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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宣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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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盛世后,仁宣之治使明朝的统治基础更加稳固

仁宣之治,是明仁宗朱高炽和明宣宗朱瞻基采取了内阁大学士杨士奇杨溥杨荣三杨)、夏原吉蹇义的宽松治国和息兵养民的政策,使他们在位的十一年期间(1424年至1435年)成为明代历史上的三大盛世之一。

明成祖朱棣驾崩后,太子朱高炽即帝位,是为仁宗,改元洪熙。仁宗时“停罢采买,平反冤滥,贡赋各随物资产,陂池与民同利”,他赦免了惠宗时的旧臣和成祖时遭连坐流放边境的官员家属。洪熙一朝仅短短一年,仁宗即因病驾崩,其太子朱瞻基即位,是为宣宗,改元宣德。宣宗御驾亲征,平定汉王朱高煦叛乱,安抚赵王朱高燧,稳定了国内形势。

清修《明史》称仁宣之治为:“官吏称职,政治清平,纲纪严明,仓库常满,百姓安居乐业,遇灾多救不为害。此治理是明朝开国六十年后遇到的盛世,民气得以渐渐舒展,整个王朝也有蒸蒸日上治平的气象了。”[1]学者谷应泰亦将仁宣之治与周朝的“成康之治”、汉朝的“文景之治”相提并论[2]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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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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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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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士奇
杨荣
杨溥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七月,明成祖朱棣北征抵达榆木川后去世。众人仓猝之中不知所措。大学士杨荣称:“大军还离京师尚远,不宜发丧,所至宜上食如常仪。”并派遣部队率先报告,尚在监国太子朱高炽派遣皇太孙朱瞻基往迎梓宫。当时部队都随征战,城中空虚,浮议藉多,都担心汉王谋反[3]。临行前,朱瞻基启奏称:“外出应当有封章,非印识无以防伪。”朱高炽称是,但来不及新制。杨士奇称:“殿下还没有公布去世,有事情仍应当用常用之宝。其东宫小图书,可暂时借用。这只是一时权宜之计,归还后再还给就是。”朱高炽随即取出并交付给朱瞻基,称:“有事情的话就用此封相识,不久就当归你了,你可以自己留著了。” 朱瞻基走后,朱高炽对杨士奇称:“以前父亲远行时,储位久而未定,谗言议论喧腾。现在已经交付了,那谗言议论又何去何从了!”[4]

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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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八月,皇太子朱高炽即位,大赦天下,为明仁宗。杨士奇草拟诏书,包括郑和下西洋、云南取宝石、交趾采金珠、撒马儿等处取马,并采办、烧铸进供等事,均悉数停罢。尚在狱中的户部尚书夏原吉刑部尚书吴中、侍郎杨勉、右春坊大学士黄淮洗马杨溥、正字金问等均释放并恢复原职。命大学士杨荣太常寺卿金幼孜户部侍郎仍兼前职,左春坊大学士杨士奇礼部右侍郎华盖殿大学士黄淮通政使武英殿大学士。杨荣、金幼孜、杨士奇、黄淮俱掌内制进入内阁,担任顾问,不预所升职务。洗马杨溥翰林学士,正字金问翰林院修撰[5]

仁宗命惜薪司减少征收一半的枣量。一开始是杨士奇听说惜薪司奏准依往年常例,征收北京、山东的贡枣八十万斤,作为宫禁香炭之用,因而再次入奏。当时蹇义夏原吉奏事未退,仁宗见杨士奇,对蹇义等曰:“新任华盖学士来奏事,必有道理,不妨一同听听。”杨士奇于是上奏,称“诏书才下两日,现在听闻惜薪司传旨,赋枣八十万斤,难道不会过多么?虽说是每年惯常的数量,但是诏书所减除者,也都是每年惯常的数量啊。”仁宗喜悦道:“我就知道学士要说的会有一番道理。几天来宫中事情多又杂,这是匆忙中回应的,没有好好想过。”于是下令减免一半。随后对三人称:“你们三人都是我所倚重的大臣,应当把话说透彻,纠正我没有想到的地方。” 之后命吏部裁汰冗官[6]

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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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仁宗念及山林川泽应该给予百姓民用,于是下命自居庸关以东,与天寿山相接之地,禁止官方樵采,其馀俱弛还实行。河南的黄河出现溢口,仁宗命右都御史王彰赶往抚恤军民,免去今年粮税。工部上奏修理军器,请在民间征用布漆,仁宗命给予钞金在集市上购买,并禁止以后强行征用民财[7]

礼部尚书吕震请求继位的仁宗穿著吉服,没有得到批准。当时,明成祖朱棣去世已经二十七日,吕震请求按照明太祖仿汉制,易著吉服,仁宗没有回答。吕震退朝后向群臣说话,令大家释丧服。杨士奇对吕震说:“洪武年间明太祖有遗诏,现在仍然未可援以为例。况且仁孝皇后去世时,明太宗(朱棣)仍然在衰服后,穿著素衣冠绖多日。现在怎么可以立即改为吉服呢?明晨,君臣仍然应该穿白衣冠黑角带。”于是上奏,仁宗亦未答复。此日上朝,仁宗仍然穿著素冠麻衣麻绖。文臣中只有学士杨士奇,武臣中只有英国公张辅仍然穿素服。仁宗叹道:“张辅是武臣都知礼仪,而六卿却反而不如,杨士奇所称是正确的。”[8]

灵壁县田诚为州判官,仍然佐灵壁县事。其居官廉能,抚字九年,考满,父老诣阙请留用,仁宗遂批准。当时长沙府有民自宫,请求担任内侍,仁宗认为其游惰不孝,发为卒戍边。任太常寺卿周讷为交趾升华府知府,周讷在永乐年间为祠祭司郎中,请封禅,朱棣不听,周讷后因方宾举荐得入职太常寺。仁宗称:“谀佞之人,宜置远徼,不可以玷朝行。”,遂将周讷远派交趾。[9]

治水左通政乐福上奏苏州府松州府常州府杭州府嘉兴府湖州府发水灾,请减免来年征征,仁宗命以钞布代输。直隶广宗县有水患,仁宗命赈灾。并命兵部尚书李庆太仆寺马分给诸卫所,及沿边戍卒牧养,以减少民力,避免荒废耕桑[10]

仁宗赐蹇义杨士奇杨荣金幼孜“绳愆纠谬”图书[11]

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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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十月,革除户部及南京户部行用库,当初建造此库的原因是专门负责收集市民间金银,至此罢革[12]。此后,仁宗赐衍圣公孔彦缙宅。当时孔彦缙来朝,住在民馆中。仁宗听闻后,对大臣称:“其他四方来朝的使者入京,都有公馆招待。而先圣的子孙却住在民家,这如何是崇儒重道啊。”于是命工部赐宅[13]

山东登莱等地又水灾,命免除积欠的租税。苏州、徐州有水灾,免除今年税收。浙江于潜乐清有饥荒,命发仓赈灾。大理寺卿虞谦上言七事,包括慎用人、兴学校、端风宪、广储蓄、惜民力、通货财、治奸宄等,均得到仁宗采纳并命实行[14]

大理寺奏决囚,仁宗命大学士参与审查,召杨士奇等谕以钦恤至意。后命翰林院严格考察每年贡生。仁宗对杨士奇称:“百姓不蒙福的原因是因为守令欺压百姓;守令欺压百姓,是因为学校失教。所以应当严格审查考试。五经四书中的道义,并不在文辞的工拙上,而是要取其明理者。人材难得,在数百人中得一人即可。盖取须严格,则不学无术的人不敢有萌发侥幸的期望。”[15]

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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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仁宗宽宥建文一朝诸臣家属。仁宗对廷臣说:“方孝孺之类的人都是忠臣。”于是均释放。改大理寺卿杨时习担任交趾按察使,再命虞谦为大理卿。当时,虞谦上奏事情,侍臣称其应当密奏,而不应当在朝廷中沽名钓誉。又称其属官杨时习曾经劝其密奏,而虞谦没有采纳。于是仁宗降虞谦而升杨时习。此后,杨士奇从容称道:“虞谦经历三朝,为大臣体,现在所犯的错极小。”仁宗称:“我也后悔了,但杨时习为人如何?”杨士奇答道:“虽然从吏部起家,但明法律,为人公正廉洁。”仁宗大喜而称:“我自有处断。”于是有此命[16]

召太监马骐还京。马骐归还后不久,矫旨下内阁书敕,再次去往交趾办金珠。内阁再次请求,仁宗正色道:“朕安得有此言!骐在交趾,荼毒军民,卿等独不闻乎?自骐召还,交人如解倒悬,岂可再遣。”然而却也不诛杀马骐[17]

之后,仁宗派遣监察御史分巡天下,考察官吏[18]

晋升户部尚书郭资太子太师,命其致仕。蹇义夏原吉言其偏执妨事,且多病。仁宗谘询杨士奇,杨对答道:“资强毅能守廉,人不得干以私。但性偏执,甚至沮格恩泽,不得下究。”仁宗继续追问原因,杨士奇对答道:“诏书数下蠲免灾伤租税。不听开除,必令有司依额征纳,此其过之大者。”于是仁宗下此致仕之命[19]

仁宗赐户部尚书夏原吉“绳愆纠谬”图书。并叮嘱其道卫所屯田军士不能擅役妨其农务:“古者寓兵于农,民无转输之劳,而兵食足。后世莫善于汉之屯田。先帝立屯种法甚善,但所司数以征傜扰之。自今天下卫所屯田军士,毋擅役妨其农务,违者治之。”[20]

都察院捕治湖广副使舒仲成,后因杨士奇进言而作罢。仁宗此前担任太子监国期间,舒仲成为御史,经常奉旨处理木植岁课弊病,但忤旨。至此,因吏部奏此人其他事情后,仁宗命逮捕。杨士奇上疏称:“向来小臣得罪者众,陛下即位以来,皆已宽恕,现在却再追理此前事,则诏书就不能可信了。汉景帝担任太子时,召卫绾,卫绾称疾不赴,即位,仍然进用卫绾,此前历史都称其为美事。”仁宗看后大喜,随后下旨罢舒仲成,而降玺书褒奖杨士奇,并赐钞币,面谕道:“卿尽心如此,朕复何忧。”[21] 此后,仁宗嘉奖群臣能言,对杨士奇称:“朕尝处事有过,退朝思之,方自悔,而廷臣已有言者,甚惬朕意。”杨士奇对曰:“宋臣富弼有言,愿不以同异为喜怒,不以喜怒为用舍。”仁宗答道:“然。《书》云:‘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群臣所言,有拂意者,朕退必自思。或朕实有失,亦未尝不悔。”士奇称:“成汤改过不吝,所以为圣人。”上曰:“朕有不善,患未知耳。知之,不难于改。”[22]

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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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仁宗谕吏部慎重选用老师儒士。命吏部、兵部书各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官姓名于奉天门内西序。仁宗对蹇义等说:“地方官员是否贤德,与军民休戚息息相关。过去唐太宗在屏间书写各刺史名字,善政,则各疏于下。我父亲亦曾经在武英殿写朝廷内外官员的名字,时时观看。现在五军都督府、六部的官员,我每天早晚接见,询问考察其是否有贤才。而在外的司官,既久不能不忘。臣属如果有善德但皇帝却忘掉,谁又肯自勉;有不善的人而皇帝忘记了,谁又肯再自戒。所以吏部、兵部具各司官姓名,写在西序上,我将考察其行事而选择罢黜提升。”[23]

仁宗罢去海子西湖巡视官。仁宗对蹇义称:“朕之心,苟可推以利民,虽府库之储不吝,况山泽之利哉!!”并命户部,如果受灾的地方,则派遣人员驰谕各郡县,停免催征粮税。命刑部、都察院、通政司,从今朝廷内外官员贪污受贿的,均记录姓名入档案,以便稽查审阅[24]

