关系度较低但又不是完全没关系。因此,外部链接其实也是有直接、高度相关性,与间接、低相关性两种分别(也就是规则中“可考虑连结”那章节中所提及的网站种类),除非能有个方法将这两种外部链接区分开来,否则一律将它们放在参见段落前面也是不合逻辑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15年2月25日 (三) 03:12 (UTC)
- 对于取消作品列表的硬性规定,其实有考虑过,而反方本身已指明对此没有意见。如果仍保留原先规定,的确会衍生问题,诸如第87届奥斯卡金像奖的提名作品列表等全都要移到最下面的附录,但那些作品列表明显就是该条目最主要的部份。--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2月24日 (二) 15:19 (UTC)
- 拿掉的讨论在哪?只见HanasakiMomoko一句“还有建议作品列表不定位置,像魔法少女题目,自由发挥。”。
- en:Wikipedia:Manual_of_Style/Layout#Works or publications(作品或发行物):“内容:由条目主题创作的作品列表,通常依年代排序。”“标题:名称取决于论题。中略……音乐作品、影像作品……”
- 好好说明就不至于弄混。奖项可能颁给人或作品,有别于人物的创作列表,这个才是附录性质的内容,拿掉后任凭编者高兴摆放却无法管。—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正视独立列表问题 2015年2月24日 (二) 16:43 (UTC)
- 接着的“反对……其他我没意见”,实际上敝人幕后有评估过和比较过各类条目去衡量HanasakiMomoko的建议,还等了两个星期才去暂移除。比如像埃德蒙·伯克#著作(en:Edmund_Burke#Bibliography)那种,其实就不应该当它是附录性质,至少比之后描述的轶事段落还重要。敝人认为这类问题如果需要的话也该在Wikipedia:作品列表另外加以细分状况去规范(反正您上面也在讨论作品列表指引),而不是通通把人物著作都当成附录来看待。--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2月25日 (三) 02:01 (UTC)
- 你自己看在HanasakiMomoko后面提及的次数,“参见”一堆,“作品列表”是0。这样夹带过关拿掉版面结构一个项目对吗。
- 只有Wikipedia:格式手册/版面布局是管呈现的顺序,各个格式手册管自己辖内的格式规范,不该也不能去干涉上层规范。你都列了en:Edmund_Burke#Bibliography,它已经说明了附录性质。—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正视独立列表问题 2015年2月25日 (三) 04:38 (UTC)
- en:Edmund_Burke#Bibliography明明就隔了一节主体性质的时间线才到附录,中文版更后面放了同样是主体性质的闲逸事,敝开规则,两者重要性显然较作品列表低所以放于其之后是合常理的,同Ws227的意见一样,人物著作列表理应视为主体部份。大抵应该像WP:HAT那般在Wikipedia:作品列表定一个“位置”规定,定好后才在WP:GTL里作相应复述,而不是祇为特定一种定在布局的附录里,尤其是它本身就不应视为附录的时候。--街灯电箱150号 2015年3月3日 (二) 12:25 (UTC)
- 埃德蒙·伯克的编排明显不良,根本不该拿来探究;en:Edmund_Burke#Bibliography下方的时间线怎能算主体性质,你看它编写的语法和位置完全只是附带品的地位。—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欢迎参与节目表废存投票 2015年3月3日 (二) 12:34 (UTC)
- en:Edmund_Burke#Bibliography明明就隔了一节主体性质的时间线才到附录,中文版更后面放了同样是主体性质的闲逸事,敝开规则,两者重要性显然较作品列表低所以放于其之后是合常理的,同Ws227的意见一样,人物著作列表理应视为主体部份。大抵应该像WP:HAT那般在Wikipedia:作品列表定一个“位置”规定,定好后才在WP:GTL里作相应复述,而不是祇为特定一种定在布局的附录里,尤其是它本身就不应视为附录的时候。--街灯电箱150号 2015年3月3日 (二) 12:25 (UTC)
- 接着的“反对……其他我没意见”,实际上敝人幕后有评估过和比较过各类条目去衡量HanasakiMomoko的建议,还等了两个星期才去暂移除。比如像埃德蒙·伯克#著作(en:Edmund_Burke#Bibliography)那种,其实就不应该当它是附录性质,至少比之后描述的轶事段落还重要。敝人认为这类问题如果需要的话也该在Wikipedia:作品列表另外加以细分状况去规范(反正您上面也在讨论作品列表指引),而不是通通把人物著作都当成附录来看待。--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2月25日 (三) 02:01 (UTC)
- 参见是百科全书的一个传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2月25日 (三) 02:36 (UTC)
- 其实上次那样算不算有没有资格叫达成共识我不知道,“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这句我就不觉得有做到了。--KOKUYO(留言) 2015年2月27日 (五) 14:22 (UTC)
- 所以说现在怎么办呢?--浅蓝雪❉ 2015年2月27日 (五) 20:28 (UTC)
- 采纳多数人的意见是有的,至于妥协,那些少数意见的重要性也成疑问,不是空泛的就是与其他规则不合,似乎不知道如何妥协的样子。说到参见位置,虽然以前我也放前面,但看过理由后也觉得放后面较合理。这样返来覆去讨论, 不如加强编辑内容吧。--18164(留言) 2015年2月28日 (六) 09:30 (UTC)
- 同18164的意见,放到最后的做法看来是较有根据的。而且讨论人数也不亚于以往版面指南的同类热烈的讨论,所以关注程度应该不低,算为共识是可以的。作品列表也留意到,不过也觉得没问题,所以没有多说。实际上这种作品列表都是由主题人物生产的事物,同正文一样是在介绍人物的东西,所以虽然是列点式但也应算为条目主体的一部分,最多就是应该尽可能放到主体的靠后部分,而不是定在附录里头--Ws227(留言) 2015年3月2日 (一) 12:37 (UTC)
