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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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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国务院总值班室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国务院办公厅制发。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机构类型国务院办公厅内设职能局
组织法规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北京市

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国务院总值班室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已撤销的一个内设职能办公室。

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安全生产、信访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1]

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办公厅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称,“国务院办公厅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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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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