洪熙元年(14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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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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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熙元年(1425年)正月壬申,发生日食,仁宗上御奉天殿,朝见群臣,命礼部鸿胪寺不作乐。当时,礼部尚书吕震请求宜受贺作乐如朝仪,仁宗不予听从。吕震坚持请求,大学士杨士奇、杨荣、黄淮、金幼孜皆赞同仁宗主张。吕震称:“四方万国之人,远朝新主,皆欲一观天颜,固圣孝诚至,亦宜勉徇下情。”仁宗对杨士奇等称:“礼仪超过其要求了。”杨士奇称:“诚如圣谕,就算是要俯徇舆情,也不应备礼。”仁宗赞同。此日召杨士奇等称:“为君以受直言为明,为臣以能直言为忠。如昨日朝会从震言,今悔何及。自今起如果我言行不当,但求直言,不要担心我不听从。”并赐钞文币[25][26]

南京龙山产灵芝,礼部尚书吕震请贺,没有得到批准。当时在思善门建造弘文阁,命翰林学士杨溥掌阁事。仁宗亲举印授与杨溥道:“我命你等于左右,并非只是帮助学问,还欲广知民间事情。如果有进言,封识上奏。”[27]此后大祀天地于南郊。颁诏天下,罢免山场、园林、湖池、坑冶等管制,任由百姓采取,悉照洪武年间旧例办纳。罢免给予朝觐官孳牧马。当时籓司守令进朝,尚书李庆建议发军伍余马给有关部门,然后每年课征马驹。杨士奇反对道:“朝廷选拔贤能授官,却用来牧马,这是重视牲畜而轻视士族,怎么能够示于后人?”仁宗则批准李庆建议,当时朝廷寂然。杨士奇再次上言力劝,仍不批准。随后,皇帝驾临思善门后,召见杨士奇说:“我怎么会真这样呢?只是听闻吕震、李庆等人不喜欢你,我担心你被孤立会被他们中伤,所以不欲因为你的话而罢此事。现在我找到方法了。”于是拿出陕西按察使陈智称“养马不便”的上疏,命其草敕执行。杨士奇随后顿首称谢[28],并称:“陛下知臣,臣不孤矣。”仁宗对杨士奇说:“以后若有不便,可以密奏我。李庆、吕震之辈不识大体,不足语也。”[29]

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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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二月,舞阳清河睢宁发生饥荒,仁宗命发本县仓粟赈灾。大理寺少卿戈谦言事过激,吕震等交奏其沽名,仁宗对此颇为厌恶。杨士奇以主圣臣直之道,从容进言:“戈谦虽然不能识大体,却是亦感恩图报啊。”仁宗于是免戈谦朝参而视事如故。杨士奇再次进言道:“四方入朝的大臣都在,怎么都能全部知道戈谦的过错。如果传到外面,都会说朝廷不能容下直言。”仁宗惕然道:“这是吕震误我。我并非厌恶言事,戈谦只是言自有过。你可以说朕言给众人。”杨士奇说:“这并非臣下能能谕,当以玺书开喻。”仁宗于是命杨士奇起草敕书引过,仍然待戈谦如初,命百官不要因戈谦为戒。之后召戈谦为副都御史,当时朝廷中官在四川采木有扰民的,仁宗召戈谦调查,并称:“你素有清直之名,现在为我去治理此事,不要担心畏惧。”[30]

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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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三月,仁宗对三法司说,自今诽谤者均不要治罪。乐亭连城莱芜蓬莱黄岩发生饥荒,命发本县仓赈灾[31]

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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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仁宗下诏免山东淮安徐州今年夏税一半。并停止一切官买物料。当时有从南京来的人,称于徐、淮、山东民多乏食,而有关部门仍然催税课。仁宗问蹇义,蹇义如实对答。仁宗遂命杨士奇起草诏书免税体恤。杨士奇称:“不可不让户部和工部官员参与得知。”仁宗称:“此事姑且从慢,现在救民如拯救溺水之人,不可以徐缓。如果与两部官员商谈,他们担忧国库不足,必定会持之无法决意。”于是命中官给笔札,杨士奇就在西角门草拟诏书。仁宗审查后,就派官员颁布。官员听闻后称应当赈灾有分别,不应当滥施恩泽。仁宗称:“体恤百姓宁可过厚。我身为天下之主,怎么可以和百姓争夺锱铢之利!”大名府有饥荒,仁宗命发长垣仓粟赈灾。河南镇、汝、钧、许四州,延津、襄城等二十二县,及山东昌邑,直隶邢台等县有饥荒,仁宗亦命所在发仓粟赈灾[32]

当时有大臣上书歌颂太平盛世,独杨士奇称:“陛下虽然泽被天下,但是靖难所牵连的流徙尚未归乡,战争所导致的疮痍尚未恢复,百姓仍然为温饱担忧。应当继续休息生息数年,太平盛世才可期至。”仁宗表示赞同,并称:“我给你‘绳愆纠谬’银章,但只有杨士奇曾经五次上书,你们等人均无一言。果真朝廷政事毫无错误?天下太平了么?”群臣听后惭愧道歉[33][34]

太常寺卿兼学士杨溥上言祭祀用的牺牲不足,请求派遣官员购买。仁宗称:“爱人而后可以事神,其令有司监市,毋扰民。”[35]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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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仁宗谕令吏部慎选御史,以清风纪,咨访可任都御史的人。仁宗称:“都御史,是十三道御史的代表。都御史清廉,御史虽然没有才能,也知畏惮。现在不才者不再畏惮了。”当时左都御史刘观有贪名。同月仁宗驾崩[36]

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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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皇太子朱瞻基即位,为明宣宗[37]

宣宗罢浙江布政司参议王和袁昱、陕西按察司佥事韩善为民。三人因受贿而贬后遇赦,吏部上奏拟定归还原职,宣宗称:“士大夫当务廉耻,三人皆贪污,岂可复任方面。”河南新安知县陶镕上奏民饥,借驿粮千石赈救灾,秋成后偿还。宣宗对夏原吉称:“有些官吏拘于文法,饥荒必须申报后才赈济,而百姓饿死已经很多了。陶镕能够先给予赈灾后上报,是称任使,不要指责其端擅。”[38]

宣宗定会试分南、北卷取士例。当时仁宗曾与侍臣谈论科举利弊。杨士奇称:“科举当兼取南北学士。”仁宗称:“北方人学问远不如南方。”杨士奇称:“长才大器,俱出北方,南人虽有才华,多轻浮。”仁宗问方略,杨士奇称:“试卷例缄其姓名,请于外书《南》、《北》二字,如当取百人,则南六十,北四十,南北人才,皆入彀矣。”仁宗表示赞同,称:“往年北士无入格者,故怠惰成风。今如是,则北方学者亦感奋兴起。”此后命与礼部议闻,未上而仁宗驾崩。宣宗即位后,遂与实行。此后定南、北、中卷。北卷则包括北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中卷则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凤阳府庐州府徐州滁州和州,其馀皆为南卷[39]

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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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思州府通判檀凯九载考满,其民诣阙乞留,宣宗令予正五品俸优旨[40]

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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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工部尚书吴中称,制造御用器物不足,请买于民间。宣宗表示:“汉文帝服御帷帐没有文绣,史称其恭俭爱民。我当以俭约为表率。” 下令停止采购[41]

宣德元年(14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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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元年(1426年)二月,礼部呈上《籍田仪注》,宣宗观阅后,对侍臣说:“先王制籍田,率天下务农,天子公卿躬秉耒耜,贵有实心耳。不然,三推五推,何益于事!”侍臣顿首道:“先王制礼有本有文,陛下言及此,苍生之福也。”[42]

同年四月,户部奏青州借官粮赈灾饥荒,乞求再次勘查,然后给予。宣宗称:“民饥无食,当如拯溺救焚,即命就便分给。”[43]

五月,论三法司审录系囚,务在平恕。宣宗抵达左顺门,谕廷臣遵守皇祖旧典,并称:“皇太祖肇建国家,皇祖考相承,谋虑深远。子孙遵而行之,犹恐未至。世之作聪明,乱旧章,驯至败亡,往事多有可鉴。古人云:‘商周子孙,能守先王之法。’至今存可也。”[44]

同年七月,命六科给事中,凡内官传旨,皆须再次上奏,然后执行。朵颜卫朝贡不至,辽东总兵武进伯朱荣请求攻击。宣宗称:“驭夷之道,毋令扰边而已。”没有批准[45]

八月,汉王朱高煦谋反,宣宗亲征,朱高煦投降。尚书陈山请移师彰德袭赵王朱高燧,杨士奇力劝阻止[46]

十月,恢复李时勉原职,仍然担任翰林侍读。此前洪熙年间,李时勉因言事过激,招致仁宗大怒,命武士扑以金瓜,断胁不死下狱。之后宣宗审讯释放了他,随后再次召入翰林院[47]

宣德二年(14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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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二年(1427年)二月,宣宗在文华殿,赐辅臣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胡濙范银图书。蹇义的是“忠厚宽弘”,夏原吉的是“含弘贞靖”,杨士奇的是“清方贞靖”,杨荣的是“方正刚直”,胡濙的是“清和恭靖”。宣宗在左顺门,对夏原吉等人说:“谗慝小人,直能变白为黑。听其言若忠,究其心则险。汲黯正直,奸邪寝谋,卿等所宜法也。”夏元吉等人顿首受命[48]

八月,禁止有关部门阻挡诏令[49]

九月,宣宗命浙江按察使林硕恢复职位。林硕对当地违法官员惩罚,中官裴可立督事浙江,诬陷以其阻挡诏令。宣宗遣人逮捕林硕至朝,亲自询问:“尔毋怖,但尽实对。”林硕叩头具言事实,宣宗立命驰驿恢复原职,而降敕切责裴可立[50]

十月,宣宗在文华殿,儒臣讲《易观大象》。当时明朝征讨交趾屡次失利,宣宗密问英国公张辅,张辅请继续增兵进攻。杨士奇、杨荣等力劝放弃交趾,宣宗遂听从两人主张,并赦免交趾罪[51]

宣德三年(14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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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三年,宣宗废皇后胡氏,立孙氏为皇后[52]

宣宗抵达文华殿,对侍臣讨论治民之策,并反对肉刑[53]

三月,召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等十有八人游万岁山。工部侍郎李新自河南还,称山西有十馀万饥民。宣宗对夏原吉称要救民,并下令赈灾山西河南,并禁止驱逐[54]

四月,吏部尚书蹇义请裁朝廷内外冗员,宣宗批准[55]。宁王朱权乞求赐南昌土田,宣宗反对王者夺田[56]

五月,巡抚大理卿胡槩请增设杭、嘉、湖管粮布政司官一员,宣宗没有批准,并说:“粮税自有常赋,朕方裁抑冗滥。古语:‘省事不如省官。’”[57]

六月,降左都御史刘观,以通政使顾佐为左都御史。宣宗曾罢朝时问贪污贿赂之事。杨荣称刘观为最贪,之后杨士奇与杨荣举荐顾佐取代。刘观后下狱。工部尚书吴中曾经以官木砖瓦私遗太监杨庆作私第,宣宗在皇城遥望见,问左右,最后得其事实,吴中下狱,之后释放[58]

七月,召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游东苑,在东庑赐宴。并训诫官署避免百姓流离失所[59]

八月,宣宗在文华殿,与侍臣论历代户口盛衰,并称户口之盛衰,足以见国家之治忽。其盛也本于休养生息,其衰也必有土木兵戈[60]

