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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专题讨论:香港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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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香港道路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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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香港道路条目越来越多,但目前还未有统一的编写格式,加上最近发生多条香港道路条目被提删,香港道路专题应运而生。这个专题除了试图规范香港道路的条目的编写格式,也希望能够制订香港道路条目的收录标准。希望有兴趣关注这方面的香港维基人能够踊跃参予及发表意见。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9月23日 (日) 14:38 (UTC)[回复]

欢迎大家在Wikipedia talk:专题/香港道路发表意见。--minghong 2007年9月23日 (日) 18:30 (UTC)[回复]
另外,因为“香港交通小作品”有很多都是香港道路,所以已另外建立了“香港道路小作品”区别。Category:香港交通小作品中香港道路条目,须把 {{HK-trans-stub}} 改为 {{HK-road-stub}}。我已经改了约一半,欢迎大家接力完成。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9月25日 (二) 06:24 (UTC)[回复]


条目收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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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干线、高速公路、主要干道、公路、隧道、桥梁等应可以全部收录。至于其他道路(road)和街道(street),则可收录历史比较长的,原因主要有多些内容可以写……所以可以看到现时有条目的,多是市区的道路和街道,尤以纪念殖民地人物的为多。

其实后面的不算什么标准,都不够客观。--minghong 2007年9月23日 (日) 18:29 (UTC)[回复]

本人认同所有干线、高速公路、主要干道、公路、隧道、桥梁等均可收录,但其他道路和街道,制订一个收录标准并不容易。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9月25日 (二) 06:21 (UTC)[回复]
桥梁 - 也有很多只有名字,历史难寻的不知名桥梁。
道路、街道 - 如果能写出历史背景、发展历史、在社区的重要性或使用状况等资料而又有充分可靠来源的又有何不可...Stewart~恶龙 2007年9月26日 (三) 08:15 (UTC)[回复]

首先我支持成立香港道路专题,把香港道路写作方式规范化。但有一个问题我想了多天,也因此抱歉迟了回应,仍希望大家讨论。假如我们真的确立了条目收录标准,是否可以“架空”已有的方针、指引等等;又或者提报至互助客栈,使之成为某个方针、指引的延伸。即是说,我们应否订立收录标准;如果需要订立,约束力要有多大才合适?—Baycrest (作客) 2007年10月15日 (一) 14:15 (UTC)[回复]

我现在留意到有些不起眼的香港横街窄巷也被写成独立条目,例如聚贤里,乃短小后巷亦非区内有名景点,应该不值得收录为独立条目。--Mewaqua 2008年5月29日 (四) 06:39 (UTC)[回复]

道路分段的条目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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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留意到大埔公路沙田段忽然被清空,于是便回退。经与Railhk0512沟通后,发现原来他认为这条目不应独立存在(只要在大埔公路提及便可),理由是会使道路条目缺乏连贯性。但我的意见则认为,沙田段一段属于高速公路,所以可以接受独立存在。我的个人意见是:假如重要性足够独立出来,也无不可。同类条目还包括大埔道青山道青山公路元朗段,其中大埔道为近期建立,青山道青山公路元朗段则已被建立好一段日子了,之前未有投诉。我和Railhk0512讨论后,始终未能达成共识,也想听听大家的意见。究竟大埔公路沙田段大埔道青山道青山公路元朗段是否能够单独存在,还是应分别合并回大埔公路青山公路?对于道路分段的条目是否独立,是否应看情况而定,还是应一刀切禁止?希望大家能够发表意见。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3月26日 (三) 14:26 (UTC)[回复]

