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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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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坤
大明户部尚书
籍贯南直隶扬州府通州军籍
字号字顺卿,号石渚
出生弘治七年(1494年)十一月十三日
逝世隆庆四年(1570年)十二月
配偶娶王氏,继娶李氏
亲属(子)马棨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举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

马坤(1494年—1570年),字顺卿,号石渚,南直隶扬州府通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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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诗经》,由国子生中式丙子科(1516年)应天府乡试第十四名举人,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一百九十一名,第二甲第五十五名进士[1][2]。授户部主事,升兵部员外郎,嘉靖十年(1531年)七月以兵部失火事谪宁波府推官,升广州府通判、汀州府知府,累官湖广副使。湖广接壤川贵,苗兵叛乱绵连数岁,马坤参赞督抚平定之。升福建布政使司左参政,二十三年十一月升浙江按察使,二十四年八月升本省右布政使,迁河南左布政使,三十年正月升顺天府府尹,六月升大理寺卿,十一月升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督理蓟州等处粮饷,三十一年七月升本部左侍郎,三十二年七月奉命督理给军粮饷,三十三年六月奉命督防守九门京营兵粮饷,三十四年六月升南京工部尚书,三十六年九月改南京户部尚书,三十八年六月改户部尚书。马坤为南京户部尚书时,奏减折色银为四钱,诸军开始怨恨,三十九年二月南京振武营兵乱,督储侍郎黄懋官被杀,南京科道官刘行素、赵时齐等各上疏言诸军激变始于马坤之议减折银,遂令马坤致仕。隆庆四年(1570年)十二月卒。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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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三馀雅㑹》、《石渚奏议》四卷、《石渚遗稿》八卷。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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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马用裕。祖父马文駾,寿官。父马慧。母胡氏。具庆下。行六,兄健、循、节(贡士)、彻、壮[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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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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