同月宣宗车驾巡边,发自京师,英国公张辅、阳武侯薛禄帅师跟从。部队驻扎在跸虹桥,宣宗对诸位将领说:“我深居九重,岂不自逸,但朝夕思念保民,故有此行。今渡河道路所经,皆水潦之后,秋田无获,朕甚悯焉。其将士有扰民者,杀无赦!”[61]

九月,抵达跸蓟州,对州官谕道:“这是汉朝的渔阳郡。当年张堪为官,民间有乐不可支之谣,你们这些官员应当以此勉励。”又进耆老谕道:“今年秋收后,没有其他事情,应当善训厉子孙,务礼义廉耻,毋安温饱自弃。”[62]

宣德四年(14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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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四年正月,宣宗入斋宫,召大学士杨溥谕道:“我每次念及创业艰难,守成不易,夙夜惓惓。今幸百姓稍安,顾祸乱生于不虞。近来群臣喜好进上谀辞,令人厌闻,您应当勉励辅佐我。”杨溥顿首谢:“臣不敢忘报。”宣宗称:“请直箴我的过错,这样的报恩更好。”杨溥又顿首谢道:“直言求之非难,受之为难。”宣宗赞同[63]

二月,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献两只驺虞,出自滁州来安县石固山,礼部尚书吴濙请上表贺。宣宗称:“我嗣位四年,民生未能得所,驺虞之祥,于德弗类。”没有批准[64]

四月,宣宗入便殿,问侍臣:“汉、唐诸君在位孰久?”对道:“汉武帝唐玄宗。”宣宗称:“汉武帝好大喜功,海内虚耗,末年能惩其前过。玄宗初政,有贞观之风,久而纵欲,遂致祸乱。武帝犹为彼善于此。”又称:“武帝以田千秋为贤,玄宗以李林甫为贤,此治乱所由异也。”[65]

工部尚书吴中言:“山西圆果寺,为国釐祝之所。现在旧塔损坏,乞求役民修建”。宣宗称:“你欲借此求福么?我认为以安民为福。”没有批准[66]

五月,谕六部、都察院戒滥差扰民,巡按御史按察使不察举者同罪。命工部尚书吴中申饬郡县,务及时修筑陂池堤堰,慢令者加罪[67]

六月,裁湖广采办竹木。此前,宣宗命侍郎黄宗载前往湖湘采宫殿大材。之后宣宗听闻湖广有灾难,有感于百姓疾苦而裁减采办[68]

七月,户部上户口登耗之数,宣宗称:“隋文帝户口繁殖,自汉以来,皆莫能及。议者以当时必有良法,享国不永,故无传焉。此未必然。夫法存乎人,理财国之大务,汉、唐初政,立法未尝不善,而子孙力役繁兴,费用无度,天下不能不凋弊。隋文克勤克俭,足致富庶,岂徒以其法哉。秦法多非先王之制,后世犹有存 者,亦未尝计其享国长短也。大抵人君恭俭,则生齿日繁,财赋自然充足。”[69]

广东海阳县进两只白乌,胡濙请率群臣上表贺。没有批准。此后宣宗谪御史沈润辽东,沈润此前受贿后被发觉。宣宗称:“御史是朝廷的耳目,受重贿赂纵死罪。”当时事情发生在大赦前,于是特命其谪戍[70]

九月,宣宗命户部申明栽种桑枣旧令。自洪武年来,栽种之令,多废而不讲。宣宗命其务求成效[71]

十月,宣宗入文渊阁,命增直字,设饮馔器用。大学士杨士奇等上表感谢。宣宗降玺书,赐诗褒答。遂改大学士张瑛南京礼部尚书陈山专授太监史书。宣宗曾在左顺门看到陈山,对杨士奇说:“陈山人如何?”杨士奇顿首道:“皇上有问,为臣不敢不尽诚以对答。陈山虽然侍奉陛下很久,但此人寡学多欲,而昧大体,非君子也。”宣宗称是,并说:“赵王的事情几乎被其所耽误。现在听闻其在各部门征求不厌,不应当让其在内阁中。”数日后,遂下此命。两人俱为东宫旧臣,朝廷官员皆多上疏称其为明智决断[72]

十一月,有奸吏摘出左都御史顾佐过失,称其受皂隶贿赂放归,并在通政司上诉。宣宗密问杨士奇道:“你不是举荐顾佐清廉么?”杨士奇答道:“此所诉之事,是有此事。朝廷月俸,止给米一石,薪炭、马刍,咸资于皂,不得不遣半归,使备所用。而皂亦皆乐得归耕,实为官皂两便。此京师臣僚皆然,臣亦不免。仁宗皇帝知道后,增加朝臣俸禄,就是这个原因。”宣宗说:“朝廷官员的确很艰苦”。于是怒斥上诉者,欲加罪。杨士奇说:“这只是小事,不足以让圣上生气。只要给顾佐去处理,恩法并行就好。”杨士奇退下后,宣宗将此诉状交给顾佐处理。顾佐顿首退下,召官吏看。官吏恐惧请死,顾佐说:“你只要改行为善。”竟然不治罪。宣宗听后大喜,称:“顾佐做事得大体。”当时又有囚诬告顾佐枉法,宣宗大怒,召见杨士奇、杨荣称:“此必定是有重囚教给他诬陷顾佐的。”于是命三法司调查。后得千户臧清,曾杀无罪三人,当死,教给他人诬告之策。宣宗称:“不诛杀此人,顾佐何以行事!”于是命立即磔杀臧清于集市[73]

宣德五年(14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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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五年正月,吏部奏选官。宣宗称:“减省官员数量,是安民之道。唐虞时期建官只有一百余人,夏商时期增加一倍,秦汉之后,增加官员又有何益处啊?”侍臣对答道:“时代不同了。”宣宗说:“唐虞时期,事情简单民风淳朴,不可相比。唐太宗定朝廷内外官员七百三十人,现在离当时不远,亦可为法。”侍臣说:“这样君上心清,而事情自然简化;事简则官员可省去很多;官员减少则百姓安居了。如果政务庞杂,小人得以晋升,则官员冗食者就多了。”宣宗听后嘉奖接纳了[74]

二月,宣宗入斋宫,召大学士杨士奇议宽恤之策。杨士奇首先以减免田租进言,此后提及宽马畜、免薪刍、蠲采买、恤刑狱、核工匠、清粮运数事。宣宗采取并下诏,百姓为之大喜[75]

三月,宣宗奉皇太后谒陵,命召张辅、蹇义、杨士奇、杨荣、金幼孜、杨溥六臣。太后称:“你们这些先朝旧臣,要勤勉辅佐嗣君。”太后退后对宣宗说:“先帝在宫中时,曾经讨论诸臣优劣。张辅为武臣,通晓大义,厚重小心,但多思少断。杨少奇能够持正,不避忤意,每议事,先帝屡次不乐,但最后竟然听从杨士奇言。”宣宗归还京师时,道路上遇到耕田者,于是带领数骑兵视察。宣宗下马从容询问农建事,拿起农具劳作。耕田者最初不知道是皇帝,太监告诉他,于是大惊急忙下拜。宣宗对侍臣说:“我只是举起农具三次,已经不胜疲劳,况且寻常事情呢!人们都说劳苦莫过于农作,现在相信了。”于是命耕者随至营,每人赐钞六十锭。已而道路所经过农家,均悉赐钞。回到京师后,宣宗作《耕夫记》以示蹇义、杨士奇等[76]

四月,江西、淮安出现饥荒,吉水有百姓胡有初、山阳民罗振出谷千馀石赈济。宣宗命行人赍玺书旌为义民。工部尚书黄福请求:“济宁以北,卫辉真定以南,近河之地,役军民十万人,屯田积谷,以减省漕运粮粟。”后此议下户部、兵部商议。户部尚书郭资、兵部尚书张本均称:“屯田方便。凤阳、淮安以北,及山东、河南、北直隶近河二百里内通舟楫处,选择荒闲地,以五万顷为基本,发附近军民五万人耕种,官方给予牛器。但是山东多年饥荒旱灾,流徙初复,宜遣官行视,以示开垦。”宣宗听从,并派遣郎中赵新等经理,而以黄福总负责。之后有言道:“军民各有常业,恐分屯滋劳扰。”竟然没有成行[77]

五月,宣宗认为除郡守由资格,多不称任。命各部、院大臣各举荐擢用人才。杨士奇举荐礼部郎中况锺担任苏州府知府,顾佐举荐御史何文渊担任温州府知府,皆有善政,而况锺在吏员中尤其有声望[78]

豹房勇士奏与民分居,宣宗反对并命杖刑,以示警。并召六科给事中说:“这类人敢犯法,是因为恃太监们为他们救解。自今天起,太监传朕言释有罪人,必须覆奏。”[79]

六月,宣宗抵达文华殿,召杨士奇,屏退左右称:“张瑛尝言:‘杨荣畜马甚富。’现在察看后,均是边疆大臣给杨荣送礼,杨荣大负我。”杨士奇说:“杨荣屡次跟从文皇(朱棣)北征,负责管理兵马,所以因此能够接近诸位将领。现在内阁大臣中知边疆将领有才否、边疆要塞险易远近以及寇情顺逆等,我等人都远远不如杨荣。”宣宗大笑道:“我最初即位时,杨荣屡次说你坏话,如果不是蹇义、夏元吉,你早就不再内阁了。你为什么仍然要替杨荣说话?”杨士奇顿首道:“希望陛下能够以容我一样容下杨荣,使其改过。[80]

七月,宣宗谕吏部甄别郡县守令[81]

八月,出现日食,阴雨不见。礼部尚书胡濙请率群臣贺。宣宗称:“日食是天有大变之象。阴雨不见,难道不是我昧于省过而然!古人称‘京师不见,四方必有见者。’所以不必进贺。”[82]

宣宗与大学士杨溥论人才,杨溥说:“严格举荐,精于考课,不患不得。”宣宗称:“此恐非探本之论。如果不素教预养,则人才已坏,犹浊其源而求其流之清也。”杨溥顿首称善。[83]

九月,初设巡抚一职[84]

十月,宣宗车驾巡近郊,驻跸雷家站,召杨士奇、杨荣、金幼孜、杨溥问曰:“唐太宗过此,非征辽时乎?”群臣称是。宣宗表示:“唐太宗恃其英武而勤远略,此行所丧不少,帝王之鉴戒也。”此后广平、大名水灾,宣宗命免除其租[85]

宣德六年(143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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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六年(1431年)二月,逮捕江西巡按御史陈祚锦衣卫狱。陈祚上疏劝上务帝王实学,退朝之暇,命儒臣讲说真德秀大学衍义》一书。宣宗读后大怒道:“我不读书,《大学》且不识,岂敢当天下之主!”于是命缇骑逮至京,并其家下锦衣狱,禁锢五年。宣宗以博综经史自负,陈祚之措词,好似宣宗从未有过学问,所以宣宗怒不可解[86]

宣宗敕赐少师蹇义、少傅杨士奇杨荣等御制《招隐歌》及《喜雨诗》。令北直隶地方,依照洪武年间山东、河南事例,民间如果有新开荒田,不问多寡,永不征收粮税[87]

同年七月,宣宗访问杨士奇住所。当时宣宗颇爱微服访问,夜半,四个骑兵跟从后抵达杨士奇。当时刚出迎,宣宗已经入门,站在庭中。杨士奇悚惧,俯伏地下称:“陛下怎么以宗庙社稷之身自轻呢?”宣宗笑道:“我很想见你聊天,所以来此了。”次日早上,派遣太监范弘询问:“车驾幸临,曷不谢?”杨士奇对答道:“皇上夜出,愚臣迨今中心惴栗未已,岂敢言谢!”数日之后,派遣范弘问:“当年不也微服私行么?”对答道:“陛下恩泽岂能遍洽幽隐,万一有怨夫冤卒窥伺窃发,诚不可无虑。”数天后,锦衣卫逮捕两个强盗,此两人曾经杀人,捕急,遂私约候驾在玉泉寺,挟弓矢伏道旁林丛中作乱。捕盗的校尉变服为盗,进入盗群,强盗没有生疑,于是把计谋告诉,遂为锦衣卫所获。宣宗得知后叹道:“杨士奇是爱护我的。”于是派遣范弘赐金绮。赐蹇义杨士奇杨荣等御制《豳风图诗》[88]