- 参见的位置应该在参考文献之前,参见的作用并不只是导航栏的作用,参见属于正文的一部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3月3日 (二) 06:46 (UTC)
- CNKI上一搜一把关于百科全书、辞书等工具书参见系统的各种论文,建议大家有条件的先了解一下再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3月3日 (二) 06:55 (UTC)
- 粗略爬了一下,如果敝人没有理解错误的话,那些论文所指的“参见”,对应维基百科应该是WP:GTL#主体所指的“相关连结”,也就是与正文直接有关的、可让读者在另外页面继续了解当节正文的{{see also}}的那种(如白眼塘_(澳门)#火船头街那节在参考之前的{{see also}}),而不是最底部WP:GTL#附录的导航性“相关条目”。--街灯电箱150号 2015年3月3日 (二) 12:25 (UTC)
- CNKI上一搜一把关于百科全书、辞书等工具书参见系统的各种论文,建议大家有条件的先了解一下再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3月3日 (二) 06:55 (UTC)
- 相关条目不是正文,它只是扩展阅读其他内容,已经是别的主题的东西,并不会对刚才阅读的正文了解更多,如在冧庄条目,看智醒智劲四方城只可比较两个同类节目,但不会对了解冧庄有帮助,但外部链接浅谈冧庄换牌则可了解更多,所以相关目应该在外部链接之后。--Maccomcre(留言) 2015年3月3日 (二) 10:37 (UTC)
再提参见位置
又有IP用户到处挪参见。建议先从头到尾阅读Wikipedia_talk:格式手册/版面布局。Special:permalink/33041675所显示的讨论很显然是User:Cdip150不顾很多人反对,在社群已经不愿再参与此讨论的情况下,一个人强行通过的。
我不认为能讨论出结果。我要求在Wikipedia:格式手册/版面布局相应章节增加对于该章节内容,社群中有很多人持反对意见,章节内容不反映共识的标注。或者你们想直接投票一劳永逸也行。
由于原案明显未达成共识,本人不排除采用相似手段使得讨论强行“取得共识”或在各方未充分讨论的前提下进入投票的可能。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8月18日 (四) 06:05 (UTC)
- (+)支持:如果不能说服那些仰赖ip来改、忽视实际状况(如特优条目)的人,那也就只能这样了。--KOKUYO(留言) 2016年8月18日 (四) 08:08 (UTC)
- (!)意见,敝人是很遗憾一个学术都采用的格式做法始终为人反对,也许我退而求其次,除了以上,敝人的建议是取消有关顺序的硬规定,改为由各个专题自行斟酌附录排序,起码澳门专题的条目可以继续遵照注脚为先的做法,其他主题的条目要以相关条目为先的也不受影响。--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8月18日 (四) 08:26 (UTC)
- 现在的情况下,不作统一限制应该是最佳选择。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8月18日 (四) 08:48 (UTC)
- (!)意见:我不是很清楚see also移动到下方的学术面原因,能有人解释一下吗?谢谢。--Jasonzhuocn(留言) 2016年8月18日 (四) 11:51 (UTC)
- (:)回应,查回当时讨论有人提供的附注格式教材,“参阅同刊另一篇文章”被归为“延伸阅读”的一种,而应放在注脚下面的延伸阅读区域。事实上,脚注来源直接撑起了条目的内文,但是相关条目和其他没有被内文引用的资源顶多也衹是间接支持条目的主题,自然内文之后应当紧接出现脚注来源,之后下面才放相关条目等东西。--街燈電箱150號 2016年8月18日 (四) 13:23 (UTC)
学术型的百科全书条目有先See Also后References的不少例子,见[3][4][5][6]。--❦‽研究及来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14:30 (UTC)
- 有没有一些以论文格式撰写的百科例子?您那些例子不是采用论文式(没用注脚,参考和外部文献全部混杂列出),这样很难相较。--街燈電箱150號 2016年8月18日 (四) 14: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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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这个微调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在实务及共识中,都建议采取注释与参考资料分两个章节陈列的方式呈现,而目前的条文中会有导致读者误以为两个章节应该合一(如在下自己就曾误解过),爰此建议微调条文。这个提案应该不会有太大歧见。-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25日 (二) 13:18 (UTC)
- (-)反对,有些条目如果全部注脚项目合起来不是很多个的话,事实上反而不适合分开,故不赞成修改,以让编者自由决定是否分组的空间。--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4月25日 (二) 13:37 (UTC)
- @Cdip150:注释与参考资料的性质并不相同,在下认为以目前的惯例并不建议合一。而撇除这个问题,就算注脚较少,也不该为了少数的条目而以指引建议两个章节应该合一。-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25日 (二) 13:45 (UTC)
- 另外特别ping@Clear_Sky_C阁下。-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25日 (二) 13:45 (UTC)
