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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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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为梵语输入词,原指佛教研习佛法经藏的僧侣,如同研习律藏、戒律的僧侣为律师,是一类宗教身分称呼,后来逐渐演变为佛教僧侣的代名词,同时道教加以吸收,也称精通、研习道教经文者为法师;民俗文化中也用以翻译西方传说中的魔法巫师。

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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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梵语dharma-bhāṇaka巴利语dhamma-kathika),佛教出家众的头衔之一,原来指能精通、研习佛法,能为俗人解说佛法者;一般通晓经、论或律之行者,分别称为经师论师律师,在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一三中,比丘分为经师(经藏精通者)、律师(律藏精通者)、论师(论藏精通者)、法师(善于讲法者)、禅师(精通禅定者),一共五类[1]。今日通常以“法师”泛用来作为佛教僧侣的敬称。

鸠摩罗什玄奘等对翻译经藏有卓然贡献之大译经师,则多称三藏法师(梵语:tripiṭaka-ācārya;巴利语:tipiṭaka-ācariya;原意均是“三藏阿阇梨”、“三藏和尚”)。

“民间信仰”的颂经和尚(经忏僧、赶经忏)亦称法师,手持佛尘或铃、法器、敲钟、打鼓等仪式,口中念佛经、咒等,进行祈福、消灾、解厄、护佑、求平安或普渡等法事。

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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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通经戒、主持斋仪,度人入道,堪为众范的道士,为法师。能养生,教善行,堪为人师者,亦称为法师。

经文曰:

  • 《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祠部郎中》:“道士修行有三号:其一曰法师,其二曰威仪师,其三曰戒律师。其德高思精,谓之炼师。”。
  • 《道教义枢》:“法师者,《消魔经》注云:能养生,教善行,为人范,是法师也。孟法师云:师者,和也,众也。谓率徒必众,接物必和”。
  • 陆修静《洞玄灵宝斋说光烛戒罚灯祝愿仪》“法师”条称:“当举高德,玄解经义。斯人也,道德内充,威仪外备,俯仰动止,莫非法式。三界所范,鬼神所瞻,关启祝愿,通真召灵,释疑解滞,导达群贤。”

按所受经箓而有各种法师,如正一法师、高玄法师、洞神法师、洞玄法师、洞真法师、大洞法师、三洞法师等。历经三洞授位阶箓者,称为“三洞法师”。正一道祖师张陵的封号为“正一真人三天法师”。道教传统称老子为“玄中大法师”。

当代一般把进行符箓祈禳诸法术法事的道士,都称之为法师。

广东人丧事法师为南无法师。台湾道教(闽南方言)又称法师为“师公”或“司公”,分为作喜庆法事的“红头法师”(奉临水夫人等三位女神的闾山道派),以及作丧亡法事的“乌头法师”(供奉法主公,亦为闾山道)。此外,还有少量的“天师门下正一道”与灵宝派等道士。

民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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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本土传说中,有魔法施法者的一席之地,此种拥有并施放魔法者,也被译为法师、魔法师、魔法巫师(Wizard)。此类称呼在小说、影视、电玩游戏中较为常见。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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