九月,宛平民以地施崇国寺,请免除其税。宣宗称:“百姓土地为衣食之资,现在施僧,且求免税,没有道理。”于是命归还给百姓[89]

十一月,敕赐蹇义、杨荣、杨士奇御制《喜雪歌》。太监袁琦假借公务擅遣内使,事情被发现后伏诛[90]

宣德七年(143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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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七年(1432年)二月,宣宗上御文华殿,召大学士杨士奇问道:“我记得宣德五年二月时候,曾经与你们讨论体恤百姓之事,现在两年过去了,百姓中还有需要体恤的么?”杨士奇说:“实际还有,宣德五年时候官田减租额一事,皇帝玺书已经下达,但是户部没有执行。”宣宗大怒称“户部可罪也”。杨士奇对答道:“这其实是永乐末年的旧弊病。往年朱高煦谋反,就以夏原吉为罪首,亦指此事。”宣宗稍解其怒,称:“现在必须将此为第一要事,如果再不执行,我就加罪他们。您先尝试说下现在当宽恤的事。”杨士奇说:“如果所在官司不能容下逃民,则逃民容易相结为非作歹。应当命令郡县抚恤。不愿归的人,应当听由其附籍为民,也可防范祸乱于萌芽。”“各方面郡守,事关小民安危系。吏部往往遵循资格升受,不免贤愚之类混加杂进。请皇上自今起令京官三品以上及布政、按察使荐用官员,如果有贪污贿赂者连坐。又乞求被处于极刑的家庭中,如果真有贤子弟,也不要弃而不用。”宣宗均听从批准。杨士奇请增加一人论此事,宣宗说:“胡濙为人谨厚,你与他密议吧。”此后杨士奇等增进十数事,宣宗大喜[91]

三月,宣宗赐大臣御制《猗兰操》及《招隐诗》[92]

五月,宣宗在便殿观《宋史》,称:“宋朝监国三百馀年,最终军事不利,为什么?”侍臣对答道:“宋太祖、太宗以兵定天下,其子孙率流于弱,致武备不饬。”宣宗说:“宋之君,诚失之弱。将帅虽才,亦不得展,盖为小人所坏。大抵宋之亡,柄用小人之过也。”[93]

六月,巡按湖广御史朱鉴进言:“洪武年间,郡县皆置东西南北四个仓库,以存储官谷,并设富民守卫,遇到水旱饥馑,仓库可以贷粮给贫民。现在廒仓废弛,赎谷罚金等均被一些官员掩为己有,深负朝廷仁民之意。”宣宗听从主张,并命按察使监察御史劾奏违法者[94]

七月,宣宗赐大臣御制《祖德诗》九章,并称:“我与各位大臣思考当年祖宗创业艰难,守成不易。现在国家安定,大臣等都有荣誉啊。”又赐《织妇词》一篇,宣宗称:“我并非是喜好诗歌,只是过去真西山曾说:‘农桑,衣食之本也’。我作此诗歌,使人朗诵。又绘图揭于宫掖戚里,令皆知百姓艰难,所以赋此诗。”[95]

宣宗登万岁山,坐于广寒殿,称:“这是元朝的故都。元世祖知人善任使,故能成帝业。泰定以后,享祚不久。元顺帝荒淫,纪纲荡然。假如其能够守祖宗之法,天下岂能成为我的!”侍臣顿首道:“这是之迹,之鉴也。”[96]

八月,宣宗释故城县陈铭复任。当时,宣宗听闻内官奉使者,多贪纵为民害。当时派遣太监刘宁清谨,命同御史驰往各郡,尽收所差内官资橐,并其人押送京师。众人归还时,路经故城县,县丞陈铭听闻有内官至,不问从哪里来,就上前打刘宁,用手击打。御史奏丞无状,逮捕其来。宣宗说:“县丞固然有罪过。但我以其一时偏于所恶,姑且宽恕了他。”侍臣称:“纵使释放了,也不可使其恢复官职。”皇帝称:“朕既释放了他,他应当知错改过了。”[97]

同年十月,八百大甸宣慰司刁之雅贡方物,且云波勒来侵掠,遂乞求宣宗发兵讨伐。宣宗称:“八百去云南五千里,荒服之地也,岂能劳中国为远人役乎!” 没有批准[98]

宣德八年(14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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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八年(1433年)正月,官员朝觐官在京,宣宗赐宴温州府知府何文渊等七人廷中,并上次《招隐诗》。命致仕大学士黄淮张辅蹇义杨士奇等十人游西苑,在万岁山山麓赐宴。黄淮等辞归时,宣宗又在太液池设宴送别[99]

四月,畿内、河南、山东、山西旱灾,宣宗下诏赈灾体恤百姓,并作《闵旱诗》示群臣[100]

八月,南海诸国献四只麒麟,同时有景星出现在天门。少傅杨士奇等进颂,宣宗谦虚不自居,降玺书推功于天地宗庙,而激励群臣勿自恃骄傲[101]

十一月,命杨士奇、杨荣在吏部考试,并引进庶官六十八人,录其优者包括:知县孔友谅,进士廖庄胡庄祯宋琏,教谕黄纯徐惟超,训导晏升七人。命吏部改进士为庶吉士,知县、教谕历事六科以备用[102]

同年,巡抚南直隶工部侍郎周忱奏定济农仓之法,令诸县各设仓库,并选拔县官中有廉洁公正有威名且与民的贤者担任其职。每年春天播种时候给种子粮食,秋成后归还官家。次年,江南大旱,诸郡发济农米赈贷,百姓殷实,不知饥[103]

宣德九年(14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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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九年(1434年)三月,庐陵民陈谦出谷一千二百石赈灾饥荒,宣宗遣行人赍敕旌为义民[104]

九月,宣宗上朝称:“天下虽然安定,但不可以忘记军事。现在穑事既成,我将亲帅六师,以行边塞,整饬武备。”于是车驾发居庸关,驻跸宣府洗马林。晚上在御幄殿,杨士奇、杨荣侍从,宣宗问:“人君驭世之权孰重?”杨荣称:“命德讨罪。”宣宗表示赞同,称:“然,二者天下公器。舜举十六相,诛四凶,而天下服,以天下之好恶为好恶也。齐威王烹阿,封即墨,不以左右之好恶为好恶也。”[105]

十二月,瓦剌顺宁王脱欢使臣昂克等来朝贡,请并献前元玉玺。宣宗降敕褒谕,并归还其玉玺自用。当时有僧自陈修寺祝延圣寿,宣宗听后斥责反对[106]

