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统一时代百货台北店
页面整并
[编辑]统一时代百货是统一企业的百货公司品牌,有台北店和高雄店,分别为统一百华与统正开发(统一梦时代购物中心经营者)所有。目前的处理,繁杂地把两间分店分开,再留下消歧义页,但两间分店的条目主文几乎一致。
整并的模式应该回归“品牌本位”:把“统一时代百货台北店”移回“统一时代百货”,再把“统一时代百货高雄店”并入。虽然经营者不同,但两间店有共通的历史背景――都是在统一和阪急百货合约期间内设立。如果没有任何异议,就要著手进行了。Seanetienne(留言) 2021年12月19日 (日) 17:36 (UTC)
- 目前台北店的资料已经并入高雄店(历史最久的页),现在就等页面移动请求的受理。Seanetienne(留言) 2021年12月30日 (四) 17:44 (UTC)
- 未完成:以google图书搜寻统一时代百货,经过搜寻明显以统一时代百货高雄店、统一时代百货台北店区分。 Willy1018(留言) 2023年10月15日 (日) 02:43 (UTC)
统一时代百货条目整并
[编辑]“统一时代百货”是统一企业集团旗下的百货公司品牌,目前为两间店使用:统一时代百货高雄店(2007~)、统一时代百货台北店(2010~)。目前两店内文贫乏且80%一致,其呈现也根植于错误的观念。之所以高度雷同,因为两者有共同历史,原先都是统一百华公司(2006设立)的门市,只差在高雄店2013年改由统正开发公司经营,正式成为旗下统一梦时代的一部份。虽然台北店高雄店的名衔仍沿用,但现实运作之下就是“统一时代百货(台北店)”(其官网标题也采用这种逻辑)。目前的“门市本位”系统,统一时代百货/统一百华的企业治理面向没有容身之处,也无法招架未来将开幕的二馆(再多一页?)。
反观在“公司法人本位”下,历史沿革只出现在一处,也更容易促进条目的深化,又没有资讯因此消失。[统一时代/统一百华]vs[统一梦时代/统正开发]是更优的条目系统,后者本就存在,前者宜跟进。我认为自己论点非常明确,合并请求却被两度否决,也从未获得具建设性的回馈。在此请问各位编辑者的想法,应该如何面对或处理此问题,对以上论点有无不明白之处,有无其他想法?Seanetienne(留言) 2023年10月15日 (日) 14:19 (UTC)
- @Iokseng、Willy1018:请问该条目为何没有合并的必要?先不讨论这两篇有没有关注度,因为经过搜寻有明显区分就能拒绝条目合并是合理的吗?
有问题直接ping当事人可能比较快,放在互煮要等到何时--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10月15日 (日) 14:25 (UTC)- @Milkypine、@Seanetienne:1.以google图书搜寻统一时代百货,经过搜寻明显以统一时代百货高雄店、统一时代百货台北店区分。2.我是依据WP:名从主人,根据官网上所描述统一时代百货台北店官网、统一时代百货高雄店,故显然不应合并。-- Willy1018(留言) 2023年10月17日 (二) 03:05 (UTC)
- 另您所述:“反观在‘公司法人本位’下,历史沿革只出现在一处,也更容易促进条目的深化,又没有资讯因此消失。‘统一时代/统一百’]vs‘统一梦时代/统正开发’是更优的条目系统,后者本就存在,前者宜跟进。我认为自己论点非常明确。”这段我不明白您的意思,您是说将您所述的“统一时代/统一百”合并到统一时代百货台北店?“统一梦时代/统正开发”合并到统一时代百货高雄店?望您可以详述谢谢。-- Willy1018(留言) 2023年10月17日 (二) 03:16 (UTC)
- 不太了解,目前条目有点乱、不太好懂,来源也过少。前身可以单独写一个条目,或者章节(如果两者并入一页)。如果两者与前身的关系分主次,也可用顶注消歧义。--YFdyh000(留言) 2023年10月15日 (日) 14:34 (UTC)
- @YFdyh000 统一企业与日本的阪急百货合作,2007年在高雄成立“统一阪急百货”(公司名为“统一百华”)。2010年在台北新设门市。高雄店自始和梦时代(统一企业旗下购物中心)密切发展,2013年直接改由其公司“统正开发”经营。统一和阪急结束合作后,2016年“统一阪急百货”改名为“统一时代百货”。Seanetienne(留言) 2023年10月15日 (日) 14:44 (UTC)
- @YFdyh000 更新,我已经移除两页中的误导性资讯。门市归门市,公司归公司;没有前世今身,纯粹名称改变;没有“分公司”存在的证据,也没有主次关系。Seanetienne(留言) 2023年10月16日 (一) 10:51 (UTC)
- @Seanetienne:其实合并请求,任何人都可以做。若您能按造YFdyh000所述改写条目,然后合并过去叙述也可以,但目前结构2篇结构缺少从属关系的确不适合合并。-- Willy1018(留言) 2023年10月17日 (二) 03:25 (UTC)