- 敝人不认同性质不相同就是绝对要分开的理由,不强制分开它们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它们所采用的功能完全一样,所以我仍认为应保留现有的灰色地带让编者们合理地自由发挥,那怕许多条目都倾向参注分组。事实上我在2008年把参注分组功能引入来时原意也不想强迫大家分组。--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4月25日 (二) 13:58 (UTC)
- 目前的“灰色地带”是建议两者合一的同时,再允许“大部分的条目”将两者分开。在下主张,即使要保留弹性,也该在指引建议采取两者分开的状况下保留弹性(例如加入条文的解释)。-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25日 (二) 14:02 (UTC)
- 目前的规定从来就未建议过任何一种做法为优先项,恕敝人认为 阁下自行对现行规定进行了原创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4月25日 (二) 14:09 (UTC)
- @Cdip150:目前的指引是注解“与”参考资料,在下不认为这样的诠释方式并未建议应以两者合一为优先。-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25日 (二) 14:26 (UTC)
- 囧rz...单一个“与”字就是说要合吗?恕我难以有这样的理解。敝人实在不认为现在的规则在建议参注混合为优先做法。--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4月25日 (二) 14:36 (UTC)
- 就算没有明示也有暗示,也确实起到了导引的作用。—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otfs2013(对话|贡献)于2017年4月27日 (四) 09:37 (UTC)加入。
- 敝人不认为有“暗示”,无论明暗都没有,而且指引后面对于注解与参考资料的解说都完全没有带出哪种做法较好,是您自行加下去的所谓“暗示”想法罢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4月27日 (四) 13:28 (UTC)
- 综观参与讨论者的意见,在下反而认为是阁下自己认为没有“暗示”的状况。-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29日 (六) 18:19 (UTC)
- 下面讨论者的意见仅对Artoria2e5的提案作出反建议,但不能绝对证明他们认为现有条例有任何“暗示”,您自己又为别人加添解读意见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4月29日 (六) 18:31 (UTC)
- “...我总体还是(+)支持这个提案的,注释和参考来源混杂对可读性会有一定的影响...”(@Datou 1996)、“应该反过来,建议两者分开...参考资料、脚注数量不大的条目也不是理想状态,格式手册不应该专门去照顾这些条目。”(@hat600)、“注释和参考不是一个东西,应当分离”(@Bluedeck)这些意见只是针对Artoria2e5的提案?阁下显然有极大的曲解。-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30日 (日) 04:40 (UTC)
- 认为“分开”和认为“优先分开”是两码子的事,更加不能理解为现有的指引有问题,而且现在的规例根本已经可以参注分开。--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4月30日 (日) 05:10 (UTC)
- 若满意现况,几位阁下又何必特意发生支持“分开”?如果现行指引没有误导的问题,支持提案的阁下又在做什么?事实就是,现行的指引即使允许分开,也未清楚表达这一意涵,修改势在必行。-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5月4日 (四) 10:31 (UTC)
- 个别人士衹是按“如果要改”提出方向,但是这并不代表“一定要改”(直接表示支持一定要改的严格说衹有D君一人)。而且修改势在必行?您起码要有2/3共识才好说,但是现在明显没有,全部加起来都没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5月4日 (四) 11:38 (UTC)
- 若满意现况,几位阁下又何必特意发生支持“分开”?如果现行指引没有误导的问题,支持提案的阁下又在做什么?事实就是,现行的指引即使允许分开,也未清楚表达这一意涵,修改势在必行。-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5月4日 (四) 10:31 (UTC)
- 认为“分开”和认为“优先分开”是两码子的事,更加不能理解为现有的指引有问题,而且现在的规例根本已经可以参注分开。--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4月30日 (日) 05:10 (UTC)
- “...我总体还是(+)支持这个提案的,注释和参考来源混杂对可读性会有一定的影响...”(@Datou 1996)、“应该反过来,建议两者分开...参考资料、脚注数量不大的条目也不是理想状态,格式手册不应该专门去照顾这些条目。”(@hat600)、“注释和参考不是一个东西,应当分离”(@Bluedeck)这些意见只是针对Artoria2e5的提案?阁下显然有极大的曲解。-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30日 (日) 04:40 (UTC)
- 下面讨论者的意见仅对Artoria2e5的提案作出反建议,但不能绝对证明他们认为现有条例有任何“暗示”,您自己又为别人加添解读意见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4月29日 (六) 18:31 (UTC)
- 综观参与讨论者的意见,在下反而认为是阁下自己认为没有“暗示”的状况。-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29日 (六) 18:19 (UTC)