宣德十年(14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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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十年(1435年)正月,宣宗驾崩。九岁的皇太子登基,为明英宗。大学士杨溥再入内阁,首先称:“圣明的帝王,没有不勤勉学习的。先帝在位时候,屡次对臣等劝学东宫,这遗言之音仍在。英宗刚等宝位,必须明尧舜唐虞的王道与治理。乞求早开经筵,择老成识大体者辅导。太皇太后、皇太后,为英宗慎选左右侍从之臣,涵养本源,辅成德性。”张太皇太后听后表示称赞。当时太监王振在青宫旧侍,英宗即位,命其掌司礼监。一日,太皇太后在便殿而坐,英宗向西面站立,召见杨士奇、杨荣、杨溥、张辅、胡濙道:“你们这些老臣,现在皇帝仍然年轻,希望你们同心协力,共安社稷。”又召见杨溥上前道:“先帝每次都念及你的忠诚,屡次忧愁叹息,不想今天还能看到您。”杨溥伏地而哭,太皇太后亦哭,左右皆感悲怆。当时朱棣巡视北京,命太子朱高炽监国,因朱棣听信谗言,东宫官员动辄下诏狱陈善解缙等相继死,而杨溥及黄淮一系就十年。仁宗每次对皇后谈其此事,动辄惨然泪下。张太皇太后又对英宗说:“这五位大臣,是三朝元老。非五人所言之事,不可以实行。”又召见王振到,欲处死。英宗跪请而得免。一年之后,张太皇太后驾崩,当时蹇义夏元吉已经去世,而三杨相继年老,王振开始逐渐擅政,仁宣之治所创造的基业也随之衰退了[10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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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9):“赞曰:仁宗为太子,失爱于成谊。其危而复安,太孙盖有力焉。即位以后,吏称其职,政得其平,纲纪修明,仓庾充羡,闾阎乐业。岁不能灾。盖明兴至是历年六十,民气渐舒,蒸然有治平之象矣。若乃强籓猝起,旋即削平,扫荡边尘,狡寇震慑,帝之英姿睿略,庶几克绳祖武者欤。 ”
  2.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明有仁、宣,犹周有成、康,汉有文、景,庶几三代之风焉。然高、成肇造,享国长久,六七十年之间,仓廪赡足,生齿繁殖,而兵革数起,脱剑未祀。后之哲王,但当愉愉煦煦,抚摩疮痏,斲雕为朴,废觚为圆,是所尚矣。语有之,承平之主,与戡乱异。假令永乐以前,施仁、宣之政,则行军而用乡饮;洪熙以后,用高、成之治,则无疾而食乌喙也。故馀以仁、宣之朝,专务德化,虽曰度量,盖亦有时势焉。”
  3.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成祖永乐二十二年秋七月,上北征,崩于榆木川。众仓卒,莫知所措。大学士杨荣曰:“六师去京尚远,不宜发丧,所至宜上食如常仪。”时有议欲借他事赍玺书驰讣者。荣曰:“大行皇帝在称敕,今称敕,是诈也。罪孰当之?”乃作启先驰报,皇太子遣皇太孙往迎梓宫。时京兵皆随征,城中空虚,浮议藉藉,虑赵王兵为变。皇太孙辞行,启曰:“出外有封章白事,非印识无以防伪。”皇太子然之,急未有所与,以问大学士杨士奇。士奇言:“上所用东宫图书,今暂假之,归即进纳。”太子悟,乃曰:“卿言诚是。昔大行临御,储位久未定。吾今即以付之,浮议何由兴!””
  4.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二十二年春三月,上议北征。夏四月,诏太子监国,驾发京师。秋七月,庚寅,上崩于榆木川。大学士杨荣、少监海寿奉遗命驰讣太子。太子恸绝,强拜受,即遣太孙出居庸,赴开平迎梓宫。濒行,太孙启曰:“出外有封章白事,非印识无以防伪。”太子曰:“言良是,但行急,新制不及。”士奇曰:“殿下未践阼,有事自应行常用之宝。其东宫小图书,可假之行。此出一时之权,归即纳上。”太子即取付太孙曰:“有启事以此封识,不久当归汝,汝可留之。”既行,太子顾士奇曰:“昔大行临御,储位久未定,浮议喧腾。今即以付之,浮议何从兴!””
  5.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八月,皇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天下。杨士奇草诏,如下西洋宝船、云南取宝石、交趾采金珠、撒马儿等处取马,并采办烧铸进供诸务,悉皆停罢。出户部尚书夏原吉、刑部尚书吴中、侍郎杨勉、右春坊大学士黄淮、洗马杨溥、正字金问于狱,复其官。以大学士杨荣为太常寺卿,金幼孜为户部侍郎仍兼前职,左春坊大学士杨士奇为礼部右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黄淮为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学士。荣、幼孜、士奇、淮俱掌内制,备顾问,不预所升职务。洗马杨溥为翰林院学士,正字金问为翰林院修撰。初,上尝谕士奇曰:“自今朝廷事,仗蹇义与汝。”士奇对曰:“汉文即位,首进宋昌,史以为贬。臣两人侍陛下日久,虽圣恩不遗,不应先及臣等。”上益重之。”
  6.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命减惜薪司赋枣之半。初,杨士奇入谢新命毕,闻惜薪司奏准岁例,赋北京、山东枣八十万斤,为宫禁香炭之用,将复入奏。时蹇义、夏原吉奏事未退,上见士奇,顾义等曰:“新华盖学士来奏事,必有理,试共听之。”士奇因言:“诏下才两日,今闻惜薪司传旨,赋枣八十万斤,得无过多?虽系岁例,然诏书所减除者,皆岁例也。”上喜曰:“吾固知学士言有理。吾数日来,宫中丛脞,此是急遽中答之,不暇致审。”即命减其半。复语义等曰:“卿三人朕所倚,宜尽言,匡朕不逮。”命吏部汰冗官。”
  7.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九月,上念山林川泽,皆与民共,命自居庸以东,与天寿山相接,禁樵采,馀俱弛禁。河南黄河溢,令右都御史王彰往抚军民,免今年粮税。工部奏修军器,请征布漆于民。命给钞市之。上曰:“古者土赋,随地所产,不强其所无。比年如丹漆、石青之类,所司不究物产,概下郡县征之。小民鸠敛金币,博易输纳,而吏胥因以为奸。其一切禁止。””
  8.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礼部尚书吕震请即吉,不从。时上丧服已逾二十七日,震请如太祖仿汉制,易吉服。上未答。震退,遍语群臣,令释服。杨士奇谓震曰:“洪武中有遗诏,今未可援以为例。且仁孝皇后崩,太宗衰服后,仍服素衣冠绖带月数日。今可遽即吉乎?明旦,君臣宜素衣冠黑角带。”遂以上闻,上亦未答。已而视朝,上素冠麻衣麻绖。文臣惟学士,武臣惟英国公如上所服。上叹曰:“张辅知礼,六卿乃反不及,士奇所执是也。””
  9.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以灵壁县丞田诚为州判官,仍佐灵壁县事。诚居官廉能,抚字九年,考满,父老诣阙留之,遂有是命。长沙府民自宫,求为内侍。上以其游惰不孝,发为卒戍边。以太常寺卿周讷为交趾升华府知府。讷永乐中为祠祭司郎中,请封禅,太宗不听。后以方宾荐入太常。上曰:“谀佞之人,宜置远徼,不可以玷朝行。”遂有是命。”
  10.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治水左通政乐福奏苏、松、常、杭、嘉、湖六府水灾,请俟来岁并征。命以钞布代输。直隶广宗县水溢,命赈给之。谕兵部尚书李庆,以太仆寺马分给诸卫所,及沿边戍卒牧养。上念民力,恐废耕桑也。”
  11.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赐蹇义、杨士奇、杨荣、金幼孜“绳愆纠谬”图书。”
  12.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冬十月,革户部及南京户部行用库。初建行用库,专市民间金银,至是罢革之。”
  13.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赐衍圣公孔彦缙宅。初,彦缙来朝,馆于民间。上闻之,顾近臣曰:“四裔来朝之使,至京皆有公馆,先圣子孙,乃寓民家,何以称崇儒重道之意。”命工部赐宅。”
  14.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山东登、莱诸郡水灾,蠲逋租。苏州、徐州水灾,免今年税。浙江于潜、乐清民饥,命发仓赈之。大理寺卿虞谦上言七事:“曰慎用人。用得其人则治道兴,非其人则治道隳。曰兴学校。教育之道,本于师范,不在于备而在得人。曰端风宪。都察院纲纪之职,今俾端治狱,非设官本意。曰广储蓄。国用空乏,宜预为备。曰惜民力。畿南之兵,困于牧养,宜分给无马郡县。曰通货财。钞法不行,由于出多而入少。但多方收之而不轻出,则自能流通。曰治奸宄。畿民多盗贼,宜编里甲相觉察,犯者坐。”命议行之。”
  15.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大理寺奏决囚。命同大学士审录,召杨士奇等谕以钦恤至意。命翰林院严考岁贡生。上谕杨士奇曰:“百姓不蒙福者,由守令匪人;守令匪人,由学校失教;自今宜严试之。五经四书义,不在文辞之工拙,但取其明理者。或人材难得,即数百人中得一人亦可。盖取之严,则不学者不敢萌侥幸之望。””
  16.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十一月,宥建文诸臣家属。上尝语廷臣曰:“方孝孺辈皆忠臣。”遂及宽典。改大理寺卿杨时习交趾按察司,复虞谦为大理卿。先是,谦奏事,侍臣有言其当密请,不宜于朝中敷奏沽名者。又言其属官杨时习导之密陈,而谦不纳。上乃降谦,擢时习为卿。至,是杨士奇从容言之,且曰:“谦历三朝,得大臣体,今犯过极小。”上曰:“吾亦悔之。顾时习其人若何?”对曰:“虽起于吏,然明习法律,公正廉洁。”上喜曰:“吾有以处之。”遂有是命。”
  17.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召太监马骐还京。骐还未几,矫旨下内阁书敕,复往交趾办金珠。内阁复请,上正色曰:“朕安得有此言!骐在交趾,荼毒军民,卿等独不闻乎?自骐召还,交人如解倒悬,岂可再遣。”然亦不诛骐也。”
  18.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遣监察御史分巡天下,考察官吏。”
  19.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进户部尚书郭资太子太师,命致仕。蹇义、夏原吉言其偏执妨事,且多病。上问杨士奇,对曰:“资强毅能守廉,人不得干以私。但性偏执,甚至沮格恩泽,不得下究。”上问其故。对曰:“诏书数下蠲免灾伤租税。不听开除,必令有司依额征纳,此其过之大者。”遂有是命。”
  20.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赐户部尚书夏原吉“绳愆纠谬”图书。上谕夏原吉曰:“古者寓兵于农,民无转输之劳,而兵食足。后世莫善于汉之屯田。先帝立屯种法甚善,但所司数以征傜扰之。自今天下卫所屯田军士,毋擅役妨其农务,违者治之。””
  21.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命都察院捕治湖广副使舒仲成,以杨士奇言罢之。上监国时,仲成为御史,常奉旨理木植岁课之弊,忤旨。至是,因吏部奏仲成他事,命捕治之。士奇上疏曰:“向来小臣得罪者众,陛下即位以来,皆已宥之,今复追理前事,则诏书不信。汉景帝为太子时,召卫绾,称疾不赴,即位,进用绾,前史美之。”上览疏喜,即有旨罢仲成,而降玺书褒士奇,赐钞币,面谕之曰:“卿尽心如此,朕复何忧。””
  22.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上嘉群臣能言,谓杨士奇曰:“朕尝处事有过,退朝思之,方自悔,而廷臣已有言者,甚惬朕意。”士奇对曰:“宋臣富弼有言,愿不以同异为喜怒,不以喜怒为用舍。”上曰:“然。《书》云:‘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群臣所言,有拂意者,朕退必自思。或朕实有失,亦未尝不悔。”士奇曰:“成汤改过不吝,所以为圣人。”上曰:“朕有不善,患未知耳。知之,不难于改。””
  23.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十二月,谕吏部慎选师儒。令吏、兵二部书各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官姓名于奉天门内西序。上谕蹇义等曰:“庶官贤否,军民休戚之所系也。昔唐太宗书各刺史于屏间,有善政,则各疏于下。皇考亦尝书中外官姓名于武英殿,时复观之。今五府、六部之臣,朕朝夕接见,询察其贤否。而在外诸司官,既久不能不忘。为臣有善而上忘之,谁肯自勉;有不善而上忘之,谁复自戒。尔吏部、兵部具各司官姓名,揭诸西序,朕将考其行事而黜陟焉。””