不赞成一刀切禁止,应视乎实际情况。例如青山公路元朗段,明显写得比青山公路#元朗段详细,实在有必要开一个新条目。然而,像大埔公路沙田段这种条目,其实与条目大埔公路的开头和沙田段的部份交代的几乎相同,重复性颇高。若果条目大埔公路沙田段不加以扩充,则应该合并至大埔公路。--拉叔(留言~) 2008年3月26日 (三) 16:03 (UTC)[回复]
我也不赞成一刀切禁止。大埔道青山道虽然名义上分别是大埔公路青山公路的市区段,但很多人也只会视之为普通街道,所以保留并无不可。青山公路元朗段俗称元朗大马路,为元朗著名的街道,同样也应保留。大埔公路沙田段则是9号干线的高速公路,性质与大埔公路其馀大部份路段的乡郊道路截然不同,所以我倾向支持保留。 Radiance (留言) 2008年3月27日 (四) 14:27 (UTC)[回复]
我认为同一街道,即使是不同路段,若道路属性相似,就应该合并至一个条目,再分段详述,除非该路段有特别的理由(例如内容太长)需要分拆。这正如建筑类条目,嘉湖山庄各期都是写在同一个条目中。又如企业广场各期都是在同一条目,企业广场五期则因为Megabox的重要性而独立出来。我以建筑类条目作为例子,逻辑上也许不充分,但道路作为基础建设,建筑类条目的做法也是值得参考。—Baycrest (作客) 2008年3月27日 (四) 17:23 (UTC)[回复]
大埔公路沙田段这个条目上我赞成分立,但不等如赞成所有道路条目应分段另立条目,而是应根据内容的量而定再行分拆。Stewart~恶龙 2008年3月28日 (五) 04:40 (UTC)[回复]
拆得太散,有点芝麻绿豆都开条目的感觉。赞成一刀切,不准为路段开条目。一刀切才能使条目有系统地存在,不会一些路段有,一些路段无条目。当然是有例外,e.g.宋朝科技,其他朝代都没有这类条目,因为宋朝科技的正文也有20000bytes耶。另外,留意到模板“TEMPLATE:香港快速公路”。但香港的用法不是“高”速公路吗?Weltanschauung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28日 (五) 14:00 (UTC)[回复]
“有例外”就不是“一刀切”了,假如你说内容要到某某bytes以上才可开独立条目,也是一个合理的提议。另外香港是有用“快速公路”的。
返回正题,我当然认同不可能每个路段都开条目。今次讨论的重点,其实只是:(1) 应否一刀切禁止? (2) 如否,那四个条目是否应该符合你心目中保留的门槛?以甚么标准决定?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3月28日 (五) 14:15 (UTC)[回复]
门槛是:3000 / 6000bytes (新荐 / 优良条目标准)。二选一。我倾向 6000 bytes。另有一问题,假如真的用位元组作门槛,那么条目未创建之前则要预备好内容,否则创建不久就会被别人以门槛作理由删除?WeltanschauungĤòĭnäþbåķtšýñ 2008年3月28日 (五) 15:07 (UTC)[回复]
我应该只要有足够内容,路道分段都可分拆为独立条目。例如:皇后大道为母条目,皇后大道西、皇后大道中和皇后大道东则为子条目。--minghong (留言) 2008年3月28日 (五) 14:42 (UTC)[回复]
意见同minghongWikikids (留言) 2008年3月28日 (五) 16:16 (UTC)[回复]
我认为以大埔公路青山公路来说,就只有现时存在的那4个条目值得分拆为独立条目,其他分段要写成独立条目将会十分困难。—沙田友 (留言) 2008年3月29日 (六) 05:20 (UTC)[回复]

我建议使用这个模板的图片必须为街景,而非街牌。街牌应仅在没有其他替代图片时显示。如有,他们可以在其他地方显示,或是连至 commons。—Bananasims对话 2008年8月4日 (一) 07:51 (UTC)[回复]

其实我们应否使用中文名称?例如 Template:Infobox 香港道路。英文模板名称很怪异。—Bananasims对话 2008年11月4日 (二) 13:04 (UTC)[回复]

我发现Google地图计算道路长度和香港政府的官方资料有出入,部分较新的道路没有出现在地图上和部分地图上道路名称出错,准确性有很多问题,不建议大家使用。—Railhk0512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10:5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