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水县城遗址
外观
龙水县城遗址 | |
---|---|
四川省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 |
时代 | 宋代 |
编号 | 3 |
认定时间 | 2007年6月1日 |
龙水县城遗址位于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发轮镇龙水村,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宋代。2007年6月1日公布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注释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川府函【2007】11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省政府同意省文物局提出的第七批有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342处),现予公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照国家和省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辩证关系,认真做好所辖境内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战略构想,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充分发挥文物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07年6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川府函【2007】114号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充分发挥文物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07年6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川府函【2007】114号"
- ^ 记者:黄慧、冯俊强. 发轮镇遗事. 内江日报多媒体报刊. 2010-04-11 [2015-04-12] (简体中文).[永久失效链接]
这是一篇与文物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