  24.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罢海子、西湖巡视官。上谓蹇义曰:“朕之心,苟可推以利民,虽府库之储不吝,况山泽之利哉!!”命户部,被灾田土,分遣人驰谕各郡县,停免催征粮税。命刑部、都察院、通政司,自今内外官贪赃者,录其姓名藏于官,以便稽阅。”
  25.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仁宗洪熙元年春正月壬申朔,上御奉天殿,朝群臣,命礼部、鸿胪寺不作乐。先是,礼部尚书吕震请于上,宜受贺作乐如朝仪,上不从。震固请之,大学士杨士奇、杨荣、黄淮、金幼孜皆言陛下言是。震曰:“四方万国之人,远朝新主,皆欲一观天颜,固圣孝诚至,亦宜勉徇下情。”上顾士奇等曰:“礼过矣。”对曰:“诚如圣谕,必欲俯徇舆情,亦不宜备礼。”上从之。明日,召士奇等谕曰:“为君以受直言为明,为臣以能直言为忠。如昨日朝会从震言,今悔何及。自今朕行有未当,但直言之,母以不从为虑。”各赐钞文币。”
  26. ^ ·张廷玉等,《明史》(卷148):“群臣习朝正旦仪,吕震请用乐,士奇与黄淮疏止。未报。士奇复奏,待庭中至夜漏十刻。报可。越日,帝召谓曰:“震每事误朕,非卿等言,悔无及。”命兼兵部尚书,并食三禄。士奇辞尚书禄。”
  27. ^ ·张廷玉等,《明史》(卷148):“命溥掌阁事,亲授阁印,曰:“朕用卿左右,非止学问。欲广知民事,为治道辅。有所建白,封识以进。””
  28. ^ ·张廷玉等,《明史》(卷148):“时籓司守令来朝,尚书李庆建议发军伍余马给有司,岁课其驹。士奇曰:“朝廷选贤授官,乃使牧马,是贵畜而贱士也,何以示天下后世。”帝许中旨罢之,已而寂然。士奇复力言。又不报。有顷,帝御思善门,召士奇谓曰:“朕向者岂真忘之。闻吕震、李庆辈皆不喜卿,朕念卿孤立,恐为所伤,不欲因卿言罢耳,今有辞矣。”手出陕西按察使陈智言养马不便疏,使草敕行之。士奇顿首谢。”
  29.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南京龙山产灵芝,礼部尚书吕震请贺,不许。建弘文阁于思善门,命翰林学士杨溥掌阁事。上亲举印授溥曰:“朕命卿等于左右,非止帮助学问,亦欲广知民事。即有建白,封识以进。”大祀天地于南郊。颁诏天下,罢山场、园林、湖池、坑冶,听民采取,悉照洪武年间例办纳。罢给朝觐官孳牧马。初,兵部尚书李庆言于上曰:“民间牧马蕃衍,已散之军伍,尚馀数千。请令朝觐官领之,太仆苑马,岁课其息。有亏,罚与民同。”杨士奇不可,庆忿不纳。士奇奏曰:“朝廷求贤任官,今乃使养马而课,责与民同。且所散不及三千,而朝廷负此名于天下,岂贵贤贱畜之意乎?”上许出内批罢之,已而不闻。明日,士奇又言之,上曰:“偶忘之。”有顷,上御思善阁,召士奇谕曰:“内批岂真忘之!朕闻吕震、李庆等皆忿卿,朕念卿孤立,恐为众所伤,不欲因卿言而罢,今有名矣。”出示章,则陕西按察使陈智言畜马不便,命士奇据此草敕止之。士奇顿首言:“陛下知臣,臣不孤矣。”上谓士奇曰:“继今令有不便,惟密与朕言。李庆、吕震辈不识大体,不足语也。””
  30.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二月,舞阳、清河、睢宁民饥,命发本县仓粟赈之。大理寺少卿戈谦言事过激,吕震等交奏其沽名,上颇厌之。杨士奇以主圣臣直,从容为上言之,且曰:“谦虽昧于大体,盖亦感恩图报耳。”上因免谦朝参而视事如故。士奇复进曰:“四方朝觐之臣咸在,岂能尽知谦过。传之于远,将谓朝廷不能容直言。”上惕然曰:“此吕震误朕也。朕非恶言事,谦言自有过者。卿可以朕言谕众人。”士奇曰:“此非臣所能谕,当以玺书开喻之。”上遂命士奇书敕引过,而待谦如初,命百官毋以谦为戒。已而召谦为副都御史。时有中官采木四川扰民者,召谦谕曰:“尔素清直,其为朕穷治之,勿怀疑畏。””
  31.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三月,谕三法司,自今诽谤者悉勿治。乐亭、连城、莱芜、蓬莱、黄岩民饥,命发本县仓赈之。”
  32.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夏四月,诏免山东、淮安、徐州今年夏税之半。停罢一切官买物料。时有至自南京者,言徐、淮、山东民多乏食,而有司催科方急。上问蹇义,义对亦同。上命杨士奇草诏蠲恤。士奇言:“不可不令户部、工部与闻。”上曰:“姑徐之,救民如拯溺,不可须臾缓。有司虑国用不足,必持不决。”因命中官给笔札,士奇就西角门草诏。上览毕,即遣使赍行,顾士奇曰:“卿今可语部臣,朕悉免之矣。”左右或言宜有分别,庶不滥恩。上曰:“恤民宁过厚。为天下主,可与民较锱铢耶!”大名府民饥,命发长垣仓粟赈之。河南镇、汝、钧、许四州,延津、襄城等二十二县,及山东昌邑,直隶邢台等县民饥,命所在发仓粟赈之。”
  33.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时近臣有进言太平之政者,杨士奇进曰:“流徙未归,疮痍未复,远近犹有艰食之民,须休养数年,庶几人得其所。”上嘉纳之。复谕蹇义等曰:“曩与卿‘绳愆纠谬’银章,惟士奇封入五疏,馀皆无有,岂朝政果无阙,生民果皆安乎?”诸臣顿首谢。”
  34. ^ ·张廷玉等,《明史》(卷148):“时有上书颂太平者,帝以示诸大臣,皆以为然。士奇独曰:“陛下虽泽被天下,然流徙尚未归,疮痍尚未复,民尚艰食。更休息数年,庶几太平可期。”帝曰:“然。”因顾蹇义等曰:“朕待御等以至诚,望匡弼。惟士奇曾五上章,卿等皆无一言。岂果朝无阙政,天下太平耶?””
  35.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太常寺卿兼学士杨溥上言牺牲少,请遣官市。上曰:“爱人而后可以事神,其令有司监市,毋扰民。””
  36.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五月,谕吏部慎选御史,以清风纪,咨访可任都御史以闻。上曰:“都御史,十三道之表,都御史廉,御史虽不才,亦知畏惮。今不才者无复畏惮矣。”时左都御史刘观有贪名。上崩。洪武中,上随文皇入侍,太祖令阅皇城卫卒。还奏迟。问:“何后也?”对曰:“旦寒甚,卫士方食,俟食毕,乃阅以故迟。”太祖曰:“善。孺子知恤下乎!”又令阅奏疏,多取言民瘼者上白,太祖曰:“儿生长深宫,乃知民间疾苦。”尝问:“尧九年水,汤七年旱,百姓何所恃?”对曰:“恃圣人有恤民之政耳。”太祖大喜,称善。文皇即位,为皇太子监国,多仁政。既即位,天下益归心。每边将陛辞辄戒曰:“民力罢矣,毋贪功。脱扰塞下,驱之而已。”用法尚宽厚,然深恶赃吏,每戒法司曰:“国家恤民,必自去赃吏始。”在位仅十月,而百政具举云。”
  37.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六月,皇太子即皇帝位。”
  38.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罢浙江布政司参议王和、袁昱、陕西按察司佥事韩善为民。和等坐赃遇赦,吏部奏拟还职,上曰:“士大夫当务廉耻,三人皆贪污,岂可复任方面。”河南新安知县陶镕奏民饥,借驿粮千石赈救,秋成偿还。上谓夏原吉曰:“有司拘文法,饥荒必申报赈济,民饥死久矣。陶镕先给后闻,能称任使,毋责其端擅。””
  39.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定会试分南、北卷取士例。先是,仁宗尝与侍臣论科举之弊。杨士奇曰:“科举当兼取南、北士。”仁宗曰:“北人学问远不逮南人。”士奇曰:“长才大器,俱出北方,南人虽有才华,多轻浮。”仁宗曰:“然则将何如?”士奇曰:“试卷例缄其姓名,请于外书《南》、《北》二字,如当取百人,则南六十,北四十,南北人才,皆入彀矣。”仁宗曰:“然。往年北士无入格者,故怠惰成风。今如是,则北方学者亦感奋兴起。”命与礼部议闻,未上而仁宗崩。上即位,遂行之。后复定南、北、中卷。北卷则北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中卷则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庐州二府,徐、滁、和三州,馀皆南卷。”
  40.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冬十月,思州府通判檀凯九载考满,其民诣阙乞留,令予正五品俸以优之。”
  41.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十一月,工部尚书吴中言:“制造御用器物不足,请买于民间。”上曰:“汉文服御帷帐无文绣,史称其恭俭爱民。朕方以俭约率下。”命止之。”
  42.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宣宗宣德元年二月,礼部进《籍田仪注》,上观之,谓侍臣曰:“先王制籍田,率天下务农,天子公卿躬秉耒耜,贵有实心耳。不然,三推五推,何益于事!”侍臣顿首曰:“先王制礼有本有文,陛下言及此,苍生之福也。””
  43.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夏四月,户部奏青州借官粮赈饥,乞复勘,然后给。上曰:“民饥无食,当如拯溺救焚,即命就便分给。””
  44.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五月,论三法司审录系囚,务在平恕。御左顺门,谕廷臣遵守皇祖旧典。上曰:“皇太祖肇建国家,皇祖考相承,谋虑深远。子孙遵而行之,犹恐未至。世之作聪明,乱旧章,驯至败亡,往事多有可鉴。古人云:‘商周子孙,能守先王之法。’至今存可也。””
  45.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秋七月,命六科给事中,凡内官传旨,皆须复奏,然后行。朵颜卫朝贡不至,辽东总兵武进伯朱荣请掩击之。上曰:“驭夷之道,毋令扰边而已。”不许。”
  46.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八月,汉王高煦反,上亲征,高煦降。尚书陈山请移师彰德袭赵王,杨士奇力止之。”
  47.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冬十月,复李时勉翰林侍读。先是,洪熙中,时勉言事过激,仁宗怒,命武士扑以金瓜,断胁不死,系狱。时上面讯释之,复召入翰林。”
  48.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二年二月,上御文华殿,赐辅臣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胡濙范银图书。义曰“忠厚宽弘”,原吉曰“含弘贞靖”,士奇曰“清方贞靖”,荣曰“方正刚直”,濙曰“清和恭靖”。上御左顺门,夏原吉等侍。上曰:“谗慝小人,直能变白为黑。听其言若忠,究其心则险。汲黯正直,奸邪寝谋,卿等所宜法也。”原吉等顿首受命。”
  49.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八月,禁有司沮格诏令。”
  50.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九月,命浙江按察使林硕复职。硕振举宪法不稍贷,中官裴可立督事浙江,以沮格诏令诬之。上遣人逮硕至,亲问之曰:“尔毋怖,但尽实对。”硕叩头具言故,立命驰驿复任,而降敕切责可立。”
  51.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冬十月,上御文华殿,儒臣讲《易观大象》毕,上曰:“古者帝王有巡狩之礼,后世何以不行?”对曰:“古之君臣,上下往来,以通礼意。至秦尊君抑臣,斯礼遂废。”上曰:“亦时势不同也。舜时五载一巡狩,《虞书》所载一年遍天下。后世人君一出,千乘万骑,百姓骚驿。成周十二年一巡,已与虞时不同矣,况后世乎!予谓治贵实效。巡狩之礼,考制度,观民风,明黜陟,此其大节也。诚能体帝王之心,选贤任良,不患不振。若以后世侍卫之众,征求之广,欲行时巡之礼,难矣。”时征交趾屡失利,上密问英国公张辅,辅请益发兵诛之。杨士奇、杨荣力言弃交趾便。上从之,赦交趾罪。”
