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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马绍尔群岛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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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马绍尔群岛关系
双方在世界的位置

马绍尔群岛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代表机构
暂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马绍尔群岛留守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马绍尔群岛关系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马绍尔群岛共和国的外交关系。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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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于1990年11月16日建交。因1998年11月20日马绍尔群岛与中华民国建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同年12月11日与马绍尔群岛断绝外交关系[1]

断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马绍尔群岛首都马朱罗派驻有留守组,对马绍尔群岛的相关事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大使馆兼辖[2]

2017年,双方贸易额为31.1亿美元,其中中方的出口额为30.95亿美元,与2016年相比下降21.7%;进口额为1827万美元,与2016年相比下降9%。

2020年6月30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4次会议上,马绍尔群岛参与英美等27国联合声明,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留守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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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止与马绍尔群岛政府的外交关系,撤离驻马绍尔群岛大使馆,但在当地仍保留了大使馆留守组,并派任参赞担任组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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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同马绍尔群岛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6) (中文(中国大陆)). 
  2. ^ 中使馆:马绍尔群岛海域搁浅中国渔船船员安全获救. [2019-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3). 
  3. ^ 李佳. 越洋电话带给女儿的惊喜. 北京青年报. 2013-02-12: C1版. 
  4. ^ 朝阳区图书馆文化讲堂2016年10月安排. 朝阳区图书馆. 2016-09-26 [2022-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6).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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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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