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影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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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被恶俗迫害的维基人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Category:被恶俗迫害的维基人”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和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以到存废复核请求处按格式提出请求,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Techyan(留言) 2017年5月3日 (三) 09:28 (UTC)
𪨊是正字,怂是错字
[编辑]我只不过是帮你修正了一下 请自行参考 www.zdit.com zisea.com 看看哪个字是对的 --七个点 (留言 Flow留言 个人的黑名单) 2017年5月6日 (六) 16:10 (UTC)
用户查核通知
[编辑]无题
[编辑]反恶俗维基被爆破了,再有新站告诉我吧!--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6月1日 (四) 08:30 (UTC)
- 赶快告诉教主,重建就好。反正也得考试了,先回归现实,叫他在6月23日前东山再起。--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6月1日 (四) 10:26 (UTC)
- 知道了!<span style="color:#63ca00;">#</span>[[User:Manfor2016|'''<span style="color:#66ccff;">戚少爷</span>''']](留言) 2017年6月1日 (四) 10:28 (UTC)
我想恶俗想迫我出快速灭恶俗的必杀技了。--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6月2日 (五) 12:49 (UTC)
- 我没明白。#戚少爷 2017年6月2日 (五) 12:52 (UTC)
- 这个灭世计划由我和我的朋友来主持。总之这策略就是一次过灭两群仇人,一石二鸟。比较麻烦的是要等恶俗维基引入新的留言公司(多说已倒闭),而且这个计划只能进行一次。--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6月2日 (五) 15:38 (UTC)
- http://mini.eastday.com/a/n170603050751207-2.html 建议去看看这个,估计他们要做10年牢了……#戚少爷 2017年6月3日 (六) 01:00 (UTC)
- 哪一条新闻说他们要坐牢?--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6月3日 (六) 03:11 (UTC)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需要指出的是,《解释》从信息类型和数量、违法所得数额、信息用途、主体身份、前科情况五个方面来衡量“情节严重”,如提供公民个人敏感信息涉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等。而根据信息类型不同,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五万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则属“情节特别严重”。 --#戚少爷 2017年6月3日 (六) 04:00 (UTC)
- 这个,恶俗是新加坡机房,中国的法律能管?--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6月3日 (六) 04:13 (UTC)
- 我不太清楚,毕竟新加坡的法律我也不知道。#戚少爷 9999年6月3日 (六) 04:35 (UTC)
- 这个,恶俗是新加坡机房,中国的法律能管?--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6月3日 (六) 04:13 (UTC)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需要指出的是,《解释》从信息类型和数量、违法所得数额、信息用途、主体身份、前科情况五个方面来衡量“情节严重”,如提供公民个人敏感信息涉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等。而根据信息类型不同,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五万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则属“情节特别严重”。 --#戚少爷 2017年6月3日 (六) 04:00 (UTC)
- 哪一条新闻说他们要坐牢?--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6月3日 (六) 03:11 (UTC)
总之是要令恶俗维基臭名远播,这样他们就完蛋了。--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6月3日 (六) 04:44 (UTC)
Re:
[编辑]http://zuobiao.me --丁子君~和我说话~维基风纪委员 2017年6月2日 (五) 00:41 (UTC)
- 为啥我进不去,是不是被墙了?#戚少爷 2017年6月2日 (五) 08:33 (UTC)
- 收了。——杰里毛斯(留言) 2017年6月6日 (二) 11:11 (UTC)
- 感谢。——#戚少爷 2017年6月6日 (二) 11:12 (UTC)
回信
[编辑]已删除内容查询未能完成,因为您的页面没有删除记录。Bluedeck 快速存档 2017年6月3日 (六) 12:55 (UTC)
- 知道了,反正我是试用一下,结果还真有人回信,666666.#戚少爷 2017年6月5日 (一) 08:44 (UTC)
- 页面User:Manfor2016的已删除内容查询已经完成,请在周日前前往user talk:bluedeck查看。(其实插件的功能就是给我留一个言,目前就我一个在干这个活,以后可能会有别的人接管)Bluedeck 快速存档 2017年6月6日 (二) 12:38 (UTC)
- 知道了。--#戚少爷 2017年6月6日 (二) 12:38 (UTC)
- 可以删了。--#戚少爷 2017年6月6日 (二) 12:41 (UTC)
- 哦。好吧。Bluedeck 快速存档 2017年6月6日 (二) 12:43 (UTC)
- 毕竟我也看完了。--#戚少爷 2017年6月6日 (二) 12:44 (UTC)
- 哦。好吧。Bluedeck 快速存档 2017年6月6日 (二) 12:43 (UTC)
- 可以删了。--#戚少爷 2017年6月6日 (二) 12:41 (UTC)
- 知道了。--#戚少爷 2017年6月6日 (二) 12:38 (UTC)
- 页面User:Manfor2016的已删除内容查询已经完成,请在周日前前往user talk:bluedeck查看。(其实插件的功能就是给我留一个言,目前就我一个在干这个活,以后可能会有别的人接管)Bluedeck 快速存档 2017年6月6日 (二) 12:38 (UTC)
给您的布朗尼!