  52.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三年二月,易皇后胡氏,册妃孙氏为皇后。先是,上尝召张辅、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谕之曰:“朕年三十未有子,今幸贵妃生子,母从子贵,古亦有之。但中宫宜何如处置?”因举中宫过失数事。荣曰:“举此废之可也。”上曰:“废后有故事否?”义曰:“宋仁宗降郭后为仙妃。”上问辅、原吉、士奇何无言?士奇对曰:“臣于帝后,犹子事父母。今中宫母也,群臣子也,子岂当议废母!”上问辅、原吉云何?二人依回其间,曰:“此大事,容臣详议以闻。”上问:“此举得不贻外议否?”义曰:“自古所有,何得议之!”士奇曰:“宋仁宗废郭后,孔道辅、范仲淹率台谏十数人入谏被黜,至今史册为贬,何谓无议!”既退,荣、义语原吉、士奇曰:“上有志久矣,非臣下所能止。”原吉曰:“但当议处置中宫。”士奇曰:“今日所闻中宫过失,皆非当废之罪。”议不决。明旦,上召士奇、荣至西角门,问:“议云何?”荣怀中出一纸,列中宫过失二十事进,皆诬诋,曰:“即此可废也。”上览二三事,遽艴然变色曰:“彼曷尝有此,宫庙无神灵乎?”顾士奇:“尔何言?”对曰:“汉光武废后,诏书曰:‘异常之事,非国休福。’宋仁宗废后,后来甚悔。愿陛下慎之。”上不怿而罢。他日又诏问,士奇曰:“皇太后必有主张。”上曰:“与尔等语,太后意也。”一日,独召士奇至文华殿,屏左右,谕曰:“若何处置为当?”士奇因问:“中宫与贵妃若何?”上曰:“甚和睦,相亲爱。但朕重皇子,而中宫禄命不宜子,故欲正其母以别之。中宫今病逾月矣,贵妃日往视,慰藉甚勤也。”士奇曰:“然则乘今有疾,而导之辞让,则进退以礼,而恩眷不衰。”上颔之。数日,复召士奇曰:“尔前说甚善,中宫果欣然辞。贵妃坚不受,太后亦尚未听辞。然中宫辞甚力。”士奇曰:“若此,则愿陛下待两宫当均一。昔宋仁宗废郭后,而待郭氏恩意加厚。”上曰:“然,吾不食言。”其议遂定。敕曰:“皇后胡氏,自惟多疾,不能承祭养,重以无子,固怀谦退,上表请闲。朕念夫妇之义,拒之不从。而陈词再三,乃从所志,就闲别宫。其称号、服食、侍从悉如旧。贵妃孙氏,皇祖太宗选嫔于朕。十有馀年,德义之茂,冠于后宫。实生长子,已立为皇太子。群臣咸谓《春秋》之义,母以子贵,宜正位中宫。今允所请,册妃孙氏为皇后。””
  53.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上御文华殿,谕侍臣曰:“治民有本末,制田里,设学校,本也。不幸而有愚顽者,然后刑之。然观肉刑,则过于惨。”侍臣曰:“古人用肉刑,则人人自爱而重犯法。至汉文帝除之,自是人轻冒法。”上曰:“古人教民之道周备,故犯法者少,后世教民之道不至,故犯法者多,未必系肉刑之存否。舜法有流宥金赎,而四凶之罪止于流放窜殛,可见当时被肉刑者,必当重罪。况汉承秦敝,以不教之民而遽断其支体,刻其肌肤,伤残者多矣。隋、唐以后,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亦良法也。”又曰:“汉文除肉刑,唐太宗观《明堂针灸图》,禁鞭背,皆后世仁政。汉、唐享国长久,有以哉!””
  54.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三月,召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等十有八人游万岁山,命乘马,中官导引,登山周览。上指御舟曰:“以操以济,群卿之力也。”义等叩头呼万岁。上喜,特召士奇、荣谕曰:“天下无事,虽不可流于安逸,然古人游豫之乐,不可废也。”复命乘马游小山。中官出酒馔,皆珍奇。及归,醉,出西安门,天已暝。 工部侍郎李新自河南还,言:“山西民饥,流徙至南阳诸郡,不下十馀万。有司遣人捕逐,民死亡者多。”上谕夏原吉曰:“民饥流亡,岂其得已。昔富弼知青州,饮食居处医药,皆为区画,山林河泊之利,听民取之,全活五十馀万人。今乃驱逐使之失所,不仁甚矣。”乃遣官往山西、河南赈济,禁捕治。”
  55.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夏四月,吏部尚书蹇义请裁内外冗员,从之。”
  56.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宁王权奏乞赐南昌土田。上曰:“王者食租衣税,今有岁禄足矣。一乡之田,民所衣食,不当夺以自养。””
  57.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五月,巡抚大理卿胡槩请增设杭、嘉、湖管粮布政司官一员。上曰:“粮税自有常赋,朕方裁抑冗滥。古语:‘省事不如省官。’”不许。”
  58.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六月,出左都御史刘观,以通政使顾佐为左都御史。上罢朝,谕朝臣:“贪浊奈何?”杨士奇对曰:“贪风始永乐末,今更甚。”上问:“何如?”对曰:“太宗自十五六年,数疾不视朝,扈从之臣,请托贿赂,公行无忌。”杨荣曰:“当是时,惟方宾有贪名。”上即顾荣问:“今日贪者谁甚?”对曰:“莫甚刘观。”士奇曰:“风宪所以肃百僚。宪长如此,则不肖御史皆效之。御史奉巡四方,则不肖有司皆效之。”上叹息曰:“除恶务本,顾观去,谁代观者?”士奇曰:“通政使顾佐廉公有威。”荣曰:“佐为京尹,能禁防下吏,政清弊革。”上喜曰:“顾佐乃能如是!”阅数月,乃命观巡阅河道,而以佐代之。寻下观狱。工部尚书吴中,以官木砖瓦私遗太监杨庆作私第,甚弘壮。上登皇城,遥望见之,诘左右,得其实,下中狱。寻释之。”
  59.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秋七月,召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游东苑,赐宴于东庑。上与义等语良久,乃曰:“此中复有草舍,朕致斋之所。非敢比茅茨不剪之意,然庶几不忘乎俭矣。卿等可遍观。”上临河举网取鱼,令中官赐食。青州民刘中等奏:“自永乐中岁歉,流徙畿南枣强县凡二百馀户,居二十年,已成家业。今有司遣还山东,乞附籍枣强。”上谓夏原吉曰:“彼此皆吾土,但得民安即已。唐宇文融括流民,过期不首者谪边。州县承风劳扰,百姓逃窜。尔其申饬有司,以此为戒。””
  60.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八月,上御文华殿,与侍臣论历代户口盛衰。上曰:“户口之盛衰,足以见国家之治忽。其盛也本于休养生息,其衰也必有土木兵戈。汉武承文、景之馀,炀帝继隋文之后,开元之盛,遂有安史之乱,岂非恃富庶不知儆戒乎?汉武末年乃悔轮台,炀帝遂以亡国,玄宗卒至播迁,皆足为世大戒。””
  61.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车驾巡边,发京师,英国公张辅、阳武侯薛禄帅师从。驻跸虹桥,谕诸将曰:“朕深居九重,岂不自逸,但朝夕思念保民,故有此行。今渡河道路所经,皆水潦之后,秋田无获,朕甚悯焉。其将士有扰民者,杀无赦!””
  62.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九月庚戌朔,驻跸蓟州,进州官谕之曰:“此汉渔阳郡也。昔张堪为政,民有乐不可支之谣,尔曹勉之!”又进耆老谕曰:“今岁丰稔,无他虞,善训厉子孙,务礼义廉耻,毋安温饱自弃。”众叩头退。”
  63.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四年春正月,上御斋宫,召大学士杨溥谕曰:“朕每念创业难,守成不易,夙夜惓惓。今幸百姓稍安,顾祸乱生于不虞。迩来群臣好进谀辞,令人厌闻,卿宜勉辅朕。”溥顿首谢:“臣不敢忘报。”上曰:“直箴朕过,报朕多矣。”溥又顿首谢曰:“直言求之非难,受之为难。”上曰:“然。””
  64.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二月,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献驺虞二,出滁州来安县石固山,礼部尚书吴濙请上表贺。上曰:“朕嗣位四年,民生未能得所,驺虞之祥,于德弗类。”不许。”
  65.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夏四月,上御便殿,问侍臣:“汉、唐诸君在位孰久?”对曰:“汉之武帝,唐之玄宗。”上曰:“汉武好大喜功,海内虚耗,末年能惩前过。玄宗初政,有贞观之风,久而纵欲,遂致祸乱。武帝犹为彼善于此。”又曰:“武帝以田千秋为贤,玄宗以李林甫为贤,此治乱所由异也。””
  66.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工部尚书吴中言:“山西圆果寺,为国釐祝之所。旧塔损坏,乞役民为之。”上曰:“卿欲借此求福乎?朕以安民为福。”不许。”
  67.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五月,谕六部、都察院戒滥差扰民,巡按御史及按察使不察举者同罪。命工部尚书吴中申饬郡县,务及时修筑陂池堤堰,慢令者罪之。”
  68.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六月,裁湖广采办竹木。先是,命侍郎黄宗载往湖湘采宫殿大材。至是,上闻湖广灾,谕吴中曰:“百姓艰难宜恤。比闻工部采办竹木,动以万计,不为国家爱惜民力,而劳扰如此,其斟酌裁之。宽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
  69.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秋七月,户部上户口登耗之数,上曰:“隋文帝户口繁殖,自汉以来,皆莫能及。议者以当时必有良法,享国不永,故无传焉。此未必然。夫法存乎人,理财国之大务,汉、唐初政,立法未尝不善,而子孙力役繁兴,费用无度,天下不能不凋弊。隋文克勤克俭,足致富庶,岂徒以其法哉。秦法多非先王之制,后世犹有存 者,亦未尝计其享国长短也。大抵人君恭俭,则生齿日繁,财赋自然充足。””
  70.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广东海阳县进白乌二,胡濙请率群臣上表贺。不许。谪御史沈润戍辽东。润受金出死罪,事觉。上曰:“御史朝廷耳目,受重赂纵死罪,是耳目蔽矣。”时事在赦前,特命谪戍。”
  71.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九月,命户部申明栽种桑枣旧令。自洪武来,栽种之令,多废不讲。上曰:“古人宅不毛者罚布,其申明之。务求成效,毋具文。””
  72.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冬十月,上再幸文渊阁,命增直字,设饮馔器用。大学士杨士奇等上表谢。降玺书,赐诗褒答。改大学士张瑛南京礼部尚书,陈山专授小内史书。上御左顺门,望见山,谓杨士奇曰:“山为人何如?”士奇顿首对曰:“君父有问,不敢不尽诚以对。山虽侍陛下久,其人寡学多欲,而昧大体,非君子也。”上曰:“然,赵王事几为所误。近闻于诸司征求不厌,当不令圂内阁也。”数日,遂有是命。山、瑛俱东宫旧臣,瑛行事亦类山。朝士皆多上明决云。”
  73.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十一月,奸吏捃左都御史顾佐过,谓受皂隶赂放归,诉通政司以闻。上密示杨士奇,且曰:“尔不举佐廉乎?”对曰:“所诉事,诚有非诬。盖朝臣月俸,止给米一石,薪炭、马刍,咸资于皂,不得不遣半归,使备所用。而皂亦皆乐得归耕,实官皂两便。此京师臣僚皆然,臣亦不免。仁宗皇帝知之,增朝臣俸,盖为此也。”上曰:“朝臣之艰如此。”因怒诉者,欲罪之。士奇曰:“此末事,不足干圣怒。但付佐自治,恩与法并行矣。”士奇退,上召佐以状授之,谕之曰:“此京官皆然,不足为过。小人不乐检束,诬陷正人,汝自治之。”佐顿首退,召吏示之状。吏惶恐请死,佐曰:“汝但改行为善。”竟不治。上闻之,喜曰:“佐得大体矣。”时又有囚告佐枉法者,上怒,召杨士奇、杨荣谕曰:“此必有重囚教之陷佐。”因命法司穷治之。得千户臧清,杀无罪三人,当死,教之诬告。上曰:“不诛之,佐何以行事!”立命磔清于市。上明决类如此。”
  74.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五年春正月,吏部奏选官。上曰:“省官,安民之道。唐、虞建官惟百,夏、商官倍,秦、汉以下,设官益多何也?”侍臣对曰:“时不同也。”上曰:“唐、虞、三代,事简民淳,不可比拟。唐太宗定内外官七百三十员,去古未远,亦可为法。”侍臣对曰:“然必君心清,则事简;事简,则官可省;官省,则民安矣。若政务庞杂,小人幸进,则冗食者多。”上嘉纳之。”
  75.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二月,上御斋宫,召大学士杨士奇议宽恤。士奇首以蠲灾伤田租进,因及宽马畜、免薪刍、蠲采买、恤刑狱、核工匠、清粮运数事。诏下,民大悦。”
  76.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三月,上奉皇太后谒陵,命召张辅、蹇义、杨士奇、杨荣、金幼孜、杨溥六臣。太后曰:“卿等先朝旧臣,勉辅嗣君。”太后退谓上曰:“先帝曩在宫时,议诸臣优劣。辅武臣,达大义,厚重小心,但多思少断。士奇能持正,不避忤意,每议事,先帝数不乐,后竟从士奇言。”帝还京师,道中见耕者,以数骑往视之。下马从容询稼穑事,因取所执耒三推。耕者初不知上也,中官语之,乃惊,罗拜。上顾侍臣曰:“朕三举耒,已不胜劳,况常事此乎!人恒言劳苦莫如农,信矣。”命耕者随至营,人赐钞六十锭。已而道路所经农家,悉赐钞如之。既还京,因录其语,作《耕夫记》以示蹇义、杨士奇等。”