- 敝人不认为有“暗示”,无论明暗都没有,而且指引后面对于注解与参考资料的解说都完全没有带出哪种做法较好,是您自行加下去的所谓“暗示”想法罢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4月27日 (四) 13:28 (UTC)
- 就算没有明示也有暗示,也确实起到了导引的作用。—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otfs2013(对话|贡献)于2017年4月27日 (四) 09:37 (UTC)加入。
- 囧rz...单一个“与”字就是说要合吗?恕我难以有这样的理解。敝人实在不认为现在的规则在建议参注混合为优先做法。--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4月25日 (二) 14:36 (UTC)
- @Cdip150:目前的指引是注解“与”参考资料,在下不认为这样的诠释方式并未建议应以两者合一为优先。-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25日 (二) 14:26 (UTC)
- 目前的规定从来就未建议过任何一种做法为优先项,恕敝人认为 阁下自行对现行规定进行了原创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4月25日 (二) 14:09 (UTC)
- 目前的“灰色地带”是建议两者合一的同时,再允许“大部分的条目”将两者分开。在下主张,即使要保留弹性,也该在指引建议采取两者分开的状况下保留弹性(例如加入条文的解释)。-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25日 (二) 14:02 (UTC)
- @Cdip150:注释与参考资料的性质并不相同,在下认为以目前的惯例并不建议合一。而撇除这个问题,就算注脚较少,也不该为了少数的条目而以指引建议两个章节应该合一。-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25日 (二) 13:45 (UTC)
- 建议小作品模板放到导航模板上面,即便不放到导航模板上面也不应该放到分类下面吧。。。--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4月26日 (三) 15:28 (UTC)
- 详见注6,话说是因为小作品模板如果不置底的话,会导致分类出现技术问题,也干扰机器维护,所以这个不能妄动。--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4月27日 (四) 08:01 (UTC)
- 排除小作品这个问题,我总体还是(+)支持这个提案的,注释和参考来源混杂对可读性会有一定的影响,而且现在编辑趋势也倾向于将这两个部分分离为两个二级标题。--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4月27日 (四) 10:48 (UTC)
- (-)反对:这个提议明显是因为对指引错误理解而提出,我也看不到是建议参考和注释合一优先。--Opky9407(留言) 2017年4月27日 (四) 02:18 (UTC)
- 把找出问题的人当作为“对指引错误理解”?-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27日 (四) 09:37 (UTC)
- 嗯,基于参注分离的原则先在这里给个(+)支持吧。——Artoria2e5编 讨论要完整,回复请用ping。 2017年5月10日 (三) 12:12 (UTC)
- (-)反对:现在的条文根本没法理解为参注应该合并,而且传统上也是在必要时分拆才对,不是分拆了后又必要时合并。113.52.64.197(留言)
折个衷呢?
感觉参注分成两个二级段落是有些过分了,不过我觉得可以这样:
也就是放一个“注解与参考资料”的 == 段落,里面装两个 === 段落。——Artoria2e5编 讨论要完整,回复请用ping。 2017年4月25日 (二) 14:44 (UTC)
- 很想知道 阁下何以见得两个用二级章节是有些过份呢?敝人真的没有这种感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4月25日 (二) 14:58 (UTC)
应该反过来,建议两者分开,允许一些条目合并。理想状态下条目应该有相当的长度和相当数量的参考资料;短小或者说参考资料、脚注数量不大的条目也不是理想状态,格式手册不应该专门去照顾这些条目。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4月26日 (三) 11:05 (UTC)
- @hat600:这就是在下所主张的。-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26日 (三) 14:28 (UTC)
- 题外话,维基百科:格式手册建议改名叫做WP:体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4月26日 (三) 12:23 (UTC)
- (-)反对,全部都反对,用二级标题有什么问题?还有就算理想条目是有很多参考,只有一个注释的情况也很多,这种情况也要分开并不好。还有“体例”会很难让人看得懂。--Opky9407(留言) 2017年4月27日 (四) 02:18 (UTC)
- 阁下显然没有搞清楚达师及在下在主张什么。-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27日 (四) 09:37 (UTC)
- 体例是辞书专门用语,经常查阅辞书的人都会明白,怎么能说不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4月27日 (四) 02:51 (UTC)
- 一般而言,注释和参考不是一个东西,应当分离。不过应该予以编辑的自由度,按需要随时决定是否合并。Bluedeck 2017年4月27日 (四) 16:48 (UTC)
- (-)反对:看不出现在的指引说合并方法较好,况且我不认为有需要给偏向性建议,应该保持现在的自由度,不需要修改。--Maccomcre(留言) 2017年4月30日 (日) 05:45 (UTC)