- @Willy1018 我在合并请求那里已经解释过了。技术面,我希望把“高雄店”移到“统一时代百货”,再把“台北店”资讯并入。这么处理下,就只剩“统一时代百货”一页。内容面,条目的主题格局会从现在的“门市本位”,变成“公司法人本位”——也就是说,条目架构安排会以公司为主,个别门市为副。新光三越百货、梅西百货,这些连锁店百货都是这么处理,主题是企业体,不是个别门市(台南西门店、台南中山店...)。2021年12月那次我已经改写完,就等lokseng帮忙移动页面,他却直接驳回我的请求,再把我的编辑全部打掉。枉费我花时间阐释论点,他公然的打发行径让我一肚子火。Seanetienne(留言) 2023年10月17日 (二) 05:21 (UTC)
- 我觉得直接改写统一时代百货比较快,毕竟移动存在页面是需要管理员的(我不是),这样做比较快,之后重定向到统一时代百货中的章节你觉得如何?-- Willy1018(留言) 2023年10月17日 (二) 05:29 (UTC)
- 不然就等lokseng或其他人的看法。 Willy1018(留言) 2023年10月17日 (二) 05:32 (UTC)
- @Willy1018 不好,我从既有的页出发,是看重它们的编辑史。高雄店条目2007年开张时就有,台北店是2016年商号改名时创的,消歧义页是lokseng的处理方案,但他只顾到表面形式,没有考虑到主题的沿革。我2021年已经说明过,是他拒绝沟通。Seanetienne(留言) 2023年10月17日 (二) 05:41 (UTC)
- 忽略所有规则:“如果有规则妨碍您恰当地改进或维护维基百科,请忽略该规则。”我觉得您已在这边沟通若其他人觉得这个做法不好也可以在这边讨论,但建议您若要编辑统一时代百货你可以尝试找找看是否有可靠来源足以扩充,将这2个条目贯通,这也是一个做法。-- Willy1018(留言) 2023年10月17日 (二) 05:51 (UTC)
- 感激您的认同。我的提议虽以主体合适性为考量,但应该没有牺牲掉任何合规性。Special:PermanentLink/69376332是当年初步处理后的版本。纵使目前引用缺乏,关注度应该是毋庸怀疑。时代百货开发台北二店的消息,受到可观的报导(自由、中时、联合、工商、ETtoday、数位时代)。董事长高秀玲女士的父亲高清愿是统一企业创始人,先生罗智先是现任统一企业董事长,她则掌握统一集团的“美丽事业”。我已经修正过两页不正确及误导性的呈现,但后续的扩建唯有Page mover介入后才适合进行,否则可能又会被打掉。Seanetienne(留言) 2023年10月17日 (二) 06:32 (UTC)
- 另外@Willy1018,我好奇,有哪些权限的使用者可以单方面拒绝合并请求,非管理员也可以?Seanetienne(留言) 2023年10月18日 (三) 09:08 (UTC)
- 忽略所有规则:“如果有规则妨碍您恰当地改进或维护维基百科,请忽略该规则。”我觉得您已在这边沟通若其他人觉得这个做法不好也可以在这边讨论,但建议您若要编辑统一时代百货你可以尝试找找看是否有可靠来源足以扩充,将这2个条目贯通,这也是一个做法。-- Willy1018(留言) 2023年10月17日 (二) 05:51 (UTC)
- @Willy1018 我在合并请求那里已经解释过了。技术面,我希望把“高雄店”移到“统一时代百货”,再把“台北店”资讯并入。这么处理下,就只剩“统一时代百货”一页。内容面,条目的主题格局会从现在的“门市本位”,变成“公司法人本位”——也就是说,条目架构安排会以公司为主,个别门市为副。新光三越百货、梅西百货,这些连锁店百货都是这么处理,主题是企业体,不是个别门市(台南西门店、台南中山店...)。2021年12月那次我已经改写完,就等lokseng帮忙移动页面,他却直接驳回我的请求,再把我的编辑全部打掉。枉费我花时间阐释论点,他公然的打发行径让我一肚子火。Seanetienne(留言) 2023年10月17日 (二) 05:21 (UTC)
- @Willy1018、@YFdyh000,我在您们回复前已经在高雄店那里重新提出移动页面请求了。撰写理由时,我从编辑历史中发现对我有利的事实。
- 高雄店页原本叫“统一阪急百货”,撰写的方向就是“公司法人本位”。2016年品牌改名时,“统一时代百货”页独自开出。Iokseng方将两页处理成现在的格局(Special:Diff/39251483、Special:Diff/39251799),并创造重定向页。Seanetienne(留言) 2023年10月18日 (三) 09:58 (UTC)
- @Seanetienne:其实合并请求,任何人都可以做。若您能按造YFdyh000所述改写条目,然后合并过去叙述也可以,但目前结构2篇结构缺少从属关系的确不适合合并。-- Willy1018(留言) 2023年10月17日 (二) 03:25 (UTC)
- @YFdyh000,这篇报导充分地记录我讲的故事,而且已经引用于页面中。您留言的时间点,我正在传写上则留言,所以可能读起来有点怪。重建版本,我上面有附上我2021年处理后的,这个旧版本页面也能一窥公司本位的架构。Seanetienne(留言) 2023年10月18日 (三) 10:1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