  77.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夏四月,江西、淮安饥,吉水民胡有初、山阳民罗振出谷千馀石赈济。命行人赍玺书旌为义民,复其家。工部尚书黄福请:“济宁以北,卫辉、真定以南,近河之地,役军民十万人,屯田积谷,以省漕粟。”下户、兵部议。尚书郭资、张本皆言:“屯田便。凤阳、淮安以北,及山东、河南、北直隶近河二百里内通舟楫处,择荒闲地,以五万顷为率,发附近军民五万人耕之,官给牛器。但山东迩年饥旱,流徙初复,宜遣官行视,以示开垦。”上从之,遣郎中赵新等经理,而以福总其事。已而有言:“军民各有常业,恐分屯滋劳扰。”竟寝不行。”
  78.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五月,上以除郡守由资格,多不称任。各部、院大臣各举荐擢用之。礼部郎中况锺以杨士奇荐,知苏州,御史何文渊以顾佐荐,知温州,皆有善政,而锺出吏员尤有声。”
  79.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豹房勇士奏与民分居。上曰:“勇士在京师十年,安得今尚无居!此必民居宽好,欲舍而就民。民何罪!”命杖之,荷校示警。召六科给事中谕曰:“此曹敢犯法,恃中官为之救解也。自今中官传朕言释有罪人,须覆奏。””
  80.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六月,上御文华殿,召杨士奇,屏左右言:“张瑛尝言:‘杨荣畜马甚富。’今察之,皆边将馈荣,荣大负朕。”士奇对曰:“荣屡从文皇北征,典兵马,以故接诸将。今内阁臣知边将才否、阸塞险易远近及寇情顺逆,臣等皆不及荣远甚。”上笑曰:“朕初即位,荣数短汝,非义、原吉,汝去内阁久矣。汝顾为荣地耶?”士奇顿首曰:“愿陛下以曲容臣者容荣,使改过。””
  81.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秋七月,谕吏部甄别郡县守令。上曰:“郡县守令,所使安民者,若贤否圂淆,无所激劝,则中才之士皆流而忘反。吏部以进退为职,未闻有所甄别,何也?”因降玺书申谕。”
  82.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八月,日食,阴雨不见。礼部尚书胡濙请率群臣贺。上曰:“日食,天变之大者。阴雨不见,得非朕昧于省过而然欤!古人云:‘京师不见,四方必有见者。’其止勿贺。””
  83.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上与学士杨溥论人才,溥对曰:“严荐举,精考课,不患不得。”上曰:“此恐非探本之论。若不素教预养,则人才已坏,犹浊其源而求其流之清也。”溥顿首称善。”
  84.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九月,初设巡抚。”
  85.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冬十月,车驾巡近郊,驻跸雷家站,召杨士奇、杨荣、金幼孜、杨溥问曰:“唐太宗过此,非征辽时乎?”众对曰:“然。”上曰:“太宗恃其英武而勤远略,此行所丧不少,帝王之鉴戒也。”广平、大名水灾,命蠲其租。”
  86.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六年二月,逮江西巡按御史陈祚下锦衣卫狱。祚上疏劝上务帝王实学,退朝之暇,命儒臣讲说真德秀《大学衍义》一书。上览疏怒曰:“朕不读书,《大学》且不识,岂堪作天下主乎!”命缇骑逮至京,并其家下锦衣狱,禁锢者五年。时上方以博综经史自负,祚之措词,若上未尝学问者,故怒不可解。”
  87.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敕赐少师蹇义、少傅杨士奇、杨荣等御制《招隐歌》及《喜雨诗》。令北直隶地方,如洪武间山东、河南事例,民间新开荒田,不问多寡,永不起科。”
  88.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秋七月,帝幸杨士奇宅。时上颇微行,夜半,从四骑至士奇家。比出迎,上已入门,立庭中。士奇悚惧,俯伏地下言:“陛下奈何以宗庙社稷之身自轻?”上笑曰:“思见卿一言,故来耳。”明早,遣太监范弘问:“车驾幸临,曷不谢?”对曰:“至尊夜出,愚臣迨今中心惴栗未已,岂敢言谢!”又数日,遣弘问:“尧不微行乎?”对曰:“陛下恩泽岂能遍洽幽隐,万一有怨夫冤卒窥伺窃发,诚不可无虑。”后旬馀,锦卫获二盗,尝杀人,捕急,遂私约候驾之玉泉寺,挟弓矢伏道旁林丛中作乱。捕盗校尉变服如盗,入盗群,盗不疑,以谋告,遂为所获。上叹曰:“士奇爱我。”遣弘赐金绮。赐蹇义、杨士奇、杨荣等御制《豳风图诗》。图,元赵孟𫖯所绘也。”
  89.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九月,宛平民以地施崇国寺,请蠲其税。上曰:“民地衣食之资,乃以施僧,且求免税,甚无谓。”令亟以还之民。”
  90.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十一月,敕赐蹇义、杨荣、杨士奇御制《喜雪歌》。太监袁琦假公务擅遣内使,事发伏诛。”
  91.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七年二月,上御文华殿,召大学士杨士奇谕曰:“忆五年二月,共尔斋宫论宽恤事,今两阅岁矣,民事不更有可恤者乎?”对曰:“诚有之,即五年官田减租额一事,玺书已下,户部格而不行。”上怒曰:“户部可罪也。”对曰:“此永乐末年循习之弊,往年高煦反,以夏原吉为罪首,亦指此事。”上怒稍解,曰:“今必举此为第一事,如再格不行,朕必罪之。卿试言今日更当宽恤者。”对曰:“所在官司不能容逃民,则相结为非。宜令郡县抚恤。不愿归者,听附籍为民,亦弭患于未萌。”又言:“方面郡守,小民安危系焉。吏部往往循资格升受,不免贤愚杂进。请自今令京官三品以上及布政、按察使荐用,犯赃者坐。又乞极刑之家,有贤子弟勿弃。”上皆从之。士奇请更得一人论此事,上曰:“胡濙谨厚,汝与之密议。”于是士奇等议增十数事以进。上悦。”
  92.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三月,赐大臣御制《猗兰操》及《招隐诗》。”
  93.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五月,上御便殿观《宋史》,曰:“宋有国三百馀年,武事终于不振,何也?”侍臣对曰:“宋太祖、太宗以兵定天下,其子孙率流于弱,致武备不饬。”上曰:“宋之君,诚失之弱。将帅虽才,亦不得展,盖为小人所坏。大抵宋之亡,柄用小人之过也。””
  94.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六月,巡按湖广御史朱鉴上言:“洪武间,郡县皆置东西南北四仓,以贮官谷,设富民守之,遇水旱饥馑,以贷贫民。今廒仓废弛,赎谷罚金有司皆掩为己有,深负朝廷仁民之意。”上从其言,命违者从按察使、监察御史劾奏。”
  95.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秋七月,赐大臣御制《祖德诗》九章。上曰:“朕与卿等当思祖宗创业之难,守成不易。国家安,卿等亦与有荣焉。”又赐《织妇词》一篇。上曰:“朕非好为词章,昔真西山有言:‘农桑,衣食之本也。’朕作为诗歌,使人诵于前。又绘图揭于宫掖戚里,令皆知民事之艰,是以赋此。””
  96.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上登万岁山,坐广寒殿。上曰:“此元之故都也。世祖知人善任使,故能成帝业。泰定以后,享祚不久。顺帝荒淫,纪纲荡然。使长守祖宗之法,天下岂为我有!”侍臣顿首曰:“桀、纣之迹,殷、周之鉴也。”上曰:“然。””
  97.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八月,释故城县丞陈铭复任。先是,上闻内官奉使者,多贪纵为民害。以太监刘宁清谨,命同御史驰往各郡,尽收所差内官资橐,并其人解京师。既还,道经故城。县丞陈铭闻有内官至,不问从来,辄奋前捽宁,手击之。御史奏丞无状,逮至。上曰:“丞固可罪。朕以其一时偏于所恶,姑宥之。”侍臣言:“纵赦之,亦不可使复任。”上曰:“朕既释之,彼当知所改过也。””
  98.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冬十月,八百大甸宣慰司刁之雅贡方物,且云波勒来侵掠,乞发兵讨之。上曰:“八百去云南五千里,荒服之地也,岂能劳中国为远人役乎!”不许。”
  99.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八年春正月,天下朝觐官在京,赐宴温州知府何文渊等七人于廷,以《招隐诗》赐之。命致仕大学士黄淮与张辅、蹇义、杨士奇等十人游西苑,赐宴万岁山之麓。淮寻辞归,上宴之于太液池,亲洒宸翰送之。”
  100.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夏四月,畿内、河南、山东、山西旱,诏赈恤之。上作《闵旱诗》示群臣。”
  101.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八月,南海诸国献麒麟四,景星见天门。少傅杨士奇等进颂,上谦不自居,降玺书推功天地宗庙,而励群臣勿恃以骄。”
  102.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十一月,命杨士奇、杨荣试吏部引进庶官六十八人,录其优者:知县孔友谅,进士廖庄、胡庄祯、宋琏,教谕黄纯、徐惟超,训导晏升七人。命吏部改进士为庶吉士,知县、教谕历事六科备用。”
  103.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巡抚南直隶工部侍郎周忱奏定济农仓之法,令诸县各设仓,择县官之廉公有威与民之贤者司其籍。每岁种莳之际量给之,秋成还官。明年,江南大旱,诸郡发济农米以赈贷,民不知饥。”
  104.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九年三月,庐陵民陈谦出谷一千二百石赈饥,遣行人赍敕旌为义民。上御便殿,观《晋史》,上曰:“晋武开创之主,不为远图,托付非才。羌、胡、鲜卑杂处内郡,不能以时区处。国祸方殷,戎寇遽至。东晋仅能立国,而逆臣接迹,然犹延数世者,亦有贤人为之用也。”又曰:“帝王维持天下,以礼教为本。两晋风俗淫 僻,教化荡然,岂久安之道!””
  105.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九月,上临朝谕曰:“天下虽安,不可忘武。今穑事既成,朕将亲帅六师,以行边塞,饬武备。”于是车驾发居庸关,驻跸宣府洗马林。晚御幄殿,杨士奇、杨荣侍,上曰:“人君驭世之权孰重?”荣对曰:“命德讨罪。”上曰:“然,二者天下公器。舜举十六相,诛四凶,而天下服,以天下之好恶为好恶也。齐威王烹阿,封即墨,不以左右之好恶为好恶也。”二臣顿首称善。”
  106.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十二月,瓦剌顺宁王脱欢使臣昂克等来朝贡,请并献前元玉玺。降敕褒谕曰:“王克绍尔先王之志,遣使来朝进马,具悉王意。所得玉玺,朕观前代传世之久,历年之多,皆不在此。王既得之,可自留用,其毋献。”时有僧自陈修寺祝延圣寿,上斥之,谓侍臣曰:“人情莫不欲寿。古之人君,若商中宗、高宗、祖甲、周文王享国最久,其时岂有僧道神仙之说!秦皇、汉武求神仙。梁武帝、宋徽宗崇僧道,效验可见。世人不悟,可叹也!”上御文华殿,召杨士奇等,出御书《洪范篇》及御制序文示之。上曰:“所论或未当,卿等当直言无隐。”士奇等对曰:“圣论真得古人之精蕴。”上曰:“朕在宫中,虽寒暑不废书册。”对曰:“帝王学问,则宗社生民有赖矣,惟愿陛下始终此心。”上嘉纳之。”
  107.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8):“宣德十年春正月,上崩。皇太子即皇帝位,时太子方九岁,大学士杨溥复入内阁,首言:“圣帝明王,莫不务学。先帝在时,屡谕臣等劝学东宫,遗音尚在。英宗肇登宝位,必明尧、舜之道,以图唐、虞之治。乞早开经筵,择老成识大体者辅之。太皇太后、皇太后,为英宗慎选左右侍从之臣,涵养本源,辅成德性。”太皇太后喜。时中官王振,故青宫旧侍,上即位,命掌司礼监。一日,太皇太后坐便殿,上西面立,召三杨及国公辅、尚书濙谕曰:“卿等老臣,嗣君冲年,幸同心协力,共安社稷。”又召溥前谕曰:“先帝每念卿忠,屡形愁叹,不谓今日复得见卿。”溥伏地泣,太皇太后亦泣,左右皆悲怆。盖先是永乐中,上巡幸北京,太子居守,以谗故,宫僚大臣辄下诏狱,陈善、解缙等相继死,而溥及黄淮一系十年。仁宗每与后言,辄惨然泣下,以故太皇太后为言。又顾英宗曰:“此五臣,三朝简任贻皇帝者。非五人所言,不可行也。”又召王振至,欲寘之死。英宗跪请得免(详王振用事)。逾年,太后崩。时蹇、夏皆先卒,而三杨相继老,振渐居中用事,仁、宣之业衰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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