[编辑]欢迎加入维基风纪委员会! 丁子君~和我说话~维基风纪委员 2017年6月6日 (二) 14:19 (UTC) |
- 其实我就是那个User:Ji_20170102……--#戚少爷 2017年6月7日 (三) 08:33 (UTC)
回信
[编辑]页面Wikipedia:首页的已删除内容查询已经完成,请在周五前前往user talk:bluedeck查看。(这是一次以前的查询结果。目前的首页没有已删除版本,应该是因为当前已经将这些版本恢复到历史中去了)。Bluedeck 快速存档 2017年6月26日 (一) 00:31 (UTC)
最后的一句话
[编辑]您好,如果您看到这句话,这句话将会是我最后一句说反恶俗的事情。
嗯,老实说,我当初来到维基百科,真的只是想编辑条目,并不是想交朋友。从2016年9月认识小曹直至昨天的狐事件,我发现我离原来的路太远了。另外,我已经思考过,我这半年的日子过得一点也不安心,也认为自己的行为十分愚蠢。恶俗虽然邪恶,但是我们不应该干涉它的命运,而且它的命运我们根本无法主宰。另外,这半年来的折腾让我的成绩退步,总应该有一个了结。因此,我将永远退出反恶俗,正式回归维基百科和现实生活。
如果其他维基人看到的,请在下面发表意见。如果恶俗人士看到这段说话,希望您们不再迫害我,因为我已决定永久回归虚无。我想说的话就真的只有这么多了,谢谢你们陪我渡过这半年的生活,反恶俗就交给您了。在此,我辞去一切的反恶俗职务,也不再是你们的“反恶俗国王”,这个头衔我不要了,我发现这样只会让我的生活更担忧,因而退出反恶俗,我的QQ生涯亦自此完毕。--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6月26日 (一) 22:30 (UTC)
- 您好,H2244932我也很感谢您这半年来的照顾,阿里嘎多。--#戚少爷 2017年6月27日 (二) 01:37 (UTC)
- 希望恶俗人士看到以后也会对我改观。把这事通知其他人去吧!我以后会乖乖的每日编辑维基百科,继续散播知识了。--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6月27日 (二) 05:30 (UTC)
- 我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维基百科了,是该干什么了。反恶俗我就不参与了。--#戚少爷 2017年6月27日 (二) 06:36 (UTC)
- 唐突认怂,最幸福的人 苗寨创人杨十三(留言) 2017年6月27日 (二) 10:50 (UTC)
- 独人球!--#戚少爷 2017年6月27日 (二) 10:57 (UTC)
- 唐突认怂,最幸福的人 苗寨创人杨十三(留言) 2017年6月27日 (二) 10:50 (UTC)
- 我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维基百科了,是该干什么了。反恶俗我就不参与了。--#戚少爷 2017年6月27日 (二) 06:36 (UTC)
- 希望恶俗人士看到以后也会对我改观。把这事通知其他人去吧!我以后会乖乖的每日编辑维基百科,继续散播知识了。--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6月27日 (二) 05:30 (UTC)
我来补充上面的说话一下,如果恶俗人士看到上面这段说话,请将这段话以文字的形式放在我的词条上,并写上我已回归虚无的事实,谢谢!至于Manfor2016,我不会再使用反恶俗的真名来称呼您,愿来生与您和某萌再见。--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6月28日 (三) 09:45 (UTC)
- 内心感慨万千,走了……--#戚少爷 2017年6月28日 (三) 09:58 (UTC)
- 您也不玩了?--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6月28日 (三) 10:20 (UTC)
- 是的。--#戚少爷 2017年6月28日 (三) 10:45 (UTC)
- 您好,恶俗维基已经永久停止运营。这场毫无意义的战争也该停止了。--神秘人 发表于 2017年7月7日 (五) 9:16 (UTC)
- 的确啊@历史记录暴露一切!--#戚少爷 2017年7月11日 (二) 04:51 (UTC)
- @虚无人:我现在都乖乖地回维基百科了,为啥还不挂上终止迫害的模板呢?--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7月18日 (二) 07:43 (UTC)
- 的确啊@历史记录暴露一切!--#戚少爷 2017年7月11日 (二) 04:51 (UTC)
- 您也不玩了?--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6月28日 (三) 10:20 (UTC)
邀请您参加第十五次动员令
[编辑]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Manfor2016您好: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贡献。第十五次动员令正在2017年7月1日至9月3日期间举行,目的为提升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品质及数量,现诚邀阁下参与,共襄盛举。
详细动员事项请参见第十五次动员令主页,您也可以从动员令说明书中了解什么是动员令。参加动员令前,请先参考主页的报名指引(用户可在即日起报名)。
本次动员令分为大、中、小动员令三类。大动员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题中贡献的动员令项目。中动员令的主题包括中国大陆行政区划、音乐及南营国家,而小动员令的主题则包括基础条目及传统百科全书条目、工程及应用技术、文物遗产及化学。
希望各位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能将{{subst:动员令}}转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或参考查询联系),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务、品质及数量!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此讯息是由大量讯息发送功能发送给您,您可以至这份名单中表达您对此讯息的偏好。
- 没时间!--#戚少爷 2017年7月13日 (四) 06:04 (UTC)
已删除内容查询插件的变化
[编辑]您使用的插件现在将会将新请求发送至WP:AR,而不再是Bluedeck的讨论页面。请了解这一变化。Cheers。Bluedeck 2017年10月12日 (四) 17:18 (UTC)
邀请您参与管理人员任免及仲裁委员会制度讨论
[编辑]您好!中文维基百科社群现正检讨管理人员任免制度,并筹划仲裁委员会首届委员选举方案。欢迎参与相关讨论,并踊跃提出意见。 |
- 注:此通告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于2024年9月21日 (六) 13:41 (UTC)寄送。若您未来长期或目前暂时不欲接收任何类似讯息,可考虑婉拒消息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