- (!)意见:文献和资料在百科全书学所属的辞书学以及文献学当中还是有些差异。用参考文献比参考资料稍微好一些。--Jasonzhuocn(留言) 2017年5月13日 (六) 09:22 (UTC)
- 其实指引说了两个都可以用,看条目是什么范畴就用哪个。113.52.65.151(留言)
Further Reading的中文翻译
条目中有出现“延伸阅读”、“进一步阅读”等章节标题,但总觉得不太贴切。请问这两者之中哪个更好,或是否有更好的表达?我能想到的还有“相关文章”、“推荐阅读”,不知是否合适。--Tiger(留言)修复翻译腔 2017年7月13日 (四) 02:57 (UTC)
- 感觉上,“延伸阅读”已经是最贴切的说法之一,而且看起来不是为翻译生造的词汇(见延伸阅读与其它反面案例[7]]);“进一步”就难免有赘言之嫌。通过搜寻“further reading 阅读”的方式,可见另有“深入阅读”、“扩展阅读”与“推荐阅读”等说法。—Kou Dou 2017年7月13日 (四) 03:05 (UTC)
- 咱一般翻成“拓展阅读”。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7月13日 (四) 06:05 (UTC)
- 我也翻译成拓展阅读。自己写的条目也会用拓展阅读几个字(不是翻译),这种情况会出现在我查阅好文献之后懒得把内容往wiki上放让读者自行阅读。--Leiem(留言) 2017年7月13日 (四) 07:34 (UTC)
- 拓展阅读+1 燃灯 谈笑风生 2017年7月13日 (四) 12:13 (UTC)
- 延伸阅读 --Qwhisper 2017年7月13日 (四) 12:49 (UTC)
进一步阅读这个肯定需要修改,应该没问题吧。--Tiger(留言)修复翻译腔 2017年7月13日 (四) 15:19 (UTC)
- 我觉得很怪,基本上没人这么说……可以搞个投票,统一一下。燃灯 谈笑风生 2017年7月15日 (六) 06:36 (UTC)
我认为“拓展阅读”是一个不错的写法,计划将章节标题中“进一步阅读”修改成“拓展阅读”。如果没有问题,近几日就可开工。--Tiger(留言)修复翻译腔 2017年7月16日 (日) 00:41 (UTC)
- “延伸阅读”是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版面布局长期以来建议的用词。虽然“拓展阅读”也不错,但我认为应该用固有、统一、指引所定的用词。钢琴小子 留言 贡献 2017年7月17日 (一) 16:11 (UTC)
- 台湾科学类的杂志一般写作延伸阅读---Koala0090(留言) 2017年7月22日 (六) 05:57 (UTC)
- 澳门那边一般都是叫“延伸阅读”的,而不叫“拓展阅读”,敝人在想这是不是地区用词不同的问题?如是者,像“外部連結/外部链接”那样在后台加转换语法即可。--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7月22日 (六) 09:42
- “延伸阅读”我觉得也可以,不过对我来说似乎“拓展阅读”更好,之前我是按照大多数条目的习惯,写“延伸阅读”。“外部链接”这个貌似是有全局转换。真的是地区差异的话,可能确实要用字词转换来处理了。--Tiger(留言) 2017年7月22日 (六) 13:43 (UTC)
和指引不同->修改指引使得指引和我相同就好了看来拓展阅读是大陆的常见用法?但“进一步阅读”肯定有问题没跑了。燃灯 谈笑风生 2017年7月23日 (日) 12:37 (UTC)
注解与参考资料
现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版面布局#附录#注解与参考资料存在“来源列表”一节,声称:“来源列表是指在条目中为所参考的书目等提供其完整资讯,但是这类参考资料并没有明确地呈现出其与条目中特定文句的关联,常用的段落标题包括有“参考资料”、“参考文献”、“参考书籍”等。”
但这种做法我记得应该是不提倡的,有{{no footnotes}};且上文有文句来源一段指明:“最常见的标题如“注释”(可以使用于补充内容和文句来源安排在同一段时)、“脚注”(可以使用于补充内容和文句来源安排在同一段时)、“参考资料”、“参考文献”等”。二者产生冲突。就算是页码式脚注的书籍列表,也不能算是“没有明确地呈现出其与条目中特定文句的关联”。这种情况出现只可能
- 作者随便列了一些书籍,未曾查证。那么该算是扩展阅读
- 为全文参考。但这种情况仍然应该提供脚注
故拟删去来源列表一节,请问各位意下如何。--浅蓝雪❉ 2017年9月29日 (五) 07:56 (UTC)
(!)意见,绝大部份同意,但毕竟哈佛式仍会用“来源列表”,敝人建议修改而不是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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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7年9月29日 (五) 13:59 (UTC)
- 这个不错,我赞成浅蓝雪❉ 2017年9月30日 (六) 09:55 (UTC)
- 本项改动涉及争议较小。现公示七日,看看有没有其他意见。--Temp3600(留言) 2017年10月7日 (六) 19:32 (UTC)
已公示7日且期间无有效反对意见或有效反对意见已被妥善解决,此案通过并已完成修订。——Aotfs2013 留于 2017年10月15日 (日) 12:33 (UTC)
关于模版应否置于内容上方
因应否置于内容上方台风天鸽、台风天鸽对港澳地区之影响及台风狮子山 (2016年)等+UTC+8 的置顶模版被置于侧旁模版下,由于这样会挤压置顶模版的空间,所以改为置于侧旁模版上方,但遭全数回退,所以在此寻求社群意见和共识。-日月星辰 | 留言簿 2018年9月17日 (一) 13:59 (UTC)
- Wikipedia:格式手册/版面布局#导言元素指引来说,时区标识是应该放在信息框上面,将信息框内的时间纳入该标识的范围。--YFdyh000(留言) 2018年9月19日 (三) 09:25 (UTC) 观感两者都可以。从逻辑和
