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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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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觊之(392年—467年),伟仁吴郡吴县人。南朝宋官员,官至湘州刺史。在当时以俭素著称。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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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觊之初为吴郡主簿,后卫将军谢晦出任荆州刺史、领护南蛮校尉时任用觊之为南蛮功曹,后转为卫军参军。当时谢晦喜欢他的朴素,相当亲待。后来觊之改任扬州刺史王弘的主簿,转卫军参军,历任盐官令、衡阳王刘义季的右军主簿、尚书都官郎以及护军司马。其时的护军将军为殷景仁,而当时宋文帝亲任的殷景仁与当政的大将军、彭城王刘义康之心腹刘湛之间矛盾已经很明显,觊之不想和景仁继续共事,遂以脚疾为由辞官。觊之在家之时常常夜间在床上不断移动双脚,家人都不明白。元嘉十七年(440年),宋文帝翦除刘义康的党众,不少依附刘湛的官员都受祸。

顾觊之后出任东迁令,后转山阴令。山阴县其时有三万户人之多,属于多事务的县邑,以前出任山阴令的人即使不休息也做不完公务,但觊之以简约方式处理繁务,令得县内无事,日间也没甚么人前来问事,终宋一代的山阴令中就只有他和江秉之能够这样[1]。后又回到扬州州府中任治中从事史,又先后当广陵王刘诞及庐陵王刘绍的北中郎和左军司马,后转扬州别驾从事史。转任尚书吏部郎后,文帝曾经和众官谈论江左人物,就谈到东晋时为晋元帝平乱和协助建立东晋,并和顾觊之同族的安东司马顾荣。一同在坐的袁淑却对顾觊之说:“你们南方人怯懦,又怎可能做逆贼呀。”觊之则板起脸答:“你这样是以前人的忠义去取笑别人。”袁淑闻言面有愧色。

元嘉三十年(453年),太子刘劭弑父登位,改任众官,但顾觊之却不接受其任命。不久宋孝武帝领导的讨伐军消灭刘劭,以觊之为御史中丞。孝建元年(454年),顾觊之外调为义阳王刘昶的东中郎长史、宁朔将军、行会稽郡事。不久又征入朝为右卫军,领本邑中正。孝建二年(455年)五月改任湘州刺史[2],在当地也有治绩。大明元年(457年)又征入朝守度支尚书,领本州中正。翌年改任吏部尚书,加左军将军。后回吴郡任太守。孝武帝去世后,掌政的幸臣戴法兴以其为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

泰始元年(465年),宋明帝宋前废帝被杀后新近登位,然而全国大部分地方都反对明帝,支持寻阳的晋安王刘子勋,而其中行会稽郡事孔觊亦曾以会稽太守、寻阳王刘子房名义授顾觊之官位,但觊之以年老为由拒绝。明帝在泰始二年(466年)讨平会稽后,以觊之为左将军、吴郡太守,加散骑常侍。同年十月复为湘州刺史[3]

泰始三年(467年),顾觊之去世,享年七十六岁,追赠镇军将军,谥简子

性格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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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觊之为人节俭,衣服器物都选简陋的,在宋一代与孔觊齐名[4]。不过,顾觊之第三子顾绰却有不少私财,吴郡有不少人都欠了他的债,顾觊之没办法之下,就在一次出任吴郡太守时骗他说:“我常常不准你借贷谋利,但我想清楚贫薄也是不好的。民间和你交往有甚么纠缠不尽的,趁我在吴郡都和替你处理好,否则日后还怎能做到。那些借据都在哪呀?”顾绰闻言大喜,立即就拿了一大箱借据送过去,但觊之却将之烧掉,并向外宣布之前向顾绰借了钱的都不用还了。顾绰被骗后后悔了几天。
  • 顾觊之认为凡事有天命,不是人个人能力可以改易的,故此认为人应该约已守天道,信任天意安排;反而不明白这道理的人只图侥幸,最终亦只能败坏正道,未能改变天命。他更指令侄儿顾愿为他这观念作了《定命论》。
  • 顾觊之未尝对宋孝武帝宠臣戴法兴降节奉承,这连和觊之交好的蔡兴宗也认为他太过硬了,不过觊之却引三国辛毗刘放孙资弄权只能令他当不上三公之语自况。
  • 孝武帝年间曾经有一件案,案情是沛郡人唐赐去了邻邨朱起母亲家中饮酒后,回家后就开始病,吐了数十只蛊虫出来,到临死时命令妻子张氏为他剖腹查明死因。张氏依命照做,看到唐赐内脏都已经糜烂了。然而,郡县政府却追究张氏残忍剖开亡夫尸体,身为儿子的唐副也不阻止母亲,不过事发后朝廷大赦,而此案却未能作出裁决。三公郎刘勰则认为张氏忍痛遵从亡夫遗言,儿子亦明理遵行,考虑到他们的本意并不是存心行残忍的事,主张怜悯宽恕他们。不过顾觊之却认为剖尸这事并无道理,而判案不应通融小情,而要遵从大理,故认为应判不孝,张氏不道。最终皇帝诏准跟从觊之看法。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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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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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崇,大司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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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黄老,司徒左西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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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约
  • 顾缉
  • 顾绰
  • 顾缜
  • 顾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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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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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宋书/卷81》,出自沈约宋书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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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顾觊传》 Ji

  1. ^ 《宋书·顾觊之传》:“山阴民户三万,海内剧邑,前后官长,昼夜不得休,事犹不举。觊之理繁以约,县用无事,昼日垂帘,门阶闲寂。自宋世为山阴,务简而绩修,莫能尚也。”《宋书·江秉之传》:“复出为山阴令,民户三万,政事烦扰,讼诉殷积,阶庭常数百人,秉之御繁以简,常得无事。宋世唯顾觊之亦以省务著绩,其馀虽复刑政脩理,而未能简事。”按两文有所矛盾,据《江秉之传》
  2. ^ 《宋书》卷6:癸卯,以右卫将军顾觊之为湘州刺史。
  3. ^ 《宋书》卷8:庚午,以吴郡太守顾觊之为湘州刺史。
  4. ^ 《宋书·孔觊传》:“时吴郡顾觊之亦尚俭素,衣裘器服,皆择其陋者。宋世言清约,称此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