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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Ash7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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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雨 留言 2021年7月24日 (六) 12:44 (UTC)[回复]

历史哥的快速删除通知[编辑]

您好,有编者认为您创建的页面历史哥内容不当,符合快速删除条件,该页面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页面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 on}},并在页面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SCP-0000留言2021年10月30日 (六) 10:22 (UTC)[回复]

高雄历史哥的快速删除通知[编辑]

您好,有编者认为您创建的页面高雄历史哥内容不当,符合快速删除条件,该页面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查看已删除页面的页面内容,您可访问已删除内容查询。如果您认为删除不当,请到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SCP-0000留言2021年10月30日 (六) 10:23 (UTC)[回复]

2021年10月[编辑]

您好,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贡献。在您最近的建立的条目(页面)中,该条目曾因违反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而被删除。请注意,如果多次重复创建该条目,您的行为将会被视为破坏,而该条目也会被管理员删除。如您希望创建该条目,您可以透过条目向导来创建条目,并建议阅读关于维基百科页面及本讨论页顶端的欢迎辞,加深对维基百科的理解。若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您在我的讨论页留言,至互助客栈或透过即时通讯软件求助。谢谢。 SCP-0000留言2021年10月30日 (六) 10:23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我不是历史哥本人,也不是发广告的,就是一般用户,请你撤除不实指控 该封禁的查封ID是#364267。--Ash7snow留言2021年10月31日 (日) 08:45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未见回应
  处理人:--Kuailong 2021年11月20日 (六) 07:12 (UTC)[回复]
你是Angela Huang,对吧?--Txkk留言2021年10月31日 (日) 13:47 (UTC)[回复]
对,我不是历史哥本人,“竹之初生”这个账号指控我是历史哥本人所以是广告用户,这是不实指控,就因为我刚注册账号不久就可以因此判定我是广告吗?这符合WIKI规则吗?管理员可以这样无视我的反驳就直接认定“竹之初生”的不实指控吗?--Ash7snow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0:31 (UTC)[回复]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我是一个有自由意志的个体,每个人都可以针对个别条目进行编辑,我编辑就说我是条目本人的傀儡?有何证据?照你的逻辑,所有人物的编辑者都是条目本人的傀儡?--Ash7snow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4:13 (UTC)[回复]
对了,如果你有什么话想传达给历史哥本人,请你自己去联络他本人,或是去你所说的“视频下面”自己去跟他说,我不是历史哥本人,我已经说很多遍了,我也不是他的代理或代言人,我更不是你们和他之间的传声筒。--Ash7snow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4:15 (UTC)[回复]

那么本人表示抱歉。撤回有关真人傀儡的指控。 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4:17 (UTC)[回复]

但本人认为如果您是历史哥的观众,并且看了他那个有关维基百科的(招募真人傀儡的)影片,重新创建历史哥条目,就是被他招募的真人傀儡。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4:55 (UTC)[回复]

YouTuber的观众为YouTuber编辑条目就等于真人傀儡是WIKI的规定吗?你质疑我受历史哥本人招募,你有何证据?我是出于自由意志想编辑这个条目有违反什么WIKI规定吗?WIKI各条目是大家都可以自由编辑的不是吗?--Ash7snow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5:01 (UTC)[回复]

本人已经撤回指控,但本人新的留言是向阁下提醒或发表意见而非指控。 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5:06 (UTC)[回复]

我是真心诚意地请教,是只有YouTuber的观众不能替YouTuber条目编辑,还是所有人物的阅听众都不行?比如有读者读了某本书,就不能替某本书和其作者编辑条目是吗?有某观众看了一部戏,也不能替该戏中演员和该部戏编辑条目是吗?--Ash7snow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5:18 (UTC)[回复]

不是,而是本人非专业的认为历史哥的那个维基百科的影片是在招募真人傀儡,您如果是看了这个影片,进而创建历史哥页面,那么本人非专业的认为就属于真人傀儡。 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5:20 (UTC)[回复]

“历史哥的那个维基百科的影片是在招募真人傀儡”,请问是哪个影片?几分几秒有在说招募傀儡?--Ash7snow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5:24 (UTC)[回复]

(:)回应:在VIP,User:Tsai100因为

被提报。本人也认可该影片是招募真人傀儡。具体哪个影片显而易见,本人不希望为其做宣传,因此不在此写出。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5:40 (UTC)[回复]

所以你的意思是,只要看过他那支影片的观众都不能编辑条目,只要编辑就是傀儡?这是WIKI的规定吗?--Ash7snow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5:44 (UTC)[回复]

本人不再回复您有关以上议题,毕竟本人非专业,只是提出意见,具体还是要看管理员认定,以上。 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5:48 (UTC)[回复]

题外话,您是历史哥的粉丝/观众吗? 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5:49 (UTC)[回复]

粉丝跟观众的定义是什么?是看了某部影片出于自由意志想替影片中某人建立/编辑条目的观众就是傀儡吗?还是要看过多少部影片后建立/编辑条目就是傀儡?还是收看标准是以分钟累计的?还是要看特定影片的第几分几秒的画面后去建立/编辑条目就等于傀儡?如果WIKI有这方面的规定,是否可以详细明订规则和判定标准,好让以后的编辑有所依归?不要有多套标准?--Ash7snow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8:19 (UTC)[回复]

都说了只是题外话,不是讨论上述议题,既然如此,本人不会与阁下继续讨论。 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8:36 (UTC)[回复]

@Mys 721tx。--AT 2021年11月2日 (二) 09:36 (UTC)[回复]
明显的真人傀儡。--Mys_721tx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15:28 (UTC)[回复]
我从申诉到留言看下来他就只是一般粉丝,请问真人傀儡是从何判定的?--爱树爱海 2021年11月7日 (日) 09:06 (UTC)[回复]
@彼格布魯一般粉丝受其所追随的对象的指使如此为之自然是真人傀儡。桐生ここ在上方已经解释得足够清楚了。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7日 (日) 14:56 (UTC)[回复]
怎么判定是受指使还是自己想编辑?--爱树爱海 2021年11月9日 (二) 04:20 (UTC)[回复]
@彼格布魯“受指使”与“自己想编辑”并无冲突,一个人可以在“受指使”的情形下“自己想编辑”。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11日 (四) 03:28 (UTC)[回复]
我这样说好了,一个是有人指使才编辑(有人请托),一个是自己发现条目有错误或是不完整的地方而改善(无人请托,出于自己意愿),怎么分辨是前者还是后者?--爱树爱海 2021年11月12日 (五) 09:36 (UTC)[回复]
@Ash7snow您好,请问您是否有编辑其他条目的计划?--Kuailong 2021年11月14日 (日) 06:00 (UTC)[回复]

李易修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李易修”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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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AT 2022年1月11日 (二) 06:5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