- {{台风基础资讯}}模板颇长,而即使时区标示放在该模板下,亦不会掩盖时区讯息,因为时区讯息很简短,所以时区讯息放在下方也可以。手机版亦正常显示。当然这要视乎不同类型的条目和该条目使用的模板而定,不能一概而论,西太风暴以外的条目就请恕小弟不便评论。——W. Synchro(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 2018年9月19日 (三) 12:03 (UTC)
- 两者都能够正常显示和理解,而放在上方更符合指引和逻辑(表示时区标识涵盖信息框)。您没有充分的理由回退他人的纠正,条目所有权。--YFdyh000(留言) 2018年9月19日 (三) 21:16 (UTC)
最后公示后,无人异议,通过。--街燈電箱150號 2020年2月8日 (六) 15:28 (UTC)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原提案
版面布局附录章节的内容,已与目前的多数条目有了很大的差异,故作出修订。本修订也是格式手册大幅修订与可读性改善计划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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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主要根据目前大量条目实际采用的格式,裂解了原有第一项“注解与参考资料”为“注释”、“参考资料”、“参考文献(参考书籍)”,增加了“参见”这个元素,并补充了一些说明释义。--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0日 (一) 15:53 (UTC)
- 注释和参考资料对于正文来说比参见更有关,我还是倾向注释先放(爬以前的讨论:有人提供的附注格式教材,“参阅同刊另一篇文章”被归为“延伸阅读”的一种。所以应该放在近延伸阅读的位置可能还适合,而不是正文后),还有“与正文内容高度相关的条目”应该是在相关正文用{{main}}或{{see also}},而不是摆在下面,下面应该是放不太直接相关的连结才对。当然参见这个讨论过许多次,不同范畴会有不同看法,像是Wikipedia:澳门街道专题/格式结构都要求放在后面,强求统一会有问题,维持现有按共识个别处理才是正道。另外,这样也变相是强迫注解和参考分拆,但是创立参注分组时我根本不想有这个意思。--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1月20日 (一) 16:27 (UTC)
- 街灯君的意见我是否理解为,改为注释与参考资料(有内文引注的内容)、参考文献(无内文引注的内容)、延伸阅读、参见、外部链接、……。--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0日 (一) 16:53 (UTC)
- 不过,无论参见部分放什么位置,总归是要把他作为一个元素列出来,好让查阅格式手册的编者知道。毕竟现在很多条目都有了参见这个部分。并且列示出来以后还给了释义——“对与正文内容有一定相关性、但无法在正文列示的条目集中列示”,这样应该是妥当的。--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0日 (一) 16:55 (UTC)
- 释义我根据您的意见,改了一下,您说的是合理的。--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0日 (一) 16:57 (UTC)
- 我又加了个例子:(比如在藏书阁天一阁条目中加入中国藏书史和海曙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0日 (一) 17:01 (UTC)
- 在我的概念应该是说放在参考文献(无内文引注的内容)和导航模板之间任一位置都可以,其实延伸阅读、参见、外部链接这三个功能都是给人扩展看更多内容,这三个最好是放在一起。--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1月20日 (一) 17:08 (UTC)
- 不过我们还是要放一个推荐位置(可以标注“可视情况调整”),主要是要安排一个位置让这个元素出现。(啊 您说放一起的理由很好,很说服人!我修改一下)--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0日 (一) 17:15 (UTC)
- 目前一个主要问题是原文第1项是不是要裂解为第1-3项(目前大量条目是分开的),希望听取大家的意见。--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0日 (一) 17:20 (UTC)
- 我是不太希望强迫分拆,虽然我个人很多时候都会分开注解和参考资料,但有时看到人家把三两个注解混在参考里面其实也不是甚么大不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1月20日 (一) 17:52 (UTC)
- 建议当然是注脚与参考清晰分开,但实际操作是另一回事(可能出于修改麻烦或省事等),推荐是要分开。——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1月21日 (二) 01:46 (UTC)
- 我觉得参见一章应该放在最前,因为像Dreamcast这种长条目,参考资料落落长300多个,要滑到最下面看参见对读者而言非常不方便。对于比较短的条目来说,参见一章放在最前也没有坏处。然后到底是“注释”还是“注释”啊(错乱 ——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0年1月21日 (二) 01:18 (UTC)
- 参见应该放在后面,我比较认同Cdip150的看法,因为都是延伸材料,单独把其它的延伸资料的选择分得太远反而不好用,手机版的话放在后面比较好用,可以和尾部的相关页面组合让人选择。Dreamcast根本是过量参见,弄成一个导航表放在最底会比较好。--Opky9407(留言) 2020年1月21日 (二) 01:33 (UTC)
- “参见”章节好像曾经讨论过放的位置,而且没定论。放在注脚之前或外部连接之前都没有定论。我认为还是放在注脚等之前会更好,主要是“参见”的链接内容是相对于注脚内众多外部来源来说是更紧贴条目内容的,而注脚按照大部分纸质文献的规格应该更靠条目整体的后尾。或者还是不约定“参见”的位置?——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1月21日 (二) 01:43 (UTC)
