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高架路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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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 | 新疆路高架快速路 | |||||||||
命名缘由 | 取并行的新疆路、冠县路各一字 | |||||||||
命名日期 | 2011年6月22日 | |||||||||
类型 | 城市主干道 | |||||||||
道路长度 | 3.5千米(2.2英里) | |||||||||
车速限制 | 60公里每小时 | |||||||||
车道数 | 双向六车道 | |||||||||
地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青岛市 | |||||||||
起点 | 杭鞍高架路 | |||||||||
终点 | 莘县路立交桥 | |||||||||
建造 | ||||||||||
动工 | 2011年4月 | |||||||||
通车日期 | 2015年7月26日 |
新冠高架路,施工期间又称新疆路高架快速路,是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的一条高架路,北起杭鞍高架路,南至莘县路立交桥,并与胶宁高架路和青岛胶州湾隧道相连接,2015年7月26日建成通车。
新冠高架路北起杭鞍高架路,南至莘县路立交桥,由南向北沿冠县路、新疆路、渤海路向北采用整体式高架,跨过普集路和港湾中部铁路后主线分为两幅,分别沿昌乐河两岸高架,经昌乐河立交接入杭鞍高架路。全长3.5公里,双向六车道(总宽25米),设计时速80千米/小时[1]。
命名
[编辑]新冠高架路的路名来源于与高架路并行的新疆路、冠县路。2011年6月2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告,决定正式对青岛市建成、在建的2条胶州湾通道、4条高架路和36条道路命名,其中包括当时尚在建设前期的新冠高架路[2]。同期命名的杭鞍高架路路名来源于杭州支路和鞍山路,胶宁高架路路名则来源于胶州路和宁夏路。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有青岛市市民因为新冠高架路与“新冠肺炎”(即2019冠状病毒病)、“新冠病毒”(即SARS-CoV-2)重名,可能“伤害湖北省人民感情”,向市政府建议修改高架路的名称,市政府以“命名合法合规,符合《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保证地名的稳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理由驳回[3]。
历史
[编辑]新冠高架路是青岛市主城区“三纵四横”快速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8月开始进行环评[4];2011年4月开工。因工程途径老城区,穿越铁路、高压线、成品油管,成为当时青岛市施工难度最大的建设项目之一。2015年7月26日,新冠高架路主线建成投入使用[5]。2017年,新冠高架路工程被评为山东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这是山东省市政行业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6]。
图集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新疆路高架快速路主线通车.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5-07-27 [2020-05-08].[失效链接]
- ^ 青岛桥隧名称确定 4条高架路36条新路同时命名. 半岛网. 2011-06-23 [2020-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27).
- ^ 网友呼吁青岛“新冠高架路”改名,官方回应. 凤凰网. 2020-02-28 [2020-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8).
- ^ 新疆路高架快速路开始环评. 半岛网. 2009-08-08 [2020-05-08].
- ^ 新疆路高架今通车三条快速路手挽手. 青网. 2015-07-26 [2020-05-08].[失效链接]
- ^ 城投集团新疆路高架快速路项目荣获山东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荣誉.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7-11-02 [2020-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