- 注释是在解释条目的正文,参见是另外一个话题,说紧贴的话注释比参见更亲近条目正文。--Opky9407(留言) 2020年1月21日 (二) 02:38 (UTC)
- 又到了那种一堆人要无视现实状况,硬要修订方针指引的时候了吗?现实情况中,中文维基百科的编辑习惯是什么,有很难调查或统计吗?附带一提,上次统计特色优良条目时,“参见”放置于“参考资料”前才是最大多数的写法。--KOKUYO(留言) 2020年1月21日 (二) 02:48 (UTC)
- 参见应该算作是条目正文的结束,此后才是注释和参考文献。(参见是传统百科全书条目特有的一部分)。另外根据mw:Recommendations_for_mobile_friendly_articles_on_Wikimedia_wikis#Meta_data_(including_coordinates)_should_be_positioned_at_the_bottom_of_the_article,坐标、条目状态模板应该放在最下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1月21日 (二) 03:02 (UTC)
- (+)同意Cwek、KOKUYO和Shizhao阁下的意见。——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0年1月21日 (二) 07:04 (UTC)
- 你们理由总是什么传统习惯,但是传统习惯不可以打破吗?强调传统习惯很没有意义。又说参见是贴近内容,但是看看参见的用途,“之所以希望相关条目部份的内部链接能够与条目内容没有直接关系,主要原因在于其功用是为了能够让读者能够借此逐步扩展阅读范围”,都没有直接关系怎可能是贴近正文内容?作为正文的结束?反倒这个更支持参见是一种延伸阅读,放后面才是较合理。--Opky9407(留言) 2020年1月21日 (二) 08:48 (UTC)
- 参见相关条目应该在后面,冧庄就是例子,延伸外部链接比参见的内部条目更贴题更有用。--Maccomcre(留言)
- 其实吵了这个都有十多年了,今次我看情况还是会一样,@KirkLU:我还是建议不要推荐指明某一个做法,我们应该追求折衷,维持把参见列为其他项,让大家个别决定做法,Temp3600上次也有一个很好的意见值得参考:“这些格式长期并存,且各有支持者,说明它们在某些情况各有自己的优点。我会提议格式手册分别列出这些常见的模式,而无须强行定出一个"正统" ”。还有习惯、大多数也不代表绝对正确,而且看近来的DYK,其实条目都有不再列参见的趋势(毕竟建构良好的条目在多数情况下并不需要列出参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1月21日 (二) 03:11 (UTC)
- 修订可以照做,反正没人会完全照本宣科。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21日 (二) 03:40 (UTC)
- 认同cdip150的意见--Whhalbert(留言) 2020年1月21日 (二) 05:44 (UTC)
更灵活的提案
- 原提案折叠,重复一下最初的提案要旨:版面布局附录章节的内容,已与目前的多数条目有了很大的差异,故作出修订。本修订也是格式手册大幅修订与可读性改善计划的一部分,目的是使格式手册更符合目前条目编辑的现况、也更具有可读性(特别是有利于新手编辑的阅读)。
- 各位编辑 ,大家对于顺序的阐述,皆有一定道理,这也说明,我们不能把格式手册订死。但是最重要的是,目前的格式手册没有“参见”这部分 也就是元素不齐全、部分元素没有释义说明。我想大家对于将附录章节内可包含的元素补充完整和并补充他们释义,应该没有异议,不如先提出这样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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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1日 (二) 08: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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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与街灯君的讨论,再补充一下--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1日 (二) 09:10 (UTC)
- 我是没理由反对明确、补充定义的修订的。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21日 (二) 08:44 (UTC)
- 如果不固定,那请不要编号,不用#号排序,用*号,以免发生混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1月21日 (二) 08:51 (UTC)
- User:Cdip150君的这个提议我是赞成的,是否其他章节的说明也统一采*号。--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1日 (二) 08:56 (UTC)
- 对。--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1月21日 (二) 09:00 (UTC)
- 好的!最重要的是在众位都能接受、与条目现况相符的情况下,尽可能改善格式手册。--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1日 (二) 09:12 (UTC)
- 对。--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1月21日 (二) 09:00 (UTC)
- 有些定义我先行更改,以更准确反映原有对应的解释,另注意Wikipedia_talk:格式手册/版面布局#注解与参考资料中明确废除了“列示没有内文引注、与正文无直接联系、仅作为整体撰写时参考使用的的参考文献和书籍”的做法,所以也要改为最新版本中对应的解释,烦请检查。(看到原提案已被划掉,那我也先把它折叠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1月21日 (二) 13:42 (UTC)
- 非常谢谢街燈君,这个考虑非常周道,我赞成您的上述修订。--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1日 (二) 14:16 (UTC)
- User:Cdip150君的这个提议我是赞成的,是否其他章节的说明也统一采*号。--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1日 (二) 08:56 (UTC)
- 建议:如果能从各主题中举一些例子,可能有助理解不同体裁的利弊。--Temp3600(留言) 2020年1月21日 (二) 13:34 (UTC)
- 赞成Temp3600的提议,但是不建议在本案中详列,因为主题的数量实在太多;而且各个主题的条目如何排布比较适宜,也可能需要擅长相关主题的编者一道讨论。User:KirkLU/沙盒/Wikipedia:格式手册#主题专门格式手册章节详列了已有的七份对应主题的主题手册,包括:
- 不如这样,我们共识,各个主题的格式手册如对附录章节有特别说明,就欢迎将说明以“关于XX主题的条目,可参见Wikipedia:格式手册/某主题#附录章节格式”的形式,加入到上述修正案的末尾,以内链列入。(如诸位知悉,哪一主题已经有共识,可以现在动手加入)--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1日 (二) 14:12 (UTC)
- 我们可能需要一个help页面orz。首先原条文"附录段落的排序依照其性质应该为"要先删去,然后结尾"可参阅优良条目、典范条目主题类似的条目进行编辑。"后面再加入"此外,部分主题常用的格式如下:",下面可以放连结、导引模版一类。--Temp3600(留言) 2020年1月21日 (二) 14:18 (UTC)
- 好像没有update,公示7日。大家有好的想法,公示期间也可以补充,构成新的实质性修改的话,公示期可以顺延。以上--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2日 (三) 12:45 (UTC)
- 新方案才论了一天,太快公示了,至少应放一周看情况才公示。--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1月22日 (三) 13:50 (UTC)
- 赞成。是不急,可以再观察。--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2日 (三) 16:04 (UTC)
- 新方案才论了一天,太快公示了,至少应放一周看情况才公示。--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1月22日 (三) 13:50 (UTC)
- 有一个问题。目前小作品标签有明确规定,位置在分类后面的。但日文维基翻译条目常按日文维基习惯,把小作品标签放导航模板后、分类前。之前可以无论出身,全部统一格式,此处“灵活顺序”后是否反而引来争议?更近一步的:所谓领域的区别只是参见、参考那前面一半;从外部链接往后,几乎都是偏维护性的内容,应当全站通用,这一半内容是否写死比较好?—Lopullinen 2020年1月24日 (五) 13:5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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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U:Lopullinen的修正,相当于原方针中的模板、分类、魔术字等应依序放置的内容,仍然予以认可。我在草案最后又加了一句——惟“杂项模板与分类”部分应放置在最后。--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6日 (日) 06:08 (UTC)
最后一实质性修订后,逾5日没有新的建议或意见。应当可以自现在开始公示7日。--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1月29日 (三) 18:58 (UTC)
@KirkLU:模拟过后发现部份章节用字与其之后的详细解释的标题有很大程度的不同,可能会让新手不知哪个对应哪个,所以直接使用后文的标题,而建议的章节用字则改放在括号内。另外,由于最后的几个技术模板须按序放置,所以建议分开列示,可让新手更易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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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再公示至少三天。--街燈電箱150號 2020年2月5日 (三) 13:54 (UTC)
- 内容着实更具可读性、对新手更友好,感谢街燈君对条文表述的进一步完善。关于公示程序:
街燈君的修正案(下称“新版本”)为7日公示期外提出,程序上可视为再次修正,以免形成公示完成后再延期之先例;已7日公示的版本(下称“已完成公示版本”)挂起暂不付诸修改和施行,视新版本公示情况而定:若新版本通过公示则以新版本为准,若新版本未通过公示则已公示版本未失去有效性并可继续付诸修改和施行。- 赞成新版本公示采公示三天的处理;新版本应可代表已公示版本的共识合意,基本只是在表述上更优化、更具可读性,语句调整采三日公示是合适的。--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2月6日 (四) 09:11 (UTC)
- 我傻了,抱歉,算错时间了,街燈君的修正案仍然在公示期内,划去第1/2条。--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2月6日 (四) 09:21 (UTC)
- 如无异议,建议延长公示的开始时间,可定在街燈君留言建议的时间开始计算。--Kirk★ 0讨论│图书馆0 2020年2月6日 (四) 09:25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